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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陀那識

阿陀那識梵語ādāna-vijñāna),大乘佛教術語,最早出自《解深密經》。對於它的解釋有多種:舊譯家如真諦,譯為執識執持識[1]攝論宗地論宗認為它就是第七識,又將其譯為無解[2];以玄奘為主的新譯家,將阿陀那譯為執受執持執取,漢傳佛教法相宗認為第七識是末那識,阿陀那識是第八識阿賴耶識的別名。

音義

阿陀那(梵語ādāna),字根源自檀那(dāna),它的動詞形為dā,意為給與,加上表示「動作反向」的接詞頭ā之後,意思變成取、拿到。有人認為阿陀那識(梵語ādāna-vijñāna)可以按字面直譯為取識[3]

解深密經》定義阿陀那識為能執持此身[4]。《攝大乘論》解釋阿陀那識為能「執受一切有色根」,並且是「一切自體所依」[5],《成唯識論》稱此識有執持、執受、執取三種含義,因此名為阿陀那[6]

含義

在《解深密經》中,六趣受生四生有情,在結生一切種子識成熟[7],展轉和合、增長廣大[8],以二種執受為所緣:一、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9]一切種子識,能隨逐執持此身,亦名阿陀那識[4];藏隱於身中,亦名阿賴耶識[10];為色等六外界所積集、滋長,亦名為[11]。依止似瀑流和明鏡的阿陀那識,能生起六識身,即五識身和俱轉的分別意識[12]

攝大乘論》中,引用《解深密經》偈頌:「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來解釋阿陀那識含義,除了執受色根之外,在相續結生時,能下一生,執受自體[5]。在《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於阿賴耶識定義中列入了體能執受[13]。依據護法論師等人的詮釋[14],阿陀那識有三項功能:執持諸法種子[15],執受色根依處,執取結生相續[6]

學說發展

瑜伽行唯識學派以各部派所共知的《解脫經》中的偈頌:「染污意恒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曾非當有」,作為第七識染污意的契經依據[16]。在部派佛教傳統理論中,意根有二種含義:一、能續後有,二、自在隨轉,或自在令他隨順[17],意根也是心、意、識的合稱,可含攝心法、意處、意界、識界等概念[18]

《解深密經》中,除了作為五識身和意識生起的所依,沒有提及阿陀那識還與我見煩惱相應而作為雜染所依,也沒有提及本識或於一時唯與一種轉識俱轉[19]。不同的大乘佛教論書及註疏對阿陀那識定義存在差異[20],故而在漢傳佛教中,關於阿陀那識在八識學說中的地位[21],見解分歧主要分為兩派:真諦菩提流支為代表的舊譯派,將阿陀那識解說為第七識;以玄奘為代表的新譯派,認為阿陀那識即是第八識阿賴耶識的異名。

阿陀那識與第七識

攝大乘論》中,將意分為無間滅染污意二者,染污意恒與有身見等四煩惱相應;意識以無間滅为等無間依而生[22],依止染污意雜染[23];染污意為無明我執所依止,即使生於無想天中,仍有染污意,不得解脫[24]阿賴耶識有生雜染諸法功能,故而名為一切種子識[7],以阿賴耶識為種子依[25],意和轉識得以生起[26],染污意是意識的俱有依[27]。在《攝大乘論》中,沒有將染污意或意,明確地與六轉識一起合稱為七轉識[28]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中,強調了阿陀那識的執取含義,眾生攝藏一切種子識為自我,即是阿陀那識執取阿賴耶識而有我執[29],阿陀那識與阿賴耶識分立,阿陀那識即是染污意[30]本識是虛妄分別的種子因緣,本識一分與阿陀那識相應,故而本識成為我執、我愛、我慢、無明等四顛倒的因緣[31]。《轉識論》中,稱阿陀那識為第二識執識,以執著為體,與我見等四煩惱相應[32]。故此攝論宗地論宗,以阿陀那識為第七識[33]

真諦譯《決定藏論》中,沒有如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對應段落中那樣,提及第六意識生起除了阿賴耶識還必須有別依意根[34]末那識學說在瑜伽行唯識學派中出現時間較晚[35],現代研究者認為,世親造《唯識三十論頌》百餘年後,論師競相為其作注疏的時代[36],才明確提出末那識[37]安慧論師尚未受到此說影響。玄奘譯《瑜伽師地論》中,「末那」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恆與我見我慢相應[38],意識依染污末那,而受相縛,不得解脫[39]。玄奘譯《唯識三十論頌》中,第二能變識稱為末那識,以思量為性相,常與我見等四煩惱相俱[40]法相宗將作為第六意識生起俱有依的第七識稱為末那識,並將第七識作為阿賴耶識的俱有依[41]

真諦譯《決定藏論》中,以阿賴耶識為所依而五識身和意識得生[34];契合於世親攝大乘論釋》中,將染污意與意界並列之說[42],《顯識論》中二者合稱意根[43]。與之相對,在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對應段落中,以阿賴耶識為所依而五識身得生,又以阿賴耶識為所依而得有意根,以意根為所依而意識得生[44];契合於無性《攝大乘論無性釋》中,將意界二分為眼等五識所依意界,和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即意根之說[45]

在漢傳佛教中,有人因為舊譯派所釋阿陀那識和新譯派所釋意根都對應於染污意,而把二者等同起來[46]

阿陀那識与第八識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中,阿賴耶識成就為復說為[47]。玄奘所傳的新譯派,以攝藏雜染法[29],即攝持雜染法種子[48],作為阿賴耶識的能藏、所藏功能[49];第七識沒有執持種子的功能,阿陀那識執持諸法種子[50],只是能持諸種子的現行阿賴耶識的異名[15]

學術研究

部份現代佛教研究者,例如印順法師等認為,阿陀那識是早期唯識派提出的學說,隱含了第七識與第八識,後世論師據此發展出更嚴密的理論解說,產生了不同學派的不同解釋。印順法師認為,根據《解深密經》:「阿陀那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阿陀那識為六識之依止,與末那識功用相同,因此說阿陀那識即是末那識,確有根據。真諦所傳,與無著所傳的古唯識學相合,當時異熟性與細執尚無分別,與後期唯識學不同。至《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編成後,阿陀那識的部份性質被歸入阿賴耶識,而末那識與染污意則別立出來,因此認為阿陀那識為阿賴耶識異名,玄奘所傳的,主要是唯識新學這一派。雙方見解上的歧異,主要是因為學派分立所造成,而不是義理上的對錯。赤銅鍱部意界從意識獨立出來,其功用與那陀那識或末那識類似,負責支持意識。但其內容則不同。[51]

註釋與引用

  1. ^ 真諦譯《攝大乘論》:「阿含云。如《解節經》所說偈:『執持識深細。法種子恒流。於凡我不說。彼物執為我。』云何此識或說為阿陀那識。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一切受生取依止故。」
    真諦譯《轉識論》(從《無相論》出):「識轉有二種,一轉為眾生,二轉為法。一切所緣,不出此二。此二實無,但是識轉,作二相貌也。次明能緣有三種:一果報識,即是阿梨耶識;二執識,即阿陀那識;三塵識,即是六識。」
    世親十地經論》:「云何餘處求解脫,是凡夫如是愚癡顛倒,常應於阿梨耶識及阿陀那識中求解脫,乃於餘處我、我所中求解脫。」
  2. ^ 慧遠大乘義章》:「阿陀那者。此方正翻。名為無解。體是無明癡闇心故。隨義傍翻。差別有八。」
    道基《攝大乘論章》:「第二陀那。此名執識。以能執本識為神我故。執彼名色以為我所。名執識。依彼《攝論》。名別有二。第一執識。義如前解。二名七識。乘六得名。依《馬鳴論》。名別有七。……彼《地經》名為集識。又復正翻。名無解識。以與四惑常相應故。自餘諸名。悉是義翻。」
  3. ^ 印順《攝大乘論講記》:「阿陀那,真諦譯為『無解』,玄奘譯為『執持』。成唯識論以執持、執受、執取三義解釋它,唯識述記更嚴密的分析三義的界線。其實未必盡然,如唯識述記說結生相續是執取義,但在本論則說結生相續是執受義。阿陀那,應簡單的譯作「取」,像十二緣起中的取,五取蘊的取,煩惱通名為取的取,梵語都是阿波陀那(Upādāna,近取,即極取義)。取是攝取其它,屬於自己,所以有攝它為自體,與執取不失(持)的意思。因作用的不同,後人建立起執持、執取、執受等不同的名字。這阿陀那,在經論裡看起來,它與執受有特別的關係。它在攝取未來與攝持現在的生命,使有情成為靈活的有機體中,表現了阿陀那特殊的功能,它與生命論有關。」
  4. ^ 4.0 4.1 深密解脫經》:「彼識名阿陀那識,何以故?以彼阿陀那識,取此身、相應身故。」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此識或說名阿陀那,何以故?由此本識,能執持身。」
    笈多譯《攝大乘論釋論》:「此識或說名阿陀那,於身普遍持故。」
    解深密經》:「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
  5. ^ 5.0 5.1 無著攝大乘論》:「復次、此識亦名阿陀那識,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經》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世親攝大乘論釋》:「執受一切有色諸根故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盡壽隨轉。』用此為釋,謂由眼等有色諸根,阿賴耶識所攝受故,非如死身青瘀等位。一切自體取所依故者,『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用此為釋,謂由此識是相續識故,於相續正結生時,能攝受生,一期自體亦為此識之所攝受。由阿賴耶識中,一期自體熏習住故,彼體起故,說名彼生。受彼生故,名取彼生。由能取故,執受自體。以是義故,阿賴耶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世親《大乘成業論》:「能續後有,能執持身,故說此名阿陀那識。」
  6. ^ 6.0 6.1 《成唯識論》卷3:「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
    《成唯識論》卷3:「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依斯建立阿賴耶名。……非諸轉識有如是義。《解深密經》亦作是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此三義釋,《攝論》有二,無初種子。若望種子,即名執持,令種子不失,無覺受故。色根依處,名為執受,令根不壞,生覺受故。若初結生,後生相續,名為執取,取諸有故。或為種依,持領以為境,名曰執持。執色根等,令生覺受,名為執受。攝初結生,名為執取。若望外依處,不名阿陀那,無執持等義。此解執持義,識義如常故,前中後頌,俱不解識,具此三義,此識名阿陀那。」
  7. ^ 7.0 7.1 攝大乘論釋》:「論曰:復次、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為無別異?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名一切種子識。釋曰:……如是而生者,謂:由如是品類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者,謂:有能生雜染品法功能差別,相應道理。由與生彼功能相應故,名一切種子識。於此義中,有現譬喻:如大麥子,於生自芽有功能故,有種子性;若時陳久,或火相應,此大麥果功能損壞,爾時,麥相雖住如本,勢力壞故,無種子性。阿賴耶識,亦復如是,有生雜染諸法功能,由此功能相應故,說名一切種子識。」
    「論曰: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釋曰: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自性者,謂:得自體異類熟故,諸法種子熏在中故。一切趣等者,謂:五趣等。一切自體者,謂:趣趣中,同分異分,種種差別。」
    圓測《解深密經疏》:「此即第一釋一切種子識。一切種子,即三習氣。此中意說,由第八識攝持三種習氣,結生相續,故《成唯識》第八卷云: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二、我執習氣,三有支習氣。其種子識,自有二種:一、識所持種,名種子識;二、能持種識,名為種識。雖有二種,今此正明,能持種識,身分生時,執持所依及種子故;彼所持種,即三習氣。」
  8. ^ 解深密經》:「廣慧當知,於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眾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濕生,或在化生身分生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種。」
    圓測《解深密經疏》:「言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者,此明種識成熟,謂:於此趣生,受生位中,最初結生,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初結生時,種識成熟,成羯羅藍,名為結生。……言展轉和合者,此有兩釋:一云,初受生之時,以識為緣,根、大種等展轉和合。……一云,識與羯羅藍,展轉和合。……言增長廣大者,亦有兩釋:一云,由前展轉和合力故,羯羅藍等漸增長位,根、大種等增長廣大。一云,由和合故,名色漸漸增長廣大。」
  9. ^ 玄奘成唯識論》:「此識行相、所緣云何?謂:不可知執受處了。了,謂了別,即是行相,識以了別為行相故。處,謂處所,即器世間,是諸有情所依處故。執受有二,謂:諸種子,及有根身。諸種子者,謂:諸相名分別習氣。有根身者,謂:諸色根及根依處。此二皆是識所執受,攝為自體,同安危故。執受及處,俱是所緣。阿賴耶識,因緣力故,自體生時,內變為種,及有根身,外變為器,即以所變為自所緣,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圓測《解深密經疏》:「此即第二依數列名,謂:受生位,有異熟識,執受二種為所緣境,一者、執受五根,及彼所依色、香、味、觸為所依止;二者、執相、名、分別三法習氣,為所緣境,除無漏種,非所緣故,此所攝受,皆是所緣。……今此經中,說執受者,且依二義,一者、賴耶執根依處,為自所依;二者、執持種子,為自所攝。具如諸論。」
    「言習氣者,說名言等,名之為習,第八中種,習之氣分,故名習氣,即六釋中帶數釋也。言別名者,如《成唯識》,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二、我執習氣,謂:虗妄執我、我所種。……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菩薩地》:「云何五事?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真如,五、正智。何等為相?謂:若略說,所有言談,安足處事。何等為名?謂:即於相,所有增語。何等為分別?謂:三界行中,所有心、心所。何等為真如?謂:法無我所顯,聖智所行,非一切言談安足處事。何等為正智?謂:略有二種,一、唯出世間正智,二、世間出世間正智。」
  10. ^ 菩提流支譯《深密解脫經》:「亦名阿梨耶識,何以故?以彼身中住著故,一體相應故。」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或說名阿黎耶識,何以故?此本識,於身常藏隱,同成壞故。」
    笈多譯《攝大乘論釋論》:「或說名阿梨耶,於身隱藏普遍,同衰利安否故。」
    玄奘譯《解深密經》:「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
    圓測《解深密經疏》:「此即第三解阿賴耶,梵云阿賴耶,此翻名藏。
    • 藏有三義:一者、能藏,二者、所藏,三者、執藏。故《成唯識》第二卷云: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為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
    • 《攝論》第一,亦辨三義,故彼論云:復何緣故此識亦名阿賴耶?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說名阿賴耶識。
    • 解云:藏義三種別者,第一、能藏,此即果法,於因中藏,謂:識中種生,現七識染果,不離能生因故。第二、所藏,此即因種,於果中藏,謂:所熏種,藏在能熏七現識中,成因性故。第三、我愛所執藏義,此即境,於能執中藏。
    今依此經,不同諸論,謂:由此識,於有根身,能攝受彼,為所依止,於彼藏隱,與所依身,同安危故。此即現識,藏所依中,故名為藏,於所藏中,一分之義。故《深密》云:於彼身中住者故,一體相應故。住者,即此攝受藏隱。一體相應,同安危義。」
  11. ^ 深密解脫經》:「亦名為心,何以故?以彼心,為色、聲、香、味、觸、法增長故。」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或說名質多,何以故?此識,色、聲、香、味、觸等,諸塵所生長故。」
    笈多譯《攝大乘論釋論》:「或說名心,以積聚、增長色、聲、香、味、觸、法故。」
    解深密經》:「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
    圓測《解深密經疏》:「此即第四釋其心義,梵音質多,此翻為心。有其多義:
    • 一名、集起,集諸法種,起諸法故,如《成唯識》第五卷說。
    • 二名、積集,有其二義,一、諸法種子所積集故,如《攝論》第一,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二、外六境界積集、滋長故。
    • 三名、採集,採集種種所緣境故,如《深密經》及《五蘊論》。
    今依此經,依第二義,故名為心。此有二義:一者、積集,二者、滋長,由色等境之所積集及滋長故。」
  12. ^ 解深密經》:「廣慧!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此中有識眼,及色為緣,生眼識,與眼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有識耳、鼻、舌、身,及聲、香、味、觸為緣,生耳、鼻、舌、身識,與耳、鼻、舌、身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廣慧!若於爾時,一眼識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眼識同所行轉;若於爾時,二、三、四、五諸識身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同所行轉。
    廣慧!譬如大瀑水流,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若二、若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然此瀑水,自類恒流,無斷無盡。又如善淨鏡面,若有一影生緣現前,唯一影起;若二、若多影生緣現前,有多影起;非此鏡面轉變為影,亦無受用滅盡可得。如是廣慧!由似瀑流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若於爾時,有一眼識生緣現前,即於此時一眼識轉;若於爾時,乃至有五識身生緣現前,即於此時五識身轉。」
    深密解脫經》:「廣慧!如彼流水、明鏡像等,依止阿陀那識,住持阿陀那識,若一眼識因緣現前,即一意識,共彼眼識,同時取境。廣慧!若五識身五種因緣一時現前,無分別意識,即共五識,一時取境。……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諸種阿陀那,能生於諸法,我說水鏡喻,不為愚人說。」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有心地》:「云何世俗道理建立?謂:依世俗道理,建立諸心差別轉義,當知如前《意地》已說。……云何名為勝義道理建立差別?謂:略有二識,一者、阿賴耶識,二者、轉識。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此復七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譬如水浪依止暴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鏡。」
    玄奘成唯識論》:「諸心、心所,皆有所依,然彼所依,總有三種:一、因緣依,謂:自種子,諸有為法,皆託此依,離自因緣必不生故。二、增上緣依,謂:內六處,諸心、心所,皆託此依,離俱有根必不轉故。三、等無間緣依,謂:前滅意,諸心、心所,皆託此依,離開導根必不起故。唯心、心所,具三所依,名有所依,非所餘法。初種子依,……如是八識,及諸心所,定各別有種子所依。次俱有依。……後開導依。……」
  13. ^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云何意地?……云何意自性?謂:心、意、識。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意,謂恒行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彼所依者: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遁倫《瑜伽論記》:「體能執受者,釋阿陀那義。」
  14. ^ 圓測《解深密經疏》:「《成唯識論護法釋》云:以能執諸法種子,及能執色根依處,亦能執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15. ^ 15.0 15.1 玄奘成唯識論》:「頌曰:『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論曰:一切種識,謂:本識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別,此生等流、異熟、士用、增上果,故名一切種。……此識為體,故立識名,種離本識無別性故。種識二言,簡非種識,有識非種,種非識故。又種識言,顯識中種,非持種識,後當說故。此識中種,餘緣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轉變,謂:從生位轉至熟時,顯變種多,重言如是,謂:一切種,攝三熏習,共、不共等,識種盡故。展轉力者,謂:八現識,及彼相應,相、見分等,皆互有相助力故。即現識等,總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分別類多,故言彼彼。此頌意說:雖無外緣,由本識中,有一切種,轉變差別,及以現行八種識等,展轉力故,彼彼分別,而亦得生,何假外緣方起分別。諸淨法起,應知亦然,淨種現行為緣生故。
    所說種、現,緣生分別,云何應知此緣生相?緣且有四:一、因緣,謂:有為法,親辦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種子者,謂:本識中,善、染、無記,諸界、地等,功能差別,能引次後自類功能,及起同時自類現果,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現行者,謂:七轉識,及彼相應,所變相、見,性、界、地等。……二、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應作是說:阿陀那識,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無間緣,下上死生相開等故。……三、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四、增上緣,謂:若有法,有勝勢用,能於餘法,或順或違,雖前三緣,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餘,為顯諸緣差別相故。」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種識二言,簡非種識,謂:有識非種,即現起諸識,非內種子;有種非識,即外麥等,非識自體分故。又:有識非種,小乘所說諸識;種非識者,僧佉所計自性,是諸法因,彼體非識。以有識非種,種非識故,不同此種,亦種亦識故,俱簡彼,立種識言。……此中所顯,本識中種,非謂持種,名為識種,第八識也。以第八識,後展轉力,現助緣攝,非因緣故;或後第四句,當彼彼分別生中攝故,此中不說。若獨言種,即濫麥等、自性等;若獨言識,即濫現行八識等,故雙言也。即解第一句下四字訖。」
  16. ^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建立勝義伽他者,如經言:『……染污意恒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先亦非後。……』……顯示解了解脫遍知:……非先者,與諸煩惱恒俱生故;非後者,即與彼惑俱時滅故。」
    玄奘成唯識論》:「《解脫經》中,亦別說有此第七識,如彼頌言:『染污意恒時,諸惑俱生滅,若解脫諸惑,非曾非當有。』彼經自釋此頌義言:有染污意,從無始來,與四煩惱恒俱生滅,謂:我見、我愛、及我慢、我癡。對治道生,斷煩惱已,此意從彼,便得解脫。爾時此意,相應煩惱,非唯現無,亦無過、未,過去、未來無自性故。如是等教,諸部皆有。」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此大小乘通許之經,非是解解脫義名《解脫經》。然四《阿含》不攝零落之經,諸部皆有,如《天請問經》等,並是為《阿含》不攝。此經解脫《阿含》故,名為《解脫經》,若言《零落經》,名字惡也。……此經大小共信,十八部共許,諸部解別。
    • 上座部等計:即染第六識,惑許並生;別有細心是第六意,恒現行故,如受生心等。
    • 大眾經部等解:如常施食受樂,非謂一切時有名恒。
    • 薩婆多等:非四惑同時俱,此即前後有俱。」
    大毘婆沙論》:「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慢及心,如分別論者,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17. ^ 鞞婆沙論》:「意根二事為增上緣,一者、次生當來有,二者、自在。次生當來有者,如所說:『阿難,若識不入母胎,寧名色膜漸厚不?阿難曰,不也,世尊。』是謂次生當來有也。自在者,如所說:『比丘,心牽世間,心煩惱,心生自在。』」
    阿毘曇毘婆沙論》:「意根於二處,作威勢緣勝,一、令未來有相續,二、自在令他隨順。令未來有相續者,如說:『佛告阿難,若識不在母身,名色成迦羅羅不?答言,不也。』自在令他隨順者,如說:『比丘當知,心能將世間,能生世間,若心生處,皆得自在。』」
    大毘婆沙論》:「意根於二處增上,一、能續後有,二、自在隨轉。能續後有者,如說:『識若不託母胎,名色得成羯邏藍不?不也,世尊。』自在隨轉者,如說:『世間心所引,亦為心所勞,心若於彼生,皆自在隨轉。』」
    真諦世親阿毘達磨俱舍釋論》:「意根,於託後有相應,及隨從自在中增上。此中後有相應者,如經言:『是時乾闥婆,於二意中隨一現前,或與欲相應,或與瞋相應。』隨從者,如偈言:『意引將世間,意轉令變異,是意根一法,一切法隨行。』」
    玄奘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意根二者,謂能續後有,及自在隨行。能續後有者,如契經言:『時健達縛於一心內,隨一現前,謂或愛俱,或恚俱等。』自在隨行者,如契經言:『心能導世間,心能遍攝受,如是心一法,皆自在隨行。』」
  18. ^ 法蘊論》:「云何意根?謂:
    • 意於法,已、正、當,及彼同分,是名意根。
    • 又、意增上發意識,於法,已、正、當了別,及彼同分,是名意根。
    • 又、意於法,已、正、當礙,及彼同分,是名意根。
    • 又、意於法,已、正、當行,及彼同分,是名意根。
    如是,過去、未來、現在諸所有意,名為意根,亦名所知,乃至等所證。此復云何?謂:。或地獄,乃至或中有,或脩所成,所有名號,異語增語,想、等想,施設言說,謂:名意,名意處,名意界,名意根,名知,名道路,乃至名此岸。如是,意根是內處攝。」
    舍利弗阿毘曇論》:「云何意根?意入,名意根。云何意根?識陰,名意根。云何意根?若心、意、識,六識身,七識界,名意根。
    • 云何意根?若識,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麁、細,卑、勝,遠、近,是名意根。
    • 云何六識身?眼識身,耳、鼻、舌、身、意識身。云何眼識身?緣眼、緣色、緣明、緣思惟,以四緣識生,已生、今生、當生、不定,是名眼識身。云何耳、鼻、舌、身、意識身?緣意、緣法、緣思惟,以三緣識,已生、今生、當生、不定,名意識身,是名六識身。
    • 云何七識界?眼、耳、鼻、舌、身識界,意界,意識界。云何眼識界?若識,眼根生,色境界,已生、今生、當生、不定,名眼識界。云何耳、鼻、舌、身識界?若識,身根生,觸境界,已生、今生、當生、不定,名身識界。云何意界?意知法、念法,若初心,已生、今生、當生、不定,是名意界。云何意識界?若識相似,不離彼境界,及餘相似心識,已生、今生、當生、不定,名意識界,是名七識界。」
  19. ^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云何建立阿賴耶識與轉識等俱轉轉相?謂:阿賴耶識,或於一時,唯與一種轉識俱轉,所謂末那。何以故?……或於一時,與二俱轉,謂:末那及意識;或於一時與三俱轉,謂:五識身隨一轉時;或於一時與四俱轉,謂五識身隨二轉時;或時乃至與七俱轉,謂五識身和合轉時。」
  20. ^ 圓測《解深密經疏》:「此即第二釋阿陀那識,梵云阿陀那,此翻名執持,謂由此識隨逐於身,執受色根令不失壞故,說此識名為執持。依《攝大乘》,有其二義,釋阿陀那,一、執受色根令不壞故,二、執受自體取彼生故,如彼第一具廣分別。依《成唯識》,具有三義,故第三云,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此當二論所說執受。」
  21. ^ 慧遠大乘義章》:「八識之義,出《楞伽經》。故彼經中,大慧白佛:世尊不立八種識耶?佛言:建立。」
    圓測《解深密經疏》:「諸聲聞藏,但說六識,而無七八,具如諸教。今依大乘,自有兩釋。一、龍猛等,但說六識。是故清辨菩薩所造《中觀心論》入真甘露品云:『離六識外,無別阿賴耶識,眼等六識所不攝故,猶如空華。』故知彼宗唯立六識。二、彌勒宗,依《金光明》等,具立八識。」「大唐三藏,依《楞伽》等,及護法宗,唯立八識,不說第九。破清辨云:所立量中,便有自教相違之失,《楞伽》等經,皆說第八阿賴耶故。」
  22. ^ 大毘婆沙論》:「然意處有六種,謂:眼識,乃至意識。
    • 此中眼識與眼識,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等無間者,謂:眼識等無間,眼識現在前。……如眼識與眼識,眼識與耳、鼻、舌、身識亦爾。
    • 眼識與意識,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等無間者,謂:眼識等無間,意識現在前。……如眼識對六識,耳、鼻、舌、身識,對六亦爾。
    • 意識與意識,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等無間者,謂:意識等無間,意識現在前。……
    • 意識與眼識,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等無間者,謂:意識等無間,眼識現在前。……如意識對眼識,意識對餘識亦爾。
    問:眼等五識,展轉無間,現在前不?答:諸瑜伽師說,眼等五識,展轉無間,不現在前,皆從意識無間生故。阿毘達磨諸論師言:眼等五識展轉,皆得無間而起,若不爾者,違根蘊說。」
    玄奘成唯識論》:「後開導依
    • 有義:五識,自他前後不相續故,必第六識所引生故,唯第六識為開導依。第六意識,自相續故,亦由五識所引生故,以前六識為開導依。第七、八識,自相續故,不假他識所引生故,但以自類為開導依。
    • 有義前說未有究理。……應說:五識,前六識內隨用何識為開導依。第六意識,用前自類,或第七、八為開導依。第七末那,用前自類,或第六識為開導依。阿陀那識,用前自類,及第六、七為開導依。……
    • 有義此說亦不應理,開導依者,謂:有緣法,無主,能作等無間緣,此於後生心、心所法,開避引導,名開導依。此但屬心,非心所等,若此與彼,無俱起義,說此於彼有開導力。一身八識,既容俱起,如何異類為開導依?若許為依,應不俱起,便同異部心不並生。……是故八識,各唯自類,為開導依,深契教理。」
  23. ^ 唐朝玄奘無著攝大乘論本》:「如世尊說:『心、意、識三』。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恒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者我慢,三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復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此意染污故,有覆無記性。與四煩惱常共相應,如色、無色二纏煩惱,是其有覆無記性攝,色、無色纏為奢摩他所攝藏故,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
    玄奘世親攝大乘論釋》:「此中與作等無間緣因性,謂無間滅識與意識為因,是第一意。由四煩惱常所染污,是第二意。此中薩迦耶見者,謂執我性。由此勢力便起我慢,恃我我所而自高舉。於實無我起有我貪,名為我愛。如是三種,無明為因。言無明者,即是無智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者,謂無間滅識說名為意,與將生識容受處所,故作生依。第二染污意,為雜染所依,以於善心中亦執有我故。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者,謂於此中,由取境義,說名為識;由與處義,名第一意;由執我等成雜染義,名第二意。論曰。復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謂此若無。……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釋曰。……又訓釋詞故,所以者何,『能思量故,說名為意。』此訓釋詞何所依止,非彼六識與無間識作所依止,應正道理,已謝滅故。……訓詞若無,成過失者,取所緣相,而思量故。無間滅時,能取境故,說名為意。過去已滅,無所思量,云何當有能思量性,訓詞無故,成大過失。」
  24. ^ 玄奘譯《攝大乘論釋》:「(染污意若無)又、無想中生,應無我執故,所以者何?若彼位中無染污意,彼一期生,應無我執,若爾,不應聖所訶厭,既被訶厭,是故定知彼有我執;又、我執隨故,所以者何?施等位中,亦決定有我執隨故,此我執隨,若離無明,不應道理,非此無明離所依止,此所依止,離染污意,無別體故。」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釋曰:於無想天生,若無染污心,一期生中,則無我執及我慢等,此生便無流失,此定不應為聖人所厭惡,既為聖人所厭惡,故知此定有染污識;由我執恒相隨,施等諸善,常為我執所雜,我執恒隨,若離無明則無此事,此無明若離依止則不得有,此無明依止,若離阿陀那識,無有別體。」
  25. ^ 玄奘譯《攝大乘論釋》:「論曰: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釋曰:復欲釋名故作此問。由種種法者,由各別品類法。熏習種子者,功能差別因。所積集故者,是極積聚一合相義。」
  26. ^ 攝大乘論本》:「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由此為種子,意及識轉。」
    攝大乘論釋》:「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有性。由此為因,意及轉識,皆得生起。見轉識,當知亦即取第二意,所以者何?彼將滅時得意名故。」
    攝大乘論無性釋》:「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者,謂:如意聲,說染污意、無間滅意;識聲,則說六種轉識;如是心聲,離彼二種無體可得,非無有體而有能詮,亦非異門,意、識二聲所詮異故。此中體聲,意取所詮。是故成就阿賴耶識等者,顯:阿賴耶識,是心聲所詮,道理決定。」
  27. ^ 攝大乘論本》:「復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謂:此若無,……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
    攝大乘論釋》:「又五同法故,所以者何?譬如眼等五識,必有眼等五根,為俱有依;如是意識,亦應決定有俱有依。」
    攝大乘論無性釋》:「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者,此破唯立:從六二緣,六識轉義。眼等五識,與彼意識,有同法性,謂:從二緣,而得生起,彼染污意若無有者,與此相違,所謂:俱生增上緣依,無別有故。又、眼等識,各具二緣,皆是識性,如是識性,並有眼等俱轉別依,唯增上緣,非因緣等,此為能喻;意識亦爾,應有如是差別所依,阿賴耶識,雖是意識俱生所依,然不應立為此別依,是共依故,因緣性故。
    經部所立:色為意識俱生別依,此不成就,不應道理,以就思擇、隨念分別,應一切時無分別故。由此道理,餘部所立:胸中色物意識別依,亦不成就,如所說過,恒隨逐故,譬如依止色根諸識,如是難通,應廣決擇。」
    玄奘成唯識論》:「不可說色為彼(意識)所依,意非色故,意識應無隨念、計度二分別故。」
  28. ^ 安慧《大乘廣五蘊論》:「如是轉識,及染污意,阿賴耶識,此八名識蘊。」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有心地》:「云何名為勝義道理建立差別?謂略有二識,一者、阿賴耶識,二者、轉識。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此復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譬如水浪依止暴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鏡。」
    玄奘譯《顯揚聖教論·攝事品》:「心者,謂心、意、識,差別名也。問何等為識?答識有八種,謂阿賴耶識、眼、耳、鼻、舌、身識、、及意識。」
  29. ^ 29.0 29.1 玄奘譯《攝大乘論釋》:「論曰:即於此中,復說頌言:『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如是且引阿笈摩證,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釋曰:……於中轉故,名為攝藏。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者,是執取義。」
    「論曰: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伽他曰:『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釋曰:阿賴耶識與一切法,於一切時互為因果,展轉相生。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諸法因,即於爾時諸法為果。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諸法果,即於爾時諸法為因。」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論曰:……云何佛說此識名阿黎耶?……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為果故。……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為因故。釋曰:諸法,謂阿黎耶識果,即不淨品等。阿黎耶識,藏住此果中為因。論曰:復次、諸眾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是故名阿黎耶識。論曰:復次、諸眾生,藏此識中,由我相故,是故名阿黎耶識。釋曰:藏者以執義,約阿陀那識,及意識,說眾生名。何以故?一切眾生,無無我執,我執若起,緣何境?緣本識起,微細一類相續不斷故。」
    「論曰:此二識更互為因,如《大乘阿毘達磨》偈說:『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此二互為因,亦恒互為果。』釋曰:此言欲顯本識,及受用識,互為因果,以阿含為證。……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者,若本識,作諸法因,諸法為果,必依藏本識中。若諸法,作本識因,本識為果,必依藏諸法中。此二互為因,亦恒互為果者,若本識為彼因,彼為本識果。若彼為本識因,本識為彼果。如此因果理,有佛無佛,法爾常住。」
  30. ^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卷1:「論曰:二、有染污意,與四煩惱恒相應。釋曰:此欲釋阿陀那識。何者四煩惱?論曰:一、身見,二、我慢,三、我愛,四、無明。」
  31. ^ 玄奘譯《攝大乘論釋》:「論曰:……復有譬喻相,謂:此阿賴耶識,幻、炎、夢、翳為譬喻故。此若無者,由不實遍計種子故顛倒緣相,應不得成。……釋曰:……譬喻相者,如由所作幻等因故,得有象等顛倒緣相,阿賴耶識,亦復如是,由所說譬喻相不實遍計種子故,有顛倒緣相。此若無者,顛倒緣相應不得成。」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論曰:復次、有譬喻相識。釋曰:譬如幻事,為象馬等亂心因。如此譬相,本識是虛妄分別種子故,為一切顛倒亂心因。論曰:如幻事、鹿渴、夢相、瞖闇等,譬第一識似如此事。釋曰:此四事譬四倒:幻事譬我執,鹿渴譬我愛,夢相譬我慢,瞖闇譬無明。此四譬同譬本識,識即似此四事:幻事能生眾生邪執,鹿渴能生眾生貪愛,夢相能生眾生亂心,瞖闇能障眾生明了見境。阿陀那識若未滅,能變異本識,生六識,起四種上心顛倒,故言本識似如此事。論曰:若無此虛妄分別種子故,此識不成顛倒因緣。釋曰:若無本識一分與阿陀那識相應,則本識不成四顛倒因緣,何以故?如此本識,是虛妄分別種子因緣故,一切虛妄分別,皆從此本識生。」
  32. ^ 真諦譯《轉識論》:「依緣此識,有第二執識,此識以執著為體,與四惑相應:一、無明,二、我見,三、我慢,四、我愛。此識名有覆無記。亦有五種心法相應,名字同前,而前細此麤。此識及相應法,至羅漢位究竟滅盡,及入無心定,亦皆滅盡。若見諦,害煩惱識及心法。得出世道十六行,究竟滅盡。餘殘未盡,但屬思惟,是名第二識。」
  33. ^ 慧遠大乘義章》:「八識之義,出《楞伽經》,故彼經中:『大慧白佛,世尊不立八種識耶?佛言,建立。』所言識者,乃是神知之別名也,隨義分別,識乃無量。今據一門,且論八種,八名是何?一者、眼識,二者、耳識,三者、鼻識,四者、舌識,五者、身識,六者、意識,七者、阿陀那識,八、阿梨耶識。……阿陀那者,此方正翻,名為無解,體是無明癡闇心故。隨義傍翻,差別有八:……八名、執識,執取我故,又執一切虛妄相故。」
    湛然《止觀輔行傳弘決》:「真諦三藏云:阿陀那七識,此云執我識,此即惑性,體是緣因。」
  34. ^ 34.0 34.1 真諦譯《決定藏論》:「依託者:阿羅耶識持諸色根,五識得生,不持不生。有阿羅耶識時,意識得生。」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為所依者: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為依止故,意識得轉。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無意根。」
  35.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六別依七,七依第八。諸宗不許,故應立量。……(宗)七、六二識,亦依俱有依。(因)轉識攝故。(喻)如眼等五識。第六識因言轉識攝,即以第七末那為依,許第六識轉識攝故。末那之因亦轉識攝,而為因者,此所隨一,今應先成第六有根,即是末那,末那成已,許是轉識故得為因。此中宗、因,准文取理。」「《攝論》第三說:異熟心依染污意。無性染意即是第六,世親染意或第七心。故知第八亦依六、七。」
  36.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慧愷法師《俱舍序》云,佛滅已後,千一百年,天親菩薩出生造論,依今所傳,諸部說異。今依大乘,九百年間,天親菩薩出世,造此頌本。……同時唯有親勝、火辨二大論師,造此頌釋。千一百年後,餘八論師,方造斯釋。……釋此本頌,有十論師。」
  37. ^ 霍韜晦《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注》:後來玄奘糅譯成唯識論,即據後期唯識家義進一步把染污意列為第七識,並從音譯為「末那」(manas),一方面又借梵文複合詞的訓釋法說末那識是持業釋,「識即意故」,第六意識則是依主釋,「識異意故」(卷四、頁三五),於是徹底分裂為二。其實從末那識的建立經過上看,則與第六意識在存有上應為一體。
  38. ^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由此末那,我見、慢等恒共相應,思量行相。若有心位,若無心位,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緣阿賴耶識以為境界,執我起慢,思量行相。」
  39. ^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又復、意識,染污末那以為依止,彼未滅時,相了別縛,不得解脫,末那滅已,相縛解脫。」
  40. ^ 玄奘譯世親造《唯識三十論頌》:「已說初能變,第二能變其相云何?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如是已說第二能變。」
  41. ^ 玄奘成唯識論》:「次俱有依
    • (1)有作是說:眼等五識,意識為依,此現起時必有彼故,無別眼等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種子故。《二十唯識》伽他中言:『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觀所緣論》亦作是說:『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為因。』……第七、八識,無別此依,恒相續轉,自力勝故。第六意識,別有此依,要託末那而得起故。
    • 有義彼說理教相違。……是故應言:(2)前五轉識,一一定有二俱有依,謂:五色根、同時意識。第六轉識,決定恒有一俱有依,謂第七識,若與五識俱時起者,亦以五識為俱有依。第七轉識,決定唯有一俱有依,謂第八識。唯第八識,恒無轉變,自能立故,無俱有依。
    • 有義此說猶未盡理。……(3)是故藏識,若現起者,定有一依,謂第七識,在有色界,亦依色根。若識種子,定有一依,謂異熟識,初熏習位,亦依能熏,餘如前說。
    • 有義前說皆不應理。……(4)由此五識,俱有所依定有四種,謂五色根、六、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同境、分別、染淨、根本所依別故。聖教唯說依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順故。第六意識,俱有所依唯有二種,謂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雖五識俱取境明了,而不定有故,非所依。聖教唯說依第七者,染淨依故,同轉識攝、近、相順故。第七意識,俱有所依但有一種,謂第八識,藏識若無定不轉故。如伽他說:『阿賴耶為依,故有末那轉,依止心及意,餘轉識得生。』阿賴耶識,俱有所依亦但一種,謂第七識,彼識若無定不轉故。《》說:『藏識恒與末那俱時轉故。』又說:『藏識恒依染污。』此即末那。」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次第二依有四師解。……此即難陀等義。……即安惠等諸師所說。……自下第三淨月等師復非前義。……自下第四護法菩薩解。」惠沼《成唯識論了義燈》:「釋俱有依中。本判為四。第二即是安惠師等。西明判云:第二火辨。」
  42. ^ 世親攝大乘論釋》:「謂身、身者、受者識者:身,謂眼等五界。身者,謂染污意。能受者,謂意界。」
  43. ^ 真諦譯《顯識論》(從《無相論》出):「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何者是耶?三界有二種識:一者、顯識,二者、分別識。……顯識者,有九種。……其次、分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者識,二、受者識。……又有身者識者,我見所覆,此識為我見、貪愛所覆故,受六趣生。此識為生死身,若有此識,即有身識,此識若盡,則生死身盡。我見生一切肉惑,貪愛生一切皮惑故,有生死身;若離愛我見,即無皮肉煩惱,若無皮肉煩惱,即無三界身故,身識受生死也。二、受者識,意界名受者識,即三種意識:一謂、阿梨耶識,是細品意識,恒受果報,不通善惡,但是無覆無記。二、陀那識,是中品意識,但受凡夫身果報。三者、謂常所明意識,是麁品意識,通受善、惡、無記三性果,五識亦爾。此三品意識,通能受用果報,但今據興廢為言故,呼梨耶識為受者識。又、梨耶識是凡夫所計我處,由陀那執梨耶識作我境,能執正是陀那故,七識是我見體故。分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識,二、受(誤為“身”)者識,合名意根。大本染污根,即陀那識,二次第緣意根體,即緣本識,作我境,自出彼緣相彰。顯識有九種,如上顯識,唯是梨耶。若是分別識,則是陀那及意識,陀那分別我,意識分別萬法。」
  44. ^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云何建立互為緣性轉相?謂: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緣性:一、為彼種子故,二、為彼所依故。……為所依者,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為依止故,意識得轉。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無意根。」
    玄奘譯《顯揚聖教論·攝勝決擇品》:「依止因者,謂:由阿賴耶識所執色根為依止故,五識身轉,非無執受。又由有此識故,得有意根,由此意根為依止故,意識得生。譬如依止眼等五種色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無意根。」
  45. ^ 無性《攝大乘論無性釋》:「謂身、身者、受者識者:如後當說,眼等六內界為性,如其所應。眼等五識所依意界,名身者識。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名受者識。」
  46. ^ 道基《攝大乘論章》:「陀那識三義者。《眾名章》中名染污意,與六識為意根故。……」
  47. ^ 真諦譯《轉識論》(從《無相論》出):「次明能緣有三種:一、果報識,即是阿梨耶識;二、執識,即阿陀那識;三、塵識,即是六識。……果報識者,為煩惱業所引故,名果報。……念念恒流,如水流浪,本識如流,五法如浪,乃至得羅漢果,此流浪法,亦猶未滅,是名第一識。依緣此識,有第二執識。此識以執著為體,與四惑相應,一無明、二我見、三我慢、四我愛。……此識及相應法,至羅漢位究竟滅盡,及入無心定亦皆滅盡。……是名第二識。第三塵識者,識轉似塵,更成六種識轉似塵。」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論曰:尋第二體,離阿梨耶識不可得。釋曰:第二識,緣第一識,起我執。若離第一識,此識不得起,故知有第一識。今成就第二識,為顯第一識故。
    論曰:是故阿梨耶識,成就為意,依此以為種子,餘識得生。釋曰:離第一識,無別識體,為第二識因,及生起識因。佛說心名,此名目第二識。佛說識名,此名目六識。佛說意名,此名目第一識,何以故?第二識,及生起識,若前已滅,後識欲生,必依第一識生,及能生自類故,說名意根
    論曰:云何此意復說為心?多種熏習種子所聚故。釋曰:第一識,或名質多,質多名有何義?謂:種種義,及滋長義。種種者,自有十義:一、增上緣,二、緣緣,三、解相,四、共作,五、染污,六、業熏習,七、因,八、果,九、道,十、地,此義中各有多種義,故名種種。滋長有三義:一、由此十法聚集,令心相續久住,二、此心能攝持一切法種子,三、是種種法熏習種子之所滋長。種子者,謂:功能差別因。所滋長者,謂:變異為三界。由此義故,佛說第一識亦名質多。」
  48. ^ 玄奘譯《攝大乘論釋》:「論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云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為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為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釋曰:……此中安立自相者,謂:緣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能生於彼功能差別,識為自性。為欲顯示如是功能故,說攝持種子相應,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即與彼法為能生因。攝持種子者,功能差別也。相應者,是修義。是名安立此識自相。」
    笈多譯《攝大乘論釋論》:「論曰:……於中阿梨耶識為自相,一切染法熏習已,為彼生因,攝持種子相應故。……釋曰:……於中自相者,一切染法熏習緣故,識有生彼功能勝異。顯示識體有此功能故,攝持種子相應者,彼一切染法熏習已,即為彼法生因,故言攝持種子。彼熏習,與彼勝能合,故名相應。即此自相。」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論曰:……立自相者,依一切不淨品法習氣,為彼得生,攝持種子作器,是名自相。釋曰:……自相義云何?依一切不淨品法,熏習此識最勝,為彼得生功能。此功能相復云何?謂:攝持種子。云何攝持?熏習成一,故言攝持。」
  49. ^ 玄奘成唯識論》:「即彼經中復作是說:『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依斯建立阿賴耶名,非如勝性轉為大等,種子與果,體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滅故。與雜染法互相攝藏,亦為有情執藏為我,故說此識名阿賴耶。」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能染種,種名所藏,此識是能藏。是雜染法所熏,所依染法,名能藏,此識為所藏。《攝論》第二等云:非如大等藏最勝等中,即能、所藏。彼論又言:為染第七等之所執藏以為內我,名執藏義。即此論云:謂與雜染互為緣故,解能、所藏。諸有漏法,皆名雜染,非唯染法。梵云僧吉隷爍,此名雜染,若不言僧,即唯染也。有情執為自內我故,解執藏義,唯煩惱障義,非所知障義。不爾,無學應有此名,此不別執為其我所,及與他我,名自內我。此即正解阿賴耶義,阿賴耶者,此翻為藏,藏具三義,如論已說。義雖具三,正取唯以執藏為名。不爾,二乘、八地菩薩,應有此名。三名闕一,即不得名。若爾,七地已前,二乘有學,入無漏心,我愛不執,應捨此名。」
  50. ^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復次引偈,重釋經所說義。『執持識深細』者,云何此識或說為阿陀那識?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謂能執持有依五根,及相等習氣故,此識亦名阿陀那;深細者,難滅難解故。」
    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論頌云阿賴耶識甚深細者。……先云第七及八皆名阿陀那者,非也。即頌云:『執持識深細。』既云執持,第七豈能持也。梵音云訖利瑟吒末那,此云染污意。今云阿陀那者,即第八執持之義也。此之一句,總舉第八深細也。」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論:以能執持至名阿陀那。述曰:此三義釋,《攝論》有二,無初種子。若望種子,即名執持,無覺受故。……或為種依,持領以為境,名曰執持。」
  51. ^ 印順《以佛法研究佛法》〈阿陀那與末那〉:「須知末那譯曰意,是思量義;常談之恆審思量,乃玄奘增飾,非梵文本義,亦無著世親學所不談。末那之作用,在為六識生起之所依。上尋『阿含』,則意處、意界,通為六識,別為意識之所依。一切有系之婆沙師、譬喻師等,不知有細意,乃立識無間滅為意。上座分別說系,則於六識外別立同時意界。龍樹立『現在意』(真諦有此義)。大眾系之根本識及意界是常等,雖立名不同,而辨其為六識生起所依之意界則一。若見此義,則『解深密經』之阿陀那識為依止,確指末那(意),無猶豫餘地。『解深密經』,本識一而轉識六,本末合論唯七心。以阿陀那識執持身根故,能起六識,故阿陀那復當末那之名。後之學者,偏據奘傳之八識差別論,偏據恆審思量之末那,乃於「心意識相品」中不復能得末那。或者不忍『解深密經』無末那,乃欲離此品而別求。宗派意識不除,經論之真義難明,此豈偏激之談哉!」

阿陀那識, 梵語, ādāna, vijñāna, 大乘佛教術語, 最早出自, 解深密經, 對於它的解釋有多種, 舊譯家如真諦, 譯為執識, 執持識, 攝論宗與地論宗認為它就是第七識, 又將其譯為無解, 以玄奘為主的新譯家, 將阿陀那譯為執受, 執持, 執取, 漢傳佛教法相宗認為第七識是末那識, 是第八識阿賴耶識的別名, 目录, 音義, 含義, 學說發展, 與第七識, 与第八識, 學術研究, 註釋與引用音義, 编辑阿陀那, 梵語, ādāna, 字根源自檀那, dāna, 它的動詞形為dā, 意為給與, 加上表示,. 阿陀那識 梵語 adana vijnana 大乘佛教術語 最早出自 解深密經 對於它的解釋有多種 舊譯家如真諦 譯為執識 執持識 1 攝論宗與地論宗認為它就是第七識 又將其譯為無解 2 以玄奘為主的新譯家 將阿陀那譯為執受 執持 執取 漢傳佛教法相宗認為第七識是末那識 阿陀那識是第八識阿賴耶識的別名 目录 1 音義 2 含義 3 學說發展 3 1 阿陀那識與第七識 3 2 阿陀那識与第八識 4 學術研究 5 註釋與引用音義 编辑阿陀那 梵語 adana 字根源自檀那 dana 它的動詞形為da 意為給與 加上表示 動作反向 的接詞頭a之後 意思變成取 拿到 有人認為阿陀那識 梵語 adana vijnana 可以按字面直譯為取識 3 解深密經 定義阿陀那識為能執持此身 4 攝大乘論 解釋阿陀那識為能 執受一切有色根 並且是 一切自體取所依 5 成唯識論 稱此識有執持 執受 執取三種含義 因此名為阿陀那 6 含義 编辑在 解深密經 中 六趣受生四生有情 在結生時一切種子識成熟 7 展轉和合 增長廣大 8 以二種執受為所緣 一 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 二 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 9 一切種子識 能隨逐執持此身 亦名阿陀那識 4 藏隱於身中 亦名阿賴耶識 10 為色等六外界所積集 滋長 亦名為心 11 依止似瀑流和明鏡的阿陀那識 能生起六識身 即五識身和俱轉的分別意識 12 攝大乘論 中 引用 解深密經 偈頌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來解釋阿陀那識含義 除了執受色根之外 在相續結生時 能取下一生 執受自體 5 在 瑜伽師地論 本地分 中 於阿賴耶識定義中列入了體能執受 13 依據護法論師等人的詮釋 14 阿陀那識有三項功能 執持諸法種子 15 執受色根依處 執取結生相續 6 學說發展 编辑瑜伽行唯識學派以各部派所共知的 解脫經 中的偈頌 染污意恒時 諸惑俱生滅 若解脫諸惑 非曾非當有 作為第七識染污意的契經依據 16 在部派佛教傳統理論中 意根有二種含義 一 能續後有 二 自在隨轉 或自在令他隨順 17 意根也是心 意 識的合稱 可含攝心法 意處 意界 識界等概念 18 解深密經 中 除了作為五識身和意識生起的所依 沒有提及阿陀那識還與我見等煩惱相應而作為識雜染所依 也沒有提及本識或於一時唯與一種轉識俱轉 19 不同的大乘佛教論書及註疏對阿陀那識定義存在差異 20 故而在漢傳佛教中 關於阿陀那識在八識學說中的地位 21 見解分歧主要分為兩派 真諦與菩提流支為代表的舊譯派 將阿陀那識解說為第七識 以玄奘為代表的新譯派 認為阿陀那識即是第八識阿賴耶識的異名 阿陀那識與第七識 编辑 攝大乘論 中 將意分為無間滅識和染污意二者 染污意恒與有身見等四煩惱相應 意識以無間滅識为等無間依而生 22 依止染污意而識雜染 23 染污意為無明和我執所依止 即使生於無想天中 仍有染污意 不得解脫 24 阿賴耶識有生雜染諸法功能 故而名為一切種子識 7 以阿賴耶識為種子依 25 意和轉識得以生起 26 染污意是意識的俱有依 27 在 攝大乘論 中 沒有將染污意或意 明確地與六轉識一起合稱為七轉識 28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中 強調了阿陀那識的執取含義 眾生攝藏一切種子識為自我 即是阿陀那識執取阿賴耶識而有我執 29 阿陀那識與阿賴耶識分立 阿陀那識即是染污意 30 本識是虛妄分別的種子因緣 本識一分與阿陀那識相應 故而本識成為我執 我愛 我慢 無明等四顛倒的因緣 31 轉識論 中 稱阿陀那識為第二識執識 以執著為體 與我見等四煩惱相應 32 故此攝論宗與地論宗 以阿陀那識為第七識 33 在真諦譯 決定藏論 中 沒有如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對應段落中那樣 提及第六意識生起除了阿賴耶識還必須有別依意根 34 末那識學說在瑜伽行唯識學派中出現時間較晚 35 現代研究者認為 世親造 唯識三十論頌 百餘年後 論師競相為其作注疏的時代 36 才明確提出末那識 37 安慧論師尚未受到此說影響 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中 末那 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 恆與我見我慢相應 38 意識依染污末那 而受相縛 不得解脫 39 玄奘譯 唯識三十論頌 中 第二能變識稱為末那識 以思量為性相 常與我見等四煩惱相俱 40 法相宗將作為第六意識生起俱有依的第七識稱為末那識 並將第七識作為阿賴耶識的俱有依 41 在真諦譯 決定藏論 中 以阿賴耶識為所依而五識身和意識得生 34 契合於世親 攝大乘論釋 中 將染污意與意界並列之說 42 顯識論 中二者合稱意根 43 與之相對 在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對應段落中 以阿賴耶識為所依而五識身得生 又以阿賴耶識為所依而得有意根 以意根為所依而意識得生 44 契合於無性 攝大乘論無性釋 中 將意界二分為眼等五識所依意界 和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即意根之說 45 在漢傳佛教中 有人因為舊譯派所釋阿陀那識和新譯派所釋意根都對應於染污意 而把二者等同起來 46 阿陀那識与第八識 编辑 在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中 阿賴耶識成就為意復說為心 47 玄奘所傳的新譯派 以攝藏雜染法 29 即攝持雜染法種子 48 作為阿賴耶識的能藏 所藏功能 49 第七識沒有執持種子的功能 阿陀那識執持諸法種子 50 只是能持諸種子的現行阿賴耶識的異名 15 學術研究 编辑部份現代佛教研究者 例如印順法師等認為 阿陀那識是早期唯識派提出的學說 隱含了第七識與第八識 後世論師據此發展出更嚴密的理論解說 產生了不同學派的不同解釋 印順法師認為 根據 解深密經 阿陀那為依止為建立故 六識身轉 阿陀那識為六識之依止 與末那識功用相同 因此說阿陀那識即是末那識 確有根據 真諦所傳 與無著所傳的古唯識學相合 當時異熟性與細執尚無分別 與後期唯識學不同 至 瑜伽師地論 攝抉擇分 編成後 阿陀那識的部份性質被歸入阿賴耶識 而末那識與染污意則別立出來 因此認為阿陀那識為阿賴耶識異名 玄奘所傳的 主要是唯識新學這一派 雙方見解上的歧異 主要是因為學派分立所造成 而不是義理上的對錯 赤銅鍱部將意界從意識獨立出來 其功用與那陀那識或末那識類似 負責支持意識 但其內容則不同 51 註釋與引用 编辑 真諦譯 攝大乘論 阿含云 如 解節經 所說偈 執持識深細 法種子恒流 於凡我不說 彼物執為我 云何此識或說為阿陀那識 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 一切受生取依止故 真諦譯 轉識論 從 無相論 出 識轉有二種 一轉為眾生 二轉為法 一切所緣 不出此二 此二實無 但是識轉 作二相貌也 次明能緣有三種 一果報識 即是阿梨耶識 二執識 即阿陀那識 三塵識 即是六識 世親 十地經論 云何餘處求解脫 是凡夫如是愚癡顛倒 常應於阿梨耶識及阿陀那識中求解脫 乃於餘處我 我所中求解脫 慧遠 大乘義章 阿陀那者 此方正翻 名為無解 體是無明癡闇心故 隨義傍翻 差別有八 道基 攝大乘論章 第二陀那 此名執識 以能執本識為神我故 執彼名色以為我所 名執識 依彼 攝論 名別有二 第一執識 義如前解 二名七識 乘六得名 依 馬鳴論 名別有七 彼 地經 名為集識 又復正翻 名無解識 以與四惑常相應故 自餘諸名 悉是義翻 印順 攝大乘論講記 阿陀那 真諦譯為 無解 玄奘譯為 執持 成唯識論以執持 執受 執取三義解釋它 唯識述記更嚴密的分析三義的界線 其實未必盡然 如唯識述記說結生相續是執取義 但在本論則說結生相續是執受義 阿陀那 應簡單的譯作 取 像十二緣起中的取 五取蘊的取 煩惱通名為取的取 梵語都是阿波陀那 Upadana 近取 即極取義 取是攝取其它 屬於自己 所以有攝它為自體 與執取不失 持 的意思 因作用的不同 後人建立起執持 執取 執受等不同的名字 這阿陀那 在經論裡看起來 它與執受有特別的關係 它在攝取未來與攝持現在的生命 使有情成為靈活的有機體中 表現了阿陀那特殊的功能 它與生命論有關 4 0 4 1 深密解脫經 彼識名阿陀那識 何以故 以彼阿陀那識 取此身 相應身故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此識或說名阿陀那 何以故 由此本識 能執持身 笈多譯 攝大乘論釋論 此識或說名阿陀那 於身普遍持故 解深密經 此識亦名阿陀那識 何以故 由此識 於身隨逐 執持故 5 0 5 1 無著 攝大乘論 復次 此識亦名阿陀那識 此中阿笈摩者 如 解深密經 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執受一切有色根故 一切自體取所依故 所以者何 有色諸根 由此執受 無有失壞 盡壽隨轉 又於相續正結生時 取彼生故 執受自體 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世親 攝大乘論釋 執受一切有色諸根故者 所以者何 有色諸根 由此執受 盡壽隨轉 用此為釋 謂由眼等有色諸根 阿賴耶識所攝受故 非如死身青瘀等位 一切自體取所依故者 又於相續正結生時 取彼生故 執受自體 用此為釋 謂由此識是相續識故 於相續正結生時 能攝受生 一期自體亦為此識之所攝受 由阿賴耶識中 一期自體熏習住故 彼體起故 說名彼生 受彼生故 名取彼生 由能取故 執受自體 以是義故 阿賴耶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世親 大乘成業論 能續後有 能執持身 故說此名阿陀那識 6 0 6 1 成唯識論 卷3 然第八識 雖諸有情皆悉成就 而隨義別立種種名 或名阿陀那 執持種子 及諸色根令不壞故 成唯識論 卷3 由此本識 具諸種子故 能攝藏諸雜染法 依斯建立阿賴耶名 非諸轉識有如是義 解深密經 亦作是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 及能執受色根依處 亦能執取結生相續 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此三義釋 攝論 有二 無初種子 若望種子 即名執持 令種子不失 無覺受故 色根依處 名為執受 令根不壞 生覺受故 若初結生 後生相續 名為執取 取諸有故 或為種依 持領以為境 名曰執持 執色根等 令生覺受 名為執受 攝初結生 名為執取 若望外依處 不名阿陀那 無執持等義 此解執持義 識義如常故 前中後頌 俱不解識 具此三義 此識名阿陀那 7 0 7 1 攝大乘論釋 論曰 復次 阿賴耶識中 諸雜染品法種子 為別異住 為無別異 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 亦非不異 然阿賴耶識 如是而生 有能生彼功能差別 名一切種子識 釋曰 如是而生者 謂 由如是品類而生 有能生彼功能差別者 謂 有能生雜染品法功能差別 相應道理 由與生彼功能相應故 名一切種子識 於此義中 有現譬喻 如大麥子 於生自芽有功能故 有種子性 若時陳久 或火相應 此大麥果功能損壞 爾時 麥相雖住如本 勢力壞故 無種子性 阿賴耶識 亦復如是 有生雜染諸法功能 由此功能相應故 說名一切種子識 論曰 又若略說 阿賴耶識 用異熟識 一切種子為其自性 能攝三界一切自體 一切趣等 釋曰 阿賴耶識 用異熟識 一切種子為自性者 謂 得自體異類熟故 諸法種子熏在中故 一切趣等者 謂 五趣等 一切自體者 謂 趣趣中 同分異分 種種差別 圓測 解深密經疏 此即第一釋一切種子識 一切種子 即三習氣 此中意說 由第八識攝持三種習氣 結生相續 故 成唯識 第八卷云 復次 生死相續 由諸習氣 然諸習氣 總有三種 一 名言習氣 二 我執習氣 三有支習氣 其種子識 自有二種 一 識所持種 名種子識 二 能持種識 名為種識 雖有二種 今此正明 能持種識 身分生時 執持所依及種子故 彼所持種 即三習氣 解深密經 廣慧當知 於六趣生死 彼彼有情 墮彼彼有情眾中 或在卵生 或在胎生 或在濕生 或在化生身分生起 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 展轉和合 增長廣大 依二執受 一者 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 二者 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 有色界中具二執受 無色界中不具二種 圓測 解深密經疏 言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者 此明種識成熟 謂 於此趣生 受生位中 最初結生 一切種子心識成熟 初結生時 種識成熟 成羯羅藍 名為結生 言展轉和合者 此有兩釋 一云 初受生之時 以識為緣 根 大種等展轉和合 一云 識與羯羅藍 展轉和合 言增長廣大者 亦有兩釋 一云 由前展轉和合力故 羯羅藍等漸增長位 根 大種等增長廣大 一云 由和合故 名色漸漸增長廣大 玄奘 成唯識論 此識行相 所緣云何 謂 不可知執受處了 了 謂了別 即是行相 識以了別為行相故 處 謂處所 即器世間 是諸有情所依處故 執受有二 謂 諸種子 及有根身 諸種子者 謂 諸相名分別習氣 有根身者 謂 諸色根及根依處 此二皆是識所執受 攝為自體 同安危故 執受及處 俱是所緣 阿賴耶識 因緣力故 自體生時 內變為種 及有根身 外變為器 即以所變為自所緣 行相仗之 而得起故 圓測 解深密經疏 此即第二依數列名 謂 受生位 有異熟識 執受二種為所緣境 一者 執受五根 及彼所依色 香 味 觸為所依止 二者 執相 名 分別三法習氣 為所緣境 除無漏種 非所緣故 此所攝受 皆是所緣 今此經中 說執受者 且依二義 一者 賴耶執根依處 為自所依 二者 執持種子 為自所攝 具如諸論 言習氣者 說名言等 名之為習 第八中種 習之氣分 故名習氣 即六釋中帶數釋也 言別名者 如 成唯識 諸習氣 總有三種 一 名言習氣 謂 有為法各別親種 二 我執習氣 謂 虗妄執我 我所種 三 有支習氣 謂 招三界異熟業種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菩薩地 云何五事 一 相 二 名 三 分別 四 真如 五 正智 何等為相 謂 若略說 所有言談 安足處事 何等為名 謂 即於相 所有增語 何等為分別 謂 三界行中 所有心 心所 何等為真如 謂 法無我所顯 聖智所行 非一切言談安足處事 何等為正智 謂 略有二種 一 唯出世間正智 二 世間出世間正智 菩提流支譯 深密解脫經 亦名阿梨耶識 何以故 以彼身中住著故 一體相應故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或說名阿黎耶識 何以故 此本識 於身常藏隱 同成壞故 笈多譯 攝大乘論釋論 或說名阿梨耶 於身隱藏普遍 同衰利安否故 玄奘譯 解深密經 亦名阿賴耶識 何以故 由此識 於身攝受藏隱 同安危義故 圓測 解深密經疏 此即第三解阿賴耶 梵云阿賴耶 此翻名藏 藏有三義 一者 能藏 二者 所藏 三者 執藏 故 成唯識 第二卷云 此識具有能藏 所藏 執藏義故 為與雜染互為緣故 有情執為自內我故 攝論 第一 亦辨三義 故彼論云 復何緣故此識亦名阿賴耶 一切有生雜染品法 於此攝藏為果性故 又即此識 於彼攝藏為因性故 或諸有情 攝藏此識為自我故 說名阿賴耶識 解云 藏義三種別者 第一 能藏 此即果法 於因中藏 謂 識中種生 現七識染果 不離能生因故 第二 所藏 此即因種 於果中藏 謂 所熏種 藏在能熏七現識中 成因性故 第三 我愛所執藏義 此即境 於能執中藏 今依此經 不同諸論 謂 由此識 於有根身 能攝受彼 為所依止 於彼藏隱 與所依身 同安危故 此即現識 藏所依中 故名為藏 於所藏中 一分之義 故 深密 云 於彼身中住者故 一體相應故 住者 即此攝受藏隱 一體相應 同安危義 深密解脫經 亦名為心 何以故 以彼心 為色 聲 香 味 觸 法增長故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或說名質多 何以故 此識 色 聲 香 味 觸等 諸塵所生長故 笈多譯 攝大乘論釋論 或說名心 以積聚 增長色 聲 香 味 觸 法故 解深密經 亦名為心 何以故 由此識 色 聲 香 味 觸等 積集 滋長故 圓測 解深密經疏 此即第四釋其心義 梵音質多 此翻為心 有其多義 一名 集起 集諸法種 起諸法故 如 成唯識 第五卷說 二名 積集 有其二義 一 諸法種子所積集故 如 攝論 第一 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二 外六境界積集 滋長故 三名 採集 採集種種所緣境故 如 深密經 及 五蘊論 今依此經 依第二義 故名為心 此有二義 一者 積集 二者 滋長 由色等境之所積集及滋長故 解深密經 廣慧 阿陀那識 為依止 為建立故 六識身轉 謂 眼識 耳鼻 舌身 意識 此中有識眼 及色為緣 生眼識 與眼識俱 隨行同時同境 有分別意識轉 有識耳 鼻 舌 身 及聲 香 味 觸為緣 生耳 鼻 舌 身識 與耳 鼻 舌 身識俱 隨行同時同境 有分別意識轉 廣慧 若於爾時 一眼識轉 即於此時 唯有一分別意識 與眼識同所行轉 若於爾時 二 三 四 五諸識身轉 即於此時 唯有一分別意識 與五識身同所行轉 廣慧 譬如大瀑水流 若有一浪生緣現前 唯一浪轉 若二 若多浪生緣現前 有多浪轉 然此瀑水 自類恒流 無斷無盡 又如善淨鏡面 若有一影生緣現前 唯一影起 若二 若多影生緣現前 有多影起 非此鏡面轉變為影 亦無受用滅盡可得 如是廣慧 由似瀑流阿陀那識 為依止 為建立故 若於爾時 有一眼識生緣現前 即於此時一眼識轉 若於爾時 乃至有五識身生緣現前 即於此時五識身轉 深密解脫經 廣慧 如彼流水 明鏡像等 依止阿陀那識 住持阿陀那識 若一眼識因緣現前 即一意識 共彼眼識 同時取境 廣慧 若五識身五種因緣一時現前 無分別意識 即共五識 一時取境 爾時世尊 而說偈言 諸種阿陀那 能生於諸法 我說水鏡喻 不為愚人說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有心地 云何世俗道理建立 謂 依世俗道理 建立諸心差別轉義 當知如前 意地 已說 云何名為勝義道理建立差別 謂 略有二識 一者 阿賴耶識 二者 轉識 阿賴耶識是所依 轉識是能依 此復七種 所謂 眼識乃至意識 譬如水浪依止暴流 或如影像依止明鏡 玄奘 成唯識論 諸心 心所 皆有所依 然彼所依 總有三種 一 因緣依 謂 自種子 諸有為法 皆託此依 離自因緣必不生故 二 增上緣依 謂 內六處 諸心 心所 皆託此依 離俱有根必不轉故 三 等無間緣依 謂 前滅意 諸心 心所 皆託此依 離開導根必不起故 唯心 心所 具三所依 名有所依 非所餘法 初種子依 如是八識 及諸心所 定各別有種子所依 次俱有依 後開導依 瑜伽師地論 本地分 云何意地 云何意自性 謂 心 意 識 心 謂 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 所隨 依附依止 性 體能執受 異熟所攝 阿賴耶識 意 謂恒行意 及六識身無間滅意 識 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彼所依者 等無間依 謂意 種子依 謂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遁倫 瑜伽論記 體能執受者 釋阿陀那義 圓測 解深密經疏 成唯識論護法釋 云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 及能執受色根依處 亦能執取結生相續 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15 0 15 1 玄奘 成唯識論 頌曰 由一切種識 如是如是變 以展轉力故 彼彼分別生 論曰 一切種識 謂 本識中 能生自果 功能差別 此生等流 異熟 士用 增上果 故名一切種 此識為體 故立識名 種離本識無別性故 種識二言 簡非種識 有識非種 種非識故 又種識言 顯識中種 非持種識 後當說故 此識中種 餘緣助故 即便如是如是轉變 謂 從生位轉至熟時 顯變種多 重言如是 謂 一切種 攝三熏習 共 不共等 識種盡故 展轉力者 謂 八現識 及彼相應 相 見分等 皆互有相助力故 即現識等 總名分別 虛妄分別為自性故 分別類多 故言彼彼 此頌意說 雖無外緣 由本識中 有一切種 轉變差別 及以現行八種識等 展轉力故 彼彼分別 而亦得生 何假外緣方起分別 諸淨法起 應知亦然 淨種現行為緣生故 所說種 現 緣生分別 云何應知此緣生相 緣且有四 一 因緣 謂 有為法 親辦自果 此體有二 一 種子 二 現行 種子者 謂 本識中 善 染 無記 諸界 地等 功能差別 能引次後自類功能 及起同時自類現果 此唯望彼 是因緣性 現行者 謂 七轉識 及彼相應 所變相 見 性 界 地等 二 等無間緣 謂 八現識 及彼心所 前聚於後自類 無間等而開導 令彼定生 應作是說 阿陀那識 三界九地 皆容互作等無間緣 下上死生相開等故 三 所緣緣 謂 若有法 是帶己相心或相應 所慮所託 四 增上緣 謂 若有法 有勝勢用 能於餘法 或順或違 雖前三緣 亦是增上 而今第四 除彼取餘 為顯諸緣差別相故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種識二言 簡非種識 謂 有識非種 即現起諸識 非內種子 有種非識 即外麥等 非識自體分故 又 有識非種 小乘所說諸識 種非識者 僧佉所計自性 是諸法因 彼體非識 以有識非種 種非識故 不同此種 亦種亦識故 俱簡彼 立種識言 此中所顯 本識中種 非謂持種 名為識種 第八識也 以第八識 後展轉力 現助緣攝 非因緣故 或後第四句 當彼彼分別生中攝故 此中不說 若獨言種 即濫麥等 自性等 若獨言識 即濫現行八識等 故雙言也 即解第一句下四字訖 瑜伽師地論 本地分 建立勝義伽他者 如經言 染污意恒時 諸惑俱生滅 若解脫諸惑 非先亦非後 顯示解了解脫遍知 非先者 與諸煩惱恒俱生故 非後者 即與彼惑俱時滅故 玄奘 成唯識論 解脫經 中 亦別說有此第七識 如彼頌言 染污意恒時 諸惑俱生滅 若解脫諸惑 非曾非當有 彼經自釋此頌義言 有染污意 從無始來 與四煩惱恒俱生滅 謂 我見 我愛 及我慢 我癡 對治道生 斷煩惱已 此意從彼 便得解脫 爾時此意 相應煩惱 非唯現無 亦無過 未 過去 未來無自性故 如是等教 諸部皆有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卷第五 末 此大小乘通許之經 非是解解脫義名 解脫經 然四 阿含 不攝零落之經 諸部皆有 如 天請問經 等 並是為 阿含 不攝 此經解脫 阿含 故 名為 解脫經 若言 零落經 名字惡也 此經大小共信 十八部共許 諸部解別 上座部等計 即染第六識 惑許並生 別有細心是第六意 恒現行故 如受生心等 大眾 經部等解 如常施食受樂 非謂一切時有名恒 薩婆多等 非四惑同時俱 此即前後有俱 大毘婆沙論 或復有執 五法是遍行 謂 無明 愛 見 慢及心 如分別論者 故彼頌言 有五遍行法 能廣生眾苦 謂無明愛見 慢心是為五 鞞婆沙論 意根二事為增上緣 一者 次生當來有 二者 自在 次生當來有者 如所說 阿難 若識不入母胎 寧名色膜漸厚不 阿難曰 不也 世尊 是謂次生當來有也 自在者 如所說 比丘 心牽世間 心煩惱 心生自在 阿毘曇毘婆沙論 意根於二處 作威勢緣勝 一 令未來有相續 二 自在令他隨順 令未來有相續者 如說 佛告阿難 若識不在母身 名色成迦羅羅不 答言 不也 自在令他隨順者 如說 比丘當知 心能將世間 能生世間 若心生處 皆得自在 大毘婆沙論 意根於二處增上 一 能續後有 二 自在隨轉 能續後有者 如說 識若不託母胎 名色得成羯邏藍不 不也 世尊 自在隨轉者 如說 世間心所引 亦為心所勞 心若於彼生 皆自在隨轉 真諦譯世親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意根 於託後有相應 及隨從自在中增上 此中後有相應者 如經言 是時乾闥婆 於二意中隨一現前 或與欲相應 或與瞋相應 隨從者 如偈言 意引將世間 意轉令變異 是意根一法 一切法隨行 玄奘譯世親 阿毘達磨俱舍論 意根二者 謂能續後有 及自在隨行 能續後有者 如契經言 時健達縛於一心內 隨一現前 謂或愛俱 或恚俱等 自在隨行者 如契經言 心能導世間 心能遍攝受 如是心一法 皆自在隨行 法蘊論 云何意根 謂 意於法 已 正 當知 及彼同分 是名意根 又 意增上發意識 於法 已 正 當了別 及彼同分 是名意根 又 意於法 已 正 當礙 及彼同分 是名意根 又 意於法 已 正 當行 及彼同分 是名意根 如是 過去 未來 現在諸所有意 名為意根 亦名所知 乃至等所證 此復云何 謂 心 意 識 或地獄 乃至或中有 或脩所成 所有名號 異語增語 想 等想 施設言說 謂 名意 名意處 名意界 名意根 名知 名道路 乃至名此岸 如是 意根是內處攝 舍利弗阿毘曇論 云何意根 意入 名意根 云何意根 識陰 名意根 云何意根 若心 意 識 六識身 七識界 名意根 云何意根 若識 過去 未來 現在 內 外 麁 細 卑 勝 遠 近 是名意根 云何六識身 眼識身 耳 鼻 舌 身 意識身 云何眼識身 緣眼 緣色 緣明 緣思惟 以四緣識生 已生 今生 當生 不定 是名眼識身 云何耳 鼻 舌 身 意識身 緣意 緣法 緣思惟 以三緣識 已生 今生 當生 不定 名意識身 是名六識身 云何七識界 眼 耳 鼻 舌 身識界 意界 意識界 云何眼識界 若識 眼根生 色境界 已生 今生 當生 不定 名眼識界 云何耳 鼻 舌 身識界 若識 身根生 觸境界 已生 今生 當生 不定 名身識界 云何意界 意知法 念法 若初心 已生 今生 當生 不定 是名意界 云何意識界 若識相似 不離彼境界 及餘相似心識 已生 今生 當生 不定 名意識界 是名七識界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云何建立阿賴耶識與轉識等俱轉轉相 謂 阿賴耶識 或於一時 唯與一種轉識俱轉 所謂末那 何以故 或於一時 與二俱轉 謂 末那及意識 或於一時與三俱轉 謂 五識身隨一轉時 或於一時與四俱轉 謂五識身隨二轉時 或時乃至與七俱轉 謂五識身和合轉時 圓測 解深密經疏 此即第二釋阿陀那識 梵云阿陀那 此翻名執持 謂由此識隨逐於身 執受色根令不失壞故 說此識名為執持 依 攝大乘 有其二義 釋阿陀那 一 執受色根令不壞故 二 執受自體取彼生故 如彼第一具廣分別 依 成唯識 具有三義 故第三云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 及能執受色根依處 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 說此識名阿陀那 此當二論所說執受 慧遠 大乘義章 八識之義 出 楞伽經 故彼經中 大慧白佛 世尊不立八種識耶 佛言 建立 圓測 解深密經疏 諸聲聞藏 但說六識 而無七八 具如諸教 今依大乘 自有兩釋 一 龍猛等 但說六識 是故清辨菩薩所造 中觀心論 入真甘露品云 離六識外 無別阿賴耶識 眼等六識所不攝故 猶如空華 故知彼宗唯立六識 二 彌勒宗 依 金光明 等 具立八識 大唐三藏 依 楞伽 等 及護法宗 唯立八識 不說第九 破清辨云 所立量中 便有自教相違之失 楞伽 等經 皆說第八阿賴耶故 大毘婆沙論 然意處有六種 謂 眼識 乃至意識 此中眼識與眼識 為因 等無間 增上 非所緣 因者二因 謂 同類 異熟 等無間者 謂 眼識等無間 眼識現在前 如眼識與眼識 眼識與耳 鼻 舌 身識亦爾 眼識與意識 為因 等無間 所緣 增上 因者二因 謂 同類 異熟 等無間者 謂 眼識等無間 意識現在前 如眼識對六識 耳 鼻 舌 身識 對六亦爾 意識與意識 為因 等無間 所緣 增上 因者三因 謂 同類 遍行 異熟 等無間者 謂 意識等無間 意識現在前 意識與眼識 為因 等無間 增上 非所緣 因者三因 即 同類 遍行 異熟 等無間者 謂 意識等無間 眼識現在前 如意識對眼識 意識對餘識亦爾 問 眼等五識 展轉無間 現在前不 答 諸瑜伽師說 眼等五識 展轉無間 不現在前 皆從意識無間生故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 眼等五識展轉 皆得無間而起 若不爾者 違根蘊說 玄奘 成唯識論 後開導依 有義 五識 自他前後不相續故 必第六識所引生故 唯第六識為開導依 第六意識 自相續故 亦由五識所引生故 以前六識為開導依 第七 八識 自相續故 不假他識所引生故 但以自類為開導依 有義前說未有究理 應說 五識 前六識內隨用何識為開導依 第六意識 用前自類 或第七 八為開導依 第七末那 用前自類 或第六識為開導依 阿陀那識 用前自類 及第六 七為開導依 有義此說亦不應理 開導依者 謂 有緣法 無主 能作等無間緣 此於後生心 心所法 開避引導 名開導依 此但屬心 非心所等 若此與彼 無俱起義 說此於彼有開導力 一身八識 既容俱起 如何異類為開導依 若許為依 應不俱起 便同異部心不並生 是故八識 各唯自類 為開導依 深契教理 唐朝玄奘譯無著 攝大乘論本 如世尊說 心 意 識三 此中意有二種 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 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 第二染污意 與四煩惱恒共相應 一者薩迦耶見 二者我慢 三者我愛 四者無明 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 復由彼第一依生 第二雜染 了別境義故 等無間義故 思量義故 意成二種 復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 此意染污故 有覆無記性 與四煩惱常共相應 如色 無色二纏煩惱 是其有覆無記性攝 色 無色纏為奢摩他所攝藏故 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 玄奘譯世親 攝大乘論釋 此中與作等無間緣因性 謂無間滅識與意識為因 是第一意 由四煩惱常所染污 是第二意 此中薩迦耶見者 謂執我性 由此勢力便起我慢 恃我我所而自高舉 於實無我起有我貪 名為我愛 如是三種 無明為因 言無明者 即是無智識 復由彼第一依生 第二雜染者 謂無間滅識說名為意 與將生識容受處所 故作生依 第二染污意 為雜染所依 以於善心中亦執有我故 了別境義故 等無間義故 思量義故 意成二種者 謂於此中 由取境義 說名為識 由與處義 名第一意 由執我等成雜染義 名第二意 論曰 復次云何得知有染污意 謂此若無 又訓釋詞亦不得有 成過失故 釋曰 又訓釋詞故 所以者何 能思量故 說名為意 此訓釋詞何所依止 非彼六識與無間識作所依止 應正道理 已謝滅故 訓詞若無 成過失者 取所緣相 而思量故 無間滅時 能取境故 說名為意 過去已滅 無所思量 云何當有能思量性 訓詞無故 成大過失 玄奘譯 攝大乘論釋 染污意若無 又 無想中生 應無我執故 所以者何 若彼位中無染污意 彼一期生 應無我執 若爾 不應聖所訶厭 既被訶厭 是故定知彼有我執 又 我執隨故 所以者何 施等位中 亦決定有我執隨故 此我執隨 若離無明 不應道理 非此無明離所依止 此所依止 離染污意 無別體故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釋曰 於無想天生 若無染污心 一期生中 則無我執及我慢等 此生便無流失 此定不應為聖人所厭惡 既為聖人所厭惡 故知此定有染污識 由我執恒相隨 施等諸善 常為我執所雜 我執恒隨 若離無明則無此事 此無明若離依止則不得有 此無明依止 若離阿陀那識 無有別體 玄奘譯 攝大乘論釋 論曰 何因緣故亦說名心 由種種法 熏習種子 所積集故 釋曰 復欲釋名故作此問 由種種法者 由各別品類法 熏習種子者 功能差別因 所積集故者 是極積聚一合相義 攝大乘論本 心體第三 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 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 由此為種子 意及識轉 攝大乘論釋 心體第三 若離阿賴耶識無別有性 由此為因 意及轉識 皆得生起 見取轉識 當知亦即取第二意 所以者何 彼將滅時得意名故 攝大乘論無性釋 心體第三 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者 謂 如意聲 說染污意 無間滅意 識聲 則說六種轉識 如是心聲 離彼二種無體可得 非無有體而有能詮 亦非異門 意 識二聲所詮異故 此中體聲 意取所詮 是故成就阿賴耶識等者 顯 阿賴耶識 是心聲所詮 道理決定 攝大乘論本 復次 云何得知有染污意 謂 此若無 又 五同法 亦不得有 成過失故 所以者何 以五識身 必有眼等俱有依故 攝大乘論釋 又五同法故 所以者何 譬如眼等五識 必有眼等五根 為俱有依 如是意識 亦應決定有俱有依 攝大乘論無性釋 又五同法 亦不得有 成過失者 此破唯立 從六二緣 六識轉義 眼等五識 與彼意識 有同法性 謂 從二緣 而得生起 彼染污意若無有者 與此相違 所謂 俱生增上緣依 無別有故 又 眼等識 各具二緣 皆是識性 如是識性 並有眼等俱轉別依 唯增上緣 非因緣等 此為能喻 意識亦爾 應有如是差別所依 阿賴耶識 雖是意識俱生所依 然不應立為此別依 是共依故 因緣性故 經部所立 色為意識俱生別依 此不成就 不應道理 以就思擇 隨念分別 應一切時無分別故 由此道理 餘部所立 胸中色物意識別依 亦不成就 如所說過 恒隨逐故 譬如依止色根諸識 如是難通 應廣決擇 玄奘 成唯識論 不可說色為彼 意識 所依 意非色故 意識應無隨念 計度二分別故 安慧 大乘廣五蘊論 如是六轉識 及染污意 阿賴耶識 此八名識蘊 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有心地 云何名為勝義道理建立差別 謂略有二識 一者 阿賴耶識 二者 轉識 阿賴耶識是所依 轉識是能依 此復七種 所謂眼識乃至意識 譬如水浪依止暴流 或如影像依止明鏡 玄奘譯 顯揚聖教論 攝事品 心者 謂心 意 識 差別名也 問何等為識 答識有八種 謂阿賴耶識 眼 耳 鼻 舌 身識 意 及意識 29 0 29 1 玄奘譯 攝大乘論釋 論曰 即於此中 復說頌言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如是且引阿笈摩證 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 一切有生雜染品法 於此攝藏為果性故 又即此識 於彼攝藏為因性故 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或諸有情 攝藏此識為自我故 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釋曰 於中轉故 名為攝藏 或諸有情 攝藏此識 為自我者 是執取義 論曰 如是二識 更互為緣 如 阿毘達磨大乘經 中說伽他曰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 亦常為因性 釋曰 阿賴耶識與一切法 於一切時互為因果 展轉相生 若於此時 阿賴耶識為諸法因 即於爾時諸法為果 若於此時 阿賴耶識為諸法果 即於爾時諸法為因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論曰 云何佛說此識名阿黎耶 一切有生不淨品法 於中隱藏為果故 此識 於諸法中隱藏為因故 釋曰 諸法 謂阿黎耶識果 即不淨品等 阿黎耶識 藏住此果中為因 論曰 復次 諸眾生 藏此識中 由取我相故 是故名阿黎耶識 論曰 復次 諸眾生 藏此識中 由取我相故 是故名阿黎耶識 釋曰 藏者以執義 約阿陀那識 及意識 說眾生名 何以故 一切眾生 無無我執 我執若起 緣何境 緣本識起 微細一類相續不斷故 論曰 此二識更互為因 如 大乘阿毘達磨 偈說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此二互為因 亦恒互為果 釋曰 此言欲顯本識 及受用識 互為因果 以阿含為證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者 若本識 作諸法因 諸法為果 必依藏本識中 若諸法 作本識因 本識為果 必依藏諸法中 此二互為因 亦恒互為果者 若本識為彼因 彼為本識果 若彼為本識因 本識為彼果 如此因果理 有佛無佛 法爾常住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卷1 論曰 二 有染污意 與四煩惱恒相應 釋曰 此欲釋阿陀那識 何者四煩惱 論曰 一 身見 二 我慢 三 我愛 四 無明 玄奘譯 攝大乘論釋 論曰 復有譬喻相 謂 此阿賴耶識 幻 炎 夢 翳為譬喻故 此若無者 由不實遍計種子故顛倒緣相 應不得成 釋曰 譬喻相者 如由所作幻等因故 得有象等顛倒緣相 阿賴耶識 亦復如是 由所說譬喻相不實遍計種子故 有顛倒緣相 此若無者 顛倒緣相應不得成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論曰 復次 有譬喻相識 釋曰 譬如幻事 為象馬等亂心因 如此譬相 本識是虛妄分別種子故 為一切顛倒亂心因 論曰 如幻事 鹿渴 夢相 瞖闇等 譬第一識似如此事 釋曰 此四事譬四倒 幻事譬我執 鹿渴譬我愛 夢相譬我慢 瞖闇譬無明 此四譬同譬本識 識即似此四事 幻事能生眾生邪執 鹿渴能生眾生貪愛 夢相能生眾生亂心 瞖闇能障眾生明了見境 阿陀那識若未滅 能變異本識 生六識 起四種上心顛倒 故言本識似如此事 論曰 若無此虛妄分別種子故 此識不成顛倒因緣 釋曰 若無本識一分與阿陀那識相應 則本識不成四顛倒因緣 何以故 如此本識 是虛妄分別種子因緣故 一切虛妄分別 皆從此本識生 真諦譯 轉識論 依緣此識 有第二執識 此識以執著為體 與四惑相應 一 無明 二 我見 三 我慢 四 我愛 此識名有覆無記 亦有五種心法相應 名字同前 而前細此麤 此識及相應法 至羅漢位究竟滅盡 及入無心定 亦皆滅盡 若見諦 害煩惱識及心法 得出世道十六行 究竟滅盡 餘殘未盡 但屬思惟 是名第二識 慧遠 大乘義章 八識之義 出 楞伽經 故彼經中 大慧白佛 世尊不立八種識耶 佛言 建立 所言識者 乃是神知之別名也 隨義分別 識乃無量 今據一門 且論八種 八名是何 一者 眼識 二者 耳識 三者 鼻識 四者 舌識 五者 身識 六者 意識 七者 阿陀那識 八 阿梨耶識 阿陀那者 此方正翻 名為無解 體是無明癡闇心故 隨義傍翻 差別有八 八名 執識 執取我故 又執一切虛妄相故 湛然 止觀輔行傳弘決 真諦三藏云 阿陀那七識 此云執我識 此即惑性 體是緣因 34 0 34 1 真諦譯 決定藏論 依託者 阿羅耶識持諸色根 五識得生 不持不生 有阿羅耶識時 意識得生 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為所依者 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 五種識身依之而轉 非無執受 又由有阿賴耶識故 得有末那 由此末那為依止故 意識得轉 譬如依止眼等五根 五識身轉 非無五根 意識亦爾 非無意根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六別依七 七依第八 諸宗不許 故應立量 宗 七 六二識 亦依俱有依 因 轉識攝故 喻 如眼等五識 第六識因言轉識攝 即以第七末那為依 許第六識轉識攝故 末那之因亦轉識攝 而為因者 此所隨一 今應先成第六有根 即是末那 末那成已 許是轉識故得為因 此中宗 因 准文取理 攝論 第三說 異熟心依染污意 無性染意即是第六 世親染意或第七心 故知第八亦依六 七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慧愷法師 俱舍序 云 佛滅已後 千一百年 天親菩薩出生造論 依今所傳 諸部說異 今依大乘 九百年間 天親菩薩出世 造此頌本 同時唯有親勝 火辨二大論師 造此頌釋 千一百年後 餘八論師 方造斯釋 釋此本頌 有十論師 霍韜晦 安慧 三十唯識釋 原典譯注 後來玄奘糅譯成唯識論 即據後期唯識家義進一步把染污意列為第七識 並從音譯為 末那 manas 一方面又借梵文複合詞的訓釋法說末那識是持業釋 識即意故 第六意識則是依主釋 識異意故 卷四 頁三五 於是徹底分裂為二 其實從末那識的建立經過上看 則與第六意識在存有上應為一體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由此末那 我見 慢等恒共相應 思量行相 若有心位 若無心位 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 緣阿賴耶識以為境界 執我起慢 思量行相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又復 意識 染污末那以為依止 彼未滅時 相了別縛 不得解脫 末那滅已 相縛解脫 玄奘譯世親造 唯識三十論頌 已說初能變 第二能變其相云何 頌曰 次第二能變 是識名末那 依彼轉緣彼 思量為性相 四煩惱常俱 謂我癡 我見 并我慢 我愛 及餘觸等俱 有覆無記攝 隨所生所繫 阿羅漢滅定 出世道無有 如是已說第二能變 玄奘 成唯識論 次俱有依 1 有作是說 眼等五識 意識為依 此現起時必有彼故 無別眼等為俱有依 眼等五根即種子故 二十唯識 伽他中言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為成內外處 佛說彼為十 觀所緣論 亦作是說 識上色功能 名五根應理 功能與境色 無始互為因 第七 八識 無別此依 恒相續轉 自力勝故 第六意識 別有此依 要託末那而得起故 有義彼說理教相違 是故應言 2 前五轉識 一一定有二俱有依 謂 五色根 同時意識 第六轉識 決定恒有一俱有依 謂第七識 若與五識俱時起者 亦以五識為俱有依 第七轉識 決定唯有一俱有依 謂第八識 唯第八識 恒無轉變 自能立故 無俱有依 有義此說猶未盡理 3 是故藏識 若現起者 定有一依 謂第七識 在有色界 亦依色根 若識種子 定有一依 謂異熟識 初熏習位 亦依能熏 餘如前說 有義前說皆不應理 4 由此五識 俱有所依定有四種 謂五色根 六 七 八識 隨闕一種必不轉故 同境 分別 染淨 根本所依別故 聖教唯說依五根者 以不共故 又必同境 近 相順故 第六意識 俱有所依唯有二種 謂七 八識 隨闕一種必不轉故 雖五識俱取境明了 而不定有故 非所依 聖教唯說依第七者 染淨依故 同轉識攝 近 相順故 第七意識 俱有所依但有一種 謂第八識 藏識若無定不轉故 如伽他說 阿賴耶為依 故有末那轉 依止心及意 餘轉識得生 阿賴耶識 俱有所依亦但一種 謂第七識 彼識若無定不轉故 論 說 藏識恒與末那俱時轉故 又說 藏識恒依染污 此即末那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次第二依有四師解 此即難陀等義 即安惠等諸師所說 自下第三淨月等師復非前義 自下第四護法菩薩解 惠沼 成唯識論了義燈 釋俱有依中 本判為四 第二即是安惠師等 西明判云 第二火辨 世親 攝大乘論釋 謂身 身者 受者識者 身 謂眼等五界 身者 謂染污意 能受者 謂意界 真諦譯 顯識論 從 無相論 出 一切三界 但唯有識 何者是耶 三界有二種識 一者 顯識 二者 分別識 顯識者 有九種 其次 分別識有二種 一 有身者識 二 受者識 又有身者識者 我見所覆 此識為我見 貪愛所覆故 受六趣生 此識為生死身 若有此識 即有身識 此識若盡 則生死身盡 我見生一切肉惑 貪愛生一切皮惑故 有生死身 若離愛我見 即無皮肉煩惱 若無皮肉煩惱 即無三界身故 身識受生死也 二 受者識 意界名受者識 即三種意識 一謂 阿梨耶識 是細品意識 恒受果報 不通善惡 但是無覆無記 二 陀那識 是中品意識 但受凡夫身果報 三者 謂常所明意識 是麁品意識 通受善 惡 無記三性果 五識亦爾 此三品意識 通能受用果報 但今據興廢為言故 呼梨耶識為受者識 又 梨耶識是凡夫所計我處 由陀那執梨耶識作我境 能執正是陀那故 七識是我見體故 分別識有二種 一 有身識 二 受 誤為 身 者識 合名意根 大本染污根 即陀那識 二次第緣意根體 即緣本識 作我境 自出彼緣相彰 顯識有九種 如上顯識 唯是梨耶 若是分別識 則是陀那及意識 陀那分別我 意識分別萬法 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云何建立互為緣性轉相 謂 阿賴耶識 與諸轉識 作二緣性 一 為彼種子故 二 為彼所依故 為所依者 謂 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 五種識身依之而轉 非無執受 又由有阿賴耶識故 得有末那 由此末那為依止故 意識得轉 譬如依止眼等五根 五識身轉 非無五根 意識亦爾 非無意根 玄奘譯 顯揚聖教論 攝勝決擇品 依止因者 謂 由阿賴耶識所執色根為依止故 五識身轉 非無執受 又由有此識故 得有意根 由此意根為依止故 意識得生 譬如依止眼等五種色根 五識身轉 非無五根 意識亦爾 非無意根 無性 攝大乘論無性釋 謂身 身者 受者識者 如後當說 眼等六內界為性 如其所應 眼等五識所依意界 名身者識 第六意識所依意界 名受者識 道基 攝大乘論章 陀那識三義者 眾名章 中名染污意 與六識為意根故 真諦譯 轉識論 從 無相論 出 次明能緣有三種 一 果報識 即是阿梨耶識 二 執識 即阿陀那識 三 塵識 即是六識 果報識者 為煩惱業所引故 名果報 念念恒流 如水流浪 本識如流 五法如浪 乃至得羅漢果 此流浪法 亦猶未滅 是名第一識 依緣此識 有第二執識 此識以執著為體 與四惑相應 一無明 二我見 三我慢 四我愛 此識及相應法 至羅漢位究竟滅盡 及入無心定亦皆滅盡 是名第二識 第三塵識者 識轉似塵 更成六種識轉似塵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論曰 尋第二體 離阿梨耶識不可得 釋曰 第二識 緣第一識 起我執 若離第一識 此識不得起 故知有第一識 今成就第二識 為顯第一識故 論曰 是故阿梨耶識 成就為意 依此以為種子 餘識得生 釋曰 離第一識 無別識體 為第二識因 及生起識因 佛說心名 此名目第二識 佛說識名 此名目六識 佛說意名 此名目第一識 何以故 第二識 及生起識 若前已滅 後識欲生 必依第一識生 及能生自類故 說名意根 論曰 云何此意復說為心 多種熏習種子所聚故 釋曰 第一識 或名質多 質多名有何義 謂 種種義 及滋長義 種種者 自有十義 一 增上緣 二 緣緣 三 解相 四 共作 五 染污 六 業熏習 七 因 八 果 九 道 十 地 此義中各有多種義 故名種種 滋長有三義 一 由此十法聚集 令心相續久住 二 此心能攝持一切法種子 三 是種種法熏習種子之所滋長 種子者 謂 功能差別因 所滋長者 謂 變異為三界 由此義故 佛說第一識亦名質多 玄奘譯 攝大乘論釋 論曰 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 異門安立 此相云何可見安立 此相略有三種 一者 安立自相 二者 安立因相 三者 安立果相 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 謂 依一切雜染品法 所有熏習 為彼生因 由能攝持種子相應 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 謂 即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於一切時 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為因 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者 謂 即依彼雜染品法 無始時來 所有熏習 阿賴耶識相續而生 釋曰 此中安立自相者 謂 緣一切雜染品法 所有熏習 能生於彼功能差別 識為自性 為欲顯示如是功能故 說攝持種子相應 謂 依一切雜染品法 所有熏習 即與彼法為能生因 攝持種子者 功能差別也 相應者 是修義 是名安立此識自相 笈多譯 攝大乘論釋論 論曰 於中阿梨耶識為自相 一切染法熏習已 為彼生因 攝持種子相應故 釋曰 於中自相者 一切染法熏習緣故 識有生彼功能勝異 顯示識體有此功能故 攝持種子相應者 彼一切染法熏習已 即為彼法生因 故言攝持種子 彼熏習 與彼勝能合 故名相應 即此自相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論曰 立自相者 依一切不淨品法習氣 為彼得生 攝持種子作器 是名自相 釋曰 自相義云何 依一切不淨品法 熏習此識最勝 為彼得生功能 此功能相復云何 謂 攝持種子 云何攝持 熏習成一 故言攝持 玄奘 成唯識論 即彼經中復作是說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 能攝藏諸雜染法 依斯建立阿賴耶名 非如勝性轉為大等 種子與果 體非一故 能依 所依 俱生滅故 與雜染法互相攝藏 亦為有情執藏為我 故說此識名阿賴耶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能持染種 種名所藏 此識是能藏 是雜染法所熏 所依染法 名能藏 此識為所藏 攝論 第二等云 非如大等藏最勝等中 即能 所藏 彼論又言 為染第七等之所執藏以為內我 名執藏義 即此論云 謂與雜染互為緣故 解能 所藏 諸有漏法 皆名雜染 非唯染法 梵云僧吉隷爍 此名雜染 若不言僧 即唯染也 有情執為自內我故 解執藏義 唯煩惱障義 非所知障義 不爾 無學應有此名 此不別執為其我所 及與他我 名自內我 此即正解阿賴耶義 阿賴耶者 此翻為藏 藏具三義 如論已說 義雖具三 正取唯以執藏為名 不爾 二乘 八地菩薩 應有此名 三名闕一 即不得名 若爾 七地已前 二乘有學 入無漏心 我愛不執 應捨此名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復次引偈 重釋經所說義 執持識深細 者 云何此識或說為阿陀那識 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 謂能執持有依五根 及相等習氣故 此識亦名阿陀那 深細者 難滅難解故 窺基 瑜伽師地論略纂 論頌云阿賴耶識甚深細者 先云第七及八皆名阿陀那者 非也 即舊論頌云 執持識深細 既云執持 第七豈能持也 梵音云訖利瑟吒末那 此云染污意 今云阿陀那者 即第八執持之義也 此之一句 總舉第八深細也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論 以能執持至名阿陀那 述曰 此三義釋 攝論 有二 無初種子 若望種子 即名執持 無覺受故 或為種依 持領以為境 名曰執持 印順 以佛法研究佛法 阿陀那與末那 須知末那譯曰意 是思量義 常談之恆審思量 乃玄奘增飾 非梵文本義 亦無著世親學所不談 末那之作用 在為六識生起之所依 上尋 阿含 則意處 意界 通為六識 別為意識之所依 一切有系之婆沙師 譬喻師等 不知有細意 乃立識無間滅為意 上座分別說系 則於六識外別立同時意界 龍樹立 現在意 真諦有此義 大眾系之根本識及意界是常等 雖立名不同 而辨其為六識生起所依之意界則一 若見此義 則 解深密經 之阿陀那識為依止 確指末那 意 無猶豫餘地 解深密經 本識一而轉識六 本末合論唯七心 以阿陀那識執持身根故 能起六識 故阿陀那復當末那之名 後之學者 偏據奘傳之八識差別論 偏據恆審思量之末那 乃於 心意識相品 中不復能得末那 或者不忍 解深密經 無末那 乃欲離此品而別求 宗派意識不除 經論之真義難明 此豈偏激之談哉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阿陀那識 amp oldid 7547318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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