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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那识

末那识梵語मनस्-विज्ञान羅馬化:manas-vijñāna),佛教術語,的分類之一,為瑜伽行唯識學派護法學系或法相唯識宗所说八识中的第七识。具恆審思量之性,又稱我意識我主宰;為與意識(mano-vijñāna)即第六識相區別,虽末那译为“意”,但manas-vijñāna稱為末那識,不称“意识”[1]護法論師等稱其為阿賴耶識和六識的俱有依[2]

音義

末那(manas),義譯為,是思量、思考的意思。在《雜阿含經》中,意與經常一同出現,被當成同義詞[3]。是六識六內處六根之一。

出處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有關於識蘊有兩個說法:一為心意識三分,、「末那」與並列[4];二為本識轉識二分,「末那」是七轉識之一[5]。玄奘譯《顯揚聖教論》中,提到識有八種,為阿賴耶識、五識、「意」及意識[6]安慧《大乘廣五蘊論》記載為六轉識染污意和阿賴耶識[7]

瑜伽師地論》中記載,阿賴耶識或於一時唯與「末那」俱轉[8],「末那」恆與我見我慢相應,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9],意識依染污末那,而受相縛,不得解脫[10]真諦譯《決定藏論》對應段落稱,阿賴耶識常與「我慢心」相應生,意識依「心」得立[11]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中指示「末那」為意根[12],玄奘譯《顯揚聖教論》在相應段落將此處的「末那」直接稱為「意根[13],此二論一致記載:以阿賴耶識為所依五識身得生,又因阿賴耶識而得有意根,以意根為所依第六意識得生。真諦譯《決定藏論》對應段落稱,以阿賴耶識為所依五識身和意識得生[14],沒有提及二者之間的意根。

在《成唯識論》中,關於諸識之俱有依的解釋有四種[2]窺基在《瑜伽師地論·本地分》“意地”的所依中[15],也加入了俱有依末那識[16]

第二能變識

瑜伽行唯識學派謂萬法皆為識之所變,故謂八識為能變。第一能變識:阿賴耶識。[17]第二能變識:末那識。[18]諸心所有法乃由八識和合運作而為變現,末那識能在初能變識阿賴耶配合下變現萬法,故名第二能變識。

末那識的功能

第七识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对第八识(阿賴耶識)的进行主观感应并形成自我意识–恆執阿賴耶識為我、我所有。[19]《大乘密嚴經》卷1有這樣的說法:末那攀緣阿賴耶識,就如同磁石緊吸著鐵一般,染污的末那識,執取阿賴耶為自內我,末那識執持有情身一切法,以為他就是身心的主人。末那识特点是思量,而第六识的特点是识别。由于不可控,透过第七识会产生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等四烦恼。

法相唯識宗認為,末那識是第六意識之所依根,故名意根,與前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同屬六根[20]之一,不同於前五根是有色根,是屬於色法;意根是心法,是八識中之第七識,心法無色,屬無色根。

  • 意根是不可見有對,是無色根。
  • 意根是意識所依根,所以稱為意根。
  • 意根是能引生意識的心,所以稱為意根。
  • 意根是意識生起後運作時必須依止才能運作的心,所以稱為意根。

也有人認為,末那識不是意根,他是已經過色塵法塵色法心法,所有行為造作都由自己的末那識(我主宰)決定,但想行之間建立了間隔也就是五蘊的調理而使自己善業,好的行為,甚至可以更好,到達有修養有成就,也就是佛的十一名號。

歷史研究

在龍樹著作中,不曾提到末那識,在唯識學派早期經典,如《解深密經》與《攝大乘論》中,也都沒有提到末那識。在八識學說中,末那識可能是最晚出現的。菩提流支譯《入楞伽經》中提到八識,其中第二識稱為意,即末那[21]。至《成唯識論》時,末那識學說已被確立,並形成八識體系。

學術界認為《瑜伽師地論》、《解深密經》與《攝大乘論》皆未明確說到末那識,日本學者結城令聞認為,《解深密經》時代尚未有末那識的說法,直到無著時代,末那識學說才被建立。印順法師認為,末那識是由《解深密經》中的阿陀那識與《攝大乘論》中的染污意,逐漸發展而成[22]

地論宗南道派的法上在解釋《十地經論》中「三種同相智」時,以被認為是生死根本的阿梨耶識為第七識[23][24],體現了歷史上曾有個時段,有人不把「意」分立為第六意識和其所依意根即末那識[25]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成唯識論》卷4:「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然諸聖教,恐此濫彼故,於第七但立意名。又標意名,為簡心識,積集了別劣餘識故。或欲顯此與彼意識,為近所依故,但名意。」
  2. ^ 2.0 2.1 玄奘成唯識論》:「次俱有依,
    • (1)有作是說:眼等五識,意識為依,此現起時必有彼故,無別眼等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種子故。《二十唯識》伽他中言:『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觀所緣論》亦作是說:『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功能與境色,無始互為因。』……第七、八識,無別此依,恒相續轉,自力勝故。第六意識,別有此依,要託末那而得起故。
    • 有義彼說理教相違。……是故應言:(2)前五轉識,一一定有二俱有依,謂:五色根、同時意識。第六轉識,決定恒有一俱有依,謂第七識,若與五識俱時起者,亦以五識為俱有依。第七轉識,決定唯有一俱有依,謂第八識。唯第八識,恒無轉變,自能立故,無俱有依。
    • 有義此說猶未盡理。……(3)是故藏識,若現起者,定有一依,謂第七識,在有色界,亦依色根。若識種子,定有一依,謂異熟識,初熏習位,亦依能熏,餘如前說。
    • 有義前說皆不應理。……(4)由此五識,俱有所依定有四種,謂五色根、六、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同境、分別、染淨、根本所依別故。聖教唯說依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順故。第六意識,俱有所依唯有二種,謂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雖五識俱取境明了,而不定有故,非所依。聖教唯說依第七者,染淨依故,同轉識攝、近、相順故。第七意識,俱有所依但有一種,謂第八識,藏識若無定不轉故。如伽他說:『阿賴耶為依,故有末那轉,依止心及意,餘轉識得生。』阿賴耶識,俱有所依亦但一種,謂第七識,彼識若無定不轉故。《》說:『藏識恒與末那俱時轉故。』又說:『藏識恒依染污。』此即末那。」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次第二依有四師解。……此即難陀等義。……即安惠等諸師所說。……自下第三淨月等師復非前義。……自下第四護法菩薩解。」惠沼《成唯識論了義燈》:「釋俱有依中。本判為四。第二即是安惠師等。西明判云:第二火辨。」
  3. ^ 《雜阿含經》卷12〈289經〉:「彼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猶如獼猴遊林樹間,須臾處處,攀捉枝條,放一取一。彼心、意、識亦復如是,異生、異滅。」
  4. ^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有心地》:「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何以故,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於一切時緣執受境,緣不可知一類器境;末那,於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為性;餘識名識,謂於境界了別為相。……問:若彼末那,於一切時,思量為性,相續而轉,如世尊說:『出世末那』,云何建立?答:名假施設,不必如義;又、對治彼,遠離顛倒,正思量故。即此末那,任持意識,令分別轉,是故說為意識所依。」
  5. ^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有心地》:「云何名為勝義道理建立差別?謂略有二識,一者阿賴耶識,二者轉識。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此復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譬如水浪依止暴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鏡。」
  6. ^ 玄奘譯《顯揚聖教論·攝事品》:「心者,謂心、意、識,差別名也。問何等為識?答識有八種,謂阿賴耶識、眼、耳、鼻、舌、身識、、及意識。」
  7. ^ 安慧《大乘廣五蘊論》:「如是六轉識,及染污意,阿賴耶識,此八名識蘊。」
  8. ^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云何建立阿賴耶識與轉識等俱轉轉相?謂:阿賴耶識,或於一時,唯與一種轉識俱轉,所謂末那。何以故?……或於一時,與二俱轉,謂:末那及意識;或於一時與三俱轉,謂:五識身隨一轉時;或於一時與四俱轉,謂五識身隨二轉時;或時乃至與七俱轉,謂五識身和合轉時。」
  9. ^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由此末那,我見、慢等恒共相應,思量行相。若有心位,若無心位,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緣阿賴耶識以為境界,執我起慢,思量行相。」
  10. ^ 《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又復、意識,染污末那以為依止,彼未滅時,相了別縛,不得解脫,末那滅已,相縛解脫。」
  11. ^ 真諦譯《決定藏論》:「知有阿羅耶識與諸識互為作因緣、得共相應生者:阿羅耶識,或共一識相應得生,如說於,心有我見、憍慢為相,於有意識,於無意識,阿羅耶識恒相應生,此我慢心,取阿羅耶識為境,言是我,言有我為相。或二識俱生,謂:於[意、]意識。或三識共生,謂:於意、意識,於五識中隨取一識。或四識相應生,於五識取二識。乃至於五、六、七識共生,六塵現在前故。此意識,依心得立,因心未滅之時,意識不解縛故,因心若滅,意識則解。」
    真諦譯《轉識論》:「五識,於第六意識、及本識、執識,於此三根中,隨因緣,或時俱起,或次第起。以作意為因,外塵為緣,故識得起。若先作意,欲取色、聲二塵,後則眼、耳二識,一時俱起,而得二塵;若作意,欲至某處、看色、聽聲、取香,後亦一時,三識俱起,得三塵;乃至一時,具五識俱起亦爾。或前後次第而起,唯起一識,但得一塵。皆隨因緣,是故不同也。如是七識,於阿梨耶識中,盡相應起,如眾像影,俱現鏡中,亦如眾浪,同集一水。問:此意識,於何處不起?答:離無想定,及無想天,熟眠不夢、醉、悶絕、心暫死,離此六處,餘處恒有。如此識轉,不離兩義,一能分別,二所分別,所分別既無,能分別亦無,無境可取,識不得生,以是義故,唯識義得成。」
  12. ^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云何建立互為緣性轉相?謂: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緣性:一、為彼種子故,二、為彼所依故。……為所依者,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為依止故,意識得轉。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無意根。」
  13. ^ 玄奘譯《顯揚聖教論·攝勝決擇品》:「依止因者,謂:由阿賴耶識所執色根為依止故,五識身轉,非無執受。又由有此識故,得有意根,由此意根為依止故,意識得生。譬如依止眼等五種色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無意根。」
  14. ^ 真諦譯《決定藏論》:「依託者,阿羅耶識持諸色根,五識得生,不持不生;有阿羅耶識時,意識得生。」
    真諦譯《攝大乘論釋》:「論曰:是故阿梨耶識,成就為意,依此以為種子,餘識得生。釋曰:離第一識,無別識體,為第二識因,及生起識因。佛說心名,此名目第二識。佛說識名,此名目六識。佛說意名,此名目第一識,何以故?第二識,及生起識,若前已滅,後識欲生,必依第一識生,及能生自類故,說名意根。」
  15. ^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何等名為五識身耶?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彼所依者:俱有依,謂眼;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如是略說二種所依,謂色、非色,眼是色,餘非色。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云何意地?……云何意自性?謂:心、意、識。心,謂: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所隨(依附依止)性,體能執受,異熟所攝,阿賴耶識。意,謂恒行意,及六識身無間滅意。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彼所依者: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16. ^ 窺基《瑜伽師地論略纂》:「『彼所依者,俱有,等無間依,謂意』者,其俱有依,《唯識》第四,略有四說。一云:無俱依,第六有此依,謂即末那。二云:六以、五為俱有依,七以為依,八無此依。三云:六、如前,第八以第七及五根為依,種子識以第八及能熏為俱有依。四云:第六意識以為依,七、八識更互為依。廣如彼說。此中言『俱有依謂意』者。……第四解云:第六意識所依,及七、八更互相依,俱意處故,並名為意,由此論云『俱有依謂意』,若不爾者,何簡別心、意、識三,有依無依。而今通言『俱有依謂意』故,第四說最為中理。」
    遁倫《瑜伽論記》:「所依中,其俱有依,唯識四說,第四正義,第六意識所依七、八,及七、八更互相依。……然於此處,不言俱有依者,以意識無不共俱有依故,略也。基公牒論文中,加俱有字,未知何正。」
  17. ^ 《成唯識論》卷2:「論曰: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
  18. ^ 《成唯識論》卷4:「第二能變其相云何?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
  19. ^ 《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卷上
  20. ^ 《雜阿含經》卷11:「「何等為六根?眼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修習、不執持,於未來世必受苦報;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愚癡無聞凡夫眼根見色,執受相,執受隨形好,任彼眼根趣向,不律儀執受,住世間貪、愛、惡不善法,以漏其心,此等不能執持律儀,防護眼根。耳、鼻、舌、身、意根,亦復如是。如是於六根不調伏、不關閉、不守護、不執持、不修習,於未來世必受苦報。」 (CBETA, T02, no. 99, p. 76, a23-b2)
  21. ^ 菩提流支譯《入楞伽經》卷8:「復次,大慧!言善不善法者,所謂八識。何等為八?一者、阿梨耶識;二者、意;三者、意識;四者、眼識;五者、耳識;六者、鼻識;七者、舌識;八者、身識。」
  22. ^ 印順《以佛法研究佛法》〈阿陀那與末那〉:「須知末那譯曰意,是思量義;常談之恆審思量,乃玄奘增飾 ,非梵文本義,亦無著世親學所不談。末那之作用,在為六識生起之所依。上尋『阿含』,則意處、意界,通為六識,別為意識之所依。一切有系之婆沙師、譬喻師等,不知有細意,乃立識無間滅為意。上座分別說系,則於六識外別立同時意界。龍樹立『現在意』(真諦有此義)。大眾系之根本識及意界是常等,雖立名不同,而辨其為六識生起所依之意界則一。若見此義,則『解深密經』之阿陀那識為依止,確指末那(意),無猶豫餘地。『解深密經』,本識一而轉識六,本末合論唯七心。以阿陀那識執持身根故,能起六識,故阿陀那復當末那之名。後之學者,偏據奘傳之八識差別論,偏據恆審思量之末那,乃於「心意識相品」中不復能得末那。或者不忍『解深密經』無末那,乃欲離此品而別求。宗派意識不除,經論之真義難明,此豈偏激之談哉!」
  23. ^ 《十地論義疏》卷1:「三種同相智者:一緣起,二妄相,三真如。緣起者,第七阿梨耶識,是生死本也。妄想者六識心,妄生分別,邪著六塵。真如者,佛性真諦。第一義空也。此三解,無別異名,為同相。終日同處,染淨常別,名不雜。」
  24. ^ 《十地論義疏》卷1:「法身者,法性身。心者,第七心。意者,第六意。識者,五識識。」
  25. ^ 霍韜晦《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注》:「後來玄奘糅譯成唯識論,即據後期唯識家義進一步把染污意列為第七識,並從音譯為「末那」(manas),一方面又借梵文複合詞的訓釋法說末那識是持業釋,「識即意故」,第六意識則是依主釋,「識異意故」(卷四、頁三五),於是徹底分裂為二。其實從末那識的建立經過上看,則與第六意識在存有上應為一體。」

末那识, 梵語, मनस, 羅馬化, manas, vijñāna, 佛教術語, 識的分類之一, 為瑜伽行唯識學派護法學系或法相唯識宗所说八识中的第七识, 具恆審思量之性, 又稱我意識我主宰, 為與意識, mano, vijñāna, 即第六識相區別, 虽末那译为, 但manas, vijñāna, 稱為末那識, 不称, 意识, 護法論師等稱其為阿賴耶識和六識的俱有依, 目录, 音義, 出處, 第二能變識, 末那識的功能, 歷史研究,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音義, 编辑末那, manas, 義譯為意, 是思量, 思考. 末那识 梵語 मनस व ज ञ न 羅馬化 manas vijnana 佛教術語 識的分類之一 為瑜伽行唯識學派護法學系或法相唯識宗所说八识中的第七识 具恆審思量之性 又稱我意識我主宰 為與意識 mano vijnana 即第六識相區別 虽末那译为 意 但manas vijnana 稱為末那識 不称 意识 1 護法論師等稱其為阿賴耶識和六識的俱有依 2 目录 1 音義 2 出處 3 第二能變識 4 末那識的功能 5 歷史研究 6 相關條目 7 參考文獻音義 编辑末那 manas 義譯為意 是思量 思考的意思 在 雜阿含經 中 意與心 識經常一同出現 被當成同義詞 3 是六識與六內處即六根之一 出處 编辑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有關於識蘊有兩個說法 一為心意識三分 心 末那 與識並列 4 二為本識和轉識二分 末那 是七轉識之一 5 玄奘譯 顯揚聖教論 中 提到識有八種 為阿賴耶識 五識 意 及意識 6 安慧 大乘廣五蘊論 記載為六轉識 染污意和阿賴耶識 7 瑜伽師地論 中記載 阿賴耶識或於一時唯與 末那 俱轉 8 末那 恆與我見我慢相應 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 9 意識依染污末那 而受相縛 不得解脫 10 真諦譯 決定藏論 對應段落稱 阿賴耶識常與 我慢心 相應生 意識依 心 得立 11 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中指示 末那 為意根 12 玄奘譯 顯揚聖教論 在相應段落將此處的 末那 直接稱為 意根 13 此二論一致記載 以阿賴耶識為所依五識身得生 又因阿賴耶識而得有意根 以意根為所依第六意識得生 真諦譯 決定藏論 對應段落稱 以阿賴耶識為所依五識身和意識得生 14 沒有提及二者之間的意根 在 成唯識論 中 關於諸識之俱有依的解釋有四種 2 窺基在 瑜伽師地論 本地分 意地 的所依中 15 也加入了俱有依末那識 16 第二能變識 编辑瑜伽行唯識學派謂萬法皆為識之所變 故謂八識為能變 第一能變識 阿賴耶識 17 第二能變識 末那識 18 諸心所有法乃由八識和合運作而為變現 末那識能在初能變識阿賴耶配合下變現萬法 故名第二能變識 末那識的功能 编辑第七识的一个主要功能是 对第八识 阿賴耶識 的进行主观感应并形成自我意识 恆執阿賴耶識為我 我所有 19 大乘密嚴經 卷1有這樣的說法 末那攀緣阿賴耶識 就如同磁石緊吸著鐵一般 染污的末那識 執取阿賴耶為自內我 末那識執持有情身一切法 以為他就是身心的主人 末那识特点是思量 而第六识的特点是识别 由于不可控 透过第七识会产生我痴 我见 我慢 我爱等四烦恼 法相唯識宗認為 末那識是第六意識之所依根 故名意根 與前五根 眼根 耳根 鼻根 舌根 身根 同屬六根 20 之一 不同於前五根是有色根 是屬於色法 意根是心法 是八識中之第七識 心法無色 屬無色根 意根是不可見有對 是無色根 意根是意識所依根 所以稱為意根 意根是能引生意識的心 所以稱為意根 意根是意識生起後運作時必須依止才能運作的心 所以稱為意根 也有人認為 末那識不是意根 他是已經過色塵法塵色法心法 所有行為造作都由自己的末那識 我主宰 決定 但想行之間建立了間隔也就是五蘊的調理而使自己善業 好的行為 甚至可以更好 到達有修養有成就 也就是佛的十一名號 歷史研究 编辑在龍樹著作中 不曾提到末那識 在唯識學派早期經典 如 解深密經 與 攝大乘論 中 也都沒有提到末那識 在八識學說中 末那識可能是最晚出現的 菩提流支譯 入楞伽經 中提到八識 其中第二識稱為意 即末那 21 至 成唯識論 時 末那識學說已被確立 並形成八識體系 學術界認為 瑜伽師地論 解深密經 與 攝大乘論 皆未明確說到末那識 日本學者結城令聞認為 解深密經 時代尚未有末那識的說法 直到無著時代 末那識學說才被建立 印順法師認為 末那識是由 解深密經 中的阿陀那識與 攝大乘論 中的染污意 逐漸發展而成 22 地論宗南道派的法上在解釋 十地經論 中 三種同相智 時 以被認為是生死根本的阿梨耶識為第七識 23 24 體現了歷史上曾有個時段 有人不把 意 分立為第六意識和其所依意根即末那識 25 相關條目 编辑六根 八識 十八界參考文獻 编辑 成唯識論 卷4 是識 聖教別名末那 恒審思量勝餘識故 此名何異第六意識 此持業釋 如藏識名 識即意故 彼依主釋 如眼識等 識異意故 然諸聖教 恐此濫彼故 於第七但立意名 又標意名 為簡心識 積集了別劣餘識故 或欲顯此與彼意識 為近所依故 但名意 2 0 2 1 玄奘 成唯識論 次俱有依 1 有作是說 眼等五識 意識為依 此現起時必有彼故 無別眼等為俱有依 眼等五根即種子故 二十唯識 伽他中言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為成內外處 佛說彼為十 觀所緣論 亦作是說 識上色功能 名五根應理 功能與境色 無始互為因 第七 八識 無別此依 恒相續轉 自力勝故 第六意識 別有此依 要託末那而得起故 有義彼說理教相違 是故應言 2 前五轉識 一一定有二俱有依 謂 五色根 同時意識 第六轉識 決定恒有一俱有依 謂第七識 若與五識俱時起者 亦以五識為俱有依 第七轉識 決定唯有一俱有依 謂第八識 唯第八識 恒無轉變 自能立故 無俱有依 有義此說猶未盡理 3 是故藏識 若現起者 定有一依 謂第七識 在有色界 亦依色根 若識種子 定有一依 謂異熟識 初熏習位 亦依能熏 餘如前說 有義前說皆不應理 4 由此五識 俱有所依定有四種 謂五色根 六 七 八識 隨闕一種必不轉故 同境 分別 染淨 根本所依別故 聖教唯說依五根者 以不共故 又必同境 近 相順故 第六意識 俱有所依唯有二種 謂七 八識 隨闕一種必不轉故 雖五識俱取境明了 而不定有故 非所依 聖教唯說依第七者 染淨依故 同轉識攝 近 相順故 第七意識 俱有所依但有一種 謂第八識 藏識若無定不轉故 如伽他說 阿賴耶為依 故有末那轉 依止心及意 餘轉識得生 阿賴耶識 俱有所依亦但一種 謂第七識 彼識若無定不轉故 論 說 藏識恒與末那俱時轉故 又說 藏識恒依染污 此即末那 窺基 成唯識論述記 次第二依有四師解 此即難陀等義 即安惠等諸師所說 自下第三淨月等師復非前義 自下第四護法菩薩解 惠沼 成唯識論了義燈 釋俱有依中 本判為四 第二即是安惠師等 西明判云 第二火辨 雜阿含經 卷12 289經 彼心 意 識 日夜時刻 須臾轉變 異生 異滅 猶如獼猴遊林樹間 須臾處處 攀捉枝條 放一取一 彼心 意 識亦復如是 異生 異滅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有心地 此中諸識 皆名心 意 識 若就最勝 阿賴耶識名心 何以故 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 於一切時緣執受境 緣不可知一類器境 末那名意 於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 思量為性 餘識名識 謂於境界了別為相 問 若彼末那 於一切時 思量為性 相續而轉 如世尊說 出世末那 云何建立 答 名假施設 不必如義 又 對治彼 遠離顛倒 正思量故 即此末那 任持意識 令分別轉 是故說為意識所依 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有心地 云何名為勝義道理建立差別 謂略有二識 一者阿賴耶識 二者轉識 阿賴耶識是所依 轉識是能依 此復七種 所謂眼識乃至意識 譬如水浪依止暴流 或如影像依止明鏡 玄奘譯 顯揚聖教論 攝事品 心者 謂心 意 識 差別名也 問何等為識 答識有八種 謂阿賴耶識 眼 耳 鼻 舌 身識 意 及意識 安慧 大乘廣五蘊論 如是六轉識 及染污意 阿賴耶識 此八名識蘊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云何建立阿賴耶識與轉識等俱轉轉相 謂 阿賴耶識 或於一時 唯與一種轉識俱轉 所謂末那 何以故 或於一時 與二俱轉 謂 末那及意識 或於一時與三俱轉 謂 五識身隨一轉時 或於一時與四俱轉 謂五識身隨二轉時 或時乃至與七俱轉 謂五識身和合轉時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由此末那 我見 慢等恒共相應 思量行相 若有心位 若無心位 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 緣阿賴耶識以為境界 執我起慢 思量行相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又復 意識 染污末那以為依止 彼未滅時 相了別縛 不得解脫 末那滅已 相縛解脫 真諦譯 決定藏論 知有阿羅耶識與諸識互為作因緣 得共相應生者 阿羅耶識 或共一識相應得生 如說於心 心有我見 憍慢為相 於有意識 於無意識 阿羅耶識恒相應生 此我慢心 取阿羅耶識為境 言是我 言有我為相 或二識俱生 謂 於 意 意識 或三識共生 謂 於意 意識 於五識中隨取一識 或四識相應生 於五識取二識 乃至於五 六 七識共生 六塵現在前故 此意識 依心得立 因心未滅之時 意識不解縛故 因心若滅 意識則解 真諦譯 轉識論 五識 於第六意識 及本識 執識 於此三根中 隨因緣 或時俱起 或次第起 以作意為因 外塵為緣 故識得起 若先作意 欲取色 聲二塵 後則眼 耳二識 一時俱起 而得二塵 若作意 欲至某處 看色 聽聲 取香 後亦一時 三識俱起 得三塵 乃至一時 具五識俱起亦爾 或前後次第而起 唯起一識 但得一塵 皆隨因緣 是故不同也 如是七識 於阿梨耶識中 盡相應起 如眾像影 俱現鏡中 亦如眾浪 同集一水 問 此意識 於何處不起 答 離無想定 及無想天 熟眠不夢 醉 悶絕 心暫死 離此六處 餘處恒有 如此識轉 不離兩義 一能分別 二所分別 所分別既無 能分別亦無 無境可取 識不得生 以是義故 唯識義得成 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攝決擇分 云何建立互為緣性轉相 謂 阿賴耶識 與諸轉識 作二緣性 一 為彼種子故 二 為彼所依故 為所依者 謂 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 五種識身依之而轉 非無執受 又由有阿賴耶識故 得有末那 由此末那為依止故 意識得轉 譬如依止眼等五根 五識身轉 非無五根 意識亦爾 非無意根 玄奘譯 顯揚聖教論 攝勝決擇品 依止因者 謂 由阿賴耶識所執色根為依止故 五識身轉 非無執受 又由有此識故 得有意根 由此意根為依止故 意識得生 譬如依止眼等五種色根 五識身轉 非無五根 意識亦爾 非無意根 真諦譯 決定藏論 依託者 阿羅耶識持諸色根 五識得生 不持不生 有阿羅耶識時 意識得生 真諦譯 攝大乘論釋 論曰 是故阿梨耶識 成就為意 依此以為種子 餘識得生 釋曰 離第一識 無別識體 為第二識因 及生起識因 佛說心名 此名目第二識 佛說識名 此名目六識 佛說意名 此名目第一識 何以故 第二識 及生起識 若前已滅 後識欲生 必依第一識生 及能生自類故 說名意根 瑜伽師地論 本地分 何等名為五識身耶 所謂 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云何眼識自性 謂依眼了別色 彼所依者 俱有依 謂眼 等無間依 謂意 種子依 謂即此一切種子 執受所依 異熟所攝阿賴耶識 如是略說二種所依 謂色 非色 眼是色 餘非色 眼 謂四大種所造 眼識所依淨色 無見有對 意 謂眼識無間過去識 一切種子識 謂 無始時來 樂著戲論 熏習為因 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云何意地 云何意自性 謂 心 意 識 心 謂 一切種子所隨依止性 所隨 依附依止 性 體能執受 異熟所攝 阿賴耶識 意 謂恒行意 及六識身無間滅意 識 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彼所依者 等無間依 謂意 種子依 謂如前說一切種子阿賴耶識 窺基 瑜伽師地論略纂 彼所依者 俱有 等無間依 謂意 者 其俱有依 唯識 第四 略有四說 一云 七 八無俱依 第六有此依 謂即末那 二云 六以七 五為俱有依 七以八為依 八無此依 三云 六 七如前 第八以第七及五根為依 種子識以第八及能熏為俱有依 四云 第六意識以七 八為依 七 八識更互為依 廣如彼說 此中言 俱有依謂意 者 第四解云 第六意識所依七 八 及七 八更互相依 俱意處故 並名為意 由此論云 俱有依謂意 若不爾者 何簡別心 意 識三 有依無依 而今通言 俱有依謂意 故 第四說最為中理 遁倫 瑜伽論記 所依中 其俱有依 唯識四說 第四正義 第六意識所依七 八 及七 八更互相依 然於此處 不言俱有依者 以意識無不共俱有依故 略也 基公牒論文中 加俱有字 未知何正 成唯識論 卷2 論曰 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 成唯識論 卷4 第二能變其相云何 頌曰 次第二能變 是識名末那 依彼轉緣彼 思量為性相 大乘百法明門論疏 卷上 雜阿含經 卷11 何等為六根 眼根不調伏 不關閉 不守護 不修習 不執持 於未來世必受苦報 耳 鼻 舌 身 意根亦復如是 愚癡無聞凡夫眼根見色 執受相 執受隨形好 任彼眼根趣向 不律儀執受 住世間貪 愛 惡不善法 以漏其心 此等不能執持律儀 防護眼根 耳 鼻 舌 身 意根 亦復如是 如是於六根不調伏 不關閉 不守護 不執持 不修習 於未來世必受苦報 CBETA T02 no 99 p 76 a23 b2 菩提流支譯 入楞伽經 卷8 復次 大慧 言善不善法者 所謂八識 何等為八 一者 阿梨耶識 二者 意 三者 意識 四者 眼識 五者 耳識 六者 鼻識 七者 舌識 八者 身識 印順 以佛法研究佛法 阿陀那與末那 須知末那譯曰意 是思量義 常談之恆審思量 乃玄奘增飾 非梵文本義 亦無著世親學所不談 末那之作用 在為六識生起之所依 上尋 阿含 則意處 意界 通為六識 別為意識之所依 一切有系之婆沙師 譬喻師等 不知有細意 乃立識無間滅為意 上座分別說系 則於六識外別立同時意界 龍樹立 現在意 真諦有此義 大眾系之根本識及意界是常等 雖立名不同 而辨其為六識生起所依之意界則一 若見此義 則 解深密經 之阿陀那識為依止 確指末那 意 無猶豫餘地 解深密經 本識一而轉識六 本末合論唯七心 以阿陀那識執持身根故 能起六識 故阿陀那復當末那之名 後之學者 偏據奘傳之八識差別論 偏據恆審思量之末那 乃於 心意識相品 中不復能得末那 或者不忍 解深密經 無末那 乃欲離此品而別求 宗派意識不除 經論之真義難明 此豈偏激之談哉 十地論義疏 卷1 三種同相智者 一緣起 二妄相 三真如 緣起者 第七阿梨耶識 是生死本也 妄想者六識心 妄生分別 邪著六塵 真如者 佛性真諦 第一義空也 此三解 無別異名 為同相 終日同處 染淨常別 名不雜 十地論義疏 卷1 法身者 法性身 心者 第七心 意者 第六意 識者 五識識 霍韜晦 安慧 三十唯識釋 原典譯注 後來玄奘糅譯成唯識論 即據後期唯識家義進一步把染污意列為第七識 並從音譯為 末那 manas 一方面又借梵文複合詞的訓釋法說末那識是持業釋 識即意故 第六意識則是依主釋 識異意故 卷四 頁三五 於是徹底分裂為二 其實從末那識的建立經過上看 則與第六意識在存有上應為一體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末那识 amp oldid 6126288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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