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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識

六識,佛教術語,的分類法之一,為六種感官認知的功能,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及意識六者的合稱,六識的集合稱為六識身,形成六識界。與六根六塵,合稱為十八界

若單立意識,則餘者稱五識。瑜伽行唯識學派則加上末那識阿賴耶識,稱為八識

“识”就是辨别各种事物的官能活动——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之作用

“受”才是感觉各种事物的官能活动——对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

概論

《雜阿含經》將識蘊分為六者,即六識[1]部派佛教,如說一切有部等,多以六識立說[2]

大乘經典中,如《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只列出六識[3][4]

龍樹在《大智度論》中曾提出,佛說六識,意識所緣的諸法都是生滅法,如果存在「我法」的話,應該有第七識去識別它,但是沒有第七識存在,因此無我[5]。清辨等中觀論師只立六識[6]。現代佛教研究者,如印順等人,認為八識學說為大乘佛教後期才被提出[7]

分類

十八界中,分為根、塵、識三組,其中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六者,合稱六識。

有些佛教部派認為沒有實體,不立為,去除意根,將其餘眼、耳、鼻、舌、身五者,合稱五根。與五根相對,則去除意識後,稱為五識。

相關條目

註釋

  1. ^ 《雜阿含經》卷3〈60經〉:「云何識受陰?謂六識身。何等為六?謂眼識身,乃至意識身,是名識受陰。」
  2. ^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11:「云何識界,謂六識身。即眼識乃至意識,是名識界。」
  3. ^ 玄奘譯《般若波羅密多心經》:「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4. ^ 玄奘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595:「善勇猛!眼識界非眼識界所行,耳、鼻、舌、身、意識界亦非耳、鼻、舌、身、意識界所行。善勇猛!眼識界非眼識界所行,故無知無見,若於眼識界無知無見,是謂般若波羅蜜多。善勇猛!耳、鼻、舌、身、意識界亦非耳、鼻、舌、身、意識界所行,故無知無見,若於耳、鼻、舌、身、意識界無知無見,是謂般若波羅蜜多。」
  5. ^ 《大智度論》卷12:「問曰:云何我不可得?答曰:如上我聞一時中已說,今當更說。佛說六識:眼識及眼識相應法,共緣色,不緣屋舍、城郭種種諸名。耳、鼻、舌、身識,亦如是。意識及意識相應法,知眼、知色、知眼識,乃至知意、知法、知意識。是識所緣法,皆空無我。生滅故,不自在故。無為法中亦不計我,苦樂不受故。是中若彊有我法,應當有第七識識我;而今不爾,以是故知無我。」
  6. ^ 圓測《解深密經疏》:「諸聲聞藏。但說六識。而無七八。具如諸教。今依大乘。自有兩釋。一,龍猛等,但說六識。是故清辨菩薩所造《中觀心論》入真甘露品云:『離六識外。無別阿賴耶識。眼等六識所不攝故。猶如空華。』故知彼宗唯立六識。二,彌勒宗,依《金光明》等,具立八識。」
  7. ^ 印順 《佛法概論》:「佛教後期,發展為七識說,八識說,九識說。佛的區別識類,本以六根為主要根據,唯有眼等六根,那裡會有七識、八識?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第八識,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p.111。

六識, 佛教術語, 識的分類法之一, 為六種感官認知的功能, 為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及意識六者的合稱, 的集合稱為身, 形成界, 與六根, 六塵, 合稱為十八界, 若單立意識, 則餘者稱五識, 瑜伽行唯識學派則加上末那識與阿賴耶識, 稱為八識, 就是辨别各种事物的官能活动, 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之作用, 才是感觉各种事物的官能活动, 对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 目录, 概論, 分類, 相關條目, 註釋概論, 编辑, 雜阿含經, 將識蘊分為六者, 部派佛教, 如說一切有部等, 多以立說, 大乘經典中. 六識 佛教術語 識的分類法之一 為六種感官認知的功能 為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及意識六者的合稱 六識的集合稱為六識身 形成六識界 與六根 六塵 合稱為十八界 若單立意識 則餘者稱五識 瑜伽行唯識學派則加上末那識與阿賴耶識 稱為八識 识 就是辨别各种事物的官能活动 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之作用 受 才是感觉各种事物的官能活动 对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 目录 1 概論 2 分類 3 相關條目 4 註釋概論 编辑 雜阿含經 將識蘊分為六者 即六識 1 部派佛教 如說一切有部等 多以六識立說 2 大乘經典中 如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只列出六識 3 4 龍樹在 大智度論 中曾提出 佛說六識 意識所緣的諸法都是生滅法 如果存在 我法 的話 應該有第七識去識別它 但是沒有第七識存在 因此無我 5 清辨等中觀論師只立六識 6 現代佛教研究者 如印順等人 認為八識學說為大乘佛教後期才被提出 7 分類 编辑在十八界中 分為根 塵 識三組 其中眼識 耳識 鼻識 舌識 身識 意識等六者 合稱六識 有些佛教部派認為意沒有實體 不立為根 去除意根 將其餘眼 耳 鼻 舌 身五者 合稱五根 與五根相對 則去除意識後 稱為五識 相關條目 编辑八識註釋 编辑 雜阿含經 卷3 60經 云何識受陰 謂六識身 何等為六 謂眼識身 乃至意識身 是名識受陰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 卷11 云何識界 謂六識身 即眼識乃至意識 是名識界 玄奘譯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 想 行 識 無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無色 聲 香 味 觸 法 無眼界 乃至無意識界 玄奘譯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卷595 善勇猛 眼識界非眼識界所行 耳 鼻 舌 身 意識界亦非耳 鼻 舌 身 意識界所行 善勇猛 眼識界非眼識界所行 故無知無見 若於眼識界無知無見 是謂般若波羅蜜多 善勇猛 耳 鼻 舌 身 意識界亦非耳 鼻 舌 身 意識界所行 故無知無見 若於耳 鼻 舌 身 意識界無知無見 是謂般若波羅蜜多 大智度論 卷12 問曰 云何我不可得 答曰 如上我聞一時中已說 今當更說 佛說六識 眼識及眼識相應法 共緣色 不緣屋舍 城郭種種諸名 耳 鼻 舌 身識 亦如是 意識及意識相應法 知眼 知色 知眼識 乃至知意 知法 知意識 是識所緣法 皆空無我 生滅故 不自在故 無為法中亦不計我 苦樂不受故 是中若彊有我法 應當有第七識識我 而今不爾 以是故知無我 圓測 解深密經疏 諸聲聞藏 但說六識 而無七八 具如諸教 今依大乘 自有兩釋 一 龍猛等 但說六識 是故清辨菩薩所造 中觀心論 入真甘露品云 離六識外 無別阿賴耶識 眼等六識所不攝故 猶如空華 故知彼宗唯立六識 二 彌勒宗 依 金光明 等 具立八識 印順 佛法概論 佛教後期 發展為七識說 八識說 九識說 佛的區別識類 本以六根為主要根據 唯有眼等六根 那裡會有七識 八識 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 第八識 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 p 111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六識 amp oldid 5374293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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