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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

法典拉丁語codex)是指详细而全面记述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法律的,或是某个法律体系内关于某一方面的所有法律的成文法[1]历史上,各古文明的法律大多使用法典纪录。在近代,西方法学经常按照法典在一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把该体系分类。法典占主导地位的一般称民法体系。法典占辅助地位,而不成文法为基础或主体的,一般称普通法体系。

1804年拿破仑法典原版的第一页

歷史沿革 编辑

最著名的早期法典是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诞生于公元前18世纪,原碑现藏巴黎罗浮宫。比汉穆拉比更早的现存法典还有里辟伊士他法典(前19世紀)、伊施嫩納法典(前20世紀)、吾珥南模法典(前22世紀),以及制定于公元前2400年左右、在埃卜拉城(在叙利亚)发现的古档案中的泥版。

欧洲现在的民法体制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罗马人的早期法典《十二铜表法》,而罗马法最著名和最有影响力的法典是公元6世纪的查士丁尼法典。可是这两部法典都有局限性:《十二铜表法》只概括了基本法律原则,而实际执行的法律则是由法官从这些原则上推断出来;查实丁尼法典虽然在后世影响巨大,但在当时只在东罗马有效执行,在西罗马没有发展成法律传统。随着东罗马帝国的衰败,这一传统在欧洲也失去了影响力。欧洲近代的编纂运动始于十五世纪以后,随着民族国家的崛起,欧陆国家开始把发展独立法制视为主权的象征。到了十九世纪上半叶,几部重要的欧陆法典相继问世,包括《拿破仑法典》即法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商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刑法典》,《德国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

在中国,公元前5世纪战国时期,李悝(前455年-前395年)编纂的《法经》,是中国最早出现的较系统的法典。中国的近代法典的源头是公元651年的《唐律》,其后各朝基本循唐制,而法典最终发展到清朝的《大清律例》,成为全面、完整,囊括现代刑法民法的法典。直到近代,中国周边国家的法律制度大多受中国法典影响。日本是最早编纂西方式法典的亚洲国家。在明治维新过程中,日本推行了以德国民法为模范的《日本民法典》。辛亥革命前后,受西方法学影响,中国开始改革法律体制,编纂了《大清民律草案》和《中华民国民法》,并从此逐渐发展为大陆法系或社会主义法系国家。

英美法系区域中,由于采用的是判例法,法典的使用相对较少。普通法国家的法典编纂可以分为两种。在一些国家,受欧陆传统的影响,法典代替了一些方面的普通法,如美国一些州有各自的刑法典,以及较统一的商法典。美洲和澳洲的一些法律区域也有完整的刑法典和程序法典。另一方面,一些英美法系区域把普通法编纂成册,也称之为法典,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民法。可是此类成文法没有一般意义上法典的内部逻辑性,而只是松散的罗列了现有法律。

国际上也在努力编纂或起草使各个法系国家比较能接受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关于仲裁、货物销售的法律。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Chisholm, Hugh (编). Code.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6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632–634. 1911. 

来源 编辑

  • van Gulik, R.H. Crime and Punishment in Ancient China: The Tang Yin Pi Shih. Orchid Press, 2007. ISBN 9745240915, ISBN 978-974-524-091-9.

外部連結 编辑

  • Site The Roman Law Library
  • Code of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US Code) law.cornell.edu
  • Napoleonic Cod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napoleon-series.org
  • contemporary French law cod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legifrance.gouv.fr
  • legis.state.la.us
  • (2013 Ed.) cga.ct.gov

法典,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 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 詳見法律聲明, 拉丁語, codex, 是指详细而全面记述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法律的, 或是某个法律体系内关于某一方面的所有法律的成文法, 历史上, 各古文明的法律大多使用纪录, 在近代, 西方法学经常按照在一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把该体系分类, 占主导地位的一般称民法体系, 占辅助地位, 而不成文法为基础或主体的, 一般称普通法体系, 1804年拿破仑原版的第一页, 目录, 歷史沿革.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 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 詳見法律聲明 法典 拉丁語 codex 是指详细而全面记述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法律的 或是某个法律体系内关于某一方面的所有法律的成文法 1 历史上 各古文明的法律大多使用法典纪录 在近代 西方法学经常按照法典在一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把该体系分类 法典占主导地位的一般称民法体系 法典占辅助地位 而不成文法为基础或主体的 一般称普通法体系 1804年拿破仑法典原版的第一页 目录 1 歷史沿革 2 参考文献 2 1 引用 2 2 来源 3 外部連結歷史沿革 编辑最著名的早期法典是古巴比伦的 汉穆拉比法典 诞生于公元前18世纪 原碑现藏巴黎罗浮宫 比汉穆拉比更早的现存法典还有里辟伊士他法典 前19世紀 伊施嫩納法典 前20世紀 吾珥南模法典 前22世紀 以及制定于公元前2400年左右 在埃卜拉城 在叙利亚 发现的古档案中的泥版 欧洲现在的民法体制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罗马人的早期法典 十二铜表法 而罗马法最著名和最有影响力的法典是公元6世纪的查士丁尼法典 可是这两部法典都有局限性 十二铜表法 只概括了基本法律原则 而实际执行的法律则是由法官从这些原则上推断出来 查实丁尼法典虽然在后世影响巨大 但在当时只在东罗马有效执行 在西罗马没有发展成法律传统 随着东罗马帝国的衰败 这一传统在欧洲也失去了影响力 欧洲近代的编纂运动始于十五世纪以后 随着民族国家的崛起 欧陆国家开始把发展独立法制视为主权的象征 到了十九世纪上半叶 几部重要的欧陆法典相继问世 包括 拿破仑法典 即法国民法典 民事诉讼法典 商法典 刑事诉讼法典 刑法典 德国民法典 和 瑞士民法典 在中国 公元前5世纪战国时期 魏相李悝 前455年 前395年 编纂的 法经 是中国最早出现的较系统的法典 中国的近代法典的源头是公元651年的 唐律 其后各朝基本循唐制 而法典最终发展到清朝的 大清律例 成为全面 完整 囊括现代刑法和民法的法典 直到近代 中国周边国家的法律制度大多受中国法典影响 日本是最早编纂西方式法典的亚洲国家 在明治维新过程中 日本推行了以德国民法为模范的 日本民法典 辛亥革命前后 受西方法学影响 中国开始改革法律体制 编纂了 大清民律草案 和 中华民国民法 并从此逐渐发展为大陆法系或社会主义法系国家 在英美法系区域中 由于采用的是判例法 法典的使用相对较少 普通法国家的法典编纂可以分为两种 在一些国家 受欧陆传统的影响 法典代替了一些方面的普通法 如美国一些州有各自的刑法典 以及较统一的商法典 美洲和澳洲的一些法律区域也有完整的刑法典和程序法典 另一方面 一些英美法系区域把普通法编纂成册 也称之为法典 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民法 可是此类成文法没有一般意义上法典的内部逻辑性 而只是松散的罗列了现有法律 国际上也在努力编纂或起草使各个法系国家比较能接受的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关于仲裁 货物销售的法律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nbsp Chisholm Hugh 编 Code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6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632 634 1911 来源 编辑 van Gulik R H Crime and Punishment in Ancient China The Tang Yin Pi Shih Orchid Press 2007 ISBN 9745240915 ISBN 978 974 524 091 9 外部連結 编辑Codex Iustinianus Site The Roman Law Library Code of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US Code law cornell edu Napoleonic Code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napoleon series org contemporary French law codes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egifrance gouv fr Louisiana Civil Code legis state la us Connecticut General Statutes 2013 Ed cga ct gov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法典 amp oldid 7564827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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