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裔臺灣人
臺灣客家人(客語白話字:Thòi-vân Hak-kâ-ngìn ;客家話拼音:Toi⁵ van⁵ hag⁴ ga¹ ngin⁵ ;客家語拼音方案四縣腔:toiˇ vanˇ hagˋ nginˇ ˊ;客家語拼音方案海陸腔:toi van hag gaˋ ngin),又稱客家裔臺灣人,是指父系或母系為漢族客家民系的臺灣人,是臺灣漢族的一支,為臺灣第二大族群,祖籍大多源自粵東地區,以及部份閩南地區與閩西地區。
臺灣客家人 Thòi-vân Hak-kâ-ngì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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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人口 | |
臺灣人口中13.6%(2011年調查) | |
分佈地區 | |
中華民國(臺灣) | |
語言 | |
臺灣客家語 中華民國國語 其他臺灣漢語 | |
宗教信仰 | |
臺灣民間信仰、佛教(漢傳佛教)、道教 基督宗教(新教、天主教)、其他宗教 | |
相关族群 | |
南方漢族、客家人、閩南人、閩南裔臺灣人、臺灣原住民族 |
其母語為臺灣客家話,歷經早期、明鄭時期、清治時期皆能通行於臺灣的客家地區,在日據時期也仍為台灣大多數客家族群的母語。臺灣進入戰後時期後,中華民國政府積極推行國語運動,臺灣的許多客家人都改以中華民國國語為母語,还有一定數量的客家人後裔改用在地占多數的閩南語,於是臺灣使用客家話的人口大幅減少;現今中華民國政府設有客家委員會主管相關的族群事務,並推行母語運動,在學校中設立客語課程,以保存客家文化。一般而言,在提及「臺灣客家人」這類詞語時,所指的通常是在1949年以前移民來台的客家人及其後裔;相對地,1949年以後的客家移民,通常歸類在台灣戰後移民的行列中,如:電影導演侯孝賢、舞台劇導演賴聲川等,又稱為外省客家人[1]。除了漢族以外,粵東畲族移民來台後也被視為客家人。
定義
關於臺灣客家人的認定方式與定義,2004年12月,接受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委託的學者楊文山,在由他所主持之研究計畫的報告中,依據主觀認定與客觀認定等方法,歸納出下表4大類11種對於臺灣客家人的認定方式與定義。楊氏並且說明,因為大陸客家人與臺灣客家人的歷史背景之不同,前者人數相對後者人數來說,亦是較少,所以未將大陸客家人列入該認定方式與定義中。
類別 | 次序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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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族群認定 | 定義一 | 自我單一主觀認定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定義二 | 自我多重主觀認定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
血緣認定 | 定義三 | 父母親皆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定義四 | 父親為臺灣客家者,即算為客家人。 | |
定義五 | 母親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
定義六 | 父母親有一方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
定義七 | 祖父母中有一方為客家人,或父親為臺灣客家人者。但不包含父親為大陸客家人者。 | |
定義八 | 外祖父母中有一方為客家人,或母親為臺灣客家人者。但不包含母親為大陸客家人者。 | |
定義九 | 歷代祖先中有人為客家人,或祖父母中有一方為客家人,或外祖父母中有一方為客家人,或父母中有一方為臺灣客家人。但不包含父母親皆為大陸客家人,或父親為大陸客家人且母親為其他族群,或母親為大陸客家人且父親為其他族群者。 | |
廣義認定 | 定義十 | 廣義定義,泛指以上九項定義中,至少有一項被認定為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語言認定 | 定義十一 | 會說非常流利\還算流利的客語,或非常聽得懂\還算聽的懂客語者,即算為客家人。 |
學者池永歆與謝錦綉則評價,這「可說是當前可見到、最廣泛界定何謂客家或客家人的方法」。[3]另一方面,在法律上,按照中華民國政府於2010年1月所公布之《客家基本法》中對於「客家人」的定義,是「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至於對於「客家族群」的定義,則是「指客家人所組成之群體。」以認定方式與定義言之,《客家基本法》的制定與公布,即是為學術研究補充來自於法制規定中的定義。該定義,亦新增進於2011年4月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所編印之《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中,成為「定義十二」。
類別 | 次序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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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基本法認定 | 定義十二 | 根據《客家基本法》定義,客家人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客家淵源意指配偶是客家人、其他家人是客家人(如養父母等)或從小住客家庄且會說客家話者、職場或工作關係會說客語者等。 |
討論
有關《客家基本法》中的客家人定義的討論,2012年12月,學者王保鍵與邱榮舉表示,依照《客家基本法》中的規定,所謂之「客家人口」係「指客家委員會就客家人所為之人口調查統計結果。」但是該法對於客家人的定義,是「不似原住民以戶籍登記制度確認血緣關係」,而「客家血緣實不易考證」。加以他們認為,「『客家淵源』之不確定法律概念,未來確認某特定人是否為客家人恐將不易」,所以,恐怕最後是均以「自我認同為客家人」為主要的認定標準。該問題亦「恐致客家人口調查統計之精確性不足」。[5]除此之外,王氏與邱氏表示,在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所委託研究之數據報告中,客家民眾認為客家人所應具備之條件的比例,是「必須具有客家人的血統」者,占46.3%;「必須會講客家話」者,占38.2%;「自認為是客家人就是客家人」者,僅占1.2%。所以,顯示「熟悉客語」(38.2%)確實是客家人在認定上的重要指標;至於「自我認同」(1.2%)的重要程度,卻反而不高。因此,他們認為可以從兩方面來思考:「以『自我認同』來建構客家人,是有其必要性,所以可以接受不會說客語者(有血緣或淵源),自我認同為客家人。惟一旦認同為客家人後,就應該積極學習客語,否則在精通客語的客家人眼中,會覺得這些不會說客語的客家人之『客家味』不足。」[6]
分類與認同之變化
在清代,政府以「粵人」等措辭稱呼本族群。在日本統治時代,官方則以「廣東人」等措辭稱呼本族群(參見本島人)。但是,本族群之母語使用者等普遍以「客人」指稱自身族群。[7]
清代政府之政策框架,使在「粵人」移民中佔多數之本族群,自移民臺灣(參看渡臺禁令)還有後續進行墾殖活動及參加科舉等方面,皆相對閩南裔臺灣人處於劣勢。[7]
在日本統治時代,官方基於統治管理等考量,在各方面以方言作被統治人群之群體分類界線[7];臺灣原住民基於語言與文化而來的分類,而不是先前根據所屬部落的分類,也同時開始(參看臺灣原住民族#族群列表及認定狀況),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自我認同也由此逐漸發生變化。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以中國國民黨為主之政權在臺灣取得廣泛之政治場域主控權力,並引入進一步之「客家」族群概念,使得原先即在臺灣使用有關方言之人群在既有認同基礎上,接納更廣泛的「客家」族群概念及來自更多地區有類似背景的新移民。[7]
在臺灣光復之前,臺灣漢人人群之分類多以日常生活使用語言為(因語言隔閡等自然產生之)邊界;臺灣光復後,透過論述建構形成且帶有中華民族相關認同觀點被引入臺灣,將臺灣各漢人人群與在時空上更廣大且長遠的歷史論述連結起來,形成更包含與連結更多群體的族群概念。[7]
語言
臺灣客家人的母語,為臺灣客家語,其主要源於粵東地區,以及部份閩南地區與閩西地區。學者橋本萬太郎認為,現代的中國語言,由五大語言所組成。其中,以梅縣話為代表的客家話,可以說是中原地區語言的代表。[8]在查閱中國古代等韻學中所言之全濁音的劃分後,他亦認為,客家話的起源地,乃可以追溯至黃河中游地方,而這樣的事實,與從傳說或歷史方面的推測,完全相異,「是有其科學性的根據,具有不同的價值。」[9]在臺灣客家語中,其次方言之間的音韻,差異不大。不過在臺灣仍然至少存在著十種客語次方言,例如,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豐順腔、永定腔、五華腔、揭揚腔、美濃腔等腔調。其中的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又合稱為「四海大平安」。多數次方言的命名,以來源地為主,例如,海陸腔,即是取自海豐縣與陸豐縣的合稱。在臺灣客家語次方言中,較為優勢的腔調,則是四縣腔與海陸腔兩種,其中又以四縣腔較為通行。四縣腔主要分布在苗栗、桃園、高雄、屏東、花蓮、臺東、南投等地;海陸腔主要分布在新竹、桃園、花蓮、臺東、南投等地。[10]
腔調比例
按照2011年4月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所編印之數據報告的內容,在符合《客家基本法》定義的會說客語的客家民眾中,[11]與他人溝通的客語腔調,是以四縣腔為最多(63.4%),其次則為海陸腔(47.6%)。其他腔調的比例,如大埔腔,占4.5%;饒平腔,占3.9%;詔安腔,占2.6%。使用「四海大平安」以外腔調者的比例,則是占0.5%。至於「不知道/未回答」者的比例,占6.2%。[12][13]
能力認證
自2005年起,中華民國客家委員會,即對臺灣客家語的使用者,辦理語言能力程度的認證。該項認證,為「客語能力認證」。其認證等級,區分為基礎級、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專業級等六種。在該項認證中,臺灣客家語次方言,分有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等五種。至於通過該項認證者,則會由客家委員會發給相應等級的「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以證明通過認證者的客語能力程度。
主管機關
中央政府
關於臺灣客家人事務的中央政府主管機關,為中華民國政府於2001年6月14日所設立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的首任主任委員,為律師出身之范光群。[14]2012年1月,該委員會在配合組織改造下,改制為「客家委員會」。學者王保鍵認為,客家人事務的專責行政組織的體系成立,其政治效果,是除了彰顯臺灣客家族群擁有專屬的行政組織以幫助他們爭取權益外,亦是「代表臺灣客家族群有了明確的政府預算分配規模」。易言之,此即表示國家在政府預算的資源分配中,均有一定比例分配在辦理客家族群的事務上。[15]
地方政府
在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於2001年6月14日設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後,其地方政府亦相繼設立關於臺灣客家人事務的專責行政組織。2002年6月17日,臺北市政府即設立「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其是在地方政府的層級中最早設立的客家人事務的專責行政組織。[15]
機關或單位 | 設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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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2002年6月17日 |
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 2002年8月22日 |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2005年1月1日 |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2007年10月1日 |
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 2010年8月19日 |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2010年12月25日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2011年1月1日 |
歷史
渡臺時間
早於17世紀時,即有客家人在臺灣活動的蹤跡。1897年,任教於東京帝國大學史學科的德國籍猶太裔史學家路德維格·里斯,在他所著之《福爾摩沙島史》(德語:Geschichte der Insel Formosa)中表示,在17世紀中葉時,荷蘭人即將客家人當作翻譯,來與原住民族部落中的頭目們溝通。他亦表示:「客家人也負責將福爾摩沙的物產與外界交易」。[17]美國商人達飛聲,在他出版於1903年的《福爾摩沙島的過去與現在》(英語: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中的談論以顏思齊為首的海盜幫派所進行之劫掠與貿易活動的段落後表示,於此同時,已有相當多的漢人,因為受到肥沃土地的吸引,所以成群的遷移至臺灣島。接著,他稱:「最先避難而來的是客家人(the Hakkas),他們在中國被視為流浪者,事實上『客家人』意即『異鄉客』(stranger);他們像猶太人一樣,被迫不斷遷徙,所以雖然勤勞,卻毫無立錐之地。」他亦稱:「這些在大陸過著悲慘生活且飽受壓抑的流浪者,來到福爾摩沙尋找平靜的生活,發現了多麼『理想中的黃金國』(El Dorado)啊!客家移民快速增加,據估計,在一個世紀內,擁有最多客家人的廣東省,其中3分之1的客籍人士遷居福爾摩沙。」[18]學者尹章義則是指出,由於明末嘉靖至萬曆年間縱橫於中國東南沿海與臺灣等地的「海上巨寇」,如林道乾(潮州惠來人)與林鳳(潮州饒平人),均為粵東人,而明代潮州府轄下的惠來縣與饒平縣,均有客家族群分布其間。因此他推論,客家人有可能伴隨兩人在臺灣的活動而一同遷移至臺灣。[19]大體上,客家人在臺灣的拓墾活動,開始於清康熙二十年代,即約是鄭克塽降清前後,並且興盛於雍正至乾隆年間。其中籍貫方面,首先以廣東省嘉應州屬的人數為最多,[20]約占全部客家人總數的二分之一;其次是廣東省惠州府屬的人數,[21]約占四分之一;再次是廣東省潮州府屬的人數,[22]約占五分之一;最後則是福建省汀州府屬的人數,[23]約占十五分之一。[24]
「渡臺禁令」與「禁惠、潮之民渡臺說」
1920年11月,連雅堂在《臺灣通史》的敘述過去清政府於康熙二十三年時的經營活動的文句中表示:「初,延平郡王成功克臺之歲,淸廷詔遷沿海居民,禁接濟。至是許開海禁,設海防同知於鹿耳門,准通商;赴臺者不許擕眷。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來。」[25][26]其實,在目前史料中所能見到之最早關於施琅禁止廣東省的惠州府與潮州府人民渡臺(赴臺、入臺)的說法,可見於擔任巡視臺灣監察御史的黃叔璥所著之《臺海使槎錄》一書中。[27]黃叔璥表示:
臺灣始入版圖,為五方雜處之區,而閩粵之人尤多。先時鄭逆竊踞海上,開墾十無二三。迨鄭逆平後,招徠墾田報賦;終將軍施琅之世,嚴禁粵中惠、潮之民,不許渡臺。蓋惡惠、潮之地素為海盜淵藪,而積習未忘也。琅歿,漸弛其禁,惠、潮民乃得越渡。雖在臺地者,閩人與粵人適均,而閩多散處,粵恒萃居,其勢常不敵也。[28]
上述黃氏書中的文句,乃是他引用自夏之芳所編輯之《理臺末議》一書中的文句。該書經過學者林淑慧搜尋後,被林氏認為是「惜今僅存其目」。[29]文史研究者楊熙認為,這出自於《理臺末議》之說法,「可能是傳聞失實」。因為楊氏在引用學者伊能嘉矩所推定之說法上指出,早在康熙二十五年或康熙二十六年時,即有廣東省的客民入臺,他們並且拓殖於下淡水溪東岸流域等地。而施琅是卒於康熙三十五年。[30]在出版於1928年的《臺灣文化志》中卷第十一篇的「第二章 臺灣渡航之弛張」中,伊能氏寫道:
康熙二十二年清朝靖臺當初,廷議以為其地孤懸海外,易於藪賊,須棄諸版圖之外,至前代以來既住之漢民應悉遷徙於內地,專留澎湖之民。時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特為反對,上疏切陳棄留臺灣之利弊,事得中止。而此消極廷議之影響,仍然持續為治臺之方針,對既住之民施以嚴厲之監視,同時禁止有妨礙治安之虞、獨身無業之遊民滯留,為使其還原籍,命強制渡海(即逐回過水),且對於新欲渡來者加以一定之限制,發布臺灣編查流寓之例(《六部處分則例》)曰:
臺灣流寓之民,凡無妻室、無產業者,應逐回過水,交原籍管束。其有妻室、產業,情願在臺居住者,該府、縣即移知原籍,申報臺廈兵備道稽察,仍報明督、撫存案。若居住後遇有犯過,罪止杖笞以下者,照常發落,免其驅逐,若犯該徒罪以上者,不論有無妻室、產業,概押回原籍治罪,不許再行越渡。(失察之官司亦依輕重罰俸、降級有差。其使奸宄而流寓叢集滋事者,處以革職。)[31]
隨後,伊能氏又表示有「同時附帶之」關於人民渡臺之三項限制。其內容如下:
一、欲渡航赴臺灣者,先給原籍地方之照單,經分巡臺廈兵備道之稽查,依臺灣海防同知之審驗許之,潛渡者處以嚴罰。
二、渡航臺灣者,不准攜伴家眷,既渡航者不得招致之。
三、粵地(廣東)屢為海盜淵藪,以其積習未脫,禁其民之渡臺。[32]
近人研究
在承接過去由連雅堂等人所提出之惠州府與潮州府人民因為施琅的關係而被禁止渡臺(赴臺、入臺)與離臺的說法上,1990年代初期,學者尹章義在研究中,即曾經質疑所謂的「禁惠、潮之民渡臺說」。他認為,假如施琅禁止惠、潮之民渡臺的原因,真如《理臺末議》中的文句所言,是「蓋惡惠、潮之地,數為海盜淵藪而積習未忘也」,「那麼閩南的泉漳難道不也是『數為海盜淵藪』,而且直到嘉慶、咸豐年間,仍然產出不少大海盜嗎?」尹氏亦認為,施氏嚴禁人民渡臺的問題,「或許需要學者做更深刻的研究才能解答」。[33][34]1990年代末期,學者王東表示,客家人在朝向臺灣遷移的過程中,「與福建的漳泉移民相比,客家移民受政治上的牽制更大」。他認為,清政府之所以嚴禁粵東人民入臺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少數粵東人民的海盜活動,而是因為「明末清初以粵東為中心的客家大本營地區曾多次成為反清的重要策源地」,所以清政府顧慮若是讓該地的人民入臺,將容易出現對抗之勢。並且他指出,該項論點亦在施琅的《靖海紀事》中,「曾多有表露」。[35]次要原因,則是屬於族群因素。由於遷居臺灣的閩南人與客家人,時常發生規模大小不一的械鬥。王氏認為在雙方的長期械鬥中,「身為閩南人的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總是偏袒閩南人,並將引起械鬥的原因推給粵東的客家人(也包括閩西的部分客家人)。」因此,以施琅為首的管轄臺灣的福建地方官僚,即對粵東人民採取嚴禁入臺的措施。[36]
無論是在主觀或客觀上,清政府對於人民來去臺灣的政治限制,亦影響到文史研究者曾喜城與劉還月所發表之研究中的論點。曾氏認為,在討論清代臺灣的客家人口數量比起閩南人口數量要來得少的議題上,其核心原因應該是「滿清平臺之後,鄭軍及移民紛紛被遣返大陸。」他指出,向施琅投降的「鄭成功的得力部將劉國軒」即是「曾被清軍遣送天津墾荒」。他亦認為,當時「清廷頒布了『臺灣編查流寓六部則例』」,所以導致「移民臺灣第一代的客家人,有不少是為人雇傭的『客子』,終難逃被遣返的命運。」[37]在轉引學者林衡道所編輯之通史著作內容下,劉氏稱:「清廷治理臺灣之初,曾頒布三條限制中國人民渡臺的禁令,其中『粵地屢為海盜淵藪,以積習未脫,禁其民渡臺』一條禁令,使得客家人到臺灣的開拓過程中,比漳洲人與泉州人多了一道枷鎖。」[38][39]關於人民來去臺灣的限制,尚有地理方面。學者王幼華表示,來自於廣東省的人數之所以會少於來自於福建省的人數,其重要原因之一,是距離。以海岸線論之,福建東岸與臺灣西岸,有300公里以上為彼此相對,而且在兩岸之間,其航線,至少有28條以上。相比較之下,廣東東岸則是與臺灣南部地區(今日之臺南市、高雄市等地)相對,而且兩岸之間的距離甚遠。人民從廣東渡臺,主要是由汕頭出發,而其航線甚少。如果人民不從廣東汕頭渡臺,即須北行至福建廈門。因此,在渡臺一事上,廣東人民比起福建人民來說,是不方便得多。[40]
祖籍來源
2001年5月,學者邱彥貴與吳中杰,在他們的共同著作中,大致整理出清代臺灣客家移民的主要祖籍來源。摘如下表:[41][42]
省 | 直隸州或府 | 州直轄地或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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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應直隸州直轄地(梅縣)、鎮平縣(蕉嶺縣)、平遠縣、興寧縣、長樂縣(五華縣) | ||
大埔縣、豐順縣、海陽縣(潮安縣)、潮陽縣、揭陽縣、普寧縣、惠來縣、饒平縣 | ||
海豐縣、陸豐縣 | ||
長汀縣、上杭縣、武平縣、連城縣、永定縣 | ||
南靖縣、平和縣、詔安縣、雲霄縣 |
嘉應五屬
所謂之「嘉應五屬」,是指清代的嘉應直隸州所管轄之鎮平縣、平遠縣、興寧縣、長樂縣,[43]以及嘉應直隸州直轄地(為州衙門所在)等五地。在1733年(雍正十一年)嘉應直隸州設置之前,嘉應直隸州直轄地,原為潮州府的程鄉縣;鎮平縣與平遠縣,原受潮州府所管轄之;興寧縣與長樂縣,原受惠州府所管轄之。1912年(民國元年),嘉應直隸州直轄地,改設梅縣。因此,原本之嘉應五屬,在民國之後,即是指梅縣、鎮平縣、平遠縣、興寧縣、長樂縣等五縣。後又於1914年,鎮平縣,更名為蕉嶺縣;長樂縣,更名為五華縣。[44][45]
由於可能是受到1945年以後始遷移至臺灣的廣東省梅縣客家人的說法影響,所以清代即遷移至臺灣的客家族群,常自稱其家族源自於中國大陸的「梅縣」。不過,該地於1733年後實為嘉應直隸州直轄地,其直至1911年時,均未再設縣級行政區。[46]雖然,梅縣是以作為客家人的「先祖之地」而廣為人知,不過,該縣其實於1949年以前,亦是以作為全中國的學校數量最多的縣份而聞名。在抗日戰爭時期,該縣即有640所小學,學生數量達6萬人。該縣的初級中等學校、高級中等學校,以及師範學校等校的數量,亦有30餘所。這些學校幾乎均是私立學校,其主要是由返回家鄉的重視教育活動的客家人所捐獻興辦的。蕉嶺縣、平遠縣、興寧縣、五華縣等四縣,同樣也是學校數量多的縣份。[47]
拓墾活動
臺灣南部
關於客家人在屏東平原拓墾的濫觴,約於1696年或1697年以後,客家人已在屏東平原上建立名為「濫濫庄」(位於今日之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濫庄)的穩固據點。在該庄西邊的下淡水溪以西地區,全為閩南人所占;而在下淡水溪以東地區,閩南人亦建立萬丹、新園、東港等村落。其餘地區,則是分佈有平埔族的鳳山八社。該庄亦是「六堆」之起源。[48]學者陳麗華指出,學者林正慧對清代客家人拓墾屏東平原的研究「已經做了細緻勾勒」。陳氏在引用林氏研究成果上表示,客家人的拓墾活動,可以區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康熙年中葉至末葉,客家人以濫濫庄為中轉點,分別向北、中、南三個方向進行拓墾。他們於初期時,是以東港溪沿岸為主要的活動地區,而墾成內埔、竹田、萬巒等庄。約於同時或稍晚,是往北方墾成長治、麟洛等庄。這些地區,相當於日後六堆中的傳統分區——整個「中庄」的範圍。[49]至於往南方的拓墾活動,他們則是發展至東港溪流域,即佳冬、新埤等「下庄」境內。[50]第二階段,為乾隆年初葉,他們主要則是集中於「上庄」境內的美濃、高樹等地。[51]約於此時期,所謂之六堆聚落的格局,才大致底定。[52]
分類械鬥與聯庄組織
清代臺灣的分類械鬥,始於朱一貴事件。[53]為在動亂中求取自保,當時在臺灣的客家人,於是陸續成立所謂之「聯庄」、「聯甲」等民間組織。該類組織,在後來的發展上,亦經常轉型為在地方鄉土上守望相助的「團練」組織。例如,肇因於康熙年間的朱一貴事件爆發,由於其中的朱一貴(漳州長泰人)與杜君英(潮州海陽人)兩人發生齟齬,為求取自保,若干生活在下淡水溪流域的客家族群,便即串聯13大庄與64小庄,共約1萬餘人,「劃地為營」與「聯庄為壘」。他們在組成前營、後營、左營、右營、中營、巡查營、先鋒營後,並且擊潰來犯的朱一貴部隊。在事件結束後,巡查營被取消,其餘各營則是分別被改制為前堆、後堆、左堆、右堆、中堆、先鋒堆。此「六堆」共同推舉大總理、副總理等職,以統一管理六堆事務。在後來發生於雍正年間的吳福生事件與乾隆年間的林爽文事件中,該組織亦適時發揮其保衛地方鄉土的作用。[54]此一類型的地方團練組織,在清代邊防的活動中,其通常是「背後有政府力量作為支撐」。[55]除此之外,在臺灣中部活動的客家族群中,亦從「七欠」(七崁)中發展成一保衛地方鄉土的聯庄組織。七欠原先為一祭祀區域,由居住在西螺等地的祖籍為清代漳州府轄下的詔安縣張廖宗族所共同組成。其所包含的各欠,均轄有數個小庄。後在分類械鬥中,七欠即形成為以保衛地方鄉土為目的的聯庄組織。其內部的習武風氣,更是興盛。[56]
學者蕭新煌與黃世明認為,在乾隆年以前的臺灣鄉村社會中,所謂之「保甲」,只是一項有名無實的官治組織。他們在引用學者蕭公權的論點上表示,政府之所以會在社會中建立保甲,其目的為監視與控制人民;而由政府所建立之保甲,乃會與固有鄉村中的民間組織,發生互相制衡的效果。易言之,他們認為,保甲的頭人,是政府穩定鄉村社會中的治安的工具,而不是鄉村社會中的地方利益的代表。[57]學者李信成表示,保甲是清政府「於縣、廳之下,採十進法編查戶口以輔助地方治安的一種組織,其職務在於編查記錄戶口並稽查犯罪」。他認為,於康熙年至乾隆年,清政府的官員「從未放棄在臺灣實施保甲的企圖」,但是其中「也從未有成功的經驗」。保甲「可以說是一種時做時輟的非常設性制度」。於嘉慶年後,「保甲徒具形骸而無其實」;於道光年後,保甲即滲入聯庄與團練內。若干變化,使得保甲固有的組織與其機能,不復存在。[58]
人口地理分布特徵
在出版於1928年的著作中,學者伊能嘉矩於討論移民臺灣的漢人原籍地時稱:「閩屬之分布區域,主要在海岸平原地區。粵屬之分布區域,主要在山腳丘陵地區。換言之,閩屬之勢力範圍集中於平原地區,粵屬之勢力範圍集中於丘陵地區等,而持續其情形。」[59]在1970年補充修訂的著作中,學者王育德於談論移民「反抗清朝的隔離政策」時稱:「渡臺的限制解除後,有許多客家移居臺灣,但因條件較佳的地方都被福建人捷足先登,只好懷恨進入丘陵地帶開墾。」[60]關於客家人在臺灣拓墾時的地理分布的討論,為破解常見的文化迷思,學者尹章義,在他出版於1989年的著作中表示:「有人說,泉州人先至,開發了濱海原野;漳州人後至,開闢近山地區;客屬各籍移民最後來,才進入丘陵山區。這種說法對於初至的拓墾者必先尋求水源,而以山腳、坑口最為優先這一特色缺乏基本的認識;另一方面,也忽略了十八世紀末期綿延至十九世紀中期的長期械鬪所導致的臺灣社會整合運動的重要現象——大遷徙,而誤以為十九世紀末期以來的漳、泉和閩、粵籍移民分區聚居的現象就是十七世紀、十八世紀臺灣拓墾時期的現象。」他並且批評:「這種說法自伊能嘉矩以來就缺乏實徵研究的支持,謂之信口開河亦不為過。」[61]尹氏亦在利用墾照、開墾合同等字據來探討清代臺北平原拓墾歷史的研究中,「證實拓墾者首先考慮的是水源問題」。[62]
即使是已有上述所提及之研究成果,不過,沿襲伊能嘉矩等人說法的後來學者,仍是不乏其人。例如,2013年,學者李筱峰稱:「今天臺灣的客家族群,多分布於丘陵地區,如桃竹苗或南部六堆,以及『後山』東部,何以故?由於來臺時間較福佬族群(閩南族裔)略晚,較適合耕種的西部平原地區多被福佬人佔據,因此客家移民多選擇居住在未開發的邊陲地區,譬如平原上方的山麓、丘陵或臺地。」[63]
族群觀察
於1980年代至1990年代,臺灣客家人中的知識分子,經常撰文表達對於自己族群的性格與處境的觀察。例如,畢業於臺灣省立新竹師範學校的客家作家李喬,以他自己多年的「生活經驗」批評:「客家人總是『半自動』加以『半被動』地以『客人』自居,那深沉的、徹底的自卑感,令人悲哀又憤怒!」他亦批評,在歷史上,除了經濟層面的原因外,他們「骨子裏未始不是自卑意識的作祟——曾經扮演過一些頗有疑義的角色。」凡此種種,所以李氏鄭重的建議:「『我客家人子孫』在今天、在以後宜深刻省思的。」[64]畢業於美國布朗大學的客家學者徐正光,在他所主編之以臺灣客家社會與文化為主題的論文集的序言中指出,當代客家人活動經常表現出兩種現象。他認為,在一方面,「客家人常被稱為社會中的隱形人。他們在一般的公共生活中可以很流利的使用北京話或閩南語,但很少或避免使用自己的母語;在社會和政治運動上,他們較少參與,或即使積極的參與,他們也儘可能不凸顯作為一個族羣的客家人的身份。」易言之,「在很多人的印象裡,客家人是一個不具備自主的族羣意識的一羣人。」但是,在另一方面,「客家人又是一個極端重視歷史意識,並自傲於具有悠久的優異文化,具有強烈認同意識的族羣。」而且「這種強烈的客家人意識常表現在他們的日常言談和歷史思考中」。[65]徐氏認為,在表面上觀察,兩種活動現象,是「呈現出難以調和的矛盾」。但是,「它確實是一個活生生的社會事實,它不只是客家族羣的集體面貌,也具體表現在客家人的個別行為中。」不過,伴隨著臺灣政治與社會的改變,這兩種活動現象,乃「逐漸產生了質的變化」。易言之,他認為,「模糊的隱形人的身份日漸凸顯成為客家人的族羣標記,而強烈的族羣意識快速退隱到內心深處,成為一種兼含焦慮和無奈的情結。」[66]由肄業於國立臺灣大學的客家作家鍾肇政於1990年所組織之臺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英語:Hakka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在其成立宣言中,亦對當時客家人的處境有所表述:「史冊上曾經輝煌光耀的我們客族,曾幾何時成了弱勢的族群,或曰『隱藏的一群』,或曰『冷漠退縮』,譏誚詆毀,無所不至。」該協會,更是表達了他們作為客家人中的知識分子而對當時自己族群所面臨之危機的集體性焦慮——「目睹客家語言之瀕臨流失,客家尊嚴之幾近潰散,能不懔懍於懷而瞿然心驚?」[67]
語言
學者施正鋒認為,於1980年代至1990年代,臺灣客家人中的知識分子,他們之所以會產生集體性焦慮,其原因,乃是他們憂心臺灣客家族群在文化認同上的逐漸衰退。這並且導致客家族群在承受人口數量占多數的其他族群的無形文化壓力時,往往將是「不得不屈從,讓自己成為隱形人」。具體言之,他表示,在中華民國政府國語政策的影響下,由於客家語淪為弱勢語言,因此即導致會說客家語的年輕客家子弟愈來愈少的狀況。除此之外,也是由於客家人口數量少於閩南人口數量,因此客家語在都會區被當作溝通工具的機會,幾乎是沒有。這類對於己身文化認同的集體性焦慮,亦是臺灣客家人之何以會於1988年發起還我母語運動的原因。[68]關於由客家人所發起之還我母語運動的背景與目的,施氏言簡意賅的指出:「長期以來,作為少數族群的客家人,不僅是在政治場域的參與客客氣氣、小心翼翼,在公共領域的再現幾乎也是被當作是隱形人看待。一直要到1980年代中期,隨著國民黨威權體制的自由化,民間的社會運動一一崛起,客家運動才打破百年孤寂式的緘默,以跨越政黨的『還我母語』運動來表達對於族群文化凋零的痛心、以及對中華民國的『獨尊國語』政策的抗議。」[69]
此外,施正鋒在他的著作中表示,伴隨著臺灣政治上的解嚴,於1990年代,由李登輝所領導之中華民國政府,其為了取得治理臺灣的正當性,因此即極力進行「本土化」的政策。其中,在語言方面的改變,則是一改由過去的政府所推動之對於臺灣特定族群母語的禁錮方針,而有所鬆綁。於這段時期,同時亦是臺灣民主化中的選舉活動的蓬勃發展時期,在當時選舉造勢活動的場合上,「反北京話幾乎是與反國民黨、反外省人、甚至於反中國的情愫相互糾結」。所以,也伴隨著在政治上感情的發洩,當時「讓聽眾如醉如痴的名嘴演講,幾乎都是以福佬話為主」。然而,他認為,其中的問題,是「並非所有嫌惡國民黨統治的人都是福佬人,而他們並不一定懂福佬話,尤其是人數至少佔了臺灣人口總數15%的客家人」。他表示,客家人「在成長的過程中並沒有機會學習福佬話,因此,這種一再重複的『無知忽視』(ignorant neglect),再加上福佬人習於稱福佬話為『臺語/臺灣話』」,其實正是在「無形中累積了客家人對於福佬人目中無人的印象」。他亦認為,伴隨著由政府所施行之國語政策的放鬆與資本主義化的媒體針對閱聽人歸屬的族群所採取之調整,在除了作為共通語言的國語之外,尚有使用語言的人口占絕對多數的閩南語。面對這社會上的種種情況,是「難免讓客家人日生疏離之感」。[70]對於施氏所描述之發生在選舉造勢活動中的語言問題,畢業於國立清華大學的客家學者張世賢在他的著作中,亦有相似的描述。他表示,在當時客家庄所舉辦之造勢活動中,閩南人可以使用閩南語演講而不會遭遇到客家人的抗議。但是,當客家人使用客家語演講時,卻是經常出現位在臺下的少數閩南人,高聲表達出其「聽不懂」的抗議。而且他們更是會大喊「用『臺語』講啦!」張氏指出,在面對該問題上,「十分可悲的是,在這種大福佬沙文主義的陰影下,真的有不少客家人在客家庄用福佬話演說」。他亦指出,客家政治家許信良,即是其中一個例子。[71]儘管客家人有時候面對張氏所描述之語言問題的表現,是抱持著退讓的態度,但是,在選舉造勢活動的場合上,仍然有客家知識分子以行動來堅定的表示,自己的母語為臺灣話。例如,於2005年退休的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李永熾,他過去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替黨外人士助選的場合上發言時,曾經遇人大聲抗議:「你為什麼說北京話?你是不是臺灣人?你不會講臺灣話嗎?」李氏表示,他當時很生氣,所以「立刻轉用客家話發言」,而「那個人雖然聽不懂,但也沒辦法反駁客家話不是臺灣話,摸摸鼻子就坐下了。」當時的主持人,便因此再請他使用國語發言,因為,如果他繼續使用客家話發言,等於是無法與在場的多數聽眾溝通。在相繼受到日本與中華民國的國家權力影響下,他認為:「臺灣的語言不只有閩南語,不能『因為多數臺灣人說這種話』,所以被壓制的閩南話就等同於臺灣話,位階高於其他語言,這叫客家人及原住民情何以堪?」他亦認為:「臺灣的四大語群都是『國語』(國家語言),只要能夠溝通,哪一種『國語』都可以。」[72]
除了學者之外,尚有政治家意識到語言問題。例如,於1988年至1990年間擔任臺北市市長的吳伯雄,他在1999年的訪談紀錄中表示,自己有一次在與朋友吃飯時,因為同隔壁桌的客家朋友說客家話,而招致使他覺得奇怪的反應——「拜託您說臺灣話好不好」。對於此事的看法,吳氏認為:「我們的祖先一樣來臺灣兩百多年,為什麼我們說的客家話不算臺灣話,要閩南話才能算是臺灣話,實在是毫無道理。」他亦表示:「從政這麼多年的經歷,我可以很明顯的感受到客家人在臺灣是很弱勢的族群,與我們人口數不成比例。」他亦認為:「客家文化的弱勢是來自政治的弱勢、經濟的弱勢,臺灣五百大企業幾乎沒有客家人經營的,而政治是需要財力配合的。所以比較起來,客家人在政治上就會吃虧。」[73]
關於「隱形」或是「隱藏」的說法,學者丘昌泰認為,所謂之「隱形族群」,實「不是一種恭維,而是一種諷刺」。他認為,這種諷刺,乃指客家人本身缺乏族群認同、我群意識,以及自我定位,並且他們對於自我的觀照抱持消極態度。他亦認為,他們的這種消極與退縮的態度,將使得傳承臺灣客家文化一事,更加困難。他指出,相較於臺灣原住民在法律與憲法上所受到的保障,臺灣客家人在1988年的還我母語運動發起以前,一直是在臺灣社會中被其他族群所漠視的少數族群。[74]
還我母語運動
於解嚴以後,伴隨著臺灣人重視本土意識的高漲,客家人意識的自我覺察運動,亦是隨之興起。1988年12月28日,臺灣客家人中以《客家風雲》雜誌為主體的知識分子,即發起「還我母語運動」。該運動的訴求,主要有三:一是開放客家語的廣播與電視節目;二是實行雙語教育;三是建立平等語言政策,並且修改《廣播電視法》第20條對方言之限制條款為保障條款。[75]學者張茂桂認為,該運動「其實是客家的『族群尊嚴』與自我認同運動」。[76]他指出,其「有兩個對立主軸,一個是針對國家的不公平的國語語言政策,一個是針對傳統以『福佬』為領導主流的政治反對運動」。[77]學者江燦騰認為,該運動的目的,是他們透過遊行的方式,在臺北傳達出其對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國語與「福佬沙文主義」中的強勢語言——臺灣閩南語的不平之鳴。[78]學者若林正丈認為,該運動的發起背景,是「本省人中的少數族群客家人,對於本省人賦權將一面倒地造成人口多數的福佬人賦權,同時導致已在官方中國民族主義的語言一元化政策中遭受打擊的自身文化,更進一步遭抬頭的福佬文化埋沒一事甚感危機」。有鑑於此,「使得他們發動以語言為主的文化防衛運動」。[79]他指出,遊行的參與者,以同屬客家人的孫文為「名譽總隊長」,而他們舉著嘴巴被打上「╳」記號的孫氏肖像,是「批判連『國父孫文』的母語,都在國民黨一元語言政策下被迫衰退。」[80]學者范振乾認為,如果孫氏當時仍然在世,「也一樣會被執政當局嚴格禁制,無法在公共領域中使用自己優美的母語,也無法在廣播、電視節目中聽到、看到自己優美的母語節目,同樣要面臨聽不到『客家人的聲音』的困境,同樣是一隻失聲的畫眉鳥。」[81]
對於該運動影響的討論,策劃該運動工作的鍾春蘭認為:「一九八八年臺灣客家人的『還我母語運動』,對一向溫和、理性的四百萬客家族群,影響深遠。」他亦認為:「今天有客家電視臺、客委會,即是那次運動打下的基礎。」[82]文史研究者何來美則是認為:「『還我母語』大遊行雖驚動朝野,卻有如『犬吠火車』」。他表示,面對客家人權利訴求的官方,「只象徵性開過半小時的客語電視節目」。不過,他指出,官方是「直到省市長、總統直選,客家族群的選票因常扮演關鍵角色」,所以其「心聲始真正獲得重視」。日後「中央、地方政府紛紛成立客委會、客家事務局,設立客家電視臺,大學院校也成立客家學院、研究所(中心)」,這才「明顯提升客家地位與能見度」。[83]
臺灣客家公共事務協會
人口
按照2011年4月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所編印之《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在各大族群單一自我認定的分布比例上,「福佬人」占67.5%;「客家人」占13.6%;「臺灣人」占7.5%;「大陸各省市人」占7.1%;「原住民」占1.8%;「大陸客家人」占0.5%。在「客家基本法定義」的條件下的調查,則有所差距,臺灣人口客家人占18.1%,約419.7萬人,其中新竹縣71.6%、苗栗縣64.6%是客家人。其次桃園市39.2%、花蓮縣31.7%、新竹市30.1%、屏東縣23.7%、臺東縣19.9%、臺中市16.4%、臺北市16.4%、南投縣16.0%、新北市14.1%、高雄市11.6%、基隆市10.0%,其餘縣市比例不足10%。客家人口數最多的縣市依序為桃園市(78.5萬人)、新北市(54.9萬人)及臺中市(43.6萬人)。2016年12月,客家委員會調查顯示,台灣客家人口超過453萬人,占台灣人口約19.3%,較2011年調查結果增加33萬人,提升1.2%,代表民眾客家自我認同的提升,但能夠講客語的比例則降至46.8%(212萬人)[84]。
臺灣客家人口
排名 | 縣市 | 客家人比例 | 人口(萬人) |
---|---|---|---|
1 | 新竹縣 | 71.6% | 36.7 |
2 | 苗栗縣 | 64.6% | 36.3 |
3 | 桃園市 | 39.2% | 78.5 |
4 | 花蓮縣 | 31.7% | 10.7 |
5 | 新竹市 | 30.1% | 12.5 |
6 | 屏東縣 | 23.7% | 20.7 |
7 | 臺東縣 | 19.9% | 4.6 |
8 | 臺中市 | 16.4% | 43.6 |
9 | 臺北市 | 16.4% | 42.9 |
10 | 南投縣 | 16.0% | 8.4 |
11 | 新北市 | 14.1% | 54.9 |
12 | 高雄市 | 11.6% | 32.2 |
13 | 基隆市 | 10.0% | 3.1 |
14 | 嘉義市 | 8.7% | 2.4 |
15 | 宜蘭縣 | 8.5% | 3.9 |
16 | 雲林縣 | 8.1% | 5.8 |
17 | 嘉義縣 | 7.2% | 3.9 |
18 | 彰化縣 | 5.7% | 7.4 |
19 | 臺南市 | 5.4% | 10.1 |
20 | 連江縣 | 5.2% | 0.1 |
21 | 澎湖縣 | 2.5% | 0.2 |
22 | 金門縣 | 1.5% | 0.1 |
依據客家基本法,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對於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應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加強客家語言、文化與文化產業之傳承及發揚。
文化
傳統服飾
男性
客家男性服飾穿著大都為唐裝,有長短之分,春秋冬季穿長衫,夏季穿短衫,衫為單層、有袖。禮服則為長袍,外罩馬掛,男有短褂、長短棉襖之類。 客家男子穿的褲子很闊很大之「大褲管」,又稱「大褲襠」或「大褲腳」;形如長褲,但褲襠無開口,且褲頭係用比較差的布接成,因褲頭穿在裡面,被衫遮住,外面看不見,亦是節儉之意。穿時,褲頭要疊成三層,疊得跟肚子一樣大小,再用褲帶繫於腰間。 男子一般的禮服為長袍馬褂,天寒時,穿襖及褂神,襖為雙層,即裌,有袖,依長度分短襖、長襖,依質料則有棉襖、皮襖之分。短褂即背心,無袖,亦有棉、皮之別。
女性
女性服飾在六堆地區以客家藍衫形式呈現,在中壢、新竹、苗栗等地區則以較短之大襟衫形式呈現。[85][86][87]
信仰
客家人的信仰多為儒道釋三教奉祀之神明。除了釋迦佛、觀音、玉帝、關帝、玄帝、媽祖、城隍等等華人共通的神佛之外,各地有獨特的鄉土神祇。
- 土地伯公:為漢人共通的信仰,客家人更視為鄉土神[88],稱之「伯公」。土地廟稱為「伯公下」,常見於客家地名。
- 三界爺:為漢人共通的信仰,即掌管天、地、水三界的大神,三官大帝[88]。
- 龍神:守護地脈之神,常與土地伯公並稱。
- 三山國王:廣東潮州府——獨山、明山、巾山的山神信仰,主要是潮州福佬人和畬族的信仰,客家人信仰的部分只有潮州、漳州南部(平和、東山、雲霄、詔安四縣)、部分嘉應州(主要為梅縣、蕉嶺和平遠)和部分惠州(海陸豐)的客家人信仰。
- 定光古佛:閩西汀州客家人的高僧信仰。
- 慚愧祖師:粵東客家高僧信仰,廟宇多分布在臺灣中部南投。
- 五顯大帝:詔安客家人和福佬人的信仰,現今在臺灣的臺北、宜蘭、彰化、臺中、雲林、屏東、臺東等18個縣市,共有從詔安分香的五顯宮或五通宮,目前彰化縣大村鄉、員林市、埔心鄉、溪湖鎮等4個鄉鎮市,共有10個庄頭,為輪流值年爐主,故依帝別劃分奉祀區域[88]。
- 開漳聖王:漳州客家人和福佬人的信仰。
- 義民爺:臺灣客家人獨特信仰,為各地因保鄉護土而陣亡的客家子弟英靈。
音樂
戲曲
- 四平戲
- 亂彈戲
- 三腳採茶戲,發展自相褒戲;「三腳」指的是其演出組成唯一丑兩旦共三個角色,演出內容多為日常生活瑣事或倫理相關題材。
- 客家大戲(客家改良戲),自1920年代起由傳統三腳採茶戲曲吸收各大戲元素改良而來。
民居
臺灣漢人傳統建築為三合院,而典型的傳統客家建築為「夥房」(伙房),這種建築集宗祠與居住功能,並依當地地形、家族背景,可大致區分為「一條龍」、「單伸手」、「三合院」、「四合院」、「圍屋」等五種。從客家傳統建築民居,可以清楚了解客家人陽宅的風水觀。中國古代的風水觀講求氣的靈動,「化胎」及「五行石」已將龍脈之氣蘊蓄其中,透過廳下之「土地龍神」福佑子孫,經由「祖先牌位」最高點,到「禾廳」而達出入之門。其中五行石的設計,更是配合伙房內每位居民所需,而有木形、火形、土形、金形、水形等五種造形。[89][90][91]
出版物
《苗友》(《中原》)
1962年6月,《中華日報》的資深記者,亦是籍貫為廣東省梅縣的客家人謝樹新,在苗栗創辦《苗友》月刊。[92]該刊以「研究中原客家文化、闡揚客族先民遺德」為宗旨,其長期撰稿人,大多為當時的軍公教人員,若干撰稿人,亦是縣志的編纂人員。該刊是介紹由學者羅香林所提出之客家學說的重要刊物,亦是於1980年代以前,在臺灣之「以客家為主題產出最為豐富的期刊」。[93][94][95]
《客族源流新志》
1964年,籍貫為廣東省大埔縣的客家人郭壽華,自費出版《客族源流新志》一書。該書是臺灣第一本討論客家的專門著作。郭表示,欲以此書來「發揚客族精神,也就是發揚中華民族精神」。[96]
《客家人》
1978年,臺灣省苗栗縣的客家人陳運棟出版《客家人》一書。該書承襲學者羅香林的論述內容與寫作架構,其亦是於1945年以後,在臺灣之「第一本由臺籍客家撰寫的客家專著」。[97]關於該書的評價,文史研究者楊國鑫認為:「是客家人及研究客家人必讀的書籍。」[98]該書的出版,亦使陳「成為客家研究名家」。[99]
相關作品
參閱
註釋
- ^ 外省客家人的認同與文化:以廣東省五華縣籍為例
- ^ 全國意向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著,楊文山研究主持,李小玲、陳琪瑋研究. 《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 臺北市: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2004: 頁1–7–1–8. ISBN 9570193204 (中文).
- ^ 池永歆、謝錦綉. 《發現客家:嘉義沿山地區客家文化群體研究》. 臺北市、南投市: 客家委員會、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12: 頁3. ISBN 9789860346039 (中文).
- ^ 張維安計畫主持,楊文山共同主持,劉惠美、楊雅惠協同主持. 《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 臺北市: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2011: 頁26–27 (中文).
- ^ 王保鍵、邱榮舉. 《臺灣客家運動——客家基本法》. 臺北市: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2: 頁133. ISBN 9789571167237 (中文).
- ^ 王保鍵、邱榮舉. 《臺灣客家運動——客家基本法》. 臺北市: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2: 頁134. ISBN 9789571167237 (中文).
- ^ 7.0 7.1 7.2 7.3 7.4 臺灣客家的形塑歷程──清代至戰後的追索.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2023-05-01].
- ^ 其它四大語言分別為:以北京話為代表的北方話、以蘇州話或上海話為代表的吳語、以福州話或廈門話為代表的閩語、以廣東話或香港話為代表的粵語。
- ^ 中川學編,中川學、戴國煇、橋本萬太郎、林耕、坂元ひろ子著,賴旭貞譯,張維安、黃怡筠審稿. 《客家論的現代構圖》. 苗栗縣銅鑼鄉、臺北市: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天書局有限公司. 2022: 頁96–98. ISBN 9789865434724 (中文).
- ^ 賴文英. 《臺灣客語語法導論》. 臺北市: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15: 頁2–3、46. ISBN 9789863500636 (中文).
- ^ 樣本數為7908人。
- ^ 製作成該數據報告的原始問卷的題目,為「請問您能與別人溝通的客語腔調包含哪些?」由於該題為複選題,所以數據的百分比加總會大於100.0%。其中「不知道/未回答」者,為單選。
- ^ 張維安計畫主持,楊文山共同主持,劉惠美、楊雅惠協同主持. 《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 臺北市: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2011: 頁83–84、附表B – 49–附表B – 51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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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達飛聲(James W. Davidson)原著,陳政三譯註,翁佳音、林玉茹、張隆志、林欣宜審訂. 《福爾摩沙島的過去與現在》. 臺南市、臺北市: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南天書局有限公司. 2014: 上冊,頁8. ISBN 9789860423600 (中文).
- ^ 尹章義. 《臺灣客家與六堆史研究》. 臺北市: 蘭臺出版社. 2021: 頁19. ISBN 9789869950794 (中文).
- ^ 包括鎮平縣、平遠縣、興寧縣、長樂縣等。
- ^ 包括海豐縣、陸豐縣、歸善縣、博羅縣、長寧縣、龍川縣、河源縣等。
- ^ 包括大埔縣、豐順縣、饒平縣、惠來縣、潮陽縣、海陽縣、普寧縣等。
- ^ 包括永定縣、上杭縣、長汀縣、寧化縣、武平縣等。
- ^ 羅肇錦、陳秀琪. 《臺灣全志(卷三 住民志.語言篇)》. 南投市: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11: 頁123. ISBN 9789860302868 (中文).
- ^ 原書無標點符號。引文中的標點符號,均為編輯者所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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