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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通傳會,政府早期簡稱為國傳會)是中華民國有關電信通訊廣播電視訊息流通事業的最高主管機關,為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2006年成立。該機關的創設係仿效自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目的是使通訊及傳播事業的管理能行政中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英語)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NCC會徽
基本信息
機關類型相當中央二級行政機關獨立機關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5.94億元(2013年)
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主要官員
主任委員陳耀祥
副主任委員翁柏宗
主任秘書陳崇樹
任命者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
任期四年,得連任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6處、4室
附屬機關3處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2日
聯絡信息

NCC本部所在地:交通通訊傳播大樓
地址會本部:
10052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濟南辦公室:
10054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6號
電話+886 0800 177
網站www.ncc.gov.tw

台灣交通相關條目

沿革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之前的通訊傳播事業之監理與審查業務由行政院新聞局交通部電信總局等多個機關負責。

2005年10月25日,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該法第一條敘明:「行政院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2006年2月22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同年7月21日,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宣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按立法院政黨比例選出之規定違憲,並設定落日條款,該等條文至遲將於2008年12月31日失效。2006年7月2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對釋字第613號解釋作出回應,表示第一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將會與當屆立法委員同時卸任,並籲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工作。2007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2012年8月1日,通傳會新組織架構實施。

2021年3月25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組改法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未來將配合數位發展部成立而移撥相關業務。[1][2]

歷任首長及委員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其他委員(依姓氏筆畫排列)
蘇永欽
(95/2/22-97/7/31)
石世豪(95/2/22-97/7/31)
劉宗德(95/2/22-97/7/31)
吳忠吉(95/2/22-96/4/11)
李祖源(95/2/22-97/7/31)
林東泰(95/2/22-97/3/2)
劉孔中(95/2/22-96/4/11)
劉幼琍(95/2/22-97/2/16)
謝進男(95/2/22-99/7/31)
彭芸
(97/8/1-99/7/31)
陳正倉(97/8/1-101/7/31) 李大嵩(97/8/1-99/7/31)
翁曉玲(97/8/1-101/7/31)
劉崇堅(97/8/1-103/7/31)
鍾起惠(97/8/1-101/7/31)
謝進男(95/2/22-99/7/31)
蘇蘅
(99/8/1-101/7/31)
陳正倉(97/8/01-101/7/31) 翁曉玲(97/8/1-101/7/31)
張時中(99/8/1-101/7/31)
劉崇堅(97/8/1-103/7/31)
鍾起惠(97/8/1-101/7/31)
魏學文(99/8/1-103/7/31)
石世豪
(101/8/1-105/7/31)
虞孝成(101/8/1-105/7/31) 江幽芬(102/1/25-105/7/31)
杜震華(103/8/1-105/1/31)
翁柏宗(103/8/1-105/7/31)
陳憶寧(103/8/1-107/7/31)
陳元玲(101/8/1-101/10/30)
彭心儀(101/8/1-105/7/31)
劉崇堅(97/8/1-103/7/31)
魏學文(99/8/1-103/7/31)
詹婷怡
(105/8/1-108/4/2)
翁柏宗(105/8/1-108/5/29) 何吉森(105/8/1-107/7/31)
洪貞玲(105/8/1-109/7/31)
孫雅麗(107/8/1-111/7/31)
郭文忠(105/8/1-109/7/31)
陳憶寧(103/8/1-107/7/31)
陳耀祥(105/8/1-109/7/31)
鄧惟中(107/8/1-111/7/31)
翁柏宗 代理
(108/4/3-108/5/29)
翁柏宗(105/8/1-108/5/29) 洪貞玲(105/8/1-109/7/31)
孫雅麗(107/8/1-111/7/31)
郭文忠(105/8/1-109/7/31)
陳耀祥(105/8/1-109/7/31)
鄧惟中(107/8/1-111/7/31)
陳耀祥 代理
(108/5/30-109/7/31)
懸缺 洪貞玲(105/8/1-109/7/31)
孫雅麗(107/8/1-111/7/31)
郭文忠(105/8/1-109/7/31)
陳耀祥(105/8/1-109/7/31)
鄧惟中(107/8/1-111/7/31)
陳耀祥
(109/8/1-迄今)
翁柏宗(109/8/1-迄今,再任) 王維菁 (109/8/1-迄今)
林麗雲 (109/8/1-迄今)
孫雅麗 (107/8/1-111/7/31)
鄧惟中 (107/8/1-111/7/31)
蕭祈宏 (109/8/1-111/7/31)
王正嘉(111/8/1-迄今)
王怡慧(111/8/1-迄今)
陳崇樹(111/8/1-迄今)

[3]

組織

 
交通通訊傳播大樓前懸掛的國旗(中)、交通部部旗(前)、NCC會旗(後)
 
NCC濟南辦公室
  • 主任委員
  • 副主任委員
  • 委員5人
    • 主任秘書
      • 參事
      • 技監
幕僚單位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業務單位
  • 綜合規劃處
  • 基礎設施事務處
  • 平臺事業管理處
  •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法律事務處
附屬機關
  • 北區監理處
  • 中區監理處
  • 南區監理處

其他事件

組織形成

委員產生方式之違憲爭議

最早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委員遴選方式,採用「政黨比例制」,立法院主要在野黨主張為防止執政黨假藉「行政院提名」的名義壟斷提名權;否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將與行政院新聞局無異,淪為行政院的下級機關而非獨立機關[來源請求]

《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則認定該制度違憲。解釋文指出立法者雖然可以對組織的任命方法作出指定,以確保組織地位超黨派,但通傳會既然在五權之中既歸屬行政權(中華民國沒有政府機關屬於一府五院之外),予以制衡之手段不能完全剝奪行政院的實質人事決定權或逕行取而代之,行政權之核心在於人事,保持行政一體。況且更使立法權架空行政權,有違責任政治及權力分立原則。[4][查证请求]

或有人主張前述說法與「憲法位階高於一般法律」原則有衝突,因為政府部門不能離開「一府五院」,超府院的部門明顯違憲,而通傳會不屬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隸屬立法院又不得享有行政權力,因此即使是獨立機關也必需遵守憲法,有所依屬,事實上,此見解完全誤解的法位階理論,獨立機關不直屬行政院,其運作亦不得違反憲法與法律規定,並沒有所謂超府院的組織型式存在。行政權的運作,可以有不同的行政機關分掌行使,其有違法失職的行政行為,亦可透過行政法院給予人民救濟,並沒有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縱如大法官釋字613號解釋文,也沒有判定獨立機關的存在是違憲。[來源請求]

2007年12月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成功說服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放棄政黨比例制,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得以通過。修正後之第四條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人數減為七人,任期仿照大法官,採取「交叉制」,由三年延長為四年,任期滿後可無限制連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任滿三個月前,行政院與立法院應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員。這是台灣團結聯盟提案的版本。[來源請求][查证请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違憲之事才得到補正。[來源請求]

行政院告通傳會

2007年6月2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條件審查通過中國廣播公司股權及經營權移轉予趙少康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謝志偉指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圖利」趙少康及中國國民黨。行政院將下屬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五名審議委員依圖利罪移送法辦,謝志偉與行政院政务委员許志雄遭趙少康控告「加重誹謗」、「洩密」等罪。[來源請求]

主委、副主委的產生方式

第一至第三屆主委由委員互選產生,但第四屆已由行政院長提名時指定。對於《NCC組織法》修法,改變主委產生方式,包括陳正倉、鍾起惠、翁曉玲等3名委員主張主委、副主委應由委員互選;但主委蘇蘅、張時中、魏學文及劉崇堅等4委員則同意由政院任命。陳正倉等3位委員還發表不同意見書,認為獨立機關若喪失獨立性,公正性會被質疑,由行政院長任命主委、副主委,時任執政黨就有機會透過監理媒體的獨立機關來影響媒體。[5][查证请求]民主進步黨立委管碧玲質疑,過去NCC主委是委員互推,較具獨立性,現在主委由行政院長指定對獨立性確有損傷。[6]

重要准駁案與法案

壹電視5頻道申設案

2009年8月13日,壹傳媒傳訊網股份有限公司(後更名為: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經營「壹電視新聞台」、「壹電視娛樂台」、「壹電視電影台」、「壹電視體育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5頻道。12月2日通傳會召開「以動畫方式呈現新聞節目之妥適性諮詢會議」。12月9日通傳會第331次委員會議因認定並沒有達到專業標準,因此決議不予許可「壹電視新聞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

2010年1月29日,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再度申請經營「壹電視新聞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3月19日通傳會召開「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5頻道申設內容座談會」。3月31日「壹電視電影台」決議予以許可。7月28日「壹電視體育台」決議予以許可。9月8日因綜觀其營運計畫書、歷次補正資料及該公司於審查期間與本會及社會代表之互動過程,對於其能否善盡傳播媒體之社會責任仍有疑慮,決議不予許可「壹電視娛樂台」、「壹電視新聞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等3頻道。

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

年代綜合台執照失效案

2010年12月22日,通傳會以年代綜合台內容充斥節目廣告化為由,通知該頻道執照失效。年代綜合台成為通傳會成立以來首家換照後因附款(解除條件)成就而導致執照失其效力的媒體,通傳會並通令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自2010年12月30日0時起,終止年代綜合台訊號之播送。撤照消息傳出,傳播、法律學者,執政與在野黨立法委員多表強烈不滿,質疑通傳會未按撤換分流程序與引用爭議法條等,以身為獨立機關而違法擴權、濫權戕害媒體。12月29日,通傳會宣布年代綜合台於2010年12月31日凌晨零時起停播。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併購中嘉案

4G釋照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顯示,前任主委蘇蘅表示,4G釋照期程預定於2015年7月前完成。立法院另於「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三讀時提案,要求4G釋照期程提前於2014年7月前完成規劃。

通傳會第四屆委員就任之後,行政院隨即於2012年8月召開密集會議研商,擬具釋照規劃方案,並於同年9月依電信法公告「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確定於2013年12月開放行動寬頻業務的最新釋照時程。於2013年5月8日發布「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公告受理申請經營,經過40個工作天,393回合各界關注的競價作業,於2013年10月30日完成700、900、1800MHz頻段競價釋照作業,總標金高達新台幣1186.5億元。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

2013年4月24日送行政院審查,但有妨礙網路自由的爭議,後於2013年7月被行政院退審[7]

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

2019年6月18日,時代力量籍立委黃國昌發函NCC,要求廢止中天新聞執照。另外中天因為過度吹捧政治人物等爭議在2019年年初至7月11日被開罰將近400萬元。

2020年10月26日,NCC召開換照聽證會。10月28日,黃國昌發布多張蔡衍明與旺中高階媒體主管的微信群組的對話截圖,表示蔡衍明干預新聞報導[8]

2020年11月18日,NCC召開換照審查,會中以7比0全數通過否決了中天新聞台換照,宣布不予換照[9]。NCC主委陳耀祥表示,中天新聞台最大的問題就是大股東蔡衍明干預新聞台運作[10]。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痛批,NCC完全是按照劇本演出,該會委員淪布袋戲偶,並批評其非獨立機關。[11]

鏡電視執照爭議

鏡電視因取得新聞執照後頻繁更換董事,NCC被批評發照審查監管不力。[12]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爭議

2022年6月29日NCC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數位中介法)草案[13]。參與公開說明會討論的專家、民間團體、資訊儲存服務業者、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認為恐傷害言論自由[14][15]

參考文獻

引用

  1. ^ 16項組改法案通過 政院將設數位發展部 最快2022掛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華新聞雲,2021-03-26
  2. ^ 政院推組改新設數位發展部 最快2022年掛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通訊社,2021-03-25
  3. ^ 歷任首長及委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4. ^ 釋字第613號解釋. cons.judicial.gov.tw/jcc/zh-tw. [2020-01-02]. (原始内容于2020-02-28) (中文(臺灣)). 
  5. ^ 李欣芳、邱燕玲、劉力仁、林嘉琪.失職 NCC公信力蕩然無存.自由時報.2012-07-2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 ^ 徐珮君、黃揚明、徐毓莉.政院指定主委 「NCC可以關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蘋果日報.2012-07-27
  7. ^ 邱燕玲、劉力仁.電信法草案惹議 政院退審.自由時報.2013-07-1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8. ^ 黃國昌貼旺中群組截圖指干預新聞 蔡衍明回應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華視新聞網.2020-10-29
  9. ^ 快訊》中天換照7比0遭否決 NCC下午2時開記者會. 新頭殼. 2020-11-18 [2020-11-18]. (原始内容于2020-11-18). 
  10. ^ NCC開鍘中天 直指蔡衍明干預新聞是最大問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聯合新聞網.2020-11-18
  11. ^ 趙婉淳. 中天新聞台換照遭駁回 藍委轟NCC照劇本演出非獨立機關. 中時. 2020-11-18 [2020-11-20]. (原始内容于2020-11-30). 
  12. ^ 鏡電視董座數度更迭爭議 在野黨立委:NCC難消政治力介入疑雲. 中央廣播電臺. 2022-03-30 [2022-03-30]. (原始内容于2022-05-07). 
  13. ^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意見徵詢-眾開講. join.gov.tw.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2022-06-29 [2022-08-18] (中文(臺灣)). 
  14. ^ 郭俊麟/台北報導, 曹晏郡. NCC擬定「數位中介服務法」 專家憂影響言論自由. 公視新聞網 PNN. 2022-08-16 [2022-08-18]. 
  15. ^ 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業者:網路言論自由恐造成傷害 - 政治. 中時新聞網. 2022-08-18 [2022-08-18] (中文(臺灣)). 

来源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
  • 行政院組織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 通訊傳播基本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5 年 11 月 09 日.
  • 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廣播電視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 有線廣播電視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 衛星廣播電視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 電信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參見

外部連結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2. 通訊傳播基本法
  3. 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
  4. 廣播電視法
  5. 有線廣播電視法
  6. 衛星廣播電視法
  7. 電信法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繁體中文)(英文)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Facebook專頁
  • YouTube上的通傳會NCC頻道

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簡稱ncc, 通傳會, 政府早期簡稱為國傳會, 是中華民國有關電信通訊和廣播電視等訊息流通事業的最高主管機關, 為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 2006年成立, 該機關的創設係仿效自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目的是使通訊及傳播事業的管理能行政中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英語,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ncc會徽基本信息機關類型相當中央二級行政機關之獨立機關年度預算額新臺幣5, 94億元, 2013年,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簡稱NCC 通傳會 政府早期簡稱為國傳會 是中華民國有關電信通訊和廣播電視等訊息流通事業的最高主管機關 為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 2006年成立 該機關的創設係仿效自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目的是使通訊及傳播事業的管理能行政中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英語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NCC會徽基本信息機關類型相當中央二級行政機關之獨立機關年度預算額新臺幣5 94億元 2013年 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主要官員主任委員陳耀祥副主任委員翁柏宗主任秘書陳崇樹任命者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期四年 得連任組織編制內部單位6處 4室附屬機關3處成立沿革成立日期2006年2月22日聯絡信息NCC本部所在地 交通通訊傳播大樓地址會本部 10052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濟南辦公室 10054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6號電話 886 0800 177網站www wbr ncc wbr gov wbr tw台灣交通相關條目 主管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民用航空局高速公路局航港局鐵道局臺灣鐵路管理局中華郵政公司臺灣港務公司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路系統 國道省道縣道 市道 列表 鄉道 區道專用公路編號與名稱對照表服務區與休息站列表 汽車專用道路高速公路快速道路 一般道路市區道路農路 林道產業道路 軍用道路 公路運輸汽車客運 業者 計程車車輛號牌公共自行車 台北 高雄 新北 鐵路系統 城際鐵路台鐵 西部幹線 東部幹線 南迴線路線列表 車站列表台灣高速鐵路 捷運捷運路線列表台鐵捷運化輕軌捷運系統 產業鐵路林鐵 糖鐵 鹽鐵 礦鐵 輕便鐵道水運 港口 漁港列表 渡輪航運業者 航空 機場航空業者 通訊 台灣郵政發展台灣地區郵遞區號台灣電信業者列表台灣長途電話區號表台灣網際網路發展 交通史 台灣古道清代台灣鐵路清代台灣郵政縱貫鐵路縱貫公路北橫公路 中橫公路 南橫公路臺灣鐵路貨物搬運公司臺灣汽車客運公司台灣高速鐵路公司交通部電信總局 交通載具 台灣橋樑台灣隧道台灣管線台灣汽車台灣的電子票證 台灣相關條目 歷史 地理 經濟 文化 教育 軍事台灣主題台灣専題 目录 1 沿革 2 歷任首長及委員 3 組織 4 其他事件 4 1 組織形成 4 1 1 委員產生方式之違憲爭議 4 1 2 行政院告通傳會 4 1 3 主委 副主委的產生方式 4 2 重要准駁案與法案 4 2 1 壹電視5頻道申設案 4 2 2 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 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 4 2 3 年代綜合台執照失效案 4 2 4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併購中嘉案 4 2 5 4G釋照 4 2 6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 4 2 7 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 4 2 8 鏡電視執照爭議 4 2 9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爭議 5 參考文獻 5 1 引用 5 2 来源 6 參見 7 外部連結沿革 编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之前的通訊傳播事業之監理與審查業務由行政院新聞局 交通部電信總局等多個機關負責 2005年10月25日 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通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該法第一條敘明 行政院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 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 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 維護媒體專業自主 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 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 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 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 提升國家競爭力 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2006年2月22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 同年7月21日 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宣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第4條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按立法院政黨比例選出之規定違憲 並設定落日條款 該等條文至遲將於2008年12月31日失效 2006年7月24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對釋字第613號解釋作出回應 表示第一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將會與當屆立法委員同時卸任 並籲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工作 2007年12月20日 立法院三讀通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第四條修正案 2012年8月1日 通傳會新組織架構實施 2021年3月25日 行政院院會通過組改法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未來將配合數位發展部成立而移撥相關業務 1 2 歷任首長及委員 编辑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其他委員 依姓氏筆畫排列 蘇永欽 95 2 22 97 7 31 石世豪 95 2 22 97 7 31 劉宗德 95 2 22 97 7 31 吳忠吉 95 2 22 96 4 11 李祖源 95 2 22 97 7 31 林東泰 95 2 22 97 3 2 劉孔中 95 2 22 96 4 11 劉幼琍 95 2 22 97 2 16 謝進男 95 2 22 99 7 31 彭芸 97 8 1 99 7 31 陳正倉 97 8 1 101 7 31 李大嵩 97 8 1 99 7 31 翁曉玲 97 8 1 101 7 31 劉崇堅 97 8 1 103 7 31 鍾起惠 97 8 1 101 7 31 謝進男 95 2 22 99 7 31 蘇蘅 99 8 1 101 7 31 陳正倉 97 8 01 101 7 31 翁曉玲 97 8 1 101 7 31 張時中 99 8 1 101 7 31 劉崇堅 97 8 1 103 7 31 鍾起惠 97 8 1 101 7 31 魏學文 99 8 1 103 7 31 石世豪 101 8 1 105 7 31 虞孝成 101 8 1 105 7 31 江幽芬 102 1 25 105 7 31 杜震華 103 8 1 105 1 31 翁柏宗 103 8 1 105 7 31 陳憶寧 103 8 1 107 7 31 陳元玲 101 8 1 101 10 30 彭心儀 101 8 1 105 7 31 劉崇堅 97 8 1 103 7 31 魏學文 99 8 1 103 7 31 詹婷怡 105 8 1 108 4 2 翁柏宗 105 8 1 108 5 29 何吉森 105 8 1 107 7 31 洪貞玲 105 8 1 109 7 31 孫雅麗 107 8 1 111 7 31 郭文忠 105 8 1 109 7 31 陳憶寧 103 8 1 107 7 31 陳耀祥 105 8 1 109 7 31 鄧惟中 107 8 1 111 7 31 翁柏宗 代理 108 4 3 108 5 29 翁柏宗 105 8 1 108 5 29 洪貞玲 105 8 1 109 7 31 孫雅麗 107 8 1 111 7 31 郭文忠 105 8 1 109 7 31 陳耀祥 105 8 1 109 7 31 鄧惟中 107 8 1 111 7 31 陳耀祥 代理 108 5 30 109 7 31 懸缺 洪貞玲 105 8 1 109 7 31 孫雅麗 107 8 1 111 7 31 郭文忠 105 8 1 109 7 31 陳耀祥 105 8 1 109 7 31 鄧惟中 107 8 1 111 7 31 陳耀祥 109 8 1 迄今 翁柏宗 109 8 1 迄今 再任 王維菁 109 8 1 迄今 林麗雲 109 8 1 迄今 孫雅麗 107 8 1 111 7 31 鄧惟中 107 8 1 111 7 31 蕭祈宏 109 8 1 111 7 31 王正嘉 111 8 1 迄今 王怡慧 111 8 1 迄今 陳崇樹 111 8 1 迄今 3 組織 编辑 交通通訊傳播大樓前懸掛的國旗 中 交通部部旗 前 NCC會旗 後 NCC濟南辦公室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5人 主任秘書 參事 技監幕僚單位秘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政風室業務單位綜合規劃處 基礎設施事務處 平臺事業管理處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法律事務處附屬機關北區監理處 中區監理處 南區監理處其他事件 编辑組織形成 编辑 委員產生方式之違憲爭議 编辑 最早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第4條規定之委員遴選方式 採用 政黨比例制 立法院主要在野黨主張為防止執政黨假藉 行政院提名 的名義壟斷提名權 否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下稱通傳會 將與行政院新聞局無異 淪為行政院的下級機關而非獨立機關 來源請求 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 則認定該制度違憲 解釋文指出立法者雖然可以對組織的任命方法作出指定 以確保組織地位超黨派 但通傳會既然在五權之中既歸屬行政權 中華民國沒有政府機關屬於一府五院之外 予以制衡之手段不能完全剝奪行政院的實質人事決定權或逕行取而代之 行政權之核心在於人事 保持行政一體 況且更使立法權架空行政權 有違責任政治及權力分立原則 4 查证请求 或有人主張前述說法與 憲法位階高於一般法律 原則有衝突 因為政府部門不能離開 一府五院 超府院的部門明顯違憲 而通傳會不屬司法院 監察院 考試院 隸屬立法院又不得享有行政權力 因此即使是獨立機關也必需遵守憲法 有所依屬 事實上 此見解完全誤解的法位階理論 獨立機關不直屬行政院 其運作亦不得違反憲法與法律規定 並沒有所謂超府院的組織型式存在 行政權的運作 可以有不同的行政機關分掌行使 其有違法失職的行政行為 亦可透過行政法院給予人民救濟 並沒有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縱如大法官釋字613號解釋文 也沒有判定獨立機關的存在是違憲 來源請求 2007年12月 立法院院長王金平成功說服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放棄政黨比例制 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第四條修正案得以通過 修正後之第四條規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人數減為七人 任期仿照大法官 採取 交叉制 由三年延長為四年 任期滿後可無限制連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 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任滿三個月前 行政院與立法院應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員 這是台灣團結聯盟提案的版本 來源請求 查证请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違憲之事才得到補正 來源請求 行政院告通傳會 编辑 2007年6月27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條件審查通過中國廣播公司股權及經營權移轉予趙少康 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謝志偉指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圖利 趙少康及中國國民黨 行政院將下屬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五名審議委員依圖利罪移送法辦 謝志偉與行政院政务委员許志雄遭趙少康控告 加重誹謗 洩密 等罪 來源請求 主委 副主委的產生方式 编辑 第一至第三屆主委由委員互選產生 但第四屆已由行政院長提名時指定 對於 NCC組織法 修法 改變主委產生方式 包括陳正倉 鍾起惠 翁曉玲等3名委員主張主委 副主委應由委員互選 但主委蘇蘅 張時中 魏學文及劉崇堅等4委員則同意由政院任命 陳正倉等3位委員還發表不同意見書 認為獨立機關若喪失獨立性 公正性會被質疑 由行政院長任命主委 副主委 時任執政黨就有機會透過監理媒體的獨立機關來影響媒體 5 查证请求 民主進步黨立委管碧玲質疑 過去NCC主委是委員互推 較具獨立性 現在主委由行政院長指定對獨立性確有損傷 6 重要准駁案與法案 编辑 壹電視5頻道申設案 编辑 主条目 壹電視執照申請案 2009年8月13日 壹傳媒傳訊網股份有限公司 後更名為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經營 壹電視新聞台 壹電視娛樂台 壹電視電影台 壹電視體育台 及 壹電視資訊綜合台 5頻道 12月2日通傳會召開 以動畫方式呈現新聞節目之妥適性諮詢會議 12月9日通傳會第331次委員會議因認定並沒有達到專業標準 因此決議不予許可 壹電視新聞台 及 壹電視資訊綜合台 2010年1月29日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再度申請經營 壹電視新聞台 及 壹電視資訊綜合台 3月19日通傳會召開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5頻道申設內容座談會 3月31日 壹電視電影台 決議予以許可 7月28日 壹電視體育台 決議予以許可 9月8日因綜觀其營運計畫書 歷次補正資料及該公司於審查期間與本會及社會代表之互動過程 對於其能否善盡傳播媒體之社會責任仍有疑慮 決議不予許可 壹電視娛樂台 壹電視新聞台 及 壹電視資訊綜合台 等3頻道 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 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 编辑 主条目 旺旺併購中時中天中視事件 年代綜合台執照失效案 编辑 2010年12月22日 通傳會以年代綜合台內容充斥節目廣告化為由 通知該頻道執照失效 年代綜合台成為通傳會成立以來首家換照後因附款 解除條件 成就而導致執照失其效力的媒體 通傳會並通令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自2010年12月30日0時起 終止年代綜合台訊號之播送 撤照消息傳出 傳播 法律學者 執政與在野黨立法委員多表強烈不滿 質疑通傳會未按撤換分流程序與引用爭議法條等 以身為獨立機關而違法擴權 濫權戕害媒體 12月29日 通傳會宣布年代綜合台於2010年12月31日凌晨零時起停播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併購中嘉案 编辑 主条目 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 4G釋照 编辑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顯示 前任主委蘇蘅表示 4G釋照期程預定於2015年7月前完成 立法院另於 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三讀時提案 要求4G釋照期程提前於2014年7月前完成規劃 通傳會第四屆委員就任之後 行政院隨即於2012年8月召開密集會議研商 擬具釋照規劃方案 並於同年9月依電信法公告 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 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 確定於2013年12月開放行動寬頻業務的最新釋照時程 於2013年5月8日發布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公告受理申請經營 經過40個工作天 393回合各界關注的競價作業 於2013年10月30日完成700 900 1800MHz頻段競價釋照作業 總標金高達新台幣1186 5億元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 编辑 主条目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信法T9修法爭議事件 2013年4月24日送行政院審查 但有妨礙網路自由的爭議 後於2013年7月被行政院退審 7 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 编辑 主条目 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事件 2019年6月18日 時代力量籍立委黃國昌發函NCC 要求廢止中天新聞執照 另外中天因為過度吹捧政治人物等爭議在2019年年初至7月11日被開罰將近400萬元 2020年10月26日 NCC召開換照聽證會 10月28日 黃國昌發布多張蔡衍明與旺中高階媒體主管的微信群組的對話截圖 表示蔡衍明干預新聞報導 8 2020年11月18日 NCC召開換照審查 會中以7比0全數通過否決了中天新聞台換照 宣布不予換照 9 NCC主委陳耀祥表示 中天新聞台最大的問題就是大股東蔡衍明干預新聞台運作 10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痛批 NCC完全是按照劇本演出 該會委員淪布袋戲偶 並批評其非獨立機關 11 鏡電視執照爭議 编辑 主条目 鏡電視新聞台 執照爭議 鏡電視因取得新聞執照後頻繁更換董事 NCC被批評發照審查監管不力 12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爭議 编辑 主条目 數位中介服務法爭議事件 2022年6月29日NCC通過 數位中介服務法 數位中介法 草案 13 參與公開說明會討論的專家 民間團體 資訊儲存服務業者 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認為恐傷害言論自由 14 15 參考文獻 编辑引用 编辑 16項組改法案通過 政院將設數位發展部 最快2022掛牌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華新聞雲 2021 03 26 政院推組改新設數位發展部 最快2022年掛牌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通訊社 2021 03 25 歷任首長及委員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釋字第613號解釋 cons judicial gov tw jcc zh tw 2020 01 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2 28 中文 臺灣 李欣芳 邱燕玲 劉力仁 林嘉琪 失職 NCC公信力蕩然無存 自由時報 2012 07 28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徐珮君 黃揚明 徐毓莉 政院指定主委 NCC可以關了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2012 07 27 邱燕玲 劉力仁 電信法草案惹議 政院退審 自由時報 2013 07 17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黃國昌貼旺中群組截圖指干預新聞 蔡衍明回應了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華視新聞網 2020 10 29 快訊 中天換照7比0遭否決 NCC下午2時開記者會 新頭殼 2020 11 18 2020 11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11 18 NCC開鍘中天 直指蔡衍明干預新聞是最大問題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聯合新聞網 2020 11 18 趙婉淳 中天新聞台換照遭駁回 藍委轟NCC照劇本演出非獨立機關 中時 2020 11 18 2020 11 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11 30 鏡電視董座數度更迭爭議 在野黨立委 NCC難消政治力介入疑雲 中央廣播電臺 2022 03 30 2022 03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5 07 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意見徵詢 眾開講 join gov tw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2022 06 29 2022 08 18 中文 臺灣 郭俊麟 台北報導 曹晏郡 NCC擬定 數位中介服務法 專家憂影響言論自由 公視新聞網 PNN 2022 08 16 2022 08 18 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業者 網路言論自由恐造成傷害 政治 中時新聞網 2022 08 18 2022 08 18 中文 臺灣 来源 编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 行政院組織法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99 年 02 月 03 日 通訊傳播基本法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5 年 11 月 09 日 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廣播電視法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有線廣播電視法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衛星廣播電視法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電信法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 參見 编辑美國2016 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案 外部連結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文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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