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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決擇分

決擇分梵語nirvedhabhāgīya),玄奘譯為順決擇分,又稱達分善根[1]四殊勝善根四善根四加行,佛教術語,是說一切有部修行次第理論中的位階之一,位於順解脫分之後,見道之前[2]。由煖、頂、、世第一法,四個善根組成。

釋義

大毘婆沙論》記載:順決擇分即為順聖道分,此四法亦名行諦、修治、善根:

順決擇分,是指能帶來聖道之果的四種善法[4]。其中,決擇(nirvedha),是決斷簡擇之意,意指聖道,是也就是見道、修道、無學道三者,以及能分別四聖諦之意。分(bhāga),可以譯為分段、成分、部分,在此是指見道這一分。決擇分(nirvedhabhāgīya)由這兩個單字組成,代表著能夠導向聖道的見道這一份,因此真諦將其譯為決擇分。

將「分」(bhāga)形容詞化之後,成為bhāgīya,有「屬於什麼的」,「什麼有關係的」 ,「促成什麼的」之意。也就是說,以這四善根為緣,「順」這四個善根,可以導向「決擇分」,因此玄奘將其譯為順決擇分[5]普光解釋,這其中存在因果關係,順著這四種善根是因,引向決擇分,也就是見道,是果,因此譯為順決擇分[6]

內容

順決擇分善根,以五蘊自性,皆是色界[7],各有六種種性差别[8],四法依次為:ūṣmagata)、mūrdhan)、kṣānti)和世第一法laukikāgradharma)。

迦多衍尼子發智論》中,「煖」法是少分信,始能忍順「聖所愛戒」[9]

「頂」法是小量佛法僧[13],始能修習「四預流支[14]

在對增上慢的論述中介入了「忍」法,即以前三預流支為加行,修習堅住無間,而得隨順四聖諦理或八聖道之善根:

並對是為见道根基的「世第一法」进行了詳細闡述:

由於《發智論》沒有明確提及順決擇分和其中的“忍法”,有研究者認為這是妙音論師《生智論》等所補充[36]。在見道時,「世第一法」唯一念現前而得「正決定」、入「正性離生」,大眾部分別論者某部《舍利弗阿毘曇論》等,在見道之前,立相似相續之「世第一法」為「種性地法」[37]

修行次第

說一切有部菩提分法,特別是四念住為基礎,建立了修行次地學說,順決擇分四法,在第一位初業地,和第六位見道之間,《大毘婆沙論》進行了解說:

後世論書在此基礎上又進行了增廣演繹。

註釋與引用

  1. ^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3(世第一法品):「達分善根者,謂煗法,乃至世第一法。」
  2. ^ 大毘婆沙論》:「善根有三種,一、順福分,二、順解脫分,三、順決擇分。
    順福分善根者,謂種生人、生天種子。生人種子者,謂此種子,能生人中,高族大貴,多饒財寶,眷屬圓滿,顏貌端嚴,身體細渜,乃至或作轉輪聖王。生天種子者,謂此種子,能生欲、色、無色天中,受勝妙果,或作帝釋、魔王、梵王,有大威勢,多所統領。順解脫分善根者,謂種決定解脫種子,因此決定,得般涅槃。順決擇分善根者,謂煖、頂、忍、世第一法。……順解脫分亦有六種,謂退法種性,乃至不動法種性。轉退法種性順解脫分,起思法種性順解脫分。乃至轉堪達種性順解脫分,起不動法種性順解脫分。轉聲聞種性順解脫分,起獨覺種性順解脫分。轉獨覺種性順解脫分,起聲聞及佛種性順解脫分。若起佛種性順解脫分已,則不可轉極猛利故。」
  3. ^ 阿毘曇毘婆沙論》:「此四種善根,所謂暖法、頂法、忍法、世第一法,名為達分,亦名觀諦,亦名修治,亦名善根。
    言達分者,無漏聖道,是達,此善根,隨順彼法,羽翼彼法,是彼法性分,故言達分。
    觀諦者,以無常等行,觀諦察諦,故名觀諦。
    修治者,為求聖道及果,修治此身,除去穢惡,欲為法器,猶如農夫,為求子實,修治田地,除去惡草,彼亦如是,故名修治。
    言善根者,聖道言善,涅槃言果,此諸法等,是彼初基,始立之本,故名善根。」
  4. ^ 玄奘譯《俱舍論》卷18:「順決擇分者,謂近能感聖道果善,即煖等四。」
  5. ^ 玄奘譯《俱舍論》卷23:「依何義,建立順決擇分名?決,謂決斷;擇,謂簡擇。決斷簡擇謂諸聖道,以諸聖道能斷疑故,及能分別四諦相故;分,謂分段——此言意顯所順,唯是見道一分——決擇之分,故得決擇分名。此四為緣,引決擇分,順益彼故,得順彼名,故此名為順決擇分。」
  6. ^ 《俱舍論記》:「順是其因,決擇分是果,從因及果為名,故此名為順決擇分。」
  7. ^ 大毘婆沙論》:「如是四種順決擇分,謂:煖、頂、忍、世第一法。問:如是四種,自性云何?答:皆以五蘊為其自性。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順決擇分,有欲界繫,有色界繫。欲界繫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此二自性,唯有四蘊,欲界中,無隨轉色故。色界繫中,下者名忍,上者名為世第一法;此二自性,皆具五蘊,色界中,有隨轉色故。如是說者:此四善根,皆是色界,定地、修地,行聖行法故,四自性,皆具五蘊。問:若此四種,皆色界繫,云何建立四種別耶?答:此四善根,雖同色界,而有可動,有不可動;有有留難,有無留難;有可斷,有不可斷;有可慮,有不可慮;有可退,有不可退。諸可動、有留難、可斷、可慮、可退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諸不可動、無留離、無斷、無慮、不可退中,下者名忍,上者名為世第一法。故此四種,雖同色界繫,五蘊為自性,而有差別。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亦爾。」
  8. ^ 大毘婆沙論》:「煖、頂、忍、世第一法,各有六種種性差別,謂:退法種性,思法、護法、住法、堪達、不動法種性。此中轉退法種性煖,起思法種性煖,乃至轉堪達種性煖,起不動法種性煖;轉聲聞種性煖,起獨覺種性煖,轉獨覺種性煖,起佛或聲聞種性煖,佛種性煖,定不可轉。如說煖,說頂亦爾。轉聲聞種性忍,起獨覺種性忍;非轉聲聞獨覺種性忍,能起佛種性忍,所以者何?忍違惡趣,菩薩發願生惡趣故;亦非轉獨覺種性忍,能起聲聞種性忍,所以者何?忍不退故。……世第一法,六種種性,及三乘種性,皆不可轉,一剎那故。」
  9. ^ 法蘊論》:「云何聖所愛戒?謂:無漏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是名聖所愛戒。何故名為聖所愛戒?謂:諸佛及弟子名為聖,彼於此戒,慕欣喜,忍順不逆,是故名為聖所愛戒。若能於此,勸勵安立,當知是名方便、勸勵、安立,令住聖所愛戒中。」
    大毘婆沙論》:「云何律儀(sajvara)?謂:有七種,即離斷生命,乃至離穢雜語。」
  10. ^ 大毘婆沙論》:「云何煖?答:若於正法、毘奈耶中,有少信愛,即信名愛故,名信愛。於正法中,有信愛者,說緣道諦信;於毘奈耶中,有信愛者,說緣滅諦信。問:此煖善根,具以十六行相,緣四聖諦,何故此中,但說緣滅、道諦,非苦、集耶?答:依勝說故,謂:四諦中,滅、道是勝,出生死故。……問:諸於正法、毘奈耶中,有少信愛者,彼皆得煖耶?答:不爾。所以者何?煖是色界定地、修地,十六行相所攝善根。此中說有如是信愛,非餘信愛,故言不爾。……問:此煖善根,殊勝微妙,住寂靜地,世尊何故名少分耶?答:此於所餘順決擇分,最微小故,得少分名。」
  11. ^ 阿毘曇毘婆沙論》:「彼作經者,引經為證,如說:『佛告馬師、滿宿比丘,我有四句法,當為汝說,為欲知不?當恣汝意。彼二人言:我等今者,便為非器,何用知為。……世尊告言:遠離我法,愚癡人,於我正法、毘尼中,乃至無有少許暖法。』」
    大毘婆沙論》:「此經文句,雖已隱沒,而作論者,以願智力,引之為證,即彼經中:『世尊先告馬師、井宿二苾芻言:吾當為汝說四句法,汝欲知不?當恣汝意。二苾芻言:我今何用,知尊法為。……由此,世尊復作是說:此二愚人,離我正法及毘奈耶,譬如大地去虛空遠,此二愚人,於我正法、毘奈耶中,無少分煖。』」
  12. ^ 阿毘曇八犍度論》:「云何暖法?答曰:於正法中,起慈歡喜,如世尊說:『馬師比丘、滿宿比丘,此二癡人,於我法中,無有毫釐暖法。』」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名煖?答:智於境轉,故有勝智煖生,能燒諸煩惱薪,故名為煖,猶如鑽火,上下相依有火,煖生能燒薪等。……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依求解脫,有善根生,是聖道日前行、前相,故名為煖;如日將出,明相先現。復次、依求解脫,有善根生,是聖道火前行、前相,故名為煖;如火將然,烟為前相。」
  13. ^ 法蘊論》:「爾時世尊,告苾芻眾:若諸有情,汝言教信心聽受,能奉行者,汝當哀愍,方便勸勵,安立令住四證淨中,何等為四?謂:佛證淨,法證淨,僧證淨,聖所愛戒。」
  14. ^ 法蘊論》:「『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有四種法,若正勤脩,是人名為多有所作,何等為四?謂: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汝等苾芻,應如是學。』……若能親近供養善士,便聞正法。聞正法已,便能如理觀深妙義。如理觀察深妙義已,便能進脩法、隨法行。既精進脩法、隨法行,便得趣入正性離生,如山上。……既得趣入正性離生,便名已生八支聖道,謂正見等,如前已說。如是四種,名預流支。」
  15. ^ 大毘婆沙論》:「問:此頂善根,十六行相,觀四聖諦,何故世尊為摩納婆說信三寶?答:彼於三寶,愚惑不信,然三寶希有,難可值遇,欲令信解,故為說之。有說:彼摩納婆,為苦所逼,欲求出要,來詣佛所,說是頌言:『為苦所逼諸眾生,不知出要來詣佛,唯願為說除眾患,如熱所逼入涼池。』出苦之要,無過三寶,故佛為說於三寶信。……」
  16. ^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此信名小量耶?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欲界名小,以下劣故,此在欲界故,名小量。……應作是說:此頂但應名小量信,在可退位,樂觀寶故。此中於佛、僧,生小量信者,說緣道諦信;於法,生小量信者,說緣滅諦信。問:此頂善根,具以十六行相,緣四聖諦,何故此中,但說緣滅、道諦,非苦、集耶?答:依勝說故,謂:四諦中,滅、道是勝,出生死故。……」
  17. ^ 阿毘曇八犍度論》:「云何頂法?云何頂法退?答曰:譬如漏一刻頃,歡喜向佛法僧,如世尊言與十六婆羅門說,諸摩那,如漏一刻頃,歡喜向佛法僧,是謂頂法。……」
    大毘婆沙論》:「云何頂?答:於佛、法、僧,生小量信。問:何故名頂?答:如山頂故,謂:如山頂,人不久住,若無諸難便過此山,更至餘山,若有諸難,即還退下;如是行者,至頂位中,必不久住;若無諸難,便進至忍,若有諸難,還退住煖。……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順決擇分總有二種,一、欲界繫,二、色界繫。欲界繫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色界繫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此於欲界順決擇分中勝故,名頂。彼不應作是說,此四皆是定地、修地,行聖、行相,色界法故。應作是說:順決擇分總有二種,一、可退,二、不可退。可退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不可退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此於可退順決擇分中勝故,名頂。」
  18. ^ 法蘊論》:「云何名為『如理作意』?謂:從善士聞正法已,內自慶慰,歡喜踊躍。……彼由如是內自慶慰,歡喜踊躍,引攝其心,隨攝等攝,作意發意,審正觀察,深妙句義,如是名為『如理作意』。」
  19. ^ 法蘊論》:「云何名為『法、隨法行』?謂:彼旋環如理作意,審正觀察,深妙義已,便生出離遠離所生,五勝善法,謂:信、精進、及念、定、慧。彼於自內所生,出離遠離所生,五勝善法,脩習堅住無間,脩習增上加行,如是名為『法、隨法行』。精進修行『法、隨法行』,便得趣入正性離生。」
    「法、隨法行者,謂:涅槃名法,八支聖道名隨法,佛弟子眾,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又、別解脫名法,別解脫律儀名隨法,佛弟子眾,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又、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名法,受持此法名隨法,佛弟子眾,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
    大毘婆沙論》:「此中信佛菩提,乃至信善施設道諦,皆共顯示『法、隨法行』。此及前三,即是顯示『四預流支』。」
  20. ^ 大毘婆沙論》:「此中如有一類者,謂修順決擇分者。
    親近善士者,謂親近善友,善友謂佛及佛弟子,令修善法得利樂故。
    聽聞正法者,毀此流轉,讚歎還滅,引勝行教,名為正法,彼能屬耳,無倒聽聞。
    如理作意者,謂厭惡流轉,欣樂還滅,正思所聞,趣修勝行。
    由此因緣者,謂由前三為加行故。
    得諦順忍者,謂順決擇分善根中忍,此忍隨順四聖諦理,或順聖道故,名諦順。」
  21. ^ 大毘婆沙論》:「現觀者,謂見道;此忍近彼故,名為邊。」
  22. ^ 大毘婆沙論》:「忍、樂、顯了,是忍異名,皆為顯示、觀察、法忍。」
    阿毘曇毘婆沙論》:「猶如有一,親近善知識,……從其聞法,……內正思惟,……如法修行,……得於順忍,……依此四須陀洹枝故,於苦,有忍、有欲、有說。」
  23. ^ 阿毘曇八犍度論》:「如一(非辟),與善知識相得,從其聽法,內思惟,得順苦忍。彼苦是苦,忍欲意喜。……如一,與善知識相得,從其聞法,內思惟,得順盡忍,彼盡是盡,忍欲意喜。……」
    大毘婆沙論》:「問:尊者何故覆相說忍,而不彰顯廣說忍耶?答:……尊者此中,彰顯廣說世第一法,隱略說忍,於頂及煖,顯略而說。……何故此忍,獨名順諦,非煖、頂耶?答:亦應說順諦煖,順諦頂,而不說者,當知此是有餘之說,義皆有故。復次、言順諦者,謂:極隨順聖諦現觀;忍極隨順聖諦現觀,煖、頂不爾故,偏說忍。復次、忍隣近見道,煖、頂不爾故。復次、忍與見道相似,煖、頂不爾故,謂:見道位,唯法念住恒現在前,忍位亦爾;煖、頂不然,謂:彼初位,雖但起法念住,而增進位,亦得起餘三念住故。復次、忍位,必有不出意樂,趣入聖道,煖、頂不爾故。復次、修觀行者,於忍位中,樂別觀;於頂位中,樂別觀;於煖位中,樂別觀故。……」
  24. ^ 阿毘曇八犍度論》:「云何世間第一法?答曰:諸心、心法,次第越次取證,此謂世間第一法。」
    增一阿含經·結禁品·九經》:「比丘!十想之中,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最為第一,所以然者?其有修行不可樂想,持信奉法,此二人,必越次取證。」
    阿毘曇毘婆沙論》:「云何世第一法?答曰:於諸心、心數法,次第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
  25. ^ 阿毘曇毘婆沙論》:「或有說者:於諸五根,次第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問曰:誰作此說?答曰:舊阿毘曇人說。」
    大毘婆沙論》:「有作是說:『若五根,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問:誰作此說,答是舊阿毘達磨者說。問:彼何故作此說?答:為遮餘部,故作是說,不必唯說五根為性,謂分別論者執:信等五根唯是無漏,一切異生悉不成就。……舊阿毘達磨者說:世第一法,以五根為自性。世第一法,在異生身故,知五根亦通有漏,異生定不成有為無漏故。……
    有說:此是犢子部宗,彼部師執:世第一法,信等五根,以為自性。唯此五根,是自性善,餘雜此故,亦得善名。由此五根,建立一切賢聖差別,不由餘根。……今應問彼:若唯五根是自性善?所餘善法自性是何?若謂:彼是不善、無記,雜五根故,亦名善者;如是五根,與彼相雜,何故不名不善、無記?然信等五,與所餘法,同一所依,同一行相,同一所緣,一起一住,一滅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熟;而言:五根是自性善,餘相雜故,假立善名;但順妄情,不應正理,勿有此過故,應說言:世第一法,根、非根性。」
  26. ^ 大毘婆沙論》:「尊者法救作如是言:『諸心、心所,是思差別故,世第一法,以思為自性。』尊者覺天作如是說:『諸心、心所,體即是心故,世第一法,以心為自性。』彼二尊者作如是言:『信等思、心,前後各異,無一並用;信等五根,為等無間,入見道者,約容有義;故作是言:信等五根,能入見道;謂:或有用信思、信心,為等無間,入於見道,乃至或用慧思、慧心,為等無間,入於見道。』
    若爾,應用不相應法,為等無間,入於見道。彼作是言:許亦何失?如仁宗說:『心體前後,雖不相應,而有所緣,能為無間,入於見道。』我宗亦爾:『信等思、心,雖復自體無相應義,而有所緣,能為無間,入於見道。』
    斯有何失?有大過失,所以者何?若信思、心,為等無間,入見道者,既無精進及念、定、慧,應有懈怠、忘念、散亂、惡慧,能入見道,如是乃至,若慧思、心,為等無間,入見道者,既無有信、精進、念、定,應有不信、懈怠、忘念、散亂,能入見道,如是豈不成大過失?
    為遮如是種種異執故,復說言:於此義中,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於此義中者,謂:……尊者迦多衍尼子,欲顯自宗,世第一法,以根、非根,相應、俱有,心、心所法,為其自性。」
  27. ^ 阿毘曇毘婆沙論》:「得『正決定』者,見道是也。問曰:一切聖道,是正決定,何故獨稱見道是也?答曰:或有說者:諸煩惱,令眾生,善根不熟,愛潤增長,染著不離;彼見諦道,能令眾生,善根成熟,乾竭愛水,離諸染著,不作覆障,不為所壞,不雜餘心,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者:眾生根熟,入於聖道,是故見道名正決定。復有說者:拔煩惱根,入於聖道,是故見道名正決定。復有說者:捨五人種,入八人性,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者:扶持長養,名正決定;猶如牛馬,因於水草,長養性命;一切聖人,因於見道,長養慧命,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者:此法解縛,永更不繫,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者:正必定義,是決定義,自有決定而非正,所謂邪定,是故必定名正決定。或有說者:相應如法義,是決定義;見道相應如法故,名正決定。」
    大毘婆沙論》:「能入『正性離生』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入見道。問:一切聖道,皆是正性,亦是離生,何故此中獨說見道?答:一切煩惱,或諸貪愛,令諸善根,不得成熟,及令諸有,潤合起過,雖皆名生;而見所斷,於此所說生義增上,見道能為畢竟對治,是故見道獨說離生。諸不正見,要由見道,能畢竟斷,故名正性。世第一法,無間引起,故說能入正性離生。復次、一切煩惱,或諸貪愛,……皆名為生;見道起已,摧彼勢力,令不復為增上生過,由此見道獨名離生。……由此義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諸有情類,善根成熟,能入見道,是故見道名為離生。復次、見所斷惑,令諸有情墮諸惡趣,受諸劇苦,……是故此惑說名為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復次、有身見等,剛強難伏,……說名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復次、此中生名,顯異生性,能起暴惡諸惑業故;見道捨彼故,說離生。……復次、見修所斷,諸煩惱聚,展轉相助,引無窮生;見道起已,摧彼勢力,令不能招無窮生過,是故見道獨謂離生。……復次、異生身中,煩惱惡業,極不調順故,說為生;諸瑜伽師,於此淪沒;見道拔彼,置聖位中故,名離生。……復次、見所斷惑,猶如根栽,生無窮過;見道永拔故,名離生。
    有餘師說:此文應言,入『正性決定』,所以者何?謂:於此時,從不定聚出,入正定聚故。復次、行者爾時,捨邪定聚所依異生性,入正定聚所依見道,是故名為入正性決定。復次、行者爾時,捨五同分,入八同分;五同分者,謂:諸異生所有同分,依彼能造五無間故;八同分者,謂:諸聖者所有同分,依彼能得四向、果故。彼於爾時,捨邪定分,入正定分,是故名入正性決定。復次、所入見道,非邪定聚,故名正性;非不定聚,故名決定。……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誦名入『正性離生』,謂:諸聖道永滅顛倒故,名正性;離隔生故,復名離生,謂:無始來,見、修所斷,二分煩惱,展轉和合,作諸惡事,性剛強故,說名為生。見道起已,斷彼一分,令彼展轉永乖離故。世第一法,為此一分等無間緣故,名為入。有誦名入『正性決定』,謂:見道位,無漏相續,必無餘隔故,名決定。後位不然,餘如前說。」
  28. ^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作此論?答:……復次、為止他宗差別執故。謂大眾部執:世第一法,通欲、色界繫,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現觀邊諸世俗智,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犢子部執:世第一法,通色、無色界繫,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諸聖道,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化地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繫,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盡智時、所修善根,此地即有世第一法。若法密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繫及不繫,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既名世故,通三界繫;名第一故,亦通不繫。即彼部中復有別執:世第一法,非三界繫,亦非不繫,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名第一故,非三界繫;以名世故,亦非不繫。為止如是他宗別執,顯示己宗,故作此論。」
  29. ^ 大毘婆沙論》:「此中前門顯:苦法智忍,但緣欲界。後門顯: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同一所緣故,彼定非無色界繫,以無色定,有除色想,必不緣下有漏色故。除色想定,在四無色,及彼上三近分地攝。」
  30. ^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顯示世第一法在三地耶?答:為止餘部執:此善根,唯在一地。謂或有執:世第一法,唯有尋有伺,有相,有警覺,非等引,屬異生,緣諸行。唯有尋有伺者,思搆轉故;有相者,緣名起故;有警覺者,有功用故;非等引者,相續轉故;屬異生者,異生得故;緣諸行者,緣有為故。為止彼執,顯:此善根,通在三地。……
    若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彼修一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二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三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四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四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五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五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六地現觀邊世俗智。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六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七地現觀邊世俗智。……
    問:何故見道,修自、他地,世第一法,唯修自地耶?答:……復次、見道由三緣故修:一、因長養故,二、同辦事故,三、同對治故。因長養者,謂:六地見道,展轉為因。同辦事者,謂:上地見道,所應作事,下地見道,亦能辦之。同對治者,謂:上地見道,所對治惑,下地見道,亦能對治。修道亦以如上所說三緣故,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非因長養,諸地不能互為因故。亦非同辦事,於煩惱斷,不能證故。亦非同對治,以不能永斷諸煩惱故。……復次、世第一法,依異生身,異生身法不修他地。見道,唯依聖者身,聖者身法,修自他、地故。
    問:世第一法,與現觀邊諸世俗智,同是有漏,何故彼智,自、他地修,世第一法,唯修自地?答:現觀邊世俗智,是見道眷屬,依見道修,如見道修自、他地,彼智亦爾;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依聖者身,聖者能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依隨信隨法行身,彼能具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不如是故。復次、現觀邊世俗智,有冤敵,無勢力;有冤敵故,自他、地修;無勢力故,依他力修;世第一法,無冤敵,有勢力;無冤敵故,唯修自地;有勢力故,依自力修。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不用功得,隨見道力,自他地修。世第一法,用功而得,是故唯能修於自地。……
    問:何故六地,所起見道,上能修下,下不修上?答:上地法勝,現在前時,則能修下;下地法劣,現在前時,不能修上。……復次、下能辦上事故,上須修下;上不能辦下事故,下不修上。……
    如是見道,為欲對治見所斷惑,安布六地:一、未至定,乃至第六、第四靜慮。若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未來唯修一地見道,即能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五地,無事而住。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二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四地,無事而住。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三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三地,無事而住。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四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二地,無事而住。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五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第四靜慮無事而住。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六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故依上地,能修於下,依彼下地,不能修上。」
  31. ^ 大毘婆沙論》:「先已說,彼非欲界繫,即知不與憂、苦相應,是故唯依三根作論。……云何樂根相應?答: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然第三靜慮,世第一法,或樂根相應,或不相應。樂根相應者,謂: 除樂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即樂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且說餘心心所法故,說彼與樂根相應。云何喜根相應?答:若依初、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捨根相應?答:若依未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32. ^ 大毘婆沙論》:「問:故作此論?答:雖已說彼相應差別,而未顯示現前多少,今欲顯示:唯一剎那,故作斯論。復次、為欲遮遣他宗義故,如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彼說相續總有三種:一、時相續,二、生相續,三、相似相續;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今欲遮遣彼所執義,顯:世第一法,唯一念現前。……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33. ^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作此論?答:……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謂或有執:世第一法,亦有退者。為止彼意,顯示:此法決定不退,故作斯論。」
  34. ^ 發智論》:「又世尊說:『大目乾連!底沙梵天,不說第六無相住者耶?』云何名第六無相住者耶?答:隨信行、隨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所以者何,此二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若苦法智忍,若苦法智,廣說乃至,若道類智忍,以此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故名第六無相住者。」
    大毘婆沙論》:「問:云何得知隨信、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答:一切聖者,總有七種,底沙梵天,已說五種,未說隨信、隨法行者故,知此二合為第六無相住者。」
  35. ^ 阿毘曇八犍度論》:「復次、世間第一法,苦法忍中間,彼無有一法疾於心者,當於爾時,無能制者,不得思惟。」
  36. ^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尊者論初先說世第一法?……若依順決擇分先後次第而說者,應先說煖,次頂,次忍,然後應說世第一法,如尊者妙音《生智論》說:『云何煖?云何頂?云何忍?云何世第一法?』」
  37. ^ 增一阿含經·九眾生居品·七經》:「今有九種之人,離於苦患,云何為九?所謂:向阿羅漢,得阿羅漢,向阿那含,得阿那含,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須陀洹,得須陀洹種性gotrabhū)為九。」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性地法者,即世第一法,如毗婆沙第三卷說。此說:從發心,乃至第一法,皆說有退;以世第一法,多念相續故,便有退;非退初果時,其亦隨退,今名為退;未至初果,住性地時,便有退故。」
    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品》:「云何人?若人,次第住凡夫勝法,若法即滅,上正決定,是名性人。」
    大毘婆沙論》:「他於此世第一法,起多誹謗。……於名起誹謗者,謂或有說:此名種性地法,不應名世第一法。」
  38. ^ 阿毘曇毘婆沙論》:「已總說助道法所以,今當各各別說所以,何故名念處耶?答曰:分別聚義,是念處義,聚名五取陰,若欲分別,應以念處。而燒然義,是正斷義。積聚義法義,是如意足義。增上勝義,是根義。不可壞義,是力義。覺知義,是覺支義。求覓義,是道支義。」
  39. ^ 雜阿含經·四二經》:「世尊告諸比丘:有七處善、三種觀義。盡於此法,得漏盡,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身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云何比丘七處善?比丘!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滅道跡,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滅道跡,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云何三種觀義?比丘!若於空閑、樹下、露地,觀察陰、界、入,正方便,思惟其義,是名比丘三種觀義。」
    大毘婆沙論》:「若順次第,說諸功德者,應先說不淨觀,或持息念等,次說念住,次說三義觀,次說七處善,次說煖,次說頂,次說忍,然後應說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問:修煖加行,其相云何?答:以要言之,三慧為相,謂: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問:云何修習聞所成慧?答:
    • 修觀行者,或遇明師,為其略說諸法要者,……或自讀誦:素怛纜藏,毘奈耶藏,阿毘達磨藏,令善熟已,作如是念:……三藏所說要者:唯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 作是念已,先觀察十八界,彼觀察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名者,謂:此名眼界,乃至此名意識界。自相者,謂:此是眼界自相,乃至此是意識界自相。共相者,謂:十六行相,所觀十八界,十六種共相。彼緣此界,修智、修止。
    • 十八界,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十八界,即十二處,故應略之入十二處。……
    • 十二處,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十二處,除無為即五蘊故,應略之入於五蘊。……
    • 五蘊,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五蘊,并無為,即四念住故,應略之入四念住。……
    • 四念住,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四念住,除虛空非擇滅,即四聖諦故,應略之入四聖諦。……
    • 四聖諦,修智、止時,如見道中,漸次觀諦,謂:先別觀欲界苦,後合觀色、無色界苦;先別觀欲界集,後合觀色、無色界集;先別觀欲界滅,後合觀色、無色界滅;先別觀欲界道,後合觀色、無色界道。如是觀察四聖諦時,猶如隔絹,觀諸色像。
    齊此修習聞所成慧,方得圓滿。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修圓滿已,次復發生,修所成慧,即名為煖。」
    順正理論》:「求見聖諦,初業地中,所習行儀,極為繁廣,欲遍解者,當於眾聖所集,觀行諸論中求。」
  40. ^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初業位中,能審照了,身等四境,慧用勝故,說念住增。」
  41. ^ 大毘婆沙論》:「初煖,緣三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行相;俱同類修,非不同類。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亦唯修法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行相;亦同類修,非不同類。所以者何?非初觀蘊滅,能修緣蘊道故。增長煖,緣三諦,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此同類修,亦不同類;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
  42. ^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煖法位中,能證異品,殊勝功德;用勤勝故,說正斷增。」
  43. ^ 大毘婆沙論》:「初頂,緣四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增長頂,緣三諦,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
  44. ^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頂法位中,能持勝善趣,無退德;定用勝故,說神足增。」
  45. ^ 雜阿含經·六五二經》:「若比丘,於此五根,若利、若滿足,得阿羅漢。若軟、若劣,得阿那含。若軟、若劣,得斯陀含。若軟、若劣,得須陀洹。滿足者,成滿足事;不滿足者,成不滿足事;於此五根,不空無果。若於此五根一切無者,我說彼為外道凡夫之數。」
    雜阿含經·六五三經》:「若比丘,於彼五根,增上明利,滿足者,得阿羅漢俱分解脫。若軟、若劣者,得身證。於彼若軟、若劣,得見到。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解脫。於彼若軟、若劣,得一種。於彼若軟、若劣,得斯陀含。於彼若軟、若劣,得家家。於彼若軟、若劣,得七有。於彼若軟、若劣,得法行。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行。……如是,滿足者,作滿足事;減少者,作減少事;彼諸根,則不空無果。若無此諸根者,我說彼為作凡夫數。」
  46. ^ 大毘婆沙論》:「初及增長忍,緣四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
  47. ^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忍法位中,必不退墮,善根堅固;得增上義故,說根增。」
  48. ^ 大毘婆沙論》:「世第一法,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行相;唯同類修;非不同類。」「依根本靜慮,起煖等者,現身必入正性離生,所以者何?彼由聖道,引煖等故。依未至定、靜慮中間,起煖等者,此則不定,所以者何?彼由煖等,引聖道故。」
  49. ^ 世親阿毘達磨俱舍論》:「第一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無屈義故,說力增。」

外部連結

  • 周含柔〈四善根之名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周含柔〈說一切有部的世俗道斷惑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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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譯為順決擇分 6 內容 编辑順決擇分善根 以五蘊為自性 皆是色界繫 7 各有六種種性差别 8 四法依次為 煖 uṣmagata 頂 murdhan 忍 kṣanti 和世第一法 laukikagradharma 在迦多衍尼子 發智論 中 煖 法是少分信愛正法律 始能忍順 聖所愛戒 9 云何煖 答 若於正法 毘奈耶中 有少信愛 10 如世尊為馬師 井宿二苾芻說 11 此二愚人 離我正法及毘奈耶 譬如大地去虛空遠 此二愚人 於我正法 毘奈耶中 無少分煖 12 頂 法是小量信佛法僧 13 始能修習 四預流支 14 云何頂 答 於佛法僧 15 生小量信 16 如世尊為 波羅衍拏 摩納婆說 若於佛法僧 生起微小信 儒童應知彼 名已得頂法 17 云何頂墮 答 如有一類 親近善士 聽聞正法 如理作意 18 信 佛菩提 法是善說 僧修妙行 色無常 受 想 行 識無常 善施設苦諦 善施設集 滅 道諦 19 彼於異時 不親近善士 不聽聞正法 不如理作意 於已得世俗信 退沒破壞 移轉亡失 故名頂墮 如佛即為 波羅衍拏 摩納婆說 若人於如是 三法而退失 我說彼等類 應知名頂墮 在對增上慢的論述中介入了 忍 法 即以前三預流支為加行 修習堅住無間 而得隨順四聖諦理或八聖道之善根 如有一類 親近善士 聽聞正法 如理作意 由此因緣 得諦順忍 20 苦現觀邊 21 者 於苦 忍 樂 顯了 22 是苦 集現觀邊者 於集 忍 樂 顯了是集 滅現觀邊者 於滅 忍 樂 顯了是滅 道現觀邊者 於道 忍 樂 顯了是道 23 並對是為见道根基的 世第一法 进行了詳細闡述 云何世第一法 答 若心 心所法 為等無間 入正性離生 是謂世第一法 24 有作是說 若五根 為等無間 入正性離生 是謂世第一法 25 於此義中 26 若心 心所法 為等無間 入正性離生 是謂世第一法 何故名世第一法 答 如是心 心所法 於餘世間法 為最 為勝 為長 為尊 為上 為妙 故名世第一法 復次 如是心 心所法 為等無間 捨異生性 得聖性 捨邪性 得正性 能入正性離生 27 故名世第一法 世第一法 當言欲界繫 色界繫 無色界繫耶 答 應言色界繫 28 何故此法 不應言欲界繫耶 答 非以欲界道 能斷蓋 制纏 令欲界纏 不復現起 乃以色界道 能斷蓋 制纏 令欲界纏 不復現起 是故 世第一法 不應言欲界繫 何故此法 不應言無色界繫耶 答 入正性離生 先現觀欲界苦為苦 後合現觀色 無色界苦為苦 聖道起 先辯欲界事 後合辯色 無色界事 是故 世第一法 不應言無色界繫 復次 入無色定 除去色想 非除色想能知欲界 若緣此法 起苦法智忍 即緣此法 起世第一法 29 世第一法 當言有尋有伺 無尋唯伺 無尋無伺耶 答 應言或有尋有伺 或無尋唯伺 或無尋無伺 30 世第一法 當言樂根相應 喜根相應 捨根相應耶 答 應言或樂根相應 或喜根相應 或捨根相應 31 世第一法 當言一心 多心耶 答 應言一心 32 何故此法 非多心耶 答 從此心 心所法 無間不起餘世間心 唯起出世心 世第一法 當言退 不退耶 答 應言不退 33 何故此法 定不退耶 答 世第一法 隨順諦 趣向諦 臨入諦 此彼中間 無容得起不相似心 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復次 世第一法 與苦法智忍 34 作等無間緣 無有一法 速疾迴轉過於心者 可於爾時能作障礙 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35 是故此法 決定不退 由於 發智論 沒有明確提及順決擇分和其中的 忍法 有研究者認為這是妙音論師 生智論 等所補充 36 在見道時 世第一法 唯一念現前而得 正決定 入 正性離生 大眾部和分別論者某部 舍利弗阿毘曇論 等 在見道之前 立相似相續之 世第一法 為 種性地法 37 修行次第 编辑說一切有部以菩提分法 特別是四念住為基礎 建立了修行次地學說 順決擇分四法 在第一位初業地 和第六位見道之間 大毘婆沙論 進行了解說 問 何故名念住乃至道支耶 答 由念勢力 折除自體故 名念住 自體即是有漏五蘊 要由念住折除彼故 於正持策身語意中 此最為勝故 名正勝 或名正斷 於正修習斷修法時 能斷懈怠故 名正斷 能為神妙功德所依故 名神足 勢用增上故 名為根 難可摧制故 名為力 助如實覺故 名覺支 助正求趣故 名道支 38 已說菩提分法 所以次第今當說 問 何故先說四念住乃至後說八道支耶 答 復次 四念住 從初業地 39 乃至盡 無生智 勢用常勝 是故先說 40 四正勝 從煖 41 乃至盡 無生智 勢用常勝 是故次說 42 四神足 從頂 43 乃至盡 無生智 勢用常勝 是故次說 44 五根 45 從忍 46 乃至盡 無生智 勢用常勝 是故次說 47 五力 從世第一法 48 乃至盡 無生智 勢用常勝 是故次說 49 八道支 見道中勝 七覺支 修道中勝 後世論書在此基礎上又進行了增廣演繹 註釋與引用 编辑 阿毘曇毘婆沙論 卷3 世第一法品 達分善根者 謂煗法 乃至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善根有三種 一 順福分 二 順解脫分 三 順決擇分 順福分善根者 謂種生人 生天種子 生人種子者 謂此種子 能生人中 高族大貴 多饒財寶 眷屬圓滿 顏貌端嚴 身體細渜 乃至或作轉輪聖王 生天種子者 謂此種子 能生欲 色 無色天中 受勝妙果 或作帝釋 魔王 梵王 有大威勢 多所統領 順解脫分善根者 謂種決定解脫種子 因此決定 得般涅槃 順決擇分善根者 謂煖 頂 忍 世第一法 順解脫分亦有六種 謂退法種性 乃至不動法種性 轉退法種性順解脫分 起思法種性順解脫分 乃至轉堪達種性順解脫分 起不動法種性順解脫分 轉聲聞種性順解脫分 起獨覺及佛種性順解脫分 轉獨覺種性順解脫分 起聲聞及佛種性順解脫分 若起佛種性順解脫分已 則不可轉極猛利故 阿毘曇毘婆沙論 此四種善根 所謂暖法 頂法 忍法 世第一法 名為達分 亦名觀諦 亦名修治 亦名善根 言達分者 無漏聖道 是達 此善根 隨順彼法 羽翼彼法 是彼法性分 故言達分 觀諦者 以無常等行 觀諦察諦 故名觀諦 修治者 為求聖道及果 修治此身 除去穢惡 欲為法器 猶如農夫 為求子實 修治田地 除去惡草 彼亦如是 故名修治 言善根者 聖道言善 涅槃言果 此諸法等 是彼初基 始立之本 故名善根 玄奘譯 俱舍論 卷18 順決擇分者 謂近能感聖道果善 即煖等四 玄奘譯 俱舍論 卷23 依何義 建立順決擇分名 決 謂決斷 擇 謂簡擇 決斷簡擇謂諸聖道 以諸聖道能斷疑故 及能分別四諦相故 分 謂分段 此言意顯所順 唯是見道一分 決擇之分 故得決擇分名 此四為緣 引決擇分 順益彼故 得順彼名 故此名為順決擇分 俱舍論記 順是其因 決擇分是果 從因及果為名 故此名為順決擇分 大毘婆沙論 如是四種順決擇分 謂 煖 頂 忍 世第一法 問 如是四種 自性云何 答 皆以五蘊為其自性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順決擇分 有欲界繫 有色界繫 欲界繫中 下者名煖 上者名頂 此二自性 唯有四蘊 欲界中 無隨轉色故 色界繫中 下者名忍 上者名為世第一法 此二自性 皆具五蘊 色界中 有隨轉色故 如是說者 此四善根 皆是色界 定地 修地 行聖行法故 四自性 皆具五蘊 問 若此四種 皆色界繫 云何建立四種別耶 答 此四善根 雖同色界 而有可動 有不可動 有有留難 有無留難 有可斷 有不可斷 有可慮 有不可慮 有可退 有不可退 諸可動 有留難 可斷 可慮 可退中 下者名煖 上者名頂 諸不可動 無留離 無斷 無慮 不可退中 下者名忍 上者名為世第一法 故此四種 雖同色界繫 五蘊為自性 而有差別 如說自性 我 物 自體 相 分 本性 亦爾 大毘婆沙論 煖 頂 忍 世第一法 各有六種種性差別 謂 退法種性 思法 護法 住法 堪達 不動法種性 此中轉退法種性煖 起思法種性煖 乃至轉堪達種性煖 起不動法種性煖 轉聲聞種性煖 起獨覺或佛種性煖 轉獨覺種性煖 起佛或聲聞種性煖 佛種性煖 定不可轉 如說煖 說頂亦爾 轉聲聞種性忍 起獨覺種性忍 非轉聲聞獨覺種性忍 能起佛種性忍 所以者何 忍違惡趣 菩薩發願生惡趣故 亦非轉獨覺種性忍 能起聲聞種性忍 所以者何 忍不退故 世第一法 六種種性 及三乘種性 皆不可轉 一剎那故 法蘊論 云何聖所愛戒 謂 無漏身律儀 語律儀 命清淨 是名聖所愛戒 何故名為聖所愛戒 謂 諸佛及弟子名為聖 彼於此戒 愛慕欣喜 忍順不逆 是故名為聖所愛戒 若能於此 勸勵安立 當知是名方便 勸勵 安立 令住聖所愛戒中 大毘婆沙論 云何律儀 sajvara 謂 有七種 即離斷生命 乃至離穢雜語 大毘婆沙論 云何煖 答 若於正法 毘奈耶中 有少信愛 即信名愛故 名信愛 於正法中 有信愛者 說緣道諦信 於毘奈耶中 有信愛者 說緣滅諦信 問 此煖善根 具以十六行相 緣四聖諦 何故此中 但說緣滅 道諦 非苦 集耶 答 依勝說故 謂 四諦中 滅 道是勝 出生死故 問 諸於正法 毘奈耶中 有少信愛者 彼皆得煖耶 答 不爾 所以者何 煖是色界定地 修地 十六行相所攝善根 此中說有如是信愛 非餘信愛 故言不爾 問 此煖善根 殊勝微妙 住寂靜地 世尊何故名少分耶 答 此於所餘順決擇分 最微小故 得少分名 阿毘曇毘婆沙論 彼作經者 引經為證 如說 佛告馬師 滿宿比丘 我有四句法 當為汝說 為欲知不 當恣汝意 彼二人言 我等今者 便為非器 何用知為 世尊告言 遠離我法 愚癡人 於我正法 毘尼中 乃至無有少許暖法 大毘婆沙論 此經文句 雖已隱沒 而作論者 以願智力 引之為證 即彼經中 世尊先告馬師 井宿二苾芻言 吾當為汝說四句法 汝欲知不 當恣汝意 二苾芻言 我今何用 知尊法為 由此 世尊復作是說 此二愚人 離我正法及毘奈耶 譬如大地去虛空遠 此二愚人 於我正法 毘奈耶中 無少分煖 阿毘曇八犍度論 云何暖法 答曰 於正法中 起慈歡喜 如世尊說 馬師比丘 滿宿比丘 此二癡人 於我法中 無有毫釐暖法 大毘婆沙論 問 何故名煖 答 智於境轉 故有勝智煖生 能燒諸煩惱薪 故名為煖 猶如鑽火 上下相依有火 煖生能燒薪等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依求解脫 有善根生 是聖道日前行 前相 故名為煖 如日將出 明相先現 復次 依求解脫 有善根生 是聖道火前行 前相 故名為煖 如火將然 烟為前相 法蘊論 爾時世尊 告苾芻眾 若諸有情 汝言教信心聽受 能奉行者 汝當哀愍 方便勸勵 安立令住四證淨中 何等為四 謂 佛證淨 法證淨 僧證淨 聖所愛戒 法蘊論 爾時 世尊告苾芻眾 有四種法 若正勤脩 是人名為多有所作 何等為四 謂 親近善士 聽聞正法 如理作意 法 隨法行 汝等苾芻 應如是學 若能親近供養善士 便聞正法 聞正法已 便能如理觀深妙義 如理觀察深妙義已 便能進脩法 隨法行 既精進脩法 隨法行 便得趣入正性離生 如山頂上 既得趣入正性離生 便名已生八支聖道 謂正見等 如前已說 如是四種 名預流支 大毘婆沙論 問 此頂善根 十六行相 觀四聖諦 何故世尊為摩納婆說信三寶 答 彼於三寶 愚惑不信 然三寶希有 難可值遇 欲令信解 故為說之 有說 彼摩納婆 為苦所逼 欲求出要 來詣佛所 說是頌言 為苦所逼諸眾生 不知出要來詣佛 唯願為說除眾患 如熱所逼入涼池 出苦之要 無過三寶 故佛為說於三寶信 大毘婆沙論 問 何故此信名小量耶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欲界名小 以下劣故 此在欲界故 名小量 應作是說 此頂但應名小量信 在可退位 樂觀寶故 此中於佛 僧 生小量信者 說緣道諦信 於法 生小量信者 說緣滅諦信 問 此頂善根 具以十六行相 緣四聖諦 何故此中 但說緣滅 道諦 非苦 集耶 答 依勝說故 謂 四諦中 滅 道是勝 出生死故 阿毘曇八犍度論 云何頂法 云何頂法退 答曰 譬如漏一刻頃 歡喜向佛法僧 如世尊言與十六婆羅門說 諸摩那 如漏一刻頃 歡喜向佛法僧 是謂頂法 大毘婆沙論 云何頂 答 於佛 法 僧 生小量信 問 何故名頂 答 如山頂故 謂 如山頂 人不久住 若無諸難便過此山 更至餘山 若有諸難 即還退下 如是行者 至頂位中 必不久住 若無諸難 便進至忍 若有諸難 還退住煖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順決擇分總有二種 一 欲界繫 二 色界繫 欲界繫中 下者名煖 上者名頂 色界繫中 下者名忍 上者名世第一法 此於欲界順決擇分中勝故 名頂 彼不應作是說 此四皆是定地 修地 行聖 行相 色界法故 應作是說 順決擇分總有二種 一 可退 二 不可退 可退中 下者名煖 上者名頂 不可退中 下者名忍 上者名世第一法 此於可退順決擇分中勝故 名頂 法蘊論 云何名為 如理作意 謂 從善士聞正法已 內自慶慰 歡喜踊躍 彼由如是內自慶慰 歡喜踊躍 引攝其心 隨攝等攝 作意發意 審正觀察 深妙句義 如是名為 如理作意 法蘊論 云何名為 法 隨法行 謂 彼旋環如理作意 審正觀察 深妙義已 便生出離遠離所生 五勝善法 謂 信 精進 及念 定 慧 彼於自內所生 出離遠離所生 五勝善法 脩習堅住無間 脩習增上加行 如是名為 法 隨法行 精進修行 法 隨法行 便得趣入正性離生 法 隨法行者 謂 涅槃名法 八支聖道名隨法 佛弟子眾 於此中行 名法 隨法行 又 別解脫名法 別解脫律儀名隨法 佛弟子眾 於此中行 名法 隨法行 又 身律儀 語律儀 命清淨名法 受持此法名隨法 佛弟子眾 於此中行 名法 隨法行 大毘婆沙論 此中信佛菩提 乃至信善施設道諦 皆共顯示 法 隨法行 此及前三 即是顯示 四預流支 大毘婆沙論 此中如有一類者 謂修順決擇分者 親近善士者 謂親近善友 善友謂佛及佛弟子 令修善法得利樂故 聽聞正法者 毀此流轉 讚歎還滅 引勝行教 名為正法 彼能屬耳 無倒聽聞 如理作意者 謂厭惡流轉 欣樂還滅 正思所聞 趣修勝行 由此因緣者 謂由前三為加行故 得諦順忍者 謂順決擇分善根中忍 此忍隨順四聖諦理 或順聖道故 名諦順 大毘婆沙論 現觀者 謂見道 此忍近彼故 名為邊 大毘婆沙論 忍 樂 顯了 是忍異名 皆為顯示 觀察 法忍 阿毘曇毘婆沙論 猶如有一 親近善知識 從其聞法 內正思惟 如法修行 得於順忍 依此四須陀洹枝故 於苦 有忍 有欲 有說 阿毘曇八犍度論 如一 非辟 與善知識相得 從其聽法 內思惟 得順苦忍 彼苦是苦 忍欲意喜 如一 與善知識相得 從其聞法 內思惟 得順盡忍 彼盡是盡 忍欲意喜 大毘婆沙論 問 尊者何故覆相說忍 而不彰顯廣說忍耶 答 尊者此中 彰顯廣說世第一法 隱略說忍 於頂及煖 顯略而說 何故此忍 獨名順諦 非煖 頂耶 答 亦應說順諦煖 順諦頂 而不說者 當知此是有餘之說 義皆有故 復次 言順諦者 謂 極隨順聖諦現觀 忍極隨順聖諦現觀 煖 頂不爾故 偏說忍 復次 忍隣近見道 煖 頂不爾故 復次 忍與見道相似 煖 頂不爾故 謂 見道位 唯法念住恒現在前 忍位亦爾 煖 頂不然 謂 彼初位 雖但起法念住 而增進位 亦得起餘三念住故 復次 忍位 必有不出意樂 趣入聖道 煖 頂不爾故 復次 修觀行者 於忍位中 樂別觀諦 於頂位中 樂別觀寶 於煖位中 樂別觀蘊故 阿毘曇八犍度論 云何世間第一法 答曰 諸心 心法 次第越次取證 此謂世間第一法 增一阿含經 結禁品 九經 比丘 十想之中 一切世間不可樂想 最為第一 所以然者 其有修行不可樂想 持信奉法 此二人 必越次取證 阿毘曇毘婆沙論 云何世第一法 答曰 於諸心 心數法 次第得正決定 是名世第一法 阿毘曇毘婆沙論 或有說者 於諸五根 次第得正決定 是名世第一法 問曰 誰作此說 答曰 舊阿毘曇人說 大毘婆沙論 有作是說 若五根 為等無間 入正性離生 是謂世第一法 問 誰作此說 答是舊阿毘達磨者說 問 彼何故作此說 答 為遮餘部 故作是說 不必唯說五根為性 謂分別論者執 信等五根唯是無漏 一切異生悉不成就 舊阿毘達磨者說 世第一法 以五根為自性 世第一法 在異生身故 知五根亦通有漏 異生定不成有為無漏故 有說 此是犢子部宗 彼部師執 世第一法 信等五根 以為自性 唯此五根 是自性善 餘雜此故 亦得善名 由此五根 建立一切賢聖差別 不由餘根 今應問彼 若唯五根是自性善 所餘善法自性是何 若謂 彼是不善 無記 雜五根故 亦名善者 如是五根 與彼相雜 何故不名不善 無記 然信等五 與所餘法 同一所依 同一行相 同一所緣 一起一住 一滅一果 同一等流 同一異熟 而言 五根是自性善 餘相雜故 假立善名 但順妄情 不應正理 勿有此過故 應說言 世第一法 根 非根性 大毘婆沙論 尊者法救作如是言 諸心 心所 是思差別故 世第一法 以思為自性 尊者覺天作如是說 諸心 心所 體即是心故 世第一法 以心為自性 彼二尊者作如是言 信等思 心 前後各異 無一並用 信等五根 為等無間 入見道者 約容有義 故作是言 信等五根 能入見道 謂 或有用信思 信心 為等無間 入於見道 乃至或用慧思 慧心 為等無間 入於見道 若爾 應用不相應法 為等無間 入於見道 彼作是言 許亦何失 如仁宗說 心體前後 雖不相應 而有所緣 能為無間 入於見道 我宗亦爾 信等思 心 雖復自體無相應義 而有所緣 能為無間 入於見道 斯有何失 有大過失 所以者何 若信思 心 為等無間 入見道者 既無精進及念 定 慧 應有懈怠 忘念 散亂 惡慧 能入見道 如是乃至 若慧思 心 為等無間 入見道者 既無有信 精進 念 定 應有不信 懈怠 忘念 散亂 能入見道 如是豈不成大過失 為遮如是種種異執故 復說言 於此義中 若心 心所法 為等無間 入正性離生 是謂世第一法 於此義中者 謂 尊者迦多衍尼子 欲顯自宗 世第一法 以根 非根 相應 俱有 心 心所法 為其自性 阿毘曇毘婆沙論 得 正決定 者 見道是也 問曰 一切聖道 是正決定 何故獨稱見道是也 答曰 或有說者 諸煩惱 令眾生 善根不熟 愛潤增長 染著不離 彼見諦道 能令眾生 善根成熟 乾竭愛水 離諸染著 不作覆障 不為所壞 不雜餘心 是故見道名正決定 或有說者 眾生根熟 入於聖道 是故見道名正決定 復有說者 拔煩惱根 入於聖道 是故見道名正決定 復有說者 捨五人種 入八人性 是故見道名正決定 或有說者 扶持長養 名正決定 猶如牛馬 因於水草 長養性命 一切聖人 因於見道 長養慧命 是故見道名正決定 或有說者 此法解縛 永更不繫 是故見道名正決定 或有說者 正必定義 是決定義 自有決定而非正 所謂邪定 是故必定名正決定 或有說者 相應如法義 是決定義 見道相應如法故 名正決定 大毘婆沙論 能入 正性離生 者 謂 此心 心所法 能入見道 問 一切聖道 皆是正性 亦是離生 何故此中獨說見道 答 一切煩惱 或諸貪愛 令諸善根 不得成熟 及令諸有 潤合起過 雖皆名生 而見所斷 於此所說生義增上 見道能為畢竟對治 是故見道獨說離生 諸不正見 要由見道 能畢竟斷 故名正性 世第一法 無間引起 故說能入正性離生 復次 一切煩惱 或諸貪愛 皆名為生 見道起已 摧彼勢力 令不復為增上生過 由此見道獨名離生 由此義故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諸有情類 善根成熟 能入見道 是故見道名為離生 復次 見所斷惑 令諸有情墮諸惡趣 受諸劇苦 是故此惑說名為生 見道能滅故 名離生 復次 有身見等 剛強難伏 說名生 見道能滅故 名離生 復次 此中生名 顯異生性 能起暴惡諸惑業故 見道捨彼故 說離生 復次 見修所斷 諸煩惱聚 展轉相助 引無窮生 見道起已 摧彼勢力 令不能招無窮生過 是故見道獨謂離生 復次 異生身中 煩惱惡業 極不調順故 說為生 諸瑜伽師 於此淪沒 見道拔彼 置聖位中故 名離生 復次 見所斷惑 猶如根栽 生無窮過 見道永拔故 名離生 有餘師說 此文應言 入 正性決定 所以者何 謂 於此時 從不定聚出 入正定聚故 復次 行者爾時 捨邪定聚所依異生性 入正定聚所依見道 是故名為入正性決定 復次 行者爾時 捨五同分 入八同分 五同分者 謂 諸異生所有同分 依彼能造五無間故 八同分者 謂 諸聖者所有同分 依彼能得四向 果故 彼於爾時 捨邪定分 入正定分 是故名入正性決定 復次 所入見道 非邪定聚 故名正性 非不定聚 故名決定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有誦名入 正性離生 謂 諸聖道永滅顛倒故 名正性 離隔生故 復名離生 謂 無始來 見 修所斷 二分煩惱 展轉和合 作諸惡事 性剛強故 說名為生 見道起已 斷彼一分 令彼展轉永乖離故 世第一法 為此一分等無間緣故 名為入 有誦名入 正性決定 謂 見道位 無漏相續 必無餘隔故 名決定 後位不然 餘如前說 大毘婆沙論 問 何故作此論 答 復次 為止他宗差別執故 謂大眾部執 世第一法 通欲 色界繫 所以者何 彼謂 若地有現觀邊諸世俗智 此地即有世第一法 若犢子部執 世第一法 通色 無色界繫 所以者何 彼謂 若地有諸聖道 此地即有世第一法 若化地部執 世第一法 通三界繫 所以者何 彼謂 若地有盡智時 所修善根 此地即有世第一法 若法密部執 世第一法 通三界繫及不繫 所以者何 彼謂 如是世第一法 既名世故 通三界繫 名第一故 亦通不繫 即彼部中復有別執 世第一法 非三界繫 亦非不繫 所以者何 彼謂 如是世第一法 名第一故 非三界繫 以名世故 亦非不繫 為止如是他宗別執 顯示己宗 故作此論 大毘婆沙論 此中前門顯 苦法智忍 但緣欲界 後門顯 世第一法 與苦法智忍 同一所緣故 彼定非無色界繫 以無色定 有除色想 必不緣下有漏色故 除色想定 在四無色 及彼上三近分地攝 大毘婆沙論 問 何故顯示世第一法在三地耶 答 為止餘部執 此善根 唯在一地 謂或有執 世第一法 唯有尋有伺 有相 有警覺 非等引 屬異生 緣諸行 唯有尋有伺者 思搆轉故 有相者 緣名起故 有警覺者 有功用故 非等引者 相續轉故 屬異生者 異生得故 緣諸行者 緣有為故 為止彼執 顯 此善根 通在三地 若依未至定 入正性離生 彼修一地見道 一地世第一法 二地現觀邊世俗智 若依初靜慮 入正性離生 彼修二地見道 一地世第一法 三地現觀邊世俗智 若依靜慮中間 入正性離生 彼修三地見道 一地世第一法 四地現觀邊世俗智 若依第二靜慮 入正性離生 彼修四地見道 一地世第一法 五地現觀邊世俗智 若依第三靜慮 入正性離生 彼修五地見道 一地世第一法 六地現觀邊世俗智 若依第四靜慮 入正性離生 彼修六地見道 一地世第一法 七地現觀邊世俗智 問 何故見道 修自 他地 世第一法 唯修自地耶 答 復次 見道由三緣故修 一 因長養故 二 同辦事故 三 同對治故 因長養者 謂 六地見道 展轉為因 同辦事者 謂 上地見道 所應作事 下地見道 亦能辦之 同對治者 謂 上地見道 所對治惑 下地見道 亦能對治 修道亦以如上所說三緣故 修自地 他地 世第一法 非因長養 諸地不能互為因故 亦非同辦事 於煩惱斷 不能證故 亦非同對治 以不能永斷諸煩惱故 復次 世第一法 依異生身 異生身法不修他地 見道 唯依聖者身 聖者身法 修自他 地故 問 世第一法 與現觀邊諸世俗智 同是有漏 何故彼智 自 他地修 世第一法 唯修自地 答 現觀邊世俗智 是見道眷屬 依見道修 如見道修自 他地 彼智亦爾 世第一法 不如是故 復次 現觀邊世俗智 依聖者身 聖者能修自地 他地 世第一法 不如是故 復次 現觀邊世俗智 依隨信隨法行身 彼能具修自地 他地 世第一法 不如是故 復次 現觀邊世俗智 有冤敵 無勢力 有冤敵故 自他 地修 無勢力故 依他力修 世第一法 無冤敵 有勢力 無冤敵故 唯修自地 有勢力故 依自力修 復次 現觀邊世俗智 不用功得 隨見道力 自他地修 世第一法 用功而得 是故唯能修於自地 問 何故六地 所起見道 上能修下 下不修上 答 上地法勝 現在前時 則能修下 下地法劣 現在前時 不能修上 復次 下能辦上事故 上須修下 上不能辦下事故 下不修上 如是見道 為欲對治見所斷惑 安布六地 一 未至定 乃至第六 第四靜慮 若依未至定 入正性離生 未來唯修一地見道 即能永斷見所斷惑 其餘五地 無事而住 若依初靜慮 入正性離生 未來便修二地見道 相助永斷見所斷惑 其餘四地 無事而住 若依靜慮中間 入正性離生 未來便修三地見道 相助永斷見所斷惑 其餘三地 無事而住 若依第二靜慮 入正性離生 未來便修四地見道 相助永斷見所斷惑 其餘二地 無事而住 若依第三靜慮 入正性離生 未來便修五地見道 相助永斷見所斷惑 第四靜慮無事而住 若依第四靜慮 入正性離生 未來便修六地見道 相助永斷見所斷惑 故依上地 能修於下 依彼下地 不能修上 大毘婆沙論 先已說 彼非欲界繫 即知不與憂 苦相應 是故唯依三根作論 云何樂根相應 答 若依第三靜慮 入正性離生 彼所得世第一法 然第三靜慮 世第一法 或樂根相應 或不相應 樂根相應者 謂 除樂根 餘心心所法 不相應者 謂 即樂根 及隨心轉色 心不相應行 今且說餘心心所法故 說彼與樂根相應 云何喜根相應 答 若依初 二靜慮 入正性離生 彼所得世第一法 云何捨根相應 答 若依未至 第四靜慮 入正性離生 彼所得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問 故作此論 答 雖已說彼相應差別 而未顯示現前多少 今欲顯示 唯一剎那 故作斯論 復次 為欲遮遣他宗義故 如分別論者執 世第一法 相續現前 彼說相續總有三種 一 時相續 二 生相續 三 相似相續 世第一法 雖無前二 而有後一 今欲遮遣彼所執義 顯 世第一法 唯一念現前 由此因緣 故作斯論 大毘婆沙論 問 何故作此論 答 復次 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謂或有執 世第一法 亦有退者 為止彼意 顯示 此法決定不退 故作斯論 發智論 又世尊說 大目乾連 底沙梵天 不說第六無相住者耶 云何名第六無相住者耶 答 隨信行 隨法行 名為第六無相住者 所以者何 此二無相 不可安立 不可施設 在此在彼 若苦法智忍 若苦法智 廣說乃至 若道類智忍 以此無相 不可安立 不可施設 在此在彼 故名第六無相住者 大毘婆沙論 問 云何得知隨信 法行 名為第六無相住者 答 一切聖者 總有七種 底沙梵天 已說五種 未說隨信 隨法行者故 知此二合為第六無相住者 阿毘曇八犍度論 復次 世間第一法 苦法忍中間 彼無有一法疾於心者 當於爾時 無能制者 不得思惟 大毘婆沙論 問 何故尊者論初先說世第一法 若依順決擇分先後次第而說者 應先說煖 次頂 次忍 然後應說世第一法 如尊者妙音 生智論 說 云何煖 云何頂 云何忍 云何世第一法 增一阿含經 九眾生居品 七經 今有九種之人 離於苦患 云何為九 所謂 向阿羅漢 得阿羅漢 向阿那含 得阿那含 向斯陀含 得斯陀含 向須陀洹 得須陀洹 種性人 gotrabhu 為九 窺基 異部宗輪論述記 性地法者 即世第一法 如毗婆沙第三卷說 此說 從發心 乃至第一法 皆說有退 以世第一法 多念相續故 便有退 非退初果時 其亦隨退 今名為退 未至初果 住性地時 便有退故 舍利弗阿毘曇論 非問分 人品 云何性人 若人 次第住凡夫勝法 若法即滅 上正決定 是名性人 大毘婆沙論 他於此世第一法 起多誹謗 於名起誹謗者 謂或有說 此名種性地法 不應名世第一法 阿毘曇毘婆沙論 已總說助道法所以 今當各各別說所以 何故名念處耶 答曰 分別聚義 是念處義 聚名五取陰 若欲分別 應以念處 而燒然義 是正斷義 積聚義法義 是如意足義 增上勝義 是根義 不可壞義 是力義 覺知義 是覺支義 求覓義 是道支義 雜阿含經 四二經 世尊告諸比丘 有七處善 三種觀義 盡於此法 得漏盡 得無漏心解脫 慧解脫 現法自知 身作證 具足住 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 自知不受後有 云何比丘七處善 比丘 如實知色 色集 色滅 色滅道跡 色味 色患 色離 如實知 如是受 想 行 識 識集 識滅 識滅道跡 識味 識患 識離 如實知 云何三種觀義 比丘 若於空閑 樹下 露地 觀察陰 界 入 正方便 思惟其義 是名比丘三種觀義 大毘婆沙論 若順次第 說諸功德者 應先說不淨觀 或持息念等 次說念住 次說三義觀 次說七處善 次說煖 次說頂 次說忍 然後應說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問 修煖加行 其相云何 答 以要言之 三慧為相 謂 聞所成慧 思所成慧 修所成慧 問 云何修習聞所成慧 答 修觀行者 或遇明師 為其略說諸法要者 或自讀誦 素怛纜藏 毘奈耶藏 阿毘達磨藏 令善熟已 作如是念 三藏所說要者 唯有十八界 十二處 五蘊 作是念已 先觀察十八界 彼觀察時 立為三分 謂 名故 自相故 共相故 名者 謂 此名眼界 乃至此名意識界 自相者 謂 此是眼界自相 乃至此是意識界自相 共相者 謂 十六行相 所觀十八界 十六種共相 彼緣此界 修智 修止 於十八界 修智 止已 復生厭倦 作如是念 此十八界 即十二處 故應略之入十二處 於十二處 修智 止已 復生厭倦 作如是念 此十二處 除無為即五蘊故 應略之入於五蘊 於五蘊 修智 止已 復生厭倦 作如是念 此五蘊 并無為 即四念住故 應略之入四念住 於四念住 修智 止已 復生厭倦 作如是念 此四念住 除虛空非擇滅 即四聖諦故 應略之入四聖諦 於四聖諦 修智 止時 如見道中 漸次觀諦 謂 先別觀欲界苦 後合觀色 無色界苦 先別觀欲界集 後合觀色 無色界集 先別觀欲界滅 後合觀色 無色界滅 先別觀欲界道 後合觀色 無色界道 如是觀察四聖諦時 猶如隔絹 觀諸色像 齊此修習聞所成慧 方得圓滿 依此發生 思所成慧 修圓滿已 次復發生 修所成慧 即名為煖 順正理論 求見聖諦 初業地中 所習行儀 極為繁廣 欲遍解者 當於眾聖所集 觀行諸論中求 世親 阿毘達磨俱舍論 初業位中 能審照了 身等四境 慧用勝故 說念住增 大毘婆沙論 初煖 緣三諦 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修四念住 一行相現在修 未來修四行相 俱同類修 非不同類 緣滅諦 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亦唯修法念住 一行相現在修 未來修四行相 亦同類修 非不同類 所以者何 非初觀蘊滅 能修緣蘊道故 增長煖 緣三諦 四念住隨一現在修 未來修四念住 此同類修 亦不同類 一行相現在修 未來修十六行相 緣滅諦 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修四念住 一行相現在修 未來修十六行相 世親 阿毘達磨俱舍論 煖法位中 能證異品 殊勝功德 用勤勝故 說正斷增 大毘婆沙論 初頂 緣四諦 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修四念住 一行相現在修 未來修十六行相 增長頂 緣三諦 四念住隨一現在修 未來修四念住 一行相現在修 未來修十六行相 緣滅諦 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修四念住 一行相現在修 未來修十六行相 世親 阿毘達磨俱舍論 頂法位中 能持勝善趣 無退德 定用勝故 說神足增 雜阿含經 六五二經 若比丘 於此五根 若利 若滿足 得阿羅漢 若軟 若劣 得阿那含 若軟 若劣 得斯陀含 若軟 若劣 得須陀洹 滿足者 成滿足事 不滿足者 成不滿足事 於此五根 不空無果 若於此五根一切無者 我說彼為外道凡夫之數 雜阿含經 六五三經 若比丘 於彼五根 增上明利 滿足者 得阿羅漢俱分解脫 若軟 若劣者 得身證 於彼若軟 若劣 得見到 於彼若軟 若劣 得信解脫 於彼若軟 若劣 得一種 於彼若軟 若劣 得斯陀含 於彼若軟 若劣 得家家 於彼若軟 若劣 得七有 於彼若軟 若劣 得法行 於彼若軟 若劣 得信行 如是 滿足者 作滿足事 減少者 作減少事 彼諸根 則不空無果 若無此諸根者 我說彼為作凡夫數 大毘婆沙論 初及增長忍 緣四諦 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修四念住 一行相現在修 未來修十六行相 世親 阿毘達磨俱舍論 忍法位中 必不退墮 善根堅固 得增上義故 說根增 大毘婆沙論 世第一法 法念住現在修 未來修四念住 一行相現在修 未來修四行相 唯同類修 非不同類 依根本靜慮 起煖等者 現身必入正性離生 所以者何 彼由聖道 引煖等故 依未至定 靜慮中間 起煖等者 此則不定 所以者何 彼由煖等 引聖道故 世親 阿毘達磨俱舍論 第一位中 非惑世法所能屈伏 得無屈義故 說力增 外部連結 编辑周含柔 四善根之名義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周含柔 說一切有部的世俗道斷惑論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順決擇分 amp oldid 7052891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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