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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

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公佈於1953年7月,為《台灣省戒嚴令》子法之一,衍申自中華民國《戒嚴法》第十一條中的「⋯⋯取締言論、講學、新聞雜誌、圖畫、告白、標語暨其他出版物之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頒布者亦為因為國共內戰、從中國大陸撤退至台灣中華民國政府。除了該辦法外,相關查禁法源尚有《出版法》、《出版法施行細則》、《社會教育法》、《戒嚴法》、《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刑法》,其目的也均相同。隨著戒嚴令的解除,此管制辦法亦在1987年7月15日宣告廢除。

臺灣戒嚴時期各種短命的黨外雜誌

簡介

實為中華民國政府的行政院公告此管制辦法,主要目的在自我審查並限制台灣新聞、雜誌、圖書、標語與相關出版品內容,亦為箝制言論自由的重要法律之一。該辦法管制內容涵括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岸的軍事消息
  • 國防、政治、外交之機密
  • 宣傳共產主義的圖畫文字
  • 詆毀中華民國元首的圖畫文字
  • 違背反共抗俄之基本國策
  • 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或危害台灣社會治安的言論
  • 挑撥政府與人民感情之圖畫文字

主管機關

依該管制辦法,台灣所有出版品必須於發行時,檢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後改為警備總部及地方警察局)並由該單位檢查。於審查後,如該單位認定該出版品違反該處分,即扣押出版品且發文各單位不准陳列。除此,出版負責人並引用他法追究其出版刑責[1]

查禁規模

 
中華民國查禁圖書目錄,民國66年10月至民國69年12月

台灣戒嚴時期引用該等限制言論自由法律的書籍數量十分龐大。1950年代,查禁書刊的第一個10年,魯迅巴金茅盾老舍沈從文等留在中國大陸的五四運動後的知名作家,他們的著作、翻譯書籍都被列在查禁的範圍內。金庸王度廬等武俠小說作家的作品也被查禁,還有《女學生的秘密》這類色情或奇情的書刊。被查禁的書刊也包括了反共文學,如孫陵的《大風雪》等。被查禁的政治類的書刊還有《司徒雷登回憶錄》。

1960年代查禁許多「異議知識分子」的出版書刊:例如雷震的《自由中國》雜誌,李敖文星書店出版和柏楊平原出版社出版的書,在此時期至1970年代被查禁。有些移民至台灣的作家,在中國大陸時期所撰寫的書刊,也陸續被查禁:小說家郭良蕙的《心鎖》是在1963年1月,被依違反《出版法》而查禁[2]

時有文字獄的狀況,如大同公司台北市中山北路牆面廣告橫寫「世界的國貨」,被檢舉自右往左讀是「禍國的介石」;因董事長林挺生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方逃過一劫[3]

1970年代,因為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許多探討臺灣未來的雜誌、書籍應運時代或配合黨外運動而產生,這些雜誌和書刊常是查禁的目標,例如《臺灣政論》、《美麗島》等雜誌,和吳濁流的《無花果》、陳映真的《將軍族》等臺灣鄉土文學作品。其他因為西洋電影而翻譯的書籍,如《畢業生》、《教父》等,也遭查禁。

1980年代,許多黨外雜誌蓬勃出現,例如《進步》、《深耕》等雜誌,因為刊載李敖的文章〈為老兵李師科喊話〉和二二八事件相關文章而被查禁,但仍有《自由滋味》、《前進》、《蓬萊島》和翻譯書籍《宋氏王朝》接續出現。此時期的警備總部主要查禁的對象為這類書籍,書術類和其性其的書刊被查禁的書量減少。1982年,陶百川發表文章〈禁書有正道,奈何用牛刀〉,反對軍人審查和查禁書籍的作法;警總對應此文,召開「駁斥陶百川先生攻訐警總文化審檢工作座談會」,引起臺灣海內外人士討論。此時期警總查禁書刊的方式,由書店查禁,改到上游的印刷廠、裝訂廠查禁、沒收,此舉在1985年引發抗議活動[2]

後續

 
戒嚴時期查禁書刊展(2007/9/25台南社教館)

1982年臺灣省政府編圖了《查禁圖書目錄》,收錄了1950年1月至1982年12月被查禁的書籍。1987年此法廢止,但出版物仍在《出版法》的審查制度之下。《出版法》於1999年被廢止[2]

2007年7月至10月,國家圖書館在台灣各地舉辦戒嚴時期查禁書刊展,由國家圖書館和台灣各大學圖書館中,選出193種書籍和雜誌展出[2]

2010年,監察委員黃煌雄等提出調查報告指出1948至1949年有三次戒嚴令,1949年5月20號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佈的臺灣省戒嚴令是否有依戒嚴法第3條按級呈報代總統李宗仁、再由總統提交立法院追認無從考究,1949年11月22日第三次的戒嚴令如未經總統宣告發布(李宗仁代總統當時並不在中華民國境內,不可能簽字公告,不符憲法第39條規定),形式要件不完整,法定程序有瑕疵,則戒嚴令因欠缺形式法效而失效。但最終相關法律的認定是司法院大法官會議[4][5][6][7][8][9]

參考資料

  1. ^ 楊秀菁,《臺灣戒嚴時期的新聞管制政策》
  2. ^ 2.0 2.1 2.2 2.3 戒嚴時期查禁書刊展 展覽目錄 國家圖書館編印
  3. ^ 林呈綠、黃振家、錢大慧. 《台灣廣告50年》. 臺灣: 臺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出版. 2009. ISBN 9789579960731 (中文(臺灣)). 
  4. ^ 白色恐怖受難者 控訴大法官失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臺灣時報, 2009-4-6
  5. ^ 監院調查38年戒嚴令有爭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通訊社, 2010-8-11
  6. ^ 監院報告:38年戒嚴令 發布有瑕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公視新聞, 2010-8-11
  7. ^ 臺灣發布戒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監察院提調查報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監察院, 2010-8-11
  8. ^ 2010年監察院人權工作實錄:第1冊 公民與政治權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監察院, 2010
  9. ^ 監院稱38年戒嚴令實施有瑕疵 綠委:慎重研議補救體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Nownews, 2010-8-12

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 公佈於1953年7月, 台灣省戒嚴令, 子法之一, 衍申自中華民國, 戒嚴法, 第十一條中的, 取締言論, 講學, 新聞雜誌, 圖畫, 告白, 標語暨其他出版物之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 頒布者亦為因為國共內戰, 從中國大陸撤退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 除了該辦法外, 相關查禁法源尚有, 出版法, 出版法施行細則, 社會教育法, 戒嚴法, 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 刑法, 其目的也均相同, 隨著戒嚴令的解除, 此管制辦法亦在1987年7月15日宣告廢除, 臺灣戒嚴時期各種短. 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 公佈於1953年7月 為 台灣省戒嚴令 子法之一 衍申自中華民國 戒嚴法 第十一條中的 取締言論 講學 新聞雜誌 圖畫 告白 標語暨其他出版物之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 頒布者亦為因為國共內戰 從中國大陸撤退至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 除了該辦法外 相關查禁法源尚有 出版法 出版法施行細則 社會教育法 戒嚴法 台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 刑法 其目的也均相同 隨著戒嚴令的解除 此管制辦法亦在1987年7月15日宣告廢除 臺灣戒嚴時期各種短命的黨外雜誌 目录 1 簡介 2 主管機關 3 查禁規模 4 後續 5 參考資料簡介 编辑實為中華民國政府的行政院公告此管制辦法 主要目的在自我審查並限制台灣新聞 雜誌 圖書 標語與相關出版品內容 亦為箝制言論自由的重要法律之一 該辦法管制內容涵括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岸的軍事消息 國防 政治 外交之機密 宣傳共產主義的圖畫文字 詆毀中華民國元首的圖畫文字 違背反共抗俄之基本國策 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或危害台灣社會治安的言論 挑撥政府與人民感情之圖畫文字主管機關 编辑依該管制辦法 台灣所有出版品必須於發行時 檢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後改為警備總部及地方警察局 並由該單位檢查 於審查後 如該單位認定該出版品違反該處分 即扣押出版品且發文各單位不准陳列 除此 出版負責人並引用他法追究其出版刑責 1 查禁規模 编辑 中華民國查禁圖書目錄 民國66年10月至民國69年12月 台灣戒嚴時期引用該等限制言論自由法律的書籍數量十分龐大 1950年代 查禁書刊的第一個10年 魯迅 巴金 茅盾 老舍 沈從文等留在中國大陸的五四運動後的知名作家 他們的著作 翻譯書籍都被列在查禁的範圍內 金庸 王度廬等武俠小說作家的作品也被查禁 還有 女學生的秘密 這類色情或奇情的書刊 被查禁的書刊也包括了反共文學 如孫陵的 大風雪 等 被查禁的政治類的書刊還有 司徒雷登回憶錄 1960年代查禁許多 異議知識分子 的出版書刊 例如雷震的 自由中國 雜誌 李敖在文星書店出版和柏楊在平原出版社出版的書 在此時期至1970年代被查禁 有些移民至台灣的作家 在中國大陸時期所撰寫的書刊 也陸續被查禁 小說家郭良蕙的 心鎖 是在1963年1月 被依違反 出版法 而查禁 2 時有文字獄的狀況 如大同公司在台北市中山北路牆面廣告橫寫 世界的國貨 被檢舉自右往左讀是 禍國的介石 因董事長林挺生是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 方逃過一劫 3 1970年代 因為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 許多探討臺灣未來的雜誌 書籍應運時代或配合黨外運動而產生 這些雜誌和書刊常是查禁的目標 例如 臺灣政論 美麗島 等雜誌 和吳濁流的 無花果 陳映真的 將軍族 等臺灣鄉土文學作品 其他因為西洋電影而翻譯的書籍 如 畢業生 教父 等 也遭查禁 1980年代 許多黨外雜誌蓬勃出現 例如 進步 深耕 等雜誌 因為刊載李敖的文章 為老兵李師科喊話 和二二八事件相關文章而被查禁 但仍有 自由滋味 前進 蓬萊島 和翻譯書籍 宋氏王朝 接續出現 此時期的警備總部主要查禁的對象為這類書籍 書術類和其性其的書刊被查禁的書量減少 1982年 陶百川發表文章 禁書有正道 奈何用牛刀 反對軍人審查和查禁書籍的作法 警總對應此文 召開 駁斥陶百川先生攻訐警總文化審檢工作座談會 引起臺灣海內外人士討論 此時期警總查禁書刊的方式 由書店查禁 改到上游的印刷廠 裝訂廠查禁 沒收 此舉在1985年引發抗議活動 2 後續 编辑 戒嚴時期查禁書刊展 2007 9 25台南社教館 1982年臺灣省政府編圖了 查禁圖書目錄 收錄了1950年1月至1982年12月被查禁的書籍 1987年此法廢止 但出版物仍在 出版法 的審查制度之下 出版法 於1999年被廢止 2 2007年7月至10月 國家圖書館在台灣各地舉辦戒嚴時期查禁書刊展 由國家圖書館和台灣各大學圖書館中 選出193種書籍和雜誌展出 2 2010年 監察委員黃煌雄等提出調查報告指出1948至1949年有三次戒嚴令 1949年5月20號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佈的臺灣省戒嚴令是否有依戒嚴法第3條按級呈報代總統李宗仁 再由總統提交立法院追認無從考究 1949年11月22日第三次的戒嚴令如未經總統宣告發布 李宗仁代總統當時並不在中華民國境內 不可能簽字公告 不符憲法第39條規定 形式要件不完整 法定程序有瑕疵 則戒嚴令因欠缺形式法效而失效 但最終相關法律的認定是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4 5 6 7 8 9 參考資料 编辑 楊秀菁 臺灣戒嚴時期的新聞管制政策 2 0 2 1 2 2 2 3 戒嚴時期查禁書刊展 展覽目錄 國家圖書館編印 林呈綠 黃振家 錢大慧 台灣廣告50年 臺灣 臺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出版 2009 ISBN 9789579960731 中文 臺灣 白色恐怖受難者 控訴大法官失職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臺灣時報 2009 4 6 監院調查38年戒嚴令有爭議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通訊社 2010 8 11 監院報告 38年戒嚴令 發布有瑕疵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公視新聞 2010 8 11 臺灣發布戒嚴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監察院提調查報告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監察院 2010 8 11 2010年監察院人權工作實錄 第1冊 公民與政治權利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監察院 2010 監院稱38年戒嚴令實施有瑕疵 綠委 慎重研議補救體制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Nownews 2010 8 12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 amp oldid 7565325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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