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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 (中華民國)

直轄市中華民國第一級行政區劃,與平級,由行政院直轄;根據《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在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置之。目前共設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俗稱「六都」。[1]

直轄市(中華民國)
1臺北市
3新北市
6桃園市
4臺中市
5臺南市
2高雄市
分類一級行政區劃
位置 中華民國
數量6直轄市 (#1 臺北 #2 高雄 #3 新北 #4 臺中 #5 臺南 #6 桃園)
人口——
面積——

直轄市之下設,屬於第三等級(級)行政區劃,而直轄市與區之間不設第二等級(級)的行政區劃;這是沿用1930年(民國19年)頒布的《市組織法》之規定,但臺北市曾管轄的陽明山管理局為唯一的例外。區之下設,里之下再設有。直轄市下設的行政區劃,均不具備地方自治團體身分(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例外)。

國際上對於直轄市(英語:Municipality[註 1]有不同的定義,小至一個村,大到一個省或獨立州,皆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因定位因素,中華民國的直轄市,英譯為「Special Municipality」。

沿革

直轄市之制度源於中華民國政府於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稱之特別市;1930年施行之《市組織法》將其改稱為院轄市(意即行政院直轄之都市,但仍俗稱直轄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權力被大量削減,市長自開放直選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簡任)。1994年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通過《直轄市自治法》,正式稱為直轄市,市長開放人民直選。1999年又改成以《地方制度法》為設立直轄市的法源依據。2010年縣市合併、五都改制時,臺中市臺南市新北市就是以此新法為法源依據升格為直轄市。2014年桃園縣升格為桃園市

國民政府與遷台前

國民政府完成北伐統一全國後,先在民國17年(1928年)頒布《市組織法》和《特別市組織法》,並將全市最高行政機關定名為「市政府」、最高民意機關定名為「市參議會」;後於民國19年(1930年)制定新的《市組織法》,將「市」分為院轄市(即原之特別市;日後再改稱直轄市)和省轄市。院轄市與同級,省轄市則與同級。設置院轄市一般要求人口需达到一百萬人,省轄市為二十萬人,但有若干虽人口不足百万但因其他条件而设立的院轄市。

至1949年兩岸分治前一共有12個院轄市:

編號 行政區 簡稱 設立年及備註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1948年) 地區 編號 行政區 簡稱[2] 設立年及備註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1948年) 地區
51 南京市 1927年 465(1927年) 1,030,572 華中 57 大連市 1945年 722,950 東北
52 上海市 494(1927年) 4,300,630 58 哈爾濱市 1946年 637,573
53 北平市 1928年(今北京 716(1928年) 1,672,438 華北 59 漢口市 1927年(今武漢 133(1927年) 641,513 華中
54 青島市 1929年 950(1929年) 759,057 60 廣州市 1930年、1947年 960,712 華南
55 天津市 1928年 99(1928年) 1,707,670 61 西安市 1948年 502,988 華北
56 重慶市 1939年 328(1939年) 1,002,787 華中 62 瀋陽市 1947年 1,094,804 東北

國民政府在中國大陸建制的院轄市中,廣州西安瀋陽等三個城市兼具院轄市與省會的雙重地位。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中央政府均設在臺北市,故被視為戰時首都,1967年根據1930年的《市組織法》率先將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並於1968年再將原臺北縣部份鄉鎮(內湖南港木柵景美)與陽明山管理局所轄行政區(北投士林)併入臺北市,形成今日臺北市市域。但臺灣當時為戒嚴時期,故地方自治的《市組織法》尚無法施行,因此行政院行政命令頒佈臺北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推動地方自治,但市長由行政院派任。1979年,高雄市升格為院轄市的方法與臺北市相同。

1994年,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通過《直轄市自治法》,同時廢止上述兩項行政命令,市長改為公民直選。
1999年《地方制度法》通過,直轄市自治改依該法規定辦理。由於《行政區劃法》尚未通過,為了推動地方行政改造,《地方制度法》於2009年4月通過修正,增定各縣市得經議會通過,申請改制為直轄市。共計有臺北縣臺中縣(合併)、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合併)、臺南縣(合併)及高雄縣(合併)等申請案,經行政院核定,共計有臺北縣、臺中縣市(合併)、臺南縣市(合併)及高雄縣市(合併)四件申請通過,於2010年12月25日改制升格[3],成立新北市(原臺北縣)、臺中市(原臺中縣市合併)、臺南市(原臺南縣市合併)、高雄市(原高雄市縣合併,原高雄市已為直轄市),與臺北市俗稱「五都」。

另外,根據2007年5月23日修正公佈之《地方制度法》第四條規定,人口超過二百萬之縣,在尚未升格為直轄市之前或政治經濟文化都會區發展條件未符合改制直轄市時,經行政院核定,準用相當於直轄市的編制與財稅等規定,俗稱「準直轄市」,但實際上仍為「縣」的地位。該法規生效時,只有臺北縣一縣準用,後來桃園縣亦準用,至今皆已升格為直轄市[註 2]

編號 行政區 簡稱 設立年及備註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2021年) 地區 編號 行政區 簡稱 設立年及備註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2021年) 地區
63 臺北市 1967年 271.7997 2,553,798 臺灣北部 66 臺中市 2010年 2,214.8968 2,818,139 臺灣中部
64 高雄市 1978年 2,951.8524 2,753,530 臺灣南部 67 臺南市 2,191.6531 1,867,554 臺灣南部
65 新北市 新北 2010年 2,052.5667 4,019,898 臺灣北部 68 桃園市 2014年 1,220.9540 2,272,976 臺灣北部

現況

目前中華民國共有六個直轄市:臺北市(1967年改制)、高雄市(1979年改制,2010年與高雄縣合併)、新北市(2010年改制)、臺中市(2010年改制)、臺南市(2010年改制)、桃園市(2014年改制),俗稱「六都」[4][5][6]。六都在行政上皆直轄於行政院,其市長(或副市長等市長指定代表)均得列席行政院會議並發言[7]。六都首長之公民直選,自2014年九合一選舉起與全國各縣市長選舉同步舉行[8][9][10][11]

六都在組織人事和財政預算等層面均享有較其他更多的權限與資源。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為例,六都獲得65%,其餘16縣市則只分得35%,其中首都臺北市獲分配金額較其他五都高出約100億至200億元,也因而招來「分配不公」的批評[12][13][14]

名稱 地圖 市旗 市徽 人口數
(2022年10月)
面積
(km²)
密度
(人/km²)
區劃 政府所在地 市長
臺北市       2,465,610 271.7997 9,071.42 12區 信義區 蔣萬安
新北市       3,982,363 2,052.5667 1,940.19 29區 (含1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板橋區 侯友宜
桃園市       2,273,968 1,220.9540 1,862.45 13區(含1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桃園區 張善政
臺中市       2,806,458 2,214.8968 1,267.08 29區(含1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西屯區豐原區[註 3] 盧秀燕
臺南市       1,850,955 2,191.6531 844.55 37區 安平區新營區 黃偉哲
高雄市       2,723,495 2,951.8524 922.64 38區 (含3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苓雅區鳳山區 陳其邁

政府機構設置

中華民國各直轄市政府機構與境內司法機關[註 4]
直轄市 行政機關 立法機關 境內司法機關(中央政府機關)
名稱 行政首長職稱 一級機關、單位 編制員額(108年) 名稱 議員席數 高等法院 地方法院 行政法院
臺北市 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市長 22局、5處、4委員會共31個一級機關 31,968人[15] 臺北市議會 63人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市長 23局、4處、1委員會共28個一級機關 25,998人[16] 新北市議會 66人
桃園市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市長 26局、5處、1委員會共32個一級機關 14,625人[17] 桃園市議會 63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中市 臺中市政府 臺中市市長 22局、4處、3委員會共29個一級機關 19,675人[18] 臺中市議會 65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臺南市 臺南市政府 臺南市市長 18局、6處、2委員會共26個一級機關 14,427人[19] 臺南市議會 57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市長 24局、4處、3委員會共31個一級機關 24,057人[20] 高雄市議會 66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注释

  1. ^ 英語的「Municipality」,通常是指一個國家的基層政權,因此不一定是指一級行政區
  2. ^ 2011年1月1日,桃園縣政府获準适用部分直轄市之規定(轄內人口於2010年6月已達200萬人)。
  3. ^ 原為臺中縣政府大樓;2010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後,做為臺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
  4. ^ 司法機關皆為中央政府機關,非《地方制度法》中所訂之地方自治機關,本表所列為管轄範圍涵蓋直轄市全境之法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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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憲法
  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3. 直轄市自治法
  4. 地方制度法
  1. ^ 因臺北以外5市成立之法源均為2009年修正的《地方制度法》,故以當時慣稱的三都十五縣,稱「直轄市」為「都」。
  2. ^ 中華民國國立編譯館發行的地理課本「中國地理」,大連、哈爾濱、西安、瀋陽尚未有簡稱。
  3. ^ 內政部各縣市改制直轄市案審查意見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審查會議原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審查會議紀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近年不動產放款占GDP比率雖達5成,惟仍低於英國與新加坡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日期2015-02-21.,行政院, 2014
  5. ^ 【英國BBC】國民黨親中路線 破天荒遭民意否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報, 2014-11-29
  6. ^ 柯文哲高人氣 臉書讚聲6都首長冠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視新聞, 2015-1-24
  7. ^ 首次行政院會 綠市長向中央「要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視新聞, 2015-1-8
  8. ^ 九合一大選開票 六都最終票數出爐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台灣), 2014-11-29
  9. ^ 六都議會多數黨大洗牌 南、高二市泛綠過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14-11-29
  10. ^ 六都提名200席市議員 民進黨拿下167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頭殼, 2014-11-30
  11. ^ 公民意識覺醒 選票表達心聲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日期2014-12-09., 台灣教會公報, 2014-12-3
  12. ^ 五都改制 人事費暴增99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13-5-10
  13. ^ 患寡又患不均 地方財政問題難解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14-12-21
  14. ^ 非直轄市外 潘孟安籲要立「窮縣特別條例」擴財源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報, 2014-12-20
  15. ^ 台北市政府.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9-05-01). 
  16. ^ 新北市政府. 108年新北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 (PDF)于2022-01-04). 
  17. ^ 桃園市政府. 108年桃園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 (PDF)于2021-12-29). 
  18. ^ 台中市政府. 108年台中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 (PDF)于2021-12-29). 
  19. ^ 台中市政府. 108年台南市總預算參考表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 (PDF)于2021-12-29). 
  20. ^ 高雄市政府. 108年高雄市總預算 (PDF). [2019-03-15]. (原始内容 (PDF)于2021-05-12). 

參見

直轄市, 中華民國, 提示, 此条目的主题不是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單位, 虛級化, 直轄市縣, 市山地鄉, 縣轄市, 山地原住民區村, 里鄰相關行政區劃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模板, 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簡易版行政區劃表查看讨论编辑直轄市是中華民國的第一級行政區劃, 與省平級, 由行政院直轄, 根據, 地方制度法, 的規定, 在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 且在政治, 經濟, 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置之, 目前共設有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等6個, 俗稱. 提示 此条目的主题不是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單位 省 虛級化 直轄市縣 市山地鄉 鄉 鎮 縣轄市 區 山地原住民區村 里鄰相關行政區劃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模板 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簡易版行政區劃表查看讨论编辑直轄市是中華民國的第一級行政區劃 與省平級 由行政院直轄 根據 地方制度法 的規定 在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 且在政治 經濟 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置之 目前共設有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等6個 俗稱 六都 1 直轄市 中華民國 1臺北市 3新北市 6桃園市 4臺中市 5臺南市 2高雄市分類一級行政區劃位置 中華民國數量6直轄市 1 臺北 2 高雄 3 新北 4 臺中 5 臺南 6 桃園 人口 面積 直轄市之下設區 屬於第三等級 鄉級 行政區劃 而直轄市與區之間不設第二等級 縣級 的行政區劃 這是沿用1930年 民國19年 頒布的 市組織法 之規定 但臺北市曾管轄的陽明山管理局為唯一的例外 區之下設里 里之下再設有鄰 直轄市下設的行政區劃 均不具備地方自治團體身分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例外 國際上對於直轄市 英語 Municipality 註 1 有不同的定義 小至一個村 大到一個省或獨立州 皆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 因定位因素 中華民國的直轄市 英譯為 Special Municipality 目录 1 沿革 1 1 國民政府與遷台前 1 2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 2 現況 3 政府機構設置 4 注释 5 参考文献 6 參見沿革 编辑直轄市之制度源於中華民國政府於1921年 市自治制 中所稱之特別市 1930年施行之 市組織法 將其改稱為院轄市 意即行政院直轄之都市 但仍俗稱直轄市 在本法中 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權力被大量削減 市長自開放直選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 官派簡任 1994年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通過 直轄市自治法 正式稱為直轄市 市長開放人民直選 1999年又改成以 地方制度法 為設立直轄市的法源依據 2010年縣市合併 五都改制時 臺中市 臺南市 新北市就是以此新法為法源依據升格為直轄市 2014年桃園縣升格為桃園市 國民政府與遷台前 编辑 國民政府完成北伐統一全國後 先在民國17年 1928年 頒布 市組織法 和 特別市組織法 並將全市最高行政機關定名為 市政府 最高民意機關定名為 市參議會 後於民國19年 1930年 制定新的 市組織法 將 市 分為院轄市 即原之特別市 日後再改稱直轄市 和省轄市 院轄市與省同級 省轄市則與縣同級 設置院轄市一般要求人口需达到一百萬人 省轄市為二十萬人 但有若干虽人口不足百万但因其他条件而设立的院轄市 中華民國在1949年政府遷台前設立院轄市時程表日期 增加 減少 直轄市總數目 備註1927年 3月 上海特別市 3 由淞滬商埠改制 自江蘇省析置4月 武漢特別市 自湖北省析置5月 南京特別市 自江蘇省析置1928年 6月20日 北平特別市 天津特別市 5 自河北省析置1929年 1月 武漢特別市 6 降為省轄市4月 6月 漢口特別市 武漢再次升格 但只有武漢三鎮中的漢口7月 青島特別市 由胶澳商埠改制 自山東省析置1930年 1月 廣州特別市 5 自廣東省析置5月3日 市組織法實施 改稱院轄市6月20日 廣州市 北平市 降為省轄市12月 北平市 天津市 北平再次升格 天津降為省轄市1931年 7月 漢口市 4 降為省轄市1935年 6月 天津市 5 再次升格1939年 5月5日 重慶市 6 自四川省析置1947年 6月5日 大連市 瀋陽市 哈爾濱市 9 東北新省區方案所劃置6月7日 廣州市 漢口市 西安市 12 分別自廣東省 湖北省 陝西省析置至1949年兩岸分治前一共有12個院轄市 編號 行政區 簡稱 設立年及備註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 1948年 地區 編號 行政區 簡稱 2 設立年及備註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 1948年 地區51 南京市 京 1927年 465 1927年 1 030 572 華中 57 大連市 連 1945年 722 950 東北52 上海市 滬 494 1927年 4 300 630 58 哈爾濱市 哈 1946年 637 57353 北平市 平 1928年 今北京 716 1928年 1 672 438 華北 59 漢口市 漢 1927年 今武漢 133 1927年 641 513 華中54 青島市 膠 1929年 950 1929年 759 057 60 廣州市 穗 1930年 1947年 960 712 華南55 天津市 津 1928年 99 1928年 1 707 670 61 西安市 鎬 1948年 502 988 華北56 重慶市 渝 1939年 328 1939年 1 002 787 華中 62 瀋陽市 瀋 1947年 1 094 804 東北國民政府在中國大陸建制的院轄市中 廣州 西安 瀋陽等三個城市兼具院轄市與省會的雙重地位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 编辑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 中央政府均設在臺北市 故被視為戰時首都 1967年根據1930年的 市組織法 率先將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 並於1968年再將原臺北縣部份鄉鎮 內湖 南港 木柵 景美 與陽明山管理局所轄行政區 北投 士林 併入臺北市 形成今日臺北市市域 但臺灣當時為戒嚴時期 故地方自治的 市組織法 尚無法施行 因此行政院以行政命令頒佈臺北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推動地方自治 但市長由行政院派任 1979年 高雄市升格為院轄市的方法與臺北市相同 1994年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通過 直轄市自治法 同時廢止上述兩項行政命令 市長改為公民直選 1999年 地方制度法 通過 直轄市自治改依該法規定辦理 由於 行政區劃法 尚未通過 為了推動地方行政改造 地方制度法 於2009年4月通過修正 增定各縣市得經議會通過 申請改制為直轄市 共計有臺北縣 臺中縣市 合併 彰化縣 雲林縣與嘉義縣 合併 臺南縣市 合併 及高雄縣市 合併 等申請案 經行政院核定 共計有臺北縣 臺中縣市 合併 臺南縣市 合併 及高雄縣市 合併 四件申請通過 於2010年12月25日改制升格 3 成立新北市 原臺北縣 臺中市 原臺中縣市合併 臺南市 原臺南縣市合併 高雄市 原高雄市縣合併 原高雄市已為直轄市 與臺北市俗稱 五都 另外 根據2007年5月23日修正公佈之 地方制度法 第四條規定 人口超過二百萬之縣 在尚未升格為直轄市之前或政治 經濟 文化及都會區發展條件未符合改制直轄市時 經行政院核定 準用相當於直轄市的編制與財稅等規定 俗稱 準直轄市 但實際上仍為 縣 的地位 該法規生效時 只有臺北縣一縣準用 後來桃園縣亦準用 至今皆已升格為直轄市 註 2 編號 行政區 簡稱 設立年及備註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 2021年 地區 編號 行政區 簡稱 設立年及備註 面積 平方公里 人口 2021年 地區63 臺北市 北 1967年 271 7997 2 553 798 臺灣北部 66 臺中市 中 2010年 2 214 8968 2 818 139 臺灣中部64 高雄市 高 1978年 2 951 8524 2 753 530 臺灣南部 67 臺南市 南 2 191 6531 1 867 554 臺灣南部65 新北市 新北 2010年 2 052 5667 4 019 898 臺灣北部 68 桃園市 桃 2014年 1 220 9540 2 272 976 臺灣北部現況 编辑目前中華民國共有六個直轄市 臺北市 1967年改制 高雄市 1979年改制 2010年與高雄縣合併 新北市 2010年改制 臺中市 2010年改制 臺南市 2010年改制 桃園市 2014年改制 俗稱 六都 4 5 6 六都在行政上皆直轄於行政院 其市長 或副市長等市長指定代表 均得列席行政院會議並發言 7 六都首長之公民直選 自2014年九合一選舉起與全國各縣市長選舉同步舉行 8 9 10 11 六都在組織人事和財政預算等層面均享有較其他縣 市更多的權限與資源 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為例 六都獲得65 其餘16縣市則只分得35 其中首都臺北市獲分配金額較其他五都高出約100億至200億元 也因而招來 分配不公 的批評 12 13 14 名稱 地圖 市旗 市徽 人口數 2022年10月 面積 km 密度 人 km 區劃 政府所在地 市長臺北市 2 465 610 271 7997 9 071 42 12區 信義區 蔣萬安新北市 3 982 363 2 052 5667 1 940 19 29區 含1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板橋區 侯友宜桃園市 2 273 968 1 220 9540 1 862 45 13區 含1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桃園區 張善政臺中市 2 806 458 2 214 8968 1 267 08 29區 含1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西屯區 豐原區 註 3 盧秀燕臺南市 1 850 955 2 191 6531 844 55 37區 安平區 新營區 黃偉哲高雄市 2 723 495 2 951 8524 922 64 38區 含3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苓雅區 鳳山區 陳其邁政府機構設置 编辑中華民國各直轄市政府機構與境內司法機關 註 4 直轄市 行政機關 立法機關 境內司法機關 中央政府機關 名稱 行政首長職稱 一級機關 單位 編制員額 108年 名稱 議員席數 高等法院 地方法院 行政法院臺北市 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市長 22局 5處 4委員會共31個一級機關 31 968人 15 臺北市議會 63人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市長 23局 4處 1委員會共28個一級機關 25 998人 16 新北市議會 66人桃園市 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市長 26局 5處 1委員會共32個一級機關 14 625人 17 桃園市議會 63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中市 臺中市政府 臺中市市長 22局 4處 3委員會共29個一級機關 19 675人 18 臺中市議會 65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臺南市 臺南市政府 臺南市市長 18局 6處 2委員會共26個一級機關 14 427人 19 臺南市議會 57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市長 24局 4處 3委員會共31個一級機關 24 057人 20 高雄市議會 66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臺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 臺中市政府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 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注释 编辑 英語的 Municipality 通常是指一個國家的基層政權 因此不一定是指一級行政區 2011年1月1日 桃園縣政府获準适用部分直轄市之規定 轄內人口於2010年6月已達200萬人 原為臺中縣政府大樓 2010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後 做為臺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 司法機關皆為中央政府機關 非 地方制度法 中所訂之地方自治機關 本表所列為管轄範圍涵蓋直轄市全境之法院 参考文献 编辑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直轄市自治法 地方制度法 因臺北以外5市成立之法源均為2009年修正的 地方制度法 故以當時慣稱的三都十五縣 稱 直轄市 為 都 中華民國國立編譯館發行的地理課本 中國地理 大連 哈爾濱 西安 瀋陽尚未有簡稱 內政部各縣市改制直轄市案審查意見書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審查會議原則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審查會議紀錄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近年不動產放款占GDP比率雖達5成 惟仍低於英國與新加坡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 存档日期2015 02 21 行政院 2014 英國BBC 國民黨親中路線 破天荒遭民意否決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報 2014 11 29 柯文哲高人氣 臉書讚聲6都首長冠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視新聞 2015 1 24 首次行政院會 綠市長向中央 要錢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視新聞 2015 1 8 九合一大選開票 六都最終票數出爐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台灣 2014 11 29 六都議會多數黨大洗牌 南 高二市泛綠過半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14 11 29 六都提名200席市議員 民進黨拿下167席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頭殼 2014 11 30 公民意識覺醒 選票表達心聲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 存档日期2014 12 09 台灣教會公報 2014 12 3 五都改制 人事費暴增99億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13 5 10 患寡又患不均 地方財政問題難解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14 12 21 非直轄市外 潘孟安籲要立 窮縣特別條例 擴財源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民報 2014 12 20 台北市政府 108年台北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 03 15 原始内容 PDF 存档于2019 05 01 新北市政府 108年新北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 03 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22 01 04 桃園市政府 108年桃園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 03 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21 12 29 台中市政府 108年台中市總預算員工總表 PDF 2019 03 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21 12 29 台中市政府 108年台南市總預算參考表 PDF 2019 03 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21 12 29 高雄市政府 108年高雄市總預算 PDF 2019 03 15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21 05 12 參見 编辑 中华民国主题 台湾主题 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 市 中華民國 縣轄市 省 中華民國 地方 中華民國 特別行政區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原中華民國法理疆域行政區劃 中華民國行政區人口表 中華民國行政區面積表 臺灣行政區劃 臺灣行政區人口列表 臺灣行政區面積表 臺灣行政區人口密度表 臺灣地區鄉鎮市區列表 北北桃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直轄市 中華民國 amp oldid 7537924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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