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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

法性梵語dharmatā),又譯法自然,佛教術語,指(dhárma)本身內在具有的性質,也就是指法的本性(prakṛti)、自性(svabhāva)[1][2]大乘佛教認為諸法自性有兩種:地之堅性、水之濕性等事相特徵,稱為「事法性」;諸法平等之真如實性,稱為「理法性」或「實法性」[3]

概論 编辑

法性是指緣生內在本有的特性,也就是真如、法爾、法如是(sarva-dharma-tathatā)、法住(dharma-sthititā)、法界(dharma-dhātu)[4]。法性是一切法的實相[2]

雜名 编辑

典型論述 编辑

龍樹大智度論》:

不晚於鳩摩羅什時代,諸法本性與心本性清淨思想已經合流,預示了百年後般若流支時代的法性心思想[15]

註釋 编辑

  1. ^ 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一時,佛住室羅筏城東鹿母精舍,尊者阿難,來詣佛所,頂禮雙足,而白佛言:我憶一時佛住釋種迷主盧園,親從世尊聞如是義,由我多住空三摩地,乃至廣說,我於是義,善受持不?世尊告曰:汝善受持,如說無異。……』」
    「問:佛言我多住空三摩地者,多住何空?……評曰:應作是說,住本性空,觀法本性,空、無我故,雖見變壞,而不憂惱。」
    阿毘曇毘婆沙論》:「問曰:佛說我多住空,為住何空?答曰:……評曰:應作是說,住性空,所以者何?但觀法性故。」
  2. ^ 2.0 2.1 鳩摩羅什譯《大智度論》卷37:「法性者,諸法實相。除心中無明諸結使,以清淨實觀,得諸法本性,名為法性。性名真實,以眾生邪觀故縛,正觀故解。」
    鳩摩羅什譯《大智度論》卷65:「此中說因緣:有佛無佛,諸法性常住世間。諸法性者,即是諸法實相;諸法實相者,即是般若波羅蜜。若以無常等求諸法實相,是皆為錯。若人入法性中,則無有錯謬,法性常故不失。」
  3. ^ 大智度論》:「自法,名諸法自性。自性有二種:一者、如世間法地堅性等。二者、聖人知、法性、實際。」
    大乘義章》:「言法性者。論釋有二。一事法性。謂地堅性水濕性等。故論說言。用無著心分別諸法。各各自性。名事法性。二實法性。諸法實相名實法性。此二法性與地持同。」
  4. ^ 4.0 4.1 《雜阿含經》卷12〈296經〉:「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
    玄奘譯《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11:「苾芻當知:生緣老死。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生緣老死,如是乃至無明緣行,應知亦爾。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名緣起。」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93:「復次,由二因緣,於諸緣起及緣生法,建立二分差別道理。謂如所流轉故,及諸所流轉故。當知此中有十二支差別流轉,彼復如其所應,稱理因果,次第流轉。又此稱理因果次第,無始時來,展轉安立,名為法性。由現在世,名為法住。由過去世,名為法定。由未來世,名法如性。非無因性故,名如性。非不如性如實因性故,名實性。如實果性故,名諦性。所知實性故,名真性。由如實智依處性故,名無倒性,非顛倒性。由彼一切緣起相應文字,建立依處性故,名此緣起順次第性。」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10:「問:如世尊言:是諸緣起非我所作,亦非餘作。所以者何?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住法性、法住、法界。云何法性?云何法住?云何法界?答:是諸緣起無始時來理成就性,是名法性。如成就性,以無顛倒文句安立,是名法住。由此法住,以彼法性為因,是故說彼名為法界。」
  5.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知諸法如、法性、實際,當學般若波羅蜜。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應如是住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諸法如,有二種:一者、各各相,二者、實相。各各相者,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如是等分別諸法,各自有相。實相者,於各各相中分別,求實不可得,不可破,無諸過失。如自相空中說:地若實是堅相者,何以故膠、蠟等與火會時,捨其自性?有神通人入地如水;又分散木石,則失堅相。又破地以為微塵,以方破塵,終歸於空,亦失堅相。如是推求地相則不可得;若不可得,其實皆空,空則是地之實相。一切別相,皆亦如是,是名為如。法性者,如前說各各法空,空有差品,是為如;同為一空,是為法性。是法性亦有二種:一者、用無著心分別諸法,各自有性故;二者、名無量法,所謂諸法實相。如《持心經》說:「法性無量,聲聞人雖得法性,以智有量故,不能無量說。」如人雖到大海,以器小故,不能取無量水,是為法性。實際者,以法性為實證,故為際。又如阿羅漢,名為住於實際。問曰:如、法性、實際,是三事為一?為異?若一,云何說三?若三,今應當分別說!答曰:是三皆是「諸法實相」異名。……聲聞法中亦有說處,但少耳。如《雜阿含》中說,有一比丘問佛:「十二因緣法,為是佛作?為是餘人作?」佛告比丘:「我不作十二因緣,亦非餘人作;有佛無佛,諸法如、法相、法位常有,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生故是事生;如無明因緣故諸行,諸行因緣故識,乃至老死因緣故有憂悲苦惱。是事無故是事無,是事滅故是事滅;如無明滅故諸行滅,諸行滅故識滅,乃至老死滅故憂悲苦惱滅。」如是生滅法,有佛、無佛常爾;是處說「如」。如《雜阿含.舍利弗師子吼經》中說:「佛問舍利弗一句義,三問三不能答。佛少開示舍利弗已,入於靜室。舍利弗集諸比丘,語諸比丘言:『佛未示我事端,未即能答;今我於此法,七日七夜,演說其事而不窮盡。』復有一比丘白佛:『佛入靜室後,舍利弗作師子吼而自讚歎!』佛語比丘:『舍利弗語實不虛。所以者何?舍利弗善通達法性故。』」聲聞法中,觀諸法生滅相,是為「如」;滅一切諸觀,得諸法實相,是處說「法性」。……「涅槃」種種名字說,或名為「離」,或名為「妙」,或名為「出」;如是等則為說「實際」。」
  6. ^ 《大般若經》卷三:「若菩薩摩訶薩欲通達一切法真如、法界、法性、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應學般若波羅蜜多。」
  7. ^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何等善法真如?謂無我性,亦名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何故真如說名真如?謂彼自性無變異故。何故真如名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真如名為空性?一切雜染所不行故。何故真如名為無相?以一切相皆寂靜故。何故真如名為實際?以無顛倒所緣性故。何故真如名為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故真如名為法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
    成唯識論》:「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此中勝義依最後說,是最勝道所行義故,為簡前三故作是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虛妄義。亦言顯此復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際等,如餘論中隨義廣釋。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虛妄,謂遍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性。為簡虛妄,說實性言。復有二性: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為簡世俗,故說實性。三頌總顯,諸契經中,說無性言,非極了義。諸有智者,不應依之,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8. ^ 《大乘止觀法門》:「此心即是自性清淨心,又名真如,亦名佛性,復名法身,又稱如來藏,亦號法界,復名法性。如是等名無量無邊,故言眾名。次辨釋名義,問曰:云何名為自性清淨心耶?答曰:此心無始以來雖為無明染法所覆,而性淨無改,故名為淨。……問曰:云何名為真如?答曰:一切諸法依此心有,以心為體,望於諸法,法悉虛妄,有即非有。對此虛偽法,故目之為真。又復諸法雖實非有,但以虛妄因緣,而有生滅之相。然彼虛法生時,此心不生。諸法滅時,此心不滅。不生故不增,不滅故不減,以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故名之為真。三世諸佛及以眾生,同以此一淨心為體,凡聖諸法自有差別異相,而此真心無異無相,故名之為如。又真如者。以一切法真實如是,唯是一心,故名此一心,以為真如。若心外有法者,即非真實,亦不如是,即為偽異相也。……問曰:云何名此淨心以為法性?答曰:法者一切法,性者體別義,以此淨心有差別之性故,能與諸法作體也。又性者體實不改義,以一切法皆以此心為體,諸法之相,自有生滅,故名虛妄。此心真實不改不滅,故名法性也。」
  9. ^ 龍樹大智度論》:「如實常住,何以故?諸法性自爾。譬如一切色法,皆有空分,諸法中,皆有涅槃性,是名法性。得涅槃種種方便法中,皆有涅槃性。」
  10. ^ 龍樹大智度論》:「無明等諸煩惱,入一切法中故,失諸法自性;自性失故,皆邪曲不正。聖人除却無明等,諸法實性,還得明顯;譬如陰雲,覆虛空清淨性,除陰雲,則虛空清淨性現。」
  11. ^ 龍樹大智度論》:「得是法性,滅無明等諸煩惱破諸法實相者,然後心清淨,智慧明了,知諸法實;隨法性者為善,不隨法性者為不善。」「如虛空,相常清淨,烟雲塵霧假來故,覆蔽不淨;心亦如是,常自清淨,無明等諸煩惱客來覆蔽故,以為不淨,除去煩惱,如本清淨。」
  12. ^ 龍樹大智度論》:「如水性下流,故會歸於海,合為一味。諸法亦如是,一切總相、別相,皆歸法性,同為一相,是名法性。如金剛在山頂,漸漸穿下至金剛地際,到自性乃止。諸法亦如是,智慧分別,推求已,到如中,從如入自性,如本末生,滅諸戲論,是名為法性。」
  13. ^ 龍樹大智度論》:「「法性」者,如前說各各法空,空有差品,是為「如」;同為一空,是為「法性」。是法性亦有二種:一者、用無著心分別諸法,各自有性故;二者、名無量法,所謂諸法實相。如《持心經》說:「法性無量,聲聞人雖得法性,以智慧有量故,不能無量說。」如人雖到大海,以器小故,不能取無量水,是為法性。」
  14. ^ 龍樹大智度論》:「法性者,無量無邊,非心心數法所量,是名法性。妙極於此,是名真際。」
  15. ^ 瞿曇般若流支天親唯識論》:「心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相應心,二者、不相應心。相應心者,所謂一切煩惱結使、受、 想、行等,諸心相應。以是故言:『心、意與識及了別等,義一名異故。』不相應心者,所謂第一義諦,常住不變,自性清淨心。故言:『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
    圓測《解深密經疏》:「菩提留支《唯識論》云:『立二種心:一、法性心,真如為體,此即真如心之性故,名之為心,而非能緣。二、相應心,與信貪等心所相應。』」

法性, 梵語, dharmatā, 又譯法自然, 佛教術語, 指法, dhárma, 本身內在具有的性質, 也就是指法的本性, prakṛti, 自性, svabhāva, 大乘佛教認為諸法自性有兩種, 地之堅性, 水之濕性等事相特徵, 稱為, 諸法平等之真如實性, 稱為, 目录, 概論, 雜名, 典型論述, 註釋概論, 编辑是指緣生法內在本有的特性, 也就是真如, 法爾, 法如是, sarva, dharma, tathatā, 法住, dharma, sthititā, 法界, dharma, dhātu, 是. 法性 梵語 dharmata 又譯法自然 佛教術語 指法 dharma 本身內在具有的性質 也就是指法的本性 prakṛti 自性 svabhava 1 2 大乘佛教認為諸法自性有兩種 地之堅性 水之濕性等事相特徵 稱為 事法性 諸法平等之真如實性 稱為 理法性 或 實法性 3 目录 1 概論 1 1 雜名 2 典型論述 3 註釋概論 编辑法性是指緣生法內在本有的特性 也就是真如 法爾 法如是 sarva dharma tathata 法住 dharma sthitita 法界 dharma dhatu 4 法性是一切法的實相 2 雜名 编辑 雜阿含經 法住 法空 法如 法爾 法不離如 法不異如 審諦 真實 不顛倒 隨順緣起 4 大品般若經 如 法性 實際 5 大般若經 真如 法界 法性 不虛妄性 不變異性 平等性 離生性 法定 法住 實際 虛空界 不思議界 6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 真如 無我性 空性 無相 實際 勝義 法界 7 大乘止觀法門 自性清淨心 真如 佛性 法身 如來藏 法界 法性 8 典型論述 编辑龍樹 大智度論 諸法實相 常住不動 9 眾生以無明等諸煩惱故 於實相中 轉異邪曲 諸佛賢聖 種種方便說法 破無明等諸煩惱 令眾生還得實性 如本不異 10 是名為 如 實性與無明合故 變異則不清淨 若除却無明等 得其真性 11 是名 法性清淨 實際 名入法性 12 中 知法性無量無邊 13 最為微妙 14 更無有法勝於法性 出法性者 心則滿足 更不餘求 則便作證 譬如行道 日日發引而不止息 到所至處 無復去心 行者住於實際 亦復如是 不晚於鳩摩羅什時代 諸法本性與心本性清淨思想已經合流 預示了百年後般若流支時代的法性心思想 15 註釋 编辑 大毘婆沙論 如契經說 一時 佛住室羅筏城東鹿母精舍 尊者阿難 來詣佛所 頂禮雙足 而白佛言 我憶一時佛住釋種迷主盧園 親從世尊聞如是義 由我多住空三摩地 乃至廣說 我於是義 善受持不 世尊告曰 汝善受持 如說無異 問 佛言我多住空三摩地者 多住何空 評曰 應作是說 住本性空 觀法本性 空 無我故 雖見變壞 而不憂惱 阿毘曇毘婆沙論 問曰 佛說我多住空 為住何空 答曰 評曰 應作是說 住性空 所以者何 但觀法性故 2 0 2 1 鳩摩羅什譯 大智度論 卷37 法性者 諸法實相 除心中無明諸結使 以清淨實觀 得諸法本性 名為法性 性名真實 以眾生邪觀故縛 正觀故解 鳩摩羅什譯 大智度論 卷65 此中說因緣 有佛無佛 諸法性常住世間 諸法性者 即是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者 即是般若波羅蜜 若以常 無常等求諸法實相 是皆為錯 若人入法性中 則無有錯謬 法性常故不失 大智度論 自法 名諸法自性 自性有二種 一者 如世間法地堅性等 二者 聖人知如 法性 實際 大乘義章 言法性者 論釋有二 一事法性 謂地堅性水濕性等 故論說言 用無著心分別諸法 各各自性 名事法性 二實法性 諸法實相名實法性 此二法性與地持同 4 0 4 1 雜阿含經 卷12 296經 云何緣生法 謂無明 行 若佛出世 若未出世 此法常住 法住法界 此等諸法 法住 法空 法如 法爾 法不離如 法不異如 審諦 真實 不顛倒 如是隨順緣起 是名緣生法 玄奘譯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 卷11 苾芻當知 生緣老死 若佛出世 若不出世 如是緣起 法住法界 一切如來 自然通達 等覺宣說 施設建立 分別開示 令其顯了 謂生緣老死 如是乃至無明緣行 應知亦爾 此中所有 法性法定 法理法趣 是真是實 是諦是如 非妄非虛 非倒非異 是名緣起 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卷93 復次 由二因緣 於諸緣起及緣生法 建立二分差別道理 謂如所流轉故 及諸所流轉故 當知此中有十二支差別流轉 彼復如其所應 稱理因果 次第流轉 又此稱理因果次第 無始時來 展轉安立 名為法性 由現在世 名為法住 由過去世 名為法定 由未來世 名法如性 非無因性故 名如性 非不如性如實因性故 名實性 如實果性故 名諦性 所知實性故 名真性 由如實智依處性故 名無倒性 非顛倒性 由彼一切緣起相應文字 建立依處性故 名此緣起順次第性 玄奘譯 瑜伽師地論 卷10 問 如世尊言 是諸緣起非我所作 亦非餘作 所以者何 若佛出世 若不出世 安住法性 法住 法界 云何法性 云何法住 云何法界 答 是諸緣起無始時來理成就性 是名法性 如成就性 以無顛倒文句安立 是名法住 由此法住 以彼法性為因 是故說彼名為法界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復次 舍利弗 菩薩摩訶薩欲知諸法如 法性 實際 當學般若波羅蜜 舍利弗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住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 諸法如 有二種 一者 各各相 二者 實相 各各相者 如地 堅相 水 濕相 火 熱相 風 動相 如是等分別諸法 各自有相 實相者 於各各相中分別 求實不可得 不可破 無諸過失 如自相空中說 地若實是堅相者 何以故膠 蠟等與火會時 捨其自性 有神通人入地如水 又分散木石 則失堅相 又破地以為微塵 以方破塵 終歸於空 亦失堅相 如是推求地相則不可得 若不可得 其實皆空 空則是地之實相 一切別相 皆亦如是 是名為如 法性者 如前說各各法空 空有差品 是為如 同為一空 是為法性 是法性亦有二種 一者 用無著心分別諸法 各自有性故 二者 名無量法 所謂諸法實相 如 持心經 說 法性無量 聲聞人雖得法性 以智有量故 不能無量說 如人雖到大海 以器小故 不能取無量水 是為法性 實際者 以法性為實證 故為際 又如阿羅漢 名為住於實際 問曰 如 法性 實際 是三事為一 為異 若一 云何說三 若三 今應當分別說 答曰 是三皆是 諸法實相 異名 聲聞法中亦有說處 但少耳 如 雜阿含 中說 有一比丘問佛 十二因緣法 為是佛作 為是餘人作 佛告比丘 我不作十二因緣 亦非餘人作 有佛無佛 諸法如 法相 法位常有 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 是事生故是事生 如無明因緣故諸行 諸行因緣故識 乃至老死因緣故有憂悲苦惱 是事無故是事無 是事滅故是事滅 如無明滅故諸行滅 諸行滅故識滅 乃至老死滅故憂悲苦惱滅 如是生滅法 有佛 無佛常爾 是處說 如 如 雜阿含 舍利弗師子吼經 中說 佛問舍利弗一句義 三問三不能答 佛少開示舍利弗已 入於靜室 舍利弗集諸比丘 語諸比丘言 佛未示我事端 未即能答 今我於此法 七日七夜 演說其事而不窮盡 復有一比丘白佛 佛入靜室後 舍利弗作師子吼而自讚歎 佛語比丘 舍利弗語實不虛 所以者何 舍利弗善通達法性故 聲聞法中 觀諸法生滅相 是為 如 滅一切諸觀 得諸法實相 是處說 法性 涅槃 種種名字說 或名為 離 或名為 妙 或名為 出 如是等則為說 實際 大般若經 卷三 若菩薩摩訶薩欲通達一切法真如 法界 法性 不虛妄性 不變異性 平等性 離生性 法定 法住 實際 虛空界 不思議界 應學般若波羅蜜多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 何等善法真如 謂無我性 亦名空性 無相 實際 勝義 法界 何故真如說名真如 謂彼自性無變異故 何故真如名無我性 離二我故 何故真如名為空性 一切雜染所不行故 何故真如名為無相 以一切相皆寂靜故 何故真如名為實際 以無顛倒所緣性故 何故真如名為勝義 最勝聖智所行處故 何故真如名為法界 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 成唯識論 四 勝義勝義 謂一真法界 此中勝義依最後說 是最勝道所行義故 為簡前三故作是說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 真謂真實顯非虛妄 如謂如常表無變易 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 故曰真如 即是湛然不虛妄義 亦言顯此復有多名 謂名法界及實際等 如餘論中隨義廣釋 此性即是唯識實性 謂唯識性略有二種 一者虛妄 謂遍計所執 二者真實 謂圓成實性 為簡虛妄 說實性言 復有二性 一者世俗 謂依他起 二者勝義 謂圓成實 為簡世俗 故說實性 三頌總顯 諸契經中 說無性言 非極了義 諸有智者 不應依之 總撥諸法 都無自性 大乘止觀法門 此心即是自性清淨心 又名真如 亦名佛性 復名法身 又稱如來藏 亦號法界 復名法性 如是等名無量無邊 故言眾名 次辨釋名義 問曰 云何名為自性清淨心耶 答曰 此心無始以來雖為無明染法所覆 而性淨無改 故名為淨 問曰 云何名為真如 答曰 一切諸法依此心有 以心為體 望於諸法 法悉虛妄 有即非有 對此虛偽法 故目之為真 又復諸法雖實非有 但以虛妄因緣 而有生滅之相 然彼虛法生時 此心不生 諸法滅時 此心不滅 不生故不增 不滅故不減 以不生不滅不增不減 故名之為真 三世諸佛及以眾生 同以此一淨心為體 凡聖諸法自有差別異相 而此真心無異無相 故名之為如 又真如者 以一切法真實如是 唯是一心 故名此一心 以為真如 若心外有法者 即非真實 亦不如是 即為偽異相也 問曰 云何名此淨心以為法性 答曰 法者一切法 性者體別義 以此淨心有差別之性故 能與諸法作體也 又性者體實不改義 以一切法皆以此心為體 諸法之相 自有生滅 故名虛妄 此心真實不改不滅 故名法性也 龍樹 大智度論 如實常住 何以故 諸法性自爾 譬如一切色法 皆有空分 諸法中 皆有涅槃性 是名法性 得涅槃種種方便法中 皆有涅槃性 龍樹 大智度論 無明等諸煩惱 入一切法中故 失諸法自性 自性失故 皆邪曲不正 聖人除却無明等 諸法實性 還得明顯 譬如陰雲 覆虛空清淨性 除陰雲 則虛空清淨性現 龍樹 大智度論 得是法性 滅無明等諸煩惱破諸法實相者 然後心清淨 智慧明了 知諸法實 隨法性者為善 不隨法性者為不善 如虛空 相常清淨 烟雲塵霧假來故 覆蔽不淨 心亦如是 常自清淨 無明等諸煩惱客來覆蔽故 以為不淨 除去煩惱 如本清淨 龍樹 大智度論 如水性下流 故會歸於海 合為一味 諸法亦如是 一切總相 別相 皆歸法性 同為一相 是名法性 如金剛在山頂 漸漸穿下至金剛地際 到自性乃止 諸法亦如是 智慧分別 推求已 到如中 從如入自性 如本末生 滅諸戲論 是名為法性 龍樹 大智度論 法性 者 如前說各各法空 空有差品 是為 如 同為一空 是為 法性 是法性亦有二種 一者 用無著心分別諸法 各自有性故 二者 名無量法 所謂諸法實相 如 持心經 說 法性無量 聲聞人雖得法性 以智慧有量故 不能無量說 如人雖到大海 以器小故 不能取無量水 是為法性 龍樹 大智度論 法性者 無量無邊 非心心數法所量 是名法性 妙極於此 是名真際 瞿曇般若流支譯天親 唯識論 心有二種 何等為二 一者 相應心 二者 不相應心 相應心者 所謂一切煩惱結使 受 想 行等 諸心相應 以是故言 心 意與識及了別等 義一名異故 不相應心者 所謂第一義諦 常住不變 自性清淨心 故言 三界虛妄 但是一心作 圓測 解深密經疏 菩提留支 唯識論 云 立二種心 一 法性心 真如為體 此即真如心之性故 名之為心 而非能緣 二 相應心 與信貪等心所相應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法性 amp oldid 7670560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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