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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草

出草布農語:kanasan,[1]魯凱語:waulri,[2]太魯閣語:mtkrang,[3]賽夏語:malakem,[4]阿美語:militafad/mifitangal/milifongoh[5][6]噶哈巫語:atama taukan/mutep,泰雅語:mgaga,賽德克語: lmaqi,噶瑪蘭語:sataban,鄒語:ozomʉ,拉阿魯哇語: maruvuungu,卡那卡那富語:mu-iri,排灣語: djemulu,撒奇萊雅語: mingayaw )是臺灣原住民獵人頭習俗(獵首)的別稱,就是將該人之頭顱割下的行為,與祭祖人牲有關。

這種行為也存在於世界上各大洲的原住民族,而與臺灣原住民關係密切的南島民族中也有多個民族有這樣的習俗。而由於臺灣原住民長期與其他族群,如漢人日本人接觸,其獵人頭的習俗常常被漢人與日本人視為野蠻而瞧不起。如清代蔣毓英臺灣府志》:「好殺人取頭而去,漆頂骨,貯於家,多者稱雄;此則番之惡習也。」認為出草是原住民惡習。清末李秉瑞等著的《蓬萊小語》:「時人入山,常遇靈怪悲號迴野,俗謂『討路費,散冥鏹,可免。』遇怪悲號猶可,遇悲號,則以首級為路費矣。」[7]這段話則認為在山中遇到鬼魂,也比遇到獵首臺灣原住民好多了。客家人渡臺悲歌》:「生番住在山林內,專殺人頭帶入山。」,又稱:「遇著生番銃一響,登時死在樹林邊,走前來到頭斬去,變無頭鬼落陰間」,但其實臺灣原住民並不是各族都有這樣的習俗,世居於離島蘭嶼達悟族即無此習俗。

出草名稱記載

朱仕玠《小琉球漫誌》:「番以射獵為生,名曰出草。」[8]黃叔璥臺海使槎錄》:「捕鹿,名曰出草。」[9]臺灣教育部《國語辭典》:「舊日臺灣原住民埋伏於草叢中,捕殺入侵者或獵取他族的人頭,再將人頭去皮肉,置於髑髏架上,稱為出草。」

可見原本出草指的是打獵,甚至是特指獵鹿。直到後來才被用於殺人獵首的專稱。

出草習俗之形成

其習俗之形成,源出於經濟上的需要,也就是為了爭奪生存資源。人類為了生存,必須取得生存所需的自然資源,而資源來自土地,因此對土地的占有,就是對資源的占有,也就是確保了生存所需的資源。所有部族不論其生產力高低,對土地及資源的需要,都是不變。而土地在一定時間內產出資源有限,各部族為了確保己身的生存,在協商過後仍沒有解決爭端的情況下,往往會以暴力的形式來解決爭端,而由此產生了一切的暴力鬥爭,在臺灣原住民之間的這種鬥爭,被稱為「出草」。

由於消滅其他部族的有生力量,就能減少其他部族的人口,降低其對土地的需要和競爭力,也就使自己的部族獲得更多的土地和資源,確保了生存的能力。因此,所謂「出草」便被規定為成年男人的証明和提升社會地位的機制,並成為宗教信仰祭祖的一環。這些社會制度和文化宗教上對於出草的重視,其根本原因乃是為了維持族人對外敵戰爭的企圖心,增加本部族的競爭力。

另觀達悟族,之所以沒有出草的習俗,就是因為其居於孤懸海外的蘭嶼島,主要的經濟取向是漁業,鬥爭的對象只有大自然,而非其他部族的人類。因此,沒有消滅其他部族人口的需要,而且島上也沒有其他部族的人口可供其出草。

泰雅系民族出草之動機

其實出草行為是具有複雜動機的。當然,原住民會因為報仇而獵人頭,但是也可以為了祈福而獵人頭,或者是為了表現自己的英勇而獵人頭,甚至是無目的性,純粹為了獵人頭而獵人頭[10],大部分被害者是與獵首原住民毫無仇隙的第三者——其他部落或平地人[11]

  1. 宗教因素:泰雅系民族認為,頭是靈魂之所在,獵到的頭顱帶有一種神祕的力量,可以用來祭祀祖靈,為族人祈福,同時避免災禍。所以泰雅系民族遇到天災、瘟疫或其他不祥徵兆,會認為是觸怒祖靈,就會去獵人頭、以人頭祭祀,希望祖靈能平息憤怒,保護族人。還有,泰雅系民族相信獵過頭的男子死後靈魂才能進祖靈的居所:彩虹橋。
  2. 社會地位:對男人來說,獵人頭的數目關係到社會地位的高低,不會獵頭的男人不能紋面,不被認為是成人,在部落中被歧視,更不可能有任何女人跟他結婚,因此男人也會為了爭奪女子的愛情而獵頭。而獵頭多寡從服裝與紋面與胸上的刺青就看的出來:獵頭多者也會自命英雄,更瞧不起獵頭少的人。
  3. 爭執或仇恨:族內中要是有爭執,僵持不下,頭目無法調解時,便會讓爭執的雙方進行死鬥,由勝利者割下頭顱。另一種情形是被人污陷,為了要洗刷嫌疑,就將懷疑自己的人殺害。因為泰雅系民族(含賽德克族太魯閣族等)相信,祖靈必保佑正義的一方存活,既然是為了正義而戰,所以決鬥獵首是一件極光榮的事。還有一種情形是有家人被獵首,或是與鄰村結怨,為了報復而獵首。此外因為早期的閩南人客家人來臺拓墾時,因需要取得土地以便耕種,而土地多半掌握在原住民手中;這些漢人或用合法方式以銀錢農作物交易取得,或以非法手段騙取或武力強奪。但不論合法或非法,都有可能招致原住民不滿而被獵首。 

外國學者的紀錄

  1. 明鄭時期之前:勇力之象徵。參閱加拿大牧師馬偕台灣回憶錄《福爾摩沙紀事》[12]
  2. 明鄭時期後,漢人移民臺灣並与平埔部族杂居(即所謂『熟番』)生存空間,獵殺高山部族(即所謂『生番』),..........平原中為漢人所征服的各族,他們認為是叛徒,..........以漢人的頭為頭等勝利品,也決不忽視『平埔番』的頭顱。[13]

出草之過程

  1. 一般在粟作收穫後至播種前這一段時期內會去出草。
  2. 一般情況下出草是集體行動,一定要組織出草隊,每一隊至少有三、四人,多的時候有二三十到四五十人,但通常是十人左右形成一團,推舉其中年長又有智謀的當首領,不一定由出草的發起人為首領。因為出草獵人頭不是戰鬥,屬於一種狩獵,獵到頭之後就要逃走,所以必須事先決定進攻路線與逃脫路線。
  3. 要守禁忌,各個部落不同,如:不使爐火熄滅、不向別人借火、不觸生及麻絲、不讓隊員家族以外的人進屋、不借物、不贈物、不參與爭議之集團、不喧嘩、不騷動、不說粗話、不進行婚禮、不私通、不姦淫、不手淫、不偷竊、不掃除、不伐木、不紡織、不耕種、不狩獵、不洗臉、不洗衣、不洗碗、不吃蔬菜、不吃橘子、不吃雞肉、不修繕房屋、杵不橫置、起床後被褥不置於床鋪、將每杯的第一口酒向天吐出等。
  4. 以前一晚做的是吉夢或者凶夢,決定今天要不要出草。
  5. 眾人行前向祖靈祈禱,稟告出草的行程,期望祖靈保佑。
  6. 最後依知目鳥的啼法、飛法、距離、回數來占卜出草的吉凶,要是沒有凶相隨即出發。
  7. 襲擊:首先,偵查目的地的狀況,在敵人的退路或根據地的周圍偷偷插上尖竹串,以擾亂敵人的行動,隊員前行到現場,利用掩蔽物狙擊行人,或包圍起來攻擊,或將點火的箭矢射到草寮,趁敵人因失火而倉皇之際,攻擊敵人,總是出其不意的傷敵,然後像閃電般跳過去割下頭顱,割頭的對象不分男女老幼,進行屠殺,連嬰兒也不能倖免,但有時他們也把三四歲的幼兒抓回去撫養,這種時候並非為了獲得俘虜,日後他們會把被捕的幼兒,經過一定的儀式,當作自己親生兒女般撫養。
  8. 凱旋:獵頭的目的達到後,一行人帶著首級戰利品在山谷中疾走,隱蔽行蹤,會到放置紀念袋和攜帶品的地點暫時休息,這時他們會把獵到的人頭用寬大的草葉包起來,放進族人日常使用的紀念袋中,把上次留下來的東西收起來,由首領下令凱旋而歸,個人並砍下樹木或把鬼茅的尖端打結,使樹或結的數目與一行人的數目相同,向附近的人誇耀他們的成功,並在途中的岩石放打結的茅草,當作凱旋者通過的紀念,回到蕃社附近,便大喊一聲,宣告他們勝利歸來。
  9. 祝宴儀式:先飲血酒再跳獵頭舞蹈。儀式首先宰殺大小牲口,取其血塗於所獵獲首級之面,或灌入首級之口內。獵頭者先飲血酒,亦即把小米酒從首級之口灌入後,又自頸部下方將混著人血的盛入杯子來飲。其飲法是二人並肩把口唇就杯口二人共飲(太魯閣族人稱「愛諾米」),照例最先獻與社內最年長者,其餘獻與頭目,最後立功者以共飲形式乾杯,這種共飲血酒有與敵鄰相親睦之意義。
  10. 祭首:舉行合社之祝首典禮及招魂儀式。
  11. 祝宴結束之翌日,出草隊員所屬之獵團共同出獵。
  12. 例祭:有些部落不實施,主要是賽夏族有此習慣,通常在播種儀式前獵獲首級,而在收穫儀式後舉行例祭。
  13. 要是出草失敗,會歸咎失敗主要原因為社人違反社規致觸怒祖靈、或獵頭發起人背德忘義,有些部落會直接殺死發起人或違規者,取下他們的首級。也有人會在族內尋找對象殺害,將該人之頭顱獻予祖靈
  14. 或言出草之後,即殺人者與死者靈魂和睦,且供奉其靈魂。但事實上,「出草」完全不能化解冤仇。被出草的部族只要能力許可,必然報復,一樣採取出草的行動,且會殺更多人,以展現威猛之姿。[14][15][16]

出草之相關儀式

  • 臺灣本島的原住民族中,部落都會有擺放出草所得頭顱的置首架,希望自己及敵人獲得祖靈的庇蔭,並能藉此獲得和解。但在獵首習俗被禁止後,一般置首架上的頭顱皆改以獸骨替代。
  • 排灣族的「五年祭」中,族人會圍成一圈並手持長竹竿,一直往上猛刺被拋在空中的頭顱;後來出草的傳統隨著現代法規的宣導而被禁止後,頭顱改由藤球替代。

參見

註釋

  1. ^ [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獵取敵首並舉行敵首祭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
  2. ^ [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屬於單獨或一小組的出征行為(與獵首無直接關聯)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
  3. ^ [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拿敵人頭--「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
  4. ^ [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馘首若沒人傷亡,翌日舉行敵首祭(pas’ala’)--「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
  5. ^ [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南勢阿美獵首前,人頭祭主祭者必須先祭祀戰神馬拉道(Malataw)--「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網路版)
  6. ^ [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atama 是日語「頭部」的意思,taukan 則是三角形後背網袋,於是成了獵首的意思。
  7. ^ 。「遇怪悲號猶可,遇番悲號……」走山路,小心碰到原住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時人入山,常遇靈怪悲號迴野,俗謂『討路費,散冥鏹,可免。』遇怪悲號猶可,遇番悲號,則以首級為路費矣。」(《蓬萊小語》)意思是說:「在山上啊,常常會遇到妖怪鬼叫鬼叫,這就是來討所謂『過路費』的啦!如果是妖魔鬼怪要過路費,那撒點冥紙就好;要是遇到台灣原住民,那過路費呢?…… 人頭一顆!」
  8. ^ 《小琉球漫誌》卷八、海東賸語(下)/射鹿
  9. ^ 臺海使槎錄》卷五、番俗六考/北路諸羅番一
  10. ^ 不 泰一樣 生命祭典. [2014-04-05]. (原始内容于2014-04-07). 
  11. ^ 台灣文化與殖民現代性 六、何謂『出草』. [2012-11-16]. (原始内容于2015-09-24). 
  12. ^ (台灣六記,英文名From for formosa)第28章:獵取人頭大概起源於小村子及種族的戰爭。
  13. ^ 詳見第28章:與獵取人頭者的交際
  14. ^ 蕃族調查報告書
  15. ^ 蕃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16. ^ 《臺灣蕃人風俗誌》
  17. ^ 賽德克.巴萊效應,"屠村殺26婦孺「莫那魯道不是英雄」-泰雅耆老控賽德克族勾結日本"[7]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蘋果日報,2011年 09月12日.
  18. ^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屠殺26婦孺 泰雅耆老控「莫那魯道不是英雄」"[8]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NOWnews,2011/09/12 10:36.

參考文獻

  • 《臺灣蕃人風俗誌》
  • 吳鳳神話的立與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王嘉珮。胡旆瑜。吳鳳神話的真相

出草, 布農語, kanasan, 魯凱語, waulri, 太魯閣語, mtkrang, 賽夏語, malakem, 阿美語, militafad, mifitangal, milifongoh, 噶哈巫語, atama, taukan, mutep, 泰雅語, mgaga, 賽德克語, lmaqi, 噶瑪蘭語, sataban, 鄒語, ozomʉ, 拉阿魯哇語, maruvuungu, 卡那卡那富語, 排灣語, djemulu, 撒奇萊雅語, mingayaw, 是臺灣原住民獵人頭習俗, 獵首, 的別稱, 就. 出草 布農語 kanasan 1 魯凱語 waulri 2 太魯閣語 mtkrang 3 賽夏語 malakem 4 阿美語 militafad mifitangal milifongoh 5 6 噶哈巫語 atama taukan mutep 泰雅語 mgaga 賽德克語 lmaqi 噶瑪蘭語 sataban 鄒語 ozomʉ 拉阿魯哇語 maruvuungu 卡那卡那富語 mu iri 排灣語 djemulu 撒奇萊雅語 mingayaw 是臺灣原住民獵人頭習俗 獵首 的別稱 就是將該人之頭顱割下的行為 與祭祖的人牲有關 這種行為也存在於世界上各大洲的原住民族 而與臺灣原住民關係密切的南島民族中也有多個民族有這樣的習俗 而由於臺灣原住民長期與其他族群 如漢人與日本人接觸 其獵人頭的習俗常常被漢人與日本人視為野蠻而瞧不起 如清代蔣毓英 臺灣府志 好殺人取頭而去 漆頂骨 貯於家 多者稱雄 此則番之惡習也 認為出草是原住民惡習 清末李秉瑞等著的 蓬萊小語 時人入山 常遇靈怪悲號迴野 俗謂 討路費 散冥鏹 可免 遇怪悲號猶可 遇番悲號 則以首級為路費矣 7 這段話則認為在山中遇到鬼魂 也比遇到獵首的臺灣原住民好多了 客家人 渡臺悲歌 生番住在山林內 專殺人頭帶入山 又稱 遇著生番銃一響 登時死在樹林邊 走前來到頭斬去 變無頭鬼落陰間 但其實臺灣原住民並不是各族都有這樣的習俗 世居於離島蘭嶼的達悟族即無此習俗 目录 1 出草名稱記載 2 出草習俗之形成 3 泰雅系民族出草之動機 3 1 外國學者的紀錄 4 出草之過程 5 出草之相關儀式 6 參見 7 註釋 8 參考文獻出草名稱記載 编辑朱仕玠 小琉球漫誌 番以射獵為生 名曰出草 8 黃叔璥 臺海使槎錄 捕鹿 名曰出草 9 臺灣教育部 國語辭典 舊日臺灣原住民埋伏於草叢中 捕殺入侵者或獵取他族的人頭 再將人頭去皮肉 置於髑髏架上 稱為出草 可見原本出草指的是打獵 甚至是特指獵鹿 直到後來才被用於殺人獵首的專稱 出草習俗之形成 编辑此章節沒有提供參考來源 內容可能無法查證 其習俗之形成 源出於經濟上的需要 也就是為了爭奪生存資源 人類為了生存 必須取得生存所需的自然資源 而資源來自土地 因此對土地的占有 就是對資源的占有 也就是確保了生存所需的資源 所有部族不論其生產力高低 對土地及資源的需要 都是不變 而土地在一定時間內產出資源有限 各部族為了確保己身的生存 在協商過後仍沒有解決爭端的情況下 往往會以暴力的形式來解決爭端 而由此產生了一切的暴力鬥爭 在臺灣原住民之間的這種鬥爭 被稱為 出草 由於消滅其他部族的有生力量 就能減少其他部族的人口 降低其對土地的需要和競爭力 也就使自己的部族獲得更多的土地和資源 確保了生存的能力 因此 所謂 出草 便被規定為成年男人的証明和提升社會地位的機制 並成為宗教信仰中祭祖的一環 這些社會制度和文化宗教上對於出草的重視 其根本原因乃是為了維持族人對外敵戰爭的企圖心 增加本部族的競爭力 另觀達悟族 之所以沒有出草的習俗 就是因為其居於孤懸海外的蘭嶼島 主要的經濟取向是漁業 鬥爭的對象只有大自然 而非其他部族的人類 因此 沒有消滅其他部族人口的需要 而且島上也沒有其他部族的人口可供其出草 泰雅系民族出草之動機 编辑其實出草行為是具有複雜動機的 當然 原住民會因為報仇而獵人頭 但是也可以為了祈福而獵人頭 或者是為了表現自己的英勇而獵人頭 甚至是無目的性 純粹為了獵人頭而獵人頭 10 大部分被害者是與獵首原住民毫無仇隙的第三者 其他部落或平地人 11 宗教因素 泰雅系民族認為 頭是靈魂之所在 獵到的頭顱帶有一種神祕的力量 可以用來祭祀祖靈 為族人祈福 同時避免災禍 所以泰雅系民族遇到天災 瘟疫或其他不祥徵兆 會認為是觸怒祖靈 就會去獵人頭 以人頭祭祀 希望祖靈能平息憤怒 保護族人 還有 泰雅系民族相信獵過頭的男子死後靈魂才能進祖靈的居所 彩虹橋 社會地位 對男人來說 獵人頭的數目關係到社會地位的高低 不會獵頭的男人不能紋面 不被認為是成人 在部落中被歧視 更不可能有任何女人跟他結婚 因此男人也會為了爭奪女子的愛情而獵頭 而獵頭多寡從服裝與紋面與胸上的刺青就看的出來 獵頭多者也會自命英雄 更瞧不起獵頭少的人 爭執或仇恨 族內中要是有爭執 僵持不下 頭目無法調解時 便會讓爭執的雙方進行死鬥 由勝利者割下頭顱 另一種情形是被人污陷 為了要洗刷嫌疑 就將懷疑自己的人殺害 因為泰雅系民族 含賽德克族 太魯閣族等 相信 祖靈必保佑正義的一方存活 既然是為了正義而戰 所以決鬥獵首是一件極光榮的事 還有一種情形是有家人被獵首 或是與鄰村結怨 為了報復而獵首 此外因為早期的閩南人與客家人來臺拓墾時 因需要取得土地以便耕種 而土地多半掌握在原住民手中 這些漢人或用合法方式以銀錢 農作物等交易取得 或以非法手段騙取或武力強奪 但不論合法或非法 都有可能招致原住民不滿而被獵首 外國學者的紀錄 编辑 明鄭時期之前 勇力之象徵 參閱加拿大牧師馬偕台灣回憶錄 福爾摩沙紀事 12 明鄭時期後 漢人移民臺灣並与平埔部族杂居 即所謂 熟番 生存空間 獵殺高山部族 即所謂 生番 平原中為漢人所征服的各族 他們認為是叛徒 以漢人的頭為頭等勝利品 也決不忽視 平埔番 的頭顱 13 出草之過程 编辑一般在粟作收穫後至播種前這一段時期內會去出草 一般情況下出草是集體行動 一定要組織出草隊 每一隊至少有三 四人 多的時候有二三十到四五十人 但通常是十人左右形成一團 推舉其中年長又有智謀的當首領 不一定由出草的發起人為首領 因為出草獵人頭不是戰鬥 屬於一種狩獵 獵到頭之後就要逃走 所以必須事先決定進攻路線與逃脫路線 要守禁忌 各個部落不同 如 不使爐火熄滅 不向別人借火 不觸生麻及麻絲 不讓隊員家族以外的人進屋 不借物 不贈物 不參與爭議之集團 不喧嘩 不騷動 不說粗話 不進行婚禮 不私通 不姦淫 不手淫 不偷竊 不掃除 不伐木 不紡織 不耕種 不狩獵 不洗臉 不洗衣 不洗碗 不吃蔬菜 不吃橘子 不吃雞肉 不修繕房屋 杵不橫置 起床後被褥不置於床鋪 將每杯的第一口酒向天吐出等 以前一晚做的是吉夢或者凶夢 決定今天要不要出草 眾人行前向祖靈祈禱 稟告出草的行程 期望祖靈保佑 最後依知目鳥的啼法 飛法 距離 回數來占卜出草的吉凶 要是沒有凶相隨即出發 襲擊 首先 偵查目的地的狀況 在敵人的退路或根據地的周圍偷偷插上尖竹串 以擾亂敵人的行動 隊員前行到現場 利用掩蔽物狙擊行人 或包圍起來攻擊 或將點火的箭矢射到草寮 趁敵人因失火而倉皇之際 攻擊敵人 總是出其不意的傷敵 然後像閃電般跳過去割下頭顱 割頭的對象不分男女老幼 進行屠殺 連嬰兒也不能倖免 但有時他們也把三四歲的幼兒抓回去撫養 這種時候並非為了獲得俘虜 日後他們會把被捕的幼兒 經過一定的儀式 當作自己親生兒女般撫養 凱旋 獵頭的目的達到後 一行人帶著首級及戰利品在山谷中疾走 隱蔽行蹤 會到放置紀念袋和攜帶品的地點暫時休息 這時他們會把獵到的人頭用寬大的草葉包起來 放進族人日常使用的紀念袋中 把上次留下來的東西收起來 由首領下令凱旋而歸 個人並砍下樹木或把鬼茅的尖端打結 使樹或結的數目與一行人的數目相同 向附近的人誇耀他們的成功 並在途中的岩石放打結的茅草 當作凱旋者通過的紀念 回到蕃社附近 便大喊一聲 宣告他們勝利歸來 祝宴儀式 先飲血酒再跳獵頭舞蹈 儀式首先宰殺大小牲口 取其血塗於所獵獲首級之面 或灌入首級之口內 獵頭者先飲血酒 亦即把小米酒從首級之口灌入後 又自頸部下方將混著人血的酒盛入杯子來飲 其飲法是二人並肩把口唇就杯口二人共飲 太魯閣族人稱 愛諾米 照例最先獻與社內最年長者 其餘獻與頭目 最後立功者以共飲形式乾杯 這種共飲血酒有與敵鄰相親睦之意義 祭首 舉行合社之祝首典禮及招魂儀式 祝宴結束之翌日 出草隊員所屬之獵團共同出獵 例祭 有些部落不實施 主要是賽夏族有此習慣 通常在播種儀式前獵獲首級 而在收穫儀式後舉行例祭 要是出草失敗 會歸咎失敗主要原因為社人違反社規致觸怒祖靈 或獵頭發起人背德忘義 有些部落會直接殺死發起人或違規者 取下他們的首級 也有人會在族內尋找對象殺害 將該人之頭顱獻予祖靈 或言出草之後 即殺人者與死者靈魂和睦 且供奉其靈魂 但事實上 出草 完全不能化解冤仇 被出草的部族只要能力許可 必然報復 一樣採取出草的行動 且會殺更多人 以展現威猛之姿 14 15 16 出草之相關儀式 编辑臺灣本島的原住民族中 部落都會有擺放出草所得頭顱的置首架 希望自己及敵人獲得祖靈的庇蔭 並能藉此獲得和解 但在獵首習俗被禁止後 一般置首架上的頭顱皆改以獸骨替代 排灣族的 五年祭 中 族人會圍成一圈並手持長竹竿 一直往上猛刺被拋在空中的頭顱 後來出草的傳統隨著現代法規的宣導而被禁止後 頭顱改由藤球替代 參見 编辑獵首 番膏 王世傑 骨宗事件 羅發號事件 八瑤灣事件 牡丹社事件 霧社事件 青山事件 17 18 風中緋櫻 賽德克 巴萊 莫那 魯道 理蕃政策 吳鳳註釋 编辑 1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獵取敵首並舉行敵首祭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網路版 2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屬於單獨或一小組的出征行為 與獵首無直接關聯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網路版 3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拿敵人頭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網路版 4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馘首若沒人傷亡 翌日舉行敵首祭 pas ala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網路版 5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南勢阿美獵首前 人頭祭主祭者必須先祭祀戰神馬拉道 Malataw 台灣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網路版 6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tama 是日語 頭部 的意思 taukan 則是三角形後背網袋 於是成了獵首的意思 遇怪悲號猶可 遇番悲號 走山路 小心碰到原住民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時人入山 常遇靈怪悲號迴野 俗謂 討路費 散冥鏹 可免 遇怪悲號猶可 遇番悲號 則以首級為路費矣 蓬萊小語 意思是說 在山上啊 常常會遇到妖怪鬼叫鬼叫 這就是來討所謂 過路費 的啦 如果是妖魔鬼怪要過路費 那撒點冥紙就好 要是遇到台灣原住民 那過路費呢 人頭一顆 小琉球漫誌 卷八 海東賸語 下 射鹿 臺海使槎錄 卷五 番俗六考 北路諸羅番一 不 泰一樣 生命祭典 2014 04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4 07 台灣文化與殖民現代性 六 何謂 出草 2012 11 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9 24 台灣六記 英文名From for formosa 第28章 獵取人頭大概起源於小村子及種族的戰爭 詳見第28章 與獵取人頭者的交際 蕃族調查報告書 蕃族慣習調查報告書 臺灣蕃人風俗誌 賽德克 巴萊效應 屠村殺26婦孺 莫那魯道不是英雄 泰雅耆老控賽德克族勾結日本 7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蘋果日報 2011年 09月12日 影劇中心 綜合報導 屠殺26婦孺 泰雅耆老控 莫那魯道不是英雄 8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NOWnews 2011 09 12 10 36 參考文獻 编辑 臺灣蕃人風俗誌 吳鳳神話的立與破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王嘉珮 胡旆瑜 吳鳳神話的真相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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