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初選大搜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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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初選大搜捕,又稱47人案[註 1]是指2021年1月6日,香港2020年立法选举民主派初選参与者遭到香港警务處国家安全處以港区国安法中「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發動大規模搜捕[3][4],大搜捕是自2020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警方發動最大規模的大搜捕,引起香港本地輿論譁然及部分國際媒體輿論嚴厲譴責。[5]而後續的司法程序遭受批評,包括史無前例「馬拉松式」連續4天提堂處理保釋程序、被告遭受到不人道對待。[6][7][8]而47名被告中,其中32人已還押候審一年,其中裁判官羅德泉正式宣佈將46人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的程序,日期待定。[9]
被搜捕者名單
初選發起人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 無黨籍)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區諾軒( 無黨籍)
- 時任西貢區議會主席、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ND 新民主同盟)
- 時任東區區議會副主席、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 民主黨)
- 時任民主動力司庫關尚義( 無黨籍)
- 初選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 無黨籍)
參選人
香港島地方選區
- 時任南區區議會議員袁嘉蔚(南區萬事屋)
- 時任中西區區議會議員梁晃維( 無黨籍)
- 時任東區區議會議員鄭達鴻( 公民黨)
- 時任東區區議會議員徐子見(柴灣起動)
- 時任灣仔區議會主席及時任灣仔起步主席楊雪盈(灣仔起步)
- 時任南區區議會議員彭卓棋(南區民生關注組)
九龍西地方選區
- 時任沙田區議會議員岑子杰( 社會民主連線)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毛孟靜( 香港本土)
- 時任深水埗區議會議員何啟明(民 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
- 半島連線召集人馮達浚(半島連線)
- 時任深水埗區議會議員劉偉聰( 無黨籍)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黃碧雲( 民主黨)
- 前學聯抗爭者支援基金主席劉澤鋒( 無黨籍)
- 社會工作者安德里( 無黨籍)
九龍東地方選區
-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 無黨籍)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譚文豪( 公民黨)
- 時任觀塘區議會議員李嘉達(公民自主力量)
-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 人民力量)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胡志偉( 民主黨)
- 時任黃大仙區議會議員、時任民協主席施德來(民 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
新界西地方選區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朱 朱凱廸新西團隊)
- 時任屯門區議會議員張可森(屯 屯門社區網絡)
- 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 ( 無黨籍)
- 時任元朗區議會議員伍健偉(天 天水連線)
- 時任葵青區議會議員、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尹兆堅( 民主黨)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郭家麒( 公民黨)
- 時任職工盟主席吳敏兒( 工黨)
- 時任荃灣區議會議員譚凱邦(ND 新民主同盟)
新界東地方選區
- 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 無黨籍)
- 時任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沙 沙田社區網絡)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楊岳橋( 公民黨)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陳志全( 人民力量)
- 「抗爭派」運動發起人鄒家成( 無黨籍)
- 時任北區區議會議員、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林卓廷( 民主黨)
- 時任西貢區議會議員、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范國威(ND 新民主同盟)
- 社會工作者呂智恆(北區連線)
-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 社會民主連線)
- 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 無黨籍)
- 時任西貢區議會議員柯耀林(區政聯盟)
- 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前主席李芝融( 無黨籍)
區議會(第二)界別
- 時任元朗區議會議員、前香港立法會議員鄺俊宇( 民主黨)
- 時任荃灣區議會議員岑敖暉(朱 朱凱廸新西團隊)
- 時任元朗區議會議員王百羽(天水圍民生關注平台)
- 時任油尖旺區議會議員、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 民主黨)
- 時任東區區議會議員李予信( 公民黨)
衛生服務界
過程
多人被上門拘捕和進行搜證
在早上6時開始,香港警方出動約1000名警務人員,上門拘捕多名民主派人士,指他們因參與去年7月的民主派初選及提出“攬炒十步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暫時拘捕54人,當中6人涉組織及策劃,其餘48人是參與者。被捕者大部分為初選參加者及籌辦初選的人士,當中包括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部分被捕人士亦被帶返議員辦事處進行搜查,其中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的助理表示楊在早上拘捕後,同時派人到其辦公室爆閘,不過大門未能打開。記者現場所見,辦公室鐵閘及門鎖均有遭破壞痕跡。[11]
負責初選投票操作的香港民意研究所鍾庭耀被帶走協助調查。探員帶備多個膠箱進入香港民意研究所位於黃竹坑的辦公室進行搜證。[12]
Facebook專頁「沉默是銀」表示,網名「李伯盧」、推動初選「三投三不投」運動的發起人吳政亨亦被捕。另外,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被帶離位於中環的何謝韋律師事務所拘捕。
警員到多個傳媒機構要求簽手令
警員到多間傳媒機構,包括《立場新聞》、《香港獨立媒體》和《蘋果日報》進行上門調查,要求簽署法庭「交出令」,有關命令由香港高等法院法官簽發,亦禁止披露相關內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提交令只是索取與傳媒公司相關交易。[13]
警方回應
下午,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見記者,他展示了時序表,顯示計劃倡議者在2020年3月開始提倡計劃,之後發起眾籌,聘任民意研究,宣傳、舉辦論壇等活動,到7月11日和12日舉行初選,形容是「由一個概念,一步步實踐,見到好有決心,資源好豐富去做呢樣嘢」。他指計劃目的是迫使特首下台,令政府停擺,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他指警方會調查涉初選的聲明「好緊要」,認為簽署或顯示參加者會配合策略性投票以達到停擺政府的最後目標。同時以有人「揸車打劫」作比喻解釋初選是否等同違法,「有一個人揸車去打劫,揸車無問題架,但佢後尾原來去打劫,咁就係犯法…所以千萬唔好話,議員要做呢樣嘢(否決財政預算案)係咪犯法呢?」。[14]
「35+初選」53人陸續保釋
經歷逾30小時扣查後,多人在1月7日晚上陸續獲准以3萬元保釋,須交出旅遊證件,半年內不得離港,並須於2月10日到警署報到。不少被捕人獲釋後批評警方的大搜捕行動荒謬,認為《港區國安法》被濫用作打壓異見人士。發起民主派初選「35+」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接近午夜在馬鞍山警署獲釋後表示,「香港係進入咗一個寒冬,吹緊嘅風又猛又凍,但我相信好多香港人會用自己方法,繼續逆風而行。」[15]
失實指控: 警方將被捕人士的電子設備運往中國大陸
2021年1月12日,《華盛頓郵報》報道,香港警方認為中國當局有先進技術可以提取電子設備內的資料進行調查,因此將被捕人士的電子設備運往中國大陸。其中部分被捕人士的電子設備被扣押後,其社交媒體賬戶或電郵出現異常活動,例如「快必」譚得志重新使用Telegram,而facebook管理員澄清譚得志沒有重開賬戶。陳志全被捕後,Telegram也曾被入侵。報道同時引述不具名的警員指,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有方法破壞Android系統和Google雲端資料,並深信2019年發生的反送中運動是經過精心策劃,為求掌握大局,需找出民主派與民間社會的聯繫。報道也透露香港網絡已開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限制。[16][17]
然而,香港警方其後在社交網站上嚴正澄清,警方並沒有將被捕疑犯的手機或任何電子設備移交中國內地,對於《華盛頓郵報》中引述匿名者無中生有的失實指控,警方表示遺憾,並予以譴責。[18]
47名被搜捕者遭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起訴
2021年2月28日,除了涂謹申、鄺俊宇、劉凱文、袁偉傑、關尚義、安德里、李國麟、李芝融被要求於5月4日再次報到外。其餘47人均被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正式起訴,包括仍然在囚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遭收押的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以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何桂藍、郭家麒、譚文豪、楊岳橋、林卓廷、林景楠、岑子杰等,並即時扣留不得保釋。[19]社民連成員拉起「國安法無法無天,釋放所有政治犯」橫額到場聲援,旁邊其他聲援人士舉起「政治檢控可恥 無懼白色恐怖」等標語抗議,警員在場開咪警告在場人士有可能違反限聚令。[20]有4名成員被立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的公民黨指,「一生平安,磊落做人,但世事有時兩難全」,該黨只能努力實踐後者,然後在心中祝願平安,指歷史會站在公義一邊,「見字坐直飲水,黎明終必來到」。[19]未被起訴的民主黨油尖旺奧運區議員、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在離開警署時表示對於民主派被檢控感到「不可理喻」,認為無法理解及用道理說清楚。[21]而被立案起訴的朱凱廸新西團隊荃灣海濱區議員岑敖暉在臉書勉勵大家,稱「毋須懷憂喪志,這條路是我們自己選,是整個香港一齊選,選了,就要繼續走下去。歷史沒有回頭路,只有身前身。」[19]
3月1日,47人在今早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除引起大批市民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聲援及輪候公眾席籌號外,歐盟、英國、美國、德國、荷蘭、加拿大、瑞典、澳洲分別有代表到場排隊等候入法院旁聽。[22]案件原定11時後開庭,但直到12時許仍有民主派被告未會見到律師。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辯方律師代表則包括資深大律師夏博義、許紹鼎、潘熙及梁家傑;大律師馬維騉、黃宇逸、譚俊傑、張耀良及黃瑞紅等。[23]被告之一的前記者何桂藍於內庭表示自己開庭前未能與律師會面[24]。東區區議員徐子見則因留院缺席聆訊。案件於下午12時50分開庭,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甫開庭即表示,得知仍有部分律師仍等待與被告會面及索取指示,故詢問辯方需要多少時間準備。辯方則透露仍未準備好,並指仍有至少18名律師等候與被告見面及索取指示,且有律師透露於下午2時前未能再與被告見面及索取指示,經商討後,案件押後下午3時半再開庭。而籌號在下午5時14分已全部派發。[23]
大批市民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內外聲援,舉起“五一”手勢
歐盟、英國、美國、德國、荷蘭、加拿大、瑞典、澳洲分別有代表到場排隊等候入法院旁聽
陳日君樞機在外圍輪候公眾席
輪候公眾席籌號人龍遠至400米外的發祥街
建制派人士在法院外支持警方
凌晨時分仍然有市民留守送車
警方行動
下午3時45分,案件仍然未正式開審,法院外突然變得緊張,有支持者叫「五一」口號及舉起手勢後,有警員一度舉起紫旗。其後將封鎖線延伸至東京街北近富昌邨巴士站位置,多名市民被截查。其後警方警告在東京街西近英華書院外逗留的市民,指他們涉嫌非法集結,要求他們立即散去,否則會使用武力進行驅散和拘捕。到下午5時38分,司法機構關上法院的大閘,而對出警員開始要求在場人士馬上離開。到傍晚6時37分更分別在通州街和東京街進行推進行動。到7時45分 警方突然由發祥街近星匯居位置衝出對面馬路,在蔬菜統營處外拉起封鎖線,要求停留人士出示證件進行截查,包括多名記者。[25]
截至晚上8時30分,警方向19男19女發出違反「限聚令」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向4名男子發出違反「口罩令」定額罰款通知書。[26]
警員要求坐在花槽旁的曾健成不可坐下
下午4時37分,警員向法院大樓外排隊的市民高舉紫旗和藍旗,警告聚集的市民涉嫌非法集結
傍晚,大批警員在東京街進行推進行動,要求市民和記者離開
晚上7時52分,警員在星匯居對出外拉起封鎖線截查多名市民和記者
馬拉松式聆訊 多名被告體力不支暈倒送院
經過14小時審訊,期間沒有進食,且到凌晨1時只有16人未完成陳述申請保釋理據,被告之一的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在凌晨1時50分左右感到體力不支暈倒送院,另外三人(譚凱邦,林景楠,梁國雄)亦不適,送抵明愛醫院治理。總裁判官蘇惠德直到凌晨2時45分才決定休庭,並於翌日11時半續審。依慣例,未完成程序的被告應回到警署拘留,但蘇惠德稱因人數眾多,因此指示交由懲教署看管,這表示眾人都須送到收押所。最後一輛載運被告的囚車在翌日清晨6時30分才抵達荔枝角收押所,車上被告包括荃灣區議員岑敖暉、香港本土派人士鄒家成、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人,但因已超過收押所規定的囚犯起床時間,而被告8時又要上車前往法院,基本上沒有睡覺時間。[27][28]
辯方律師法庭外被拘捕和罪成
晚上約9時半,一名代表被告的34歲律師丘律邦手持法律文件,要求進入法院,但被警員拒絕。警方以「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將他鎖上手銬及拘捕。[29]
之後他被控「故意阻撓警務人員」,「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和「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三項罪名,律師否認控罪。到2022年2月9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拒絕出示證件,認為警方封鎖的決定合情合理,並正當地執行職務,形容警員「絕對不是阻撓被告進入法庭」和肯定被告「存心、存意為難警方」,因此裁定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成。法官同時認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前,只有即時監禁才合適。被告判刑還押至3月2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30]裁判官鄭念慈批評被告身為律師「知法犯法」,是有心留難警方,被判監禁7天,但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31]
第二日提堂
3月2日,案件第二日提堂,47人已經被還柙接近四日三夜,律師表示他們過往三日無得洗澡和無換衣服,家屬委託律師向法庭求情,希望明天能轉交衣服。不過總裁判官蘇惠德稱有困難,認為要透過懲教一般程序處理。最終法官更改開庭時間,讓被告有時間在懲教所洗澡,但不可轉交衣服。到晚上10時35分,39名被告完成陳詞,其餘8人留待明日中午12時續審處理。[32]
案件第二日,排隊輪候公眾席籌號的市民較第一日少
警員在法院外戒備
晚上10時多,有消息指出法院將會暫停今天聽取保釋申請,明天再續。有父母帶同子女在法院對出留守「送車」,支持被捕人士
法庭外晚間仍有市民留守,警員其後突然違封行人路,兩名市民被指未能出示記者證而被截查
王鳳瑤在法院外聲援
第三日提堂
3月3日,47名民主派被告連續兩日經歷近25小時的聆訊,餘下8名被告仍然未就保釋陳詞。而中午12時開庭前,直播系統畫面再次出現無法聽到庭內對話或聲音的問題,引起家屬質疑是「秘密審訊」。而記者室與旁聽庭的直播都出現有畫無聲的問題,引起現場記者鼓噪。大律師吳靄儀表示法庭都沒辦法控制自己的程序,我們還有司法獨立嗎?」[33]不過司法機構高級新聞主任熊潔心表明,開庭前不會播放庭內的聲音。此說法引起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不滿。[34]
在開庭後,辯方大律師馬維騉收到數間媒體的記者查詢,要求法庭剔除本案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禁止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他指港版國安法條文,無論是香港,內地法律學者或本港法官都無辦法完全掌握,認為公開本案的辯論內容能讓市民認識國安法,對社會及公眾利益有莫大禆益。控方表明反對,看不到如何達到「社會公正」的目的,對被告產生負面影響,無法回頭,指相關申請是「天馬行空」。[35]
其後,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李予信、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師均表示收到指示,不會再代表五人,他們選擇自辯,譚文豪等4名被起訴的公民黨成員突然在審訊期間宣布退黨,原因不明。[36]此外,被告劉頴匡昨晚透過律師傳話,宣布由其擔任發言人的民間集會團隊正式解散。其中立法會前議員譚文豪、楊岳橋和郭家麒自行陳辭期間情緒激動並多次哽咽,楊岳橋自辯時稱「我身為大律師,想像唔到我要喺呢塊玻璃(被告欄玻璃)後邊做陳詞。」[37],而譚文豪更數次痛哭,庭內不少人和觀看直播的家屬亦聞言落淚。另外,何桂藍、楊雪盈等人亦向法庭稱改為親自陳辭。總裁判官蘇惠德決定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早上10時再訊,以聽取最少10名被告自行陳辭,或透過法律代表補充陳辭,預計在日內裁決。在晚上8時半宣布散庭[38]被告鄒家成及岑敖暉報稱不適,送院治理。[39]
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有人展示青天白日旗以及港英殖民时代的龙狮旗
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批评,控方的安排不人道,令47名民主派人士要接受约30小时的马拉松保释申请聆讯,对他们的精神及意志都是折磨
傅振中在疑似便衣警員陪同,從狹窄的法院大閘離開時,大批記者和在場人士跟從引起混亂,一名身穿女性衣服的網媒記者倒地
晚上仍然有市民留守送車,包括人稱王婆婆王鳳瑤
第四日提堂
3月4日,何啟明、鄒家成及岑敖暉仍在醫院留醫,未能出席聆訊。控方於提堂首天申請將案押後3個月,並反對各人保釋。各被告均申請保釋,部份被告亦反對押後三個月,認為押後太久,亦指警方應先作充分調查,有足夠證據才落案起訴。
甫開庭,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表示,十分關注昨晚有傳媒之報道違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2)條限制,即發佈本案保釋程序的受限制內容,重申有關報道對被告造成不公,亦對法律穩健性有不良影響。楊續指出,在黎智英涉國安法一案中,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表明,為了保障被告利益及審訊公正,傳媒只可報道法例中涵蓋的保釋事項。因此,控方希望法庭可公開提醒大眾遵循有關法例,以免造成任何不必要影響。大律師馬維騉回應指,不知楊指的是甚麼報道,僅留意到昨日傳媒廣泛報道他提出的剔除報導保釋限制申請,即探討是否可以報道保釋程序,希望律政司可以具體指出有甚麼報導涉嫌違例。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現時不是處理傳媒有否違例,但提醒公眾及傳媒必須遵循法例限制,除非法庭下令撤銷有關限制。
昨日表明不再聘用大狀的何桂藍開始發言。她發言完畢後,單手按著後面的欄杆,跳起跨過後方的椅子,之後返回自己的位置就座,引起庭內傳出掌聲。林卓廷陳詞其間哽咽,他結語:「願我的家人、親人、朋友,平安、幸福、健康。」,引起庭上有人拍掌。[40]因體力不支而暈倒的楊雪盈開始親自陳詞。她也表明不再聘用大狀,對當晚在庭上暈倒一事向法官大人表示抱歉,並感謝有機會陳詞。[41]而張可森希望自行補充幾句話,蘇官詢問代表律師是否繼續代表張,其代表律師表示張希望可以自行陳詞。蘇稱「咁,好啦,你講啦。」張可森陳詞完成後,尹兆堅拍一拍他的手臂以示支持。
下午1時,所有保釋陳詞已經完結,法官宣佈休庭,到下午2時30分再續,處理保釋事宜,同時處理大律師馬維騉在昨日提出的撤銷傳媒報道保釋程序之限制申請。到下午4時35分,鄒家成及岑敖暉已經出院,並返回法庭。等候法庭開庭期間,岑敖暉與何桂藍站在一起,兩人多次舉起雙手,並曲手「造心」。兩人隨後一同向鏡頭做出「大心心」的形狀和擺動身體。何用手指舉「韓式心心」,疑想向鏡頭外的旁聽人士打氣。其後何桂藍行近與區諾軒擁抱,並拍區的背一下。黃碧雲亦加入一起,三人共同聊天。
上訴庭聽取各方陳詞後,總裁判官蘇惠德將裁決由下午5時押後至晚上7時,以待戴耀廷重返法庭及考慮保釋決定需時。到7時51分開庭,戴耀廷透過大狀撤回保釋申請,須還押至5月31日候訊。[42]
到晚上7時56分,法庭批准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及李予信合共15人保釋。他們必須遵從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的行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所有人不准離港以上四項條件,另外獲准保釋的15人須交出旅遊證件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每晚12時至翌朝7時宵禁。[43]
而其餘32人被拒絕保釋,其中25人包括區諾軒、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黃之鋒、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黃子悅、尹兆堅、吳敏兒、何桂藍、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和余慧明提出覆核,於3月12日再進行保釋覆核。而另外7人包括趙家賢、鍾錦麟、劉澤鋒、李嘉達、譚凱邦、劉頴匡、范國威放棄8天後申請保釋覆核的權利。
下午8時05分,法官要求保釋的15人站立及聽取保釋條件。被告都努力抄寫保釋條件,彭卓祺哭著回應裁判官說「明白」,張可森拭淚。不過律政司2分鐘後隨即正式提出覆核,15人須繼續還柙,以及在48小時內將他們帶上高等法院。呂智恆的養母得知結果後,跑到法院地下大堂跪地痛哭。而多名被告親友在庭外哭泣,其後有人大叫「多謝大家」、「政治犯無罪,香港人不死」、「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政治檢控可恥」口號,也有人表示「多謝大家律師,盡晒力啦」和「對唔住」等。[44]退庭後,3名被告身體不適需要以擔架床送院,包括劉澤鋒、林景楠和何啟明。
總結4日聆訊,法庭花了逾35小時處理47名被告的首次提訊程序,其中首日聆訊更由上午「直踩」至凌晨2時半,4日內有至少8名被告不適送院。[45]
在法院外,有不少市民聚集,高叫口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和唱《願榮光歸香港》。到晚上7時35分,警方舉起紫旗,稱有人喊口號及唱歌的行為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其後有大批警員到場增援在東京街近深水埗公園位置增援,並拉起燈帶要求記者和市民離開法院外的行人路,引起在場的記者不滿。警方亦封鎖法院附近的道路,市民無法迎接被告的囚車步出法院,其後到荔枝角一帶的行人路「送車」。到晚上10時15分,警方嚴密佈防,將防線推至興華街西,並以違反限聚令為由,多番要求市民和記者往荔枝角方向離開。[46]有市民坦言現今香港已無法治可言。[47]
晚上7時35分,警方舉起紫旗,稱有人喊口號及唱歌的行為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
大批警員在法院外準備清場行動
大批警員拉起燈帶,要求記者和市民離開法院外的行人路
晚上10時半,警員將防線推至昇悅居外,有人被截查
其後警員將防線推至長荔街,記者不能到昇悅居外的行人路
律政司撤4人保釋覆核
3月5日,律政司決定不向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4人繼續保釋覆核程序,晚上被帶上西九龍裁判法院後,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4人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不准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等,亦需要作出現金及人事擔保,每周多次到指定的警署報到。其中林景楠須交100萬現金擔保。[48]4人保釋後均表示想與家人團聚,而呂智恆養母 Elsa 表示擔心呂智恆或會再次被收押,呼籲政府撤銷對47人的控罪。[49]
9人轉赤柱監獄收押
3月5日,其中9名男還押者被安排轉到赤柱監獄還押,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李嘉達、譚凱邦、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和岑敖暉。而岑敖暉、朱凱迪、鄒家成的家屬苦等個多小時,仍然未獲安排探訪。[50]荃灣區議員陳劍琴曾以處理區議會相關公務為由,申請探訪岑敖暉,惟懲教署以要求陳劍琴提出「具體理據」為由,未有批准她探訪。陳劍琴批評是「政治打壓」。[51]
部分被告刪除社交專頁
3月5日,《立場新聞》發現最少10人疑已經刪除或停用facebook社交專頁,包括梁晃維、劉穎匡、張可森、劉澤鋒、李嘉達,以及據報已退出公民黨的5名被告,楊岳橋、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和李予信。只有張可森仍未關閉其Instagram專頁賬戶。而王百羽、伍健偉的社交專頁暫停更新。[52]
高等法院開庭處理11人保釋覆核
47名泛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高等法院在3月6日開庭處理餘下11人的保釋覆核。包括鄭達鴻、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柯耀林和李予信。
警方發限聚票控庭外市民
早上8時半前,逾150張公眾席籌號已經派發完畢。到下午2時,高等法院開庭處理律政司對11名民主派保釋覆核。部份取了旁聽籌的市民在法院外的空間坐下稍作休息,等候開庭。不過大群警員突然拉起橙帶圍封在場市民,並向現場約30名市民發出「限聚令」告票。多名被發出告票的市民對警方的行動表示強烈不滿,批評「而家 (法庭) 畀咗張飛我,又告X我,你 (警察) 大X晒喇係咪啊?」,大多人表示會拒絕交罰款。[53]保釋覆核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她表示會在3月11日及3月13日聽取覆核聆訊,每日處理6人的聆訊,早午各3人。法庭不會處理保釋申請,各人需繼續還押。[54]
第一日
3月11日,高等法院拒絕律政司覆核申請,維持原判,批准民主黨黃碧雲以原有條件保釋,不過天水連線元朗區議員伍健偉須繼續還押。他離開犯人欄說「各位,撐住呀,10年後再見」。之後高喊口號「願粹我命」,庭內群眾以「捍衛我城」回應。伍健偉再喊「全民自救」,群眾用「打破宿命」回應。[55]
第二日
3月13日,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在高等法院處理當中5人的覆核。前公民黨成員譚文豪和郭家麒拒絕保釋,兩人須繼續還柙候訊。前公民黨成員鄭達鴻,西貢區區議員柯耀林及南區區議員彭卓祺批准以現金擔保5-10萬元和人事擔保10-30萬元保釋。當中鄭達鴻以現金擔保10萬元、人事擔保100萬元獲准保釋,而且更是首位獲得保釋的初選出線人。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遵守宵禁令,每周四次到警署報到;不得作出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等。[56]
第三日
3月15日,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律政司就張可森的保釋覆核,推翻總裁判官蘇惠德的決定,屯門社區網絡籍屯門區議員張可森須繼續還柙。聆訊期間,張可森不時望向妻子,並低頭抄寫筆記;宣佈結果後,張離開被告欄前向旁聽人士揮手,並向懷孕的妻子高呼「我愛你」。[57]而民協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民協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及東區區議員李予信則可以獲准保釋,但每星期一、三、五及日要去深水埗警署、油麻地警署及青山警署報到4次,保釋金3-10萬加人事擔保10萬;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遵守宵禁令;不得作出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等。當中何啟明為第二位獲准保釋的初選出線人。
西九龍裁判法院保釋覆核
3月12日,其中21名不獲保釋的被告行使每8日覆核保釋的權利,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向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覆核保釋。不過當中8人同日放棄每隔8日向裁判官覆核保釋的權利,而法庭亦拒絕部分人保釋,當中包括送外婆出殯的袁嘉蔚,全部人繼續還押。[58]
第五日提堂
5月31日,案件第五日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押後至7月8日作交付程序,而由於高等法院並沒有區域法院的7年刑期上限,意味各人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對於辯方要求控方交代控罪元素、是否公開審訊及設陪審團等,蘇惠德拒絕,稱自己無權指示控方,沒有答允辯方的要求。案件押後至7月8日再訊,同時拒絕袁嘉蔚保釋申請,需要繼續還押,其餘11人獲准繼續保釋。
第六日提堂
7月8日,案件第六日提堂,原定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不過總裁判官突然喺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到9月23日再訊,部份被告鼓噪。至於獲准保釋的其餘12人,包括獲准保釋的鄒家成,獲准繼續保釋,部份人修改保釋條件。
保釋人士領文件
法庭早前下令控方須在9月9日限期前,將未翻譯的交付文件送達被告。有被告指近日收到國安處來電,前往灣仔警察總部領取文件,但每個被告的文件數量多達16疊,有人出動花四架手推車才能運走。
第七日提堂
9月23日,案件第七日提堂,原定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不過總裁判官突然喺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到11月29日再訊,令到部份旁聽人士鼓噪。至於獲准保釋的其餘14人,包括獲准保釋的余慧明及陳志全,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再收國安處千頁文件 可選紙本或電子版
被告收到國安處來電,要求他們到灣仔警察總部領取文件。部分被告表示可選擇紙本或USB電子檔,亦有被告稱未獲悉能夠選擇。
第八日提堂
案件原定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惟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再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4日進行第四次提訊日,部分被告則將於1月27日及2月8日再訊。這亦意味下次上庭時,33人已就此案「未審先囚」近一年。部份被告多次鼓噪。至於獲准保釋的其餘14人,獲准繼續保釋。
第九日 9人被告提堂
年初八,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譚文豪、胡志偉、尹兆堅、郭家麒及楊岳橋9人的第4次提訊日,另處理何桂藍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決定的覆核申請,有十多名被告同來旁聽。其餘38名被告則於3月4日進行第4次提訊日。最終裁判官聽陳詞之後,拒絕覆核申請。
第九日全部提堂
3月4日,47人同時於西九龍法院應訊,惟毛孟靜、林卓廷等12人因疫情而未能上庭,李予信快速測試結果則呈陽性。懲教署早前首度宣佈,因疫情暫停3月7日至20日的公務探訪,不少律師或未有足夠時間與當事人會面。最終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到4月28日提堂。至於獲准保釋的14人,辯方因疫情嚴重,申請將每周到警署報到的次數,由三至四次減到一至兩次,黃子悅則由每日報到減至每周三次,獲羅德泉批准,其餘保釋條件則維持不變。
高等法院法官關注進度出現重大延誤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頒下拒絕范國威的保釋申請理由的時候,她對47人案延誤多時才能開審表示關注。由於被告未開審已還柙一年,杜指法庭是時候作出案件管理,並訂立「進度指標日期」即確實的、只有在例外情況才能更改的日子,包括交付的日期,控辯雙方亦須按此日子作準備,例如有被告擬認罪,控方亦準備好案情撮要,但辯方未能同意,則法庭應訂立雙方同意案情撮要的死線,沒有理由因此而耽誤其他被告盡快受審。最後指,對被告要等待長時間才能交付及審訊感到同情,亦同意如吳靄儀所說,這有礙對被告的公平。
第十日提堂
4月28日,案件第十日提堂,惟朱凱廸、鄒家成和李予信由於考試或新冠病毒檢測呈陽性,3人未能上庭。聆訊下午近5時完結,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及2日進行第6次提訊日。至於獲准保釋的其餘14人,獲准繼續保釋。
第11日第一次提堂
6月1日,案件第11日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正式宣布將包括何桂藍、林卓廷等17人的案件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目前日期待定。包括戴耀廷、黃之鋒等30人則押後至6月2日再訊。
第11日第二次提堂
6月2日,第六次提訊日的第二日,裁判官繼續處理戴耀廷等30名被告的交付高院程序。至下午5時半,程序尚未完成。裁判官羅德泉押後到6日繼續,但申請周四續列席旁聽的何桂藍、鄒家成及余慧明,當中何、周提出下周一續旁聽獲批;余則不再作申請。
高等法院開庭處理保釋申請
2021年3月19日,徐子見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也是首位被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保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認為沒理由相信徐子見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不准保釋。
2021年3月29日,岑子杰、尹兆堅、梁國雄和毛孟靜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認為沒理由相信梁國雄和尹兆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兩人同時不准保釋。梁國雄離開犯人欄時說「撐住,釋放所有政治犯」,至於尹兆堅則高呼「律政司可恥」。而岑子杰和毛孟靜的案件押後至4月12和14日再訊。[59]惟兩人在隨後的保釋申請未能說服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相信兩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也先後不准保釋。
2021年3月31日,鍾錦麟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未有充分理由相信鍾錦麟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不准保釋。離開犯人欄時呼籲幫忙照顧其女兒。
2021年6月22日,鄒家成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有充分理由相信鄒家成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連同另外涉及的七一立法會暴動案件的保釋許可。鄒家成獲准保釋,成為本案件首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成功的被告,同時也成為第三位獲准保釋的初選出線人。
2021年7月28日,余慧明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有充分理由相信余慧明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而批准保釋,成為本案件第二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成功的被告及第四位獲准保釋的初選出線人。
2021年8月23日,譚凱邦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未有充分理由相信譚凱邦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不准保釋。離開犯人欄時表示其精神狀態良好。
2021年9月1日,王百羽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未有充分理由相信王百羽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不准保釋。離開犯人欄時表示希望有人幫忙繼續照顧其父母。
2021年9月16日,陳志全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有充分理由相信陳志全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而批准保釋,成為本案件第三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成功的被告及第五位獲准保釋的初選出線人。
2021年11月4日,馮達浚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未有充分理由相信馮達浚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不准保釋。
2021年12月21日,黃子悅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有充分理由相信黃子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而批准保釋,成為本案件第四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成功的被告及第六位獲准保釋的初選出線人。
2022年4月19日,范國威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沒有充分理由相信范國威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不准保釋。散庭時與旁聽親友點頭示意,並湊近被告欄玻璃揮手和做出心形手勢。
2022年5月13日,林卓廷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沒有充分理由相信林卓廷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不准保釋。散庭時,旁聽人士紛紛向林說:「加油,阿廷!」、「保重,阿廷!」
2022年6月6日,伍健偉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沒有充分理由相信伍健偉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不准保釋。不少支持者到場旁聽,包括天水連線成員林進。伍健偉身穿白色恤衫,精神不俗,不時望向旁聽席揮手及點頭,與支持者溝通時亦被引至發笑。杜官宣布決定後,旁聽人士輕聲向伍健偉喊「撐住呀」及揮手,有人不禁泛淚,伍則以揮手及點頭回應。
# | 被告名稱 | 申請保釋日期 | 申請保釋結果 | 備註 |
---|---|---|---|---|
1 | 徐子見 | 2021年3月19日 | 被拒 | 首名申請保釋的被告 |
2 | 梁國雄 | 2021年3月29日 | 被拒 | |
3 | 尹兆堅 | 2021年3月29日 | 被拒 | |
4 | 岑子杰 | 2021年3月29日 | 被拒 | 延後至2021年4月12日處理 |
5 | 毛孟靜 | 2021年3月29日 | 被拒 | 延後至2021年4月12日處理 |
6 | 鍾錦麟 | 2021年3月31日 | 被拒 | |
7 | 鄒家成 | 2021年6月22日 | 獲批 | 首名申請保釋獲批的被告;於2022年1月12日被撤銷保釋 |
8 | 余慧明 | 2021年7月28日 | 獲批 | 第二名申請保釋獲批的被告;於2022年3月7日被撤銷保釋 |
9 | 譚凱邦 | 2021年8月23日 | 被拒 | |
10 | 王百羽 | 2021年9月1日 | 被拒 | |
11 | 何桂藍 | 2021年9月8日 | 撤回申請 | |
12 | 范國威 | 2022年4月14日 | 被拒 | |
13 | 陳志全 | 2021年9月16日 | 獲批 | |
14 | 馮達浚 | 2021年11月4日 | 被拒 | |
15 | 黃子悅 | 2021年12月21日 | 獲批 | |
16 | 林卓廷 | 2022年5月13日 | 被拒 | |
17 | 伍健偉 | 2022年6月6日 | 被拒 | |
18 | 吳政亨 | 2022年8月26日 | 被拒 |
不設陪審團
2022年8月16日,律政司司長、資深大律師林定國向部分被告發信,指案件具有「涉外國素」及考慮陪審員人身安全為由,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改由三名高等法院法官共同審理。[60]
2022年8月18日,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及王百羽等29人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61]
2022年9月5日,黄之锋、谭文豪、谭得志、郭家麒、杨岳桥承認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62]
具體案件狀態
註解
- 「△」初選舉行時的現任區議員(目前曾參與民主派初選的區議員已經全數辭職或被政府褫奪區議員席位)
- 「@」初選舉行時的前區議員
- 「*」初選舉行時的現任立法會議員
- 「#」初選舉行時的前立法會議員
- 「初」於民主派初選中成功出線
- 「敗」於民主派初選落敗
- 「X」於民主派初選中成功出線但正式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
- 「◆」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
被還押
保釋申請被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梁晃維△X、袁嘉蔚X△、岑子杰△初◆、毛孟靜初*◆、馮達浚敗、劉澤鋒敗、李嘉達△初、吳敏兒敗、譚凱邦△敗◆、劉頴匡X、楊岳橋X*、范國威初#△、岑敖暉X△、王百羽△初◆、區諾軒#@、黃之鋒X、徐子見△敗◆、胡志偉初*@、林卓廷初△*
保釋許可被律政司覆核成功:譚文豪初*、張可森初△、伍健偉初△、郭家麒X*
因其他案件服刑中:戴耀廷、朱凱廸初*、尹兆堅△初*◆、梁國雄敗#◆、譚得志初、何桂藍X
獲准保釋
律政司覆核被駁回:鄭達鴻X△、彭卓棋△敗、何啟明△初、黃碧雲敗*、施德來△敗、柯耀林△敗、李予信△敗
未被起訴、續保候查
關尚義、李國麟敗*、袁偉傑敗、劉凱文敗、鄺俊宇△初*、涂謹申△初*、李芝融敗、安德里敗
審訊期間各人去向
劉頴匡:3月2日宣布民間集會團隊正式解散。
余慧明:3月2日被醫管局停止職務。3月11日辭去醫管局員工陣線理事會一職。7月29日獲准保釋,惟於2022年3月7日因違反保釋條件再度被捕並被撤銷保釋繼續還押;成為繼鄒家成後,第二位被撤銷保釋的初選案被告。
李予信:3月3日於自辯期間宣布退出公民黨,9月1日宣布辭去東區區議員一職。
柯耀林:3月6日宣佈即時退出所有政治聯繫及組織。
范國威:3月16日宣布辭去西貢區議員一職,5月24日宣布退出新民主同盟。
譚凱邦:3月16日退出新民主同盟,4月18日宣布辭去荃灣區區議員一職。
施德來:3月16日請辭民協主席,7月8日宣布辭去黃大仙區議員一職。
何啟明:3月16日請辭民協副主席,7月10日宣布辭去深水埗區議員一職。
鍾錦麟:3月19日退出新民主同盟,5月10日宣佈辭去西貢區區議員暨主席一職。
區諾軒:3月23日因大聲公襲警案原本判決被律政司覆核成功,被改判囚9星期。4月16日,再因8.18流水式集會案被判囚10個月。
林卓廷:3月30日宣布辭去北區區議員一職,5月3日請辭民主黨副主席。
梁國雄:4月18日因8.18流水式集會案被判囚18個月,5月28日因為10月1日遊行案同樣被判囚18個月,9月1日因為10月20日遊行案被判囚16個月,10月16日因為7月1日遊行案同樣被判囚8個月,目前總刑期為22個月。
袁嘉蔚、岑敖暉:5月6日因罪成入獄失去區議員一職,不過實際上5月21日在區議員宣誓修訂草案通過後才正式懸空。
陳志全:5月2日宣布退出人民力量並辭去主席一職。
徐子見:5月10日宣佈辭去東區區議員一職,10月16日因為7月1日遊行案同樣被判囚6個月。
尹兆堅:5月10日宣佈辭去葵青區區議員一職,9月15日因為2020年6月4日非法集結案被判囚10個月。
張可森:5月11日辭去屯門區區議員一職,同時退出屯門社區網絡。
胡志偉:10月16日因為7月1日遊行案被判囚10個月、12月13日因為2020年6月4日參與未經集結案被判囚4個月2星期。
何桂藍:12月13日因為2020年6月4日參與未經集結案被判囚6個月。
鄒家成:6月22日獲准保釋,惟於2022年1月12日因違反保釋條件再度被捕並被撤銷保釋繼續還押,成為首位被撤銷保釋的初選案被告。
海外聲援
3月1日,英國最少有3個城市舉行聲援47人的集會。在倫敦集會在Piccadilly Circus舉行,集會人士揮動「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也有人用英軍樂團傳統樂器風笛吹出《願榮光歸香港》,已流亡的前立法會議員和有參與民主派初選的許智峯到場出席。他感到對事件十分憤怒,情緒也受到非常大困擾。希望能進一步推動各國實施制裁。而曼徹斯特Piccadilly Gardens有超過100名人參與集會,雖然集會名稱有「靜坐」兩字,但大部分參與人士站在草地上。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助理陳渭新發言。而記者發現參與人士以循 LOTR 入境的「新移民」為主,留學生只佔少數。在倫敦西面的城市雷丁,參與人士以靜默方式集會,在大街上排成兩行。由於英國仍處於「封城」狀態,警員到場要求參與人士立即離開。參與者和平散去。[63]
到3月6日和7日,北美洲居住的香港人在紐約市、舊金山、洛杉磯、西雅圖及加拿大溫哥華舉行集會或示威活動,聲援在港的政治犯。3月6日,溫哥華的遊行有約300人參與,示威者先由列治文-布里格豪斯站天車站起步,沿3號路而行,走到布里格豪斯站公園。不少經過的汽車都有響號支持。[64]在多倫多,鄭敬基號召當地的香港人以Drive Thru流水式安排進行簽名和籌款活動。雖然當地有限聚令,加上氣溫只有零下15度。不過兩小時的活動仍然有205輛車參與,共收集了509個簽名和13.5萬$善款,將作律師費用。[65]
3月7日,溫哥華支聯會在溫哥華Granville街中國領事館前舉行快閃集會,在美國,多個紐約人權組織在時代廣場舉行活動聲援,呼籲外界關注香港問題。
各方反應
香港特別行政區
特區政府
- 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立法會回應事件,形容警方採取行動拘捕一批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活躍份子,涉案人士是涉嫌以一個歹毒的計劃,圖謀通過「35+」和「攬炒十步曲」計劃癱瘓特區政府,形容警方的行動必要和必需。而他們取得35個立法會議席後,會不顧一切一心要否決政府的財政預算案,反對落實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令行政長官下台,目的是令政府停擺。政府絕不容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李家超又指「攬炒十步曲」透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加上其他手段,令香港陷入停頓;加上國際政治和經濟制裁令香港癱瘓,達至真正「攬炒」,並準備共同跳崖,是有組織有計畫地令香港陷入深淵。直指如果計畫得逞,香港社會將受到極嚴重的衝擊和破壞。[66]
- 政府發新聞稿,表示被捕人士為針「對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顛覆政權的活躍分子」,意圖癱瘓政府,嚴重干擾、阻撓、破壞其履行職能,脅迫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區政府。政府絕不容忍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定必嚴厲打擊,以儆效尤。[67]
- 10日,特区政府发言人對澳洲、加拿大和英國外長及美國國務卿就民主派初選搜捕行動發表聯合聲明,指出香港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自港版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特區政府一直在香港依法和盡責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声明同时指出,港版國安法或特區內任何法律對香港每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某些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論,特區政府感到震驚[69]。
建制派
-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港版國安法有法律基礎,這次拘捕是良好示範,清楚告知市民國安法不是「無牙老虎」。認為初選目的是攬炒香港、推翻政權、違反國安法,認為今次拘捕行動屬合理。而另一位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雖然攬炒十部曲於2020年4月港版國安法立法前發表,不過民主派初選在去年7月進行,而參與初選人士不但無否決戴耀廷的主張,更意圖用脅迫手段癱瘓立法機關、逼特首林鄭月娥落台,甚至試圖引發流血暴力衝突、逼中央鎮壓令外國有藉口介入制裁等,明顯違反港版國安法第22條。
- 民建聯認為拘捕行動合情、合理、依法辦事。其中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反對派議員一連串行動旗幟鮮明,意圖達致癱瘓政府,形容對50多名被捕人士為“主導、組織、策劃、實施的違法行動分子”。而另一位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拘捕行動讓市民知道攬炒派陰謀不會得逞,反而會萬劫不復。[70]
- 實政圓桌田北辰指,國安法顛覆政權其中一個犯罪元素是採用非法手段,不理解警方指控民主派採用了甚麼非法手段,促請警方解釋。[71]
民主派
-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批評政府與民意對抗,向獲得市民支持的從政者加以報復,「生安白造」罪名,形容國安法已成為拘捕市民的萬能工具。[72]
- 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表示,對於因為參與初選而被指違反國安法一事感到突然,直言按照本港法例即使議員否決財政預算案,政府仍可利用臨時撥款繼續運作,因此認為議員無法癱瘓政府,特首亦可作出解散立法會的決定,重申法律賦予市民參選權,亦賦予議員否決預算案的權利。[73]
-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指市民投票權受基本法和人權公約保障,基本法又列明行政立法如何互相制衡,包括可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等,批評不按基本法行事的政權將香港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又批評警方要求律師樓及傳媒交出文件漠視法律專業保密權及傳媒的採訪權。[74]
- 社民連主席黃浩銘直言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的說法全都是藉口同廢話,認為事件本質上是「政治搜捕」。[75]
- 3名流亡海外的民主派初選參選人,羅冠聰、許智峯及張崑陽在晚上發聲明,形容是次大規模拘捕為香港史上最大規模的打壓,並涵蓋整個光譜的民主派,明顯地希望消滅香港所有異見聲音。而事件證明香港的「一國兩制」在中共威權下淪喪,完全無視初選背後有60萬名香港人的民意支持。呼籲各國政府重新審視香港實際情況,採取不限於制裁及暫緩經濟協議的實際行動作回應。[76]
- 民間人權陣線批評警方斷章取義詮釋法律,製造大規模拘捕,營造白色恐怖,意圖損害港人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予以強烈譴責,又指初選中的討論都是基本法下的合法行為,不應被視作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77]
本土派
- 天水連線指國安法是一部未有經任何香港人同意、經由擁有民意授權立法會,以及正當的立法程序所產生的法律,因此所有因國安法而作出的搜查、拘捕等必然是「濫權濫捕」;批評其拘捕理由自相矛盾;亦指行使投票權天經地義;並認為警方故意在平常人正在休息的清晨時份突擊拘捕是阻礙被捕者正常的休息時間,指在其精神模糊的狀況下拘捕會對被捕者造成嚴重的精神折磨及不公。[78]
非政府組織
澳門特別行政區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駐港國安公署发言人表示,坚决支持香港警方對戴耀廷等人依法履職的拘捕行动,堅決依法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81]
- 香港中聯辦發言人表示,對香港警方依據港版國安法採取的執法行動,以及特區政府堅決維護香港國家安全的嚴正表態,表示堅定支持。形容參加「初選」投票的民眾區是受誤導,「相信廣大市民能看清戴耀廷等人的險惡居心和對香港社會的危害,共同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社會整體利益」。[82]
-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表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職,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市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並無受到任何影響。指只有一些外部勢力和香港個別人士,相互勾結,企圖破壞中國穩定和安全的自由,才受到影響。[83]
- 外交部針對美國對香港及中國大陸官員的制裁作出報復性反制,2020年11月30日宣佈制裁國家民主基金會(NED)亞洲事務高級主任約翰·克瑙斯(John Knaus),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亞洲項目負責人曼普里特·辛格·阿南德(Manpreet Singh Anand),國際事務民主協會香港分部主任克里斯特爾·羅薩里奧(Crystal Rosario)及國際事務民主協會香港項目主任薛德敖(Kelvin Sit Tak-O)。[84]
中華民國
總統府
- 總統蔡英文表示,超過50名香港民主派人士遭到警方拘捕。凜冬的肅殺氣氛,再一次摧折香港所剩無幾的民主自由。蔡英文指出,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為了融入國際社會,對世界做過許多承諾,無論是所謂不稱霸、不擴張,或是遵守各種國際組織的主流價值和遊戲規則,都是中國曾經承諾的事情。但是,這一年多來,國際上越來越多人對中國是否有誠意遵守承諾,都抱持懷疑的態度。這次大規模的拘捕,顯示出北京當局徹底毀棄了當年「五十年不變」的承諾。如果言而無信,又怎麼能期待國際社會善意的理解。蔡英文稱要告訴全世界的人們,台灣身處民主陣營的第一線,清楚感受到中國政府對承諾的寡信以及對香港自由的打壓;但此時此刻,台灣人不僅不會退縮,更會為了普世價值挺身而出。最後,蔡英文表示,當獅子山下的人們同舟共濟,國際的民主陣營更該團結發聲。她要呼籲全世界民主陣營的夥伴,一起來撐香港、為香港發聲,不要讓香港僅存的自由空氣,眼睜睜消失在我們眼前。[85]
行政院
- 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表示,過去中國對香港承諾一國兩制50年不變,馬照跑、舞照跳,但現在變成這麼恐怖,追求最基本的民主自由都被逮捕下獄。他強調,台灣堅守國家主權非常重要,但也非常關心香港、關懷港人,呼籲中國對香港尊重,應該堅守當年承諾,對於徵求普世價值民主自由不應惡意打壓,不應用恐怖手段,只會讓人民更為反感,讓世界更抨擊中國。[85]
立法院
- 臺北市第五選舉區立法委員林昶佐表示,自從頒佈港版國安法後,中國就持續用惡法清算香港的民主人士,剝奪香港人民的權利,用恐怖統治試圖摧毀香港人對自由民主的信念。他最近和許多香港朋友見面交流,深刻感受到港人不會因為打壓而潰散,反而會更團結。這種意志與力量,終將壓過獨裁政府,這是人類歷史的演進,也是我們從他們身上感受到的勇氣與自信。林昶佐說,目前國際社會援港抗中的行動持續擴大,美國宣佈禁止所有侵犯人權的中共官員入境,歐盟也通過「歐洲聯盟人權和民主行動計劃」,台灣做為亞太地區民主陣線的一份子,去年立法院組成「立法院人權促進會」將推動台灣版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與共享民主價值的國家合作,制裁危害人權的政府官員。同時援港措施也不斷改進提升中,台灣與國際盟友將持續支持香港,援助全世界受壓迫的人民。[85]
- 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立法委員賴品妤表示,香港民眾計劃以民選議會的力量去制衡政府,完全合法合理,中共卻荒唐到將「參加初選」等同「違反國安法」,目的就是要引起參與初選的香港民眾恐慌,最後自己選擇放棄初選。事實上,在中共眼中,只要反抗極權,就是有罪。賴品妤說,中國曾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如今看來完全就是一場詐欺。在世界各國飽受疫情侵襲之時,中國不但沒有一點幫助世界的善意,還趁著疫情蔓延,對香港進一步的箝制、施壓,並將獨裁政權不斷向外擴張,可惡至極。同時賴品妤亦請大眾一起關注香港的情況,台灣人必須一起將中共的暴行傳遞出去,讓更多人知道中共的殘虐與獨裁。民主的台灣,一定會繼續相挺港人,願榮光歸香港。[87]
監察院
- 監察院院長陳菊表示在黑暗中,台灣人堅持走向人權的光。當年美麗島大審中,自己始終相信自己無罪,因為台灣人追求的人權信念,是跨越國界的普世價值,也獲得世界民主陣營的聲援。陳菊表示要向香港人說,面對今日的大逮捕,要堅持追求人權的信念、相信自由的珍貴;而國際社會也會像當年支持台灣追求民主化,繼續撐香港。[85]
高雄市
- 市長陳其邁表示,自由的空氣永不窒息,高雄與香港站在一起。陳其邁認為,大搜捕此舉無疑是北京授意,要將捆繞在香港人脖子上的威權鐵鍊更加緊縮。他指出,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一度在胡錦濤時期,讓世界各國認為有可能因參與國際組織而逐漸走向自由民主體制,然而香港此時際遇,證明這是一場虛妄的誤會。陳其邁說,北京對香港的種種作為,從拒絕落實基本法雙普選、片面修改國民教科書,到如今以顛覆國家政權為名拘捕異議人士,顯示北京一直以一國一制的再中國化角度看待香港。然而,香港開埠以來,早已在歷代及各國移民的努力下,打造出名為香港人的獨特存在,2019年兩百萬人為政治權利走上街頭的呼喊,更使得香港人的身份昇華為更具體的香港民族。陳其邁表示,在台灣、高雄各處,香港朋友們所開設的店家裡,香港民族的意象隨處可見,台灣聲援香港,不只是基於追求自由民主的歷史經驗,更是共同抵抗外來政權壓迫的同情共感,希望香港加油。[88]
- 市議會第九選舉區鳳山區議員黃捷表示,港府這種大規模逮捕泛民主抗議者的作為,不僅為香港人民所不容,更是對全世界人權的一大踐踏。以「法治」之名,行「濫捕」之實,中共這種做法已經是公然對全世界民主國家的一大宣戰。黃捷說,對倡議普世權利的這群人要給予最大的敬意,中共政府若繼續用「你是民,我是主」的中共式民主來對付異議者,只會遭受全世界的唾棄。習政權這種喪心病狂、罔顧人權的行為已經天怒人怨,全世界泛民主的國家必定聯合起來抵制。同時黃捷亦請大眾持續關注香港動態,給予香港人民最大的鼓勵與幫助。[89]
政黨
- 中國國民黨表示,對此事高度關切,並呼籲北京包容香港民主自由。[90][91]
- 民主進步黨表示,香港已被中共紅色恐怖全面籠罩,批評中共完全無視民主人權,須受最嚴厲譴責,又指中共以法治為遮羞布,施行惡法,摧毀香港民主自由,為完全掌控香港無所不用其極,呼籲中共停止極權行為,並會支持支援香港的措施。[92]
- 台灣基進表示,針對中國共產黨以及香港政府聯手剝奪港人參政權的行為,表達嚴厲譴責。香港政府過去曾對當選的議員思想審查,接著DQ掉跟中共唱反調的議員,現在則是連參加初選而已,都還沒當議員就先違反國安法,等同更進一步的剝奪港人的參政權,宣判港人體制內改革的路遭到堵死。港府對於民主派的濫捕,是對每一位港人生存權的挑戰,絕非只有民主派的事情,因為人們永遠無法知道自己何時、何地、何日,會成為下一個違反國安法的人,呼籲港人應該聲援這些遭逮捕的民主派人士,不能讓香港只剩下中共的聲音。同時,台灣基進也表示要提醒台灣人民,港版國安法再次證明所謂的一國兩制完全是騙局,中共唯一不跳票的承諾,就是他們的承諾永遠會跳票。[93]
美國
美國總統行政辦公室
- 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羅伯特·C·奧布萊恩發聲明表示,美國正考慮進一步行動回應。奧布萊恩在聲明中稱,川普政府早於2020年5月預見,香港社會的自由和開放,將會在中國共產黨的手上終結,對民主派大搜捕是中共接二連三在香港民主棺材釘上釘子的最新舉動,被捕人只不過是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政治權力[94]。
美國國務院
- 國務卿邁克·蓬佩奧對拘捕行動表示憤慨,批評拘捕行動令人再次意識到中國共產黨蔑視人民及法治,促請當局即時無條件釋放被捕人士。他又指美國正考慮對拘捕行動的人員實施制裁或其他限制措施,亦會探討對香港駐美經貿辦事處實施限制和對損害香港民主的官員採取額外的即時行動[95][96]。
美國財政部
- 財政部根據總統唐納·川普簽署的第13936號行政命令,宣佈制裁6名與大搜捕行動有關的人士,包括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江學禮;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孫青野;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和中共統戰部部長尤權[98]。
美國國會
- 共和黨田納西州聯邦參議員瑪莎·布萊克本形容,林鄭月娥的政府被中共操控,並以「涉嫌顛覆國家」罪名拘捕50多名民主派人士,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即使目前已被捕,其住所亦再被搜查,強調他們只因舉辦民主選舉便面臨終身監禁,警告中共的苛政只是開端[100][103]。
拜登團隊
- 候任總統喬·拜登提名的國務卿人選安東尼·布林肯在Twitter表示,香港民主派遭大規模拘捕,是對侵犯勇敢提倡普世價值的人士,強調拜登和副手賀錦麗會站在香港人的一方,反對北京打壓民主[101][108]。
英国
女王陛下政府
- 外交大臣藍韜文發表聲明,形容搜捕香港政界及社運人士,是痛擊受到《中英聯合聲明》保障的香港人權及自由。藍韜文說,搜捕行動反映香港、中國政府蓄意誤導世界各國《港版國安法》的真正目的,其實是要用作打壓異見及反對政見,他強調英國不會背棄香港人,會繼續透過BNO向港人提供在英工作、讀書權利[109][110]。
英國國會
- 工黨下議院議員斯蒂芬·金諾克表示,英國正在目睹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這一令人毛骨悚然的罪名對香港民選代表和民主運動人士進行全面清洗,呼籲英國政府立即引用《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中共及相關官員實施制裁[114][115]。
- 保守黨下議院議員羅信岱表示,安靜的外交對中共完全無效,在香港和政治犯問題上中共無視國際法,世界各國政府必須準備好更強硬地對付中共,尤其是英國政府必須引用《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中共關鍵官員實施制裁。羅信岱指出,美國政府早前對林鄭月娥實施的制裁行之有效,因為林鄭月娥現在必須把薪水以現金形式留在家中。羅信岱同時指出,如果允許中共習近平政權繼續不受懲罰地行事,那麽包括香港人、維吾爾人和其他政治犯在内的數百萬人將遭受苦難,英國不能袖手旁觀並允許這種事情發生[117]。
- 前香港總督彭定康勳爵譴責香港警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拘捕50多名參與及組織民主派初選的人士[123][124]。他指中國共產黨藉著全球專注政治及疫情之際,進一步箝制香港,形容支持民主現在已經變成了非法活動。就此呼籲全球的自由民主國家必須繼續發聲,反對粗暴破壞自由社會,同時呼籲歐洲議會拒絕重大戰略錯誤的中歐投資協定[125][126]。
非政府組織
加拿大
女王陛下政府
- 外交部長商鵬飛譴責港府以港版國安法拘捕50多名參與過民間初選的民主派人士及前議員[127]。他指此舉是對政治多元的嚴重鎮壓,顯然漠視《香港基本法》及侵蝕「一國兩制」。最後更要求立即釋放被捕人士[128][129]。
加拿大國會
澳大利亚
聯邦政府
聯邦議會
新西蘭
欧盟
歐盟委員會
- 歐盟委員會對外事務發言人彼得·史塔諾1月6日表示,要求港府釋放被捕人士,更坦言不排除向中國實施制裁[100][145]。翌日正式發表聲明,提到大搜捕象徵著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共當局藉著港版國安法扼殺香港的政治多元、行使受香港及國際法律保障的人權及政治自由。最後再次呼籲立即釋放被捕人士之外,亦促請政府尊重香港的法治、人權、民主原則及高度自治[146]。
歐洲議會
- 歐洲議會議員安娜·福蒂加譴責中共對50多名香港民主運動人士發動大搜捕,並呼籲歐洲理事會主席夏爾·米歇爾、歐盟委員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和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何塞·博雷利·豐特列斯採取緊急行動[148]。
- 歐洲議會議員居伊·伏思達指出,大搜捕表明中國並沒有因為國際協議的出現而變得更加開放和民主,只要沒有承諾和證據證明香港人、維吾爾人、西藏人的人權得到改善,歐洲議會將永遠不會批准中歐全面投資協定[149]。
德國
聯邦政府
- 外交部長海科·馬斯表示,港府搜捕民選區議員在內逾50名人士,印證了港版國安法用作打壓異見人士及削弱香港人的自由權利。他指出中國再次違背對港人與國際社會的承諾,並敦促中國政府履行有關香港的義務,維持基本法保障的法治原則[150]。
聯邦議院
法國
丹麥
- 外交大臣捷比·科福德批評,港府大舉拘捕民選議員和民主人士,使「一國兩制」形同虛設,顯然違反國際規範。科福德強調行使民主權利並非罪行,要求港府馬上釋放被捕人士,並承諾在歐盟討論事件[100][156]。1月7日再次在Twitter發文,指出大搜捕不利合法的政治活動。對此他會密切關注事件發展,並重申要求立即釋放被捕人士[157]。
日本
日本國政府
- 政府表示,無法容許香港大搜捕,會向中國傳達此立場,並與外國聯手應對香港問題。政府指香港是日本緊密經濟關係和人才交流極重要的夥伴,政府一貫立場是香港應在「一國兩制」下維持自由開放的體制,民主而安定地發展。政府續指,港版國安法實施後對香港是否尊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等基本價值抱有深刻疑慮,又稱對日本來說無法容許大搜捕一類事件,並重申會與七國集團及其他國家繼續合作,以合適方法應對香港問題[158]。
國會
註釋
參考文獻
- ^ 懲教署嚴正澄清在囚人士關押安排.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2022-03-18 [2022-03-18].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第二節)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 2022-02-17 [2022-03-18].
- ^ 【不斷更新】戴耀廷鍾庭耀及數十民主派初選參與者據報被捕 被指違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 立場新聞. 2021-01-06 [2021-01-07]. (原始内容于2021-01-06).
- ^ . 蘋果日報.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6).
- ^ . 蘋果日報.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7).
- ^ 【初選47人案】今午續開庭 5人仍在留院缺席. 獨立媒體. 2021-03-02 [2021-03-06]. (原始内容于2021-03-09).
- ^ 裁判官拒放寬傳媒報道保釋程序限制 總裁判官蘇惠德:為保審訊公正性. 眾新聞. 2021-03-04 [2021-03-06]. (原始内容于2021-08-13).
- ^ 【史無前例】馬拉松式聆訊三日逾30小時未結束 資深刑事律師:聆訊至凌晨難以置信. 眾新聞. 2021-03-04 [2021-03-06]. (原始内容于2021-03-10).
- ^ 9人再提訊 部分因同倉有人染疫缺席 初選案32人還押一年審訊無期. 明報. 2022-03-01 [2022-02-28]. (原始内容于2022-06-13).
- ^ No Stake 醫學生. 48 票嘅溫和派都顛覆到國家政權?. 立場新聞. 2021-01-06 [2021-01-07]. (原始内容于2021-01-06).
- ^ 【不斷更新】逾 50 民主派初選協調人、參與者被捕 包括戴耀廷區諾軒 被指違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 立場新聞.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7).
- ^ 凌逸德. 國安法|鍾庭耀協助調查 警搜香港民意研究所辦公室. 香港01.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6).
- ^ 國安處警員到《立場》等 4 媒體辦公室 派發法庭「交出令」 李桂華:無要求交採訪資料. 立場新聞.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6).
- ^ 【初選瘋狂搜捕】警動員 1000 人拘 53 人 李桂華:否決預算案令政府停擺「唔得」 不會查投票市民. 立場新聞. 2021-01-06 [2021-01-07]. (原始内容于2021-01-07).
- ^ 35+大搜捕|戴耀廷准保釋 晚上離開馬鞍山警署 稱「香港進入寒冬」. 明報. 2021-01-07 [2021-01-12]. (原始内容于2021-03-04).
- ^ Shibani Mahtani; Theodora Yu. First came political crimes. Now, a digital crackdown descends on Hong Kong.. The Washington Post. 2021-01-12 [2021-01-12]. (原始内容于2021-02-12) (英语).
- ^ . 香港蘋果日報. 2021-01-12 [2021-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 ^ 【大拘捕】有傳將被捕者電子設備送往內地破解 警澄清絕無此事. 香港頭條日報. 2021-01-13 [2021-01-14]. (原始内容于2021-01-15).
- ^ 19.0 19.1 19.2 【香港大搜捕】民主派47人今赴警署報到 立即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明出庭. 蘋果日報. 2021-02-28 [2021-02-28]. (原始内容于2021-02-28).
- ^ 【香港大搜捕】岑子杰被立案起訴 社民連聲援「國安法無法無天」. 蘋果日報. 2021-02-28 [2021-02-28]. (原始内容于2021-03-05).
- ^ . 蘋果日報. 2021-02-28 [2021-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9).
- ^ 【初選 47 人被控顛覆】歐盟及多國領事排隊聽審 英領事:國安法與「影響少數人」說法有異. 立場新聞. 2021-03-01 [2021-03-01]. (原始内容于2021-04-25).
- ^ 23.0 23.1 【不斷更新】初選 47 人被控串謀顛覆開庭 指定法官蘇惠德負責 律政司表明反對保釋. 立場新聞. 2021-03-01 [2021-03-01]. (原始内容于2021-04-26).
- ^ 民主派初選 47 人被控顛覆的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原本預計今早 11 時後開庭處理案件,但中午約12時半,仍未正式開庭。被告之一何桂藍庭上大聲投訴,「開庭之前我無得見我嘅律師!」引起一陣騷動。有職員回應稱「你坐返低」。. 立場新聞 - Facebook. 2021-03-01 [2021-03-01].
- ^ 案件押後至早上11時半 譚凱邦、林景楠、梁國雄送院. 香港01. 2021-03-02 [2021-03-02]. (原始内容于2021-08-13).
- ^ 被告代表律師欲入法院 涉阻差辦公及未出示身份證被捕. 香港01. 2021-03-01 [2021-03-02]. (原始内容于2021-03-01).
- ^ 港民主派47人通宵聆訊 多名被告不適送醫. 民視. 2021-03-02 [2021-03-02]. (原始内容于2021-08-13).
- ^ 【不斷更新】初選 47 人被控串謀顛覆開庭 指定法官蘇惠德負責 律政司表明反對保釋. 蘋果日報. 2021-03-02 [2021-03-02]. (原始内容于2021-08-13).
- ^ 【47 人被控顛覆】被告代表律師法院外被捕 警:截查時不合作 阻差辦公 未能出示身份證. 立場新聞. 2021-03-02 [2021-03-02]. (原始内容于2021-05-01).
- ^ 初選案辯方律師欲入法院拒出示證件 阻差辦公罪成 官:存心為難警方. 獨立媒體. 2022-02-09 [2022-03-01]. (原始内容于2022-09-16).
- ^ 初選案律師丘律邦阻差罪成囚7天 准保釋候上訴 官斥「知法犯法」. 明報. 2022-03-02 [2022-03-02].
- ^ 三日無洗澡. 眾新聞. 2021-03-02 [2021-03-02].
- ^ 法庭直播變靜音 記者鼓噪 吳靄儀:我哋仲有司法獨立?. 眾新聞. 2021-03-03 [2021-03-03].
- ^ . 蘋果日報. 2021-03-03 [2021-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4).
- ^ . 蘋果日報. 2021-03-03 [2021-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6).
- ^ 香港公民黨譚文豪等4人退黨 原因不明. 中央社. 2021-03-03 [2021-03-03]. (原始内容于2021-03-04).
- ^ 【47 人案第三日聆訊】7 被告棄律師代表 楊岳橋譚文豪自辯落淚 指定法官蘇惠德:明早 10 時開庭. 立場新聞. 2021-03-03 [2021-03-04]. (原始内容于2021-03-10).
- ^ 4被告退公民黨炒律師 譚文豪陳辭痛哭 共7人改親自陳辭 官料日內裁保釋否. 明報. 2021-03-04 [2021-03-04]. (原始内容于2021-03-03).
- ^ 鄒家成岑敖暉不適送院 傅振中到法院與在場者對罵被圍. 香港01. 2021-03-03 [2021-03-04]. (原始内容于2021-08-13).
- ^ 【香港大搜捕】47民主派遭控顛覆國家僅15人獲保釋 港律政司不服要求當場扣押. 蘋果日報. 2021-03-04 [2021-03-04]. (原始内容于2021-03-07).
- ^ 【47 人案第四日聆訊】7 被告自辯 楊雪盈林卓廷哽咽 最快下午有保釋決定. 立場新聞. 2021-03-04 [2021-03-04]. (原始内容于2021-05-21).
- ^ 佔中案上訴審結押後判決 戴耀廷遭撤保釋. on.cc. 2021-03-04 [2021-03-04]. (原始内容于2021-03-04).
- ^ 【大拘捕】蘇官押後5月31日再訊 15人准保釋續羈押待覆核. 星島日報. 2021-03-04 [2021-03-04]. (原始内容于2021-03-10).
- ^ 35+大搜捕|民主派初選47人案 律政司上訴15人准保釋決定 15人須續還押 有親友痛哭暈倒. 明報. 2021-03-04 [2021-03-04].
- ^ 律政司即場覆核 准保釋15人還押 罕有引用條例 48小時內帶上高院. 明報. 2021-03-05 [2021-03-05]. (原始内容于2021-03-14).
- ^ 以雙腿追囚車的他們、訴說思念的他們、和拉起橙帶喝罵的他們. 立場新聞. 2021-03-05 [2021-03-05]. (原始内容于2021-03-05).
- ^ . 蘋果日報. 2021-03-05 [2021-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5).
- ^ 律政司撤保釋覆核 4人暫重獲自由 家屬:不知標準何在 控方擬申押後處理另11人. 明報. 2021-03-06 [2021-03-06]. (原始内容于2021-05-01).
- ^ 【47 人案】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暫獲自由 同稱掛念家人 願眾人平安. 立場新聞. 2021-03-05 [2021-03-06]. (原始内容于2021-03-05).
- ^ 【47人全部還押】9 人轉赤柱監獄收押 岑敖暉鄒家成朱凱廸家屬未能探訪. 立場新聞. 2021-03-05 [2021-03-06]. (原始内容于2021-03-10).
- ^ 【初選47人案】荃灣區議員欲公務探訪岑敖暉 懲教拒批要求提「具體理據」. 獨立媒體. 2021-03-10 [2021-03-13]. (原始内容于2021-05-05).
- ^ 【47 人案】前公民黨 5 子、梁晃維、劉穎匡等 10 人疑刪、'1除 FB 伍健偉、王百羽停更新專頁. 立場新聞. 2021-03-05 [2021-03-06]. (原始内容于2021-03-10).
- ^ . 蘋果日報. 2021-03-06 [2021-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9).
- ^ 律政司覆核11人保釋決定 法庭今提訊不處理保釋申請. 香港電台. 2021-03-06 [2021-03-06]. (原始内容于2021-03-06).
- ^ 民主派初選47人案|高院准黃碧雲保釋外出 撤回伍健偉保釋 伍健偉:10年後再見. 明報. 2021-03-11 [2021-03-11]. (原始内容于2021-04-22).
- ^ 【47 人案】高院准鄭達鴻等 3 人保釋 譚文豪郭家麒續還押 揮手告別家人. 立場新聞. 2021-03-13 [2021-03-14]. (原始内容于2021-03-17).
- ^ 【初選47人案】律政司覆核成功 張可森續還柙 揮手向懷孕妻說「我愛你」. 獨立媒體. [2021-04-09]. (原始内容于2021-04-09) (英语).
- ^ 【初選47人案】袁嘉蔚盼明日送外婆出殯 惟申保釋再被拒. 香港獨立媒體. 2021-03-12 [2021-03-13]. (原始内容于2021-03-12).
- ^ 梁國雄申保釋被拒 岑子杰、毛孟靜押後訊. 明報 (2021-03-30). [2021-03-30]. (原始内容于2021-08-13).
- ^ 民主派初選案 律政司指示不設陪審員. 明報. 2022-08-16 [2022-08-16]. (原始内容于2022-09-10).
- ^ 戴耀廷黃之鋒及楊岳橋等29人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2-08-18]. (原始内容于2022-08-29).
- ^ 乱港分子黄之锋等5名被告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 ^ 英國多個城市集會聲援 47 人 參加者多申 BN(O):我們不會忘記. 立場新聞. 2021-03-02 [2021-03-08]. (原始内容于2021-03-06).
- ^ 列治文有撐香港遊行 約300人參與. 星島日報. 2021-03-06 [2021-03-08]. (原始内容于2021-03-09).
- ^ 鄭敬基等人於加拿大為47位被捕人士發聲 兩小時籌17萬律師費. winandmac.com. 2021-03-06 [2021-03-08]. (原始内容于2021-08-13).
- ^ 【大拘捕】李家超:癱瘓政府計畫「歹毒」 將令香港陷入深淵. 頭條日報.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7).
- ^ 特區政府絕不容忍顛覆政權罪行. 政府新聞網.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6).
- ^ 【初選瘋狂搜捕】湯家驊:暫看不到違反國安法 議員否決議案「好正常」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6) (英语).
- ^ 政府反駁三國外長和美國務卿聲明. 香港政府新闻网. 2021-01-10 [2021-01-10]. (原始内容于2021-01-10).
- ^ 指攬炒派陰謀不會得逞 建制派:拘捕行動合理. on.cc.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7).
- ^ 彭焯煒. 國安法|田北辰質疑被捕者如何「非法手段」顛覆政權 促警方交代. 香港01.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7) (中文(香港)).
- ^ 梁家傑指警要求交出文件是漠視法律保密及傳媒採訪保障 - RTHK. news.rthk.hk.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7) (中文(臺灣)).
- ^ 【大拘捕】陳志全:警方搜查行動仔細 人民力量會議紀錄被檢走. 頭條日報. [2021-01-12]. (原始内容于2021-01-12) (英语).
- ^ 【初選瘋狂搜捕】民主派:基本法列明行政立法互相制衡 國安法變萬能 key 憲法保障變違法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7) (英语).
- ^ 【初選大搜捕】黃浩銘反駁打劫論 斥李桂華「似馬戲團」. 獨立媒體. [2021-01-12]. (原始内容于2021-01-12) (英语).
- ^ 35+大搜捕|羅冠聰、許智峯、張崑陽:港史上最大規模打壓 各國應採實際行動回應. 明報. 2021-01-06 [2021-01-07]. (原始内容于2021-01-06).
- ^ 民陣指初選屬基本法下合法行為 斥警斷章取義詮釋法律 - RTHK. news.rthk.hk. [2021-01-07]. (原始内容于2021-01-07) (中文(臺灣)).
- ^ 【回應1.06大搜捕】 - 天水連線. 天水連線. [2021-01-08]. (原始内容于2021-01-09) (中文(臺灣)).
- ^ 民權觀察指政府運用國安法打壓異己 嚴重踐踏人權 - RTHK. news.rthk.hk. [2021-01-06]. (原始内容于2021-01-07) (中文(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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