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裔臺灣人
臺灣客家人(客語白話字:Thòi-vân Hak-kâ-ngìn ;客家話拼音:Toi2 van2 hag5 ga1 ngin2 ;客家語拼音方案四縣腔:toiˇ vanˇ hagˋ nginˇ ˊ;客家語拼音方案海陸腔:toi van hag gaˋ ngin),又稱客家裔臺灣人,是指父系或母系為漢族客家民系的臺灣人,是臺灣漢族的一支,為臺灣第二大族群,祖籍大多源自粵東地區,少部分源自福建。
臺灣客家人 Thòi-vân Hak-kâ-ngìn Toi2 van2 hag5 ga1 ngin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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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人口 | |
臺灣人口中13.6%(2011年調查) | |
分佈地區 | |
中華民國(臺灣) | |
語言 | |
臺灣客家語 中華民國國語 其他臺灣漢語 | |
宗教信仰 | |
臺灣民間信仰、佛教(漢傳佛教)、道教 基督宗教(新教、天主教)、其他宗教 | |
相关族群 | |
南方漢族、客家人、閩南人、閩南裔臺灣人、臺灣原住民族 |
其母語為臺灣客家話,歷經早期、明鄭時期、清治時期皆能通行於臺灣的客家地區,在日治時期也仍為台灣大多數客家族群的母語。臺灣進入戰後時期後,中華民國政府積極推行國語運動,臺灣的許多客家人都改以中華民國國語為母語,还有一定數量的客家人後裔改用在地占多數的閩南語,於是臺灣使用客家話的人口大幅減少;現今中華民國政府設有客家委員會主管相關的族群事務,並推行母語運動,在學校中設立客語課程,以保存客家文化。一般而言,在提及「臺灣客家人」這類詞語時,所指的通常是在1949年以前移民來台的客家人及其後裔;相對地,1949年以後的客家移民,通常歸類在台灣戰後移民的行列中,如:電影導演侯孝賢、舞台劇導演賴聲川等,又稱為外省客家人[1]。除了漢族以外,粵東畲族移民來台後也被視為客家人。
定義
關於臺灣客家人的認定方式與定義,2004年12月,接受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委託的學者楊文山,在由他所主持之研究計畫的報告中,依據主觀認定與客觀認定等方法,歸納出下表4大類11種對於臺灣客家人的認定方式與定義。楊並且說明,因為大陸客家人與臺灣客家人的歷史背景之不同,前者人數相對後者人數來說,亦是較少,所以未將大陸客家人列入該認定方式與定義中。
類別 | 次序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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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族群認定 | 定義一 | 自我單一主觀認定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定義二 | 自我多重主觀認定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
血緣認定 | 定義三 | 父母親皆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定義四 | 父親為臺灣客家者,即算為客家人。 | |
定義五 | 母親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
定義六 | 父母親有一方為臺灣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
定義七 | 祖父母中有一方為客家人,或父親為臺灣客家人者。但不包含父親為大陸客家人者。 | |
定義八 | 外祖父母中有一方為客家人,或母親為臺灣客家人者。但不包含母親為大陸客家人者。 | |
定義九 | 歷代祖先中有人為客家人,或祖父母中有一方為客家人,或外祖父母中有一方為客家人,或父母中有一方為臺灣客家人。但不包含父母親皆為大陸客家人,或父親為大陸客家人且母親為其他族群,或母親為大陸客家人且父親為其他族群者。 | |
廣義認定 | 定義十 | 廣義定義,泛指以上九項定義中,至少有一項被認定為客家人者,即算為客家人。 |
語言認定 | 定義十一 | 會說非常流利\還算流利的客語,或非常聽得懂\還算聽的懂客語者,即算為客家人。 |
學者池永歆與謝錦綉則評價,這「可說是當前可見到、最廣泛界定何謂客家或客家人的方法」。[3]另一方面,在法律上,按照中華民國政府於2010年1月所公布之《客家基本法》中對於「客家人」的定義,是「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至於對於「客家族群」的定義,則是「指客家人所組成之群體。」以認定方式與定義言之,《客家基本法》的制定與公布,即是為學術研究補充來自於法制規定中的定義。該定義,亦新增進於2011年4月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所編印之《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中,成為「定義十二」。
類別 | 次序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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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基本法認定 | 定義十二 | 根據《客家基本法》定義,客家人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客家淵源意指配偶是客家人、其他家人是客家人(如養父母等)或從小住客家庄且會說客家話者、職場或工作關係會說客語者等。 |
討論
有關《客家基本法》中的客家人定義的討論,2012年12月,學者王保鍵與邱榮舉表示,依照《客家基本法》中的規定,所謂之「客家人口」係「指客家委員會就客家人所為之人口調查統計結果。」但是該法對於客家人的定義,是「不似原住民以戶籍登記制度確認血緣關係」,而「客家血緣實不易考證」。加以他們認為,「『客家淵源』之不確定法律概念,未來確認某特定人是否為客家人恐將不易」,所以,恐怕最後是均以「自我認同為客家人」為主要的認定標準。該問題亦「恐致客家人口調查統計之精確性不足」。[5]除此之外,王與邱表示,在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所委託研究之數據報告中,客家民眾認為客家人所應具備之條件的比例,是「必須具有客家人的血統」者,占46.3%;「必須會講客家話」者,占38.2%;「自認為是客家人就是客家人」者,僅占1.2%。所以,顯示「熟悉客語」(38.2%)確實是客家人在認定上的重要指標;至於「自我認同」(1.2%)的重要程度,卻反而不高。因此,他們認為可以從兩方面來思考:「以『自我認同』來建構客家人,是有其必要性,所以可以接受不會說客語者(有血緣或淵源),自我認同為客家人。惟一旦認同為客家人後,就應該積極學習客語,否則在精通客語的客家人眼中,會覺得這些不會說客語的客家人之『客家味』不足。」[6]
語言
臺灣客家人的母語,為臺灣客家語,主要源於粵東,及少部份的閩南、閩西地區,於1993年統計約有236.6萬人使用[7]。客家話保留許多古漢語音韻,是中原古漢語的「活化石」,保留中原地區許多古漢語詞語與常用詞一些詞語的發音特徵。在臺灣客家語中,其次方言之間的音韻,差異不大。不過在臺灣仍然至少存在著十種客語次方言,例如,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豐順腔、永定腔、五華腔、揭揚腔、美濃腔等腔調。其中的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又合稱為「四海大平安」。多數次方言的命名,以來源地為主,例如,海陸腔,即是取自海豐縣與陸豐縣的合稱。在臺灣客家語次方言中,較為優勢的腔調,則是四縣腔與海陸腔兩種,其中又以四縣腔較為通行。四縣腔主要分布在苗栗、桃園、高雄、屏東、花蓮、臺東、南投等地;海陸腔主要分布在新竹、桃園、花蓮、臺東、南投等地。[8]
腔調比例
按照2011年4月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所編印之數據報告的內容,在符合《客家基本法》定義的會說客語的客家民眾中,[9]與他人溝通的客語腔調,是以四縣腔為最多(63.4%),其次則為海陸腔(47.6%)。其他腔調的比例,如大埔腔,占4.5%;饒平腔,占3.9%;詔安腔,占2.6%。使用「四海大平安」以外腔調者的比例,則是占0.5%。至於「不知道/未回答」者的比例,占6.2%。[10][11]
能力認證
自2005年起,中華民國客家委員會,即對臺灣客家語的使用者,辦理語言能力程度的認證。該項認證,為「客語能力認證」。其認證等級,區分為基礎級、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專業級等六種。在該項認證中,臺灣客家語次方言,分有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等五種。至於通過該項認證者,則會由客家委員會發給相應等級的「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以證明通過認證者的客語能力程度。
主管機關
關於臺灣客家人事務的主管機關,為中華民國政府於2001年6月所設立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的首任主任委員,為律師出身之范光群。[12]2012年1月,該委員會在配合組織改造下,改制為「客家委員會」。
歷史
渡臺時間
早於17世紀時,即有客家人在臺灣活動的蹤跡。1897年,任教於東京帝國大學史學科的德國籍猶太裔史學家路德維格·里斯,在他所著之《福爾摩沙島史》(德語:Geschichte der Insel Formosa)中表示,在17世紀中葉時,荷蘭人即將客家人當作翻譯,來與原住民族部落中的頭目們溝通。他亦表示:「客家人也負責將福爾摩沙的物產與外界交易」。[13]美國商人達飛聲,在他出版於1903年的《福爾摩沙島的過去與現在》(英語: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中的談論以顏思齊為首的海盜幫派所進行之劫掠與貿易活動的段落後表示,於此同時,已有相當多的漢人,因為受到肥沃土地的吸引,所以成群的遷移至臺灣島。接著,他稱:「最先避難而來的是客家人(the Hakkas),他們在中國被視為流浪者,事實上『客家人』意即『異鄉客』(stranger);他們像猶太人一樣,被迫不斷遷徙,所以雖然勤勞,卻毫無立錐之地。」他亦稱:「這些在大陸過著悲慘生活且飽受壓抑的流浪者,來到福爾摩沙尋找平靜的生活,發現了多麼『理想中的黃金國』(El Dorado)啊!客家移民快速增加,據估計,在一個世紀內,擁有最多客家人的廣東省,其中3分之1的客籍人士遷居福爾摩沙。」[14]學者尹章義則是指出,由於明末嘉靖至萬曆年間縱橫於中國東南沿海與臺灣等地的「海上巨寇」,如林道乾(潮州惠來人)與林鳳(潮州饒平人),均為粵東人,而明代潮州府轄下的惠來縣與饒平縣,均有客家族群分布其間。因此他推論,客家人有可能伴隨兩人在臺灣的活動而一同遷移至臺灣。[15]大體上,客家人在臺灣的拓墾活動,開始於清康熙二十年代,即約是鄭克塽降清前後,並且興盛於雍正至乾隆年間。其中籍貫方面,首先以廣東省嘉應州屬的人數為最多,[16]約占全部客家人總數的二分之一;其次是廣東省惠州府屬的人數,[17]約占四分之一;再次是廣東省潮州府屬的人數,[18]約占五分之一;最後則是福建省汀州府屬的人數,[19]約占十五分之一。[20]
祖籍來源
2001年5月,學者邱彥貴與吳中杰,在他們的共同著作中,大致整理出清代臺灣客家移民的主要祖籍來源。摘如下表:[21][22]
省 | 直隸州或府 | 州直轄地或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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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 嘉應直隸州直轄地(梅縣)、鎮平(蕉嶺縣)、平遠、興寧、長樂(五華縣) | |
大埔、豐順、海陽(潮安縣)、潮陽、揭陽、普寧、惠來、饒平 | ||
海豐、陸豐 | ||
福建 | 長汀、上杭、武平、連城、永定 | |
南靖、平和、詔安、雲霄 |
嘉應五屬
所謂之「嘉應五屬」,是指清代的嘉應直隸州所管轄之鎮平縣、平遠縣、興寧縣、長樂縣,[23]以及嘉應直隸州直轄地(為州衙門所在)等五地。在1733年(雍正十一年)嘉應直隸州設置之前,嘉應直隸州直轄地,原為潮州府的程鄉縣;鎮平縣與平遠縣,原受潮州府所管轄之;興寧縣與長樂縣,原受惠州府所管轄之。1912年(民國元年),嘉應直隸州直轄地,改設梅縣。因此,原本之嘉應五屬,在民國之後,即是指梅縣、鎮平縣、平遠縣、興寧縣、長樂縣等五縣。後又於1914年,鎮平縣,更名為蕉嶺縣;長樂縣,更名為五華縣。[24][25]
拓墾活動
臺灣南部
關於客家人在屏東平原拓墾的濫觴,約於1696年或1697年以後,客家人已在屏東平原上建立名為「濫濫庄」(位於今日之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濫庄)的穩固據點。在該庄西邊的下淡水溪以西地區,全為閩南人所占;而在下淡水溪以東地區,閩南人亦建立萬丹、新園、東港等村落。其餘地區,則是分佈有平埔族的鳳山八社。該庄亦是「六堆」之起源。[26]學者陳麗華指出,學者林正慧對清代客家人拓墾屏東平原的研究「已經做了細緻勾勒」。陳在引用林之研究成果上表示,客家人的拓墾活動,可以區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康熙年中葉至末葉,客家人以濫濫庄為中轉點,分別向北、中、南三個方向進行拓墾。他們於初期時,是以東港溪沿岸為主要的活動地區,而墾成內埔、竹田、萬巒等庄。約於同時或稍晚,是往北方墾成長治、麟洛等庄。這些地區,相當於日後六堆中的傳統分區——整個「中庄」的範圍。[27]至於往南方的拓墾活動,他們則是發展至東港溪流域,即佳冬、新埤等「下庄」境內。[28]第二階段,為乾隆年初葉,他們主要則是集中於「上庄」境內的美濃、高樹等地。[29]約於此時期,所謂之六堆聚落的格局,才大致底定。[30]
分類械鬥與聯庄組織
清代臺灣的分類械鬥,始於朱一貴事件。[31]為在動亂中求取自保,當時在臺灣的客家人,於是陸續成立所謂之「聯庄」、「聯甲」等民間組織。該類組織,在後來的發展上,亦經常轉型為在地方鄉土上守望相助的「團練」組織。例如,肇因於康熙年間的朱一貴事件爆發,由於其中的朱一貴(漳州長泰人)與杜君英(潮州海陽人)兩人發生齟齬,為求取自保,若干生活在下淡水溪流域的客家族群,便即串聯13大庄與64小庄,共約一萬餘人,「劃地為營」與「聯庄為壘」。他們在組成前營、後營、左營、右營、中營、巡查營、先鋒營後,並且擊潰來犯的朱一貴部隊。在事件結束後,巡查營被取消,其餘各營則是分別被改制為前堆、後堆、左堆、右堆、中堆、先鋒堆。此「六堆」共同推舉大總理、副總理等職,以統一管理六堆事務。在後來發生於雍正年間的吳福生事件與乾隆年間的林爽文事件中,該組織亦適時發揮其保衛地方鄉土的作用。[32]此一類型的地方團練組織,在清代邊防的活動中,其通常是「背後有政府力量作為支撐」。[33]除此之外,在臺灣中部活動的客家族群中,亦從「七欠」(七崁)中發展成一保衛地方鄉土的聯庄組織。七欠原先為一祭祀區域,由居住在西螺等地的祖籍為清代漳州府轄下的詔安縣張廖宗族所共同組成。其所包含的各欠,均轄有數個小庄。後在分類械鬥中,七欠即形成為以保衛地方鄉土為目的的聯庄組織。其內部的習武風氣,更是興盛。[34]
學者蕭新煌與黃世明認為,在乾隆年以前的臺灣鄉村社會中,所謂之「保甲」,只是一項有名無實的官治組織。他們在引用學者蕭公權的論點上表示,政府之所以會在社會中建立保甲,其目的為監視與控制人民;而由政府所建立之保甲,乃會與固有鄉村中的民間組織,發生互相制衡的效果。易言之,他們認為,保甲的頭人,是政府穩定鄉村社會中的治安的工具,而不是鄉村社會中的地方利益的代表。[35]學者李信成表示,保甲是清政府「於縣、廳之下,採十進法編查戶口以輔助地方治安的一種組織,其職務在於編查記錄戶口並稽查犯罪」。他認為,於康熙年至乾隆年,清政府的官員「從未放棄在臺灣實施保甲的企圖」,但是其中「也從未有成功的經驗」。保甲「可以說是一種時做時輟的非常設性制度」。於嘉慶年後,「保甲徒具形骸而無其實」;於道光年後,保甲即滲入聯庄與團練內。若干變化,使得保甲固有的組織與其機能,不復存在。[36]
人口地理分布特徵
在出版於1928年的著作中,學者伊能嘉矩於討論移民臺灣的漢人原籍地時稱:「閩屬之分布區域,主要在海岸平原地區。粵屬之分布區域,主要在山腳丘陵地區。換言之,閩屬之勢力範圍集中於平原地區,粵屬之勢力範圍集中於丘陵地區等,而持續其情形。」[37]1970年,學者王育德於談論移民「反抗清朝的隔離政策」時稱:「渡臺的限制解除後,有許多客家移居臺灣,但因條件較佳的地方都被福建人捷足先登,只好懷恨進入丘陵地帶開墾。」[38]關於客家人在臺灣拓墾時的地理分布的討論,為破解常見的文化迷思,學者尹章義,在他出版於1989年的著作中表示:「有人說,泉州人先至,開發了濱海原野;漳州人後至,開闢近山地區;客屬各籍移民最後來,才進入丘陵山區。這種說法對於初至的拓墾者必先尋求水源,而以山腳、坑口最為優先這一特色缺乏基本的認識;另一方面,也忽略了十八世紀末期綿延至十九世紀中期的長期械鬪所導致的臺灣社會整合運動的重要現象——大遷徙,而誤以為十九世紀末期以來的漳、泉和閩、粵籍移民分區聚居的現象就是十七世紀、十八世紀臺灣拓墾時期的現象。」他並且批評:「這種說法自伊能嘉矩以來就缺乏實徵研究的支持,謂之信口開河亦不為過。」[39]尹亦在利用墾照、開墾合同等字據來探討清代臺北平原拓墾歷史的研究中,「證實拓墾者首先考慮的是水源問題」。[40]
即使是已有上述所提及之研究成果,不過,沿襲伊能嘉矩等人說法的後來學者,仍是不乏其人。例如,2013年,學者李筱峰稱:「今天臺灣的客家族群,多分布於丘陵地區,如桃竹苗或南部六堆,以及『後山』東部,何以故?由於來臺時間較福佬族群(閩南族裔)略晚,較適合耕種的西部平原地區多被福佬人佔據,因此客家移民多選擇居住在未開發的邊陲地區,譬如平原上方的山麓、丘陵或臺地。」[41]
還我母語運動
於解嚴以後,伴隨著臺灣人重視本土意識的高漲,客家人意識的自我覺察運動,亦是隨之興起。1988年12月28日,臺灣客家人中以《客家風雲》雜誌為主體的知識分子,即發起「還我母語運動」。學者江燦騰認為,該運動的目的,是他們透過遊行的方式,在臺北傳達出其對於中華民國政府的國語與「福佬沙文主義」中的強勢語言——臺灣閩南語的不平之鳴。[42]學者若林正丈認為,該運動的發起背景,是「本省人中的少數族群客家人,對於本省人賦權將一面倒地造成人口多數的福佬人賦權,同時導致已在官方中國民族主義的語言一元化政策中遭受打擊的自身文化,更進一步遭抬頭的福佬文化埋沒一事甚感危機」。有鑑於此,「使得他們發動以語言為主的文化防衛運動」。[43]他指出,遊行的參與者,以同屬客家人的孫文為「名譽總隊長」,而他們舉著嘴巴被打上「╳」記號的孫的肖像,是「批判連『國父孫文』的母語,都在國民黨一元語言政策下被迫衰退。」[44]學者范振乾認為,如果孫當時仍然在世,「也一樣會被執政當局嚴格禁制,無法在公共領域中使用自己優美的母語,也無法在廣播、電視節目中聽到、看到自己優美的母語節目,同樣要面臨聽不到『客家人的聲音』的困境,同樣是一隻失聲的畫眉鳥。」[45]
對於該運動影響的討論,策劃該運動工作的鍾春蘭認為:「一九八八年臺灣客家人的『還我母語運動』,對一向溫和、理性的四百萬客家族群,影響深遠。」他亦認為:「今天有客家電視臺、客委會,即是那次運動打下的基礎。」[46]文史研究者何來美則是認為:「『還我母語』大遊行雖驚動朝野,卻有如『犬吠火車』」。他表示,面對客家人權利訴求的官方,「只象徵性開過半小時的客語電視節目」。不過,他指出,官方是「直到省市長、總統直選,客家族群的選票因常扮演關鍵角色」,所以其「心聲始真正獲得重視」。日後「中央、地方政府紛紛成立客委會、客家事務局,設立客家電視臺,大學院校也成立客家學院、研究所(中心)」,這才「明顯提升客家地位與能見度」。[47]
人口
按照2011年4月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所編印之《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在各大族群單一自我認定的分布比例上,「福佬人」占67.5%;「客家人」占13.6%;「臺灣人」占7.5%;「大陸各省市人」占7.1%;「原住民」占1.8%;「大陸客家人」占0.5%。在「客家基本法定義」的條件下的調查,則有所差距[48],臺灣人口客家人占18.1%,約419.7萬人,其中新竹縣71.6%、苗栗縣64.6%是客家人。其次桃園市39.2%、花蓮縣31.7%、新竹市30.1%、屏東縣23.7%、臺東縣19.9%、臺中市16.4%、臺北市16.4%、南投縣16.0%、新北市14.1%、高雄市11.6%、基隆市10.0%,其餘縣市比例不足10%。客家人口數最多的縣市依序為桃園市(78.5萬人)、新北市(54.9萬人)及臺中市(43.6萬人)。2016年12月,客家委員會調查顯示,台灣客家人口超過453萬人,占台灣人口約19.3%,較2011年調查結果增加33萬人,提升1.2%,代表民眾客家自我認同的提升,但能夠講客語的比例則降至46.8%(212萬人)[49]。
臺灣客家人口
排名 | 縣市 | 客家人比例 | 人口(萬人) |
---|---|---|---|
1 | 新竹縣 | 71.6% | 36.7 |
2 | 苗栗縣 | 64.6% | 36.3 |
3 | 桃園市 | 39.2% | 78.5 |
4 | 花蓮縣 | 31.7% | 10.7 |
5 | 新竹市 | 30.1% | 12.5 |
6 | 屏東縣 | 23.7% | 20.7 |
7 | 臺東縣 | 19.9% | 4.6 |
8 | 臺中市 | 16.4% | 43.6 |
9 | 臺北市 | 16.4% | 42.9 |
10 | 南投縣 | 16.0% | 8.4 |
11 | 新北市 | 14.1% | 54.9 |
12 | 高雄市 | 11.6% | 32.2 |
13 | 基隆市 | 10.0% | 3.1 |
14 | 嘉義市 | 8.7% | 2.4 |
15 | 宜蘭縣 | 8.5% | 3.9 |
16 | 雲林縣 | 8.1% | 5.8 |
17 | 嘉義縣 | 7.2% | 3.9 |
18 | 彰化縣 | 5.7% | 7.4 |
19 | 臺南市 | 5.4% | 10.1 |
20 | 連江縣 | 5.2% | 0.1 |
21 | 澎湖縣 | 2.5% | 0.2 |
22 | 金門縣 | 1.5% | 0.1 |
依據客家基本法,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對於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應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加強客家語言、文化與文化產業之傳承及發揚。
文化
信仰
客家人的信仰多為儒道釋三教奉祀之神明。除了釋迦佛、觀音、玉帝、關帝、玄帝、媽祖、城隍等等華人共通的神佛之外,各地有獨特的鄉土神祇。
- 土地伯公:為漢人共通的信仰,客家人更視為鄉土神[50],稱之「伯公」。土地廟稱為「伯公下」,常見於客家地名。
- 三界爺:為漢人共通的信仰,即掌管天、地、水三界的大神,三官大帝[50]。
- 龍神:守護地脈之神,常與土地伯公並稱。
- 三山國王:廣東潮州府——獨山、明山、巾山的山神信仰,主要是潮州福佬人和畬族的信仰,客家人信仰的部分只有潮州、漳州南部(平和、東山、雲霄、詔安四縣)、部分嘉應州(主要為梅縣、蕉嶺和平遠)和部分惠州(海陸豐)的客家人信仰。
- 定光古佛:閩西汀州客家人的高僧信仰。
- 慚愧祖師:粵東客家高僧信仰,廟宇多分布在臺灣中部南投。
- 五顯大帝:詔安客家人和福佬人的信仰,現今在臺灣的臺北、宜蘭、彰化、臺中、雲林、屏東、臺東等18個縣市,共有從詔安分香的五顯宮或五通宮,目前彰化縣大村鄉、員林市、埔心鄉、溪湖鎮等4個鄉鎮市,共有10個庄頭,為輪流值年爐主,故依帝別劃分奉祀區域[50]。
- 開漳聖王:漳州客家人和福佬人的信仰。
- 義民爺:臺灣客家人獨特信仰,為各地因保鄉護土而陣亡的客家子弟英靈。
音樂
戲曲
- 四平戲
- 亂彈戲
- 三腳採茶戲,發展自相褒戲;「三腳」指的是其演出組成唯一丑兩旦共三個角色,演出內容多為日常生活瑣事或倫理相關題材。
- 客家大戲(客家改良戲),自1920年代起由傳統三腳採茶戲曲吸收各大戲元素改良而來。
民居
臺灣漢人傳統建築為三合院,與閩南人相較下,臺灣客家人屬於勢力較孤弱的族群,多集中在桃竹苗,臺中東勢及高屏的近山地區。祖居地主要在閩西或粵東,在區位上與福建漳州接近,所以建築形式基本上與閩南相去不遠,但又帶有一些廣東建築的特色,譬如屋面的材料多用青灰瓦,牆面喜用較大面積的白灰牆或使用灰磚等,不過多數仍搭配閩南紅磚,但常用卵石牆基。[51] 臺灣典型的傳統客家建築為「夥房」(伙房),這種建築集宗祠與居住功能,並依當地地形、家族背景,可大致區分為「一條龍」、「單伸手」、「三合院」、「四合院」、「圍屋」等五種。從客家傳統建築民居,可以清楚了解客家人陽宅的風水觀。中國古代的風水觀講求氣的靈動,「化胎」及「五行石」已將龍脈之氣蘊蓄其中,透過廳下之「土地龍神」福佑子孫,經由「祖先牌位」最高點,到「禾廳」而達出入之門。其中五行石的設計,更是配合伙房內每位居民所需,而有木形、火形、土形、金形、水形等五種造形。[52]
出版物
《苗友》(《中原》)
1962年6月,《中華日報》的資深記者,亦是籍貫為廣東省梅縣的客家人謝樹新,在苗栗創辦《苗友》月刊。[53]該刊以「研究中原客家文化、闡揚客族先民遺德」為宗旨,其長期撰稿人,大多為當時的軍公教人員,若干撰稿人,亦是縣志的編纂人員。該刊是介紹由學者羅香林所提出之客家學說的重要刊物,亦是於1980年代以前,在臺灣之「以客家為主題產出最為豐富的期刊」。[54][55][56]
《客族源流新志》
1964年,籍貫為廣東省大埔縣的客家人郭壽華,自費出版《客族源流新志》一書。該書是臺灣第一本討論客家的專門著作。郭表示,欲以此書來「發揚客族精神,也就是發揚中華民族精神」。[57]
《客家人》
1978年,臺灣省苗栗縣的客家人陳運棟出版《客家人》一書。該書承襲學者羅香林的論述內容與寫作架構,其亦是於1945年以後,在臺灣之「第一本由臺籍客家撰寫的客家專著」。[58]關於該書的評價,文史研究者楊國鑫認為:「是客家人及研究客家人必讀的書籍。」[59]該書的出版,亦使陳「成為客家研究名家」。[60]
相關作品
參閱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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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製作成該數據報告的原始問卷的題目,為「請問您能與別人溝通的客語腔調包含哪些?」由於該題為複選題,所以數據的百分比加總會大於100.0%。其中「不知道/未回答」者,為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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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括鎮平縣、平遠縣、興寧縣、長樂縣等。
- ^ 包括海豐縣、陸豐縣、歸善縣、博羅縣、長寧縣、龍川縣、河源縣等。
- ^ 包括大埔縣、豐順縣、饒平縣、惠來縣、潮陽縣、海陽縣、普寧縣等。
- ^ 包括永定縣、上杭縣、長汀縣、寧化縣、武平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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