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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種

 五蘊(pañca khandha)
依據巴利聖典
 
 
(rūpa)
  四大種
(mahābhūta)
 
 
 
 
(phassa)
 
 

(viññāna)
 
 
 
 
 


 
 
 
  心所(cetasika)  
 

(vedanā)
 
 
 

(sañña)
 
 
 

(saṅkhāra)
 
 
 
 
 Source: MN 109 (Thanissaro, 2001)  | ; 示意圖詳情

大種巴利語梵語Mahābhūta),印度教术语,佛教吸收;是構成世界的基本元素,主要分為四種,分别是,地、水、火、风[1],又称(巴利語:catudhātu),現在也稱為四大元素,被认为构成世界一切事物等物質的色法,包含山川大地等的器世間以及生命有情的身體,皆為此四界所構成。也有五界之說,加上虛空;以及六界之說,再加空界[2]識界

釋義

在印度教经典中,“大種”元素数量为五,五大为:空(特尤斯)、气(伐由)、火(阿耆尼)、水(伐楼拿)、地(頗哩提毗)。[3][4]

“大種”是“大”(mahā)與“”(bhūta)這二個概念的複合:大而是種,其含義如《大毘婆沙論》所釋:

“大”的含義近似於古希臘自然哲學中的元素

定義

基於《象跡喻經》和《入母胎經》[5]等的論述,《大毘婆沙論》記載:地、水、火、風四大種,自相分別是堅、濕、煖、動,其作用分別是持、攝、熟、長[6]。四大種及其所造色,是有[7];四大種是不可見、有對色[8],而所造色,或可見或不可見[9],或有對或無對[10],四大種及七所造觸攝於觸處中[11];四大種所造色,於四大種外有別自體[12],二者相依而住[13];四大種永不相互分離,不因物態相變而失去自相[14]說一切有部等對四大種及其所造色,圍繞極微理論而進行了大量研討和論述。

各種解釋

四大种亦是色蘊中的“色”的内容之一[15]。在佛教中,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对这四大種的解释如下:

  • 《阿含經》中說明五蘊中包含了名、色兩種法的區別,其中色蘊即包括了種種的色法,一切的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的色法。[16]
  •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說明眾色都是由於四大種而有。[17]
  • 《大方廣佛華嚴經》則更進一步說:一切眾生的乃是因四大種和合而成為身;而也是因為四大的緣故,使得眾生的能生種種的病。[18]
  • 《瑜伽師地論》卷27:「云何色蘊。謂諸所有色。一切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此復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總名色蘊。」 (CBETA, T30, no. 1579, p. 433, c5-8)
  • 密宗的主張,借用佛教阿含經典所說六界名詞,以四大和空界配比金剛界,識配比胎藏界

斷見與常見

人死後四大種和合之身分離,四大種各歸其界,這是沙門教派的共同觀念之一,大種學說可導致斷見和常見二類邊執見順世論是典型的斷滅見[19],其核心教義是:四大種外無別有物。具如《大乘廣百論釋論》記載:

與其相對的是五大學說,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記載的無作論觀點:

在地、水、火、風外,再加空大即虛空,人死後諸歸虛空:根無大種為所依故,便隨空轉[21],在古印度的思想文化背景下,其含義被喻為:所依樹倒,鳥歸虛空[22],此說不是死後諸根滅無的斷滅見,而是諸根特別是命根意根常存之常見。五大學說中,此虛空非色法,不是六界聚之空界[23],與四大種不同之處在於沒有“種”的含義:無增無減、無損無益、無興無衰,非先業異熟而生[20]

与其他文明的联系

欧洲四元素说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四大元素说”,即火、风(气)、水、地(土),与四大种一致。亚里士多德繼承和發展了元素说,提出世界本源即是冷、热、乾、湿四种性质,而四元素由这些原始性质依不同比例组合而成;他又提出五元素说,在四元素之外加上以太,并认为“沒有和物質分離的虛空”、“沒有物體裡的虛空”。

四元素说长期左右欧洲的科学、炼金术的發展,并且在现代医学体系建立之前的医治理论都依此进行。

东亚五行论

和四大相似的五行学说起源於中国,到西周时五种元素已成型;战国晚期出现了五行相生相克的思想,对应了五色,并用以证明王朝相生相克的道理董仲舒将五行与五常相匹配,此时的五行与万事万物对应的模型已经基本建立。五行包括水、火、金、木、土;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五行在儒家文化圈内传播,并在许多领域都有应用,如中医学汉医)等。

应用

四大理论在许多领域都有应用,如民族医学中,继承了印度的地、水、火、风构成身体的理论,并据此根据药物的性质来配比治疗;和中医学的五行之说有相似之处。

相關概念

  • 五大部派佛教时期,在四大之上添加“限定虚空”,称为“五大”、“五轮”,但不能稱“五大種”。
  • 六大密宗佛教在五大之上再加上,称为“六大”;密宗认为,大日如来,以及众生身心和世界万物,都由六大构成,故彼此无差别,是圆融一体的。

参见

參考文獻

  1. ^ 《清淨道論·第十一品》:“堅硬相的是地界……於此身中,堅性或固性的是地界。”“粘結相的是水界……於此身中,粘結性或流動性的是水界。”“遍熟相的是火界……於此身中,遍熟性或暖熱性的是火界”“支持相的是風界……於此身中,支持性或浮動性的是風界”。”
  2. ^ 大毘婆沙論》:「問:空界云何?答:
    • 如契經說:『有眼穴(chidda)空,有耳穴空,有鼻穴空,有面門空,有咽喉空,有心中空,有心邊空,有通飲食處空,有貯飲食處空,有棄飲食處空,有諸支節毛孔等空。』是名空界。
    • 阿毘達磨作如是說:云何空界?謂:隣礙色,礙謂積聚,即牆壁等有色,近此名隣礙色,如牆壁間空,叢林間空,樹葉間空,窓牖間空,往來處空,指間等空,是名空界。
    • 有作是說:此文應言,云何空界?謂:隣難除色。然色有二種,一者、易除,謂:有情數,二者、難除,謂:無情數。此空界色,多近非情,牆壁樹等,而施設故,名隣難除色。
    • 舊對法者、及此國師俱說:空界,處處皆有,謂:骨、肉、筋、脈、皮、血、身分,晝、夜、明、闇、形、顯等處,皆有此色。
    問:緣空界色,眼識生不?有說:緣此眼識不生,謂:空界色,雖眼識境,而此眼識,畢竟不生。復有說者:緣空界色,眼識亦生。問:若爾,何故見不明了?答:此空界色,晝為明所覆,夜為闇所覆故,眼雖見,而不明了。」
    俱舍論》:「諸有門窓,及口鼻等,內外竅隙(chidra),名為空界(ākāsa-dhātu),如是竅隙,云何應知?
    • 傳說:竅隙,即是明闇,非離明闇,竅隙可取故,說空界明闇為體,應知此體,不離晝夜,即此說名,隣阿伽(agha-sāmantaka)色。
    • 傳說:阿伽,謂積集色,極能為礙故,名阿伽,此空界色,與彼相隣,是故說名,隣阿伽色。
    • 有說:阿伽(agha),即空界色,此中無礙故,名阿伽;即阿伽色;餘礙相隣,是故說名,隣阿伽色。」
  3. ^ See, e.g., Monier-Williams Sanskrit Dictionary where Mahābhūta is defined as: "a great element, gross el[ement] (of which 5 are reckoned, viz. ether, air, fire, water, earth ..., as distinguished from the subtle el[ement] or Tanmātra...)." Monier-Williams (1899), p. 798, entry for "Mahā-," retrieved 24 December 2008 from "U. Cologne" at http://www.sanskrit-lexicon.uni-koeln.de/scans/MWScan/MWScanpdf/mw0798-mahApheTkArIya.pdf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Gopal, Madan. K.S. Gautam , 编. India through the ages. Publication Division,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Broadcasting, Government of India. 1990: 79. 
  5.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入母胎經》:「時佛世尊,見眾坐定,告難陀曰:我有法要,初中後善,……所謂《入母胎經》。……復次、難陀!依父母不淨羯羅藍故,地界現前,堅鞕為性。水界現前,濕潤為性。火界現前,溫煖為性。風界現前,輕動為性。難陀!若父母不淨羯羅藍身,但有地界,無水界者,便即乾燥,悉皆分散,譬如手握乾麨灰等。若但水界,無地界者,即便離散,如油渧水。由水界故,地界不散;由地界故,水界不流。難陀!羯羅藍身,有地、水界,無火界者,而便爛壞,譬如夏月陰處肉團。難陀!羯羅藍身,但有地、水、火界,無風界者,即便不能增長廣大。此等皆由先業為因,更互為緣,共相招感,識乃得生,地界能持,水界能攝,火界能熟,風界能長。」
  6. ^ 大毘婆沙論》:「問:地、水、火、風,何相?何業?答:堅是地相,持是地業。濕是水相,攝是水業,煖是火相,熟是火業。動是風相,長是風業。」
  7. ^ 大毘婆沙論》:「問:有色法云何?答:謂:十處、一處少分;十處者,謂: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處;一處少分者,謂:法處少分。問無色法云何?答:謂一處、一處少分;一處者,謂:意處;一處少分者,謂:法處少分。
    問:此中何等名有色法?無色法耶?答:……復次、若法體是四大種,或是四大種所造者,名有色法。若法體非四大種,或非四大種所造者,名無色法。……
    •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色相者,名有色法,何等名有色相?謂有漸次積集相者,名有色相。復作是說:若有漸次散壞相者,名有色相。……復次、若有三種色相,可得名有色相,謂:或有色、有見、有對,或復有色,無見,有對,或復有色、無見、無對。……復作是說:有變礙相,名有色相。問:若有變礙相,名有色相者,過去、未來、極微、無表,既無變礙,應無色相;若無色相,體應非色。答:彼亦是色,得色相故,謂:過去色,雖今無變礙,而曾有變礙;未來色,雖今無變礙,而當有變礙;極微,一一雖無變礙,而多積集,即有變礙。無表,自體雖無變礙,而彼所依有變礙故。亦名變礙。……
    • 大德說曰:若有能壞、有對色相,是有色相;與前所說色相相違,名無色相,若法有此無色相者,名無色法。
    問:墮法處色,何不攝在十色處中?答:若色,可以剎那、極微,而分析者,立十色處。墮法處色,雖有剎那可分析義,而無極微可分析義故,不攝在十色處中。復次、若色,可作五識所依,及所緣者,立十色處。墮法處色,不與五識,作所依緣故,不攝在十色處中。復次、若色有障礙,可立十色處。墮法處色,既無障礙故,不攝在十色處中。」
  8. ^ 雜阿含經·三二二經》:「佛告彼比丘: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不可見,有對。耳、鼻、舌、身內入處,亦如是說。……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色外入處,若色,四大造,可見,有對,是名色是外入處。……若聲,四大造,不可見,有對,如聲,香、味,亦如是。……觸外入處者,謂:四大,及四大造色,不可見,有對,是名觸外入處。……法外入處者,十一入所不攝,不可見,無對,是名法外入處。」
    大毘婆沙論》:「問:大種、造色,相別云何?
    •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因是大種,果是造色。能生是大種,所生是造色。所依是大種,能依是造色。能相是大種,所相是造色。和合是大種,和合所生是造色。能建立是大種,所建立是造色。
    • 大德說曰:堅、濕、煖、動相,是大種;若色大種為因,而無大種相,是造色。……
    •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大種無見,造色,有見、無見。大種有對,造色有對、無對。……」
  9. ^ 大毘婆沙論》:「問:有見法云何?答:一處,謂:色處。問:無見法云何?答:十一處,謂:餘十一處。問:有見、無見,是何義耶?
    •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能現所現,及可示現在此在彼,是有見義;與此相違,是無見義。
    • 大德說曰:是眼所照,是眼所行,是眼境界,是有見義;與此相違,是無見義。
    • 脇尊者言:若有影像,明了可見,是有見義;與此相違,是無見義。
    問:何故有色十一處中,唯一色處,說名有見。答:唯一色處,麁顯易了,廣說如前,十一色內,唯一色處,立色處名。」
  10. ^ 大毘婆沙論》:「問:有對法云何?答:十處,謂:五內色處,及五外色處。問:無對法云何?答:二處,謂:意處及法處。
    問:有對、無對是何義耶?答:諸極微積聚,是有對義;非極微積聚,是無對義。復次、諸可分析,是有對義;不可分析,是無對義。復次、諸可積集,是有對義;不可積集,是無對義。復次、諸有障礙,是有對義;若無障礙。是無對義。復次、諸有形質,是有對義;若無形質,是無對義。復次、若能容受、及能障礙,是有對義;若不能容受、及不能障礙,是無對義。
    • 脇尊者言:若可分析,則可積集,若可積集,則有障礙,若有障礙,則有形質,若有形質,則能容受、及能障礙,若能容受、及能障礙,是有對義;與上相違,是無對義。
    •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細分相,有障礙相,是有對相;無細分相,無障礙相,是無對相。
    • 大德說曰:若能容受、及能障礙相,是有對相;若不能容受、及不能障礙,是無對相。
    •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若可施設,極微積聚性,顯色長短性,隨生音響性者,是有對相;與此相違,是無對相;此中極微積聚性者,說八處顯色;長短性者,說色處;隨生音響性者,說聲處。
    •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極微雜合、積集住相,是有對相;與此相違,是無對相。
    • 尊者覺天作如是說:能據處所、展轉相礙。是有對相;與此相違,是無對相。
    應知有對,總有三種,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三、所緣有對。障礙有對者,如以手擊手,以手擊石,以石擊石,以石擊手,以杵擊鍾,此等展轉,更相障礙,如是名為,障礙有對。境界有對者,如眼根等,諸有境法,各於自境界,有所拘礙,如是名為,境界有對。所緣有對者,如心、心所,有所緣法,各於自所緣,有所拘礙。如是名為,所緣有對。如是三種有對法中,此中但說,障礙有對。問:障礙有對十色處中,幾處展轉有相礙義?
    • 有作是說:唯有觸處,有相礙義,餘十一處無相礙義,非所觸故。
    • 或有說者:唯有五處,有相礙義,謂:內處中,唯有身處,若外處中,色、香、味、觸。彼作是說:若以手擊手,即以五擊五;若以手擊石,即以五擊四;若以石擊石,即以四擊四;若以石擊手,即以四擊五;若以杵擊鍾,亦以四擊四。
    • 復有說者:唯有九處,有相礙義,十色處中,唯除聲處,若不爾者,有以手等,擊眼處等時,應不生苦。
    • 評曰:應作是說,十種色處,皆有礙義,若聲處無礙者,此應無積聚義,又不應名障礙有對。
    《施設論》說:『眼定對色,色定對眼,廣說乃至,意定對法,法定對意。』彼師但依境界有對,而造彼論,故作是說。」
  11. ^ 大毘婆沙論》:「觸處,實事有十一種,謂:四大種,及七種造觸。七種造觸者,謂:滑、澁,輕、重,冷、飢、渴。滑謂:細軟,澁謂:麁強。輕謂:不可稱,重謂:可稱。冷謂:此所逼,便起暖求;飢謂:此所逼,便起食欲;渴謂:此所逼,便起飲欲。問:何大種增故滑?乃至渴耶?
    • 有作是說:不由大種,偏增故滑,乃至渴;但由大種,性類差別,有生滑果,乃至有生渴果。
    • 有餘師言:水、火增故滑,地、風增故澁,火、風增故輕,地、水增故重,故《施設論》作是問言:『何緣活時身輕調順?死便身重不調順耶?答言:活時火、風未滅故,身輕調順;死後身中火、風已滅故,重不調順。』水、風增故冷,風增故飢,謂:風增故,擊動食消,引飢觸生,便發食欲;火增故渴,謂:火增故,煎迫飲消,引渴觸生,便發飲欲。」
  12. ^ 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諸所有色,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未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有說:為止餘師所說,謂:此部內,有二論師,一者、覺天,二者、法救。
    覺天所說:色唯大種,心所即心;彼作是說:造色,即是大種差別;心所,即是心之差別。彼何故作是說?依契經故,如契經說:『眼肉團中,若內各別堅性、堅類,近有執受,名內地界,乃至各別動性、動類,近有執受名內風界。』彼依此經故,說造色即是大種。……
    問:彼云何通契經所說:『諸所有色,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答:彼作是說,非所造聲,離四大種,別有所因;即於大種,立所造聲。云何知然?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觸由二緣,所謂:眼、色,乃至意、法。有六觸處,是先所為,是先所造,我說即是故業。應知無聞異生,由此所觸,受樂、受苦;由此所造,或此隨一。』非離前六觸處,別有第七觸處,而可於中,立所造聲;即於前六,說為所造。前經亦然,非離大種,別有所造;即於大種,立所造聲。
    於我非難,阿毘達磨諸論師言:彼所引經,別有密意,不可引證前所引經。……又、所造言若無異者,餘經所說,復云何通?如契經說:『尊者圓滿,告尊者慶喜言:具壽當知,所有我執,誰之所造?是色所造,是受、想、行、識所造,我執即是薩迦耶見。』若所造言無別義者,豈可身見即是色等,然離色等別有我執故,知經說所造色者,非即大種。
    問:若離大種,別有造色,如何會釋彼所引經:『於眼肉團中,有地界等。』答:彼經說眼根所依大種,不說眼體。又彼經說世所共知肉團名眼,非說眼根,世於肉團,眼想轉故。尊者妙音亦作是說:世於大種,立眼根名,以是眼根所依止故。有餘師說:彼所引經,於義無妨,彼經但說眼肉團中有地等界,不言地等即是眼根,於義何妨。
    尊者法救說:離大種,別有造色,說心所法,非即是心。然說色中,二非實有,謂:所造觸,及法處色。立蘊、處、界,如對法宗。彼亦不然,諸所造觸,如餘造色,應別有故。若無法處所攝色者,無表戒等,不應有故。欲止如是二師所說,故作斯論。」
  13. ^ 大毘婆沙論》: 「問:大種、造色,云何而住?為大種在下,造色在上?為大種在上,造色在下?為大種、造色相雜而住?大種在外,造色處中耶?設爾何失?一切有過:若大種在下,造色在上,則諸造色近大種者,可以大種為能造因,所造色中有隔遠者,如何可以大種為因?若大種在上,造色在下,則應造色為大種因,不應大種為造色因。若大種、造色相雜而住,大種在外造色處中者,應斷截時,見諸孔隙,猶如斷藕。
    • 有說在下,為因所依法應爾故。問:若爾,於逼近色,可說能造,於隔遠者,云何造耶?答:不說一樹所有大種,都在其下,造諸造色,但說一樹分,分皆有大種在下,造色在上。
    • 有作是說:相雜而住,大種在外,造色處中。問:若爾,應斷截時,見諸孔隙,猶如斷藕?答:雖有孔隙,而不可見,以諸大種,非有見故,所見孔隙,是造色故。」
    「問:大種等聚中,有間隙(vivara)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有間隙,寧不相離?間隙若無,何不成一?答:
    • 有說,此有間隙,空界於中,相雜住故。問:若爾,云何名不相離?答:空界於中,能自隱匿,令於諸物,見不相離,如叢中女,自蔽其身。
    • 有說:此無間隙,展轉相逼,無間住故。問:若爾,云何不成一耶?答:雖無間隙,而不成一,如蘊、處、界、三世等中,間隙雖無,而不成一,彼亦如是。又、大種等,自體作用,各各異故,不可成一。」
  14. ^ 大毘婆沙論》:「問:此四大種,於一切時不相離耶?答:如是,云何知然?如《入胎經》說:『佛告慶喜,初羯邏藍,若有地界,無水界者,便應乾散,今不散者,水所攝故。若有水界。無地界者,便應流治,今不流者,地所持故。若有地、水,無火界者,便應臭爛,今不爛者,火所熟故。若有三界,無風界者,應不增長,今增長者,風所動故。』」
    「問:云何得知,此四大種,恒不相離?答:自相作業,一切聚中,皆可得故,謂:
    • 堅聚中,地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於此聚中,若無水界,金、銀、錫等,應不可銷;又、水若無,彼應分散。若無火界,石等相擊,火不應生;又、火若無,無能成熟,彼應腐敗。若無風界,應無動搖;又、若無風,應無增長。
    • 於濕聚中,水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於此聚中,若無地界,至嚴寒位,應不成氷;又、地若無,船等應沒。若無火界,應無煖時;又、火若無,彼應腐敗。若無風界,應不動搖;又、風若無,應無增長。
    • 於煖聚中,火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於此聚中,若無地界,燈燭等焰,應不可迴;又、地若無,不應持物。若無水界,應不生流;又、水若無,焰不應聚。若無風界,應不動搖;又、若無風,應無增長。
    • 於動聚中,風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於此聚中,若無地界,觸牆等障,應不折迴;又、地若無,應不持物。若無水界,應無冷風;又、水若無,彼應分散。若無火界,應無煖風;又、火若無,彼應腐敗。
    問:此四大種,其相各異,展轉相違,云何一時不相離起?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言:異相相違,因緣各別,非諸相異、皆必相違。諸不相違、而相異者,容俱時起,互不相離,如四大種,及香、味、觸、青、黃色等。諸有異相、而互相違,必無一時不相離起,如薪與火,雹與稼穡,邏呼、月輪,藥、病,明、闇。
    問:若堅、不堅物,轉相作者,諸法云何不捨自相?云何相作?如水性軟,至冬凝結,斧斫猶難;金等性堅,若置炎鑪,便銷如水,如是等,豈非諸法捨自相耶?答:非諸堅物,轉作不堅;亦非不堅,轉成堅物;然堅、不堅法,住未來世,若遇堅緣,則不堅法滅,堅法續生;遇不堅緣,則堅法滅,不堅續生;餘亦如是故,無諸法捨自相過。」
  15. ^ 《五蕴论》:“云何色蕴?谓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诸色。”
  16. ^ 《緣起經》卷1:「識緣名色者,云何為名?謂四無色蘊:一者受蘊,二者想蘊,三者行蘊,四者識蘊。云何為色?謂諸所有色,一切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此色前名總略為一,合名名色,是謂名色。」 (CBETA, T02, no. 124, p. 547, c8-12)
  17. ^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401-600卷》卷570〈7 平等品〉:「譬如眾色無有不因四大種者」。 (CBETA, T07, no. 220, p. 943, b6-7)
  18. ^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1〈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善男子!一切眾生因四大種和合為身,從四大身能生四病。所謂:身病、心病、客病及俱有病。言身病者,風黃、痰熱而為其主;言心病者,顛狂心亂而為其主;言客病者,刀杖所傷、動作過勞以為其主;俱有病者,飢渴、寒熱、苦樂、憂喜而為其主。其餘品類展轉相因,能令眾生受身心苦。」(CBETA, T10, no. 293, p. 711, a10-17)
  19. ^ 雜阿含經·一七一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若麁四大色斷壞,無所有,是名我正斷;若復我欲界斷壞,死後無所有,是名我正斷;若復我色界死後斷壞,無所有,是名我正斷;若得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我死後斷壞,無所有,是名我正斷。』」
    大毘婆沙論》:「七斷滅論者。一、作是念:此我有色,麁四大種所造為性,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為我正斷滅;彼見此生受胎為初,死時為後,便作是念:我受胎時,本無而有,若至死位,有已還無,名善斷滅。……」
  20. ^ 20.0 20.1 大毘婆沙論》:「有說為止外道所說,謂:外道說大種有五,即前四及虛空,今但說四,明虛空非大種。問:何故虛空不立大種?尊者世友作是釋言:以虛空無大種相故,謂:有增有減,是大種相,無增無減,是虛空相;有損有益,是大種相,無損無益,是虛空相;有興有衰,是大種相,無興無衰,是虛空相,是故虛空不立大種。尊者妙音作如是釋:虛空、大種,其相各異,謂:有情身中,所有大種,多是先業異熟所生,虛空體無異熟生義,由此虛空不立大種。大德說曰:虛空雖大,而體非種,不能生故,餘有為法,雖能為種,而體非大,相不遍故,由此虛空不立大種。為止如是外道所執,及顯自宗,故作斯論。」
  21. ^ 21.0 21.1 大毘婆沙論》:「此四大種土夫身者,彼所說士夫身,亦餘法成,而唯說四大種者,以麁現故。死時、地身歸地、水身歸水、火身歸火、風身歸風、根隨空轉者,彼說眾生死時,內大種身,歸外地等,根無大種為所依故,便隨空轉,譬如樹倒,鳥則飛空,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以執我所是常住故。」
  22. ^ 出曜經》:「爾時,世尊以天眼,……見有眾群鹿,遇彼獵師,懷驚愕,馳奔嶮岨之中。……見有群鳥,避羅高翔,馳趣虛空。……復見比丘,言辯義趣,柔和暢達。……復見異比丘,……闇復欲盡,於無餘泥洹界,而般泥洹。……爾時,世尊便說此偈:『鹿歸於野,鳥歸虛空,義歸分別,真人歸滅。』」
    大毘婆沙論》:「如世尊說:『獸歸林藪,鳥歸虛空,聖歸涅槃,法歸分別。』如是四種,至所歸處,方得安樂。」
  23. ^ 大毘婆沙論》:「問:虛空、空界,有何差別?答:虛空非色,空界是色。……虛空無為,空界有為。……問:若爾,虛空有何作用?答:虛空無為,無有作用,然此能與種種空界,作近增上緣;彼種種空界,能與種種大種,作近增上緣;彼種種大種,能與有對造色等,作近增上緣;彼有對造色,能與心、心所法,作近增上緣。若無虛空,如是展轉因果次第,皆不成立。」

大種, 关于与, 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条目, 請見, 四大, 五蘊, pañca, khandha, 依據巴利聖典, rūpa, mahābhūta, phassa, viññāna, 心所, cetasika, vedanā, sañña, saṅkhāra, source, thanissaro, 2001, 示意圖詳情, 巴利語與梵語, mahābhūta, 印度教术语, 佛教吸收, 是構成世界的基本元素, 主要分為四種, 分别是, 又称四界, 巴利語, catudhātu, 現在也稱為四大元素, 被认为构成世界. 关于与 大種 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条目 請見 四大 五蘊 panca khandha 依據巴利聖典 色 rupa 四大種 mahabhuta 觸 phassa 識 vinnana 心所 cetasika 受 vedana 想 sanna 行 saṅkhara Source MN 109 Thanissaro 2001 示意圖詳情大種 巴利語與梵語 Mahabhuta 印度教术语 佛教吸收 是構成世界的基本元素 主要分為四種 分别是 地 水 火 风 1 又称四界 巴利語 catudhatu 現在也稱為四大元素 被认为构成世界一切事物等物質的色法 包含山川大地等的器世間以及生命有情的身體 皆為此四界所構成 也有五界之說 加上虛空 以及六界之說 再加空界 2 和識界 目录 1 釋義 2 定義 3 各種解釋 4 斷見與常見 5 与其他文明的联系 5 1 欧洲四元素说 5 2 东亚五行论 6 应用 7 相關概念 8 参见 9 參考文獻釋義 编辑在印度教经典中 大種 元素数量为五 五大为 空 特尤斯 气 伐由 火 阿耆尼 水 伐楼拿 地 頗哩提毗 3 4 大種 是 大 maha 與 種 bhuta 這二個概念的複合 大而是種 其含義如 大毘婆沙論 所釋 問 何故名大種 答 大而是種 故名大種 如言大地 如言大王 義別體同 應持業釋 問 云何大義 云何種義 答 能減 能增 能損 能益 體有起盡 是為種義 體相形量 遍諸方域 成大事業 是為大義 問 此四 云何成大事業 答 與大積聚造色為依 令壞 令成 是大事業 由此唯四 不減 不增 謂 減不能成大事業 增於事業復為無用 問 餘法何緣不名大種 答 餘無如是大種相故 謂 無為法 大而非種 其餘有為 種而非大 故唯此四 得名大種 大 的含義近似於古希臘自然哲學中的元素 定義 编辑基於 象跡喻經 和 入母胎經 5 等的論述 大毘婆沙論 記載 地 水 火 風四大種 自相分別是堅 濕 煖 動 其作用分別是持 攝 熟 長 6 四大種及其所造色 是有色法 7 四大種是不可見 有對色 8 而所造色 或可見或不可見 9 或有對或無對 10 四大種及七所造觸攝於觸處中 11 四大種所造色 於四大種外有別自體 12 二者相依而住 13 四大種永不相互分離 不因物態相變而失去自相 14 說一切有部等對四大種及其所造色 圍繞極微理論而進行了大量研討和論述 各種解釋 编辑四大种亦是色蘊中的 色 的内容之一 15 在佛教中 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对这四大種的解释如下 阿含經 中說明五蘊中包含了名 色兩種法的區別 其中色蘊即包括了種種的色法 一切的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的色法 16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 說明眾色都是由於四大種而有 17 大方廣佛華嚴經 則更進一步說 一切眾生的身乃是因四大種和合而成為身 而也是因為四大的緣故 使得眾生的身能生種種的病 18 瑜伽師地論 卷27 云何色蘊 謂諸所有色 一切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 此復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 若內若外若麁若細 若劣若勝若遠若近 總名色蘊 CBETA T30 no 1579 p 433 c5 8 密宗的主張 借用佛教阿含經典所說六界名詞 以四大和空界配比金剛界 識配比胎藏界 斷見與常見 编辑主条目 五界和六界 人死後四大種和合之身分離 四大種各歸其界 這是沙門教派的共同觀念之一 大種學說可導致斷見和常見二類邊執見 順世論是典型的斷滅見 19 其核心教義是 四大種外無別有物 具如 大乘廣百論釋論 記載 順世外道作如是言 諸法及我 大種為性 四大種外 無別有物 即四大種和合為我 及身心等 內外諸法 現世是有 前後世無 有情數法 如浮泡等 皆從現在眾緣而生 非前世來 不往後世 身根和合 安立差別為緣 發起男女等心 受用所依與我和合 令我體有男等相現 緣此我境 復起我見 謂 我是男 女及非二 與其相對的是五大學說 如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 記載的無作論觀點 無施 無受 亦無祠祀 於此有命 名之為生 此身謝已 五大 20 分離 更無生理 名之為死 地歸於地 水歸於水 火歸於火 風歸於風 諸根歸空 21 四人輿至焚燒之處 以火燒訖 但有殘骨 更無所知 愚 智同此 與者名施 取者名受 諸說有者 皆是虛妄 在地 水 火 風外 再加空大即虛空 人死後諸根歸虛空 根無大種為所依故 便隨空轉 21 在古印度的思想文化背景下 其含義被喻為 所依樹倒 鳥歸虛空 22 此說不是死後諸根滅無的斷滅見 而是諸根特別是命根或意根常存之常見 五大學說中 此虛空非色法 不是六界聚之空界 23 與四大種不同之處在於沒有 種 的含義 無增無減 無損無益 無興無衰 非先業異熟而生 20 与其他文明的联系 编辑参见 古典元素 欧洲四元素说 编辑 主条目 四元素说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 四大元素说 即火 风 气 水 地 土 与四大种一致 亚里士多德繼承和發展了元素说 提出世界本源即是冷 热 乾 湿四种性质 而四元素由这些原始性质依不同比例组合而成 他又提出五元素说 在四元素之外加上以太 并认为 沒有和物質分離的虛空 沒有物體裡的虛空 四元素说长期左右欧洲的科学 炼金术的發展 并且在现代医学体系建立之前的医治理论都依此进行 东亚五行论 编辑 主条目 五行 和四大相似的五行学说起源於中国 到西周时五种元素已成型 战国晚期出现了五行相生相克的思想 对应了五色 并用以证明王朝相生相克的道理 董仲舒将五行与五常相匹配 此时的五行与万事万物对应的模型已经基本建立 五行包括水 火 金 木 土 金剋木 木剋土 土剋水 水剋火 火剋金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在儒家文化圈内传播 并在许多领域都有应用 如中医学 汉医 等 应用 编辑四大理论在许多领域都有应用 如泰傣民族医学中 继承了印度的地 水 火 风构成身体的理论 并据此根据药物的性质来配比治疗 和中医学的五行之说有相似之处 相關概念 编辑参见 佛教用语列表 四大 五大 六大 五大 部派佛教时期 在四大之上添加 限定虚空 称为 五大 五轮 但不能稱 五大種 六大 密宗佛教在五大之上再加上识 称为 六大 密宗认为 大日如来 以及众生身心和世界万物 都由六大构成 故彼此无差别 是圆融一体的 参见 编辑五蘊 色蘊 七種性自性 大種性自性參考文獻 编辑 清淨道論 第十一品 堅硬相的是地界 於此身中 堅性或固性的是地界 粘結相的是水界 於此身中 粘結性或流動性的是水界 遍熟相的是火界 於此身中 遍熟性或暖熱性的是火界 支持相的是風界 於此身中 支持性或浮動性的是風界 大毘婆沙論 問 空界云何 答 如契經說 有眼穴 chidda 空 有耳穴空 有鼻穴空 有面門空 有咽喉空 有心中空 有心邊空 有通飲食處空 有貯飲食處空 有棄飲食處空 有諸支節毛孔等空 是名空界 阿毘達磨作如是說 云何空界 謂 隣礙色 礙謂積聚 即牆壁等有色 近此名隣礙色 如牆壁間空 叢林間空 樹葉間空 窓牖間空 往來處空 指間等空 是名空界 有作是說 此文應言 云何空界 謂 隣難除色 然色有二種 一者 易除 謂 有情數 二者 難除 謂 無情數 此空界色 多近非情 牆壁樹等 而施設故 名隣難除色 舊對法者 及此國師俱說 空界 處處皆有 謂 骨 肉 筋 脈 皮 血 身分 晝 夜 明 闇 形 顯等處 皆有此色 問 緣空界色 眼識生不 有說 緣此眼識不生 謂 空界色 雖眼識境 而此眼識 畢竟不生 復有說者 緣空界色 眼識亦生 問 若爾 何故見不明了 答 此空界色 晝為明所覆 夜為闇所覆故 眼雖見 而不明了 俱舍論 諸有門窓 及口鼻等 內外竅隙 chidra 名為空界 akasa dhatu 如是竅隙 云何應知 傳說 竅隙 即是明闇 非離明闇 竅隙可取故 說空界明闇為體 應知此體 不離晝夜 即此說名 隣阿伽 agha samantaka 色 傳說 阿伽 謂積集色 極能為礙故 名阿伽 此空界色 與彼相隣 是故說名 隣阿伽色 有說 阿伽 agha 即空界色 此中無礙故 名阿伽 即阿伽色 餘礙相隣 是故說名 隣阿伽色 See e g Monier Williams Sanskrit Dictionary where Mahabhuta is defined as a great element gross el ement of which 5 are reckoned viz ether air fire water earth as distinguished from the subtle el ement or Tanmatra Monier Williams 1899 p 798 entry for Maha retrieved 24 December 2008 from U Cologne at http www sanskrit lexicon uni koeln de scans MWScan MWScanpdf mw0798 mahApheTkArIya pdf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Gopal Madan K S Gautam 编 India through the ages Publication Division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Broadcasting Government of India 1990 79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 入母胎經 時佛世尊 見眾坐定 告難陀曰 我有法要 初中後善 所謂 入母胎經 復次 難陀 依父母不淨羯羅藍故 地界現前 堅鞕為性 水界現前 濕潤為性 火界現前 溫煖為性 風界現前 輕動為性 難陀 若父母不淨羯羅藍身 但有地界 無水界者 便即乾燥 悉皆分散 譬如手握乾麨灰等 若但水界 無地界者 即便離散 如油渧水 由水界故 地界不散 由地界故 水界不流 難陀 羯羅藍身 有地 水界 無火界者 而便爛壞 譬如夏月陰處肉團 難陀 羯羅藍身 但有地 水 火界 無風界者 即便不能增長廣大 此等皆由先業為因 更互為緣 共相招感 識乃得生 地界能持 水界能攝 火界能熟 風界能長 大毘婆沙論 問 地 水 火 風 何相 何業 答 堅是地相 持是地業 濕是水相 攝是水業 煖是火相 熟是火業 動是風相 長是風業 大毘婆沙論 問 有色法云何 答 謂 十處 一處少分 十處者 謂 眼 耳 鼻 舌 身 色 聲 香 味 觸 處 一處少分者 謂 法處少分 問無色法云何 答 謂一處 一處少分 一處者 謂 意處 一處少分者 謂 法處少分 問 此中何等名有色法 無色法耶 答 復次 若法體是四大種 或是四大種所造者 名有色法 若法體非四大種 或非四大種所造者 名無色法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有色相者 名有色法 何等名有色相 謂有漸次積集相者 名有色相 復作是說 若有漸次散壞相者 名有色相 復次 若有三種色相 可得名有色相 謂 或有色 有見 有對 或復有色 無見 有對 或復有色 無見 無對 復作是說 有變礙相 名有色相 問 若有變礙相 名有色相者 過去 未來 極微 無表 既無變礙 應無色相 若無色相 體應非色 答 彼亦是色 得色相故 謂 過去色 雖今無變礙 而曾有變礙 未來色 雖今無變礙 而當有變礙 極微 一一雖無變礙 而多積集 即有變礙 無表 自體雖無變礙 而彼所依有變礙故 亦名變礙 大德說曰 若有能壞 有對色相 是有色相 與前所說色相相違 名無色相 若法有此無色相者 名無色法 問 墮法處色 何不攝在十色處中 答 若色 可以剎那 極微 而分析者 立十色處 墮法處色 雖有剎那可分析義 而無極微可分析義故 不攝在十色處中 復次 若色 可作五識所依 及所緣者 立十色處 墮法處色 不與五識 作所依緣故 不攝在十色處中 復次 若色有障礙 可立十色處 墮法處色 既無障礙故 不攝在十色處中 雜阿含經 三二二經 佛告彼比丘 眼是內入處 四大所造淨色 不可見 有對 耳 鼻 舌 身內入處 亦如是說 意內入處者 若心 意 識 非色 不可見 無對 是名意內入處 色外入處 若色 四大造 可見 有對 是名色是外入處 若聲 四大造 不可見 有對 如聲 香 味 亦如是 觸外入處者 謂 四大 及四大造色 不可見 有對 是名觸外入處 法外入處者 十一入所不攝 不可見 無對 是名法外入處 大毘婆沙論 問 大種 造色 相別云何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因是大種 果是造色 能生是大種 所生是造色 所依是大種 能依是造色 能相是大種 所相是造色 和合是大種 和合所生是造色 能建立是大種 所建立是造色 大德說曰 堅 濕 煖 動相 是大種 若色大種為因 而無大種相 是造色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 大種無見 造色 有見 無見 大種有對 造色有對 無對 大毘婆沙論 問 有見法云何 答 一處 謂 色處 問 無見法云何 答 十一處 謂 餘十一處 問 有見 無見 是何義耶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能現所現 及可示現在此在彼 是有見義 與此相違 是無見義 大德說曰 是眼所照 是眼所行 是眼境界 是有見義 與此相違 是無見義 脇尊者言 若有影像 明了可見 是有見義 與此相違 是無見義 問 何故有色十一處中 唯一色處 說名有見 答 唯一色處 麁顯易了 廣說如前 十一色內 唯一色處 立色處名 大毘婆沙論 問 有對法云何 答 十處 謂 五內色處 及五外色處 問 無對法云何 答 二處 謂 意處及法處 問 有對 無對是何義耶 答 諸極微積聚 是有對義 非極微積聚 是無對義 復次 諸可分析 是有對義 不可分析 是無對義 復次 諸可積集 是有對義 不可積集 是無對義 復次 諸有障礙 是有對義 若無障礙 是無對義 復次 諸有形質 是有對義 若無形質 是無對義 復次 若能容受 及能障礙 是有對義 若不能容受 及不能障礙 是無對義 脇尊者言 若可分析 則可積集 若可積集 則有障礙 若有障礙 則有形質 若有形質 則能容受 及能障礙 若能容受 及能障礙 是有對義 與上相違 是無對義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有細分相 有障礙相 是有對相 無細分相 無障礙相 是無對相 大德說曰 若能容受 及能障礙相 是有對相 若不能容受 及不能障礙 是無對相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若可施設 極微積聚性 顯色長短性 隨生音響性者 是有對相 與此相違 是無對相 此中極微積聚性者 說八處顯色 長短性者 說色處 隨生音響性者 說聲處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極微雜合 積集住相 是有對相 與此相違 是無對相 尊者覺天作如是說 能據處所 展轉相礙 是有對相 與此相違 是無對相 應知有對 總有三種 一 障礙有對 二 境界有對 三 所緣有對 障礙有對者 如以手擊手 以手擊石 以石擊石 以石擊手 以杵擊鍾 此等展轉 更相障礙 如是名為 障礙有對 境界有對者 如眼根等 諸有境法 各於自境界 有所拘礙 如是名為 境界有對 所緣有對者 如心 心所 有所緣法 各於自所緣 有所拘礙 如是名為 所緣有對 如是三種有對法中 此中但說 障礙有對 問 障礙有對十色處中 幾處展轉有相礙義 有作是說 唯有觸處 有相礙義 餘十一處無相礙義 非所觸故 或有說者 唯有五處 有相礙義 謂 內處中 唯有身處 若外處中 色 香 味 觸 彼作是說 若以手擊手 即以五擊五 若以手擊石 即以五擊四 若以石擊石 即以四擊四 若以石擊手 即以四擊五 若以杵擊鍾 亦以四擊四 復有說者 唯有九處 有相礙義 十色處中 唯除聲處 若不爾者 有以手等 擊眼處等時 應不生苦 評曰 應作是說 十種色處 皆有礙義 若聲處無礙者 此應無積聚義 又不應名障礙有對 施設論 說 眼定對色 色定對眼 廣說乃至 意定對法 法定對意 彼師但依境界有對 而造彼論 故作是說 大毘婆沙論 觸處 實事有十一種 謂 四大種 及七種造觸 七種造觸者 謂 滑 澁 輕 重 冷 飢 渴 滑謂 細軟 澁謂 麁強 輕謂 不可稱 重謂 可稱 冷謂 此所逼 便起暖求 飢謂 此所逼 便起食欲 渴謂 此所逼 便起飲欲 問 何大種增故滑 乃至渴耶 有作是說 不由大種 偏增故滑 乃至渴 但由大種 性類差別 有生滑果 乃至有生渴果 有餘師言 水 火增故滑 地 風增故澁 火 風增故輕 地 水增故重 故 施設論 作是問言 何緣活時身輕調順 死便身重不調順耶 答言 活時火 風未滅故 身輕調順 死後身中火 風已滅故 重不調順 水 風增故冷 風增故飢 謂 風增故 擊動食消 引飢觸生 便發食欲 火增故渴 謂 火增故 煎迫飲消 引渴觸生 便發飲欲 大毘婆沙論 如契經說 諸所有色 皆是四大種 及四大種所造 經是此論所依根本 彼未說者 今應說之 故作斯論 有說 為止餘師所說 謂 此部內 有二論師 一者 覺天 二者 法救 覺天所說 色唯大種 心所即心 彼作是說 造色 即是大種差別 心所 即是心之差別 彼何故作是說 依契經故 如契經說 眼肉團中 若內各別堅性 堅類 近有執受 名內地界 乃至各別動性 動類 近有執受名內風界 彼依此經故 說造色即是大種 問 彼云何通契經所說 諸所有色 皆是四大種 及四大種所造 答 彼作是說 非所造聲 離四大種 別有所因 即於大種 立所造聲 云何知然 如契經說 苾芻當知 觸由二緣 所謂 眼 色 乃至意 法 有六觸處 是先所為 是先所造 我說即是故業 應知無聞異生 由此所觸 受樂 受苦 由此所造 或此隨一 非離前六觸處 別有第七觸處 而可於中 立所造聲 即於前六 說為所造 前經亦然 非離大種 別有所造 即於大種 立所造聲 於我非難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 彼所引經 別有密意 不可引證前所引經 又 所造言若無異者 餘經所說 復云何通 如契經說 尊者圓滿 告尊者慶喜言 具壽當知 所有我執 誰之所造 是色所造 是受 想 行 識所造 我執即是薩迦耶見 若所造言無別義者 豈可身見即是色等 然離色等別有我執故 知經說所造色者 非即大種 問 若離大種 別有造色 如何會釋彼所引經 於眼肉團中 有地界等 答 彼經說眼根所依大種 不說眼體 又彼經說世所共知肉團名眼 非說眼根 世於肉團 眼想轉故 尊者妙音亦作是說 世於大種 立眼根名 以是眼根所依止故 有餘師說 彼所引經 於義無妨 彼經但說眼肉團中有地等界 不言地等即是眼根 於義何妨 尊者法救說 離大種 別有造色 說心所法 非即是心 然說色中 二非實有 謂 所造觸 及法處色 立蘊 處 界 如對法宗 彼亦不然 諸所造觸 如餘造色 應別有故 若無法處所攝色者 無表戒等 不應有故 欲止如是二師所說 故作斯論 大毘婆沙論 問 大種 造色 云何而住 為大種在下 造色在上 為大種在上 造色在下 為大種 造色相雜而住 大種在外 造色處中耶 設爾何失 一切有過 若大種在下 造色在上 則諸造色近大種者 可以大種為能造因 所造色中有隔遠者 如何可以大種為因 若大種在上 造色在下 則應造色為大種因 不應大種為造色因 若大種 造色相雜而住 大種在外造色處中者 應斷截時 見諸孔隙 猶如斷藕 有說在下 為因所依法應爾故 問 若爾 於逼近色 可說能造 於隔遠者 云何造耶 答 不說一樹所有大種 都在其下 造諸造色 但說一樹分 分皆有大種在下 造色在上 有作是說 相雜而住 大種在外 造色處中 問 若爾 應斷截時 見諸孔隙 猶如斷藕 答 雖有孔隙 而不可見 以諸大種 非有見故 所見孔隙 是造色故 問 大種等聚中 有間隙 vivara 不 設爾何失 二俱有過 若有間隙 寧不相離 間隙若無 何不成一 答 有說 此有間隙 空界於中 相雜住故 問 若爾 云何名不相離 答 空界於中 能自隱匿 令於諸物 見不相離 如叢中女 自蔽其身 有說 此無間隙 展轉相逼 無間住故 問 若爾 云何不成一耶 答 雖無間隙 而不成一 如蘊 處 界 三世等中 間隙雖無 而不成一 彼亦如是 又 大種等 自體作用 各各異故 不可成一 大毘婆沙論 問 此四大種 於一切時不相離耶 答 如是 云何知然 如 入胎經 說 佛告慶喜 初羯邏藍 若有地界 無水界者 便應乾散 今不散者 水所攝故 若有水界 無地界者 便應流治 今不流者 地所持故 若有地 水 無火界者 便應臭爛 今不爛者 火所熟故 若有三界 無風界者 應不增長 今增長者 風所動故 問 云何得知 此四大種 恒不相離 答 自相作業 一切聚中 皆可得故 謂 堅聚中 地界自相 現可得故 有義極成 於此聚中 若無水界 金 銀 錫等 應不可銷 又 水若無 彼應分散 若無火界 石等相擊 火不應生 又 火若無 無能成熟 彼應腐敗 若無風界 應無動搖 又 若無風 應無增長 於濕聚中 水界自相 現可得故 有義極成 於此聚中 若無地界 至嚴寒位 應不成氷 又 地若無 船等應沒 若無火界 應無煖時 又 火若無 彼應腐敗 若無風界 應不動搖 又 風若無 應無增長 於煖聚中 火界自相 現可得故 有義極成 於此聚中 若無地界 燈燭等焰 應不可迴 又 地若無 不應持物 若無水界 應不生流 又 水若無 焰不應聚 若無風界 應不動搖 又 若無風 應無增長 於動聚中 風界自相 現可得故 有義極成 於此聚中 若無地界 觸牆等障 應不折迴 又 地若無 應不持物 若無水界 應無冷風 又 水若無 彼應分散 若無火界 應無煖風 又 火若無 彼應腐敗 問 此四大種 其相各異 展轉相違 云何一時不相離起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言 異相相違 因緣各別 非諸相異 皆必相違 諸不相違 而相異者 容俱時起 互不相離 如四大種 及香 味 觸 青 黃色等 諸有異相 而互相違 必無一時不相離起 如薪與火 雹與稼穡 邏呼 月輪 藥 病 明 闇 問 若堅 不堅物 轉相作者 諸法云何不捨自相 云何相作 如水性軟 至冬凝結 斧斫猶難 金等性堅 若置炎鑪 便銷如水 如是等 豈非諸法捨自相耶 答 非諸堅物 轉作不堅 亦非不堅 轉成堅物 然堅 不堅法 住未來世 若遇堅緣 則不堅法滅 堅法續生 遇不堅緣 則堅法滅 不堅續生 餘亦如是故 無諸法捨自相過 五蕴论 云何色蕴 谓四大种 及四大种所造诸色 緣起經 卷1 識緣名色者 云何為名 謂四無色蘊 一者受蘊 二者想蘊 三者行蘊 四者識蘊 云何為色 謂諸所有色 一切四大種 及四大種所造 此色前名總略為一 合名名色 是謂名色 CBETA T02 no 124 p 547 c8 12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401 600卷 卷570 7 平等品 譬如眾色無有不因四大種者 CBETA T07 no 220 p 943 b6 7 大方廣佛華嚴經 卷11 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 善男子 一切眾生因四大種和合為身 從四大身能生四病 所謂 身病 心病 客病及俱有病 言身病者 風黃 痰熱而為其主 言心病者 顛狂心亂而為其主 言客病者 刀杖所傷 動作過勞以為其主 俱有病者 飢渴 寒熱 苦樂 憂喜而為其主 其餘品類展轉相因 能令眾生受身心苦 CBETA T10 no 293 p 711 a10 17 雜阿含經 一七一經 爾時 世尊告諸比丘 何所有故 何所起 何所繫著 何所見我 令諸眾生作如是見 如是說 若麁四大色斷壞 無所有 是名我正斷 若復我欲界斷壞 死後無所有 是名我正斷 若復我色界死後斷壞 無所有 是名我正斷 若得空入處 識入處 無所有入處 非想非非想入處 我死後斷壞 無所有 是名我正斷 大毘婆沙論 七斷滅論者 一 作是念 此我有色 麁四大種所造為性 死後斷滅 畢竟無有 齊此名為我正斷滅 彼見此生受胎為初 死時為後 便作是念 我受胎時 本無而有 若至死位 有已還無 名善斷滅 20 0 20 1 大毘婆沙論 有說為止外道所說 謂 外道說大種有五 即前四及虛空 今但說四 明虛空非大種 問 何故虛空不立大種 尊者世友作是釋言 以虛空無大種相故 謂 有增有減 是大種相 無增無減 是虛空相 有損有益 是大種相 無損無益 是虛空相 有興有衰 是大種相 無興無衰 是虛空相 是故虛空不立大種 尊者妙音作如是釋 虛空 大種 其相各異 謂 有情身中 所有大種 多是先業異熟所生 虛空體無異熟生義 由此虛空不立大種 大德說曰 虛空雖大 而體非種 不能生故 餘有為法 雖能為種 而體非大 相不遍故 由此虛空不立大種 為止如是外道所執 及顯自宗 故作斯論 21 0 21 1 大毘婆沙論 此四大種土夫身者 彼所說士夫身 亦餘法成 而唯說四大種者 以麁現故 死時 地身歸地 水身歸水 火身歸火 風身歸風 根隨空轉者 彼說眾生死時 內大種身 歸外地等 根無大種為所依故 便隨空轉 譬如樹倒 鳥則飛空 此邊執見 常見攝 見苦所斷 以執我所是常住故 出曜經 爾時 世尊以天眼 見有眾群鹿 遇彼獵師 懷驚愕 馳奔嶮岨之中 見有群鳥 避羅高翔 馳趣虛空 復見比丘 言辯義趣 柔和暢達 復見異比丘 闇復欲盡 於無餘泥洹界 而般泥洹 爾時 世尊便說此偈 鹿歸於野 鳥歸虛空 義歸分別 真人歸滅 大毘婆沙論 如世尊說 獸歸林藪 鳥歸虛空 聖歸涅槃 法歸分別 如是四種 至所歸處 方得安樂 大毘婆沙論 問 虛空 空界 有何差別 答 虛空非色 空界是色 虛空無為 空界有為 問 若爾 虛空有何作用 答 虛空無為 無有作用 然此能與種種空界 作近增上緣 彼種種空界 能與種種大種 作近增上緣 彼種種大種 能與有對造色等 作近增上緣 彼有對造色 能與心 心所法 作近增上緣 若無虛空 如是展轉因果次第 皆不成立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大種 amp oldid 77571772,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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