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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里車站追撞事故

大里車站追撞事故,為2007年6月15日發生於臺灣鐵路管理局宜蘭線大里車站內的鐵路事故,多簡稱大里事故。最後賠償新台幣1200多萬元,是可歸責台鐵的重大傷亡事故。

大里車站追撞事故
事故列車,於事故後送至七堵調車場放置(已於2020年6月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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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年6月15日
时间上午10點32分
地点宜蘭縣頭城鎮大里車站
国家或地区 中華民國臺灣
路线宜蘭線
运营商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事件类型車禍
起因駕駛操作失誤、自動列車防護系統誤動作
统计
列車台鐵E200-E400型電力機車
台鐵EMU500型電聯車
死亡5
受伤15

事故概要

一列EMU500型電聯車執行自樹林開往蘇澳的南下2719次區間車(編組:〔←往宜蘭方向〕EMC508+EP508+ET508+EM508〔往台北方向→〕),行駛於西正線(南下通常行駛於東正線為多),待避正行駛於東正線、應該已經誤點的、由樹林開往知本的南下1079次自強號。2719次於大里站停車時,由於路線前方有北上試運轉列車,在站內等待1079次通過後換至東正線離站。

兩輛E400型電力機車E300型電力機車執行自頭城開往七堵的北上3902次試運轉列車(編組:〔←往台北方向〕E403+E308〔往宜蘭方向→〕,本務機:E403;台鐵資料曾誤植為E403+E408),於龜山─大里間疑似因天候關係視線不良或判斷失誤,未完全依照鐵路號誌機指示行車,在注意到大里站南邊進站號誌機顯示險阻號誌時減速不及,過走至橫渡線處邊撞正要換線離站的2719次,造成該組車第二節車廂(EP508)的側面嚴重受創、第三節車廂(ET508)的側面從端部到第三車門也被撞毀,也造成E403輕微受損,車上2名乘客當場死亡、2名乘客到院前死亡、另有1名乘客到院後搶救無效,總共造成5死15傷。

  • 10點20分:2719次列車預定於福隆車站待避1079次列車之後的開車時刻。
  • 10點28分:2719次列車於大里車站待避1079次列車後開車。
  • 10點32分:事故發生,兩輛列車相撞。

事故原因與相關處理

本事故肇因於電力機車司機員,因為自動列車防護系統誤動作對行車造成困擾,所以擅自將之關閉、但同時以超過編組速限時速75公里的時速90公里運轉,在視線不良或誤判號誌的狀況下而「冒進」,導致煞車距離不足。

本事故中的電力機車通過第一道號誌(第一閉塞號誌)時,由於閉塞號誌亮起黃色的「注意」信號,列車應在通過號誌前減速到時速60公里以下。但是司機員並未察覺潛在的危險,可能認為只是前車尚未駛離區間,繼續以時速90公里前進,由於不需要與車站呼喚應答,也無法從無線通訊取得前方路線的狀況。

行駛了1.376公里後,連續通過2座相距314公尺的第二道(上行進站預告號誌跟自動列車停止裝置,二者設在一起)及第三道號誌(進站號誌)時,司機員才發現站界其實是亮起紅燈的停止信號,立刻緊急煞車,但仍因速度過快而過走。此時電力機車距離撞擊點至多為489公尺[1]。最後在煞車距離不夠的狀況下,電力機車以時速49公里的速度,邊撞由大里離站的EMU500型電聯車。

醫療體系問題

送往羅東鎮的傷患全數送入羅東博愛醫院,而另一間被通知準備接收傷患的羅東聖母醫院卻沒有收到傷者。

連續2日運轉混亂

事發當日,由於大里站運轉中斷,原訂行駛宜蘭、北迴線的列車多數停駛,改以區間車及巴士(公路接駁)機動接駁,而中、南部開來的跨線列車大多行駛至七堵站為止,但車站資訊混亂不同步的現象持續發生:部分車站公告跨線列車全部會開往福隆、石城,部分車站公告七堵站會加開往福隆列車,部分車站請旅客改乘其他運具;由樹林站加開的往福隆列車,由於使用了平常未使用的車次,部分車站誤認為是工程列車或迴送列車。

次日,雖然將鐵路搶通,但車廂運用已經混亂,例如:尖峰時刻,自強號使用太魯閣列車(8節)行駛;緊接著的半直達列車(彈性編組,該班次通常為9~12節)使用6節車廂,不足部分使用推拉式列車(13節)補足,但人潮早已搭乘太魯閣列車離去,形同空車。

事後

ATP系統檢討

臺鐵部份基層人員認為,在本事故發生以前就經常故障或誤動作的自動列車防護系統(ATP)可能是事故原因之一;但臺鐵及中華民國交通部持反對意見,表示雖然ATP仍待改善,但本事故與ATP無關。一般認為經常故障的ATP已經給臺鐵及基層人員許多困擾,交通部也要求臺鐵暫停支付ATP的尾款。

事故發生後,台鐵開始嚴禁司機員關閉ATP,並花費1700萬在2010年3月為所有列車加裝遠端監視系統,由行車控制中心掌握ATP系統是否關閉[2]

鐵路節活動取消

由於事故影響,原訂6月24日於宜蘭地區的臺灣鐵路120年「馳騁寶島二甲子、臺鐵真情陪伴您」部分活動取消。包括:羅東、宜蘭、福隆及瑞芳各站的台鐵CK124號蒸氣機車靜態展示等。[3]

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司機員黃林忠良經宜蘭地檢署偵結,認為過失情節重大,依《中華民國刑法》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一審判決,黃林忠良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而二審改判黃林忠良有期徒刑1年8個月,但無緩刑[4]三審最高法院上訴駁回,全案定讞。[5]2010年7月19日入監服刑,2011年7月22日,服刑一年多法務部核准假釋出獄。[6]

事故車報廢

由於台鐵EMU508電聯車的EP、ET車右側車殼遭到撞擊而嚴重受損(EP車整面車殼被掀開,ET車後端到第三車門的車殼被掀開),EMC車也受到波及而輕微受損,被停置於七堵車站第四月台。同年8月16日,被迴送七堵調車場放置(見圖1)。在台鐵認為EP、ET車已超出經濟維修價值的情況下,決定將該車組報廢,並拆卸剩餘可用零件供同型車維修用,成為台鐵自引進通勤電聯車後第一組因事故遭到報廢的車輛。

EMU500型配屬機務段調整

事故報廢的EMU508電聯車原配屬在臺北機務段,而使臺北機務段的車輛調度更加吃緊,所以台鐵把原本配屬在新竹機務段的EMU539、EMU540調至臺北機務段來因應。而原先配屬新竹機務段的EMU560、EMU561也在之後改配屬嘉義機務段,使得新竹機務段配屬的EMU500型電聯車僅剩EMU541~EMU559。

備註:現今原新竹機務段配屬的EMU500電聯車已全數移往臺北、彰化、花蓮機務段。新竹機務段已無任何配車。

參見

註解

  1. ^ 第一道、第二道與第三道號誌分別距離撞擊地點2048公尺、489公尺與175公尺。
  2. ^ 【台鐵高層超扯】普悠瑪沒裝ATP遠端監控 立委爆「因裝了也不能用」. 蘋果日報. 2018-10-24 [2018-10-24]. (原始内容于2018-10-24). 
  3. ^ 宜蘭地區鐵路節慶祝活動,因故取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臺灣鐵路管理局
  4. ^ 大里火車相撞 司機改判未緩刑,聯合新聞網
  5. ^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2022-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6). 
  6. ^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2022-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6). 

外部連結

  • 交通新聞稿 - 臺鐵局6月15日大里站事故說明[失效連結]
  • 火車對撞 5死17傷 車廂削一半 「如炸彈爆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臺灣蘋果日報)
  • 火車頭衝紅燈 攔腰撼列車 台鐵相撞21死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蘋果日報)
  • 台鐵大里事故 一連串的錯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廣新聞)
  • 火車對撞/〈快訊〉看錯號誌火車擦撞 釀4死17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TVBS)
  • 自由電子報 - 火車相撞 5死17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台灣鐵道迷專區 TaiwanBBS.org - 台鐵機車頭違規撞電車 等新聞[永久失效連結]

大里車站追撞事故, 此章節的時間以東八區時間, 為準, 為2007年6月15日發生於臺灣鐵路管理局宜蘭線大里車站內的鐵路事故, 多簡稱大里事故, 最後賠償新台幣1200多萬元, 是可歸責台鐵的重大傷亡事故, 事故列車, 於事故後送至七堵調車場放置, 已於2020年6月解體, 详情日期2007年6月15日时间上午10點32分地点宜蘭縣頭城鎮大里車站国家或地区, 中華民國, 臺灣, 路线宜蘭線运营商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事件类型車禍起因駕駛操作失誤, 自動列車防護系統誤動作统计列車台鐵e200, e400型電力機車台鐵e. 此章節的時間以東八區時間 UTC 8 為準 大里車站追撞事故 為2007年6月15日發生於臺灣鐵路管理局宜蘭線大里車站內的鐵路事故 多簡稱大里事故 最後賠償新台幣1200多萬元 是可歸責台鐵的重大傷亡事故 大里車站追撞事故事故列車 於事故後送至七堵調車場放置 已於2020年6月解體 详情日期2007年6月15日时间上午10點32分地点宜蘭縣頭城鎮大里車站国家或地区 中華民國 臺灣 路线宜蘭線运营商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事件类型車禍起因駕駛操作失誤 自動列車防護系統誤動作统计列車台鐵E200 E400型電力機車台鐵EMU500型電聯車死亡5受伤15 目录 1 事故概要 2 事故原因與相關處理 2 1 醫療體系問題 2 2 連續2日運轉混亂 3 事後 3 1 ATP系統檢討 3 2 鐵路節活動取消 3 3 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3 4 事故車報廢 3 5 EMU500型配屬機務段調整 4 參見 5 註解 6 外部連結事故概要 编辑一列EMU500型電聯車執行自樹林開往蘇澳的南下2719次區間車 編組 往宜蘭方向 EMC508 EP508 ET508 EM508 往台北方向 行駛於西正線 南下通常行駛於東正線為多 待避正行駛於東正線 應該已經誤點的 由樹林開往知本的南下1079次自強號 2719次於大里站停車時 由於路線前方有北上試運轉列車 在站內等待1079次通過後換至東正線離站 兩輛E400型電力機車和E300型電力機車執行自頭城開往七堵的北上3902次試運轉列車 編組 往台北方向 E403 E308 往宜蘭方向 本務機 E403 台鐵資料曾誤植為E403 E408 於龜山 大里間疑似因天候關係視線不良或判斷失誤 未完全依照鐵路號誌機指示行車 在注意到大里站南邊進站號誌機顯示險阻號誌時減速不及 過走至橫渡線處邊撞正要換線離站的2719次 造成該組車第二節車廂 EP508 的側面嚴重受創 第三節車廂 ET508 的側面從端部到第三車門也被撞毀 也造成E403輕微受損 車上2名乘客當場死亡 2名乘客到院前死亡 另有1名乘客到院後搶救無效 總共造成5死15傷 10點20分 2719次列車預定於福隆車站待避1079次列車之後的開車時刻 10點28分 2719次列車於大里車站待避1079次列車後開車 10點32分 事故發生 兩輛列車相撞 事故原因與相關處理 编辑本事故肇因於電力機車司機員 因為自動列車防護系統誤動作對行車造成困擾 所以擅自將之關閉 但同時以超過編組速限時速75公里的時速90公里運轉 在視線不良或誤判號誌的狀況下而 冒進 導致煞車距離不足 本事故中的電力機車通過第一道號誌 第一閉塞號誌 時 由於閉塞號誌亮起黃色的 注意 信號 列車應在通過號誌前減速到時速60公里以下 但是司機員並未察覺潛在的危險 可能認為只是前車尚未駛離區間 繼續以時速90公里前進 由於不需要與車站呼喚應答 也無法從無線通訊取得前方路線的狀況 行駛了1 376公里後 連續通過2座相距314公尺的第二道 上行進站預告號誌跟自動列車停止裝置 二者設在一起 及第三道號誌 進站號誌 時 司機員才發現站界其實是亮起紅燈的停止信號 立刻緊急煞車 但仍因速度過快而過走 此時電力機車距離撞擊點至多為489公尺 1 最後在煞車距離不夠的狀況下 電力機車以時速49公里的速度 邊撞由大里離站的EMU500型電聯車 醫療體系問題 编辑 送往羅東鎮的傷患全數送入羅東博愛醫院 而另一間被通知準備接收傷患的羅東聖母醫院卻沒有收到傷者 連續2日運轉混亂 编辑 事發當日 由於大里站運轉中斷 原訂行駛宜蘭 北迴線的列車多數停駛 改以區間車及巴士 公路接駁 機動接駁 而中 南部開來的跨線列車大多行駛至七堵站為止 但車站資訊混亂不同步的現象持續發生 部分車站公告跨線列車全部會開往福隆 石城 部分車站公告七堵站會加開往福隆列車 部分車站請旅客改乘其他運具 由樹林站加開的往福隆列車 由於使用了平常未使用的車次 部分車站誤認為是工程列車或迴送列車 次日 雖然將鐵路搶通 但車廂運用已經混亂 例如 尖峰時刻 自強號使用太魯閣列車 8節 行駛 緊接著的半直達列車 彈性編組 該班次通常為9 12節 使用6節車廂 不足部分使用推拉式列車 13節 補足 但人潮早已搭乘太魯閣列車離去 形同空車 事後 编辑ATP系統檢討 编辑 臺鐵部份基層人員認為 在本事故發生以前就經常故障或誤動作的自動列車防護系統 ATP 可能是事故原因之一 但臺鐵及中華民國交通部持反對意見 表示雖然ATP仍待改善 但本事故與ATP無關 一般認為經常故障的ATP已經給臺鐵及基層人員許多困擾 交通部也要求臺鐵暫停支付ATP的尾款 事故發生後 台鐵開始嚴禁司機員關閉ATP 並花費1700萬在2010年3月為所有列車加裝遠端監視系統 由行車控制中心掌握ATP系統是否關閉 2 鐵路節活動取消 编辑 由於事故影響 原訂6月24日於宜蘭地區的臺灣鐵路120年 馳騁寶島二甲子 臺鐵真情陪伴您 部分活動取消 包括 羅東 宜蘭 福隆及瑞芳各站的台鐵CK124號蒸氣機車靜態展示等 3 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编辑 司機員黃林忠良經宜蘭地檢署偵結 認為過失情節重大 依 中華民國刑法 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 黃林忠良有期徒刑2年 緩刑5年 而二審改判黃林忠良有期徒刑1年8個月 但無緩刑 4 三審最高法院上訴駁回 全案定讞 5 2010年7月19日入監服刑 2011年7月22日 服刑一年多法務部核准假釋出獄 6 事故車報廢 编辑 由於台鐵EMU508電聯車的EP ET車右側車殼遭到撞擊而嚴重受損 EP車整面車殼被掀開 ET車後端到第三車門的車殼被掀開 EMC車也受到波及而輕微受損 被停置於七堵車站第四月台 同年8月16日 被迴送至七堵調車場放置 見圖1 在台鐵認為EP ET車已超出經濟維修價值的情況下 決定將該車組報廢 並拆卸剩餘可用零件供同型車維修用 成為台鐵自引進通勤電聯車後第一組因事故遭到報廢的車輛 EMU500型配屬機務段調整 编辑 事故報廢的EMU508電聯車原配屬在臺北機務段 而使臺北機務段的車輛調度更加吃緊 所以台鐵把原本配屬在新竹機務段的EMU539 EMU540調至臺北機務段來因應 而原先配屬新竹機務段的EMU560 EMU561也在之後改配屬嘉義機務段 使得新竹機務段配屬的EMU500型電聯車僅剩EMU541 EMU559 備註 現今原新竹機務段配屬的EMU500電聯車已全數移往臺北 彰化 花蓮機務段 新竹機務段已無任何配車 參見 编辑2018年宜蘭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 發生前關閉 列車自動防護系統 ATP 註解 编辑 第一道 第二道與第三道號誌分別距離撞擊地點2048公尺 489公尺與175公尺 台鐵高層超扯 普悠瑪沒裝ATP遠端監控 立委爆 因裝了也不能用 蘋果日報 2018 10 24 2018 10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10 24 宜蘭地區鐵路節慶祝活動 因故取消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臺灣鐵路管理局 大里火車相撞 司機改判未緩刑 聯合新聞網 最高法院 99 年度台上字第 3383 號刑事判決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2022 03 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3 26 臺灣高等法院 100 年度聲字第 2303 號刑事裁定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2022 03 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3 26 外部連結 编辑维基新闻中的相关報導 臺鐵列車對撞 宜蘭線雙向中斷臺鐵局6月15日大里站事故說明96年6月16日1時發 交通新聞稿 臺鐵局6月15日大里站事故說明 失效連結 火車對撞 5死17傷 車廂削一半 如炸彈爆炸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臺灣蘋果日報 火車頭衝紅燈 攔腰撼列車 台鐵相撞21死傷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蘋果日報 台鐵大里事故 一連串的錯誤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廣新聞 火車對撞 快訊 看錯號誌火車擦撞 釀4死17傷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VBS 自由電子報 火車相撞 5死17傷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j rail關於96年6月15日大里事故的報導 中國時報篇 樂多日誌 台灣鐵道迷專區 TaiwanBBS org 台鐵機車頭違規撞電車 等新聞 永久失效連結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大里車站追撞事故 amp oldid 77618992,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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