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目所指的「海外國家或地區」不包括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
本條目所指的「組別A+」為「加強對變異病毒株Omicron監測的指定地區」。
本條目所指的「組別A++」為「實施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的指定地區」。
2019冠狀病毒病香港疫情相關安排,介紹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中,在香港對應疫情所作出的安排和措施,當中包括上課安排、考試安排、防疫安排及醫療安排等。
上課安排 编辑
大專院校 编辑
大專院校上課安排
大專院校 | 上課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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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 | 2020年下學期:暫停校內授課,以網上形式進行授課。[1]其後,港大宣佈下一個學年採用混合式授課,50人以下的課堂會恢復面授。 2022年下學期:由1月24日開始,所有本科及修課式碩士課程,將改為網上授課,但需要親身參與的課堂可獲豁免。 |
香港中文大學 | 2月17日復課後以網上教學授課,直至另行通知。第二學期將順延兩周至5月2日結束。由於到3月中疫情仍然嚴峻,此學期及接續的暑期課程將一直網上教學,並以網上形式考試(或以其他評核方式取代)。強烈建議學生不應在2月17日前返回宿舍,及後因疫情轉差而改為即時關閉宿舍,除滯留香港的外地學生及特別情況外均需退租,並可按退租日期先後獲退回租金。[2]由於疫情第三度爆發,2020/21上學期第一個月維持上一個學期的安排,至同年10月19日改為僅恢復必須面授的少量課程,其他課程要到2021/22學年才回復正常,但屆時宿舍將優先分配予已完成疫苗接種學生。 2022年下學期:由1月24日開始,所有教學活動將全面透過網上形式進行,並鼓勵員工盡量留在家中工作。 |
香港科技大學 | 春季學期將定於2月19日開始,並於6月2日結束,其間以網上教學代替校內授課。計畫以網上形式進行所有考試。[1] |
香港理工大學 | 2月10日至3月14日期間以網上教學模式以及電子學習授課,暫停面授課堂最少至3月28日,到安全情況下才會恢復面對面授課。呼籲學生留在家中,毋須返回校園或宿舍;身處外地的非本地生,應待復課時才返港。過去14天內曾到訪內地的所有學生,回港後須填寫電子申報表並自行隔離14天。[3] |
香港城市大學 | 暫停課堂教學至2月6日,以便教職員準備網上教學;2月7日起,所有課堂將按照原定的上課時間表進行實時網上教學。所有進入校園人士應佩戴口罩,所有從內地返港的教職員和學生,需以網上系統通報。過去14天內曾前往內地的師生,必須在回港後14天內進行自我隔離。[4]及後,大學宣佈下一個學期繼續進行網上教學,至少到2021年才會恢復面授課堂。 |
香港浸會大學 | 2020年下學期:無限期暫停校內授課,課堂改以網上學習,所有學生不要回校。[1] 2022年下學期:所有課堂將轉為網上,校園內所有面授的教學活動將被禁止。 |
嶺南大學 | 暫停面授堂課至3月15日,2月17日起實時網上教學,強烈建議學生在這段時間內留在家中,不應返回校園或宿舍。[5] |
香港教育大學 | 2020年下學期:縮短農曆新年假期,由2月10日起以網上教學復課,2月10至29日期間在校內不會有面授課堂。即使面授課堂恢復,學生在3月2日前亦毋須回校。建議仍在內地的學生不要回港。[2] 2022年下學期:除個別科目因教學需要而要進行面授課程外,其餘課堂均以網上授課,期間所有考試亦會改以網上進行。 |
香港都會大學 | 宣布全面網上模式授課至5月3日。即至2020春季學期5月3日完結為止,本學期不會再有面授課堂。在校考試取消,各科評估會以不同形式進行,當中包括網上考試。[6] |
香港樹仁大學 | 下學期將以面對面授課改為網上授課。 11月29日,宣佈從12月2日起暫停面授課程,改為網授課堂,直至該學期完結。[7] |
香港恒生大學 | 宣布繼續暫停校內堂課直至另行通知,期間將以網上模式授課。大學同時將本學期授課日延長至2020年5月15日,如情況許可,期望在最後三個星期可回復校內堂課。 [8] |
香港演藝學院 |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的最新發展,灣仔本部及伯大尼古蹟校園將繼續關閉至另行通知。第二學期會於3月2日開始,至6月27日。在恢復面對面教學之前,學院將盡可能採用網上教學,並期望實踐為本的教學活動可於4月15日後重新展開。[2]但是,由於有學生在同年7月7日確診,校方於同日中午緊急疏散所有學生,同時宣佈第二次停課。 |
職業訓練局 | 職業訓練局(VTC)院校於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開始將以面授及網上或其他模式進行教學,學生所屬院校/學系將另行通知詳細安排。VTC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發展,並適時通知相關教學安排。 - 有關才晉高等教育學院(SHAPE)、高峰進修學院(PEAK)、匯縱專業發展中心(IVDC)及展亮技能發展中心(SHINE)的安排,請瀏覽相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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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幼稚園和特殊學校 编辑
第一及第二波疫情(2020年1月至5月) 编辑
2020年1月25日,政府宣佈,為減低疫情擴大的風險,全港中小學、幼稚園和特殊學校(下稱“學校”)延遲復課,復課日期為2月17日,[9]惟學校在停課期間須保持校舍開放,以照顧有需要返校的學童。[10]1月31日,政府再宣佈,全港學校進一步延遲復課,停課至2月29日,復課日期為3月2日,惟情況仍要評估。[11]2月13日,全港學校再延至3月16日復課。[12]2月25日,全港學校再延至4月20日復課,並傾向分階段復課。[13][14] 3月21日,全港學校由原定4月20日開始分階段復課的時間再延期,而政府會在復課三星期前作通知,最早5月底開始分階段復課。[15][16] 5月5日,政府宣佈分階段復課,並採取半日制,中三至中五復課日期為5月27日;小四至中二復課日期為6月8日;幼稚園高班(K3)至小三復課日期為6月15日;幼稚園幼兒班(K1)及低班(K2)本學年不會復課。特殊學校、群育學校、視障及聽障學校,跟隨主流中小學於5月27日分階段復課,輕度智障、中度智障特殊學校復課日期為6月8日;嚴重智障及醫院學校復課日期為6月15日。國際學校,因課程安排等與本地學校不同,亦沒有作為文憑試的試場,所以相關學校在5月20日起可跟隨校本決定分階段復課。[17]
第三波疫情(2020年7至9月) 编辑
7月10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宣佈所有中小學提早於13日開始放暑假。他指出,若學校舉行重要考試,如中三至中五的考試,同學可於7月13日至17日完成考試再放暑假。小五呈分試可繼續在13至17日舉行,學校亦可選擇延期至9月舉行,遞交呈分試的日期可延至10月20日。另外,如學校未能即時為暑假作好準備,學校可分批讓學生回校,而校舍需於原訂暑假假期前保持開放。[18]
8月3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宣佈所有學校在原訂日期展開新學年,但所有面授課程暫停,學校可以網上形式授課,但不建議較年幼學生經常使用網上教學,以免危害其眼睛及健康。[19]而對於跨境學童,他指將盡快開始與深圳方面商討,研究有沒有更多選擇可方便跨境生在深圳學習。[20]
8月31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宣佈中小學和幼稚園在9月23日起逐步恢復面授課堂,中一、中五、中六、小一、小五、小六和幼稚園高班在9月23日恢復面授課堂,中二至中四、小二至小四、幼稚園低班和幼兒班則於9月29日恢復面授課堂。楊指這安排是考慮到高年級有自理能力而又需要準備公開試,中一和小一則需要適應新的學習環境。國際學校和特殊學校亦有大致上相同的安排,但可按各校情況作安排。他又稱所有面授課堂會以半日形式進行。另外,他指由於某些如迎新和輔導課堂等活動均以面對面形式為佳,而某些班級亦需要準備公開試,學校可在9月16日起安排不多於全校六分之一學生回校進行不超過半日的活動。[21]
第四波疫情(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 编辑
11月20日,因疫情反覆及上呼吸道感染并存因素,自11月23日起全港小一至小三停課14天,至於由11月中起停課的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停課期結束日將由原定的11月27日,延至12月6日[22]。11月29日,政府宣佈因近日校園發現師生和學生家長確診,全港所有幼稚園和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和提供非本地課程學校)在12月2日起暫停面授課堂,直至聖誕假期開始,補習學校則暫停面授課堂兩星期。教育局發言人指,會商討方案讓畢業班回校準備考試。而學校應保持校舍開放,並讓教職員回校處理校務、回答家長查詢和照顧回校學生。[23][24]翌日,教育局宣佈學校可按需要安排小六學生回校進行呈分試,中六或需於該年參與公開考試之班別可回校準備,但仍要以半日制形式進行,回校人數不可超過學校最高限額的六分之一。[25]12月21日,教育局宣佈延長幼稚園、中小學及特殊學校停課期至翌年1月10日,學校可按需要安排準備公開試或進行考試的全校不多於六分之一學生回校,但須以半日制形式進行。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則須暫停所有面授課堂及活動。[26]2021年1月4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停課期將會延長至農曆新年假期,而從1月11日起,所有年級皆可以被安排回校上課,但學生人數仍不得超過全校的六分之一,小學只可以上午,中學可上下午,而中學上下午須為兩個不同的班級,幼稚園則繼續全面停課。[27]
教育局打算於2021年2月底至3月初、循聚漸進復課、中學和小學,分為高中、初中、高小、初小,三級同學返上午班、三级同學返下午班,並取消午飯時間,以避免除口罩交叉感染的機會,但最多只可以返全校六分之一至全校三分之一學生。
2021年2月3日,教育局宣布所有幼稚園及中小學農曆新年假後,回校學生可以增至不多於全校三分一;若學校教職員能定期每兩周檢測,可有條件恢復半天面授課。
2021年3月1日開始,所有進入、全港十八區大學、中學、小學、幼稚園、幼兒園及特殊學校的市民或訪客,必須用安心出行二維碼或登記個人資料才可以進入。2021年3月18日開始,全港十八區學校,如學校有一名學生有上呼吸道感染個案、全校停課五天、方便全校消毒。
2021年3月26日,教育局宣布所有幼稚園及中小學復活節及清明節假期後,回校學生可以增至不多於全校三分二;若學校教職員能定期每兩周檢測,可有條件恢復半天面授課。
2021年5月1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全港學校將在5月24日起,可恢復全校半日面授課堂。[28]
第五波疫情(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 编辑
2022年1月14日,幼稚園,小學,特殊學校小學部停課。
2022年1月24日,中學、特殊學校中學部停課,但中六生可回校上半日課。[29]
2022年1月27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全港學校暫停面授課堂至2月21日。
2022年2月14日,教育局宣布由於疫情仍然嚴峻,中小學及幼稚園繼續暫停面授課堂至3月6日,同時宣佈取消小六下學期呈分試及全港性系統評估。
2022年2月22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爲了配合特區政府的抗疫工作,全港學校包括國際學校,會調整2021/22學年度的暑假安排,將原本在7、8月的暑假提前至3、4月,以應對疫情。本學年度最後一次上課日為2022年8月12日,目標在復活節後恢復課堂。
2022年2月28日,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學校原則上由3月7日開始放假,直至學校復活節假期結束,然後一直上課至8月12日。但考慮到個別學校可能需要較多時間重整課程進度、安排課業評核和學習活動、調動人手、理順行政工作等,家長可能也需要時間準備,當局會彈性容許學校不遲於3月17日開始放假,也可相應地調整最後上課日至最早8月2日。2022至23學年由9月1日開始,惟個別於9月1日前開始新學年的學校,包括幼稚園,本學年的最後上課日可定於新學年開始前兩周。如疫情緩和,期望小學和幼稚園可於復活節假期後恢復面授課堂,而中學則在文憑試主科考試後開始面授課堂。在特別假期期間,學校會維持一貫假期運作模式,無須保持校園開放。非本地公開考試部分課程方面,由於部分課程可能還未完結,當局容許學校在做足防疫措施下,安排應屆考生短暫回校,完成必要和計分的考評項目。[30]
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開始,幼稚園,小學,中學進入學校也必須快速測試。由3至17歲學生也需要。視乎年紀棉條塞入鼻孔長度為0.5至2.5厘米。
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特首在行政會議前例行記者會,回答記者稱,已有六百間學校復課,31萬五千名學生上學,說每天有零星個案,非常正常,提醒家長們無需要恐慌,還提醒家長盡快為學童接種疫苗,令學童接種率上升,為全日復課製造有利條件。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教育局宣布2023年2月1日起逐步恢復全日面授課,首先是中學,然後是小學及幼稚園,幼稚園,小學,中學進入學校進行快速測試要求維持至2023年1月31日。
考試安排 编辑
维基新闻中的相关報導:香港學生「停課後復課又停課」 同學:令人匪夷所思 |
2020年中學文憑試 编辑
2020年2月6日,教育局宣布2020年中學文憑試科目延期舉行,其中涉及音樂及體育科實習考試及中文科口試。現今教育局有兩個改期方案,表示將於2月底決定最終方案。[31][32]
2020年2月25日,再宣布文憑試各科筆試及英文科口試如期在3月27日開考,而音樂及體育科實習考試中文科口試延期至5月下旬舉行,中文科口試則會延至5月18日至5月26日舉行。另外,放榜日預計需延後約一星期至七月十五日。[33]教育局及考評局將預留五十萬個口罩,並會向考生派發口罩,要求考試期間一定要佩戴口罩。但考生入試場之前須遞交健康申報表及探熱,體温達38度或以上將會被拒考。[33][34] 但部份考生卻不滿教育局派發「有黃點」及「絲襪咁薄」的口罩,經中文大學前化學講師鄺士山(K. Kwong)檢視後,直指這是「假口罩」[35],政府表示該批口罩檢驗結果沒有問題,而口罩的有效期仍未屆滿。[36][37]
2020年3月11日,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正式公布,大學聯招日程將會調動,正式遴選結果將在8月10日公布。[38]
2020年3月21日,宣布文憑試各科筆試延遲至4月24日開考,並取消中、英文科口試,而4個核心科目考試將於4月27日至5月5日舉行;體育及音樂科的實習考試暫定於5月底至6月中舉行,[39]又預計2020年文憑試放榜日期延至7月底。[40]最終體育科實習考試取消部分項目,只保留體適能及球類個人技術考核[41],音樂科和體育科均於5月22日開考[42]。文憑試最終在7月22日放榜,但於7月19日,因應香港爆發第三波疫情,林鄭月娥要求中學採其他形式處理放榜,以減少人群聚集[43],自修生則以郵遞寄發成績通知書[44]。
2020年呈分試 编辑
2020年2月6日,教育局宣布小六呈分試分數呈交限期延至5月11日,但如果未能在3月9日前復課,將會將第三次呈分試取消。[31][32][45]
2020年2月13日,因未能如期復課,小六第三次呈分試將取消,中一派位將根據第一及第二次呈分試成績安排[46][47],而小五的第一次呈分試則預計如期於6月至7月舉行。
2020年7月10日,教育局宣佈全港中小學提早於13日放暑假,而小五呈分試可繼續在7月13日至17日舉行,亦可延至9月新學年開學後舉行,遞交呈分試日期延至10月20日。[18]然而,在8月3日,當局宣佈學生不可回校上面授課程,有小學校長預料某些學校將不能在10月前完成首次呈分試,令整個升中派位程序出現變數。[48]
2020年11月30日,教育局宣佈,雖然學校停課,但學校仍可按情況安排小六學生回校進行呈分試。[25]
2020年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 编辑
2020年2月13日,教育局表示「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因毋須準備太多事前功夫,理論上復課時,如果可以安排到考試,則問題不大。」[46][47] 2月25日,教育局宣布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取消。[14]
2021年中學文憑試 编辑
2020年9月1日,考評局宣佈因應疫情,2021年中學文憑試延至4月23日開考,考期縮短至三個半星期,並在同年7月21日放榜;若疫情惡化,將延至6月3日開考,8月31日放榜,以「配合大學開學的最後時間」。中國文學、英國文學、生物、化學、物理、組合科學、綜合科學、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資訊及通訊科技9科的校本評核會取消,中文科、通識科的校本評核佔分比例由百分之20減至百分之10,英文、設計與應用科技和音樂科亦會減少校本評核亦會減量,蘇國生又指,就算學生已經努力完成大部分校本評核,老師仍要作出吃力的緊密輔導工作,認為作出有關決定能為師生釋出學習空間。另外,中文卷一將刪去《岳陽樓記》和《六國論》兩篇精讀範文,主因為上一年已經就此二範文出題,中英文口試亦將繼2020年後再次取消,蘇指這是疫情下的「一次性安排」。[49]
2021年呈分試 编辑
2021年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 编辑
2021年2月22日,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反覆,教育局宣布停辦2021年全港性系統評估。[50]
2022年中學文憑試 编辑
2021年2月9日,有10科將會取消校本評核,包括通識教育、中國文學及英語文學等;而中文、英文等餘下4科的評核要求則會精簡。[51]
2021年6月30日,因應疫情對學校面授課堂影響,公開考試委員會議決通過,精簡明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12個甲類科目的公開考試評核要求,以釋出教學時間,改動包括連續第三年取消中文科口試。[52]
2022年1月28日,考評局宣佈因應疫情,體育科及音樂科實習考試試延至5月底至6月初開考,而原定於3月底至4月英國語文科口試則連續第三年取消。[53]
2022年2月28日,考評局宣佈因應疫情,文憑試會如期開考,惟考期會從本來的1個月縮至3星期,中文、英文、數學及通識教育等核心科目於首週內完成,較熱門的選修科目則於第二週舉行,有約六成考生於首兩週完成所有試卷。而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科及倫理與宗教科更破天荒被安排於5月1日及8日兩個星期日下午舉行,成為本地公開試歷史上首例。此外,化學科及綜合科學科化學部份則於5月2日(勞動節補假)舉行,而英語文學科及設計與應用科技科則於5月9日(佛誕補假)舉行[54]。考生要在開考前完成檢測以保證考生安全以及公眾健康,而考評局更於竹篙灣檢疫中心設立特別試場供被確診感染新冠病毒的考生居住及應試,每名考生將佔用兩個上下層單位,上層住宿,下層考試,有需要考生須於考試當天早上六時半前知會考評局,並須預約抗疫專用的士[55],由該等的士送往檢疫中心。檢疫中心有約三千個單位,可同時容納千多名考生,總共有44人曾在竹篙灣應試[56]。
2022年呈分試 编辑
2022年2月14日,因疫情仍然非常嚴峻,教育局決定取消今年小六下學期呈分試。[57]
2022年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 编辑
2022年2月14日,因疫情仍然非常嚴峻,教育局決定停辦今年的全港性系統評估。[57]
防疫安排 编辑
出入境防疫安排 编辑
如無特別指明,下表所指年份均為2020年。
香港各出入境口岸防疫安排
口岸 |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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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西九龍站(高鐵) | 1月28日宣布:1月30日凌晨起暫停出入境客運服務。[58] |
港鐵紅磡站(城際直通車) |
沙頭角管制站(沙頭角口岸) |
文錦渡管制站(文錦渡口岸) |
中國客運碼頭 |
屯門客運碼頭 |
羅湖管制站(羅湖口岸) | 2月3日宣布:2月4日凌晨起暫停出入境客運服務。[59] |
落馬洲支線管制站(福田口岸) |
落馬洲管制站(皇崗口岸) |
港澳客輪碼頭 |
啟德郵輪碼頭 | 2月5日宣布:即時起暫停出入境客運服務。[60] 2021年7月30日起,啟德郵輪碼頭有限度恢復出入境服務,開放予參加郵輪公海遊的旅客。[61] 2022年1月5日起,公海遊暫停,啟德郵輪碼頭即時起再次暫停出入境客運服務,直至另行通知。 |
海運大廈郵輪碼頭 |
香港國際機場 | 維持開放。
- 2月5日宣布:2月8日凌晨起,所有從中國內地抵達香港者須被強制檢疫14日。[59][62]惟取道港珠澳大橋從澳門到香港,或從香港到澳門而途徑中國內地管轄範圍,則不被視作於中國內地境內逗留。
- 2月24日宣布:於2月25日6時起,非香港居民由韓國來港不得入境(已於3月17日取消);於抵港前14日曾到韓國大邱及慶尚北道的香港居民須入住檢疫中心進行檢疫;由韓國其他省市回港的香港居民則需要進行醫學監察14天。[63][64]
- 2月28日宣布:由3月1日凌晨起,不論是否香港居民,所有於抵港前14日曾到意大利艾米利亞-羅馬涅、倫巴第或威尼托地區或伊朗的人士,須入住檢疫中心進行檢疫。[65][66]
- 3月10日宣布:由3月14日零時起,不論是否香港居民,所有於抵港前14日曾到法國布爾岡-法蘭琪-康堤及大東部地區、德國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地區、日本北海道、西班牙拉里奧哈、馬德里及巴斯克地區及意大利全國的人士,須入住檢疫中心進行檢疫。[67]
- 3月17日宣布:由3月19日零時起,不論是否香港居民,所有於抵港前14日曾到所有海外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均須接受強制檢疫;原來的中國內地、韓國大邱及慶尚北道、伊朗、意大利艾米利亞--羅馬涅、倫巴第及威尼托地區的檢疫安排維持不變[68]。
- 3月23日宣布:由3月25日零時起,所有乘飛機從海外國家或地區抵港的非香港居民,不准從香港機場入境;所有從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入境香港的非香港居民,如過去14天去過海外國家及地區,將不准入境;所有從澳門及台灣入境的人,不論是否香港居民,亦須強制檢疫14天[69]。
- 4月2日宣布:由4月3日零時起,深圳湾口岸旅客通关服务时间调整为每日上午10时至晚上8时,直至另行通告。货物清关服务时间则不受影响,维持每日上午6时30分至午夜12时[70]。
- 4月4日宣布:4月5日金巴晚上八時正開出尾班車後,由4月6日零時零分起,香港來往澳門的金巴暫停。即由2020年4月6日起,港澳間的海陸空公共交通工具正式全面暫停。其後港澳金巴於5月8日恢復有限度服務。
- 10月15日宣布:香港與新加坡就「旅遊氣泡」政策達成共識。自同年11月22日起,所有乘飛機從新加坡抵港的星、港兩地居民,不論行程目的及長度,均可免除14日強制檢疫,但需符合指定條件[71]。11月21日,由于香港疫情反覆,两地「航空旅遊氣泡」延期兩周實施,具體推行日期將於12月初再公布[72];其後再於12月1日宣佈2020年後才實施,並會在12月月底檢視2021年的安排[73]。鉴于新加坡确诊個案增加,原定2021年5月26日实施的「旅遊氣泡」有關安排在很大機會不能如期重啟[74]。
- 11月11日宣布:政府推出「回港易」計劃,自23日起所有從廣東省及澳門抵港的香港居民,如果由陸路口岸抵港,持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可以入境,可獲豁免14天檢疫,惟此计划设有名额限制,须事先通过預約系統预约[75]。
- 2021年4月26日宣布:如無疫情反彈,香港與新加坡「旅遊氣泡」將於同年5月26日起實施,但香港居民必須完成兩劑疫苗接種才可參與[76]。
- 2021年4月29日起,回港易计划由广东省及澳门,扩展至中國内地其他省市[77]。同日起深圳灣管制站旅客清關時間改為每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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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灣管制站(深圳灣口岸) |
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
外遊警示 编辑
下列是為外遊警示或政府呼籲。
入境限制 编辑
抵達香港前14日(高風險A組指明地區則為21日)曾到以下國家或地區人士入境香港會被拒或需接受檢疫:[85]
禁止入境 编辑
於2020年1月27日至2022年4月30日曾實施的禁止入境政策
- 中国大陆湖北省:2020年1月27日[86]至2020年8月21日[87],只包括非香港居民。
- 韩国:2020年2月25日上午6時至3月16日,只包括非香港居民。[88]
- 所有海外國家或地區:2020年3月25日起,只包括非香港居民。
- 英国:因應英國爆發的「變種病毒」(VUI – 202012/01),由香港時間2020年12月22日午夜至2021年5月6日,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於過去21天內停留英國多於兩小時,將被禁止登機及不准入境香港(乘搭政府指定航班回港除外)。
- 南非:因應南非爆發傳播力強的新變種病毒,由香港時間2020年12月25日午夜起,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於過去21天內停留南非多於兩小時,將被禁止登機及不准入境香港。
- 爱尔兰:因應巴西及愛爾蘭爆發傳播力強的新變種病毒,由香港時間2021年1月23日午夜至2021年5月6日,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於過去21天內停留愛爾蘭多於兩小時,將被禁止登機及不准入境香港。
- 巴西:因應巴西爆發傳播力強的新變種病毒,由香港時間2021年1月23日午夜起,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於過去21天內停留巴西多於兩小時,將被禁止登機及不准入境香港。
- 印度、 巴基斯坦、 菲律賓:因應該三個地區均涉曾經在過去14天期間有累計七天相關個案數目爆發傳播力強的新變種病毒,觸及相關指標,由香港時間2021年4月20日午夜起,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於過去21天內停留該三個地區多於兩小時,將被禁止登機及不准入境香港。
- 尼泊尔:因應尼泊爾均涉曾經在過去14天期間有累計七天相關個案數目爆發傳播力強的新變種病毒,觸及相關指標,由香港時間2021年5月1日午夜起,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於過去21天內停留尼泊爾多於兩小時,將被禁止登機及不准入境香港。
- 臺灣:2021年5月17日起,只包括非香港居民。
- 印度尼西亞:因應印尼輸入的個案數字已觸及相關指標,由香港時間2021年6月25日午夜起,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於過去21天內停留印尼多於兩小時,將被禁止登機及不准入境香港。
- 英国:因應英國輸入的個案數字已觸及相關指標,由香港時間2021年7月1日午夜起,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於過去21天內停留英國多於兩小時,將被禁止登機及不准入境香港。
- 澳大利亞、 加拿大、 法國、 印度、 尼泊尔(由2022年2月12日起生效)、 巴基斯坦、 菲律賓、 英国、 美國:因應該九個地區爆發傳播力強的新變種病毒,香港政府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香港法例第599H章),由香港時間2022年1月8日午夜至2022年4月1日,限制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於過去14天內曾逗留(包括於機場轉機)該九個地區超過兩小時,將被禁止登上任何前往香港的民航客機(不論該客機是否由這些地區出發)及不准入境香港。[89]
自2022年5月1日起,所有禁止入境措施取消,所有人士均可入境香港。[90]
強制檢疫與醫學監察安排 编辑
除特別指明外,任何入境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獲豁免檢疫人士除外)過去14天(2020年12月25日起對海外國家為21天)曾到以下地區必須在指定場所(檢疫中心、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指定日子強制檢疫或醫學監察(以下檢疫時間為最長強制檢疫期,實際檢疫期可能因應疫苗接種狀況等有變動):
2020年10月27日,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從2020年11月起,內地港人入境香港後可免除14天強制檢疫。[106]11月23日起對在廣東省及澳門的港人實行,需事先預約及持2019冠狀病毒病陰性證明,且過去14日沒有到中國其它省市。
2022年9月23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自2022年9月26日起全面取消入境人士酒店檢疫安排。 2022年12月13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自2022年12月14日起全面取消入境人士醫學觀察下接受「黃碼」限制安排。
登機、檢疫及檢測要求 编辑
(甲)中國大陸、澳門及台灣 编辑
地區 | 適用人士 | 登機要求 | 強制檢疫及檢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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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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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澳門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中國大陸或澳門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 (如i.經機場抵港及ii.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內地(廣東省以外)或澳門逗留)預定抵港當天
或之前3天之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 - (如i.經機場抵港及ii.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內地(廣東省以外)或澳門逗留)預定抵港當天
或之前3天之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
| - 於指定地點(家居、酒店[108]或其他住所)接受14天強制檢疫(按「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除外)
- 抵港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接受強制檢測(第12天檢測須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109]
| - 於指定地點(家居、酒店[108]或其他住所)接受7天強制檢疫(按「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除外)
- 抵港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接受強制檢測(第12天檢測須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109]
- 完成強制檢疫後7天自行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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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台灣逗留(曾在A++或A組指明地區逗留人士除外)的香港居民、及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的非香港居民 |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14晚預訂確認書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14晚預訂確認書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6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第19天檢測須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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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海外地區 编辑
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5月6日,因應英國爆發的「變種病毒」(VUI – 202012/01),從英國抵港人士在完成14天強制檢疫後,須在家隔離多7天,即共檢疫21天。隨後因應全球疫情正出現急劇變化及更多國家發現新變種病毒,由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5月11日,所有於到達香港當天或之前21天曾在中國以外地區逗留的抵港人士(不論經機場或陸路口岸抵港),需要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8月8日,政府把相關指明地區按風險所實施的登機及強制檢疫要求整理為五個組別[110][100],詳情如下: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8月8日曾實施的海外國家風險組別
組別 | 適用人士 | 登機要求 | 強制檢疫及檢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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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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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高風險地區 (組別A1)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21天)曾在A1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於有關期間未曾在相關指明地區逗留超過兩小時;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21晚預訂確認書
- 禁止所有於登機當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此類指明地區超過兩小時的人士登機前來香港
(乘搭政府指定航班回港的香港居民除外)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4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26天強制檢測(只限到任何一間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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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高風險地區 (組別A2)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21天)曾在A2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21晚預訂確認書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4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26天強制檢測(只限到任何一間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
|
高風險地區 (組別B)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B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21晚預訂確認書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14晚預訂確認書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4次檢測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3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及19天強制檢測(可透過交回樣本收集瓶或到任何一間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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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險地區 (組別C)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C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14晚預訂確認書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4次檢測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3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及19天強制檢測(可透過交回樣本收集瓶或到任何一間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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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風險地區 (組別D)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D組指明地區、中國大陸或澳門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7晚預訂確認書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3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及19天強制檢測(可透過交回樣本收集瓶或到任何一間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7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2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2天強制檢測(可透過交回樣本收集瓶或到任何一間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
|
2021年8月9日起,政府把相關指明地區組別由5個整理至3個,同時所有海外到港人士須持有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才可登機來港(2021年12月8日起擴展至轉機人士),詳情如下:
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2月4日曾實施的海外國家風險組別
組別 | 適用人士 | 登機要求 | 強制檢疫及檢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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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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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地區 (組別A)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21天)曾在A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由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21晚預訂確認書
- 禁止所有於登機當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此類指明地區,並未能提供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登機前來香港
(乘搭政府指定航班回港或符合有關條件的成年人士香港居民,以及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6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26天強制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
實施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的指定地區(下稱組別:A++):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21天)曾在實施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於有關期間未曾在相關指明地區逗留超過兩小時;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由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抵達到港的第5日起計17晚預訂確認書
- 禁止所有於登機當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此類指明地區超過兩小時的人士,或曾逗留此類指明地區,並未能提供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登機前來香港
(乘搭政府指定航班回港或符合有關條件的成年人士香港居民,以及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 於竹篙灣檢疫中心進行首4天強制檢疫
- 其後在已預訂的指定檢疫酒店完成餘下的17天強制檢疫
- 強制檢疫期間首7天每天進行病毒檢測,並由醫護人員監察該人士的健康狀況,其後隔日進行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26天強制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
加強對變異病毒株Omicron監測的指定地區(下稱組別:A+):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21天)曾在加強監測A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由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抵達到港的第5日起計17晚預訂確認書
- 禁止所有於登機當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此類指明地區,並未能提供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登機前來香港
(乘搭政府指定航班回港或符合有關條件的成年人士香港居民,以及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 於竹篙灣檢疫中心進行首4天強制檢疫
- 其後在已預訂的指定檢疫酒店完成餘下的17天強制檢疫
- 強制檢疫期間首7天每天進行病毒檢測,並由醫護人員監察該人士的健康狀況,其後隔日進行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26天強制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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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險地區 (組別B)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B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及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的非香港居民 |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21晚預訂確認書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14晚預訂確認書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6次檢測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4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天強制檢測(社區檢測中心或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的專業拭子採樣)
- 抵港第19天強制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
低風險地區 (組別C)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C組指明地區、中國大陸或澳門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14晚預訂確認書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7晚預訂確認書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4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天強制檢測(社區檢測中心或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的專業拭子採樣)
- 抵港第19天強制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7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2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9、12及16天強制檢測(社區檢測中心或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的專業拭子採樣)
- 抵港第19天強制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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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Omicron變異病毒株已在全球多個地區傳播,所有海外地區均一律被指明為A組指明地區,檢疫安排亦將劃一而不會再實施加強監察安排,但由於其潛伏期較短。由2022年2月5日起,所有從海外抵港人士檢疫期減至14天。
詳情如下:
2022年2月5日至2022年3月31日曾實施的海外國家風險組別
組別 | 適用人士 | 登機要求 | 強制檢疫及檢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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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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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地區 (組別A)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A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由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14晚預訂確認書
- 禁止所有於登機當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此類指明地區,並未能提供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登機前來香港
(乘搭政府指定航班回港或符合有關條件的成年人士香港居民,以及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6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第19天檢測須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
實施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的指定地區(下稱組別:A++):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實施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於有關期間未曾在相關指明地區逗留超過兩小時;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由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14晚預訂確認書
- 禁止所有於登機當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此類指明地區超過兩小時的人士,或曾逗留此類指明地區,並未能提供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登機前來香港
(乘搭政府指定航班回港或符合有關條件的成年人士香港居民,以及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6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第19天檢測須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
中風險地區 (組別B)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B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及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的非香港居民 |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14晚預訂確認書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14晚預訂確認書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6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第19天檢測須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
低風險地區 (組別C)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C組指明地區、中國大陸或澳門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14晚預訂確認書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7晚預訂確認書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4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第19天檢測須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 -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7天
-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2次檢測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9、12及16天及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第19天檢測須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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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最新發展,並考慮到本港應對疫情能力提升及整體社會經濟需要,由2022年4月1日起,所有海外地區均不再分組,撤銷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並會理順相關安排。詳情如下:
組別 | 適用人士 | 登機要求 | 強制檢疫及檢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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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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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組別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中國大陸、澳門及台灣以外所有國家/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 - 出示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107](由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
-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當日起計7晚(如選擇符合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14晚(如選擇不提早完成強制檢疫)預訂確認書
- 禁止所有於登機當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此類指明地區,並未能提供已完成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登機前來香港
(乘搭政府指定航班回港或符合有關條件的成年人士香港居民,以及陪同登機的12歲以下子女的香港居民除外)
| - 基本要求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 強制檢疫期間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測試,並於第5天及第12天接受PCR核酸檢測
- 如選擇符合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
- 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及/或其陪同的12歲以下小童抵港第5天的PCR核酸檢測和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均為陰性,可提早完成檢疫,並必須離開該酒店
- 其後7天自行監察
- 抵港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免費)或到獲政府認可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自費)接受專業拭子採樣強制PCR核酸檢測;或
- 如選擇不提早完成強制檢疫-
- 在確認第12天的PCR核酸檢測及第14天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均為陰性後可離開指定檢疫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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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分組 编辑
風險分組只適用於中國大陸、澳門及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
組別 | 國家/地區 | 生效日期 | 撤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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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孟加拉国 | 2020年7月25日[111]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南非 | 2020年12月24日(升至A1組別) |
印度、 巴基斯坦、 菲律賓 | 2021年4月20日(升至A1組別) |
尼泊尔 | 2021年5月1日(升至A1組別) |
印度尼西亞 | 2021年6月20日(升至A2組別) |
B | 哈萨克斯坦、 美國 | 2020年7月29日[112]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B | 衣索比亞 | 2020年8月28日[113]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B | 英国 | 2020年10月1日[114] | 2020年12月22日(升至A1組別) |
B | 法國 | 2020年10月26日[115]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俄羅斯 | 2021年7月16日(升至A2組別) |
B | 比利時 | 2020年11月3日[116]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B | 土耳其 | 2020年11月13日[117]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C | 中國大陸、澳門及台灣以外其他國家/地區 (不包括屬組別A1、A2、B、D的地區)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B | 厄瓜多尔、 德國 | 2020年11月28日[118](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B | 羅馬尼亞 | 2020年12月7日[119](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B | 烏克蘭 | 2020年12月17日[120](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A1 | 英国 | 2020年12月22日(由B組別提升) | 2021年5月6日(降至A2組別) |
B | 加拿大 | 2020年12月25日[121](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A1 | 南非 | 2020年12月25日(由B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A組別) |
A1 | 巴西 | 2021年1月23日[122](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A組別) |
爱尔兰 | 2021年5月6日(降至A2組別) |
B | 瑞士、 阿联酋 | 2021年2月2日[123](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D | 澳大利亞、 新西蘭 | 2021年4月9日[100](由C組別降級)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C組別) |
新加坡 | 2021年5月21日(升至B組別) |
B | 埃及 | 2021年4月20日[124](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A1 | 印度、 巴基斯坦、 菲律賓 | 2021年4月20日[125](由B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A組別) |
A1 | 尼泊尔 | 2021年5月1日[126](由B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A組別) |
A2 | 爱尔兰 | 2021年5月7日(由A1組別降級)[127]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A組別) |
英国 | 2021年6月4日(降至B組別) |
B | 阿根廷、 義大利、 日本、 肯尼亚、 马来西亚、 荷蘭 | 2021年5月21日[128](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新加坡 | 2021年5月21日[128](由D組別提升) |
B | 柬埔寨、 泰國、 越南 | 2021年6月4日[129](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英国 | 2021年6月4日[129](由A2組別降級) | 2021年6月28日(升至A2組別) |
B | 哥伦比亚、 韩国 | 2021年6月18日[130](由C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B組別) |
A2 | 印度尼西亞 | 2021年6月21日[131](由B組別提升) | 2021年6月25日(升至A1組別) |
A1 | 2021年6月25日[132](由A2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A組別) |
A2 | 英国 | 2021年6月28日[133](由B組別提升) | 2021年7月1日(升至A1組別) |
A1 | 2021年7月1日[134](由A2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A組別) |
A2 | 俄羅斯 | 2021年7月16日[135](由B組別提升) | 2021年8月9日(整合為新的A組別) |
A | 南非 | 2021年8月9日(由A1組別整合) | 2021年11月28日(升至A+組別) |
英国 | 2021年12月21日(升至A+組別) |
印度、 巴基斯坦、 菲律賓 | 2022年1月8日(升至A++組別) |
尼泊尔 | 2022年2月12日(升至A++組別) |
巴西、 印度尼西亞 | 2022年4月1日(整合為新的海外組別) |
爱尔兰、 俄羅斯 | 2021年8月9日(由A2組別整合) |
B | 孟加拉国、 柬埔寨、 法國、 马来西亚、 荷蘭、 瑞士、 泰國、 土耳其、 阿联酋、 美國 | 2021年8月9日(由B組別整合) | 2021年8月20日(升至A組別) |
衣索比亞 | 2021年11月30日(升至A+組別) |
比利時、 加拿大、 德國、 義大利 | 2021年12月2日(升至A組別) |
日本 | 2021年12月3日(升至A組別) |
韩国 | 2021年12月5日(升至A組別) |
新加坡 | 2021年12月6日(升至A組別) |
羅馬尼亞 | 2021年12月8日(升至A組別) |
阿根廷 | 2021年12月10日(升至A組別) |
厄瓜多尔 | 2021年12月18日(升至A組別) |
肯尼亚 | 2021年12月19日(升至A組別) |
埃及 | 2021年12月21日(升至A組別) |
烏克蘭 | 2021年12月22日(升至A組別) |
哥伦比亚 | 2021年12月24日(升至A組別) |
哈萨克斯坦 | 2022年1月1日(升至A+組別) |
越南 | 2022年1月2日(升至A組別) |
希臘、 伊朗、 西班牙、 斯里蘭卡、 坦桑尼亚 | 2021年8月9日(由C組別整合) | 2021年8月20日(升至A組別) |
博茨瓦纳、 斯威士兰、 賴索托、 马拉维、 莫桑比克、 纳米比亚、 辛巴威 | 2021年11月27日(升至A組別) |
安哥拉、 奈及利亞、 尚比亞 | 2021年11月30日(升至A+組別) |
奥地利、 捷克、 丹麥、 以色列 | 2021年12月2日(升至A組別) |
葡萄牙、 瑞典 | 2021年12月3日(升至A組別) |
芬兰、 加纳、 挪威、 沙烏地阿拉伯 | 2021年12月5日(升至A組別) |
冰島 | 2021年12月6日(升至A組別) |
墨西哥 | 2021年12月7日(升至A組別) |
智利 | 2021年12月8日(升至A組別) |
馬爾地夫、 塞内加尔、 突尼西亞 | 2021年12月9日(升至A組別) |
克罗地亚、 斐济、 拉脫維亞 | 2021年12月10日(升至A組別) |
爱沙尼亚、 乌干达 | 2021年12月12日(升至A組別) |
古巴、 科威特、 列支敦斯登 | 2021年12月13日(升至A組別) |
賽普勒斯、 约旦、 黎巴嫩 | 2021年12月14日(升至A組別) |
模里西斯、 塞拉利昂 | 2021年12月15日(升至A組別) |
巴林、 百慕大、 刚果民主共和国、 直布罗陀、 匈牙利、 阿曼、 斯洛伐克 | 2021年12月17日(升至A組別) |
阿尔及利亚、 盧森堡、 斯洛維尼亞、 千里達及托巴哥 | 2021年12月18日(升至A組別) |
立陶宛、 卢旺达 | 2021年12月19日(升至A組別) |
蒙特內哥羅、 波蘭 | 2021年12月20日(升至A組別) |
摩洛哥、 卡塔尔 | 2021年12月21日(升至A組別) |
巴勒斯坦 | 2021年12月22日(升至A組別) |
秘魯 | 2021年12月23日(升至A組別) |
阿鲁巴、 哥斯达黎加、 格鲁吉亚、 巴拿马 | 2021年12月24日(升至A組別) |
布吉納法索、 开曼群岛、 多哥 | 2021年12月25日(升至A組別) |
瓜德罗普、 根西、 法属圣马丁、 委內瑞拉 | 2021年12月26日(升至A組別) |
留尼汪、 塞爾維亞 | 2021年12月27日(升至A組別) |
阿尔巴尼亚、 牙买加、 北馬其頓 | 2021年12月29日(升至A組別) |
多米尼加、 科索沃、 馬爾他 | 2021年12月30日(升至A組別) |
文莱、 巴拉圭 | 2021年12月31日(升至A組別) |
緬甸 | 2022年1月1日(升至A組別) |
白俄羅斯、 库拉索 | 2022年1月2日(升至A組別) |
利比亞 | 2022年1月3日(升至A組別) |
巴巴多斯、 波黑、 几内亚、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乌拉圭 | 2022年1月4日(升至A組別) |
保加利亚 | 2022年1月6日(升至A組別) |
马提尼克 | 2022年1月7日(升至A組別) |
佛得角、 尼日尔、 南蘇丹 | 2022年1月8日(升至A組別) |
格瑞那達、 毛里塔尼亚、 马约特 | 2022年1月9日(升至A組別) |
伊拉克 | 2022年1月10日(升至A組別) |
安地卡及巴布達、 玻利维亚、 科特迪瓦、 加彭、 冈比亚、 老挝、 蒙古 | 2022年1月11日(升至A組別) |
所罗门群岛 | 2022年1月12日(升至A組別) |
乌兹别克斯坦 | 2022年1月13日(升至A組別) |
阿塞拜疆 | 2022年1月14日(升至A組別) |
吉尔吉斯斯坦 | 2022年1月16日(升至A組別) |
亞美尼亞、 博奈尔、 危地马拉、 新喀里多尼亞 | 2022年1月17日(升至A組別) |
不丹 | 2022年1月19日(升至A組別) |
洪都拉斯 | 2022年1月21日(升至A組別) |
巴布亚新几内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