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
傅崐萁(1962年5月8日-)臺灣政治人物,生於臺中市,現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2],曾任花蓮縣縣長、臺灣海峽兩岸政經交流協會理事長。妻子為現任花蓮縣縣長徐榛蔚。因其家族在花蓮長期執政及其霸氣的行事作風,被戲稱為花蓮王[3]。
傅崐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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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5-7屆、第10屆立法委員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20年2月1日 | |
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9年12月20日 | |
选区 | 花蓮縣立法委員選舉區(第5-7、10屆) |
多数票 | 62,548(66.40%)(第七屆) 64,060(45.97%)(第十屆) |
花蓮縣第12任縣長 | |
任期 2009年12月20日-2018年9月12日因案解職 | |
前任 | 謝深山 |
继任 | 顏新章(代理) → 蔡碧仲(代理) 徐榛蔚(正任)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中市 | 1962年5月8日
国籍 | 中華民國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2008年-2009年、2021年-) |
其他政党 | 親民黨 (2000年[1]-) 無黨籍 (2009年-2021年) |
配偶 | 徐榛蔚(1995年-2009年結婚) 徐榛蔚(2016年結婚) |
父母 | 傅兆林(父)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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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2日,傅崐萁涉及「合機股票案」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定讞[4],內政部宣佈依法自即日起解除其縣長職務,隔日送達解職令[5],由花蓮縣政府秘書長顏新章暫代職務,其後行政院指派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代理縣長直至12月25日任期屆滿。同年9月25日,傅崐萁發監戶籍所在地的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入監服刑[6]。于2019年4月18日刑满出狱[7]。
2020年1月11日,傅崐萁以無黨籍身分擊敗尋求連任的民主進步黨籍候選人蕭美琴、中國國民黨籍候選人黃啟嘉,再度當選花蓮縣立委,睽違10年再度重返立法院。[8][9]2020年5月14日,進行20多年的股票訴訟經台灣高等法院於2019年更三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2年10月、中華民國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將發監執行,花蓮地方檢察署原訂5月21日發監,唯傅崐萁聲請延後並獲准於26日發監,5月25日入花蓮監獄服刑[10][11]。2021年5月13日,獲假釋出獄;[12][13]同年11月剛就任中國國民黨主席的朱立倫主導中常會通過同舟計劃並立即生效,大幅修正被撤銷與被開除黨籍者的入黨資格,使傅崑萁於11月20日重返國民黨[14]。
經歷
求學
就讀淡江大學交通管理學系(現為運輸管理系)。擔任立法委員時期,就讀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15]
從政
2005年三合一選舉中,傅崐萁由親民黨提名參選花蓮縣縣長,並要求在上屆選舉中聲明只任一任的時任縣長謝深山踐約放棄連任,但謝所屬的中國國民黨表示謝深山只任了「半屆」(接替肺癌去世的前縣長張福興)而拒絕此要求,選舉結果傅崐萁落選。
2009年10月9日,未獲國民黨提名的傅崐萁在支持者陪同下,打著國民黨黨旗,在花蓮縣選委會完成參選登記[16]。隔日被國民黨開除黨籍[17]。以無黨籍身分參選花蓮縣縣長,擊敗中國國民黨提名的杜麗華及謝深山相挺的無黨籍張志明,成為花蓮縣第二位非國民黨籍的縣長(首位為楊仲鯨)。
婚姻
- 2009年12月18日,傅崐萁夫婦以「個性不合」為由到吉安鄉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18]。
- 2009年12月20日,傅崐萁就職縣長,宣布由兩日前和他離婚的前妻徐榛蔚出任花蓮縣副縣長[19]。
- 2009年12月22日,內政部認定其涉嫌透過假離婚方式任命副縣長之行為違法,報請行政院予以撤銷這項任命,並移請監察院裁處罰款[20][21]。
- 2010年8月27日,花蓮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傅崐萁和徐榛蔚[22]。
- 2011年4月29日,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傅崐萁夫婦假離婚案有罪,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和4月,均得易科罰金。監察院則認為傅此舉已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開罰100萬元[23]。日後傅崐萁曾表示:「我跟徐榛蔚被起訴登載不實,是全台第一個可以不依照憲法、不依照個人意願被指犯罪的人」,意指當初假離婚是遭司法構陷[24]。
- 2016年,傅崐萁與徐榛蔚再度恢復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健康狀態
參與選舉項目
司法案件
假離婚案:偽造文書罪徒刑6月,配偶徐榛蔚徒刑4月
2011年4月29日,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傅崐萁夫婦假離婚案有罪,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6月和4月,均得易科罰金[26]。但他在多年以後曾表示這個案子是遭誣陷[24]。
事實上,就內政部處分之合理性,相關地方治理與地方制度法學者亦有不同看法。該項人事任命適法(有效)說,理由: 1. 「法律未禁止之事項,所為即無不法」,而為罪刑法定主義、處罰法定主義之由來。本案傅崐萁在縣長宣誓就職前兩日即與徐榛蔚辦妥離婚手續,則徐榛蔚已非傅崐萁之配偶,如兩人之間已無共同生活之事實而非共同生活之家屬,即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所稱之關係人,故該副縣長之人事任命應屬有效。 2. 另依地方制度法第56條規定,縣市置副縣市長1~2名,襄助縣市長處理縣市政,職務比照簡任第13職等;由縣市長任命並報請內政部備查。因此,副縣長之人事任命的生效與否之決定權限屬於縣市長所有,僅須報請內政部事後備查而已。內政部事後未予函告無效或撤銷該項人事任命之處分,其自仍屬有效之行政決定。
另就假離婚之認定,亦有法律專家提出不同看法:在多數法律學者主張婚姻關係以採取「登記」制較妥之前題下,通謀虛偽的假結婚或假離婚,應以不得撤銷較為合理,採取「弄假成真」(禁反言)的法理。若當事人要消滅婚姻,使假結婚消滅,自可再假一次,辦理離婚即可。若要回復婚姻(使假離婚回復),再合意結婚即可。如此才能使身分關係的「登記制」客觀確定。因此,唯有認定「登記的事實」,才得以信賴。[27]
凱聚、華隆等炒股案:操縱股價罪2年10月有期徒刑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8]。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9]。
2018年8月17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續行準備程序,法官梁耀鑌在庭前語重心長表示:一個案件從起訴到現在過了二十年,無法確定,如果沒有冤枉被告,案經二十年未確定,遲來的正義也不是正義。司法實務,矚目金融、經濟案件,檢察官有舉證責任,應由檢察官補充。[30]
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傅崐萁認為:自己單純買賣股票,從不知道台鳳涉炒股,也沒和黃任中討論,雙方單純是借貸關係。另說明投資的公司參與政府重大建設,營運狀況佳,他投資動機很清楚,且華隆、長億都是「大牛股」,誰能撼動它的股價?[30][31]
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合機炒股案徒刑8月,沒收不法所得6,300萬餘元
2006年6月,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獲台電「第六輸配電工程計劃」訂單,合機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愷悌欲藉此利多讓股價上揚,找上當時是親民黨籍立委的傅崐萁合作,由合機以底價15元提供2萬張股票給傅崐萁炒作,並以超過底價之差價為傅崐萁的報酬。傅崐萁邀好友馮垂青、助理廖昌禧、股市名嘴張世傑(古董張)等人合作,並將其中5,000張股票交給張世傑,約定差價為張的報酬。張世傑在其主持的電視節目散布合機利多消息,配合大量人頭帳戶交易炒股,使合機股票從92年10月每股15元,飆漲至93年1月的47元,平均賣出價27.92元,合計獲利約9千6百萬餘元。炒作後,合機股價暴跌,其他投資人集體委託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出告訴[32][33]。2008年2月5日,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傅崐萁4年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34]。後來傅崐萁和投資人保護中心達成和解,承諾賠償1,000多萬元。2010年6月18日,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依違反證交法判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4,000萬元;2013年9月26日,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判傅崐萁有期徒刑9月;2014年7月17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35]。2017年6月20日,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傅崐萁徒刑1年4月,減刑兩次,處徒刑8月,不法所得6,300萬餘元沒收,全案仍可再上訴。[36]
2018年8月,監察院對本案提出監察報告,質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是否未提示該項證據而有侵害陳訴人訴訟防禦權之虞,抑或是便宜行事致筆錄所載與實際狀況不符,而有危害司法真實之虞,皆有深入調查之必要。[37][38]
2018年9月12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最高法院106 年度台上字3111號)[39],全案定讞,傅崐萁需入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40]
2018年9月15日,傅崐萁表示合機案司法審判有嚴重瑕疵,二審台中高分院故意不提示證據;更二審合議庭沒有依法完整提示證據,還「竄改筆錄」。言詞辯論程序只提示11項證據資料、審判筆錄竟載明有12項。如此瑕疵經監察院調查,確認筆錄與審判光碟記載不符。最高法院卻忽視這個違法的瑕疵,駁回他的上訴成為定讞判決,創了司法惡例。[38][37]
理想大地賣地案傅崐萁無罪定讞
傅崐萁任縣長後的2010年與其妻徐榛蔚涉及引介中國大陸國營企業「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來台買地,兩度借權勢逼迫地主以低價出售壽豐鄉近20萬坪土地給傅崐萁所掌控公司,而被理想大地業者控告傅崐萁、花蓮縣政府秘書長顏新章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罪。[1][41]2017年10月,花蓮地檢署查出傅崐萁先施壓以10億5,500萬元低價向理想大地購地,於縣長室內喬賣地簽約同日再以12億5,600萬元轉賣,數小時內進帳價差1億6,671萬元,卻未申報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逃漏稅金額高達9,114萬元。2015年經國稅局追查,傅崐萁竟串供隱匿案情並在庭訊時虛偽陳述,乃依《刑法》偽證罪及違反《稅捐稽徵法》予以起訴。傅聲稱遭政治迫害,總統府表示不過問也不評論司法個案,「請當事人勇敢面對司法。」[42][43]地院開庭審理時,傅崐萁透過律師陳訴遭報復式偵查[24]。
2020年6月11日,理想大地同案被告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鮑廣廷,花蓮高分院二審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判1年6月徒刑、登載紀錄不實判刑2月;最高法院後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花蓮高分院二審認為,檢察官上訴提出網路新聞報導等證據,認為傅崐萁是榮亮實際負責人,不具證據能力;關於「榮亮公司購入、賣出幸福人壽股份」一事,與起訴事實不相關。因而維持無罪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傅崐萁無罪確定。[44][45]
出獄
2019年4月18日,傅崐萁刑滿釋放。收押傅崐萁的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湧入大量支持民眾,前來迎接傅崐萁,民眾高喊要求傅崐萁「選立委」、「選總統」[46]。
再次入獄
2020年5月21日,傅崐萁因纏訟20多年的炒作凱聚、昱成、長億、華隆股票案,最高法院判處2年10月有期徒刑定讞,原訂於5月26日入監服刑,但傅崐萁卻提前一天獨自前往花蓮地檢署報到,其妻花蓮縣長徐榛蔚亦未陪同,接著隨即送往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47]。2021年5月12日,傅崐萁因假釋獲准。1日後出獄。[12][13]
爭議事件
冊封土地公晉升城隍爺
2011年5月,吉安鄉慶豐村的土地公,罕見地由當時任花蓮縣長的傅崐萁將其冊封晉升為城隍爺,有鄉親一同歡慶,但也有人質疑此舉侵犯了玉皇大帝或天子(相當於總統)的權限,地方父母官沒有資格封神[48] [49]。
被質疑大白象工程
日出香榭大道
傅崐耗資6.37億元打造400公尺的日出香榭大道,以花費3.8億元購買中國大陸等地花崗石板來鋪設,幾近花蓮市公所半年的預算支出,每平方公尺造價高達1.1萬元,高出市售高級石材價格4倍之多,遭質疑為浪費人民納稅錢的錢坑、忽視淹水等其他更基礎迫切需要之建設、影響人車通行與消防救災、大幅縮減市區近600格停車空間、影響上千居民與店家之生計、未能與花蓮在地歷史人文連結而缺乏內涵。此案遭國家發展委員會與交通部觀光局等中央政府主管機關審查退件多次,審計部也檢討認為造價昂貴,縣府卻尚無明確支應財源,恐排擠其他施政計畫所需經費。執意於「硬體大建設」的傅崐萁被批評為眼中只有個人利益與並以龐大工程經費圖利特定廠商。[50][51][52][53][54][55][56][57]
傅崐萁曾多次宣稱那些地磚「千年不壞」,但耗資2億元鋪設的同樣地磚在花蓮市東大門夜市開幕才3年就出現多處路面龜裂、缺角、損壞、地磚高低落差超過3公分,被質疑提前997年報銷。[58] 花蓮民眾也質疑傅崐萁縣府放任嚴重損毀的七星潭步道路面扭曲變形、地磚被掏空、區塊整片陷落、人行道護欄斷裂傾倒半年多卻未修復,沒把錢花在刀口上。[59]
太魯閣國際觀光劇場
花蓮縣政府約於2012年計畫在4年內,以新臺幣30億元預算,在太平洋左岸、花蓮縣立霧溪口南岸河川新生地上,籌建占地100公頃的「太魯閣國際觀光劇場」藝術文化園區,遭縣議員劉曉玫批評。[60]
花蓮環保科技園區
花蓮縣政府從103年花費上億元活化「花蓮環保科技園區」,只辦一次「3D遨遊季」,用了88天就拆除,園區荒廢至今,遭議員質疑浪費錢。[61]
國際級賽車場
花蓮縣府計劃花67億蓋國際級賽車場,花35億蓋兩座大劇場;縣府公告後,引發環保團體及學者質疑草率行事,水泥大建設破壞花蓮山水,更衝擊花蓮的悠閒慢活,可能淪為蚊子館。[62]
193縣道拓寬案
花蓮縣政府高舉紓緩車流量、帶動地方發展等大旗,屢次召開環境評估差異審查會議,亟欲拓寬花蓮縣道193公路。然而縣道193北段因多處涉及保安林地,加上車流量並沒有迫切拓寬需求,引發環評委員質疑。[63]
在2016年12月的環境差異分析審查會上,花蓮縣政府環保局事前先修改旁聽要點,限制影響評估審查旁聽人數、禁止攜帶標語,使民眾無法參與;會議進行到一半,主席在開發單位要求下將直播畫面中斷,更引起民眾強烈不滿[64]
不僅被質疑程序黑箱,更因屢次在短時間捲土重來補件資料卻七零八落(沒有附件、提供舊資料、甚至以道路過小死亡車禍頻傳作為拓寬理由,但死亡車禍的原因是因為未戴安全帽)、報告前後矛盾、缺乏科學評估、對於補件要求實問虛答或抽掉資料等原因,8度被退件,引起評審委員罕見動怒[65][66]。
被質疑侵占原民土地
原住民族造形藝術豐羽計畫
花蓮縣政府2013年推動的原住民族造形藝術豐羽計畫中台九線旁的預定用地1.8公頃皆為馬太鞍傳統領域。現址為ilisin祭祀廣場、及原民會出資建造光復鄉原住民產業中心。部落質疑土地是部落共有的,而非縣府所有,嚴聲表示反對。老人家更質疑豐羽計畫對部落發展和文化傳承的實質助益為何?更有耆老痛心地說:「沒有祭典是腳離開土地的,祖先會接不到我們的酒。沒有土地,就沒有文化,馬太鞍部落的老人家會堅守土地到最後一刻。[67]
山海劇場破浪計畫
花蓮縣政府在2011年提出預計耗資17.9億的大型劇場計畫(山海劇場破浪計畫),準備蓋在豐濱鄉秀姑巒溪出海口,並準備徵收該地靜浦村居民土地,因此靜浦部落之阿美族人組成自救會,北上召開記者會進行陳情,大聲疾呼:「祖先留下的土地財產我們不賣!」[68]
愛狗樂園
花蓮縣政府將耗資千萬於花蓮縣鳳林鎮與光復鄉交界處的馬太鞍溪上方傳統領域打造「國際級愛狗樂園」,遭部落居民質疑「愛狗樂園是幌子,侵占原民土地是事實」、「wacu(狗)縣政府,kolinew(搶走)土地」。[69]
東洋廣場土地標售案
花蓮市精華區的花蓮市明義段398地號縣有土地(通稱東洋廣場),在2012年標售出去,由時任台灣省建築投資公會理事長楊玉全團隊以10億5200萬元的價格得標,但花蓮縣政府卻於2013年1月29日突然對外聲明,此一土地標案需新增開發條件,已依程序辦理完成廢標;2014年4月改由被稱為「河南王」、東裕集團董事長王任生相關企業卿蓬公司,以公告標售底價10億9102萬8000元得標,過程引發民眾質疑。[70][71]花蓮縣長傅崐萁不只一次在公開場合向外界細數,自他2009年上任花蓮縣長以來,縣府債務已經減少,從那時的133億元降到目前約120億元,同時還每半年捐出薪資所得110萬元給予13個社福團體。但遭質疑是靠變賣縣府財產。[72]
用縣府預算置入性行銷其個人與家族
傅崐萁擔任縣長後以縣府預算大量宣傳個人形象,金紙(遭質疑人民捐獻香油錢燒金紙卻是替縣長做功德、讓功德迴向給傅自己)、學校聯絡簿、學生各式作業本、愛心乘車卡(印有父母及立委妻子徐榛蔚的全家福)、清明節花燭、職棒送門票、巡迴祭拜、五教合一、農民曆、縣內各種政令看板等,全部都有傅崐萁頭像或名字,還送立法委員與台北市議員西瓜、招待北市里長到花蓮玩。[73][74][75][76]
2011年3月,在日本311大地震一週年之際,傅崐萁發放緊急救難包,不但一戶(不論有幾個人)只有一個,品質粗糙的包包裡沒有任何物資,只有在背包外面用微小字體印上了14樣防災必備物,而包包下方「縣長傅崐萁」的字樣足足比防災必備品的字樣大上了起碼5、6倍[77]。而此花費2000萬元的救難包採購案,更在日後爆發弊案[78]。
傅崐萁還於2017年花80萬元公帑買13萬本週刊王寄給花蓮縣民宣揚其排名,遭抨擊[79][80]。傅崐萁就此表示他花的錢很少,臺北世大運開幕等宣傳才是浪費公帑,但此番辯詞,遭網友一面倒嗆聲,花公帑替自己宣傳不能與世界級體育競賽相類比[81][82]。
2018年出版的農民曆,以斗大的夫妻合照為封面,內文不含封面封底共106頁,政績宣傳部分達60頁(超過一半),僅有12頁沒有出現他的名字或照片;在此60頁中,他的照片總共出現了64次,夫妻一起在16處出現。雖定名為政令「宣導」,實際內容但比較貼近政績「宣傳」。內容標題更出現:「花蓮火車站改建提升服務效能」字句,疑似將台鐵權責攬為自己政績,有誤導嫌疑[83]。
對水泥業態度
傅崐萁在2010年表示縣長任內不通過採礦案,卻在2016年時不滿環保署停止亞泥在太魯閣採礦。[84]
縣長任期卸任前,活動路權一次發包15年
在首任縣長屆期卸任前,推出全台首創運動賽事路權統一委外由單一公司舉辦,得標廠商一次就取得15年經營管理權,且還可再續約15年,議會質詢要求公布得標廠商,但遭傅崐萁拒絕,遭學者質疑恐有違法疑慮[85]。
縣政府編列「縣政報導」預算,版面都是其妻徐榛蔚「政績」
縣府編列351萬元製作縣政報導,版面只有立委徐榛蔚,沒有報導其他花蓮在地立委,議員批評是明目張膽為徐榛蔚參選縣長鋪路、公器私用。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回應,報導是以縣長夫人身分而來,不是因為她的立委身分。[86]
2018年花蓮地震
拿公款捐款幫老婆徐榛蔚助選造勢
傅崐萁在縣府大禮堂以縣長身分發放來自政府公款與民眾捐款的慰問金,不開放媒體採訪,也不開放民代進入,卻讓其妻立委徐榛蔚入場且跟縣長連袂發放慰問金,民眾質疑,縣府宣稱徐榛蔚是去縣長室洽公才讓她進入。[87][88]此舉引來假公濟私的批評,稱傅是拿公款善款做公關、替妻子助選造勢[89]。幾日後,對於記者就此事件的後續詢問,花蓮縣政府及傅、徐兩人都表示不回應[90][91]。
救災期間送臺北市456位里長蘋果禮盒
2月6日花蓮發生強震後,臺北市的456位里長們於同月10日收到花蓮縣長傅崐萁與其妻徐榛蔚於8日聯名送來市價約1000~1200元的「敬祝佳節愉快」富士蘋果禮盒[92][93][94]。傅崐萁澄清,這是事前規劃好的「花蓮農產行銷送禮計劃」[90][91]。但花蓮縣境內並未出產富士蘋果。
捐款管理及發放爭議
身為紅十字花蓮支會會長的傅崐萁於11日宣布將由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前任、現任會長陳長文與王清峰監督管理善款,被民主進步黨立委王定宇及林俊憲質疑在沒有法源依據下要從善款支應發放60萬慰問金給中國大陸遊客家屬,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則質疑紅十字會長期被特定政治勢力把持,綠黨亦批為不符合社會期待,更引發不少網友質疑善款最終流向而要求退還捐款。[95][96][97][98][99]
抱怨捐款及補助太少
傅崐萁多次公開抱怨各界捐款與中央政府補助太少。然而,相較於馬英九政府與張善政內閣在所釋出能量更大、傷亡更多、土壤液化房屋達1千多棟的2016臺南大地震後僅撥款9千多萬元給臺南市政府,蔡英文政府與賴清德內閣先是撥交10億元給花蓮縣政府[100][101][102],衛生福利部於3月初另將賑災捐款近3億元撥付予花蓮縣政府作為重建使用。[103][104]全部捐贈善款達22億元以上。[105]此外,行政院提供受災企業專案融資200億元,交通部投入5500萬元提振花蓮觀光產業,交通部觀光局也補貼旅宿業者貸款利息3000萬元,補助符合一定條件者每人住宿費最高500元。[106][107][108]
受災戶陳情檢舉沒用
塌陷大樓受災戶表示曾經多次向縣政府檢舉大樓違建,但都沒有下文,面對災民控訴,花蓮縣長傅崐萁避而不答快閃離開[109]。
感恩餐會原本預計動用善款,當日民代只邀請立委徐榛蔚參加
花蓮縣政府於2018年4月30日舉辦「0206震後感恩餐會」席開300桌,花了200多萬元公帑,僅安排有意參選下屆縣長的立委徐榛蔚出席,未通知其他民意代表,遭議員質疑挪用善款替選舉造勢,縣府則澄清,活動是向民間各界致意,因此未通知任何民代,徐榛蔚則是以「縣長夫人」身分出席,預算雖有向震災善款監督委員會申請支付,但如若日後遭拒縣府也會編列預算支應。[110]對於縣府的辯駁,議員則指出當天舞台正前方主桌來賓名牌清楚寫著「立委徐榛蔚」,而非「縣長夫人」。[111]而善款監督委員會召集人張善政於隔日回應,最近一次會議並無感恩餐會提案,縣長傅崐萁也說準備用縣府公款支付。[112]其他議員後續於議會定期大會上就此事質詢,傅崐萁並未針對質詢回答,僅說沒有用善款。[113]
製作救災宣傳文宣寄送捐款人
2018年8月間,傅崐萁主政的花蓮縣政府寄送包裹(網友稱為「大禮包」)給震災捐款人,包裹內容是1份花蓮在地的「更生日報」及1張名為「『震』撼亞洲地震」光碟,所附的更生日報是縣府2到5月出刊的《縣政報導》,有16個版面,主要都是縣長傅崐萁、立委徐榛蔚在花蓮震災期間的新聞及「救災實錄」,還批評高雄、台南的善款運用,與跟其他縣市做比較,此舉引起網友忿怒,有捐款人就表示捐款是為了救人,而不是為了讓傅崐萁搞個人秀,知名作家藤井樹甚至口出重話怒稱傅崐萁一定會下地獄[114][115][116][117][118];縣府則表示,目的要讓捐款人了解縣府震災期間作為善款運用流向,此次文宣則是另案招標,金額約台幣53萬元,並非使用善款,縣政報導文宣品也有分送給花蓮縣全縣十多萬家戶。[119]
震災相關文宣花費近1千5百萬元,遭質疑花費浮濫
縣府雖然澄清只花了53萬元,但卻有作家提出質疑,賑災大禮包花了1300萬元[117];另外,至2018年8月止,網友找出花蓮縣政府至少花了1,468萬元用在地震救災宣傳,被質疑沒有把錢花在刀口上。[116]
發包標案收買在地記者
傅崐萁縣長任內遭爆有25個縣府採購案,得標者皆是「在地媒體記者」,標案從14萬到28萬餘元不等,幾乎全由在地記者得標,記者只須回繳縣長的施政文章、影音即可。 縣府官員私下找了在地記者,要求他們協助蒐集輿情回報,報酬是每月新台幣5萬元。[120][121][122]
他因另案在監執行,於2019年4月18日出獄,出獄前夕檢察官於4月15日向監獄借提,請傅協助調查記者採購案的案情。 [123]。
發送物資搞排場
自2000年起連續9年,花蓮縣政府獲議會通過,於春節、端午及中秋對弱勢族群發放三節生活物資,而過去傅崐萁喜歡將名字及頭像印製在發放物資米袋包裝上,並通知弱勢戶到定點排隊領取物資,親自與他的夫人也就是立委徐榛蔚一一發送,引起非議。自2018年9月起,代理縣長蔡碧仲為使民眾能以有尊嚴的方式取得物資,改正不必要的儀式性行為,改以親送到府方式配送,並將包裝袋上的傅崐萁名字改成「花蓮縣政府」,杜絕爭議。[124] [125]
施政滿意度
2016年
- 「縣市長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施政滿意度74.1%,居非六都的13縣市之首[126],並成為全台首位五星7連霸的縣市首長[127]。花蓮縣在教育項目進步比例達39.9%為全國最高;觀光休閒滿意度進步比例64%、經濟及就業進步32.4%、道路及交通進步48.2%,均名列全國第二[128]。
- 《經濟日報》調查民眾對地方政府施政的滿意度,花蓮蟬聯冠軍,施政滿意度達73.1%[129]。
2015年
2015年,《經濟日報》與南山人壽共同主辦「2015縣市幸福指數大調查」,花蓮縣榮登最幸福縣市,且首長施政滿意度最高。花蓮縣於工作生活平衡、教育成就、政府作為及環境品質等項目,均為全國第一。[130]
2014年
- 旺旺中時民調中心調查,82%的縣民肯定縣長施政表現,治安狀況獲得83%縣民正面評價[131]。《新新聞》周刊施政滿意民調,以79.3%的施政滿意度,全國第一,在各年齡層、各種教育程度的民眾中都有七成以上滿意度,國民黨傾向者有九成滿意度,民進黨傾向者也有八成滿意度。[132]
- 創下《遠見雜誌》施政滿意度調查紀錄,連續五次拿下5星榮譽[133]。
2013年
- 台灣競爭力論壇學會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共同舉辦「2013台灣幸福大調查」,施政滿意度達81.7%,連續三年蟬聯「金牌縣市長」[134]。
2012年
- 台灣競爭力論壇與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合作辦理「2012台灣幸福大調查」,台灣廿二縣市首長當中,滿意度受到76.7%的花縣民眾肯定,排第一[135]。
2011年
- 《時報周刊》對全國17縣市長就職週年進行民意調查,施政滿意度與觀光滿意度獲第1名[136]。
- 《天下雜誌》公布2011縣市長滿意度大調查,以「宋楚瑜式」的親民施政作風,以76.3%的高滿意度,由去年第七名一舉竄升至全國第一[137]。《TVBS》公布全台24縣市首長的施政滿意度調查報告,針對縣市長的施政滿意度、城市進步感、光榮感與居民快樂指數作比較,花蓮縣長以77%滿意度居冠[138]。但也是爭議性最大的首長,此次評比中,花蓮是民調和專家對實質施政內容評審結果落差最大的縣市。
2010年
- 聯合報系民意調查中心進行全國廿五縣市民眾大規模調查,在去年底甫改選的九位新任縣市長中表現最優,滿意度達六成一[139]。
其他榮譽
淡江菁英金鷹獎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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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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