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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又稱《新阿片政策謳歌論》,俗稱《阿片有益論》、《鴉片有益論》,作者為連橫(即「連雅堂」),1930年3月2日發表於《臺灣日日新報》,為討論臺灣阿片(鴉片)政策之著作,希望臺灣總督府阿片改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禁止阿片。朱真一稱,林獻堂指連橫為了五百元鉅額稿費才作《鴉片有益論》,但其文獻來源未詳[1]。林元輝稱,此文一經發表,「全台輿論譁然,蓋當時台胞方藉鴉片特許問題,義正辭嚴,以與日本統治當局奮戰,驟見此文為虎作倀,都怒不可遏。連橫頓成眾矢之的。」並因受眾人排擠,遠赴中國[2],惟作家林文月連橫外孫女)與親連家的學者鄭喜夫說《鴉片有益論》為「冒名之作」,是有人陷害連橫。惟林文月與鄭喜夫的說法,完全不受學界之認可。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全名: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外文名羅馬拼音:Tái-wān ā-piàn tè-xǔ wèn-tí
语言漢文
成书年代1930年
出版地 日治臺灣

背景

日治時期之初,日本人即開始禁阿片(鴉片),1898年總督府頒布《臺灣阿片令》,禁止一般人吸食,僅限經醫師證明而領有牌照之阿片煙癮者,可購買官製煙膏以吸食。[3]但日本人藉由牌照審核,政府已漸禁阿片,又加上台灣人的自覺,抵制阿片逐漸有成,吸食者顯著減少,因此阿片專賣的收入也就跟著減少。當時台灣阿片是由三井物產株式會社獨佔。

然而隨著經濟大蕭條,需款孔急的日本人居然一改當年的政策,轉而想在阿片中獲利。總督府在1929年1月頒布《改正阿片令》,放寬阿片牌照的審核。這項法令的頒布,引起全台有識之士的不滿。《台灣日日新報》在1930年3月2日刊登〈辜林許諸氏訪阿片調查委員〉一文為總督府政策辯護。並在文下附「臺灣通史》著者連雅堂對於此回問題。致本社意見書一篇如左。」,標題為〈臺灣阿片特許問題〉討論臺灣禁止阿片的政策,其中有:「台灣人之吸食阿片,為勤勞也,非懶散也 …… 我先民之得盡力開墾,前茅後勁,再接再厲,以造成今日之基礎者,非受阿片之效乎?」論稱:「臺灣阿片之害,政府無難禁止,然為習慣上、人道上而觀,故有再行特許之議,命各保甲曉諭有癮者自行申請,再由醫師診察,以驗其癮之輕重,可謂周至!……其受特許者,苟非體氣之大弱,痼疾之癮癒,自任改除;即舊時之特許者,互相勸勉,冀斷其癮,以促成政府漸禁方針之美意。如是,不及三十年,臺灣阿片不禁自禁,豈非持平之道哉!」

大意

連橫考據歷史,主張「阿片」雖有害處,但也「有益」,關鍵在於「用之得宜」,並認為阿片難以立禁。連橫引用數據,證明漸禁已成功的逐漸降低吸食人數。世界各地皆有吸食阿片之習慣,不僅臺灣而已。另舉禁酒令反而導致美國人更是設法到公海瘋狂喝酒,所以臺灣不應該嚴禁阿片。最後認為經由醫師診察,給予特許之管制措施,能達成「不禁自禁」之效果。

1.首段:本段開宗明義強調阿片之害,及採取管制措施之必要性。

2.第二段:考查歷史,主張阿片雖有害處,但也有益處,關鍵在於「用之得宜」。

3.第三段:參考過去,認為阿片難以立即禁止。

4.第四段:引用數據,證明漸禁的做法,已成功的逐漸降低吸食人數。

5.第五段:觀察外國,實則世界各地皆有吸食阿片之習慣,不僅臺灣而已。

6.末段:認為經由醫師診察始給予阿片特許之管制措施,得達成「不禁自禁」之效果。

事後

此文發表後,由中臺灣富氣節的文人所組、號稱全臺第一詩社的櫟社[4]成員陳槐庭立刻寫信給另一位重要成員林獻堂,痛罵連橫寫作此文,是「無恥、無氣節,一味巴結趨媚」,要林獻堂找林幼春傅錫祺商量,把連橫開除出櫟社[註 1],林獻堂去詢問林幼春意見,林幼春贊成。[註 2][5]

櫟社隨即在霧峰林幼春家中召開臨時理事會,討論如何處置連橫,出席成員包括傅錫祺林獻堂林幼春陳槐庭、莊太岳、鄭汝南、吳子瑜王了庵蔡子昭張棟梁等十人。林獻堂問:社團規則上,要怎麼把連橫開除?傅錫祺說:「違背本社規則,及污損本社名譽者除名。」社員們害怕被連橫提出報復性訴訟,乃因法律上不見得認為連橫汙損了櫟社名譽。一向溫和的林獻堂一改常態(當時林獻堂正與蔣渭水策畫向國際聯盟投訴台灣阿片政策)[6],直接痛罵連橫誣衊先民、趨媚巴結日本人,獎勵人人吸鴉片。還說連橫是「寡廉喪恥之輩」,絕對是汙損了櫟社名譽[註 3]。最後社員們還是怕被告,僅以「不熱心於本社」,開除了連橫的會籍。但隨即林獻堂接到了一封符合「黑函」定義的「匿名信」[註 4][7],為連橫喊冤,還說其他成員比連橫品德還差。作者舉出了各著名會員的私德或者社會上的爭議問題,林幼春曾介紹吳虞的「非孝論」。林子瑾之側室林阿巧也姓林。諸如此類都不符合儒學名教[註 5]可知此位為「連某」抱屈的匿名信作者,非常熟悉櫟社要人的內情。林幼春還特別憤慨,罵此匿名信作者為「鷹犬」。[註 6]也因為此封「匿名信」,林獻堂也提議將林子瑾處以破門[註 7]

連橫當時住在台北,也遭到台北文人排斥,遷居臺南,但情況未見好轉,最後連橫只好帶家人遠赴中國[註 8][4]

時人記事

林獻堂日記中原文記載

林獻堂在其日記《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 年》記載:

張麗俊日記中原文記載

評價

連橫因寫作此文,備受櫟社[4]林獻堂(罵連橫誣衊先民,趨媚巴結、獎勵人人須吸阿片,寡廉喪恥之輩)、林幼春(贊同林獻堂)、陳槐庭(罵連橫無恥、無氣節,一味巴結趨媚)[註 9][註 10][5]等知名文人痛批,為了避免連橫提告,櫟社不說連橫《阿片有益論》損害社譽為由開除,反而以連橫「十六回不出席」為藉口將他除名,這是因為三次不出席即可除名,無疑義。在林獻堂與張麗俊的日記都有記載可查[註 11][5][註 12][5][註 13][8]

連橫因此文飽受各界嚴厲批判,包括「煙霞〔鴉片〕中之達人」(陳鏡秋,1930)、「不顧同胞利害,甘心為官方利用,久中阿片毒,良心也麻醉了」(米山生,1930)、「御用學者」(劉明修,1983)「御用文人」、「受某方利用而作違良心之毒文」、「為一人之小我,而忘了子孫百年大計」(地北生,1930)「慣作模稜兩可的文人」、(《臺灣民報》305:2)「混賬在我們〔民眾黨員〕之列」(陳其昌,1930)、「朝三暮四,狗彘羞與等偶」(天南,1930)「替日本人做皇民化運動宣傳的工具,專門打擊民族革命的文化漢奸」(蔣渭川,1962)「臺灣民眾的叛徒」(吳濁流,1988;戴國煇,1979)。[2]

其他見解

連橫之外孫女林文月辯駁,是當時林獻堂打算提拔連震東進入《臺灣民報》報社,才被仇家冒名陷害。連橫只是開玩笑說鴉片可以防治瘴癘之氣,此文是有人把連橫「開玩笑的話」集結,並「冒用連橫之名投稿」,用以阻撓連震東進入報社,而連橫不敢或不願反駁,怕影響連震東的前途。[註 14][9]。林文月稱文中有抄自10年前連橫所發表《臺灣通史》中之段落,然其立場與連橫一貫主張不同,連橫在《大陸遊記》裡,讚頌禁止鴉片是人民的福氣;又在《臺灣詩乘》中引用李華《烏菸鬼》之詩作,形容吸鴉片者就像鬼一樣,是與鬼為伍。在此前提下,豈有可能忽然在《臺灣阿片特許問題》改變主張,改口稱讚吸鴉片者是勤勞進取的人?[9]

學者鄭喜夫認為《臺灣阿片特許問題》其中有連橫的論點,例如連橫一向反對「直接禁止鴉片」,認為應該「漸禁鴉片」。但鄭喜夫認為此篇文章寫得不好,論述矛盾、氣勢不連貫、答非所問、論理錯誤,舉證也有不當之處,連橫文筆不會那麼差,所以不是連橫所撰寫。可能是連家仇敵所冒名寫作,用來排斥連震東[2][10]

批評

學者徐培晃認為,林文月為連橫辯護的立論有三:一是連橫以前曾經贊成禁鴉片。二是他說出「鴉片有益」只是朋儕間私下的開玩笑,做不得準。三是連橫雖自認冤枉,但是要打起筆仗,怕拖累兒子連震東的前程,也就忍氣吞聲。「開開玩笑而已嘛,誰曉得有心人會拿來大做文章。」翻譯成白話大抵是這個意思。林文月所稱「無法具體指出冒名寫作此文的人名」,連震東則直接指名道姓地說是《台灣民報》幹部及記者,如謝春木,嫉他中、日文俱佳,為了阻撓自己進入《台灣民報》工作,於是假冒連橫的名義投書。至於為甚麼釐清汙名會影響兒子的前途,此間曲折不詳。[11]

專欄作家賈葭表示,林(文月)著中說,此文係他人冒連氏之名而寫。蓋因連震東學成歸來,欲入《台灣民報》做記者,引起他人嫉妒和恐慌,為破壞連震東的工作,有人假名撰文云云。此說不為正統學界接受。台灣學者陳明道就曾說,「此文是連雅堂一生之污點。」由此可見,林(文月)著「為尊者諱」過於急切,以至與學界研究軒輊之處,也未加以訂正。台灣學界如今對連氏之評價,對其親日之態度頗多不滿(見林元輝《以連橫為例析論集體記憶的形成、變遷與意義》)。從日人據台到連氏離台這三十多年內,連氏供職於日人之報紙達十七年,其對日人之態度,並未有如林著所說那樣決絕。[12]

醫師朱真一表示,根據林文,當時在台幾年未見連橫辯解,其子連震東後來隨國民政府來台後顯貴,才開始辯稱,該文非連橫手筆。在1977年(47年後!!)公開指名是當年《臺灣民報》記者謝春木(1902-1969)冒名之作,並說謝的動機,因為林獻堂有意延攬甫自日本東京回台的連震東入《臺灣民報》報社任職,不願連在同報社服務,以免相形見絀,為打壞林獻堂對連氏之觀感。還說林獻堂果然未用連震東,使連震東只好到《昭和新報》任記者。去查資料才知道,從時間上不可能,連震東在《鴉片有益論》文發表前一年的1929年,就任職於《昭和新報》,1929年連震東的任職與1930年3月《鴉片有益》文怎會有關係。這裡必須補充一下,謝春木活躍於台灣民族運動陣營的台灣文化協會及民眾黨。謝春木不只是一個社會運動家,更是一個台灣新文學的重要啟蒙者,中、日文俱佳。謝春光是留日東京高等師範畢業,又是台灣文學最前輩人物之一,筆名「追風」。除了當《臺灣民報》重要記者外,1920年代就有日文及中文的小說、詩及評論出版。連雅堂當時早有名,謝春木只是記者,連長謝24歲,文又在御用報紙上發表,事關自己名節大義而不辯白,寧可遠走中國。林文說豈有「大人為豎子委屈而默然不敢有隻字辯之理?」。謝春木於1931年轉去中國,戰後隨國民黨機構回臺,但1952年又投共,從此再未歸台。1977年時早已辭世,除死無對證外,在台灣誰敢為投共的謝春木說話或查證。[4]

政大新聞系教授林元輝稱,鄭喜夫修連氏兩代年譜,全納其說,至謂:一、連橫事後未嘗隻字辯白,蓋有莫大委屈;二、意見書全文論旨前後矛盾,不像文豪連橫平素之筆力;三、連橫「一生所持愛國保種之民族精神,不為威武與名利屈之道德勇氣,斷斷不致為此謬妄之文。」鄭氏之辯,若志在為連氏美言,絕對可解;若為論證,則迥難服人。蓋第一點之現象,豈必因有莫大之委屈而使然,難道絕無可能因確撰其文而無從辯解乎?第二點之漏洞在,何以文豪必無瑕疵之文?若使應報社急索以趕截稿時間,也必無瑕疵之文乎?第三點之辯,若對照本文前此諸已究明於連橫者,比如胡殿鵬前引文謂連橫「海桑身世,為時屈、為地屈、為名與利屈,則其人品、文品、詩品亦為一變,有心文獻者無不為連子惜,並為寧南人惜也」,即牴牾忒甚!但鄭辯不過是後人徒託空言,豈如胡序併其他連氏同代人之見可信?[2]

文字註解

  1. ^ 昨日槐庭來書,痛罵其無恥、無氣節,一味巴結趨媚,請余與幼春錫祺商量,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
  2. ^ 余四時餘往商之幼春,他亦表贊成。
  3. ^ 余問社則除名之條,錫祺謂有「違背本社規則,及污損本社名譽者除名」。子瑜謂如其意見書,未必有污損本社名譽,萬一因此以致訴訟亦未知,須要慎重,幼春錫祺了庵子昭皆贊成其說。余謂誣衊我先民,以作趨媚巴結,而又獎勵人人須吸阿片,似此寡廉喪恥之輩,何云不污損本社名譽?
  4. ^ 以不當的文字,或以威脅及不利的言詞,函寄他人,且本人不具名或簽假名的信函。也稱為「黑函」、「無名帖」。
  5. ^ 三時餘接一匿名信,言理事中吸阿片煙者過半數、有「非孝論」者、有「公益會」主腦者、有「同姓結婚」者,此不革除,此獨對於連某不留餘地,竊為諸公不取。
  6. ^ 幼春特別憤慨社員中有受人嗾使之鷹犬。
  7. ^ 余提議子瑾拐誘同姓女子,亦當除名,討論後投票,決定認作退社。[5]
  8. ^ 連雅堂顯然地為「日本虎」作倀,努力抗爭日本政府鴉片政策的台灣人士都怒不可遏,連橫頓成眾矢之的。中部富氣節的文人所組,有全台第一詩社的櫟社將他除名。連橫變成不少台灣人的公敵,他只好跟台灣知識階級疏遠,遭台灣人唾棄。在台北顯然沒台灣人願理他,只好搬回台南去,情況仍一樣。1933年連橫不得已帶家人從台灣遷移到中國去,1936年逝世。
  9. ^ 昨日槐庭來書,痛罵其無恥、無氣節,一味巴結趨媚,請余與幼春錫祺商量,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
  10. ^ 余謂誣衊我先民,以作趨媚巴結,而又獎勵人人須吸阿片,似此寡廉喪恥之輩,何云不污損本社名譽?
  11. ^ 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
  12. ^ 次議雅堂,不將其三月二日之《阿片論》文,為之除名;而用十六回不出席,認其退社。
  13. ^ 我等櫟社友十餘人仍回獻堂家開櫟社會議,幼春因忙,棟樑、上花先歸,三人不與。社長報告「昭和四年度收支決算」濟。方提議台北連雅堂自大正十二年竪櫟社碑來出席至今,多年俱欠席,照社規三回欠席者,退社。又兼為「阿片新許可事件」,有礙社規,退社議決。
  14. ^ 當日本人預備禁菸時,連橫曾私底下同朋友開玩笑,在漫談中說:「其實鴉片也有好處,可以治瘴疫(即瘧疾),清朝的義勇軍長年處於深山密林之中,瘴氣瀰漫,他們若非抽鴉片菸,怕是早都受了瘴氣之毒而死光了。」想不到這些話語,後來輾轉傳出,就有人冒用他的名,將這些話語再加以渲染,並署上他的名字,在報端刊登出來。雖然無法具體指出冒名寫作此文的人名,但其中是頗有一些蛛絲馬跡可尋的。原來,在連震東由日本學成返鄉之際,以家學淵源,頗有意於服務報界,而當時林獻堂也極有意思聘請這位年輕有為的後輩入《臺灣民報》做記者。這個消息引起該報社某些幹部以及老記者的忌妒和恐慌。因為連震東學有專長,中日文俱佳,且是名門出身,有人生怕相形見拙,所以極力阻撓。遂有好事者假連橫之名,撰此文投稿於《臺灣日日新報》,以圖阻礙連震東進入該報社。

參考資料

  1. ^ 1930年前後鴉片抗爭;蔣渭水vs連雅堂 (下). [2022-01-26]. (原始内容于2022-01-26). 
  2. ^ 2.0 2.1 2.2 2.3 以連橫為例析論集體記憶的形成、變遷與意義 林元輝(政大新聞學系教授). [2022-03-17]. (原始内容于2022-04-05). 
  3. ^ 黃秀政、張勝彥、吳文星著. 《臺灣史》 初版.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2月: 170. ISBN 978-957-11-2738-5. 
  4. ^ 4.0 4.1 4.2 4.3 1930年前後鴉片抗爭;蔣渭水vs連雅堂 (下). [2022-03-29]. (原始内容于2022-07-09).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三)1930 年》
  6. ^ 連橫為何會被櫟社開除?. [2022-03-29]. (原始内容于2022-07-09). 
  7. ^ 黑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教育部國語辭典
  8. ^ 8.0 8.1 《水竹居主人日記》
  9. ^ 9.0 9.1 林文月,《青山青史:連雅堂傳》,2010年8月,頁232-233
  10. ^ 鄭喜夫. 《連雅堂先生年譜》.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1992. ISBN 9570006994 (中文(臺灣)). 
  11. ^ 連戰家族的歷史陰影:關於一場毒品/禁藥的爭議. [2022-01-26]. (原始内容于2022-07-10). 
  12. ^ 好文嚴選:連雅堂與青山青史. [2022-01-26]. (原始内容于2022-07-08).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又稱, 新阿片政策謳歌論, 俗稱, 阿片有益論, 鴉片有益論, 作者為連橫, 連雅堂, 1930年3月2日發表於, 臺灣日日新報, 為討論臺灣阿片, 鴉片, 政策之著作, 希望臺灣總督府對阿片改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禁止阿片, 朱真一稱, 林獻堂指連橫為了五百元鉅額稿費才作, 鴉片有益論, 但其文獻來源未詳, 林元輝稱, 此文一經發表, 全台輿論譁然, 蓋當時台胞方藉鴉片特許問題, 義正辭嚴, 以與日本統治當局奮戰, 驟見此文為虎作倀, 都怒不可遏, 連橫頓成眾矢之的, 並因受眾人排擠, 遠赴中國, .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又稱 新阿片政策謳歌論 俗稱 阿片有益論 鴉片有益論 作者為連橫 即 連雅堂 1930年3月2日發表於 臺灣日日新報 為討論臺灣阿片 鴉片 政策之著作 希望臺灣總督府對阿片改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禁止阿片 朱真一稱 林獻堂指連橫為了五百元鉅額稿費才作 鴉片有益論 但其文獻來源未詳 1 林元輝稱 此文一經發表 全台輿論譁然 蓋當時台胞方藉鴉片特許問題 義正辭嚴 以與日本統治當局奮戰 驟見此文為虎作倀 都怒不可遏 連橫頓成眾矢之的 並因受眾人排擠 遠赴中國 2 惟作家林文月 連橫外孫女 與親連家的學者鄭喜夫說 鴉片有益論 為 冒名之作 是有人陷害連橫 惟林文月與鄭喜夫的說法 完全不受學界之認可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全名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外文名羅馬拼音 Tai wan a pian te xǔ wen ti语言漢文成书年代1930年出版地日治臺灣 目录 1 背景 2 大意 3 事後 4 時人記事 4 1 林獻堂日記中原文記載 5 評價 6 其他見解 6 1 批評 7 文字註解 8 參考資料背景 编辑日治時期之初 日本人即開始禁阿片 鴉片 1898年總督府頒布 臺灣阿片令 禁止一般人吸食 僅限經醫師證明而領有牌照之阿片煙癮者 可購買官製煙膏以吸食 3 但日本人藉由牌照審核 政府已漸禁阿片 又加上台灣人的自覺 抵制阿片逐漸有成 吸食者顯著減少 因此阿片專賣的收入也就跟著減少 當時台灣阿片是由三井物產株式會社獨佔 然而隨著經濟大蕭條 需款孔急的日本人居然一改當年的政策 轉而想在阿片中獲利 總督府在1929年1月頒布 改正阿片令 放寬阿片牌照的審核 這項法令的頒布 引起全台有識之士的不滿 台灣日日新報 在1930年3月2日刊登 辜林許諸氏訪阿片調查委員 一文為總督府政策辯護 並在文下附 臺灣通史 著者連雅堂氏對於此回問題 致本社意見書一篇如左 標題為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討論臺灣禁止阿片的政策 其中有 台灣人之吸食阿片 為勤勞也 非懶散也 我先民之得盡力開墾 前茅後勁 再接再厲 以造成今日之基礎者 非受阿片之效乎 論稱 臺灣阿片之害 政府無難禁止 然為習慣上 人道上而觀 故有再行特許之議 命各保甲曉諭有癮者自行申請 再由醫師診察 以驗其癮之輕重 可謂周至 其受特許者 苟非體氣之大弱 痼疾之癮癒 自任改除 即舊時之特許者 互相勸勉 冀斷其癮 以促成政府漸禁方針之美意 如是 不及三十年 臺灣阿片不禁自禁 豈非持平之道哉 大意 编辑連橫考據歷史 主張 阿片 雖有害處 但也 有益 關鍵在於 用之得宜 並認為阿片難以立禁 連橫引用數據 證明漸禁已成功的逐漸降低吸食人數 世界各地皆有吸食阿片之習慣 不僅臺灣而已 另舉禁酒令反而導致美國人更是設法到公海瘋狂喝酒 所以臺灣不應該嚴禁阿片 最後認為經由醫師診察 給予特許之管制措施 能達成 不禁自禁 之效果 1 首段 本段開宗明義強調阿片之害 及採取管制措施之必要性 臺灣阿片問題 比月以來 議論沸騰 或以為當行勵禁 或以為須再特許 究之皆一偏之論 未能盡其全也 夫天下之事物 有利必有害 有害亦有利 是故利害之中 必當權其輕重得失 而後可以無憾 夫阿片之為利為害 論者多矣 不須贅言 顧以全世界而觀之 出產之多 消費之巨 若以臺灣吸食之量而比之 不及百分之一 似乎不成問題 然為國計民生起見 亦不得不善為處置 2 第二段 考查歷史 主張阿片雖有害處 但也有益處 關鍵在於 用之得宜 查阿片之傳入臺灣 始於蘭人統治之時 距今已三百年 歸清以後 移民漸至 曠野漸開 而榛莽未伐 瘴毒披猖 患者輒死 惟吸食阿片者可以倖免 此則風土氣候之關係 而居住者不得不吸食阿片 如俄羅斯人之飲火酒 南洋土人之食辣椒 以適合環境 而保其生命 故臺灣人之吸食阿片 為勤勞也 非懶惰也 為進取也 非退守也 平心而論 我輩今日之得享受土地物產之利者 非我先民開墾之功乎 而我先民之得盡力開墾 前茅後勁 再接再厲 以造成今日之基礎者 非受阿片之效乎 然則阿片之害 人言嘖嘖 而以臺灣歷史觀之 故亦有利也 夫烏頭毒藥也 可以殺人 而亦可以治病 河豚美味也 可以爽口 而亦可以損生 惟在用之得宜爾 3 第三段 參考過去 認為阿片難以立即禁止 道光十年 閩浙總督孫爾準以各省消用阿片甚鉅 耗民損財 奏請禁止 十八年 復因御史黃爵滋之奏 下詔嚴禁 初犯者刑 再犯者死 竝於澳門焚燬英商阿片一萬三千六百餘箱 英人不服 遂至構兵 而訂江寧之約 其禁遂弛 當是時 臺灣兵備道姚瑩亦奉庭旨 勵行嚴禁 然以訂約之故 時令不行 而吸食者猶故也 光緒十年 法人之役 臺灣戒嚴 兵備道劉璈以臺灣阿片既不可禁 又須購之外國 損失甚大 奏請撥給官莊 許民播種 自產自給 以挽利權 廟議許久 而臺灣之阿片乃愈盛 夫臺灣人民吸食阿片 固非一朝一夕之故 染之既久 積之也深 自不能一時斷絕 雖過去之事 而亦足為今日之參考也 4 第四段 引用數據 證明漸禁的做法 已成功的逐漸降低吸食人數 帝國領有之初 政府則議禁止 嗣因習慣上 人道上之故 乃立漸禁方針 是時 特許吸食者十六萬人 閱今三十餘年 僅有二萬五千人 使非漸禁之功效 則此三十年間 戶口之增加 富力之日進 吸食者當在三十萬人以上 則此次再請特許者二萬五千人 亦不過全人口二百分之一分強爾 無大關係 亦不成大問題 又何事議論沸騰哉 唯今日阿片問題 關係國際信義 固不可不權其利害之大小輕重 以期無憾 5 第五段 觀察外國 實則世界各地皆有吸食阿片之習慣 不僅臺灣而已 夫世界今日之吸食阿片 非僅臺灣也 支那為阿片最盛之國 十數年來 外標嚴禁之名 內收稅金之實 則各省武人據地稱雄 擁兵自衛 莫不勒取阿片之巨利 國民政府雖言禁止 而法令早已不行 南洋群島以及產地之印度 波斯 土耳其尚多吸食 則歐洲人士亦有飲用 且多屬上流社會 美為文明之國 而報載吸食阿片者達二百萬人 可謂怪事 夫美國固勵行禁酒矣 然而密輸者如故 密飲者如故 牟利之徒且以汽船設大酒館於公海之上 以供遊客之豪飲 而政府無如何也 6 末段 認為經由醫師診察始給予阿片特許之管制措施 得達成 不禁自禁 之效果 臺灣阿片之害 政府無難禁止 然為習慣上 人道上而觀 故有再行特許之議 命各保甲曉諭有癮者自行申請 再由醫師診察 以驗其癮之輕重 可謂周至 今若遲疑不決 收回成命 則當局失信於保甲 保甲失信於人民 而政府之威嚴損矣 聞臺北市內各保甲已聯名申請照行 此亦民意也 夫治民者 在安民 不在擾民 在順人之情 不在拂人之性 今政府既有特許之意 人民又有希望之心 自可照議而行 其受特許者 苟非體氣之大弱 痼疾之癮癒 自任改除 即舊時之特許者 互相勸勉 冀斷其癮 以促成政府漸禁方針之美意 如是 不及三十年 臺灣阿片不禁自禁 豈非持平之道哉 事後 编辑此文發表後 由中臺灣富氣節的文人所組 號稱全臺第一詩社的櫟社 4 成員陳槐庭立刻寫信給另一位重要成員林獻堂 痛罵連橫寫作此文 是 無恥 無氣節 一味巴結趨媚 要林獻堂找林幼春跟傅錫祺商量 把連橫開除出櫟社 註 1 林獻堂去詢問林幼春意見 林幼春贊成 註 2 5 櫟社隨即在霧峰林幼春家中召開臨時理事會 討論如何處置連橫 出席成員包括傅錫祺 林獻堂 林幼春 陳槐庭 莊太岳 鄭汝南 吳子瑜 王了庵 蔡子昭 張棟梁等十人 林獻堂問 社團規則上 要怎麼把連橫開除 傅錫祺說 違背本社規則 及污損本社名譽者除名 社員們害怕被連橫提出報復性訴訟 乃因法律上不見得認為連橫汙損了櫟社名譽 一向溫和的林獻堂一改常態 當時林獻堂正與蔣渭水策畫向國際聯盟投訴台灣阿片政策 6 直接痛罵連橫誣衊先民 趨媚巴結日本人 獎勵人人吸鴉片 還說連橫是 寡廉喪恥之輩 絕對是汙損了櫟社名譽 註 3 最後社員們還是怕被告 僅以 不熱心於本社 開除了連橫的會籍 但隨即林獻堂接到了一封符合 黑函 定義的 匿名信 註 4 7 為連橫喊冤 還說其他成員比連橫品德還差 作者舉出了各著名會員的私德或者社會上的爭議問題 林幼春曾介紹吳虞的 非孝論 林子瑾之側室林阿巧也姓林 諸如此類都不符合儒學名教 註 5 可知此位為 連某 抱屈的匿名信作者 非常熟悉櫟社要人的內情 林幼春還特別憤慨 罵此匿名信作者為 鷹犬 註 6 也因為此封 匿名信 林獻堂也提議將林子瑾處以破門 註 7 連橫當時住在台北 也遭到台北文人排斥 遷居臺南 但情況未見好轉 最後連橫只好帶家人遠赴中國 註 8 4 時人記事 编辑林獻堂日記中原文記載 编辑 林獻堂在其日記 灌園先生日記 三 1930 年 記載 3日 按 應是2日 連雅堂曾在 台日報 上發表一篇 說荷蘭時代阿片即入台灣 當時我先民移殖於台灣也 台灣有一種瘴癘之氣 觸者輒死 若吸阿片者則不死 台灣得以開闢至於今日之盛 皆阿片之力也 故吸阿片者為勤勞也 非懶惰也 為進取也 非退步也 末云僅發給新特許二萬五千人 又何議論沸騰若是 昨日槐庭來書 痛罵其無恥 無氣節 一味巴結趨媚 請余與幼春 錫祺商量 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 余四時餘往商之幼春 他亦表贊成 5 午後往津梁處 囑汝南修書與錫祺社長 商雅堂除名之事 四時幼春亦來 言將槐庭之書發表 就中有趨媚外人之語 改作貽笑外人何如 余亦以為然 5 昨日槐庭來 宿於津梁處 九時餘來訪 余招之同往萊園散步 十二時錫祺 子瑜 了庵 子昭來 而伊若 汝南亦至 午餐後同到幼春處開櫟社理事會議除名連雅堂 而棟梁亦來 乃改理事會為總會 槐庭再提議雅堂於三月二日在 臺日紙 發表 阿片意見書 云云 參照六日記事 非將他除名不可 余問社則除名之條 錫祺謂有違背本社規則及污損本社名譽者除名 子瑜謂如其意見書 未必有污損本社名譽 萬一因此以致訴訟亦未知 須要慎重 幼春 錫祺 了庵 子昭皆贊成其說 余謂誣衊我先民 以作趨媚巴結 而又獎勵人人須吸阿片 似此寡廉喪恥之輩 何云不污損本社名譽 伊若 汝南贊成余說 棟梁謂此係政見不合 若欲除名 請待他日 議論結果 決定認他不熱心於本社 作為退社決議錄 棟梁不蓋印 三時餘接一匿名信 言理事中吸阿片煙者過半數 非孝論者 有公益會主腦者 有同姓結婚者 此不革除 此獨對於連某不留餘地 竊為諸公不取 幼春特別憤慨社員中有受人嗾使之鷹犬 5 閉式後 余同錫祺等歸宅 照壽椿會之紀念寫真 繼開櫟社總會 先議收支決算 次議雅堂 不將其三月二日之 阿片論 文 為之除名 而用十六回不出席 認其退社 余提議子瑾拐誘同姓女子 亦當除名 討論後投票 決定認作退社 5 張麗俊日記中原文記載 我等櫟社友十餘人仍回獻堂家開櫟社會議 幼春因忙 棟樑 上花先歸 三人不與 社長報告 昭和四年度收支決算 濟 方提議台北連雅堂自大正十二年竪櫟社碑來出席至今 多年俱欠席 照社規三回欠席者 退社 又兼為 阿片新許可事件 有礙社規 退社議決 又 棟樑前欲左袒雅堂 反對本社 亦欲議決退社 嗣因對幼春懇求寬諒 幼春對社長通過 因暫按下 獻堂提議林子瑾渡華多年 諒無再回臺之日 亦當退社 子瑜 聯玉二人意欲保留 因各投票採決退社 8 評價 编辑連橫因寫作此文 備受櫟社 4 林獻堂 罵連橫誣衊先民 趨媚巴結 獎勵人人須吸阿片 寡廉喪恥之輩 林幼春 贊同林獻堂 陳槐庭 罵連橫無恥 無氣節 一味巴結趨媚 註 9 註 10 5 等知名文人痛批 為了避免連橫提告 櫟社不說連橫 阿片有益論 損害社譽為由開除 反而以連橫 十六回不出席 為藉口將他除名 這是因為三次不出席即可除名 無疑義 在林獻堂與張麗俊的日記都有記載可查 註 11 5 註 12 5 註 13 8 連橫因此文飽受各界嚴厲批判 包括 煙霞 鴉片 中之達人 陳鏡秋 1930 不顧同胞利害 甘心為官方利用 久中阿片毒 良心也麻醉了 米山生 1930 御用學者 劉明修 1983 御用文人 受某方利用而作違良心之毒文 為一人之小我 而忘了子孫百年大計 地北生 1930 慣作模稜兩可的文人 臺灣民報 305 2 混賬在我們 民眾黨員 之列 陳其昌 1930 朝三暮四 狗彘羞與等偶 天南 1930 替日本人做皇民化運動宣傳的工具 專門打擊民族革命的文化漢奸 蔣渭川 1962 臺灣民眾的叛徒 吳濁流 1988 戴國煇 1979 2 其他見解 编辑連橫之外孫女林文月辯駁 是當時林獻堂打算提拔連震東進入 臺灣民報 報社 才被仇家冒名陷害 連橫只是開玩笑說鴉片可以防治瘴癘之氣 此文是有人把連橫 開玩笑的話 集結 並 冒用連橫之名投稿 用以阻撓連震東進入報社 而連橫不敢或不願反駁 怕影響連震東的前途 註 14 9 林文月稱文中有抄自10年前連橫所發表 臺灣通史 中之段落 然其立場與連橫一貫主張不同 連橫在 大陸遊記 裡 讚頌禁止鴉片是人民的福氣 又在 臺灣詩乘 中引用李華 烏菸鬼 之詩作 形容吸鴉片者就像鬼一樣 是與鬼為伍 在此前提下 豈有可能忽然在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改變主張 改口稱讚吸鴉片者是勤勞進取的人 9 學者鄭喜夫認為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其中有連橫的論點 例如連橫一向反對 直接禁止鴉片 認為應該 漸禁鴉片 但鄭喜夫認為此篇文章寫得不好 論述矛盾 氣勢不連貫 答非所問 論理錯誤 舉證也有不當之處 連橫文筆不會那麼差 所以不是連橫所撰寫 可能是連家仇敵所冒名寫作 用來排斥連震東 2 10 批評 编辑 學者徐培晃認為 林文月為連橫辯護的立論有三 一是連橫以前曾經贊成禁鴉片 二是他說出 鴉片有益 只是朋儕間私下的開玩笑 做不得準 三是連橫雖自認冤枉 但是要打起筆仗 怕拖累兒子連震東的前程 也就忍氣吞聲 開開玩笑而已嘛 誰曉得有心人會拿來大做文章 翻譯成白話大抵是這個意思 林文月所稱 無法具體指出冒名寫作此文的人名 連震東則直接指名道姓地說是 台灣民報 幹部及記者 如謝春木 嫉他中 日文俱佳 為了阻撓自己進入 台灣民報 工作 於是假冒連橫的名義投書 至於為甚麼釐清汙名會影響兒子的前途 此間曲折不詳 11 專欄作家賈葭表示 林 文月 著中說 此文係他人冒連氏之名而寫 蓋因連震東學成歸來 欲入 台灣民報 做記者 引起他人嫉妒和恐慌 為破壞連震東的工作 有人假名撰文云云 此說不為正統學界接受 台灣學者陳明道就曾說 此文是連雅堂一生之污點 由此可見 林 文月 著 為尊者諱 過於急切 以至與學界研究軒輊之處 也未加以訂正 台灣學界如今對連氏之評價 對其親日之態度頗多不滿 見林元輝 以連橫為例析論集體記憶的形成 變遷與意義 從日人據台到連氏離台這三十多年內 連氏供職於日人之報紙達十七年 其對日人之態度 並未有如林著所說那樣決絕 12 醫師朱真一表示 根據林文 當時在台幾年未見連橫辯解 其子連震東後來隨國民政府來台後顯貴 才開始辯稱 該文非連橫手筆 在1977年 47年後 公開指名是當年 臺灣民報 記者謝春木 1902 1969 冒名之作 並說謝的動機 因為林獻堂有意延攬甫自日本東京回台的連震東入 臺灣民報 報社任職 不願連在同報社服務 以免相形見絀 為打壞林獻堂對連氏之觀感 還說林獻堂果然未用連震東 使連震東只好到 昭和新報 任記者 去查資料才知道 從時間上不可能 連震東在 鴉片有益論 文發表前一年的1929年 就任職於 昭和新報 1929年連震東的任職與1930年3月 鴉片有益 文怎會有關係 這裡必須補充一下 謝春木活躍於台灣民族運動陣營的台灣文化協會及民眾黨 謝春木不只是一個社會運動家 更是一個台灣新文學的重要啟蒙者 中 日文俱佳 謝春光是留日東京高等師範畢業 又是台灣文學最前輩人物之一 筆名 追風 除了當 臺灣民報 重要記者外 1920年代就有日文及中文的小說 詩及評論出版 連雅堂當時早有名 謝春木只是記者 連長謝24歲 文又在御用報紙上發表 事關自己名節大義而不辯白 寧可遠走中國 林文說豈有 大人為豎子委屈而默然不敢有隻字辯之理 謝春木於1931年轉去中國 戰後隨國民黨機構回臺 但1952年又投共 從此再未歸台 1977年時早已辭世 除死無對證外 在台灣誰敢為投共的謝春木說話或查證 4 政大新聞系教授林元輝稱 鄭喜夫修連氏兩代年譜 全納其說 至謂 一 連橫事後未嘗隻字辯白 蓋有莫大委屈 二 意見書全文論旨前後矛盾 不像文豪連橫平素之筆力 三 連橫 一生所持愛國保種之民族精神 不為威武與名利屈之道德勇氣 斷斷不致為此謬妄之文 鄭氏之辯 若志在為連氏美言 絕對可解 若為論證 則迥難服人 蓋第一點之現象 豈必因有莫大之委屈而使然 難道絕無可能因確撰其文而無從辯解乎 第二點之漏洞在 何以文豪必無瑕疵之文 若使應報社急索以趕截稿時間 也必無瑕疵之文乎 第三點之辯 若對照本文前此諸已究明於連橫者 比如胡殿鵬前引文謂連橫 海桑身世 為時屈 為地屈 為名與利屈 則其人品 文品 詩品亦為一變 有心文獻者無不為連子惜 並為寧南人惜也 即牴牾忒甚 但鄭辯不過是後人徒託空言 豈如胡序併其他連氏同代人之見可信 2 文字註解 编辑 昨日槐庭來書 痛罵其無恥 無氣節 一味巴結趨媚 請余與幼春 錫祺商量 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 余四時餘往商之幼春 他亦表贊成 余問社則除名之條 錫祺謂有 違背本社規則 及污損本社名譽者除名 子瑜謂如其意見書 未必有污損本社名譽 萬一因此以致訴訟亦未知 須要慎重 幼春 錫祺 了庵 子昭皆贊成其說 余謂誣衊我先民 以作趨媚巴結 而又獎勵人人須吸阿片 似此寡廉喪恥之輩 何云不污損本社名譽 以不當的文字 或以威脅及不利的言詞 函寄他人 且本人不具名或簽假名的信函 也稱為 黑函 無名帖 三時餘接一匿名信 言理事中吸阿片煙者過半數 有 非孝論 者 有 公益會 主腦者 有 同姓結婚 者 此不革除 此獨對於連某不留餘地 竊為諸公不取 幼春特別憤慨社員中有受人嗾使之鷹犬 余提議子瑾拐誘同姓女子 亦當除名 討論後投票 決定認作退社 5 連雅堂顯然地為 日本虎 作倀 努力抗爭日本政府鴉片政策的台灣人士都怒不可遏 連橫頓成眾矢之的 中部富氣節的文人所組 有全台第一詩社的櫟社將他除名 連橫變成不少台灣人的公敵 他只好跟台灣知識階級疏遠 遭台灣人唾棄 在台北顯然沒台灣人願理他 只好搬回台南去 情況仍一樣 1933年連橫不得已帶家人從台灣遷移到中國去 1936年逝世 昨日槐庭來書 痛罵其無恥 無氣節 一味巴結趨媚 請余與幼春 錫祺商量 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 余謂誣衊我先民 以作趨媚巴結 而又獎勵人人須吸阿片 似此寡廉喪恥之輩 何云不污損本社名譽 將他除櫟社社員之名義 次議雅堂 不將其三月二日之 阿片論 文 為之除名 而用十六回不出席 認其退社 我等櫟社友十餘人仍回獻堂家開櫟社會議 幼春因忙 棟樑 上花先歸 三人不與 社長報告 昭和四年度收支決算 濟 方提議台北連雅堂自大正十二年竪櫟社碑來出席至今 多年俱欠席 照社規三回欠席者 退社 又兼為 阿片新許可事件 有礙社規 退社議決 當日本人預備禁菸時 連橫曾私底下同朋友開玩笑 在漫談中說 其實鴉片也有好處 可以治瘴疫 即瘧疾 清朝的義勇軍長年處於深山密林之中 瘴氣瀰漫 他們若非抽鴉片菸 怕是早都受了瘴氣之毒而死光了 想不到這些話語 後來輾轉傳出 就有人冒用他的名 將這些話語再加以渲染 並署上他的名字 在報端刊登出來 雖然無法具體指出冒名寫作此文的人名 但其中是頗有一些蛛絲馬跡可尋的 原來 在連震東由日本學成返鄉之際 以家學淵源 頗有意於服務報界 而當時林獻堂也極有意思聘請這位年輕有為的後輩入 臺灣民報 做記者 這個消息引起該報社某些幹部以及老記者的忌妒和恐慌 因為連震東學有專長 中日文俱佳 且是名門出身 有人生怕相形見拙 所以極力阻撓 遂有好事者假連橫之名 撰此文投稿於 臺灣日日新報 以圖阻礙連震東進入該報社 參考資料 编辑 1930年前後鴉片抗爭 蔣渭水vs連雅堂 下 2022 01 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1 26 2 0 2 1 2 2 2 3 以連橫為例析論集體記憶的形成 變遷與意義 林元輝 政大新聞學系教授 2022 03 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4 05 黃秀政 張勝彥 吳文星著 臺灣史 初版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2月 170 ISBN 978 957 11 2738 5 4 0 4 1 4 2 4 3 1930年前後鴉片抗爭 蔣渭水vs連雅堂 下 2022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7 09 5 0 5 1 5 2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林獻堂 灌園先生日記 三 1930 年 連橫為何會被櫟社開除 2022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7 09 黑函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教育部國語辭典 8 0 8 1 水竹居主人日記 9 0 9 1 林文月 青山青史 連雅堂傳 2010年8月 頁232 233 鄭喜夫 連雅堂先生年譜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1992 ISBN 9570006994 中文 臺灣 連戰家族的歷史陰影 關於一場毒品 禁藥的爭議 2022 01 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7 10 好文嚴選 連雅堂與青山青史 2022 01 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 07 08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臺灣阿片特許問題 amp oldid 7499789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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