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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涵

高一涵(1885年4月4日—1968年4月),原名高永浩,别名涵庐梦弼等,安徽省六安州人,中華民国中華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政治学者。

高一涵
个人资料
出生1885年2月2日
 大清安徽省六安
逝世1968年4月日(1968歲—04—00)(83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
政党 中國國民黨(1925-1949)

 中国共产党(名譽)

中國民主同盟(1949-1968)
配偶陳廷祺
儿女高宗滬

生平 编辑

1885年4月4日,高一涵生於安徽六安官亭。父親高顯墀棄學經商。5歲發蒙,7歲時父親過世,由長兄高永著掌管家事。[1]17歲考中秀才。1905年,科舉廢除後進入六安州學堂學習,隔年選送入安徽高等学堂,師從嚴復。1907年,徐錫麟因刺殺安徽巡撫恩銘被處死,高一涵和同鄉朱蘊山目睹他被處刑。隔年,熊成基安慶起義失敗,深受感召。1911年10月,與同學十余人聲援武昌起義,11月,孫毓筠赴安慶成立安徽軍政府,高一涵參加《安徽船報》社,支持革命。1912年,供職於安徽民政司教育署,與高語罕同事。[2]

從日本到北京 编辑

1912年末,自费留学日本,隔年入明治大学政治科。二次革命失敗後,經濟資助中斷,生活困窘。1914年5月,參加章士釗所辦的《甲寅》雜誌,結識供稿同人陳獨秀等人。1915年2月,參與反對“二十一條”的集會並成立留日學生總會。6月,開始為陳獨秀回國辦的《青年雜誌》供稿。1916年2月,到留日學生總會任職,结识了李大钊,參加他組織的神州學會並共同编辑《民彝》雜誌。[3]

1916年7月,毕业归国,與許怡蓀同船。8月,汤化龙梁啟超蒲殿俊创办《晨鐘報》,李大钊任主編,邀请回家省親的高一涵同赴北京办报。9月2日,李大釗不滿湯化龍干預報刊內容而辭職。後與李大釗同住皮庫胡同,與白堅武、秦立庵、田克蘇等人辦《憲法公言》。1917年1月,应章士钊聘请,和李大釗、邵飄萍一起為《甲寅》日刊撰稿。2月,母親去世。10月,經許怡蓀介紹和胡適同住竹竿巷。1918年,经陈独秀介绍,受聘为北京大学编译委员会编译委员,並在中国大学、法政专门学校任教。冬,参加李大钊成立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4]

1918年12月,陈独秀、李大钊等人创办《毎周評論》,為其供稿。1919年5月4日,參與遊行,後与陈独秀等人到中央公园、城南游艺园、新世界等处散发传单,支持學生、市民運動。12月,參與發起工讀互助團。27日,經奉天前往日本。[5]1920年5月,接待康白情徐彥之、孟壽椿、方豪黃日葵五人作為遊學團來到東京。6月22日,到天津後返京。8月,參與成立京、滬皖事改進會,和會員共同推薦張繼煦任安徽教育廳長。9月,参加《新青年》社。1921年5月,反對安徽軍閥張文生通緝蔡曉舟等人。8月,與陶孟和到重慶宣講教育。12月,與王統照主辦《晨光》雜誌。1922年3月,開始與王星拱等人籌辦省立安徽大學[6]4月,參與发起非宗教运动,成立非宗教运动大同盟。5月,開始為《努力週報》供稿。8月,又在湖南会馆發起民權大同盟,主張民權和婦女權利。10月,安徽省議會選舉被判決無效,與各地皖人致電許世英要求改選。[7]

1923年,對羅文榦案等事發表多篇時評。10月,被聘為北大政治系教授。1924年1月,第一次国共合作後,经李大钊介绍,于次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2月,為王世傑新創刊的《現代評論》供稿。1925年1月,作為國民議會促成會成員到北京各地宣講,對抗段祺瑞組織的善後會議。3月,被聘為華北六大學辯論會委員。4月,得了猩紅熱,休養了三個多月。[8]

 

從教授到監委 编辑

1926年2月,積極宣傳討張反日的主張。三一八慘案後,也積極反應和批判。8月,參與北大評議會脫離教育部的抗議運動。10月,北伐軍佔領武汉,經李大釗和高語罕推薦成為共產黨名譽黨員,1927年1月,南下武漢经章伯钧介绍,担任国立武昌中山大学政治系主任,兼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编译委员会主委。清黨後不久李大釗遇害,高一涵在武昌組織悼念。6月,惲代英任武漢政府國民黨軍委總政治部秘書長,高一涵任宣傳部長。寧漢合流後隨安徽國民黨黨部自武漢到安慶,又遇到何健打壓,同沈子健、周新民離開安慶前往上海。9月,在上海法政學院任教,多次發表文章討論平均地權等問題。1928年4月30日,胡適接任中國公學校長,高一涵应邀任社会科学院长。11月,由王樂平介紹參加陳公博顧孟餘成立的中國國民黨改組同志會。1930年2月,因為胡適離開中國公學、高一涵也請辭離開。9月,國民黨中央黨部聘請他和等五人參加約法起草委員會,但未參會。11月,因為中國公學的風波和胡適不歡而散。[9]

1931年2月,经南京国民政府監察院院长于右任提名,到南京出任监察委員,任內處理莊智煥[10]陳調元[11]、常鴻鈞案[12]等弊案,還去各地視察水災救濟事宜。夏,應杭立武提倡,共同發起中國政治學會九一八事變後,彈劾王正廷外交上的失誤。[13]1932年,行政院長汪精衛簽署《淞滬停戰協定》,引起社會不滿,高一涵和高友唐等委員集體彈劾汪精衛。9月,中國政治學會正式在國立中央大學成立,被選為幹事。又處理安徽涡陽縣侵吞賑災款案和河南溫縣違法加賦案。[14]1933年,處理易培基違法售出金器案、顧祝同非法拘禁劉煜生案等。[15]1935年4月,高一涵被调往两湖地区,担任监察使。1934年4月,發表多篇文章討論國民大會的制度設計問題。7月,因前月對時任鐵道部長顧孟餘的彈劾案導致汪精衛的不滿,試圖限制監察院的職權,7月16日,監察院總辭表達抗議,以致行政院案未能通過。1935年4月,任監察院湖南湖北監察使。6月,改到武昌兩湖監察使署辦公。[16]7月,對汪精衛行政院提出彈劾,8月8日,汪政府下台。9月,勘察江漢工程局弊案。1936年,彈劾兩湖各縣公務員失職違法諸案。1937年8月,探望途徑武漢的高語罕,9月,又見胡適與周鯁生等好友。9月,陳獨秀出獄後,由南京至武漢,高一涵為其接風,安排住處,時常與王星拱等皖籍同鄉聚會。1938年6月底,隨兩湖区监察使署从武昌撤至湘西芷江。11月,長沙大火,受于右任命到長沙勘察實情,追究軍警機關責任。1939年,與國家救濟總署的許世英籌款救助安徽難民。長沙大捷時曾去前線勞軍。[17]

 
1941年《最新支那要人传》中的高一涵照片

1940年8月7日,調任甘肅寧夏青海监察使,12日,與黃少谷向最高國防委員會建議改進徵兵辦法。11月19日,由重慶至蘭州赴任。1941年4月,奉命調停馬步芳與班智達活佛的火併案。下半年又到各地巡查,了解當地狀況。同時為勞工利益發聲,改善拘留所的待遇。1942年6月,奉蔣介石電令嚴查甘肅省政府中國銀行倉庫囤積居奇的情形,懲處了一批商人。10月,到河南勘災[18]安徽也遭災大旱,高一涵也在蘭州出力,幫助賑災。1943年1月,被聘為教育部國立敦煌藝術所籌備委員會主委。12月,取締各縣黑市,安定物價。1944年秋,臥病。查實第八戰區貪腐問題,嚴加懲處。1945年12月,與敦煌所所長常書鴻在蘭州辦畫展,爭取國民政府對西北發展的支持。[19]

1946年1月,省立安徽大學籌辦升格為國立,任委員。8月,在國立蘭州大學兼職任教。11月,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負責監察院部分的審查。1947年3月11日,再度赴武漢擔任兩湖监察使。武大六一慘案後,對武漢警備司令彭善提起彈劾。[20]後多次掩護共產黨地下黨員。4月,任粮食部兩湖区征粮督导团主委。12月,調任監察院中央委員,自武漢赴南京。1948年,主要處理于右任交辦事務,起草及審查法案。[21]

加入民盟與政協 编辑

1949年4月,被任命为考试院委员,但隱居南京並未赴任。4月24日,解放軍進入南京。6月,經周新民陳敏之介紹加入中國民主同盟。7月,应南京军管会文教委员会聘请,在南京大学法學院任教。1950年5月,任法學院院長和校務委員。隔年又在南京市人民政府擔任監委、政法委員。1952年,接受思想改造院系調整後,法學院被撤銷,高一涵對此有意見,遭到批評。1953年2月,任江蘇省參事。1954年,当选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員,後来又当选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員。1955年2月,任江蘇省司法廳廳長。1956年,当选为民盟中央委员、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兼组织部长。並在江苏省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此后连任第三届江苏省政协副主席。1957年,大鳴大放,在民盟南京市委座談批評撤銷南京大學法學院的流弊,後多次參加民盟組織的整風運動。1958年10月,在省政協和人大發表自我批判,反省自己的階級立場。隔年又參加反右鬥爭。之後幾年多忙於民盟黨務和政協的工作。1967年,感染肺炎,住院治療。後文化大革命時,高一涵被指名批判,在家閉門不出,練習書法度日。[22]

 

1968年1月23日,高一涵在南京逝世,享年83岁。

1978年,江苏省政协、民盟江苏省委联合为高一涵举办骨灰安放仪式,恢复名誉。[23]

著作 编辑

  • 欧洲政治思想史
  • 政治学綱要
  • 中国内閣制度的沿革
  • 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

注释 编辑

  1. ^ 高大同(2015年),第12页
  2. ^ 高大同(2015年),第4-10页
  3. ^ 高大同(2015年),第12-19页
  4. ^ 高大同(2015年),第22-28页
  5. ^ 吴汉全(2012年)
  6. ^ 周宁. 北洋政府时期省立安徽大学的筹办与纷争. 安徽大学学报. 2009, (第3期). 
  7. ^ 高大同(2015年),第33-58页
  8. ^ 高大同(2015年),第66-77页
  9. ^ 高大同(2015年),第82-94页
  10. ^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1): 157–160. 
  11. ^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1): 72–173. 
  12. ^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2): 91–92. 
  13. ^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七一十二期): 191–192. 
  14. ^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十六期): 137、148. 
  15. ^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十八期): 97、102. 
  16. ^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五十七期): 32. 
  17. ^ 高大同(2015年),第115-139页
  18. ^ 高一涵. 金城集 卷二. 國史館. 1946: 9. 
  19. ^ 高大同(2015年),第160页
  20. ^ 監察院見聞. 文史資料存稿: 492. 
  21. ^ 高大同(2015年),第163-168页
  22. ^ 高大同(2015年),第180-212页
  23. ^ 高一涵骨灰安放儀式在寧舉行. 新華日報. 1979年1月14日. 

参考文献 编辑

  • 陈良亭. 高一涵传. 群言出版社. 2019.03. ISBN 978-7-80256-845-7. 
  • 吴汉全,高大同. 高一涵评传. 人民出版社. 2019. ISBN 978-7-01-020493-2. 
  • 吴汉全. 高一涵——五四时期的政治思想研究.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2.01. ISBN 978-7-206-08179-8. 
  • 高大同. 高一涵先生年谱. 上海文化出版社. 2015.12. ISBN 978-7-80740-754-6. 
  • 孫宗一. 民國初年監察思想述論. 學術界. 2014.8. 

高一涵, 1885年4月4日, 1968年4月, 原名高永浩, 别名涵庐, 梦弼等, 安徽省六安州人, 中華民国及中華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政治学者, 个人资料出生1885年2月2日, 大清安徽省六安逝世1968年4月日, 1968歲, 83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政党, 中國國民黨, 1925, 1949, 中国共产党, 名譽, 中國民主同盟, 1949, 1968, 配偶陳廷祺儿女高宗滬, 目录, 生平, 從日本到北京, 從教授到監委, 加入民盟與政協, 著作, 注释, 参考文献生平, 编辑1885年4月4日,. 高一涵 1885年4月4日 1968年4月 原名高永浩 别名涵庐 梦弼等 安徽省六安州人 中華民国及中華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政治学者 高一涵个人资料出生1885年2月2日 大清安徽省六安逝世1968年4月日 1968歲 04 00 83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政党 中國國民黨 1925 1949 中国共产党 名譽 中國民主同盟 1949 1968 配偶陳廷祺儿女高宗滬 目录 1 生平 1 1 從日本到北京 1 2 從教授到監委 1 3 加入民盟與政協 2 著作 3 注释 4 参考文献生平 编辑1885年4月4日 高一涵生於安徽六安官亭 父親高顯墀棄學經商 5歲發蒙 7歲時父親過世 由長兄高永著掌管家事 1 17歲考中秀才 1905年 科舉廢除後進入六安州學堂學習 隔年選送入安徽高等学堂 師從嚴復 1907年 徐錫麟因刺殺安徽巡撫恩銘被處死 高一涵和同鄉朱蘊山目睹他被處刑 隔年 熊成基在安慶起義失敗 深受感召 1911年10月 與同學十余人聲援武昌起義 11月 孫毓筠赴安慶成立安徽軍政府 高一涵參加 安徽船報 社 支持革命 1912年 供職於安徽民政司教育署 與高語罕同事 2 從日本到北京 编辑 1912年末 自费留学日本 隔年入明治大学政治科 二次革命失敗後 經濟資助中斷 生活困窘 1914年5月 參加章士釗所辦的 甲寅 雜誌 結識供稿同人陳獨秀等人 1915年2月 參與反對 二十一條 的集會並成立留日學生總會 6月 開始為陳獨秀回國辦的 青年雜誌 供稿 1916年2月 到留日學生總會任職 结识了李大钊 參加他組織的神州學會並共同编辑 民彝 雜誌 3 1916年7月 毕业归国 與許怡蓀同船 8月 汤化龙 梁啟超 蒲殿俊创办 晨鐘報 李大钊任主編 邀请回家省親的高一涵同赴北京办报 9月2日 李大釗不滿湯化龍干預報刊內容而辭職 後與李大釗同住皮庫胡同 與白堅武 秦立庵 田克蘇等人辦 憲法公言 1917年1月 应章士钊聘请 和李大釗 邵飄萍一起為 甲寅 日刊撰稿 2月 母親去世 10月 經許怡蓀介紹和胡適同住竹竿巷 1918年 经陈独秀介绍 受聘为北京大学编译委员会编译委员 並在中国大学 法政专门学校任教 冬 参加李大钊成立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 4 1918年12月 陈独秀 李大钊等人创办 毎周評論 為其供稿 1919年5月4日 參與遊行 後与陈独秀等人到中央公园 城南游艺园 新世界等处散发传单 支持學生 市民運動 12月 參與發起工讀互助團 27日 經奉天前往日本 5 1920年5月 接待康白情 徐彥之 孟壽椿 方豪 黃日葵五人作為遊學團來到東京 6月22日 到天津後返京 8月 參與成立京 滬皖事改進會 和會員共同推薦張繼煦任安徽教育廳長 9月 参加 新青年 社 1921年5月 反對安徽軍閥張文生通緝蔡曉舟等人 8月 與陶孟和到重慶宣講教育 12月 與王統照主辦 晨光 雜誌 1922年3月 開始與王星拱等人籌辦省立安徽大學 6 4月 參與发起非宗教运动 成立非宗教运动大同盟 5月 開始為 努力週報 供稿 8月 又在湖南会馆發起民權大同盟 主張民權和婦女權利 10月 安徽省議會選舉被判決無效 與各地皖人致電許世英要求改選 7 1923年 對羅文榦案等事發表多篇時評 10月 被聘為北大政治系教授 1924年1月 第一次国共合作後 经李大钊介绍 于次年加入中国国民党 12月 為王世傑新創刊的 現代評論 供稿 1925年1月 作為國民議會促成會成員到北京各地宣講 對抗段祺瑞組織的善後會議 3月 被聘為華北六大學辯論會委員 4月 得了猩紅熱 休養了三個多月 8 nbsp 從教授到監委 编辑 1926年2月 積極宣傳討張反日的主張 三一八慘案後 也積極反應和批判 8月 參與北大評議會脫離教育部的抗議運動 10月 北伐軍佔領武汉 經李大釗和高語罕推薦成為共產黨名譽黨員 1927年1月 南下武漢经章伯钧介绍 担任国立武昌中山大学政治系主任 兼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编译委员会主委 清黨後不久李大釗遇害 高一涵在武昌組織悼念 6月 惲代英任武漢政府國民黨軍委總政治部秘書長 高一涵任宣傳部長 寧漢合流後隨安徽國民黨黨部自武漢到安慶 又遇到何健打壓 同沈子健 周新民離開安慶前往上海 9月 在上海法政學院任教 多次發表文章討論平均地權等問題 1928年4月30日 胡適接任中國公學校長 高一涵应邀任社会科学院长 11月 由王樂平介紹參加陳公博 顧孟餘成立的中國國民黨改組同志會 1930年2月 因為胡適離開中國公學 高一涵也請辭離開 9月 國民黨中央黨部聘請他和等五人參加約法起草委員會 但未參會 11月 因為中國公學的風波和胡適不歡而散 9 1931年2月 经南京国民政府監察院院长于右任提名 到南京出任监察委員 任內處理莊智煥案 10 陳調元案 11 常鴻鈞案 12 等弊案 還去各地視察水災救濟事宜 夏 應杭立武提倡 共同發起中國政治學會 九一八事變後 彈劾王正廷外交上的失誤 13 1932年 行政院長汪精衛簽署 淞滬停戰協定 引起社會不滿 高一涵和高友唐等委員集體彈劾汪精衛 9月 中國政治學會正式在國立中央大學成立 被選為幹事 又處理安徽涡陽縣侵吞賑災款案和河南溫縣違法加賦案 14 1933年 處理易培基違法售出金器案 顧祝同非法拘禁劉煜生案等 15 1935年4月 高一涵被调往两湖地区 担任监察使 1934年4月 發表多篇文章討論國民大會的制度設計問題 7月 因前月對時任鐵道部長顧孟餘的彈劾案導致汪精衛的不滿 試圖限制監察院的職權 7月16日 監察院總辭表達抗議 以致行政院案未能通過 1935年4月 任監察院湖南湖北監察使 6月 改到武昌兩湖監察使署辦公 16 7月 對汪精衛行政院提出彈劾 8月8日 汪政府下台 9月 勘察江漢工程局弊案 1936年 彈劾兩湖各縣公務員失職違法諸案 1937年8月 探望途徑武漢的高語罕 9月 又見胡適與周鯁生等好友 9月 陳獨秀出獄後 由南京至武漢 高一涵為其接風 安排住處 時常與王星拱等皖籍同鄉聚會 1938年6月底 隨兩湖区监察使署从武昌撤至湘西芷江 11月 長沙大火 受于右任命到長沙勘察實情 追究軍警機關責任 1939年 與國家救濟總署的許世英籌款救助安徽難民 長沙大捷時曾去前線勞軍 17 nbsp 1941年 最新支那要人传 中的高一涵照片1940年8月7日 調任甘肅寧夏青海监察使 12日 與黃少谷向最高國防委員會建議改進徵兵辦法 11月19日 由重慶至蘭州赴任 1941年4月 奉命調停馬步芳與班智達活佛的火併案 下半年又到各地巡查 了解當地狀況 同時為勞工利益發聲 改善拘留所的待遇 1942年6月 奉蔣介石電令嚴查甘肅省政府中國銀行倉庫囤積居奇的情形 懲處了一批商人 10月 到河南勘災 18 安徽也遭災大旱 高一涵也在蘭州出力 幫助賑災 1943年1月 被聘為教育部國立敦煌藝術所籌備委員會主委 12月 取締各縣黑市 安定物價 1944年秋 臥病 查實第八戰區貪腐問題 嚴加懲處 1945年12月 與敦煌所所長常書鴻在蘭州辦畫展 爭取國民政府對西北發展的支持 19 1946年1月 省立安徽大學籌辦升格為國立 任委員 8月 在國立蘭州大學兼職任教 11月 当选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負責監察院部分的審查 1947年3月11日 再度赴武漢擔任兩湖监察使 武大六一慘案後 對武漢警備司令彭善提起彈劾 20 後多次掩護共產黨地下黨員 4月 任粮食部兩湖区征粮督导团主委 12月 調任監察院中央委員 自武漢赴南京 1948年 主要處理于右任交辦事務 起草及審查法案 21 加入民盟與政協 编辑 1949年4月 被任命为考试院委员 但隱居南京並未赴任 4月24日 解放軍進入南京 6月 經周新民和陳敏之介紹加入中國民主同盟 7月 应南京军管会文教委员会聘请 在南京大学法學院任教 1950年5月 任法學院院長和校務委員 隔年又在南京市人民政府擔任監委 政法委員 1952年 接受思想改造 院系調整後 法學院被撤銷 高一涵對此有意見 遭到批評 1953年2月 任江蘇省參事 1954年 当选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員 後来又当选第三 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員 1955年2月 任江蘇省司法廳廳長 1956年 当选为民盟中央委员 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兼组织部长 並在江苏省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此后连任第三届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1957年 大鳴大放 在民盟南京市委座談批評撤銷南京大學法學院的流弊 後多次參加民盟組織的整風運動 1958年10月 在省政協和人大發表自我批判 反省自己的階級立場 隔年又參加反右鬥爭 之後幾年多忙於民盟黨務和政協的工作 1967年 感染肺炎 住院治療 後文化大革命時 高一涵被指名批判 在家閉門不出 練習書法度日 22 nbsp 1968年1月23日 高一涵在南京逝世 享年83岁 1978年 江苏省政协 民盟江苏省委联合为高一涵举办骨灰安放仪式 恢复名誉 23 著作 编辑欧洲政治思想史 政治学綱要 中国内閣制度的沿革 中国御史制度的沿革注释 编辑 高大同 2015年 第12页 高大同 2015年 第4 10页 高大同 2015年 第12 19页 高大同 2015年 第22 28页 吴汉全 2012年 周宁 北洋政府时期省立安徽大学的筹办与纷争 安徽大学学报 2009 第3期 高大同 2015年 第33 58页 高大同 2015年 第66 77页 高大同 2015年 第82 94页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1 157 160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1 72 173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2 91 92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七一十二期 191 192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十六期 137 148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十八期 97 102 中華民國監察院 公報 監察院公報 1931 五十七期 32 高大同 2015年 第115 139页 高一涵 金城集 卷二 國史館 1946 9 高大同 2015年 第160页 監察院見聞 文史資料存稿 492 高大同 2015年 第163 168页 高大同 2015年 第180 212页 高一涵骨灰安放儀式在寧舉行 新華日報 1979年1月14日 参考文献 编辑陈良亭 高一涵传 群言出版社 2019 03 ISBN 978 7 80256 845 7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吴汉全 高大同 高一涵评传 人民出版社 2019 ISBN 978 7 01 020493 2 吴汉全 高一涵 五四时期的政治思想研究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2 01 ISBN 978 7 206 08179 8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高大同 高一涵先生年谱 上海文化出版社 2015 12 ISBN 978 7 80740 754 6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孫宗一 民國初年監察思想述論 學術界 2014 8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高一涵 amp oldid 7556971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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