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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世一重因果

二世一重因果,佛教術語,是《成唯識論》記載的曾流行於唯識學派中的一種緣起理論,類似於分位緣起的三世二重因果說,但是以二世而不再按三世劃分十二緣起支

概述 编辑

二世一重因果學說中,二能引支、五所引支和三能生支,共為因,二所生支為果,以此因果所相隔的死生劃分為二世,只施設一重因果,能夠解說順生受業和順後受業[1]。識、名色、六處、觸、受五種子,為五所引支,實為同時由業薰發,而依據總別等差異, 假說前後[2]。而五種之當來果,識乃至受五分位,則攝於生支中[3]

學說內容 编辑

玄奘成唯識論》:

十二緣起支三分,前七支造業[2],中三支潤業[5],後二支受果[3];以潤業之身死,受果之身生,這個死生間隔為世;十二支中,前十支為因,後二支為果;如果煩惱業因在過去世,則異熟果在現在世或未來世;如果煩惱業因在現在世,則異熟果在未來世。

學說起源 编辑

此學說可考見於《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6],《瑜伽師地論》在緣起支定義中分別介入了五種子,但未將其中的五緣起支等同於五種子,《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有類似詮釋[7]

有關理論淵源更可上溯至十二緣起支前際、後際二分中,有愛是遍行的理論[8],並隱約於小部《無礙解道》中[9]

現代研究 编辑

宇井伯壽認為,二世一重因果起於護法的學說[10]

注釋與引用 编辑

  1. ^ 雜阿含經·二六六經》:「爾時,佛告諸比丘: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諸比丘!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眾生生死輪迴,愛結不斷,不盡苦邊。……諸比丘!隨色轉,隨受轉,隨想轉,隨行轉,隨識轉。隨色轉故,不脫於色,隨受、想、行、識轉故,不脫於識。以不脫故,不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中阿含經·本際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愛者,其本際不可知。本無有愛,然今生有愛,便可得知,所因有愛。……具不正念、不正智已,便具不護諸根;具不護諸根已,便具三惡行;具三惡行已,便具五葢;具五葢已,便具無明;具無明已,便具有愛。如是此有愛,展轉具成。」
    大毘婆沙論》:「有三種受異熟業,一、順現法受業,二、順次生受業,三、順後次受業。順現法受業者,若業,此生造作增長,即於此生,受異熟果,非於餘生。順次生受業者,若業,此生造作增長,於次後生,受異熟果,非於餘生。順後次受業者,若業,此生造作增長,於第三生,或第四生,以後如次,受異熟果。」「云何業異熟決定、時分不定?謂:順不定受業中,異熟定業。……云何業時分不定、異熟亦不定?謂:順不定受業中,異熟不定業。」
    瑜伽師地論》:「順現法受業者,謂:由如是相狀意樂,所作諸業;若由如是相狀加行,謂事加行、或身加行、或語加行,所作諸業;若由如是相狀良田,所作諸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如是名為順現法受業。若所作業,於現法中,異熟未熟,於次生中,當生異熟,如是名為順生受業。若所作業,現法、次生,異熟未熟,從此已後,異熟方熟,當知是名順後受業。」
    順正理論》:「遠續緣起,謂前後際,有順後受及不定受業煩惱故,無始輪轉。如說:『有愛等,本際不可知。』又應頌言:『我昔與汝等,涉生死長途,由不能如實,見四聖諦故。』」
  2. ^ 2.0 2.1 玄奘成唯識論》:「一、能引支,謂無明、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此中,無明唯取能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即彼所發乃名為行,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二、所引支,謂:本識內,親生當來異熟果攝,識等五種,是前二支所引發故。此中識種,謂本識因,除後三因,餘因皆是名色種攝,後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後三種。或名色種總攝五因,於中隨勝,立餘四種,六處與識,總別亦然。……識等五種,由業熏發,雖實同時,而依主伴、總別、勝劣、因果相異,故諸聖教,假說前後。或依當來現起分位,有次第故,說有前後。由斯識等,亦說現行因時,定無現行義故。復由此說生、引同時,潤、未潤時,必不俱故。」
  3. ^ 3.0 3.1 玄奘成唯識論》:「四、所生支,謂:生、老死,是愛、取、有近所生故,謂:從中有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諸衰變位,總名為老,身壞命終,乃名為死。……何緣所生立生、老死,所引別立識等五支?因位難知差別相故,依當果位,別立五支,謂:續生時,因識相顯;次根未滿,名色相增;次根滿時,六處明盛;依斯發觸,因觸起受,爾時乃名,受果究竟,依此果位,立因為五。果位易了差別相故,總立二支,以顯三苦。然所生果,若在未來,為生厭故,說生、老死,若至現在,為令了知分位相生,說識等五。」
  4.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前十支因,與後二支果,定不同世,以總異熟因,非造之身即受果故,亦非現業得果,是十二支,故約身死生為世,十因二果,決定不同。若約時分,此即不定,如後報業等,過去造前七,次後身未熟,今身不起愛、取;次身方起,後後生受果,豈非愛、取,與生、老死,同在未來?故約大時分,以說三世,義即不定。
    今此所說,約身生死,以為世也,因中前七支,與愛、取、有,或異、或同世。若順生受業,受初生時,其世必同;第二生已去,乃至後報業等,世不同也,今身造業,至後後世,將受果時,方起愛、取故。薩婆多師,愛、取、有三,與前七種中初二,定不同世;與次五種,定得同世,於前世生、老死位中,起惑造業故。
    今此中十二支,定同世者,謂生、老死二,愛、取、有三,無明等前七,各定同世。由癡發業,熏發報種,必定同世故,前七支,不得別世;起煩惱水,潤先六種,轉名為有,亦非異時,非起能潤、隔世異時、方成所潤;生及老死,同世可知;故二、三、七,各定同世。此即定世,十支是因,二支是果;因在過去,果或現在,或在未來;因在現在,果未來世。
    一往而論,二世緣起,道理而言,亦三世也,過去十因,現在二果,未來二果,現在十因,即是二世十二緣起,亦可言三世。一往二世不定,故可三世,若前七在過去,愛、取、有三,在現在,生、老死二,在未來世,即十二支,通三世有,即十二支,或二世、三世,別身造業,別身潤業故。不同小乘,二因過去,五果現在,三因現在,二果未來,時分緣起,決定如是。」
  5. ^ 法蘊論·緣起品》:「云何有緣生?……復有一類,於人趣樂,繫心希求,彼作是念,願我當生人趣同分,與諸人眾,同受快樂。因此希求,造能感人趣,身、語、意妙行,此三妙行,說名業有。由此因緣,身壞命終,生於人趣眾同分中,於彼諸生、等生,乃至命根起,說名生。此生緣有故起,是名有緣生。……」
    玄奘成唯識論》:「三、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謂:緣迷內異熟果愚,發正能招後有諸業為緣,引發親生當來生、老死位五果種已;復依迷外增上果愚,緣境界受,發起貪愛,緣愛復生欲等四取;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引因,轉名為有,俱能近有後有果故。有處唯說,業種名有,此能正感異熟果故。復有唯說,五種名有,親生當來識等種故。」
  6. ^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復言:世尊!云何名為第一無明,與其能引、所引緣起,作等起緣?世尊告曰:謂有一類,愚於當來後有自體,即便發起後有希求。……如是非福、福、不動行,障礙對治,與六識身,俱生俱滅,能於現在已得、生滅異熟識中,安置諸行三種習氣,由此方便,攝受後有新生種子。攝受後有新種子故,於當生中,所起後有所攝名色、六處、觸、受,次第而生。此名色等,於現已得異熟識中,但起因性,未有果性,是故但名,所引緣起。」
    「復言:世尊!諸所有行,與六識身,相應俱有,同生同滅,何緣故說行是識緣?世尊告曰:以六識身,與福、非福及不動行,相應俱有,同生同滅,異熟識中,安置諸行,熏習種子,引發餘生新異熟識。由此道理,是故宣說,行是識緣。復言:世尊!何緣名色、六處、觸、受諸分種子,異熟識中,同時引發,而復說有先後次第?世尊告曰:彼於當來,先後次第而生起故,如是而說。」
    「復言:世尊!云何名為第二無明,與其能生、所生緣起,作等起緣?世尊告曰:謂有一類,愚於現在已得自體,於六觸處為緣生受,便起味著,由味著故,希求當來如是類受,由希求故,於追求時,便起於取,樂受所起愛為緣故,發生欲取。……由此義故,名愛緣取。……彼由如是愛為緣取,先得種種行所熏習異熟果識,名為有取;彼由如是取所攝受、先所積集行等種子,若彼彼處,諸愛未斷,即彼彼處,功能現前,能生後有;由彼行等,能有當生,能令生有將入現在,故說名有。由彼取力,行等成有,以是為緣,從此命終,先所引發,漸次生起,由此義故,名有緣生。生既生已,先起時分,變異名老,於最後邊,命盡名死,由是故,名生緣老死。」
    「復言:世尊!如是諸分,若引若生,為一時起?為次第起?世尊告曰:一時而起,次第宣說。復言:世尊!如是諸分,若一時起,何因緣故,先說其引,後說其生?世尊告曰:要由有引,後有方生,非無引故。」
  7. ^ 無著大乘阿毘達磨集論》:「何等略攝支故?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者,謂:生、老死。」
    安慧《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為起未來生故,於諸諦境,無智為先,造諸行業,熏習在心故。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由心習氣力,能令當來名色等,前後相依,次第生起,種子得增長故。能生支者,謂愛、取、有,由未永斷欲等愛力,於欲等中愛樂,妙行、惡行差別為先,發起貪欲,以有有取識故,於命終位,將與異熟,隨順貪欲,隨一業習氣,現前有故。所生支者,謂:生、老死,由如是業差別習氣,現前有故,隨於一趣、一生等,差別眾同分中,如先所引名色等,異熟生起故,生、老死言,為顯依三有為相故。」
    玄奘成唯識論》:「《集論》說:識亦是能引,識中業種名識支故,異熟識種名色攝故。經說:識支通能、所引,業種、識種俱名識故,識是名色依、非名色攝故。」
  8. ^ 大毘婆沙論》:「或復有執:遍行有二,一者、無明,二者、有愛,如譬喻者,彼作是說:『緣起根本,名為遍行;無明,是前際緣起根本;有愛,是後際緣起根本,故是遍行。』……或復有執:若諸煩惱通五部者,名為遍行,即是無明及貪、瞋、慢。……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分別論者,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9. ^ 《無礙解道》:「於前之業有愚癡是無明,存續是諸行,欲望是渴愛,到達是取,思是有。此五是法[存]於前之業有,於此世依結生是緣。於此世結生是識,生成是名色,明朗是處,所觸是觸,所受是受。此五法[存]於此世之生有,而前所作之業為緣。於此世依成熟[六]處之愚癡是無明,存續是諸行,欲望是渴愛,到達是取,思是有。此五法是[存]於此世之業有,於後世依結生是緣。於後世結生是識,生成是名色,明朗是處,所觸是觸,所受是受。此五法[存]於後世之生有,於此世所作之業是緣。」
  10. ^ 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做為大乘學者,無論龍樹、無著或世親,都依據三世兩重因果的解釋,故此解釋乃是大小兩乘所共通的。二世一重因果的解釋祇出現在《成唯識論》,是獨獨限於護法的解釋。《成唯識論》係法相宗所依據的論典,因此可說惟獨法相宗採取二世一重因果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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