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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作人

谭作人(1954年5月15日),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人,中國維權人士。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曾任《文化人》主编、民间组织“绿色江河”副秘书长[1]。2009年2月,起草题为《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进行调查。2009年3月28日,以曾经公开发表关於六四事件的文章[2]之罪名,被成都市公安拘捕,並於2010年2月9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谭作人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3] 2014年3月27日谭作人刑满释放[4]

谭作人
出生 (1954-05-15) 1954年5月15日68歲)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作家維權人士
知名于呼吁调查汶川地震中校舍安全问题、呼吁平反六四

生平

谭作人于1954年5月15日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父亲谭英华,时任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母亲于均祎是一名医生,他在家中的五个兄弟姐妹中排第四。[來源請求]

1985年发起创作电视剧《长江第一漂》。

1987年发起组织《让世界充满爱》群星义演歌会。

1989年因参加成都和北京六·四爱国民主运动,被四川省政府通报(1989第57期)。

1998年参与发起创办环保NGO“绿色江河”,注册发起会员,副秘书长。

1999年9月,前往可可西里青藏高原的西北部,参加为期二十多天的义务劳动。[1]同年参与发起建造“长江源环保纪念碑”。

2000年在成都街头张贴散发传单,反对“贝氏天府广场”。后“十点意见”为市政府接受并采纳。

2001年被成都媒体评为“成都市文明市民”。[5]

2002年.在四川省人大立法咨询会上,提出《大熊猫保护管理条例》的地方立法建议,被采纳。[來源請求]

2004年参与创办大型民间刊物《文化人》杂志,任编委会副主任、主编。同时参与成都读书会的读书交流活动。[來源請求]

2008年,就彭州石化项目发起“和平保城”行动,并向政府提交了《关于成都彭州石化项目的公民意见建议书》[5]

2009年2月,起草题为《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民间进行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的调查。“确认每一个班级,每一所学校、每一个乡镇、每一个县市、每一个地区遇难学生的真实数据”。[6]同年3月28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拘留。[7][8]8月1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浦志强担任谭作人的辩护律师。谭作人所传唤证人被警方控制,未允许出庭,也没有在庭上播放其提供的影音证据,其辩护也遭到多次打断。法庭未当庭宣布对谭作人的裁决。[9][10]准备前往采访香港Now新聞台记者黃嘉瑜,则遭当地公安以查缉违禁品和毒品为藉口扣留在酒店。[11]隨後Now新聞台、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随即发表声明,谴责中共当局打压新闻自由。[來源請求]

2013年9月与艾晓明朱承志共同荣获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颁发的2012年度杰出民主人士奖[12]

谭作人案

拘捕日期 2009年3月27日
拘捕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
拘捕原因 收集四川地震遇难学生名单,多年来以各种方式从事纪念“六四”的活动,发表文章和接受境外媒体采访
审判日期 2010年2月9日
审判机构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罪名 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刑期 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关押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看守所

概述

 
有香港市民抗议谭作人被判刑,游行至中联办。

2010年2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谭作人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据辩护律师浦志强介绍,谭作人是因为与海外民运人士的电子邮件通信中,在谈及“六四”时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被认定罪名成立,全文并沒提及《5·12学生档案》倡议书问题。浦认为,成都法院迴避川震、单纯讨论六四问题的判决,是在“用六四事件遮蔽地方腐败,用谭作人案绑架中央政府”。[13]

判决当天,谭作人妻子王庆华和女儿被拒绝进入法院旁听;另有香港记者反映采访受到当地警方干扰。一些香港市民在中国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大楼外抗议当局迫害作家。[14]

职务(身份) 一审 二审 备注
审判长 刘菡 刘菡 审判书为李光辉
代理审判长 袁彩君
代理审判员 谭勇
第一辩护律师 夏霖 浦志强
第二辩护律师 浦志强 夏霖
被告(申诉人) 谭作人 谭作人
公诉人(检察员) 陈世体 王一洪
公诉人 王一洪
证人
证物(部分) [1][永久失效連結]
起诉书 检察院起诉书
辩词
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

庭审[15][16][17][18][19]

庭审过程中,律师很难将完整的辩护词讲完,会被法官用“此事已经知道了,不用再讲了”、“我觉得与本案无关,请说下一条”等语言打断发言[20][21]。辩方向法庭提供三位证人:现代艺术家艾未未、地质学家范晓、四川大学教授艾南山被法庭拒绝,理由是没有关联性。[來源請求]

庭外

  • 开庭当天,庭外聚集数百人,庭审结束谭作人家人及律师出来后,现场自发鼓掌支持,有行为过激者被警方带走,并现场不许拍照录像。[來源請求]
  • 王丹曾表示愿意为谭作人出庭作证,浦志强律师表示欢迎但因一审已经结束,为时已晚。[22]据谭作人分析被捕是因为自己因环保行为损害了彭州石化的利益团体,因地震调查损害了当地政府声誉。[21]
  • 作为辩方证人艾未未一行有十数人在2009年8月12日入住成都“安逸158”5楼,凌晨3点,成都警察检查以上等人的房间,艾未未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但是被打。同行的张劲松、徐烨、臧一、刘艳萍被警方带走询问,剩余被扣留至庭审结束。[23]事后艾未未方面到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四川省公安厅和委成都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申诉均无果。此后艾未未工作室将全程拍摄的视频剪辑成一部名为《老妈蹄花》的纪录片在网上流传。
  • 有传言谭作人案件在审理期间律师有第三方资金赞助,华一律师所夏霖律师回应:律师费一万元是浦志强代缴,车旅费约十万均是所内自担。[24]

地区或国家反应

  •   欧盟:外交政策負責人克莉絲汀∙阿什頓11日呼籲中國政府無條件釋放中國異議人士譚作人。她在一份公報中說:“對他的判決完全違背了言論自由的權利。這一做法和國際準則是背道而馳的。”[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剛就歐盟要求中國釋放譚作人表示,根據中國憲法和相關法律,譚作人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國司法部門依法獨立處理此案。歐盟發表聲明干涉中國司法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希望歐方尊重中國司法主權,維護中歐關係大局。[26]

个人

  • 自称是当地政法干部的工作人员被单位要求参加旁听,称法庭旁听席只给谭作人家属预留了两个座位,其余都是被要求参加的工作人员,二审开庭只用了10多分钟审判长宣读完刑事裁定书就就匆匆结束,期间没有理会辩方任何要求。[27]
  • 案件宣判前后,前来采访的多名香港记者遭到公安粗暴对待,包括官方香港电台记者的手机被公安取走,内容后被删除后才获归还;香港一家电视台摄影师与公安推撞时手部擦伤,以及公安将记者带到法院一个房间,等案件宣判后才获准离开。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2月9日表示,已向中国大陆有关当局反映香港新闻界对此事的关注。港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收到香港记者求助后,立即与当地有关当局联系,大约上午11时获悉有关记者已经获释。[28][29]

后续

2010年6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谭作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30]6月11日,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凯瑟琳·阿什顿布鲁塞尔发表声明,要求中国政府“无条件”释放谭作人。[31]

相关影视作品

  • 《公民调查》,有关谭作人进行地震后学生情况调查的纪录片
  • 《老妈蹄花》,有关艾未未工作组为谭作人案作证被阻的纪录片
  •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公民调查》续

参考文献

  1. ^ 1.0 1.1 长漂种下绿色梦想[永久失效連結],2006年6月26日
  2. ^ 《1989:見證最後的美麗——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 明报. 2010-02-10 [2010-02-10]. (原始内容于2010-02-12). 
  3. ^ 成都维权人士谭作人被判5年监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德国之声,2010年2月10日
  4. ^ 遭周永康集团构陷 四川作家谭作人今出狱. [2014-03-28]. (原始内容于2014-03-28). 
  5. ^ 5.0 5.1 彭州石化危害成都城市安全. 亚洲周刊. 2008年11月30日 [2009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于2009年8月5日). 
  6. ^ 谭作人的《5·12学生档案》倡议书. RFI. 2009年4月3日 [2009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于2009年4月6日). 
  7. ^ 成都环保工作者及作家谭作人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被拘留. RFI. 2009年4月1日 [2009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于2009年4月2日). 
  8. ^ 成都作家谭作人协助遇难学生家长维权被捕. RFA. 2009年4月1日 [2009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于2009年4月18日). 
  9. ^ 谭作人案庭审结束 律师表示失望. BBC. 2009年8月12日 [2009年8月12日]. (原始内容于2009年8月14日). 
  10. ^ 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辩护词. 2009年8月12日 [2009年8月12日]. (原始内容于2009年8月21日). 
  11. ^ Now 新闻台:谭作人案在成都开审 请检查|url=值 (帮助). Now新闻台. 2009-08-12 [2009-08-18]. [永久失效連結]
  12. ^ “中国杰出民主人士”颁奖典礼于美国旧金山中国城举行. RFA. 2013-09-30 [2013-10-02]. (原始内容于2014-07-02). 
  13. ^ 譚作人案用六四掩蓋川震腐敗.張潔平. 亞洲週刊. 2010-02-21 [2010-03-07]. (原始内容于2010-12-08) (英语). 
  14. ^ . 美国之音. 2010-02-09 [2010-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2-09). 
  15. ^   成都市检察院对谭作人的起诉书. 维基文库 (中文). 
  16. ^ . 牛博国际. 2009年8月17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0月7日). 
  17.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维基文库. 2010年5月31日 [2010年6月25日]. (原始内容于2012年10月15日). 
  18. ^ . 多维新闻网. 2010年4月22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月12日). 
  19. ^ 一审判决书. 維基文庫. 2009年8月17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于2016年9月29日). 
  20. ^ 中國法庭判案實錄: 譚作人妻女的法庭旁聽記錄. 香港人网. 2009年8月15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于2009年9月20日). 
  21. ^ 21.0 21.1 . 亚洲周刊. 2009年8月20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0月15日). 
  22. ^ 譚作人案庭審結束 律師表示失望. bbc中文网. 2009年8月12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于2014年8月10日). 
  23. ^ 成都“8.12”事件回顾. google文件. 2009年8月-日 [2010年6月24日].  [永久失效連結]
  24. ^ 夏霖twitter. 2010年7月19日 [2010年7月19日]. (原始内容于2014年8月21日). 
  25. ^ 歐盟呼籲中國政府無條件釋放譚作人. 看中国. 2010年6月12日 [2010年6月25日]. 
  26. ^ . 新浪香港. 2010年6月13日 [2010年6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月12日). 
  27. ^ 一名政法干部“被自愿”参加旁听谭作人二审宣判的听后感. 博讯新闻网. 2010年6月10日 [2010年6月25日]. (原始内容于2010年6月12日). 
  28. ^ 曾荫权:已向北京反映港媒采访被阻事件. 中央社 (新浪北美). 2010-02-09 [2010-02-10]. (原始内容于2010-02-23). 
  29. ^ 谭作人被判5年公安再向香港记者动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FI,2010年2月9日
  30. ^ . 美国之音. 2010-06-09 [2010-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12). 
  31. ^ 欧盟要求中国无条件释放谭作人. 德國之聲. 2010-06-12 [2010-06-12]. (原始内容于2010-06-16). 

外部链接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
  • 谭作人博客
  • 川震公民調查拒絕遺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張潔平,《亚洲周刊》二十三卷十五期,2009年4月
  • 彭州石化危害成都城市安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譚作人,2008年11月30日,《亚洲周刊》
  • 譚作人案判決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谭作人:地震死难学生的调查报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寻找谭作人
  • 花兒為甚麼這樣紅(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關於譚作人的紀錄片

参见

谭作人, 本條目有隱藏内容, 可能會损害讀者的閱覽体验, 請協助改善條目, 以符合维基百科标准, 2015年9月12日, 一般應該僅由特定標準化模板提供摺疊資料表格, 勿因故事劇情或項目混雜而隱藏, 內容應該考慮其他方式呈現, 重複記載, 過度細節與無助了解主題的堆砌內容等需要考慮除去,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3年4月29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 本條目有隱藏内容 可能會损害讀者的閱覽体验 請協助改善條目 以符合维基百科标准 2015年9月12日 一般應該僅由特定標準化模板提供摺疊資料表格 勿因故事劇情或項目混雜而隱藏 內容應該考慮其他方式呈現 重複記載 過度細節與無助了解主題的堆砌內容等需要考慮除去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3年4月29日 请协助補充多方面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 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會因為异议提出而移除 致使用者 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 来源搜索 谭作人 网页 新闻 书籍 学术 图像 以检查网络上是否存在该主题的更多可靠来源 判定指引 谭作人 1954年5月15日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人 中國維權人士 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 曾任 文化人 主编 民间组织 绿色江河 副秘书长 1 2009年2月 起草题为 5 12学生档案 的倡议书 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进行调查 2009年3月28日 以曾经公开发表关於六四事件的文章 2 之罪名 被成都市公安拘捕 並於2010年2月9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谭作人有期徒刑5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 3 2014年3月27日谭作人刑满释放 4 谭作人出生 1954 05 15 1954年5月15日 68歲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作家 維權人士知名于呼吁调查汶川地震中校舍安全问题 呼吁平反六四 目录 1 生平 2 谭作人案 2 1 概述 2 2 庭审 15 16 17 18 19 2 3 庭外 2 3 1 地区或国家反应 2 3 2 个人 2 3 3 后续 3 相关影视作品 4 参考文献 5 外部链接 6 参见生平 编辑谭作人于1954年5月15日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 父亲谭英华 时任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 母亲于均祎是一名医生 他在家中的五个兄弟姐妹中排第四 來源請求 1985年发起创作电视剧 长江第一漂 1987年发起组织 让世界充满爱 群星义演歌会 1989年因参加成都和北京六 四爱国民主运动 被四川省政府通报 1989第57期 1998年参与发起创办环保NGO 绿色江河 注册发起会员 副秘书长 1999年9月 前往可可西里 青藏高原的西北部 参加为期二十多天的义务劳动 1 同年参与发起建造 长江源环保纪念碑 2000年在成都街头张贴散发传单 反对 贝氏天府广场 后 十点意见 为市政府接受并采纳 2001年被成都媒体评为 成都市文明市民 5 2002年 在四川省人大立法咨询会上 提出 大熊猫保护管理条例 的地方立法建议 被采纳 來源請求 2004年参与创办大型民间刊物 文化人 杂志 任编委会副主任 主编 同时参与成都读书会的读书交流活动 來源請求 2008年 就彭州石化项目发起 和平保城 行动 并向政府提交了 关于成都彭州石化项目的公民意见建议书 5 2009年2月 起草题为 5 12学生档案 的倡议书 呼吁民间进行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的调查 确认每一个班级 每一所学校 每一个乡镇 每一个县市 每一个地区遇难学生的真实数据 6 同年3月28日 因涉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而被拘留 7 8 8月12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浦志强担任谭作人的辩护律师 谭作人所传唤证人被警方控制 未允许出庭 也没有在庭上播放其提供的影音证据 其辩护也遭到多次打断 法庭未当庭宣布对谭作人的裁决 9 10 准备前往采访的香港Now新聞台记者黃嘉瑜 则遭当地公安以查缉违禁品和毒品为藉口扣留在酒店 11 隨後Now新聞台 香港记者协会和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随即发表声明 谴责中共当局打压新闻自由 來源請求 2013年9月与艾晓明 朱承志共同荣获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颁发的2012年度杰出民主人士奖 12 谭作人案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 成刑初字第273号刑事判决书拘捕日期 2009年3月27日拘捕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拘捕原因 收集四川地震遇难学生名单 多年来以各种方式从事纪念 六四 的活动 发表文章和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审判日期 2010年2月9日审判机构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罪名 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刑期 有期徒刑5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关押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看守所概述 编辑 有香港市民抗议谭作人被判刑 游行至中联办 2010年2月9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谭作人有期徒刑5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辩护律师浦志强介绍 谭作人是因为与海外民运人士的电子邮件通信中 在谈及 六四 时涉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而被认定罪名成立 全文并沒提及 5 12学生档案 倡议书问题 浦认为 成都法院迴避川震 单纯讨论六四问题的判决 是在 用六四事件遮蔽地方腐败 用谭作人案绑架中央政府 13 判决当天 谭作人妻子王庆华和女儿被拒绝进入法院旁听 另有香港记者反映采访受到当地警方干扰 一些香港市民在中国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大楼外抗议当局迫害作家 14 职务 身份 一审 二审 备注审判长 刘菡 刘菡 审判书为李光辉代理审判长 袁彩君代理审判员 谭勇第一辩护律师 夏霖 浦志强第二辩护律师 浦志强 夏霖被告 申诉人 谭作人 谭作人公诉人 检察员 陈世体 王一洪公诉人 王一洪证人证物 部分 1 永久失效連結 起诉书 检察院起诉书辩词 一审辩词 二审辩词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庭审 15 16 17 18 19 编辑 参见 浦志强 庭审过程中 律师很难将完整的辩护词讲完 会被法官用 此事已经知道了 不用再讲了 我觉得与本案无关 请说下一条 等语言打断发言 20 21 辩方向法庭提供三位证人 现代艺术家艾未未 地质学家范晓 四川大学教授艾南山被法庭拒绝 理由是没有关联性 來源請求 检方 辩方关于一些焦点问题的辩论 來源請求 关于 1989 见证最后的美丽 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 检方 辩方 合议庭谭作人在境外网站发表 1989 见证最后的美丽 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 对党中央处理六四事件进行歪曲和诽谤 指控涉及到此文内容是否真实的问题 但是没有随案提交相关证据 具体指出文章在什么地方有歪曲和诽谤的事实 庭审中也没有说明如何描述六四是正确的 指控中 歪曲描述和诽谤 没有根据 谭作人在 自由圣火 网站刊载的 广场日记 不顾客观事实 歪曲 污蔑 诋毁政府依法对 六四 事件 的处置 具有煽动境内外民众与政府对立 对抗的内容 与 境外敌对分子 的通讯检方 辩方 合议庭境外敌对分子王丹与其主动联系 并传送六四的宣传材料 谭作人向王丹发了一份 六四我20周年纪念活动建议 电子邮件 建议在今年 六四 期间实施所谓的 六四全球华人义务献血活动 以纪念 六四 二十年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手段 是以公开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鼓动 控方提出的本项事实 系王丹与谭作人的私人电邮往来 不符合本罪的公开性 被煽动对象的不特定性等特征 王丹的 境外敌对分子 身份 未经国家公示宣告 被告人并不知情 王丹多次发送 六四 宣传材料的邮件是群发 谭作人只是众多被动接收者之一 王丹并未回应谭作人建议发起的 六四全球华人义务献血活动 谭作人的主观意图是 把我们的爱心献给孩子 把我们的信心献给朋友 把我们的决心献给祖国 其客观行为是向大地震灾区伤员献血 谭作人以义务献血为名 声称要传承所谓 六四精神 意在煽动民众与政府对立 对抗 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已构成犯罪 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发表 不当 言论检方 辩方 合议庭2008年 汶川大地震 发生后 被告人谭作人多次接受境外媒体采访 发表了大量严重诋毁我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谭作人多次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 和充当向导 内有新华社 瞭望东方周刊 第一财经日报 人与生物圈 等杂志 及香港政府所属的一港电台等 不论任何媒体其言论始终如一 有22篇谭作人的采访稿被控方当作 严重诋毁我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 的证据 但是没有具体指出那篇文章或那句话涉嫌煽动颠覆 且所有稿件是在谭作人私人电脑中获得并非媒体采访原件 不具备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 不予认定 但未撤销 判定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检方 辩方 合议庭以上行为已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分 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被告人谭作人刑事责任 控方将谭作人所做的种种事实陈述指控为 无中生有 捏造消息 却并未提交任何与谭作人所述相悖的证据 对指控进行佐证 如控方无法提交相关证据 则其陈述的事实部分不足采信 控方所指控的谭作人的涉案言论及行为 无一满足我国刑法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构成 谭作人在境外媒体发表广场日记 以献血方式宣扬 六四精神 其余指控不予确认 辩护人提交证据不予采信 谭作人以造谣诽谤的方式 煽动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其行为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关于 广场日记 的时间问题检方 辩方 合议庭一审判决中没有指明谭作人是对哪一届政府不满 按照 广场日记 中所描述的时间段应是1989李鹏政府 但日记成文时间其政府已依照宪法换届 现温家宝政府在 广场日记 中并没有被涉及 颠覆一说没有事实依据 本院认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 故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广场日记 所涉及到的六四事件真伪检方 辩方 合议庭申请二审开庭审理案中广场日记所涉及到的六四事件真伪 并通知陈希同 李鹏 袁木 张工四位证人出庭作证 以查明真相 经审查 其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与谭作人的犯罪事实无关联性 本院依法决定不予通知 六四事件定性问题检方 辩方 合议庭六四事件在1989年被中国政府定性为 反革命暴乱 温家宝在2004年3月回答记者提问时将六四事件描述为 一场严重的政治风波 在2008年9月23日温家宝回应记者提问时又将六四事件描述为 中国的民主发展问题 由此推论中国政府对六四事件并没有明确的最终看法 法院在刑事裁定书中对此观点并未回应 庭外 编辑 开庭当天 庭外聚集数百人 庭审结束谭作人家人及律师出来后 现场自发鼓掌支持 有行为过激者被警方带走 并现场不许拍照录像 來源請求 王丹曾表示愿意为谭作人出庭作证 浦志强律师表示欢迎但因一审已经结束 为时已晚 22 据谭作人分析被捕是因为自己因环保行为损害了彭州石化的利益团体 因地震调查损害了当地政府声誉 21 作为辩方证人艾未未一行有十数人在2009年8月12日入住成都 安逸158 5楼 凌晨3点 成都警察检查以上等人的房间 艾未未要求对方出示证件 但是被打 同行的张劲松 徐烨 臧一 刘艳萍被警方带走询问 剩余被扣留至庭审结束 23 事后艾未未方面到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 四川省公安厅和委成都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申诉均无果 此后艾未未工作室将全程拍摄的视频剪辑成一部名为 老妈蹄花 的纪录片在网上流传 有传言谭作人案件在审理期间律师有第三方资金赞助 华一律师所夏霖律师回应 律师费一万元是浦志强代缴 车旅费约十万均是所内自担 24 地区或国家反应 编辑 欧盟 外交政策負責人克莉絲汀 阿什頓11日呼籲中國政府無條件釋放中國異議人士譚作人 她在一份公報中說 對他的判決完全違背了言論自由的權利 這一做法和國際準則是背道而馳的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交部发言人秦剛就歐盟要求中國釋放譚作人表示 根據中國憲法和相關法律 譚作人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 中國司法部門依法獨立處理此案 歐盟發表聲明干涉中國司法內政 中方對此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 希望歐方尊重中國司法主權 維護中歐關係大局 26 个人 编辑 自称是当地政法干部的工作人员被单位要求参加旁听 称法庭旁听席只给谭作人家属预留了两个座位 其余都是被要求参加的工作人员 二审开庭只用了10多分钟审判长宣读完刑事裁定书就就匆匆结束 期间没有理会辩方任何要求 27 案件宣判前后 前来采访的多名香港记者遭到公安粗暴对待 包括官方香港电台记者的手机被公安取走 内容后被删除后才获归还 香港一家电视台摄影师与公安推撞时手部擦伤 以及公安将记者带到法院一个房间 等案件宣判后才获准离开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在2月9日表示 已向中国大陆有关当局反映香港新闻界对此事的关注 港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收到香港记者求助后 立即与当地有关当局联系 大约上午11时获悉有关记者已经获释 28 29 后续 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0 川刑终字第346号刑事裁定书2010年6月9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谭作人的上诉 维持一审原判 30 6月11日 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凯瑟琳 阿什顿在布鲁塞尔发表声明 要求中国政府 无条件 释放谭作人 31 相关影视作品 编辑 公民调查 有关谭作人进行地震后学生情况调查的纪录片 老妈蹄花 有关艾未未工作组为谭作人案作证被阻的纪录片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公民调查 续参考文献 编辑 1 0 1 1 长漂种下绿色梦想 永久失效連結 2006年6月26日 1989 見證最後的美麗 一個目擊者的廣場日記 明报 2010 02 10 2010 02 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 02 12 成都维权人士谭作人被判5年监禁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德国之声 2010年2月10日 遭周永康集团构陷 四川作家谭作人今出狱 2014 03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3 28 5 0 5 1 彭州石化危害成都城市安全 亚洲周刊 2008年11月30日 2009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8月5日 谭作人的 5 12学生档案 倡议书 RFI 2009年4月3日 2009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4月6日 成都环保工作者及作家谭作人因 涉嫌颠覆国家政权 被拘留 RFI 2009年4月1日 2009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4月2日 成都作家谭作人协助遇难学生家长维权被捕 RFA 2009年4月1日 2009年4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4月18日 谭作人案庭审结束 律师表示失望 BBC 2009年8月12日 2009年8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8月14日 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辩护词 2009年8月12日 2009年8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8月21日 Now 新闻台 谭作人案在成都开审请检查 url 值 帮助 Now新闻台 2009 08 12 2009 08 18 永久失效連結 中国杰出民主人士 颁奖典礼于美国旧金山中国城举行 RFA 2013 09 30 2013 10 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7 02 譚作人案用六四掩蓋川震腐敗 張潔平 亞洲週刊 2010 02 21 2010 03 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 12 08 英语 香港抗议谭作人被判刑 美国之音 2010 02 09 2010 02 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 02 09 成都市检察院对谭作人的起诉书 维基文库 中文 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辩护词 牛博国际 2009年8月17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0月7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维基文库 2010年5月31日 2010年6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0月15日 谭作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二审辩护词 多维新闻网 2010年4月22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月12日 一审判决书 維基文庫 2009年8月17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9月29日 中國法庭判案實錄 譚作人妻女的法庭旁聽記錄 香港人网 2009年8月15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年9月20日 21 0 21 1 張潔平 專訪辯護律師浦志強 夏霖 譚作人案庭審成兒戲 亚洲周刊 2009年8月20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10月15日 譚作人案庭審結束 律師表示失望 bbc中文网 2009年8月12日 2010年6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8月10日 成都 8 12 事件回顾 google文件 2009年8月 日 2010年6月24日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永久失效連結 夏霖twitter 2010年7月19日 2010年7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8月21日 歐盟呼籲中國政府無條件釋放譚作人 看中国 2010年6月12日 2010年6月25日 外交部就譚作人案反駁歐盟 新浪香港 2010年6月13日 2010年6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月12日 一名政法干部 被自愿 参加旁听谭作人二审宣判的听后感 博讯新闻网 2010年6月10日 2010年6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6月12日 曾荫权 已向北京反映港媒采访被阻事件 中央社 新浪北美 2010 02 09 2010 02 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 02 23 谭作人被判5年公安再向香港记者动粗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FI 2010年2月9日 谭作人上诉被驳回 香港团体抗议 美国之音 2010 06 09 2010 06 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 06 12 欧盟要求中国无条件释放谭作人 德國之聲 2010 06 12 2010 06 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 06 16 外部链接 编辑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 谭作人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谭作人博客 川震公民調查拒絕遺忘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張潔平 亚洲周刊 二十三卷十五期 2009年4月 彭州石化危害成都城市安全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譚作人 2008年11月30日 亚洲周刊 譚作人案判決書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谭作人 地震死难学生的调查报告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寻找谭作人 花兒為甚麼這樣紅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關於譚作人的紀錄片参见 编辑中華人民共和國持不同政見者列表 汶川大地震 艾未未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谭作人 amp oldid 6928780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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