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林明昇

林明昇(1973年3月25日),生於臺灣臺北市企業家,為國產實業集團總裁林孝信的長子,曾任復興航空董事長。

林明昇
英文名Vincent Lin
出生 (1973-03-25) 1973年3月25日49歲)
臺灣臺北市
国籍 中華民國
教育程度喬治城大學企業管理系
加利福尼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法律博士
职业國產實業副董事長
配偶陳怡帆
父母林孝信
亲属林建涵(弟)

生平

林明昇為林孝信的長子。從小在美國受教育,1995年畢業於喬治城大學商學院,2004年取得加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回臺灣後,最早進入國產實業集團工作。

2010年,接任復興航空董事長。
2014年,創立復興航空子公司威航
2016年,威航、復興航空於三個月內接連宣布解散。
2019年,接任國產實業副董事長。

爭議事件

汽車肇事

2015年3月14日,在新北市平溪區,林明昇疑似駕駛汽車,違規雙黃線超車,造成當時騎重機的騎士撞上山壁摔倒。受害者為曾獲第22屆金曲獎最佳音樂錄影帶獎的導演徐筠軒。警方依車牌資料,傳喚車主林明昇到派出所說明[1][2]。9月15日,臺北地檢署依《中華民國刑法》公共危險罪起訴林明昇。

挪用公司資金信託未公告

復興航空在2016年11月17日,以「消費者退票、退款」及「員工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等」為信託目的,簽署二份金錢信託契約,信託財產金額各為新台幣6億元,合計12億元,且資金已移轉至該信託帳戶完畢,對公司股東權益影響甚鉅。但興航卻遲至11月22日才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其部分資產交付信託且未敘明信託目的與內容,情節重大,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及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有關簽訂重要契約,對公司財務、業務以及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者,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之內,將相關資訊辦理公告申報的規定。
林明昇因身為興航負責人,被開罰240萬元,即法條的最高罰鍰上限,應可說是10年以來因重訊未及時公告,最重的一次罰鍰。[3]

註釋

  1. ^ 竟是復航董座林明昇 開超跑違規害騎士摔車. 台灣蘋果日報. 2015年3月15日 [2015年3月15日]. (原始内容于2016年5月29日). 
  2. ^ 張鴻、林嘉琪. 復航董座超跑逆向 害金曲獎導演撞壁. 自由時報.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3月16日]. (原始内容于2018年12月5日). 
  3. ^ 彭禎伶 、黃鳳丹. 證期局開罰240萬元 信託未公告 林明昇遭重罰. 工商日報. 2016年12月18日. 

林明昇, 1973年3月25日, 生於臺灣臺北市, 企業家, 為國產實業集團總裁林孝信的長子, 曾任復興航空董事長, 英文名vincent, lin出生, 1973, 1973年3月25日, 49歲, 臺灣臺北市国籍, 中華民國教育程度喬治城大學企業管理系加利福尼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法律博士职业國產實業副董事長配偶陳怡帆父母林孝信亲属林建涵, 目录, 生平, 爭議事件, 汽車肇事, 挪用公司資金信託未公告, 註釋生平, 编辑為林孝信的長子, 從小在美國受教育, 1995年畢業於喬治城大學商學院, 2004年取得加州大. 林明昇 1973年3月25日 生於臺灣臺北市 企業家 為國產實業集團總裁林孝信的長子 曾任復興航空董事長 林明昇英文名Vincent Lin出生 1973 03 25 1973年3月25日 49歲 臺灣臺北市国籍 中華民國教育程度喬治城大學企業管理系加利福尼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法律博士职业國產實業副董事長配偶陳怡帆父母林孝信亲属林建涵 弟 目录 1 生平 2 爭議事件 2 1 汽車肇事 2 2 挪用公司資金信託未公告 3 註釋生平 编辑林明昇為林孝信的長子 從小在美國受教育 1995年畢業於喬治城大學商學院 2004年取得加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 回臺灣後 最早進入國產實業集團工作 2010年 接任復興航空董事長 2014年 創立復興航空子公司威航 2016年 威航 復興航空於三個月內接連宣布解散 2019年 接任國產實業副董事長 爭議事件 编辑汽車肇事 编辑 2015年3月14日 在新北市平溪區 林明昇疑似駕駛汽車 違規雙黃線超車 造成當時騎重機的騎士撞上山壁摔倒 受害者為曾獲第22屆金曲獎最佳音樂錄影帶獎的導演徐筠軒 警方依車牌資料 傳喚車主林明昇到派出所說明 1 2 9月15日 臺北地檢署依 中華民國刑法 公共危險罪起訴林明昇 挪用公司資金信託未公告 编辑 復興航空在2016年11月17日 以 消費者退票 退款 及 員工薪資 資遣費及退休金等 為信託目的 簽署二份金錢信託契約 信託財產金額各為新台幣6億元 合計12億元 且資金已移轉至該信託帳戶完畢 對公司股東權益影響甚鉅 但興航卻遲至11月22日才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其部分資產交付信託且未敘明信託目的與內容 情節重大 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及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有關簽訂重要契約 對公司財務 業務以及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者 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之內 將相關資訊辦理公告申報的規定 林明昇因身為興航負責人 被開罰240萬元 即法條的最高罰鍰上限 應可說是10年以來因重訊未及時公告 最重的一次罰鍰 3 註釋 编辑 竟是復航董座林明昇 開超跑違規害騎士摔車 台灣蘋果日報 2015年3月15日 2015年3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5月29日 張鴻 林嘉琪 復航董座超跑逆向 害金曲獎導演撞壁 自由時報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3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2月5日 彭禎伶 黃鳳丹 證期局開罰240萬元 信託未公告 林明昇遭重罰 工商日報 2016年12月18日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林明昇 amp oldid 7308622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