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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可·彼特·費爾受鞭刑案

麥可·彼特·費爾受鞭刑案指移居至新加坡美國公民麥可·彼特·費爾(英語:Michael Peter Fay,1975年5月30日),因犯法而被新加坡法庭判處鞭刑的案件。

在1993年,當時年紀僅18歲的費爾跟家人來到新加坡,他故意對當地民眾的車子塗鴉與砸玻璃,並涉嫌偷竊,因此被新加坡法庭判處易科罰金3500新加坡元監禁四個月與鞭刑鞭笞)6下。費爾承認有罪,但他後來堅稱他被勸告這樣的承認會免除鞭刑,他的供詞是虛假的,他從未破壞過任何車輛,並且他犯下的唯一罪行就是竊取標誌。 雖然鞭刑是新加坡的例行判決,但其使用在美國引起了爭議,並且費爾的案件被認為是第一起涉及美國公民的案件。在美國總統要求寬大處理後,費爾判刑中的鞭笞最終從6減少到4。由於費爾是第一位被新加坡法庭判處鞭刑的美國公民,且美國政府也出面協調此案件,因此讓麥可·彼特·費爾的案件聲名大噪。美國與新加坡各大媒體也針對此事件報導一段時間。

涉案者背景 编辑

費爾生於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父母喬治(George)和蘭迪費爾(Randy Fay)在他8歲時就已離婚。他童年時,被診斷出有注意力缺陷過動症,他的律師後來聲稱,此癥狀並不是造成他在新加坡破壞行為的原因。

費爾在父母離婚後與媽媽和繼父一同移居至新加坡,而費爾則就讀新加坡美國學校英语Singapore American School

破壞與偷竊 编辑

海峽時報曾在1993年接受新加坡民眾投訴,說有身分不明的人在他們社區对85%的汽車進行戳破輪胎和塗鴉,還用斧頭敲毀車窗。海峽時報又於當年秋天再度接到民眾投訴,說他的果園和六輛卡車被泼滿紅色油漆,估計至少要花六個月才能修復原狀。

在多方投訴下,警方最後抓到一名16歲的香港籍嫌疑犯「何枝肇」,他沒有被發現破壞汽車,但被指控無牌駕駛他父親的汽車。 在詢問何枝肇後,警方對包括Fay在內的新加坡美國學校的幾名外籍學生進行了質詢,並指控他們進行了50多項破壞行為。除了竊取路標外,Fay還承認破壞汽車。 他後來堅稱,他被告知這樣的請求會排除鞭刑,而且他的供詞是虛假的,他從未破壞過任何車輛,而且他所犯下的唯一罪行就是竊取標誌。

後來麥可·費爾得知,此罪行會被新加坡法庭判處鞭刑,因此開庭時他一度否認破壞偷竊,但最後在證據確鑿之下,一審被判監禁4個月、罰3500新加坡元(2,214美元)和鞭刑六下[1][2] 。但二審因為麥可·費爾之前曾不承認罪行,因此改判監禁8個月、罰3500新加坡元(2,214美元)和鞭刑十二下[3]

費爾的律師提出上訴,指出費爾的罪刑只是輕微塗鴉和竊盜,是可以恢復原狀的。雖然上訴失敗[4],但時任美國總統比尔·克林顿新加坡請求能減輕費爾的罪刑,時任新加坡總統王鼎昌以尊重的姿態同意請求,將鞭刑部分由6下改成4下[5],其餘不變。

費爾於1994年5月5日如期在新加坡皇后羈留中心執行四下鞭刑。[6][7]

美國的反應 编辑

美國政府表示,雖然新加坡有權利審判和懲罰費爾,但鞭刑並不適合用於青少年。美駐新加坡大使館指出,費爾塗鴨和破壞所造成的後果並不是永久性的,而鞭刑將對他造成長期生理與心理的創傷。[1]

時任美國總統比尔·克林顿聲稱,這是一個極端且嚴重錯誤的刑罰,希望新加坡政府能從寬處理,否則將會繼續施壓。此外,有20多名美國參議員聯名寫信至新加坡政府,欲求從寬處理。費爾執行鞭刑期間,美國貿易代表說,他們將盡力阻止世界貿易組織的會議在新加坡舉行。而新加坡政府則回應,美國應該要多關注國內的社會問題,如美國的法律社會秩序,並不是告訴其他國家該做什麼。

刑罰執行之後,費爾的案件被各大媒體廣泛的報導,世界各地有數十家媒體前往新加坡,以便隨時獲得案情的最新資訊[8]紐約時報發表了數篇文章與評論,強烈譴責新加坡政府的行為,並號召美國公民湧入新加坡抗議。但也有一些媒體發表不實訊息,如新聞日報英语Newsday曾發表一篇專訪,說有民眾目擊新加坡公開費爾受刑畫面,但最後在各方查證與新加坡政府的否認下,證實純屬假造。

對於美國人民是否支持或反對鞭刑目前尚不清楚,因為各個新聞機構所做出的調查結果彼此矛盾[9]。然而,有一部份的美國人十分支持鞭刑,理由是新加坡擁有刑罰的權利,他們可以選擇使用怎樣的刑罰[10] 。另一些媒體指出,一旦美國人去國外,都必須接受該國的法律,不能干涉。[11] 新加坡大使館也表示,他們接到數通強烈支持費爾刑罰的電話,並指出有很多調查數據都是偏向支持該刑罰。

媒體對此事件的後續相關報導持續了好幾年。[12][13][14]

事件後的生活 编辑

麥可·彼特·費爾於1994年6月出獄,並回到美國與他的親生父親生活。[15] 回國後,他和辯護律師接受幾個電視台的採訪,其中還在1994年6月29日接受CNN主持人賴瑞·金的專訪,他在專訪中表示,自己的確有損壞路牌,但否認損壞車輛一事。他還聲稱,在審問期間受虐數次。[16]

在各個訪談中,他表示刑罰結束後臀部出血,幾乎不能走路,但不需要立即就醫。且還強調:「儘管非常的痛苦」[17]

雖然有不少人提議要將費爾的故事寫成一本書或電影,但他表示,絕不會出賣自己的故事來牟利。[18]1994年夏天,費爾因為被丁烷燒傷臉部與手部而住院治療,[19][19][20] 他出院後表示,聞丁烷的氣味能讓他忘去所有在新加坡不愉快的回憶。[21]1996年,費爾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因為酒後駕車而發生車禍,受了輕傷。[22] 後來在1998年,費爾於佛羅里達州被檢舉涉嫌藏有大麻與其吸食器[22],但後來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23]

2010年6月,新加坡再度傳出類似、成為國際所矚目的事件。一名來自瑞士的IT顧問奧利弗·弗里克英语Oliver FrickerOliver Fricker)因在地铁车厢外涂鸦,擅闯保护区等罪名,被新加坡初級法院判處監禁五個月和鞭笞3下。[24]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Alejandro Reyes, "Rough Justice: A Caning in Singapore Stirs Up a Fierce Debate About Crime And Punishmen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siaweek, Hong Kong, May 25, 1994.
  2. ^ Charles P. Wallace, "Ohio Youth to be Flogged in Singapor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os Angeles Times, March 4, 1994.
  3. ^ Ian Stewart, "Flogging for vanda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Hong Kong, April 22, 1994.
  4. ^ Elena Chong, "Fay loses appea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Straits Times, Singapore, April 1, 1994
  5. ^ William Branigin, "Singapore Reduces American's Sentenc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ashington Post, May 5, 1994.
  6. ^ Philip Serwell and Patricia Wilson, "'Mistake' says Clinton as American is caned", Daily Telegraph, London, May 6, 1994.
  7. ^ Philip Shenon, "Singapore Carries Out Caning of U.S. Teenager",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Paris, May 6, 1994.
  8. ^ . American Journalism Review. August 1994 [2010-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30). 
  9. ^ Andrea Stone, "Whipping penalty judged too harsh -- by som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USA Today, Washington, March 10, 1994.
  10. ^ Mike Royko, "Readers get 'behind' flogging of vanda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Daily News, New York, March 30, 1994.
  11. ^ "Travel Advisory -- When in Rome ..."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os Angeles Times, March 19, 1994.
  12. ^ Google News timeline for 1994
  13. ^ Google News timeline for 1995
  14. ^ Google News timeline for 1990-2008
  15. ^ "The Road From Singapor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Daily News, New York, June 22, 1994.
  16. ^ "Larry King Liv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NN, June 29, 1994.
  17. ^ Richard Hubbard (Reuters), "Singapore says Fay recovers nicel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ashington Times, May 8, 1994.
  18. ^ P.M. Raman, "Branding the Bad Hats for Lif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Straits Times, Singapore, September 13, 1974.
  19. ^ 19.0 19.1 "The Nation," USA Today, Washington DC, September 29, 1994, p.03A.
  20. ^ "Michael Fay," People Magazine, December 26, 1994, p.60.
  21. ^ "Teen Punished In Singapore Has Drug Habit - Michael Fay Was Sniffing Butane," Times-Picayune, New Orleans, September 29, 1994, p.A24.
  22. ^ 22.0 22.1 "Boy Caned in Singapore Makes News Again,"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Boston, April 9, 1998, p.18.
  23. ^ Drug Charges Dropped," Asiaweek, Hong Kong, June 29, 1998, p.1.
  24. ^ Graffiti man faces Singapore caning. BBC News Online (London). 25 June 2010 [2011-01-09]. (原始内容于2010-06-28). 

延伸閱讀 编辑

  • Latif, Asad (1994). The Flogging of Singapore: The Michael Fay Affair. Singapore: Times Books International. ISBN 9812045309
  • Gopal Baratham|Baratham, Gopal (1994). The Caning of Michael Fay. Singapore: KRP Publication. ISBN 9810057474
  • The Asiaweek Newsmap (April 27, 1994). Asiaweek.
  • Chew, Valerie (August 5, 2009). , Singapore Infopedia. National Library Board.

外部連結 编辑

  • (英文)粗糙的正義:鞭笞在新加坡引起激烈的辯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94年5月25日發表
  • (英文),1994年4月1日發表

麥可, 彼特, 費爾受鞭刑案, 指移居至新加坡的美國公民麥可, 彼特, 費爾, 英語, michael, peter, 1975年5月30日, 因犯法而被新加坡法庭判處鞭刑的案件, 在1993年, 當時年紀僅18歲的費爾跟家人來到新加坡, 他故意對當地民眾的車子塗鴉與砸玻璃, 並涉嫌偷竊, 因此被新加坡法庭判處易科罰金3500新加坡元, 監禁四個月與鞭刑, 鞭笞, 6下, 費爾承認有罪, 但他後來堅稱他被勸告這樣的承認會免除鞭刑, 他的供詞是虛假的, 他從未破壞過任何車輛, 並且他犯下的唯一罪行就是竊取標誌, 雖然. 麥可 彼特 費爾受鞭刑案指移居至新加坡的美國公民麥可 彼特 費爾 英語 Michael Peter Fay 1975年5月30日 因犯法而被新加坡法庭判處鞭刑的案件 在1993年 當時年紀僅18歲的費爾跟家人來到新加坡 他故意對當地民眾的車子塗鴉與砸玻璃 並涉嫌偷竊 因此被新加坡法庭判處易科罰金3500新加坡元 監禁四個月與鞭刑 鞭笞 6下 費爾承認有罪 但他後來堅稱他被勸告這樣的承認會免除鞭刑 他的供詞是虛假的 他從未破壞過任何車輛 並且他犯下的唯一罪行就是竊取標誌 雖然鞭刑是新加坡的例行判決 但其使用在美國引起了爭議 並且費爾的案件被認為是第一起涉及美國公民的案件 在美國總統要求寬大處理後 費爾判刑中的鞭笞最終從6減少到4 由於費爾是第一位被新加坡法庭判處鞭刑的美國公民 且美國政府也出面協調此案件 因此讓麥可 彼特 費爾的案件聲名大噪 美國與新加坡各大媒體也針對此事件報導一段時間 目录 1 涉案者背景 2 破壞與偷竊 3 美國的反應 4 事件後的生活 5 參見 6 參考文獻 7 延伸閱讀 8 外部連結涉案者背景 编辑費爾生於美國密蘇里州的聖路易斯 父母喬治 George 和蘭迪費爾 Randy Fay 在他8歲時就已離婚 他童年時 被診斷出有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他的律師後來聲稱 此癥狀並不是造成他在新加坡破壞行為的原因 費爾在父母離婚後與媽媽和繼父一同移居至新加坡 而費爾則就讀新加坡美國學校 英语 Singapore American School 破壞與偷竊 编辑海峽時報曾在1993年接受新加坡民眾投訴 說有身分不明的人在他們社區对85 的汽車進行戳破輪胎和塗鴉 還用斧頭敲毀車窗 海峽時報又於當年秋天再度接到民眾投訴 說他的果園和六輛卡車被泼滿紅色油漆 估計至少要花六個月才能修復原狀 在多方投訴下 警方最後抓到一名16歲的香港籍嫌疑犯 何枝肇 他沒有被發現破壞汽車 但被指控無牌駕駛他父親的汽車 在詢問何枝肇後 警方對包括Fay在內的新加坡美國學校的幾名外籍學生進行了質詢 並指控他們進行了50多項破壞行為 除了竊取路標外 Fay還承認破壞汽車 他後來堅稱 他被告知這樣的請求會排除鞭刑 而且他的供詞是虛假的 他從未破壞過任何車輛 而且他所犯下的唯一罪行就是竊取標誌 後來麥可 費爾得知 此罪行會被新加坡法庭判處鞭刑 因此開庭時他一度否認破壞偷竊 但最後在證據確鑿之下 一審被判監禁4個月 罰3500新加坡元 2 214美元 和鞭刑六下 1 2 但二審因為麥可 費爾之前曾不承認罪行 因此改判監禁8個月 罰3500新加坡元 2 214美元 和鞭刑十二下 3 費爾的律師提出上訴 指出費爾的罪刑只是輕微塗鴉和竊盜 是可以恢復原狀的 雖然上訴失敗 4 但時任美國總統比尔 克林顿向新加坡請求能減輕費爾的罪刑 時任新加坡總統王鼎昌以尊重的姿態同意請求 將鞭刑部分由6下改成4下 5 其餘不變 費爾於1994年5月5日如期在新加坡皇后羈留中心執行四下鞭刑 6 7 美國的反應 编辑美國政府表示 雖然新加坡有權利審判和懲罰費爾 但鞭刑並不適合用於青少年 美駐新加坡大使館指出 費爾塗鴨和破壞所造成的後果並不是永久性的 而鞭刑將對他造成長期生理與心理的創傷 1 時任美國總統比尔 克林顿聲稱 這是一個極端且嚴重錯誤的刑罰 希望新加坡政府能從寬處理 否則將會繼續施壓 此外 有20多名美國參議員聯名寫信至新加坡政府 欲求從寬處理 費爾執行鞭刑期間 美國貿易代表說 他們將盡力阻止世界貿易組織的會議在新加坡舉行 而新加坡政府則回應 美國應該要多關注國內的社會問題 如美國的法律和社會秩序 並不是告訴其他國家該做什麼 刑罰執行之後 費爾的案件被各大媒體廣泛的報導 世界各地有數十家媒體前往新加坡 以便隨時獲得案情的最新資訊 8 紐約時報發表了數篇文章與評論 強烈譴責新加坡政府的行為 並號召美國公民湧入新加坡抗議 但也有一些媒體發表不實訊息 如新聞日報 英语 Newsday 曾發表一篇專訪 說有民眾目擊新加坡公開費爾受刑畫面 但最後在各方查證與新加坡政府的否認下 證實純屬假造 對於美國人民是否支持或反對鞭刑目前尚不清楚 因為各個新聞機構所做出的調查結果彼此矛盾 9 然而 有一部份的美國人十分支持鞭刑 理由是新加坡擁有刑罰的權利 他們可以選擇使用怎樣的刑罰 10 另一些媒體指出 一旦美國人去國外 都必須接受該國的法律 不能干涉 11 新加坡大使館也表示 他們接到數通強烈支持費爾刑罰的電話 並指出有很多調查數據都是偏向支持該刑罰 媒體對此事件的後續相關報導持續了好幾年 12 13 14 事件後的生活 编辑麥可 彼特 費爾於1994年6月出獄 並回到美國與他的親生父親生活 15 回國後 他和辯護律師接受幾個電視台的採訪 其中還在1994年6月29日接受CNN主持人賴瑞 金的專訪 他在專訪中表示 自己的確有損壞路牌 但否認損壞車輛一事 他還聲稱 在審問期間受虐數次 16 在各個訪談中 他表示刑罰結束後臀部出血 幾乎不能走路 但不需要立即就醫 且還強調 儘管非常的痛苦 17 雖然有不少人提議要將費爾的故事寫成一本書或電影 但他表示 絕不會出賣自己的故事來牟利 18 1994年夏天 費爾因為被丁烷燒傷臉部與手部而住院治療 19 19 20 他出院後表示 聞丁烷的氣味能讓他忘去所有在新加坡不愉快的回憶 21 1996年 費爾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因為酒後駕車而發生車禍 受了輕傷 22 後來在1998年 費爾於佛羅里達州被檢舉涉嫌藏有大麻與其吸食器 22 但後來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 23 2010年6月 新加坡再度傳出類似 成為國際所矚目的事件 一名來自瑞士的IT顧問奧利弗 弗里克 英语 Oliver Fricker Oliver Fricker 因在地铁车厢外涂鸦 擅闯保护区等罪名 被新加坡初級法院判處監禁五個月和鞭笞3下 24 參見 编辑鞭笞 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 美國關係 奧利弗 弗里克參考文獻 编辑 1 0 1 1 Alejandro Reyes Rough Justice A Caning in Singapore Stirs Up a Fierce Debate About Crime And Punishment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siaweek Hong Kong May 25 1994 Charles P Wallace Ohio Youth to be Flogged in Singapore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os Angeles Times March 4 1994 Ian Stewart Flogging for vandal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Hong Kong April 22 1994 Elena Chong Fay loses appeal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Straits Times Singapore April 1 1994 William Branigin Singapore Reduces American s Sentence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ashington Post May 5 1994 Philip Serwell and Patricia Wilson Mistake says Clinton as American is caned Daily Telegraph London May 6 1994 Philip Shenon Singapore Carries Out Caning of U S Teenager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Paris May 6 1994 Singapore Hosts Some Most Unruly Guests American Journalism Review August 1994 2010 06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 09 30 Andrea Stone Whipping penalty judged too harsh by some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USA Today Washington March 10 1994 Mike Royko Readers get behind flogging of vandal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Daily News New York March 30 1994 Travel Advisory When in Rome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os Angeles Times March 19 1994 Google News timeline for 1994 Google News timeline for 1995 Google News timeline for 1990 2008 The Road From Singapore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Daily News New York June 22 1994 Larry King Live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NN June 29 1994 Richard Hubbard Reuters Singapore says Fay recovers nicely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Washington Times May 8 1994 P M Raman Branding the Bad Hats for Life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Straits Times Singapore September 13 1974 19 0 19 1 The Nation USA Today Washington DC September 29 1994 p 03A Michael Fay People Magazine December 26 1994 p 60 Teen Punished In Singapore Has Drug Habit Michael Fay Was Sniffing Butane Times Picayune New Orleans September 29 1994 p A24 22 0 22 1 Boy Caned in Singapore Makes News Again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Boston April 9 1998 p 18 Drug Charges Dropped Asiaweek Hong Kong June 29 1998 p 1 Graffiti man faces Singapore caning BBC News Online London 25 June 2010 2011 01 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 06 28 延伸閱讀 编辑Latif Asad 1994 The Flogging of Singapore The Michael Fay Affair Singapore Times Books International ISBN 9812045309 Gopal Baratham Baratham Gopal 1994 The Caning of Michael Fay Singapore KRP Publication ISBN 9810057474 The Asiaweek Newsmap April 27 1994 Asiaweek Chew Valerie August 5 2009 Michael Fay Singapore Infopedia National Library Board 外部連結 编辑 英文 粗糙的正義 鞭笞在新加坡引起激烈的辯論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994年5月25日發表 英文 新加坡大使館對美國政府的回應 1994年4月1日發表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麥可 彼特 費爾受鞭刑案 amp oldid 7752877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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