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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嗣曾

徐嗣曾(?—1790年12月6日),宛東浙江省杭嘉湖道杭州府海寧州(今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人,清朝官員。

徐嗣曾

生平 编辑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十二月福建巡撫徐嗣曾暨署淡水撫民同知袁秉義所頒示〈嚴禁差役藉端擾累碑記〉,中港慈裕宮

本姓過繼徐氏之後。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癸未科進士。授戶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出督陝西學政。四十年(1775年)任雲南省迤東道,歷改糧儲道、迤西道。四十四年(1779年)升安徽按察使,同年轉任雲南按察使。四十七年(1782年)任福建布政使。五十年(1785年)升福建巡撫,期間短期署理閩浙總督職務。五十五年十一月丁丑(1790年12月6日)卒。[1]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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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32》,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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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编辑

  1. ^ 《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二·列傳一百十九》:徐嗣曾,宛东,实杨氏,出为徐氏后,浙江海宁人。乾隆二十八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再迁郎中。四十年,授云南迤东道。累迁福建布政使。五十年,擢巡抚。五十二年,台湾林爽文为乱,调浙江兵,经延平吉溪塘,兵有溺者,嗣曾坐不能督察,下吏议。乱既定,五十三年,命赴台湾勘建城垣,因命偕福康安李侍尧柴大纪贪劣状,上责嗣曾平日缄默不言。寻疏言大纪废弛行伍,贪婪营私,事迹昭著。又奏:“抚恤被难流民,给,福建旧例,准银二;今以米贵,请改为三两。”上以福康安奏晴雨及时,岁可丰收,仍令视旧例。偕福康安等奏清察积弊,筹酌善后诸事,均得旨允行。尝以台湾吏治废弛,不能早行觉察,自劾,上原之。命台湾建福康安、海兰察生祠,以嗣曾并列。寻奏台湾海疆刁悍,治乱用严,民为盗及杀人者,役殃民,兵冒粮,及助战守义民或挟嫌害良,皆立置典刑,以是称上旨,嘉嗣曾不负任使。事觕定,命内渡,寻又命俟总兵奎林至乃行。庄大田者,与爽文同乱,坐诛,嗣曾捕得其子天畏及用事者黄天养送京师,又得海盗,立诛之。五十四年,赐孔雀翎、大小荷包。图像紫光阁。请入觐,未行,安南阮光平黎城,福康安督兵赴广西,嗣曾署总督。福康安濒行,奏福建文武废弛,宜大加惩创,上谕嗣曾振刷整顿。嗣曾奏许琉球大黄,限三五百斤,谕不可因噎废食。又奏:“福建民多聚族而居,有为盗,责族正举首,教约有方,给顶带;盗但附从行劫未杀人拒捕,自首,拟斩监候,三年发遣,免死。”上谕曰:“捕盗责在将吏。令族正举首,设将吏何用?族正皆土豪,假以事权,将何所不为?福建多盗,当严治。若行劫后尚许自首免死,何以示儆?二条俱属错谬。”
    五十五年,高宗八旬万寿,台湾生番头人请赴京祝嘏,嗣曾以闻,命率诣热河行在瞻觐。十一月,回任,次山东台庄,病作,遂卒。
官衔
前任:
浦霖
福建巡撫
乾隆五十年七月庚戌-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丁丑
(1785年8月7日-1790年12月6日)
繼任:
浦霖

徐嗣曾, 1790年12月6日, 字宛東, 浙江省杭嘉湖道杭州府海寧州, 今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 清朝官員, 生平, 编辑, nbsp, 乾隆五十三年, 1788年, 十二月福建巡撫暨署淡水撫民同知袁秉義所頒示, 嚴禁差役藉端擾累碑記, 中港慈裕宮藏本姓楊, 過繼爲徐氏之後, 乾隆二十八年, 1763年, 癸未科進士, 授戶部主事, 升員外郎, 郎中, 乾隆三十六年, 1771年, 出督陝西學政, 四十年, 1775年, 任雲南省迤東道, 歷改糧儲道, 迤西道, 四十四年, 1779年, 升安徽按察使, 同年轉任雲. 徐嗣曾 1790年12月6日 字宛東 浙江省杭嘉湖道杭州府海寧州 今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 人 清朝官員 徐嗣曾生平 编辑 nbsp 乾隆五十三年 1788年 十二月福建巡撫徐嗣曾暨署淡水撫民同知袁秉義所頒示 嚴禁差役藉端擾累碑記 中港慈裕宮藏本姓楊 過繼爲徐氏之後 乾隆二十八年 1763年 癸未科進士 授戶部主事 升員外郎 郎中 乾隆三十六年 1771年 出督陝西學政 四十年 1775年 任雲南省迤東道 歷改糧儲道 迤西道 四十四年 1779年 升安徽按察使 同年轉任雲南按察使 四十七年 1782年 任福建布政使 五十年 1785年 升福建巡撫 期間短期署理閩浙總督職務 五十五年十一月丁丑 1790年12月6日 卒 1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清史稿 卷332 出自趙爾巽 清史稿 nbsp 在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註釋 编辑 清史稿 卷三百三十二 列傳一百十九 徐嗣曾 字宛东 实杨氏 出为徐氏后 浙江海宁人 乾隆二十八年进士 授户部主事 再迁郎中 四十年 授云南迤东道 累迁福建布政使 五十年 擢巡抚 五十二年 台湾民林爽文为乱 调浙江兵 经延平吉溪塘 兵有溺者 嗣曾坐不能督察 下吏议 乱既定 五十三年 命赴台湾勘建城垣 因命偕福康安 李侍尧按柴大纪贪劣状 上责嗣曾平日缄默不言 寻疏言大纪废弛行伍 贪婪营私 事迹昭著 又奏 抚恤被难流民 给银折米 福建旧例 石准银二两 今以米贵 请改为三两 上以福康安奏晴雨及时 岁可丰收 仍令视旧例 偕福康安等奏清察积弊 筹酌善后诸事 均得旨允行 尝以台湾吏治废弛 不能早行觉察 自劾 上原之 命台湾建福康安 海兰察生祠 以嗣曾并列 寻奏台湾海疆刁悍 治乱用严 民为盗及杀人者 役殃民 兵冒粮 及助战守义民或挟嫌害良 皆立置典刑 以是称上旨 嘉嗣曾不负任使 事觕定 命内渡 寻又命俟总兵奎林至乃行 庄大田者 与爽文同乱 坐诛 嗣曾捕得其子天畏及用事者黄天养送京师 又得海盗 立诛之 五十四年 赐孔雀翎 大小荷包 图像紫光阁 请入觐 未行 安南阮光平据黎城 福康安督兵赴广西 嗣曾署总督 福康安濒行 奏福建文武废弛 宜大加惩创 上谕嗣曾振刷整顿 嗣曾奏许琉球市大黄 限三五百斤 谕不可因噎废食 又奏 福建民多聚族而居 有为盗 责族正举首 教约有方 给顶带 盗但附从行劫未杀人拒捕 自首 拟斩监候 三年发遣 免死 上谕曰 捕盗责在将吏 令族正举首 设将吏何用 族正皆土豪 假以事权 将何所不为 福建多盗 当严治 若行劫后尚许自首免死 何以示儆 二条俱属错谬 五十五年 高宗八旬万寿 台湾生番头人请赴京祝嘏 嗣曾以闻 命率诣热河行在瞻觐 十一月 回任 次山东台庄 病作 遂卒 官衔前任 浦霖 福建巡撫乾隆五十年七月庚戌 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丁丑 1785年8月7日 1790年12月6日 繼任 浦霖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徐嗣曾 amp oldid 7480128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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