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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政

學政,全稱提督學政,別稱學使学台,古代學官名。

歷史沿革 编辑

學政一般由翰林学士進士出身的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屬等京官擔任,职责是“掌一省学校、士习、文风之政令”[1],例如主持院試,選拔秀才,並督察各地學官。每省一人,地位在总督巡抚之下,与布政使(藩使)、按察使(臬使)平行,稱藩臬學

明正统元年(1436年),在布政使司下设立儒学提举司,设提学官(也称学政使、人稱儒宪学宪督学)一名,一般由按察司副使或佥事担任。南直北直任用监察御史各一员任提学官。景泰元年(1450年)废止了上述机构制度。天顺六年(1462年),又恢复了上述机构制度。沿袭至1905年廢科舉,奏定《各廳州縣勸學所章程》,學政裁撤,各省改設提學使司,有提學使一人, 正三品[2]

清朝翰林進士出身的部院京官中選派,各帶原銜品級,任期三年。不論本人官階大小,在任學政期間,與督、撫平行。提督學政直屬中央,無俸,年養廉銀3200兩。門子、轎傘扇夫共11名,快手12名,皂隸、聽事共14名,通共37名。提督學政職權為:掌管全省學校生員考課升降事,掌理歲、科二試,屆時巡歷所屬府、州,考查諸生的文才、品行、學習勤惰,並對所屬學官進行考核;參予全省政務,凡省內興革之類重大事宜,均參加會議並與巡撫、藩、臬會商以行。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见《清朝文献通考》卷八十五职官九。
  2. ^ 《清史稿·志九十一》

學政, 全稱提督, 別稱學使, 学台, 古代學官名, 歷史沿革, 编辑一般由翰林学士或進士出身的侍郎, 京堂, 部屬等京官擔任, 职责是, 掌一省学校, 士习, 文风之政令, 例如主持院試, 選拔秀才, 並督察各地學官, 每省一人, 地位在总督, 巡抚之下, 与布政使, 藩使, 按察使, 臬使, 平行, 稱藩臬學, 明正统元年, 1436年, 在布政使司下设立儒学提举司, 设提学官, 也称学政使, 人稱儒宪, 学宪, 督学, 一名, 一般由按察司副使或佥事担任, 南直, 北直任用监察御史各一员任提学官, 景泰元年,. 學政 全稱提督學政 別稱學使 学台 古代學官名 歷史沿革 编辑學政一般由翰林学士或進士出身的侍郎 京堂 翰 詹 科 道 部屬等京官擔任 职责是 掌一省学校 士习 文风之政令 1 例如主持院試 選拔秀才 並督察各地學官 每省一人 地位在总督 巡抚之下 与布政使 藩使 按察使 臬使 平行 稱藩臬學 明正统元年 1436年 在布政使司下设立儒学提举司 设提学官 也称学政使 人稱儒宪 学宪 督学 一名 一般由按察司副使或佥事担任 南直 北直任用监察御史各一员任提学官 景泰元年 1450年 废止了上述机构制度 天顺六年 1462年 又恢复了上述机构制度 沿袭至1905年廢科舉 奏定 各廳州縣勸學所章程 學政裁撤 各省改設提學使司 有提學使一人 正三品 2 清朝由翰林及進士出身的部院京官中選派 各帶原銜品級 任期三年 不論本人官階大小 在任學政期間 與督 撫平行 提督學政直屬中央 無俸 年養廉銀3200兩 門子 轎傘扇夫共11名 快手12名 皂隸 聽事共14名 通共37名 提督學政職權為 掌管全省學校生員考課升降事 掌理歲 科二試 屆時巡歷所屬府 州 考查諸生的文才 品行 學習勤惰 並對所屬學官進行考核 參予全省政務 凡省內興革之類重大事宜 均參加會議並與巡撫 藩 臬會商以行 参考文献 编辑 见 清朝文献通考 卷八十五职官九 清史稿 志九十一 nbsp 这是一篇關於政府官制演進的小作品 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查论编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學政 amp oldid 7822867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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