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地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即“地区级别行政区”,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中常规的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等。地级行政区隶属于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行政区之下;下辖若干个县级市县级行政区。作为特例,东莞市中山市嘉峪关市儋州市等四个地级市下辖街道办事处乡镇,不辖县、区,因此也称作“直筒子(地级)市”。地级行政区的级别为正厅级,所以非正厅级的省直辖的行政区划不算作地级行政区,例如:湖北省辖的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河南省辖的济源市等等。直辖市下辖的区,虽然是正厅级,但未列入地级行政区的统计。

地级行政区划(不含不在实际管轄範圍內的台湾)图例依次表示: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副地级行政区、盟、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副省级行政区

实际上,省辖市与地级市并不完全相同。省辖市是在省或自治区直辖下的市,既可以是正厅级(即地级市),也可以是副厅级(如湖北省的仙桃市),也可以是县级市(如海南省的五指山市)。

沿革

1950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即开始根据《共同纲领》设置级别介于省县之间的民族自治区,惟名称上自治区的行政级别无法以省、县区分。

1954年宪法正式确立自治州作为省县之间的行政区划级别,同时允许“较大的市”设立市辖区,为非民族自治区域实行四级行政区划埋下了伏笔。但由于市辖区行政级别未明确,因此除自治州外,中国大陸大部分地区仍施行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划。此时,各省已设置有大量的省县之间的“行政专区”,内蒙古自治区设有自治区、旗/县之间的盟,但这些单位都不选举人大、不设置政府,不属于正式的行政区。

1978年宪法中正式允许“较大的市”(非直辖市)辖县,使非民族自治区域有了设立四级行政区划的法律基础。

1983年前,地级行政区包括盟、自治州、地区、省辖市。地区、盟作为“地级行政区”类型属虚级。省辖市的行政地位一般认定与“地区”相当,官方统计多将其与县级市同划为“市”,同时作为区划和城市的概念。

1983年开始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省辖市”开始改为“地级市”,全面推行“市管县”和“市管市”,并将“地级市”完全纳入“地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由虚转实演变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划。随之出现全局性的地市合并,建立中心城市。至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324个地级行政区的51.2%,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地改市

地改市”,即撤销地区建制,改为地级市建制,包括撤地建市(撤地区建地级市)和地区、地级市合并。“地改市”为1983年开始的“地级行政区改革”主要内容。1982年及其以前,地区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形式。1982年地区数170个,占318个地级行政区的53.5%;2004年仅存地区17个,占333个地级行政区的5.1%;2017年仅存地区7个,分布在新疆黑龙江西藏[1]

  • 地市合并,指“地区”和“地级市”合并。对“地区行政公署”和“地级市政府”同驻一个中心城市的情况合并为一个“地级市”。
  • 撤地建市,撤销地区,成立新的地级市。撤地建市亦称为“地改市”,即地区成建制改为地级市,新的地级市承袭原地区的辖域。

法律地位

1954年宪法中,就正式确立了自治州作为省县之间的行政区划级别;专区行政公署作为省、自治区派出机构不是行政区划。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地区行政公署的办事机构和政府机构类似。从法律上广泛确立“地区”则源自“文化大革命”(“文革”)时期。文革期间“专区”的法律地位发生重大变化,其行政管理机构——“专区行政公署”改为党政合一的革命委员会,专区改称为“地区”,1970年全国对专区全面改称为“地区”。197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地区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即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而在根本大法中默认了地区作为一级行政区划的建制。至此,中国大陸行政区划三、四级制并存、以三级制为主的体制开始演变为以四级制为主。197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恢复地区行政公署作为省、自治区派出机构的法律地位,不过正式允许“较大的”(省辖)市辖县,奠定了今天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的法律基础。

歷史

1949年及1950年代

1949年中國大陸行政区划之专级行政区(第二级地方)共293个,其中195专区、8盟、54省辖市、21行政督察区、4行政区、1行署区、1特区、1直辖区、1委员会、2行署、1矿区、3基巧、1噶本(根据《中国政区地理》,刘君德主编)。其时由于正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主要沿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的区划体制。到1959年共有153个专区级行政区(不含台湾省和西藏地方),4行政区、119专区、29自治州和7盟,另外省辖市为纳入。

年份
合计
分区
特别区
办事处
行署
矿区
盐区
特区
临时行政委员会
1949年 215 185 8 4 12 3 1 1 1
1952年 212 187 3 13 1 1 1 1 1 1 3
1953年 178 152 1 3 14 7 1
1956年 188 140 3 8 29 1 4 1 2

1960年代至70年代

年份
合计
办事处
管理局
*1959年 159 119 - 29 7 4 ? - -
1961年 234 135 - 29 7 3 58 - 2
1963年 265 151 - 29 7 2 76 - -
*1965年 205 168 - 29 7 1 ? - -
*1970年 211 - 174 29 7 1 ? - -
*1971年 209 - 172 29 7 1 ? - -
*1972年 211 - 174 29 7 1 ? - -
*1973年 211 - 174 29 7 1 ? - -
1974年 289 - 174 29 7 1 78 - -
1976年 301 - 176 29 7 1 88 - -
1977年 310 - 175 29 7 1 97 1 -
1978年 307 - 173 29 7 1 97 - -
1979年 312 - 171 29 8 1 103 - -
1980年 311 - 170 29 9 1 102 - -
1981年 315 - 168 30 9 1 107 - -
1982年 319 - 170 30 9 1 109 - -
说明:带“*”表示合计未计入省辖市

1983年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后

随着1983年开始的“地级行政区划改革”,随之出现全局性的“地市合并”——建立中心城市。目的是打破多年来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和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格局,发挥中心城市对农村拉动作用,但后来弊端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不具备经济辐射能力的城市强行升格,现在与辖县矛盾加大,弊端明显。

在各个省、自治区,省、县、乡三级行政体制实际为省、地、县、乡四级行政体制由此造成诸多弊端。一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政令不畅;二是财力过于集中地市一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忽视县级建设。目前要求直管的呼声很高,自2002年开始,湖北、浙江等部分省渐渐实行在经济上省直管县的办法,行政管理层级开始出现变化,如湖北省出现局部的“省直管市”——省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县级市”。

年份
合计
1983年 323 138 31 8 1 145
1984年 323 135 31 8 1 148
1985年 327 125 31 8 1 162
1986年 325 119 31 8 1 166
1987年 326 117 30 8 1 170
1988年 334 113 30 8 - 183
1990年 336 113 30 8 - 185
1991年 338 113 30 8 - 187
1993年 335 101 30 8 - 196
1994年 333 89 30 8 - 206
1995年 334 86 30 8 - 210
1998年 331 66 30 8 - 227
1999年 331 58 30 7 - 236
2000年 333 37 30 7 - 259
2001年 332 32 30 5 - 265
2002年 332 22 30 5 - 275
2003年 333 18 30 3 - 282
2004年 333 17 30 3 - 283
2005年 333 17 30 3 - 283
2006年 333 17 30 3 - 283
2007年 333 17 30 3 - 283
2008年 333 17 30 3 - 283
2009年 333 17 30 3 - 283
2010年 333 17 30 3 - 283
2011年 332 15 30 3 - 284
2012年 333 15 30 3 - 285
2013年 333 14 30 3 - 286
2014年 333 12 30 3 - 288
2015年 334 10 30 3 - 291
2016年 334 8 30 3 - 293
2017年 334 7 30 3 - 294
2018年 334 7 30 3 - 294
2019年 333 7 30 3 - 293

1988年至今

從1988年至今,仅存两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

以及两种类型的地级派出单位:

市县同名

各省、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列表

华北地区

华北地区共有34个地级行政区:

河北省(11个)
山西省(11个)
内蒙古自治区(12个)

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共有36个地级行政区:

辽宁省(14个)
吉林省(9个)
黑龙江省(13个)

华东地区

华东地区共有76个地级行政区:

江苏省(13个)
浙江省(11个)
安徽省(16个)
福建省(9个)
江西省(11个)
山东省(16个)

中南地区

中南地区共有83个地级行政区:

河南省(17个)
湖北省(13个)
湖南省(14个)
广东省(21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
海南省(4个)

西南地区

西南地区共有53个地级行政区:

四川省(21个)
贵州省(9个)
云南省(16个)
西藏自治区(7个)

西北地区

西北地区共有51个地级行政区:

陕西省(10个)
甘肃省(14个)
青海省(8个)
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

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地级行政区国家机构设置
行政区类型 权力机关 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行政机关(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监察机关
地级市
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政府 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监察委员会
地区
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 行政公署 中级人民法院 省级人民检察院的分院 监察委员会

前朝相似行政区类型

其他国家类似行政区类型

南亚国家,如印度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国,省(邦)与县存在之间存在一种准行政区,多译作专区,参见:印度行政区划印度分區英语Subdivisions of India

参见

参考文献

  1. ^ 中国边疆省区忙着“撤地设市” 有何好处?. 中国西藏网. 2016-02-24 [2016-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1). 

地级行政区, 地区级别行政区, 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中常规的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 包括地级市, 地区, 自治州等, 隶属于省, 自治区, 直辖市等省级行政区之下, 下辖若干个县, 县级市, 旗等县级行政区, 作为特例, 东莞市, 中山市, 嘉峪关市, 儋州市等四个地级市下辖街道办事处与乡镇, 不辖县, 因此也称作, 直筒子, 地级, 的级别为正厅级, 所以非正厅级的省直辖的行政区划不算作, 例如, 湖北省辖的仙桃市, 天门市, 潜江市, 河南省辖的济源市等等, 直辖市下辖的区, 虽然是正厅级, 但未列入的统. 地级行政区即 地区级别行政区 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中常规的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 包括地级市 地区 盟 自治州等 地级行政区隶属于省 自治区 直辖市等省级行政区之下 下辖若干个县 区 县级市 旗等县级行政区 作为特例 东莞市 中山市 嘉峪关市 儋州市等四个地级市下辖街道办事处与乡镇 不辖县 区 因此也称作 直筒子 地级 市 地级行政区的级别为正厅级 所以非正厅级的省直辖的行政区划不算作地级行政区 例如 湖北省辖的仙桃市 天门市 潜江市 河南省辖的济源市等等 直辖市下辖的区 虽然是正厅级 但未列入地级行政区的统计 地级行政区划 不含不在实际管轄範圍內的台湾 图例依次表示 地级市 地区 自治州 副地级行政区 盟 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 副省级行政区 实际上 省辖市与地级市并不完全相同 省辖市是在省或自治区直辖下的市 既可以是正厅级 即地级市 也可以是副厅级 如湖北省的仙桃市 也可以是县级市 如海南省的五指山市 目录 1 沿革 1 1 地改市 2 法律地位 3 歷史 3 1 1949年及1950年代 3 2 1960年代至70年代 3 3 1983年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后 3 4 1988年至今 4 市县同名 5 各省 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列表 5 1 华北地区 5 2 东北地区 5 3 华东地区 5 4 中南地区 5 5 西南地区 5 6 西北地区 6 机构设置 7 前朝相似行政区类型 8 其他国家类似行政区类型 9 参见 10 参考文献沿革 编辑1950年起 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即开始根据 共同纲领 设置级别介于省县之间的民族自治区 惟名称上自治区的行政级别无法以省 县区分 1954年宪法正式确立自治州作为省县之间的行政区划级别 同时允许 较大的市 设立市辖区 为非民族自治区域实行四级行政区划埋下了伏笔 但由于市辖区行政级别未明确 因此除自治州外 中国大陸大部分地区仍施行省 县 乡三级行政区划 此时 各省已设置有大量的省县之间的 行政专区 内蒙古自治区设有自治区 旗 县之间的盟 但这些单位都不选举人大 不设置政府 不属于正式的行政区 1978年宪法中正式允许 较大的市 非直辖市 辖县 使非民族自治区域有了设立四级行政区划的法律基础 1983年前 地级行政区包括盟 自治州 地区 省辖市 地区 盟作为 地级行政区 类型属虚级 省辖市的行政地位一般认定与 地区 相当 官方统计多将其与县级市同划为 市 同时作为区划和城市的概念 1983年开始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 省辖市 开始改为 地级市 全面推行 市管县 和 市管市 并将 地级市 完全纳入 地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 由虚转实演变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划 随之出现全局性的地市合并 建立中心城市 至1986年 地级市达到166个 占324个地级行政区的51 2 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地改市 编辑 地改市 即撤销地区建制 改为地级市建制 包括撤地建市 撤地区建地级市 和地区 地级市合并 地改市 为1983年开始的 地级行政区改革 主要内容 1982年及其以前 地区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形式 1982年地区数170个 占318个地级行政区的53 5 2004年仅存地区17个 占333个地级行政区的5 1 2017年仅存地区7个 分布在新疆 黑龙江和西藏 1 地市合并 指 地区 和 地级市 合并 对 地区行政公署 和 地级市政府 同驻一个中心城市的情况合并为一个 地级市 撤地建市 撤销地区 成立新的地级市 撤地建市亦称为 地改市 即地区成建制改为地级市 新的地级市承袭原地区的辖域 法律地位 编辑1954年宪法中 就正式确立了自治州作为省县之间的行政区划级别 专区行政公署作为省 自治区派出机构不是行政区划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 地区行政公署的办事机构和政府机构类似 从法律上广泛确立 地区 则源自 文化大革命 文革 时期 文革期间 专区 的法律地位发生重大变化 其行政管理机构 专区行政公署 改为党政合一的革命委员会 专区改称为 地区 1970年全国对专区全面改称为 地区 1975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规定 地区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即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同时又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从而在根本大法中默认了地区作为一级行政区划的建制 至此 中国大陸行政区划三 四级制并存 以三级制为主的体制开始演变为以四级制为主 1978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及其修正案恢复地区行政公署作为省 自治区派出机构的法律地位 不过正式允许 较大的 省辖 市辖县 奠定了今天省 市 县 乡四级行政区的法律基础 歷史 编辑1949年及1950年代 编辑 1949年中國大陸行政区划之专级行政区 第二级地方 共293个 其中195专区 8盟 54省辖市 21行政督察区 4行政区 1行署区 1特区 1直辖区 1委员会 2行署 1矿区 3基巧 1噶本 根据 中国政区地理 刘君德主编 其时由于正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主要沿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的区划体制 到1959年共有153个专区级行政区 不含台湾省和西藏地方 4行政区 119专区 29自治州和7盟 另外省辖市为纳入 年份 合计 专区 地区 盟 自治州 自治区 行政区 分区 特别区 管理局 办事处 行署 矿区 盐区 特区 部 临时行政委员会1949年 215 185 8 4 12 3 1 1 11952年 212 187 3 13 1 1 1 1 1 1 3 1953年 178 152 1 3 14 7 1 1956年 188 140 3 8 29 1 4 1 2 1960年代至70年代 编辑 年份 合计 专区 地区 自治州 盟 行政区 省辖市 办事处 管理局 1959年 159 119 29 7 4 1961年 234 135 29 7 3 58 21963年 265 151 29 7 2 76 1965年 205 168 29 7 1 1970年 211 174 29 7 1 1971年 209 172 29 7 1 1972年 211 174 29 7 1 1973年 211 174 29 7 1 1974年 289 174 29 7 1 78 1976年 301 176 29 7 1 88 1977年 310 175 29 7 1 97 1 1978年 307 173 29 7 1 97 1979年 312 171 29 8 1 103 1980年 311 170 29 9 1 102 1981年 315 168 30 9 1 107 1982年 319 170 30 9 1 109 说明 带 表示合计未计入省辖市1983年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后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和蒙古国省级行政区 随着1983年开始的 地级行政区划改革 随之出现全局性的 地市合并 建立中心城市 目的是打破多年来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和城乡分割 工农分离的格局 发挥中心城市对农村拉动作用 但后来弊端越来越多 尤其是一些不具备经济辐射能力的城市强行升格 现在与辖县矛盾加大 弊端明显 在各个省 自治区 省 县 乡三级行政体制实际为省 地 县 乡四级行政体制由此造成诸多弊端 一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政令不畅 二是财力过于集中地市一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忽视县级建设 目前要求直管的呼声很高 自2002年开始 湖北 浙江等部分省渐渐实行在经济上省直管县的办法 行政管理层级开始出现变化 如湖北省出现局部的 省直管市 省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 县级市 年份 合计 地区 自治州 盟 行政区 地级市1983年 323 138 31 8 1 1451984年 323 135 31 8 1 1481985年 327 125 31 8 1 1621986年 325 119 31 8 1 1661987年 326 117 30 8 1 1701988年 334 113 30 8 1831990年 336 113 30 8 1851991年 338 113 30 8 1871993年 335 101 30 8 1961994年 333 89 30 8 2061995年 334 86 30 8 2101998年 331 66 30 8 2271999年 331 58 30 7 2362000年 333 37 30 7 2592001年 332 32 30 5 2652002年 332 22 30 5 2752003年 333 18 30 3 2822004年 333 17 30 3 2832005年 333 17 30 3 2832006年 333 17 30 3 2832007年 333 17 30 3 2832008年 333 17 30 3 2832009年 333 17 30 3 2832010年 333 17 30 3 2832011年 332 15 30 3 2842012年 333 15 30 3 2852013年 333 14 30 3 2862014年 333 12 30 3 2882015年 334 10 30 3 2912016年 334 8 30 3 2932017年 334 7 30 3 2942018年 334 7 30 3 2942019年 333 7 30 3 2931988年至今 编辑 從1988年至今 仅存两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 自治州 地级市 其中直筒子市的级别未被宪法确认 以及两种类型的地级派出单位 地区 指设立行政专员公署指导工作的区域 行政长官 最高行政長官称爲地区行署專員 行政地位 介于省和县之间 属于准行政区 行政机构 地区行政公署 地区行署 盟 內蒙古 市县同名 编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同名地名列表以获取更详尽的列表 各省 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列表 编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级行政区列表以获取更详尽的列表 华北地区 编辑 华北地区共有34个地级行政区 河北省 11个 石家庄市 唐山市 秦皇岛市 邯郸市 邢台市 保定市 张家口市 承德市 沧州市 廊坊市 衡水市山西省 11个 太原市 大同市 阳泉市 长治市 晋城市 朔州市 晋中市 运城市 忻州市 临汾市 吕梁市内蒙古自治区 12个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乌海市 赤峰市 通辽市 鄂尔多斯市 呼伦贝尔市 巴彦淖尔市 乌兰察布市 兴安盟 锡林郭勒盟 阿拉善盟东北地区 编辑 东北地区共有36个地级行政区 辽宁省 14个 沈阳市 大连市 鞍山市 抚顺市 本溪市 丹东市 锦州市 营口市 阜新市 辽阳市 盘锦市 铁岭市 朝阳市 葫芦岛市吉林省 9个 长春市 吉林市 四平市 辽源市 通化市 白山市 松原市 白城市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龙江省 13个 哈尔滨市 齐齐哈尔市 鸡西市 鹤岗市 双鸭山市 大庆市 伊春市 佳木斯市 七台河市 牡丹江市 黑河市 绥化市 大兴安岭地区华东地区 编辑 华东地区共有76个地级行政区 江苏省 13个 南京市 无锡市 徐州市 常州市 苏州市 南通市 连云港市 淮安市 盐城市 扬州市 镇江市 泰州市 宿迁市浙江省 11个 杭州市 宁波市 温州市 嘉兴市 湖州市 绍兴市 金华市 衢州市 舟山市 台州市 丽水市安徽省 16个 合肥市 芜湖市 蚌埠市 淮南市 马鞍山市 淮北市 铜陵市 安庆市 黄山市 滁州市 阜阳市 宿州市 六安市 亳州市 池州市 宣城市福建省 9个 福州市 厦门市 莆田市 三明市 泉州市 漳州市 南平市 龙岩市 宁德市江西省 11个 南昌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饶市山东省 16个 济南市 青岛市 淄博市 枣庄市 东营市 烟台市 潍坊市 济宁市 泰安市 威海市 日照市 临沂市 德州市 聊城市 滨州市 菏泽市中南地区 编辑 中南地区共有83个地级行政区 河南省 17个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平顶山市 安阳市 鹤壁市 新乡市 焦作市 濮阳市 许昌市 漯河市 三门峡市 南阳市 商丘市 信阳市 周口市 驻马店市湖北省 13个 武汉市 黄石市 十堰市 宜昌市 襄阳市 鄂州市 荆门市 孝感市 荆州市 黄冈市 咸宁市 随州市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 14个 长沙市 株洲市 湘潭市 衡阳市 邵阳市 岳阳市 常德市 张家界市 益阳市 郴州市 永州市 怀化市 娄底市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 21个 广州市 韶关市 深圳市 珠海市 汕头市 佛山市 江门市 湛江市 茂名市 肇庆市 惠州市 梅州市 汕尾市 河源市 阳江市 清远市 东莞市 中山市 潮州市 揭阳市 云浮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14个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海南省 4个 海口市 三亚市 三沙市 儋州市西南地区 编辑 西南地区共有53个地级行政区 四川省 21个 成都市 自贡市 攀枝花市 泸州市 德阳市 绵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 内江市 乐山市 南充市 眉山市 宜宾市 广安市 达州市 雅安市 巴中市 资阳市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甘孜藏族自治州 凉山彝族自治州贵州省 9个 贵阳市 六盘水市 遵义市 安顺市 毕节市 铜仁市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 16个 昆明市 曲靖市 玉溪市 保山市 昭通市 丽江市 普洱市 临沧市 楚雄彝族自治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大理白族自治州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迪庆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 7个 拉萨市 日喀则市 昌都市 林芝市 山南市 那曲市 阿里地区西北地区 编辑 西北地区共有51个地级行政区 陕西省 10个 西安市 铜川市 宝鸡市 咸阳市 渭南市 延安市 汉中市 榆林市 安康市 商洛市甘肃省 14个 兰州市 嘉峪关市 金昌市 白银市 天水市 武威市 张掖市 平凉市 酒泉市 庆阳市 定西市 陇南市 临夏回族自治州 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 8个 西宁市 海东市 海北藏族自治州 黄南藏族自治州 海南藏族自治州 果洛藏族自治州 玉树藏族自治州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宁夏回族自治区 5个 银川市 石嘴山市 吴忠市 固原市 中卫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4个 乌鲁木齐市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市 哈密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机构设置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地级行政区国家机构设置 行政区类型 权力机关 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行政机关 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监察机关地级市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政府 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监察委员会地区盟 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 行政公署 中级人民法院 省级人民检察院的分院 监察委员会前朝相似行政区类型 编辑汉 郡 隋 唐 郡 州 明 清 民国 道 府 行政督察區其他国家类似行政区类型 编辑在南亚国家 如印度 孟加拉国 巴基斯坦等国 省 邦 与县存在之间存在一种准行政区 多译作专区 参见 印度行政区划 印度分區 英语 Subdivisions of India 参见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级行政区列表 副省级自治州 副省级市 计划单列市 较大的市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边疆省区忙着 撤地设市 有何好处 中国西藏网 2016 02 24 2016 02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03 11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地级行政区 amp oldid 7563714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