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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如雯殺夫案

鄧如雯殺夫案是指1993年末發生在臺灣臺北縣板橋市(今新北市板橋區)的刑事案件,犯案人鄧如雯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杀夫,受到人權團體、婦女團體、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支援,最後判刑有期徒刑三年。

鄧如雯殺夫案
位置 臺灣臺北縣板橋市新海路430巷
日期1993年10月27日(UTC+8
目標丈夫林阿棋
類型持刀刺殺
武器鐵鎚、水果刀
主謀鄧如雯
動機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强奸

此事並促進《家庭暴力防治法》於1998年立法通過,使中華民國成為亚洲第一個有民事保護令的國家。

事件經過 编辑

雙方背景 编辑

臺東縣人鄧興中與詹鴛鴦帶女兒鄧如雯北上臺北縣板橋市新海路,從事檳榔攤工作[1]。板橋中正路、長江路、新海路一帶,因鄰近板橋殯儀館,而有不少殯葬禮儀公司[2]。鄧如雯在照顧父母的攤子時,因店門口為林榮祥開設的運德葬儀社,而認識了林榮祥之弟、大她二十二歲的林阿棋[1]。據林榮祥說,弟弟林阿棋是被母親寵壞的么子,又在豬屠口交了不良朋友,因此成為別人眼中的歹子[3]。林阿棋在1967年4月5日,因幫助工人陳聯宗在迪化街二段364巷殺害金炳煌,而被臺北地方檢察署依法提出起訴[4]。林阿棋因共犯殺人入獄五年,成為他第一個前科,後來1986年投靠二兄林榮祥[1]

1986年,林阿棋載鄧如雯去看住院的詹鴛鴦途中,趁機載到新海路住所強暴。鄧如雯因此懷孕五個月後,被母親發現,就只好生下長子,並與林阿棋開始同居,成為其未婚妻。但林阿棋常酗酒,並在醉時對未婚妻施暴,逼得鄧如雯曾逃回娘家、廟中。林阿棋以自己孩子生命要脅、或去鄧家砸爛物品、綁架岳父等手法,強迫鄧如雯回來。最後,身為民進黨雙和聯誼會組長的林阿棋,在會長吳敏雄、板橋市市長吳清池等地方仕紳於樹林分局幫忙調解下,提出娶鄧如雯的要求。儘管大家保證林阿棋會悔改,但林阿棋依然會施暴,甚至1989年去鄧家威脅要潑汽油燒屋。[1]

林阿棋被視為是「社運流氓」[1]。1988年5月4日,林阿棋駕駛民進黨宣傳車,去國民黨中央黨部支援姜思章、林鳳飛、王智毅、王正才、夏子勳等外省榮民爭取戰士授田時,藉故宣傳車故障而停在大門口,被霹靂小組逮捕[5]。12月1日,林阿棋駕駛民進黨宣傳車到縣立殯儀館叫罵,次日又前往指殯儀館長段亞龍稱收了其他葬儀社廿萬元,致縣政府勞工局長王念山等的喪葬事宜沒給他辦[6]。次年11月17日,林阿棋、林榮祥、賴耀德等,去中和市壽德新村搗毀時任台北縣議員韓國瑜的服務處[7]。1991年4月2日,林阿棋被以板橋縣立醫院為地盤來恐嚇商家、砸毀公務等罪嫌提報流氓而逮捕[8]。6月24日,吳敏雄與鄧如雯前往探監[9]。據林榮祥說,弟弟在監獄內為關心鄧如雯母子生活,還透過他協調將支付給鄧如雯的生活費從新台幣一萬三千元調高到三萬元[3]

鄧如雯與丈夫住在板橋市新海路430巷9號2樓[10]。鄧如雯會在家中禮佛,因相信佛家所說的前世因緣,常想和林阿棋的關係可能是上輩子欠債[11]。她說丈夫疑心病重,常懷疑有人要害他[12]。林阿棋坐牢兩年出獄後,行為未改,使得鄧如雯在1993年5月時帶兩小孩逃到高雄市左營區,期間林阿棋就去凌虐鄧家,直到10月份鄧如雯回來[1]

鄧如雯說自己坐月子時,會被丈夫強迫進行性行為[1]。據鄧如雯妹妹在法院說,林阿祺也曾想強暴她,但未遂[13]

案發經過 编辑

依鄧如雯所供:1993年10月27日晚上六點多,林阿棋喝酒回家後,開始咒罵她,並稱鄧家都看不起他,喊著要把鄧家女人賣到妓院、弟弟活埋、這次一定要殺了鄧家。鄧如雯回嘴說要報警後,就被打一巴掌。之後,林阿棋就去睡覺。到晚上七點多,鄧如雯怒氣難平,從後陽台拿起一把釘棺木的鐵鎚,又到廚房拿起水果刀,回到房間,先用鐵鎚敲丈夫,再用水果刀刺十多刀。[1]

鄧如雯行兇後先將林阿棋扶正躺平,用棉被覆蓋好,洗淨雙手血跡,打電話通知林阿棋胞妹林明珠[14]。林阿棋大伯林榮鈍從林明珠得知後,趕到林阿棋家中才發現是真的,趕緊打請求派救護車,但救護人員到場時林阿棋已經死亡[10]。10月28日,台北縣警局海山分局殺人罪嫌將鄧如雯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15]。當天鄧如雯接受採訪說,殺死丈夫後也很後悔,不知兩個小孩子怎麼辦,只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讓她早日返家照顧小孩[12]

10月底案發後,兩小孩即被林阿棋三哥帶回照料[16]。後來,小兒子曾對記者說因媽媽殺了爸爸,所以不願和媽媽住在一起[17]。林明珠說,林阿棋夫婦感情不睦是真的,但鄧如雯說對兄長會將小孩丟進洗衣機等事,表示死無對證[3]。期間鄧如雯還誤會在臺北榮總發現一名凌虐至死的無名童屍,是她四歲大的小兒子[18]

救援行動 编辑

律師林東原從佛教團體聽說鄧如雯殺夫的事,主動與鄧家聯絡,表明願意為鄧如雯義務辯護,希望鄧家出庭長期遭受林阿祺凌虐的經過,以減輕其刑責[13]。此案因與美國約翰·博比特遭妻子閹割案時間相近,引起女權的比較[19]。當時板橋地方法院及地檢署轄區近一年來,就發生四件婦女殺死丈夫或同居人的案件[20]。其中杜如敏殺夫案,是1994年2月8日泰山鄉,杜如敏因不堪丈夫閻台貴長期虐待,趁其熟睡時用剪刀猛刺廿四刀至亡,後向新莊警分局泰山分駐所警員自首[21]

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主席蔡明華從民進黨台北市黨部黃淑英得知鄧如雯此事,與黨中央主任討論後,認為不能因死者身分是民進黨員影響救援,於是婦展會便與社運部聯手,聯合台灣人權促進會晚晴婦女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團體展開救援[22]。民進黨除國代蔡明華及陳秀惠曾去土城看守所探監外,並委託兩位女性律師涂秀蕊、王如玄為其辯護[23]

一審開庭於1994年2月16日板橋地方法院舉行時,晚晴婦女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北市婦女權利促進會、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民進黨女國代陳秀惠、吳清桂以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等二十餘人在院檢大門前聲援。9時30分,開始辯論,審判長蕭仰歸分別針對鄧如雯殺夫動機等反覆訊問,同時也傳訊林阿棋的大哥林榮鈍,瞭解案發當天的情形。[24]

2月19日,在台中市舉行年度全國社會福利團體聯誼會上,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執行長郭東曜首先發言聲援鄧如雯,認為這次她殺夫是對暴力案的正當反抗,應該無罪。郭東曜的發言立即引來與會人士熱烈討論,眾人爭相發言,尤其是婦女團體對此表現更為激烈,使得原先沒有排入討論議程的殺夫案反而獲得最熱烈討論。眾人要求有關單位建立家庭暴力事件防制及支持系統,讓受虐婦女有申訴及庇護場所。[25]

宣判前一日,2月22日下午,婦女新知等婦女團體赴法務部拜會部長馬英九,希望制定婚姻暴力防治的法律[26]。馬英九同意在法務人員的在職課程中,增列對婦女案件的判決教育,並擬以行政法方式,就檢警及司法人員輔導方面,制訂防制家庭暴力規定[27]。當時不到三十歲、審理中惟一的女法官翁昭蓉,面對團體聲援,表示本著平常心審理,但須更完善的法律制度為不幸的婦女提供幫助[28]

宣判日,2月23日,由刑事第四庭庭長王聰明、受命法官翁昭蓉及陪席法官朱耀平一起到庭宣判,宣布鄧如雯犯刑法殺人罪,行兇後自首,依法減輕其刑二分之一,但林阿棋入房睡覺後鄧如雯才起意殺害林阿棋,與《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所定「當場基於義憤殺人」的規定不同,故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月[14]。同天,民庭法官賴鎮局審理鄧如雯兩孩子監護權,以《民法》一千零九十四條規定,將小孩判給林榮祥一家照顧[29]。該日,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柏蘭芝在立法院上,除表達對馬英九的失望外,發言鄧如雯殺夫案是一項「偶發的自發性抗暴」,是「起義事件」,號召國內的受虐婦女就地反抗,站出來與各地姐妹團體聯繫,要求修改《民法》親屬編,反擊家庭暴力行為[27]

次日上午,民進黨立委謝長廷蔡同榮於台灣福利國研究室舉行「如何健全婦女保護網路--由鄧如雯案談起」公聽會上,與會團體及法、學界代表一致認為,此判決結果,比預期還重,不能接受[27]。27日,立委陳水扁潘維剛、律師林東原、新女性聯合祕書長王如玄、北區婦女服務中心姜琴音,在台視《有話要問》新聞節目共同討論此事和和婦女保障問題[30]

台灣高等法院委託國內一家教學醫院精神部對鄧如雯進行精神鑑定。主持鑑定工作的精神科醫師與鄧如雯進行深入訪談,並與十多位相關醫療人員會商後認定。鑑定分折她原屬於單純、正常的人格型態,在遭遇具有某種人格違常特質及酒癮症狀的丈夫,產生巨大痛苦創傷,易造成心身症狀及創傷的重度心理障礙狀態,加上多年的暴力病態式婚姻生活更加重這種心理障礙。再者,案發當前四、五小時,她又突聞兩個妹妹也遭丈夫凌辱,其義憤明顯足以使她引發意識和精神機能障礙,處於「短暫而似失智性的低度和偏差化行為」,精神功能也必處於「情緒解離性或障礙性情境」,因而暫時失去現實感的是非判斷能力。雖她在事後仍能清楚描述案發前後大部分經過,仍不能否定當時的類似病態精神情境。最後,醫生建議法院讓該病患在確定刑責前後,接受精神治療,並在精神醫療機構接受三到六個月的治療輔導。[31]

減輕徒刑 编辑

1994年8月2日,台灣高等法院基於自首及精神耗弱等因素,撤銷板橋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的五年六個月徒刑,改判三年有期徒刑,准予三十萬元交保[32]。同日下午,鄧如雯來到林阿棋三兄家會見兩孩子,受林家依習俗準備糖果迎接,並與妯娌相對而泣[33]。5日,高等法院審理鄧如雯請求交付子女上訴案,林榮祥表示會將林阿棋孩子交還鄧如雯,但若小孩身心發展不正常,依然會收回[17]。該月報導,板橋地方法院另一殺夫案的杜如敏行兇時處於精神耗弱狀態,宣判三年徒刑[21]

鄧如雯於9月11日與陳水扁一同出席民進黨籍市議員候選人陳秀惠的募款餐會時,表達了對陳秀惠的感謝[34]。事後,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被視為是此案救援成功的幕後功臣[22]

聯合晚報》將鄧如雯列為1994年的風雲人物[35]。1995年4月19日,板橋地檢署通知她到案,發交桃園監獄執行入監[36]超視節目《台灣重案組》原預定該年11月5日,播放改編此案的戲劇,由邵萱主演[37][38]。此受到鄧如雯律師要求讓鄧如雯先過目,以及劇情過於殘暴且有露點,而沒播放[38]。該年12月24日,中視花系列《七夕花》演出婦女長期被配偶精神虐待而殺夫的劇情,女主角為張玉嬿飾演[39]

1996年農曆春節後,鄧如雯被核准在3月份假釋,離入監不到一年[36]。林阿棋生前就將他買的房子過戶給妻子[3],林阿棋死後的遺產也由鄧如雯繼承[40]。出獄後的她擔任看護工、改名、並一再搬家,清明時依然會讓兩小孩去祭拜包含丈夫的林家墳墓[41]

立法保護 编辑

在民進黨婦展部主任彭婉如於1996年11月30日遭殺害後,臺灣婦女團體聯合掀起保護婦女的社會運動。行政院政務委員馬英九在次年3月4日參與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募款餐會時,透露行政院也正擬訂《家庭暴力防治法》。[42]

1997年4月2日,台視節目《台灣變色龍》介紹鄧如雯殺夫案[40]

鄧如雯的辯護律師王如玄指出,如果沒有鄧如雯案,就沒有今天的《家庭暴力防治法》[43]。1997年5月10日,立法院舉行有關家庭暴力防治的公聽會,與會專家學者多呼籲政府儘速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立法工作[44]。在立委潘維剛的提案下,此法在立法院只擱了約一年就三讀通過[43]

《家庭暴力防治法》於1998年6月24日公布實施後,中華民國成了亞洲第一個擁有保護令制度的國家[43]

參考資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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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编辑

  • 台灣高等法院八十三年度上訴字第一九七○號刑事判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鄧如雯殺夫案, 是指1993年末發生在臺灣臺北縣板橋市, 今新北市板橋區, 的刑事案件, 犯案人鄧如雯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而杀夫, 受到人權團體, 婦女團體, 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支援, 最後判刑有期徒刑三年, 位置臺灣臺北縣板橋市新海路430巷日期1993年10月27日, 目標丈夫林阿棋類型持刀刺殺武器鐵鎚, 水果刀主謀鄧如雯動機長期遭受家庭暴力, 强奸此事並促進, 家庭暴力防治法, 於1998年立法通過, 使中華民國成為亚洲第一個有民事保護令的國家, 目录, 事件經過, 雙方背景, 案發經過, 救援行動, 減輕徒. 鄧如雯殺夫案是指1993年末發生在臺灣臺北縣板橋市 今新北市板橋區 的刑事案件 犯案人鄧如雯因長期遭受家庭暴力而杀夫 受到人權團體 婦女團體 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支援 最後判刑有期徒刑三年 鄧如雯殺夫案位置臺灣臺北縣板橋市新海路430巷日期1993年10月27日 UTC 8 目標丈夫林阿棋類型持刀刺殺武器鐵鎚 水果刀主謀鄧如雯動機長期遭受家庭暴力 强奸此事並促進 家庭暴力防治法 於1998年立法通過 使中華民國成為亚洲第一個有民事保護令的國家 目录 1 事件經過 1 1 雙方背景 1 2 案發經過 1 3 救援行動 1 4 減輕徒刑 1 5 立法保護 2 參考資料 3 外部連結事件經過 编辑雙方背景 编辑 臺東縣人鄧興中與詹鴛鴦帶女兒鄧如雯北上臺北縣板橋市新海路 從事檳榔攤工作 1 板橋中正路 長江路 新海路一帶 因鄰近板橋殯儀館 而有不少殯葬禮儀公司 2 鄧如雯在照顧父母的攤子時 因店門口為林榮祥開設的運德葬儀社 而認識了林榮祥之弟 大她二十二歲的林阿棋 1 據林榮祥說 弟弟林阿棋是被母親寵壞的么子 又在豬屠口交了不良朋友 因此成為別人眼中的歹子 3 林阿棋在1967年4月5日 因幫助工人陳聯宗在迪化街二段364巷殺害金炳煌 而被臺北地方檢察署依法提出起訴 4 林阿棋因共犯殺人入獄五年 成為他第一個前科 後來1986年投靠二兄林榮祥 1 1986年 林阿棋載鄧如雯去看住院的詹鴛鴦途中 趁機載到新海路住所強暴 鄧如雯因此懷孕五個月後 被母親發現 就只好生下長子 並與林阿棋開始同居 成為其未婚妻 但林阿棋常酗酒 並在醉時對未婚妻施暴 逼得鄧如雯曾逃回娘家 廟中 林阿棋以自己孩子生命要脅 或去鄧家砸爛物品 綁架岳父等手法 強迫鄧如雯回來 最後 身為民進黨雙和聯誼會組長的林阿棋 在會長吳敏雄 板橋市市長吳清池等地方仕紳於樹林分局幫忙調解下 提出娶鄧如雯的要求 儘管大家保證林阿棋會悔改 但林阿棋依然會施暴 甚至1989年去鄧家威脅要潑汽油燒屋 1 林阿棋被視為是 社運流氓 1 1988年5月4日 林阿棋駕駛民進黨宣傳車 去國民黨中央黨部支援姜思章 林鳳飛 王智毅 王正才 夏子勳等外省榮民爭取戰士授田時 藉故宣傳車故障而停在大門口 被霹靂小組逮捕 5 12月1日 林阿棋駕駛民進黨宣傳車到縣立殯儀館叫罵 次日又前往指殯儀館長段亞龍稱收了其他葬儀社廿萬元 致縣政府勞工局長王念山等的喪葬事宜沒給他辦 6 次年11月17日 林阿棋 林榮祥 賴耀德等 去中和市壽德新村搗毀時任台北縣議員韓國瑜的服務處 7 1991年4月2日 林阿棋被以板橋縣立醫院為地盤來恐嚇商家 砸毀公務等罪嫌提報流氓而逮捕 8 6月24日 吳敏雄與鄧如雯前往探監 9 據林榮祥說 弟弟在監獄內為關心鄧如雯母子生活 還透過他協調將支付給鄧如雯的生活費從新台幣一萬三千元調高到三萬元 3 鄧如雯與丈夫住在板橋市新海路430巷9號2樓 10 鄧如雯會在家中禮佛 因相信佛家所說的前世因緣 常想和林阿棋的關係可能是上輩子欠債 11 她說丈夫疑心病重 常懷疑有人要害他 12 林阿棋坐牢兩年出獄後 行為未改 使得鄧如雯在1993年5月時帶兩小孩逃到高雄市左營區 期間林阿棋就去凌虐鄧家 直到10月份鄧如雯回來 1 鄧如雯說自己坐月子時 會被丈夫強迫進行性行為 1 據鄧如雯妹妹在法院說 林阿祺也曾想強暴她 但未遂 13 案發經過 编辑 依鄧如雯所供 1993年10月27日晚上六點多 林阿棋喝酒回家後 開始咒罵她 並稱鄧家都看不起他 喊著要把鄧家女人賣到妓院 弟弟活埋 這次一定要殺了鄧家 鄧如雯回嘴說要報警後 就被打一巴掌 之後 林阿棋就去睡覺 到晚上七點多 鄧如雯怒氣難平 從後陽台拿起一把釘棺木的鐵鎚 又到廚房拿起水果刀 回到房間 先用鐵鎚敲丈夫 再用水果刀刺十多刀 1 鄧如雯行兇後先將林阿棋扶正躺平 用棉被覆蓋好 洗淨雙手血跡 打電話通知林阿棋胞妹林明珠 14 林阿棋大伯林榮鈍從林明珠得知後 趕到林阿棋家中才發現是真的 趕緊打請求派救護車 但救護人員到場時林阿棋已經死亡 10 10月28日 台北縣警局海山分局殺人罪嫌將鄧如雯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15 當天鄧如雯接受採訪說 殺死丈夫後也很後悔 不知兩個小孩子怎麼辦 只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讓她早日返家照顧小孩 12 10月底案發後 兩小孩即被林阿棋三哥帶回照料 16 後來 小兒子曾對記者說因媽媽殺了爸爸 所以不願和媽媽住在一起 17 林明珠說 林阿棋夫婦感情不睦是真的 但鄧如雯說對兄長會將小孩丟進洗衣機等事 表示死無對證 3 期間鄧如雯還誤會在臺北榮總發現一名凌虐至死的無名童屍 是她四歲大的小兒子 18 救援行動 编辑 律師林東原從佛教團體聽說鄧如雯殺夫的事 主動與鄧家聯絡 表明願意為鄧如雯義務辯護 希望鄧家出庭長期遭受林阿祺凌虐的經過 以減輕其刑責 13 此案因與美國約翰 博比特遭妻子閹割案時間相近 引起女權的比較 19 當時板橋地方法院及地檢署轄區近一年來 就發生四件婦女殺死丈夫或同居人的案件 20 其中杜如敏殺夫案 是1994年2月8日泰山鄉 杜如敏因不堪丈夫閻台貴長期虐待 趁其熟睡時用剪刀猛刺廿四刀至亡 後向新莊警分局泰山分駐所警員自首 21 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主席蔡明華從民進黨台北市黨部黃淑英得知鄧如雯此事 與黨中央主任討論後 認為不能因死者身分是民進黨員影響救援 於是婦展會便與社運部聯手 聯合台灣人權促進會 晚晴婦女協會 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團體展開救援 22 民進黨除國代蔡明華及陳秀惠曾去土城看守所探監外 並委託兩位女性律師涂秀蕊 王如玄為其辯護 23 一審開庭於1994年2月16日板橋地方法院舉行時 晚晴婦女協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北市婦女權利促進會 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 民進黨女國代陳秀惠 吳清桂以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等二十餘人在院檢大門前聲援 9時30分 開始辯論 審判長蕭仰歸分別針對鄧如雯殺夫動機等反覆訊問 同時也傳訊林阿棋的大哥林榮鈍 瞭解案發當天的情形 24 2月19日 在台中市舉行年度全國社會福利團體聯誼會上 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執行長郭東曜首先發言聲援鄧如雯 認為這次她殺夫是對暴力案的正當反抗 應該無罪 郭東曜的發言立即引來與會人士熱烈討論 眾人爭相發言 尤其是婦女團體對此表現更為激烈 使得原先沒有排入討論議程的殺夫案反而獲得最熱烈討論 眾人要求有關單位建立家庭暴力事件防制及支持系統 讓受虐婦女有申訴及庇護場所 25 宣判前一日 2月22日下午 婦女新知等婦女團體赴法務部拜會部長馬英九 希望制定婚姻暴力防治的法律 26 馬英九同意在法務人員的在職課程中 增列對婦女案件的判決教育 並擬以行政法方式 就檢警及司法人員輔導方面 制訂防制家庭暴力規定 27 當時不到三十歲 審理中惟一的女法官翁昭蓉 面對團體聲援 表示本著平常心審理 但須更完善的法律制度為不幸的婦女提供幫助 28 宣判日 2月23日 由刑事第四庭庭長王聰明 受命法官翁昭蓉及陪席法官朱耀平一起到庭宣判 宣布鄧如雯犯刑法殺人罪 行兇後自首 依法減輕其刑二分之一 但林阿棋入房睡覺後鄧如雯才起意殺害林阿棋 與 中華民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條所定 當場基於義憤殺人 的規定不同 故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月 14 同天 民庭法官賴鎮局審理鄧如雯兩孩子監護權 以 民法 一千零九十四條規定 將小孩判給林榮祥一家照顧 29 該日 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柏蘭芝在立法院上 除表達對馬英九的失望外 發言鄧如雯殺夫案是一項 偶發的自發性抗暴 是 起義事件 號召國內的受虐婦女就地反抗 站出來與各地姐妹團體聯繫 要求修改 民法 親屬編 反擊家庭暴力行為 27 次日上午 民進黨立委謝長廷 蔡同榮於台灣福利國研究室舉行 如何健全婦女保護網路 由鄧如雯案談起 公聽會上 與會團體及法 學界代表一致認為 此判決結果 比預期還重 不能接受 27 27日 立委陳水扁 潘維剛 律師林東原 新女性聯合祕書長王如玄 北區婦女服務中心姜琴音 在台視 有話要問 新聞節目共同討論此事和和婦女保障問題 30 台灣高等法院委託國內一家教學醫院精神部對鄧如雯進行精神鑑定 主持鑑定工作的精神科醫師與鄧如雯進行深入訪談 並與十多位相關醫療人員會商後認定 鑑定分折她原屬於單純 正常的人格型態 在遭遇具有某種人格違常特質及酒癮症狀的丈夫 產生巨大痛苦創傷 易造成心身症狀及創傷的重度心理障礙狀態 加上多年的暴力病態式婚姻生活更加重這種心理障礙 再者 案發當前四 五小時 她又突聞兩個妹妹也遭丈夫凌辱 其義憤明顯足以使她引發意識和精神機能障礙 處於 短暫而似失智性的低度和偏差化行為 精神功能也必處於 情緒解離性或障礙性情境 因而暫時失去現實感的是非判斷能力 雖她在事後仍能清楚描述案發前後大部分經過 仍不能否定當時的類似病態精神情境 最後 醫生建議法院讓該病患在確定刑責前後 接受精神治療 並在精神醫療機構接受三到六個月的治療輔導 31 減輕徒刑 编辑 1994年8月2日 台灣高等法院基於自首及精神耗弱等因素 撤銷板橋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的五年六個月徒刑 改判三年有期徒刑 准予三十萬元交保 32 同日下午 鄧如雯來到林阿棋三兄家會見兩孩子 受林家依習俗準備糖果迎接 並與妯娌相對而泣 33 5日 高等法院審理鄧如雯請求交付子女上訴案 林榮祥表示會將林阿棋孩子交還鄧如雯 但若小孩身心發展不正常 依然會收回 17 該月報導 板橋地方法院另一殺夫案的杜如敏行兇時處於精神耗弱狀態 宣判三年徒刑 21 鄧如雯於9月11日與陳水扁一同出席民進黨籍市議員候選人陳秀惠的募款餐會時 表達了對陳秀惠的感謝 34 事後 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被視為是此案救援成功的幕後功臣 22 聯合晚報 將鄧如雯列為1994年的風雲人物 35 1995年4月19日 板橋地檢署通知她到案 發交桃園監獄執行入監 36 超視節目 台灣重案組 原預定該年11月5日 播放改編此案的戲劇 由邵萱主演 37 38 此受到鄧如雯律師要求讓鄧如雯先過目 以及劇情過於殘暴且有露點 而沒播放 38 該年12月24日 中視花系列 七夕花 演出婦女長期被配偶精神虐待而殺夫的劇情 女主角為張玉嬿飾演 39 1996年農曆春節後 鄧如雯被核准在3月份假釋 離入監不到一年 36 林阿棋生前就將他買的房子過戶給妻子 3 林阿棋死後的遺產也由鄧如雯繼承 40 出獄後的她擔任看護工 改名 並一再搬家 清明時依然會讓兩小孩去祭拜包含丈夫的林家墳墓 41 立法保護 编辑 在民進黨婦展部主任彭婉如於1996年11月30日遭殺害後 臺灣婦女團體聯合掀起保護婦女的社會運動 行政院政務委員馬英九在次年3月4日參與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募款餐會時 透露行政院也正擬訂 家庭暴力防治法 42 1997年4月2日 台視節目 台灣變色龍 介紹鄧如雯殺夫案 40 鄧如雯的辯護律師王如玄指出 如果沒有鄧如雯案 就沒有今天的 家庭暴力防治法 43 1997年5月10日 立法院舉行有關家庭暴力防治的公聽會 與會專家學者多呼籲政府儘速推動 家庭暴力防治法 的立法工作 44 在立委潘維剛的提案下 此法在立法院只擱了約一年就三讀通過 43 家庭暴力防治法 於1998年6月24日公布實施後 中華民國成了亞洲第一個擁有保護令制度的國家 43 參考資料 编辑 1 0 1 1 1 2 1 3 1 4 1 5 1 6 1 7 楊索 她為什麼走上 殺夫 這條不歸路 鄧如雯從被虐者到殺人犯的一段婚姻 中國時報 1994 02 21 中文 臺灣 黃福其 禮儀公司亂象 新北市府要整頓 84家集中市殯周遭 告別式擾鄰 停屍 停棺嚇壞人 未來晚間9時起 禁用擴音器誦經 聯合報 2011 04 05 中文 臺灣 3 0 3 1 3 2 3 3 楊索 殺夫案男方家人說法 事情變成這種地步 因為他 太愛她 1994 02 21 中文 臺灣 挾怨殺死人 兩疑犯被訴 聯合報 1967 04 06 中文 臺灣 五名老兵聲稱遭打傷 按鈴指控警方涉傷害 聯合報 1988 05 05 中文 臺灣 生意沒上門 怪罪殯儀館 葬儀社老闆 宣傳車開罵 聯合報 1988 12 03 中文 臺灣 雷鳴 加深府會對立 根據滋事車號 四男子送辦 韓國瑜服務處遭搗毀案 聯合報 1990 11 28 中文 臺灣 陳一雄 午夜迅雷大掃黑 四流氓到案 民進黨雙和聯誼會活動組長林阿棋遭傳訊 指稱被栽贓 中國時報 1991 04 03 中文 臺灣 謝春波 林阿棋太太等人前往新店探監 一度遭拒 終於如願 中國時報 1991 06 25 中文 臺灣 10 0 10 1 唐復年 酒後打完老婆 丈夫倒頭便睡 她愈想愈氣 揮鐵鎚利刃 少婦殺夫 聯合報 1993 10 29 中文 臺灣 黃福其 殺夫案 下午宣判 鄧如雯 面對判決平靜 惟一牽掛 愛子 聯合晚報 1994 02 23 中文 臺灣 12 0 12 1 黃福其 婚後 日子像噩夢 行凶 怎樣的心情 丈夫送感訓時 反而是最快樂的時光 聯合晚報 1993 10 28 中文 臺灣 13 0 13 1 陳碧雲 殺夫悲劇細說從頭 三律師 仗義 為鄧如雯辯護 民生報 1994 02 23 中文 臺灣 14 0 14 1 陳嘉寧 殺夫案宣判聲援人旁聽人眾多 鄧如雯犯殺人罪 判五年半 行兇後自首減刑二分之一 林 鄧雙方均將提上訴 聯合報 1994 02 24 中文 臺灣 黃福其 深夜 老公酗酒打罵 少婦心死情絕 殺夫 聯合晚報 1993 10 28 中文 臺灣 黃福其 殺夫案 鄧如雯的小孩 安然無恙 北縣家扶中心查訪得知 現由夫家的老三夫婦照料中 聯合晚報 1994 02 17 中文 臺灣 17 0 17 1 王己由 鄧如雯可望獲二子監護權 林榮祥願有條件交還 但要在法院作和解筆錄 中國時報 1994 08 06 中文 臺灣 林福益 殺夫案 鄧如雯泣涕應訊 辯護律師盼法官考量被告長期受虐 從輕量刑 民生報 1994 02 17 中文 臺灣 郭強生 曼哈頓男女 女人 愛與死亡 聯合晚報 1994 08 07 中文 臺灣 陳嘉寧 殺夫案 板橋院檢年來四件 聯合報 1994 02 17 中文 臺灣 21 0 21 1 陳嘉寧 殺夫自首 杜如敏判三年 行兇時處於精神耗弱狀態 聯合報 1994 08 18 中文 臺灣 22 0 22 1 張瑞昌 推動婦女團體聲援殺父案 民進黨婦展會是幕後功臣 中國時報 1994 02 17 中文 臺灣 樊嘉傑 正視婚姻暴力導致的悲劇 鄧如雯殺夫案民進黨委託兩律師為其辯護 中國時報 1994 02 16 中文 臺灣 黃福其 李孟倩 殺夫 鄧如雲案開庭 庭外 婦女團體聲援 庭內 被告數度落淚 聯合晚報 1994 02 16 中文 臺灣 呂素麗 討論殺夫案聲援鄧如雯 社福團體通過四項聲明 中國時報 1994 02 20 中文 臺灣 洪淑惠 殺夫案明宣判 逾30弱勢團體 聲援鄧如雯 將派代表到場聆聽 女律師團已完成 婚姻暴力防治法 大綱 聯合晚報 1994 02 22 中文 臺灣 27 0 27 1 27 2 楊璧睿 陳嘉寧 殺夫案引爆 萬人連署修法 婦女團體促修改民法 反擊家庭暴力 鄧如雯被判刑五年半 今表示可接受 聯合晚報 1994 02 24 中文 臺灣 李孟蒨 殺夫案 婦女團體聲援 有關愛眼神 合議庭 三人態度一致 無性別差異 女法官平常心審理 聯合晚報 1994 02 23 中文 臺灣 陳嘉寧 孩子監護權 認定第二順位 屬林阿棋胞兄 聯合報 1994 02 24 中文 臺灣 姜玉景 你談 性騷擾 我看 殺夫案 兩新聞節目今談女性關心的話題 民生報 1994 02 27 中文 臺灣 陳碧雲 鄧如雯殺夫當時確有精神耗弱現象 醫師鑑定結論建議 讓被告接受精神治療 民生報 1994 07 08 中文 臺灣 鍾沛東 孫蓉華 鄧如雯殺夫改判三年獲交保 高院依三總鑑定 認定犯案時 精神耗弱 聯合報 1994 08 03 中文 臺灣 陳碧雲 九個月來 第一次擁抱孩子 鄧如雯交保返家 母子會 淚滿襟 民生報 1994 08 03 中文 臺灣 楊秋蘋 陳秀惠昨舉辦募款餐會 陳水扁到場推荐指她是不讓鬚眉的最佳人選 中國時報 1994 09 12 中文 臺灣 年度風雲人物 鄧如雯 殺夫案掀巨浪 受虐形象楚楚可憐 婦團聲援排山倒海 聯合晚報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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