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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國

行政國,並非專指單一國家或某一種類的國家,而是用以描述國家政府在行政職能大幅擴張,使得人民高度仰仗政府,甚至受政府行政部門不當壓之現象。

在此情況下,行政部門佔有極重要的地位。縱使立法司法權尚能發揮其職能,但行政組織與運作變得特別重要,形同一權獨大。若無法適時用其他權力制衡行政權的權限與裁量(如國會調查權、預算審查權),該國政府與執政者(如國家元首政府首脑)極有可能轉變成極權政府與獨裁者,走向警察國家一途。

名稱來源 编辑

「行政國」這個名詞出自由美國行政學者德懷特·瓦爾多Dwight Waldo)所著、1948年出版之著作:《行政國:美國行政學的政治理論研究》(The Administrative State: A Study of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American Public Administratlon),而其中「The Administrative State」被翻譯為「行政國」:原詞彙用意在於強調現代國家行政部門的成長現象,並可做為一門學術研究。

1957年,另一名學者莫斯坦·馬可仕(英語:Fritz Morstein Marx)出版了《行政國:科層體制概論》一書,對行政國概念亦另有敍述。

行政權力擴張之背景 编辑

社會與經濟環境之變遷 编辑

工業革命後,產業與經濟活動開始了重大且不可逆的改變:昔日小規模、家庭式的手工業學徒生產制為大規模、機械式的工廠集體生產制所取代。

僱主與受雇者的關係也隨之改變,在規模經濟制下,雙方只存在「工作」與「報酬」冷淡雇傭關係,彼此間毫無情感與私誼表現;另外,因產業分工與聚集而使現代生產結構由農村轉向都市化,單位人口的增加與進一步聚集,改變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群之間陌生、疏離感更隨著社會關係改變進而擴大。人們從鄉下移居到都市,失了根,其中有的人找到新工作、有的失業。他們與無數陌生人互動,並嘗試重新建立關係。

社會的快速變遷,導致勞資雙方貧富差距擴大,人們原有的定位瓦解。而以核心都市進行的大眾傳播系統滲透到農村後,更腐蝕農村生活與原有的社會關係,並製造更多混亂經驗與社會問題。社會上,都市與農村之間、以及勞方與資方之間的對立與貧富差距的現象日益嚴重,甚至發生衝突,並要求政府出面干涉仲裁之:

資本家系望政府能加強權力與職能,對工人組織工會罷工、怠工的行為加以制止;勞工則要求政府設法保障他們的權益和福利,並制止童工、超時工作的行為。此外,業界大規模整併所形成的壟斷現象,也威脅到小商人與消費者的利益。工業化都市化造成的汙染與交通、社會問題,使得人民進而要求政府加以防止與管制。政府對此進行的干預與管理,令行政權力進而擴張。

立法權的分散無力 编辑

議會成員複雜,所代表的利益又大為分歧,加上立法程序繁複,而議長對閣員的控制力量又不若行政首長強大,導致立法權限與效率低落。法案之審理協商曠日費時,置之高閣者屢見不鮮。導致人民與其苦等法案之公布實施並保障權利,不如直接向行政部門請求來的迅速有效。

行政部門其事務之複雜化、專門化,更使得行政部門可用行政命令的權限從事行政立法,以及執行政策時面對法規的行政裁量,亦侵蝕了立法與司法部門的權限。

司法權的退卻 编辑

基本上可分為下列幾點說明:

  • 無法適應快速社會變遷:面對科技高度發展的社會,各種專業問題與案件已大幅超出法官與法學者所理解之範圍,許多案件不僅件數眾多,又相當棘手。在技術上,法律也可能有許多無法規避預防之難處,使得人民面對法院信心開始產生懷疑。另外,法律亦多因時效性而無以因應新式犯罪型式與手法,遂生漏洞。
  • 司法程序的僵化複雜:法院審判與上訴曠費時日,使人民視訴訟為畏途,非不得已不上法院纏訟數月。相對的,行政程序的救濟途徑反倒便捷。
  • 司法主要以保障私人權益為目的,然行政卻以增進公共利益為主要訴求:人民支持與依賴行政部門自然遠勝於法院。

行政權的擴張層面 编辑

由於以下政府功能大多不必以立法執行,可以行政命令為之,進而造成了行政國的現象。

  • 現金給付(cash Payments):如殘障人士、中低收入戶、失業救濟金、農漁損失補償、國民住宅補貼...等,對社會上一些弱勢者進行現金給付,以達成從維持生命到促進經濟活力等眾多的社會經濟目的。
  • 基層結構建設與養護(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Infrastructures):如:機場、港口、高速公路、大眾運輸系統、汙水下水道、廢棄物處理廠、學校...等公共使用或公共受益的有形興建與養護。
  • 提供服務(provision of services):提供專責機構及專業人員為人民作各種特定服務。如:公立學校教育工作、公立醫療系統、水電、大眾運輸服務、青少年中途之家、電信服務等,均屬於此項工具之提供。
  • 行為管制(Regulation of Behavior):指政府對個人或團體行為應為與不為之規範。此類執行工具最易顯現出政府之公權力與強制力,亦為該項執行時之特色。如刑事罪犯之起訴逮捕、有害化學使用管制、專門職業標準訂定、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物管理、廢棄物汙染源管制、勞動安全檢查、金融交易管理、菸酒廣告審查等,均屬於該項工具之表現。
  • 治理能力(Capacity to Govern):透過各種手段去維持並強化政府的治理能力,其雖與政府任務達或無直接關係,但卻是前四者的主要後援必備倏件。例如:稅賦及規費的徵收、公物維護、財務行政、人事管理、政策規劃、政府內部溝通與外部溝通、與外國的官方及實質外交等,均屬此項工具之表現。

政府超載 编辑

然在近年來,許多國家卻發現,行政權的擴大,若源自於利益團體政客在資源分配下短視近利的政策,甚至共犯分贓關係,則會有以下的困境,如老人年金、失業津貼等福利的發放立意良善,但施行後卻令赤字擴大與致使民意正當性危險。如以下說明迴圈:

  • 每個政黨利益團體會滿懷自信地堅持自己的目標,然後認為其想法為真正國家施政方針
  • 政客為了短期政治利益並接納成為政策
  • 政府採取姑息政策
  • 國家機構與權限日益膨脹增多
  • 國家喪失政策之有效管理能力
  • 私部門的財富創造力量被破壞
  • 惡性循環

政黨政客於競爭時,開立短視的社會福利政策,甚至是空頭支票,使選民有所期盼。養大選民胃口後,再將負債與赤字丟給次任政務官或官僚處理。最後會造成國家在功能上(dysfunctional)與民意上的雙重障礙,成為超載政府(overloaded government)的狀態。

此種縮減國家功能→民意基礎喪失,然不縮減國家功能→赤字黑洞加深的兩難困境,亦稱為合法性危機(legitimation crisis)。

行政權限的縮減與管制 编辑

雖然現今世界許多國家行政權限實以擴張到相當大的程度,然為了設法防止其權力遭不當濫用與過度擴張,近年來已有許多修正制衡之方法:

議會控制與監督 编辑

使行政部門對立法部門議會)負責,並利用立法、調查、質詢、與限制權力進行制衡。若行政部門有越軌行為時,議會有權加以糾正,並控制監督行政官員施政作為。此外尚有年度預算的審查權、法律草案與修正案的審查、對重大政策(戒嚴條約締結、大赦緊急命令等)的議決權,以做為進一步的行政權限緩衝和監督。

司法裁量與監督 编辑

法院的仲裁也是監督行政的一股力量:若行政者有違法亂紀等情事時,法院可採取懲戒、制裁行動。若行政程序與政策有違法、甚至違反憲法保障權益之嫌,更可以解釋憲法司法審查權(Judicial Review)進而詮釋與裁量,以免法律與政策遭誤用或濫用。

此外,在法院控制的原則下,行政部門可以成為「被控告者」,當人民權益受到行政部門的違法或不當處理時,可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並要求國家對其不當行為加以賠償。前述足以說明行政權力至今已非漫無限制,司法裁量與監督也是相當有效的方法。

公民監督與控制 编辑

公民得透過所屬利益團體對政府監督與控制。如英美行政體系中,若無利益團體介入與協助,政府的業務方案幾乎難以存在──因為利益團體會督促通過特定法律,卻也阻止通過某些法律;英美兩國利益團體不僅數目眾多,力量也十分龐大。使得政務官在面對選票與政見時無法專橫跋扈,無視民意。

此外,有些國家的公民還可透過公民權之創制複決,以公民投票方式,對特定行政政策法案做成決策,使得人民增加對政府的影響力。

民營化 编辑

為了防止行政權不當擴張及公營事業效率低落,將若干行政業務開放民營已是1980年代「新公共管理」思潮下的新產物。除了將官股與營運權釋出至民間外,尚可將特定業務以契約外包(Contract out)、特許(Franchise)、補助(Grant)、與抵用卷(Voucher)等方式交由民間與非營利組織(NPO)承辦。除了可大幅降低政府負擔外,也使得行政權限進而縮減。

另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 吳瓊恩、周光輝、魏娜、盧偉斯(2004),《公共行政學》,智勝出版
  • Andrew Heywood著,楊日青、李培元、林文斌、劉兆隆譯(2002),《政治學新論》,韋伯文化
  • 彭懷恩(2003),《政治學新論》,風雲論壇出版社

行政國, 並非專指單一國家或某一種類的國家, 而是用以描述國家政府在行政職能大幅擴張, 使得人民高度仰仗政府, 甚至受政府行政部門不當壓之現象, 在此情況下, 行政部門佔有極重要的地位, 縱使立法, 司法權尚能發揮其職能, 但行政組織與運作變得特別重要, 形同一權獨大, 若無法適時用其他權力制衡行政權的權限與裁量, 如國會調查權, 預算審查權, 該國政府與執政者, 如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脑, 極有可能轉變成極權政府與獨裁者, 走向警察國家一途, 目录, 名稱來源, 行政權力擴張之背景, 社會與經濟環境之變遷, 立法權的. 行政國 並非專指單一國家或某一種類的國家 而是用以描述國家政府在行政職能大幅擴張 使得人民高度仰仗政府 甚至受政府行政部門不當壓之現象 在此情況下 行政部門佔有極重要的地位 縱使立法 司法權尚能發揮其職能 但行政組織與運作變得特別重要 形同一權獨大 若無法適時用其他權力制衡行政權的權限與裁量 如國會調查權 預算審查權 該國政府與執政者 如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脑 極有可能轉變成極權政府與獨裁者 走向警察國家一途 目录 1 名稱來源 2 行政權力擴張之背景 2 1 社會與經濟環境之變遷 2 2 立法權的分散無力 2 3 司法權的退卻 3 行政權的擴張層面 4 政府超載 5 行政權限的縮減與管制 5 1 議會控制與監督 5 2 司法裁量與監督 5 3 公民監督與控制 5 4 民營化 6 另見 7 參考文獻名稱來源 编辑 行政國 這個名詞出自由美國行政學者德懷特 瓦爾多 Dwight Waldo 所著 1948年出版之著作 行政國 美國行政學的政治理論研究 The Administrative State A Study of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American Public Administratlon 而其中 The Administrative State 被翻譯為 行政國 原詞彙用意在於強調現代國家行政部門的成長現象 並可做為一門學術研究 1957年 另一名學者莫斯坦 馬可仕 英語 Fritz Morstein Marx 出版了 行政國 科層體制概論 一書 對行政國概念亦另有敍述 行政權力擴張之背景 编辑社會與經濟環境之變遷 编辑 自工業革命後 產業與經濟活動開始了重大且不可逆的改變 昔日小規模 家庭式的手工業與學徒生產制為大規模 機械式的工廠集體生產制所取代 僱主與受雇者的關係也隨之改變 在規模經濟制下 雙方只存在 工作 與 報酬 冷淡雇傭關係 彼此間毫無情感與私誼表現 另外 因產業分工與聚集而使現代生產結構由農村轉向都市化 單位人口的增加與進一步聚集 改變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人群之間陌生 疏離感更隨著社會關係改變進而擴大 人們從鄉下移居到都市 失了根 其中有的人找到新工作 有的失業 他們與無數陌生人互動 並嘗試重新建立關係 社會的快速變遷 導致勞資雙方貧富差距擴大 人們原有的定位瓦解 而以核心都市進行的大眾傳播系統滲透到農村後 更腐蝕農村生活與原有的社會關係 並製造更多混亂經驗與社會問題 社會上 都市與農村之間 以及勞方與資方之間的對立與貧富差距的現象日益嚴重 甚至發生衝突 並要求政府出面干涉仲裁之 資本家系望政府能加強權力與職能 對工人組織工會 罷工 怠工的行為加以制止 勞工則要求政府設法保障他們的權益和福利 並制止童工 超時工作的行為 此外 業界大規模整併所形成的壟斷現象 也威脅到小商人與消費者的利益 工業化與都市化造成的汙染與交通 社會問題 使得人民進而要求政府加以防止與管制 政府對此進行的干預與管理 令行政權力進而擴張 立法權的分散無力 编辑 議會成員複雜 所代表的利益又大為分歧 加上立法程序繁複 而議長對閣員的控制力量又不若行政首長強大 導致立法權限與效率低落 法案之審理協商曠日費時 置之高閣者屢見不鮮 導致人民與其苦等法案之公布實施並保障權利 不如直接向行政部門請求來的迅速有效 行政部門其事務之複雜化 專門化 更使得行政部門可用行政命令的權限從事行政立法 以及執行政策時面對法規的行政裁量 亦侵蝕了立法與司法部門的權限 司法權的退卻 编辑 基本上可分為下列幾點說明 無法適應快速社會變遷 面對科技高度發展的社會 各種專業問題與案件已大幅超出法官與法學者所理解之範圍 許多案件不僅件數眾多 又相當棘手 在技術上 法律也可能有許多無法規避預防之難處 使得人民面對法院信心開始產生懷疑 另外 法律亦多因時效性而無以因應新式犯罪型式與手法 遂生漏洞 司法程序的僵化複雜 法院審判與上訴曠費時日 使人民視訴訟為畏途 非不得已不上法院纏訟數月 相對的 行政程序的救濟途徑反倒便捷 司法主要以保障私人權益為目的 然行政卻以增進公共利益為主要訴求 人民支持與依賴行政部門自然遠勝於法院 行政權的擴張層面 编辑由於以下政府功能大多不必以立法執行 可以行政命令為之 進而造成了行政國的現象 現金給付 cash Payments 如殘障人士 中低收入戶 失業救濟金 農漁損失補償 國民住宅補貼 等 對社會上一些弱勢者進行現金給付 以達成從維持生命到促進經濟活力等眾多的社會經濟目的 基層結構建設與養護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Infrastructures 如 機場 港口 高速公路 大眾運輸系統 汙水下水道 廢棄物處理廠 學校 等公共使用或公共受益的有形興建與養護 提供服務 provision of services 提供專責機構及專業人員為人民作各種特定服務 如 公立學校教育工作 公立醫療系統 水電 大眾運輸服務 青少年中途之家 電信服務等 均屬於此項工具之提供 行為管制 Regulation of Behavior 指政府對個人或團體行為應為與不為之規範 此類執行工具最易顯現出政府之公權力與強制力 亦為該項執行時之特色 如刑事罪犯之起訴逮捕 有害化學使用管制 專門職業標準訂定 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物管理 廢棄物汙染源管制 勞動安全檢查 金融交易管理 菸酒廣告審查等 均屬於該項工具之表現 治理能力 Capacity to Govern 透過各種手段去維持並強化政府的治理能力 其雖與政府任務達或無直接關係 但卻是前四者的主要後援必備倏件 例如 稅賦及規費的徵收 公物維護 財務行政 人事管理 政策規劃 政府內部溝通與外部溝通 與外國的官方及實質外交等 均屬此項工具之表現 政府超載 编辑然在近年來 許多國家卻發現 行政權的擴大 若源自於利益團體或政客在資源分配下短視近利的政策 甚至共犯分贓關係 則會有以下的困境 如老人年金 失業津貼等福利的發放立意良善 但施行後卻令赤字擴大與致使民意正當性危險 如以下說明迴圈 每個政黨和利益團體會滿懷自信地堅持自己的目標 然後認為其想法為真正國家施政方針 政客為了短期政治利益並接納成為政策 政府採取姑息政策 國家機構與權限日益膨脹增多 國家喪失政策之有效管理能力 私部門的財富創造力量被破壞 惡性循環當政黨和政客於競爭時 開立短視的社會福利政策 甚至是空頭支票 使選民有所期盼 養大選民胃口後 再將負債與赤字丟給次任政務官或官僚處理 最後會造成國家在功能上 dysfunctional 與民意上的雙重障礙 成為超載政府 overloaded government 的狀態 此種縮減國家功能 民意基礎喪失 然不縮減國家功能 赤字黑洞加深的兩難困境 亦稱為合法性危機 legitimation crisis 行政權限的縮減與管制 编辑雖然現今世界許多國家行政權限實以擴張到相當大的程度 然為了設法防止其權力遭不當濫用與過度擴張 近年來已有許多修正制衡之方法 議會控制與監督 编辑 使行政部門對立法部門 議會 負責 並利用立法 調查 質詢 與限制權力進行制衡 若行政部門有越軌行為時 議會有權加以糾正 並控制監督行政官員施政作為 此外尚有年度預算的審查權 法律草案與修正案的審查 對重大政策 戒嚴 條約締結 大赦 緊急命令等 的議決權 以做為進一步的行政權限緩衝和監督 司法裁量與監督 编辑 法院的仲裁也是監督行政的一股力量 若行政者有違法亂紀等情事時 法院可採取懲戒 制裁行動 若行政程序與政策有違法 甚至違反憲法保障權益之嫌 更可以解釋憲法等司法審查權 Judicial Review 進而詮釋與裁量 以免法律與政策遭誤用或濫用 此外 在法院控制的原則下 行政部門可以成為 被控告者 當人民權益受到行政部門的違法或不當處理時 可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並要求國家對其不當行為加以賠償 前述足以說明行政權力至今已非漫無限制 司法裁量與監督也是相當有效的方法 公民監督與控制 编辑 公民得透過所屬利益團體對政府監督與控制 如英美行政體系中 若無利益團體介入與協助 政府的業務方案幾乎難以存在 因為利益團體會督促通過特定法律 卻也阻止通過某些法律 英美兩國利益團體不僅數目眾多 力量也十分龐大 使得政務官在面對選票與政見時無法專橫跋扈 無視民意 此外 有些國家的公民還可透過公民權之創制與複決 以公民投票方式 對特定行政政策與法案做成決策 使得人民增加對政府的影響力 民營化 编辑 為了防止行政權不當擴張及公營事業效率低落 將若干行政業務開放民營已是1980年代 新公共管理 思潮下的新產物 除了將官股與營運權釋出至民間外 尚可將特定業務以契約外包 Contract out 特許 Franchise 補助 Grant 與抵用卷 Voucher 等方式交由民間與非營利組織 NPO 承辦 除了可大幅降低政府負擔外 也使得行政權限進而縮減 另見 编辑行政主導 政府成長理論 行政權力參考文獻 编辑張潤書 2004 行政學 三民書局吳瓊恩 周光輝 魏娜 盧偉斯 2004 公共行政學 智勝出版Andrew Heywood著 楊日青 李培元 林文斌 劉兆隆譯 2002 政治學新論 韋伯文化彭懷恩 2003 政治學新論 風雲論壇出版社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行政國 amp oldid 7635622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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