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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瑺

茹瑺(?—1409年),湖廣行省潭州府衡山縣(今湖南省衡陽市衡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忠誠伯。

簡介 编辑

洪武年間,其由國子監生除承敕郎,歷任通政使。因勤勉而受明太祖赏识。洪武二十三年,拜右副都御史,又試兵部尚書,之后實授之,加太子少保明惠帝即位后,改为吏部尚书,与黄子澄有大矛盾而不容,刑部尚书暴昭检举其受贿,后改任河南布政司事。之后再次召入为兵部尚书[1]

燕王朱棣攻入龍潭时,明惠帝派遣茹瑺、曹國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到燕军前议和。茹瑺见到朱棣,伏地流汗,不敢说一言。朱棣说:“你们要说什么就说便是,至于这么恐惧的么?”之后,茹瑺才说是奉詔割地講和。朱棣笑道:“我没有罪过却被削为平民,现在救死,又拿什么割地来说!况且明太祖封各位皇子,已经各有封地了。如果惠宗把奸臣送过来,我自解甲謁孝陵歸藩。”茹瑺等人唯唯頓首且还[2]。明成祖攻入南京后,召见茹瑺,茹瑺为首劝朱棣即位。明成祖即位后,下诏称茹瑺、李景隆、王佐、陳瑄等人侍奉明太祖有忠,功劳甚大。封茹瑺为忠誠伯,食祿一千石,終其身。仍然给兵部尚書、太子少保。选其子茹鑒为秦府長安郡主儀賓[3]

茹瑺归朝时,因为不送赵王而被连坐,遣送歸乡里。之后为家人诉讼而逮捕入京,后释放归还。经过長沙时不拜謁谷王,谷王因此上奏。当时明朝注重藩王礼节,谷王又开金川門有功,朱棣向着他。此时陳瑛遂弹劾茹瑺违背祖制,逮下錦衣獄。茹瑺知祸不免,命其子茹銓到集市买毒药服之去世。三法司劾茹銓毒杀其父,請以謀殺父母論罪。後以茹銓承认是承父命,后被減死,與兄弟家屬二十七人謫戍廣西河池明仁宗立,釋還。明宣宗时,归还所沒田廬[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史》(卷151):“茹常,衡山人。洪武中,由監生除承敕郎,歷通政使。勤於職,太祖賢之。二十三年拜右副都御史,又試兵部尚書,尋實授,加太子少保。及惠帝即位,改吏部,與黃子澄不相能,刑部尚書暴昭發其贓罪,出掌河南布政司事。尋復召為兵部尚書。”
  2. ^ 明史》(卷151):“燕兵至龍潭,帝遣常及曹國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詣燕軍議和。常等見成祖,伏地流汗,不能發一言。成祖曰:「公等言即言耳,何懼至是。」久之,乃言奉詔割地講和。成祖笑曰:「吾無罪而削為庶人,今救死,何以地為!且皇考封諸子,已各有分地矣。其縛奸臣來,吾即解甲謁孝陵歸藩。」常等唯唯頓首還。”
  3. ^ 明史》(卷151):“成祖入京師,召常。常首勸進。成祖既即位,下詔言景隆、常、佐及陳瑄事太祖忠,功甚重。封常忠誠伯,食祿一千石,終其身。仍兵部尚書、太子少保。選其子鑒為秦府長安郡主儀賓。即命常出營郡主府第。”
  4. ^ 明史》(卷151):“還朝,坐不送趙王,遣歸裏。既而為家人所訟,逮至京。釋還。過長沙不謁谷王,王以為言。時方重藩王禮,谷王又開金川門有功,帝意向之。陳瑛遂劾常違祖制,逮下錦衣獄。常知不免,命子銓市毒藥,服之死。時永樂七年二月也。法司劾銓毒其父,請以謀殺父母論。後以銓實承父命,減死,與兄弟家屬二十七人謫戍廣西河池。仁宗立,釋還。宣宗與所沒田廬。”
官衔
前任:
杜澤
明朝吏部尚書
1398年
繼任:
張紞

茹瑺, 1409年, 湖廣行省潭州府衡山縣, 今湖南省衡陽市衡山縣, 明朝政治人物, 忠誠伯, 簡介, 编辑洪武年間, 其由國子監生除承敕郎, 歷任通政使, 因勤勉而受明太祖赏识, 洪武二十三年, 拜右副都御史, 又試兵部尚書, 之后實授之, 加太子少保, 明惠帝即位后, 改为吏部尚书, 与黄子澄有大矛盾而不容, 刑部尚书暴昭检举其受贿, 后改任河南布政司事, 之后再次召入为兵部尚书, 燕王朱棣攻入龍潭时, 明惠帝派遣, 曹國公李景隆, 都督同知王佐到燕军前议和, 见到朱棣, 伏地流汗, 不敢说一言, 朱棣说, 你. 茹瑺 1409年 湖廣行省潭州府衡山縣 今湖南省衡陽市衡山縣 人 明朝政治人物 忠誠伯 簡介 编辑洪武年間 其由國子監生除承敕郎 歷任通政使 因勤勉而受明太祖赏识 洪武二十三年 拜右副都御史 又試兵部尚書 之后實授之 加太子少保 明惠帝即位后 改为吏部尚书 与黄子澄有大矛盾而不容 刑部尚书暴昭检举其受贿 后改任河南布政司事 之后再次召入为兵部尚书 1 燕王朱棣攻入龍潭时 明惠帝派遣茹瑺 曹國公李景隆 都督同知王佐到燕军前议和 茹瑺见到朱棣 伏地流汗 不敢说一言 朱棣说 你们要说什么就说便是 至于这么恐惧的么 之后 茹瑺才说是奉詔割地講和 朱棣笑道 我没有罪过却被削为平民 现在救死 又拿什么割地来说 况且明太祖封各位皇子 已经各有封地了 如果惠宗把奸臣送过来 我自解甲謁孝陵歸藩 茹瑺等人唯唯頓首且还 2 明成祖攻入南京后 召见茹瑺 茹瑺为首劝朱棣即位 明成祖即位后 下诏称茹瑺 李景隆 王佐 陳瑄等人侍奉明太祖有忠 功劳甚大 封茹瑺为忠誠伯 食祿一千石 終其身 仍然给兵部尚書 太子少保 选其子茹鑒为秦府長安郡主儀賓 3 茹瑺归朝时 因为不送赵王而被连坐 遣送歸乡里 之后为家人诉讼而逮捕入京 后释放归还 经过長沙时不拜謁谷王 谷王因此上奏 当时明朝注重藩王礼节 谷王又开金川門有功 朱棣向着他 此时陳瑛遂弹劾茹瑺违背祖制 逮下錦衣獄 茹瑺知祸不免 命其子茹銓到集市买毒药服之去世 三法司劾茹銓毒杀其父 請以謀殺父母論罪 後以茹銓承认是承父命 后被減死 與兄弟家屬二十七人謫戍廣西河池 明仁宗立 釋還 明宣宗时 归还所沒田廬 4 参考文献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明史 卷151 明史 卷151 茹常 衡山人 洪武中 由監生除承敕郎 歷通政使 勤於職 太祖賢之 二十三年拜右副都御史 又試兵部尚書 尋實授 加太子少保 及惠帝即位 改吏部 與黃子澄不相能 刑部尚書暴昭發其贓罪 出掌河南布政司事 尋復召為兵部尚書 明史 卷151 燕兵至龍潭 帝遣常及曹國公李景隆 都督同知王佐詣燕軍議和 常等見成祖 伏地流汗 不能發一言 成祖曰 公等言即言耳 何懼至是 久之 乃言奉詔割地講和 成祖笑曰 吾無罪而削為庶人 今救死 何以地為 且皇考封諸子 已各有分地矣 其縛奸臣來 吾即解甲謁孝陵歸藩 常等唯唯頓首還 明史 卷151 成祖入京師 召常 常首勸進 成祖既即位 下詔言景隆 常 佐及陳瑄事太祖忠 功甚重 封常忠誠伯 食祿一千石 終其身 仍兵部尚書 太子少保 選其子鑒為秦府長安郡主儀賓 即命常出營郡主府第 明史 卷151 還朝 坐不送趙王 遣歸裏 既而為家人所訟 逮至京 釋還 過長沙不謁谷王 王以為言 時方重藩王禮 谷王又開金川門有功 帝意向之 陳瑛遂劾常違祖制 逮下錦衣獄 常知不免 命子銓市毒藥 服之死 時永樂七年二月也 法司劾銓毒其父 請以謀殺父母論 後以銓實承父命 減死 與兄弟家屬二十七人謫戍廣西河池 仁宗立 釋還 宣宗與所沒田廬 官衔前任 杜澤 明朝吏部尚書1398年 繼任 張紞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茹瑺 amp oldid 5813130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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