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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芝香

范芝香越南语Phạm Chi Hương范芝香;1805年—1871年),字士南越南语Sĩ Nam士南),號郿川越南语My Xuyên郿川),越南阮朝官員。

生平 编辑

范芝香是海陽省平江府唐安縣郿墅社(今屬海陽省平江縣)人,嘉隆四年(1805年)出生。阮朝明命九年(1828年),參加南定場鄉試,考中舉人[1]。初授廣義右通判,補慕德知縣。後轉任戶部司主事,授員外郎。後因事免職,再起復為吏部郎中。紹治初,授翰林院侍讀學士,充任國史館編修。紹治五年(1845年),改授鴻臚寺卿,充如清副使,回國後任刑部京章司郎中,兼掌大理寺。嗣德元年(1848年),升任山西按察使,後升清化布政使。召還回朝,改任禮部左侍郎。[2]

嗣德五年(1852年),范芝香充任如清正使,出使清朝。當時是兩貢竝進,范芝香與潘輝泳同行。因恰逢中國爆發太平天國起義,局勢動蕩,范芝香一行人在中國境內滯留3年才回到國內。回國後,升工部右參知,充國史館纂修,兼掌都察院。嗣德十三年(1860年),因執掌都察院期間少有進言,貶為工部右侍郎。次年(1861年),前往北圻勘測天德江大堤。不久授巡撫。當時中越邊境屢有邊民起事,北寧省起事亂匪煽動民眾進攻諒山省城,范芝香指揮得當,最終保全省城,隨後又率兵收復高平省城,因此升授總督,暫時仍留任諒平巡撫,並敘軍功,加軍功一級,賞賜一面“廉平勤幹”金磬。嗣德十七年(1864年),范芝香充任軍次參贊軍務,收復海寧府城。不久又前往高平圍剿。嗣德十九年(1866年),以寧太總督一職,兼領諒平邊務。[2]

嗣德二十一年(1868年),范芝香率軍擊敗亂匪,解除諒山省洛陽屯的圍困。六月,轉戰高平富庶屯,隨後借道返回諒山省,遭遇乱匪集中進攻,兵敗被俘。范芝香趁機招撫亂兵首領吳鯤,竝將此事報告給嗣德帝。嗣德帝下令追究范芝香兵敗的責任,暫時降他為商辦軍務。嗣德二十三年(1870年),范芝香兵敗一事定案,奪職,但隨即又開復為侍講學士,領太原布政使。次年(1871年),范芝香在任上去世,享年六十七歲。[2]

文學 编辑

范芝香著有《郿川使程詩集》、《星軺初集》、《星軺二集》、《南史私記》、《南天國語實錄》等。

注釋 编辑

  1. ^ 《國朝鄉科錄》. [2018-04-26]. (原始内容于2018-04-27). 
  2. ^ 2.0 2.1 2.2 大南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九 范芝香傳

參考文獻 编辑

范芝香, 越南语, phạm, hương, 1805年, 1871年, 字士南, 越南语, 士南, 號郿川, 越南语, xuyên, 郿川, 越南阮朝官員, 目录, 生平, 文學, 注釋,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是海陽省平江府唐安縣郿墅社, 今屬海陽省平江縣, 嘉隆四年, 1805年, 出生, 阮朝明命九年, 1828年, 參加南定場鄉試, 考中舉人, 初授廣義右通判, 補慕德知縣, 後轉任戶部司主事, 授員外郎, 後因事免職, 再起復為吏部郎中, 紹治初, 授翰林院侍讀學士, 充任國史館編修, 紹治五年, 184. 范芝香 越南语 Phạm Chi Hương 范芝香 1805年 1871年 字士南 越南语 Sĩ Nam 士南 號郿川 越南语 My Xuyen 郿川 越南阮朝官員 目录 1 生平 2 文學 3 注釋 4 參考文獻生平 编辑范芝香是海陽省平江府唐安縣郿墅社 今屬海陽省平江縣 人 嘉隆四年 1805年 出生 阮朝明命九年 1828年 參加南定場鄉試 考中舉人 1 初授廣義右通判 補慕德知縣 後轉任戶部司主事 授員外郎 後因事免職 再起復為吏部郎中 紹治初 授翰林院侍讀學士 充任國史館編修 紹治五年 1845年 改授鴻臚寺卿 充如清副使 回國後任刑部京章司郎中 兼掌大理寺 嗣德元年 1848年 升任山西按察使 後升清化布政使 召還回朝 改任禮部左侍郎 2 嗣德五年 1852年 范芝香充任如清正使 出使清朝 當時是兩貢竝進 范芝香與潘輝泳同行 因恰逢中國爆發太平天國起義 局勢動蕩 范芝香一行人在中國境內滯留3年才回到國內 回國後 升工部右參知 充國史館纂修 兼掌都察院 嗣德十三年 1860年 因執掌都察院期間少有進言 貶為工部右侍郎 次年 1861年 前往北圻勘測天德江大堤 不久授諒平巡撫 當時中越邊境屢有邊民起事 北寧省起事亂匪煽動民眾進攻諒山省城 范芝香指揮得當 最終保全省城 隨後又率兵收復高平省城 因此升授寧太總督 暫時仍留任諒平巡撫 並敘軍功 加軍功一級 賞賜一面 廉平勤幹 金磬 嗣德十七年 1864年 范芝香充任海安軍次參贊軍務 收復海寧府城 不久又前往高平圍剿 嗣德十九年 1866年 以寧太總督一職 兼領諒平邊務 2 嗣德二十一年 1868年 范芝香率軍擊敗亂匪 解除諒山省洛陽屯的圍困 六月 轉戰高平富庶屯 隨後借道返回諒山省 遭遇乱匪集中進攻 兵敗被俘 范芝香趁機招撫亂兵首領吳鯤 竝將此事報告給嗣德帝 嗣德帝下令追究范芝香兵敗的責任 暫時降他為商辦軍務 嗣德二十三年 1870年 范芝香兵敗一事定案 奪職 但隨即又開復為侍講學士 領太原布政使 次年 1871年 范芝香在任上去世 享年六十七歲 2 文學 编辑范芝香著有 郿川使程詩集 星軺初集 星軺二集 南史私記 南天國語實錄 等 注釋 编辑 國朝鄉科錄 2018 04 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04 27 2 0 2 1 2 2 大南正編列傳二集 卷二十九 范芝香傳參考文獻 编辑 大南正編列傳二集 卷二十九 范芝香傳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范芝香 amp oldid 7947040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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