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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寧

胡世寧(1470年—1531年),永清靜菴浙江仁和縣(今杭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癸丑進士,嘉靖初累官兵部尚書。

胡世寧

《明良真像》之胡世寧像,·佚名繪


大明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書
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仁和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永清,號靜菴
諡號 端敏
出生 成化六年(1470年)
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逝世 嘉靖十年(1531年)
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親屬 胡暠(祖父)
胡瑢(父)
胡純、胡繼(子)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弘治正德年間 编辑

胡世寧為人性情剛直不畏強權,且善於用兵。弘治五年(1492年)中式壬子科浙江鄉試第二名舉人[1],弘治六年(1493年)聯捷癸丑科進士,獲授湖廣德安府推官。岐王朱祐棆就藩之初,縱容屬下驕橫,胡世寧進行裁決遏制。

升南京刑部主事,曾經上疏建議邊疆防備十策,當時明孝宗已經病重,但仍點頭稱讚。升南京刑部郎中,時與李承勛魏校、余祐善等人有「南都四君子」之譽[2]。遷廣西太平府知府,并遏制太平州知州李濬殺掠吏民,平定思明叛族黃文昌四世叛亂[3]。因母喪歸鄉。除服後復官,路經滄州,遇到流寇攻城,其參與到防禦定計中,流寇圍城七日后不得而離去。任寶慶府知府,岷王及鎮守中官王潤均畏懼其威嚴。正德七年(1512年)九月升江西副使、整饬撫州東乡等处兵备,其與都御史俞諫討平王浩八叛亂[4]

當時,寧王朱宸濠驕橫,并欲謀反,官員均恐懼不敢言,胡世寧則上奏稱其變,請派遣官員去調查鎮撫。兵部尚書陸完贊同其主張并派遣俞諫。朱宸濠聽後大怒,并列胡世寧罪并賄賂朝廷權貴,意在殺死他。右都御史李士實是朱宸濠黨羽,於是與左都御史石玠上疏稱胡世寧誣陷,於是命錦衣衛逮捕胡世寧。當時胡世寧已經升任福建按察使,朱宸濠遂誣陷其逃跑,命浙江巡按潘鵬逮捕他并送往江西。潘鵬逮捕胡世寧家人,并索要其人。李承勛則為按察使,暗中保護他。胡世寧於是亡命逃亡京師,并投錦衣獄。獄中他三次上疏稱朱宸濠謀反,都沒有得到批復。言官程啟充徐文華蕭鳴鳳邢寰等交相論救,楊一清亦以危言說動錢寧,於是胡世寧被貶戍瀋陽[5]

四年后,朱宸濠果然謀反,胡世寧從戍地中起為湖廣按察使,不久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途中,聞明世宗繼位,上疏舉薦魏校何瑭邵銳為講官;林俊楊一清劉忠林廷玉可輔弼;知府劉蒞、徐鈺先為諫官且有聲為,可擢用。建議治理松潘叛亂的方略,得到批准。又彈劾副總兵張傑、中官趙欽。兩個月后,召為吏部右侍郎,未上任,父喪丁憂歸鄉[6]

嘉靖年間 编辑

嘉靖之初,大禮議爆发。胡世寧支持張璁,并上疏乞早定追崇「大禮」。召為兵部左侍郎,期間曾經上疏險塞利害二十五事。改為南京吏部侍郎,升南京工部尚書[7]。入為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改刑部尚書,當時王瓊欲加害陳九疇為死罪,胡世寧論救而得戍[8]

嘉靖七年(1528年),兵部尚書王時中被罷免,胡世寧替代,加太子太保。因病辭職,數月後,起為南京兵部尚書。嘉靖九年(1530年),胡世寧卒,朝廷追贈少保,諡端敏[9]

延伸阅读 编辑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三十九》
  《明史卷一百九十九》,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上海图书馆《弘治五年浙江乡试录》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胡世寧,字永清,仁和人。弘治六年進士。性剛直,不畏強禦,且知兵。除德安推官。岐王初就藩,從官驕,世寧裁之。他日復請湖田,持不可。遷南京刑部主事。應詔陳邊備十策,復上書極言時政闕失。時孝宗已不豫,猶頷之。再遷郎中。與李承勛、魏校、余祐善,時稱「南都四君子」。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遷廣西太平知府。太平知州李濬數殺掠吏民,世寧密檄龍英知州趙元瑤擒之。思明叛族黃文昌四世殺知府,占三州二十七村。副總兵康泰偕世寧入思明,執其兄弟三人。而泰畏文昌夜遯,委世寧空城中,危甚。諸土酋德世寧,發兵援,乃得還。文昌懼,歸所侵地降。土官承襲,長吏率要賄不時奏,以故諸酋怨叛。世寧令:「生子即聞府。應世及者,年十歲以上,朔望謁府。父兄有故,按籍請官於朝。」土官大悅。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母喪歸。服闋赴京。道滄州,流寇攻城急。世寧即馳入城,畫防守計。賊攻七日夜,不能拔,引去。再知寶慶府。岷王及鎮守中官王潤皆嚴憚之。遷江西副使。與都御史俞諫畫策擒盜,討平王浩八。以暇城廣昌、南豐、新城。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當是時,寧王宸濠驕橫有異志,莫敢言,世寧憤甚。正德九年三月上疏曰:「江西之盜,剿撫二說相持,臣愚以為無難決也。已撫者不誅,再叛者毋赦,初起者亟剿,如是而已。顧江西患非盜賊。寧府威日張,不逞之徒羣聚而導以非法,上下諸司承奉太過。數假火災奪民廛地,採辦擾旁郡,蹂籍徧窮鄉。臣恐良民不安,皆起為盜。臣下畏禍,多懷二心,禮樂刑政漸不自朝廷出矣。請於都御史俞諫、任漢中專委一人,或別選公忠大臣鎮撫。敕王止治其國,毋撓有司,以靖亂源,銷意外變。」章下兵部。尚書陸完議,令諫往計賊情撫剿之宜,至所言違制擾民,疑出偽託,宜令王約束之。得旨報可。宸濠聞,大怒。列世寧罪,徧賂權幸,必殺世寧。章下都察院。右都御史李士實,宸濠黨也,與左都御史石玠等上言,世寧狂率當治。命未下,宸濠奏復至,指世寧為妖言。乃命錦衣官校逮捕世寧。世寧已遷福建按察使,取道還里。宸濠遂誣世寧逃,馳使令浙江巡按潘鵬執送江西。鵬盡繫世寧家人,索之急。李承勛為按察使,保護之。世寧乃亡命抵京師,自投錦衣獄。獄中三上書言宸濠逆狀,卒不省。繫歲餘,言官程啟充、徐文華、蕭鳴鳳、邢寰等交章救,楊一清復以危言動錢寧,乃謫戍瀋陽。
  6.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居四年,宸濠果反。世寧起戍中為湖廣按察使。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道聞世宗卽位,疏以司馬光仁、明、武三言進,因薦魏校、何瑭、邵銳可講官,林俊、楊一清、劉忠、林廷玉可輔弼,知府劉蒞、徐鈺先為諫官有直聲宜擢用。時韙其言。松潘所部熟番,將吏久不能制,率輸貨以假道。番殺官軍,憚不敢詰。官軍殺番,輒抵罪。世寧陳方略,請選將益兵,立賞罰格,嚴隱匿禁,修烽堠,時巡徼,以振軍威,通道路。詔悉行之。又劾罷副總兵張傑、中官趙欽。甫兩月,召為吏部右侍郎。未上,以父憂歸。
  7.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既免喪家居,朝廷方議「大禮」,異議者多得罪。世寧意是張璁等,疏乞早定追崇「大禮」。未上,語聞京師。既有議遷顯陵祔天壽山者,世寧極言不可,乃並前疏上之。帝深嘉歎。無何,聞廷臣伏闕爭,有杖死者,馳疏言:「臣向以仁、明、武三言進,然尤以仁為本。仁,生成之德,明,日月之臨,皆不可一日無。武則雷霆之威,但可一震而已。今廷臣忤旨,陛下赫然示威,辱以箠楚,體羸弱者輒斃。傳之天下,書之史冊,謂鞭撲行殿陛,刑辱及士夫,非所以光聖德。新進一言偶合,後難保必當。舊德老成一事偶忤,後未必皆非。望陛下以三無私之心,照臨於上,無先存適莫於中。」帝雖不能從,亦不忤。尋召為兵部左侍郎。條戍邊時所見險塞利害二十五事以上。又請善保聖躬,毋輕餌藥物。獻大學秦誓章、洪範「惟辟威福」、繫辭節初爻講義,並乞留中。給事中余經遂劾世寧啟告密之漸。世寧乞罷,不許。「大禮」成,進秩一等。復陳用人二十事。工匠趙奎等五十四人以中官請,悉授職。世寧言賞過濫,不納。屢疏引疾。改南京吏部,就遷工部尚書。
  8.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已,復召為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辭宮銜,許之。世寧故方嚴。及掌憲,務持大體。條上憲綱十餘條,末言:「近士習忌刻,一遭讒毀,則終身廢棄。僉事彭祺發豪強罪,受謗奪官。諸如此者,宜許大臣申理。」帝採其言,惟祺報寢。執政請禁私謁,世寧曰:「臣官以察為名。人非接其貌,聽其言,無由悉其才行。」帝以為然,遂弗禁。俄改刑部尚書。每重獄,別白為帝言之,帝輒感悟。中官剛聰誣漕卒掠御服,坐二千人,世寧劾其妄。已,聰情得抵罪,帝乃益信世寧。王瓊修郤陳九疇,將致之死。以世寧救,得戍。
  9.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兵部尚書王時中罷,以世寧代,加太子太保。再辭不得命,乃陳兵政十事,曰定武略、崇憲職、重將權、增武備、更賞罰、馭土夷、足邊備、絕弊源、正謬誤、惜人才。所言多破常格,帝優旨答之。土魯番貢使乞歸哈密城,易降人牙木蘭。王瓊上其事。世寧言:「先朝不惜棄大寧、交阯,何有於哈密。況初封忠順為我外藩,而自罕慎以來三為土魯番所執,遂狎與戎比,以疲我中國,耗財老師,戎得挾以邀索。臣以為此與國初所封元孽和順、寧順、安定三王等耳。安定在哈密內,近甘肅,今存亡不可知,我一切不問,獨重哈密何也?宜專守河西,謝絕哈密。牙木蘭本曲先衞人,反正歸順,非納降比,彼安得索之,唐悉怛謀事可鑑也。」張璁等皆主瓊議,格不用,獨留牙木蘭不遣。居兵部三月求去,帝不許,免朝參。世寧又上備邊三事。固稱疾篤,乃聽乘傳歸,給隸如制。歸數月,復起南京兵部尚書,固辭不拜。九年秋卒。贈少保,諡端敏。世寧風格峻整,居官廉。疾惡若讐,而薦達賢士如不及。都御史馬昊、陳九疇坐累廢,副使施儒、楊必進考察被黜,御史李潤、副使范輅為時所抑,連章薦之。與人語,吶不出口。及具疏,援据古今,洞中窾會。與李承勛善,而持議不苟合。承勛欲授隴勝官,復芒部故地,世寧言勝非隴氏子,芒氏不當復立。始以議禮與張璁、桂萼合,璁、萼德之,欲援以自助。世寧不肯附會,論事多牴牾。萼議欲銷兵,世寧力折之。昌化伯以他姓子冒封,下廷議。世寧言吾輩不得以厚賂故,誣朝廷,萼為色變。萼方為吏部,而世寧引疾,言:「天變人窮,盜賊滋起,咎在吏、戶、兵三部不得人。兵部尤重,請避賢路。」又以哈密議,語侵璁,諸大臣皆忌之。帝始終優禮不替。

相關條目 编辑

南都四君子
胡世寧 - 李承勛 - 魏校 - 余祐善
官衔
前任:
曹祥
明朝宝庆府知府
正德四年-七年
繼任:
田嵓
前任:
李承勛
明朝刑部尚書
1527年-1528年
繼任:
高友璣
前任:
李承勛
明朝兵部尚書
1528年-1529年
繼任:
李承勛

胡世寧, 1470年, 1531年, 字永清, 號靜菴, 浙江仁和縣, 今杭州市, 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癸丑進士, 嘉靖初累官兵部尚書, 明良真像, 之像, 佚名繪大明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仁和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永清, 號靜菴諡號, 端敏出生, 成化六年, 1470年, 浙江杭州府仁和縣逝世, 嘉靖十年, 1531年, 浙江杭州府仁和縣親屬, 胡暠, 祖父, 胡瑢, 胡純, 胡繼, 出身弘治六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生平, 弘治正德年間, 嘉靖年間,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 胡世寧 1470年 1531年 字永清 號靜菴 浙江仁和縣 今杭州市 人 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癸丑進士 嘉靖初累官兵部尚書 胡世寧 明良真像 之胡世寧像 明 佚名繪大明榮祿大夫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仁和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永清 號靜菴諡號 端敏出生 成化六年 1470年 浙江杭州府仁和縣逝世 嘉靖十年 1531年 浙江杭州府仁和縣親屬 胡暠 祖父 胡瑢 父 胡純 胡繼 子 出身弘治六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1 生平 1 1 弘治正德年間 1 2 嘉靖年間 2 延伸阅读 3 参考文献 4 相關條目生平 编辑弘治正德年間 编辑 胡世寧為人性情剛直不畏強權 且善於用兵 弘治五年 1492年 中式壬子科浙江鄉試第二名舉人 1 弘治六年 1493年 聯捷癸丑科進士 獲授湖廣德安府推官 岐王朱祐棆就藩之初 縱容屬下驕橫 胡世寧進行裁決遏制 升南京刑部主事 曾經上疏建議邊疆防備十策 當時明孝宗已經病重 但仍點頭稱讚 升南京刑部郎中 時與李承勛 魏校 余祐善等人有 南都四君子 之譽 2 遷廣西太平府知府 并遏制太平州知州李濬殺掠吏民 平定思明叛族黃文昌四世叛亂 3 因母喪歸鄉 除服後復官 路經滄州 遇到流寇攻城 其參與到防禦定計中 流寇圍城七日后不得而離去 任寶慶府知府 岷王及鎮守中官王潤均畏懼其威嚴 正德七年 1512年 九月升江西副使 整饬撫州東乡等处兵备 其與都御史俞諫討平王浩八叛亂 4 當時 寧王朱宸濠驕橫 并欲謀反 官員均恐懼不敢言 胡世寧則上奏稱其變 請派遣官員去調查鎮撫 兵部尚書陸完贊同其主張并派遣俞諫 朱宸濠聽後大怒 并列胡世寧罪并賄賂朝廷權貴 意在殺死他 右都御史李士實是朱宸濠黨羽 於是與左都御史石玠上疏稱胡世寧誣陷 於是命錦衣衛逮捕胡世寧 當時胡世寧已經升任福建按察使 朱宸濠遂誣陷其逃跑 命浙江巡按潘鵬逮捕他并送往江西 潘鵬逮捕胡世寧家人 并索要其人 李承勛則為按察使 暗中保護他 胡世寧於是亡命逃亡京師 并投錦衣獄 獄中他三次上疏稱朱宸濠謀反 都沒有得到批復 言官程啟充 徐文華 蕭鳴鳳 邢寰等交相論救 楊一清亦以危言說動錢寧 於是胡世寧被貶戍瀋陽 5 四年后 朱宸濠果然謀反 胡世寧從戍地中起為湖廣按察使 不久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巡撫四川 途中 聞明世宗繼位 上疏舉薦魏校 何瑭 邵銳為講官 林俊 楊一清 劉忠 林廷玉可輔弼 知府劉蒞 徐鈺先為諫官且有聲為 可擢用 建議治理松潘叛亂的方略 得到批准 又彈劾副總兵張傑 中官趙欽 兩個月后 召為吏部右侍郎 未上任 父喪丁憂歸鄉 6 嘉靖年間 编辑 嘉靖之初 大禮議爆发 胡世寧支持張璁 并上疏乞早定追崇 大禮 召為兵部左侍郎 期間曾經上疏險塞利害二十五事 改為南京吏部侍郎 升南京工部尚書 7 入為左都御史 加太子少保 改刑部尚書 當時王瓊欲加害陳九疇為死罪 胡世寧論救而得戍 8 嘉靖七年 1528年 兵部尚書王時中被罷免 胡世寧替代 加太子太保 因病辭職 數月後 起為南京兵部尚書 嘉靖九年 1530年 胡世寧卒 朝廷追贈少保 諡端敏 9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nbsp 國朝獻徵錄 卷之三十九 nbsp 明史卷一百九十九 出自 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上海图书馆 弘治五年浙江乡试录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9 胡世寧 字永清 仁和人 弘治六年進士 性剛直 不畏強禦 且知兵 除德安推官 岐王初就藩 從官驕 世寧裁之 他日復請湖田 持不可 遷南京刑部主事 應詔陳邊備十策 復上書極言時政闕失 時孝宗已不豫 猶頷之 再遷郎中 與李承勛 魏校 余祐善 時稱 南都四君子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9 遷廣西太平知府 太平知州李濬數殺掠吏民 世寧密檄龍英知州趙元瑤擒之 思明叛族黃文昌四世殺知府 占三州二十七村 副總兵康泰偕世寧入思明 執其兄弟三人 而泰畏文昌夜遯 委世寧空城中 危甚 諸土酋德世寧 發兵援 乃得還 文昌懼 歸所侵地降 土官承襲 長吏率要賄不時奏 以故諸酋怨叛 世寧令 生子即聞府 應世及者 年十歲以上 朔望謁府 父兄有故 按籍請官於朝 土官大悅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9 母喪歸 服闋赴京 道滄州 流寇攻城急 世寧即馳入城 畫防守計 賊攻七日夜 不能拔 引去 再知寶慶府 岷王及鎮守中官王潤皆嚴憚之 遷江西副使 與都御史俞諫畫策擒盜 討平王浩八 以暇城廣昌 南豐 新城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9 當是時 寧王宸濠驕橫有異志 莫敢言 世寧憤甚 正德九年三月上疏曰 江西之盜 剿撫二說相持 臣愚以為無難決也 已撫者不誅 再叛者毋赦 初起者亟剿 如是而已 顧江西患非盜賊 寧府威日張 不逞之徒羣聚而導以非法 上下諸司承奉太過 數假火災奪民廛地 採辦擾旁郡 蹂籍徧窮鄉 臣恐良民不安 皆起為盜 臣下畏禍 多懷二心 禮樂刑政漸不自朝廷出矣 請於都御史俞諫 任漢中專委一人 或別選公忠大臣鎮撫 敕王止治其國 毋撓有司 以靖亂源 銷意外變 章下兵部 尚書陸完議 令諫往計賊情撫剿之宜 至所言違制擾民 疑出偽託 宜令王約束之 得旨報可 宸濠聞 大怒 列世寧罪 徧賂權幸 必殺世寧 章下都察院 右都御史李士實 宸濠黨也 與左都御史石玠等上言 世寧狂率當治 命未下 宸濠奏復至 指世寧為妖言 乃命錦衣官校逮捕世寧 世寧已遷福建按察使 取道還里 宸濠遂誣世寧逃 馳使令浙江巡按潘鵬執送江西 鵬盡繫世寧家人 索之急 李承勛為按察使 保護之 世寧乃亡命抵京師 自投錦衣獄 獄中三上書言宸濠逆狀 卒不省 繫歲餘 言官程啟充 徐文華 蕭鳴鳳 邢寰等交章救 楊一清復以危言動錢寧 乃謫戍瀋陽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9 居四年 宸濠果反 世寧起戍中為湖廣按察使 尋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 道聞世宗卽位 疏以司馬光仁 明 武三言進 因薦魏校 何瑭 邵銳可講官 林俊 楊一清 劉忠 林廷玉可輔弼 知府劉蒞 徐鈺先為諫官有直聲宜擢用 時韙其言 松潘所部熟番 將吏久不能制 率輸貨以假道 番殺官軍 憚不敢詰 官軍殺番 輒抵罪 世寧陳方略 請選將益兵 立賞罰格 嚴隱匿禁 修烽堠 時巡徼 以振軍威 通道路 詔悉行之 又劾罷副總兵張傑 中官趙欽 甫兩月 召為吏部右侍郎 未上 以父憂歸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9 既免喪家居 朝廷方議 大禮 異議者多得罪 世寧意是張璁等 疏乞早定追崇 大禮 未上 語聞京師 既有議遷顯陵祔天壽山者 世寧極言不可 乃並前疏上之 帝深嘉歎 無何 聞廷臣伏闕爭 有杖死者 馳疏言 臣向以仁 明 武三言進 然尤以仁為本 仁 生成之德 明 日月之臨 皆不可一日無 武則雷霆之威 但可一震而已 今廷臣忤旨 陛下赫然示威 辱以箠楚 體羸弱者輒斃 傳之天下 書之史冊 謂鞭撲行殿陛 刑辱及士夫 非所以光聖德 新進一言偶合 後難保必當 舊德老成一事偶忤 後未必皆非 望陛下以三無私之心 照臨於上 無先存適莫於中 帝雖不能從 亦不忤 尋召為兵部左侍郎 條戍邊時所見險塞利害二十五事以上 又請善保聖躬 毋輕餌藥物 獻大學秦誓章 洪範 惟辟威福 繫辭節初爻講義 並乞留中 給事中余經遂劾世寧啟告密之漸 世寧乞罷 不許 大禮 成 進秩一等 復陳用人二十事 工匠趙奎等五十四人以中官請 悉授職 世寧言賞過濫 不納 屢疏引疾 改南京吏部 就遷工部尚書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9 已 復召為左都御史 加太子少保 辭宮銜 許之 世寧故方嚴 及掌憲 務持大體 條上憲綱十餘條 末言 近士習忌刻 一遭讒毀 則終身廢棄 僉事彭祺發豪強罪 受謗奪官 諸如此者 宜許大臣申理 帝採其言 惟祺報寢 執政請禁私謁 世寧曰 臣官以察為名 人非接其貌 聽其言 無由悉其才行 帝以為然 遂弗禁 俄改刑部尚書 每重獄 別白為帝言之 帝輒感悟 中官剛聰誣漕卒掠御服 坐二千人 世寧劾其妄 已 聰情得抵罪 帝乃益信世寧 王瓊修郤陳九疇 將致之死 以世寧救 得戍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9 兵部尚書王時中罷 以世寧代 加太子太保 再辭不得命 乃陳兵政十事 曰定武略 崇憲職 重將權 增武備 更賞罰 馭土夷 足邊備 絕弊源 正謬誤 惜人才 所言多破常格 帝優旨答之 土魯番貢使乞歸哈密城 易降人牙木蘭 王瓊上其事 世寧言 先朝不惜棄大寧 交阯 何有於哈密 況初封忠順為我外藩 而自罕慎以來三為土魯番所執 遂狎與戎比 以疲我中國 耗財老師 戎得挾以邀索 臣以為此與國初所封元孽和順 寧順 安定三王等耳 安定在哈密內 近甘肅 今存亡不可知 我一切不問 獨重哈密何也 宜專守河西 謝絕哈密 牙木蘭本曲先衞人 反正歸順 非納降比 彼安得索之 唐悉怛謀事可鑑也 張璁等皆主瓊議 格不用 獨留牙木蘭不遣 居兵部三月求去 帝不許 免朝參 世寧又上備邊三事 固稱疾篤 乃聽乘傳歸 給隸如制 歸數月 復起南京兵部尚書 固辭不拜 九年秋卒 贈少保 諡端敏 世寧風格峻整 居官廉 疾惡若讐 而薦達賢士如不及 都御史馬昊 陳九疇坐累廢 副使施儒 楊必進考察被黜 御史李潤 副使范輅為時所抑 連章薦之 與人語 吶不出口 及具疏 援据古今 洞中窾會 與李承勛善 而持議不苟合 承勛欲授隴勝官 復芒部故地 世寧言勝非隴氏子 芒氏不當復立 始以議禮與張璁 桂萼合 璁 萼德之 欲援以自助 世寧不肯附會 論事多牴牾 萼議欲銷兵 世寧力折之 昌化伯以他姓子冒封 下廷議 世寧言吾輩不得以厚賂故 誣朝廷 萼為色變 萼方為吏部 而世寧引疾 言 天變人窮 盜賊滋起 咎在吏 戶 兵三部不得人 兵部尤重 請避賢路 又以哈密議 語侵璁 諸大臣皆忌之 帝始終優禮不替 相關條目 编辑明朝七卿年表 南都四君子胡世寧 李承勛 魏校 余祐善官衔前任 曹祥 明朝宝庆府知府正德四年 七年 繼任 田嵓前任 李承勛 明朝刑部尚書1527年 1528年 繼任 高友璣前任 李承勛 明朝兵部尚書1528年 1529年 繼任 李承勛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胡世寧 amp oldid 7912839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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