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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鳴鳳

蕭鳴鳳(1480年-1534年),字子雝,別稱靜菴先生,明朝政治人物。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人。

蕭鳴鳳

大明廣東提學副使
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子雝,別稱靜菴先生
出生 成化十六年(1480年)庚子
逝世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八月
配偶 娶周氏,封孺人
親屬 (子)蕭勉、蕭飭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浙江鄉試第一名舉人
  • 正德九年甲戌科進士出身
著作
  • 《靜菴文集》15卷

生平

高密知县蕭昱之子,母茅氏。早年師從王守仁。弘治十七年(1504年),鄉試第一。正德九年(1514年)登甲戌科進士,授雲南道監察御史[1]。副使胡世寧下獄,他抗章論救。當時同僚高公韶彈劾王瓊,王瓊大怒,反而奏請高公韶私自結交外蕃。蕭鳴鳳上疏論救,明武宗責怪其庇護同黨,貶高公韶為富民縣典史。蕭鳴鳳又彈劾江彬恃寵恣肆,為時輪所稱讚。之後巡視山海關等。明武宗出塞,其上疏反對,隨即引病歸鄉。

嘉靖初年,起為擔任南畿學政,諸生將他與御史陳選合稱陳泰山、蕭北斗。嘉靖二年(1523年)闰四月升任河南副使,仍然兼任學政。五年正月因考察拾遺被劾,吏部仍然調用為湖廣兵備副使。嘉靖六年(1527年)十月,擔任廣東提學副使[2]。任職期間,雖然廉潔無私,但性情剛烈,曾經打罵肇慶知府鄭璋。嘉靖八年考察,兩京言官交章議論,連坐降職。之後與鄭璋相互攻擊,被巡按御史逮捕詢問。母亲去世之後,不再出仕[3]。嘉靖十三年(1534年)去世,年五十五。

事跡

蕭鳴鳳善星術,曾鼓勵會試多次不第的張璁,稱其三年可成進士,再三年驟成貴人。張璁果於正德末年登第,後來通過大禮議,位極人臣。[4]

蕭鳴鳳為人剛愎,任巡按御史期間,因肇慶府知府鄭璋數次頂撞,懷恨在心,將其參奏。鄭璋去職。眾官因此鄙視鳴鳳,兩京科道交章彈劾,鳴鳳也因此降調。[5]

延伸阅读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九》
  《明史卷二百〇八》,出自《明史

參考

引文

  1. ^ 明實錄:武宗實錄 ,113卷
  2. ^ 明實錄:世宗實錄 ,98卷
  3. ^ 《明史·卷208》:蕭鳴鳳 ,字子雝,浙江山陰人。少從王守仁遊。舉鄉試第一。正德九年成進士,授御史。副使胡世寧下獄,抗章救之。同官內江高公韶劾王瓊誤邊計,言:「松潘副將吳坤請增設總兵於成都,瓊即以坤任之。花當本我屬衞,日憑陵。由本兵非人,致小醜輕中國。」瓊怒,奏訐公韶。中旨責公韶陰結外蕃,交通間諜,令首實。鳴鳳上疏曰:「公韶劾瓊,所論者天下之事。瓊不當逞忿恣辯,以箝諫官口。」中旨責鳴鳳黨庇,而謫公韶富民典史。鳴鳳又劾江彬恃寵恣肆,蔓將難圖。士論壯之。尋巡視山海諸關。武宗將出塞捕虎,鳴鳳疏諫,因具陳官司掊剋,軍民疾苦狀。不報。引疾歸。
    起督南畿學政,諸生以比前御史陳選,曰:「陳,泰山;蕭,北斗」。嘉靖初,遷河南副使,仍督學政。考察拾遺被劾。吏部惜其學行,調為湖廣兵備副使。明年復改督廣東學攻。鳴鳳三督學政,廉無私。然性剛狠,以憤撻肇慶知府鄭璋。璋慙恚,投劾去,由是物論大譁。八年考察,兩京言官交章論,坐降調。已,與璋相詆訐。皆下巡按御史逮治。鳴鳳遂不出。
  4. ^ 《明史·卷208》:張璁,字秉用,永嘉人。舉於鄉,七試不第。將謁選,御史蕭鳴鳳善星術,語之曰:「從此三載成進士,又三載當驟貴。」璁乃歸。正德十六年登第,年四十七矣。
  5. ^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二》憲臣笞屬吏:又嘉靖十年,廣東提學副使蕭鳴鳳,亦曾為御史,剛愎任性,因肇慶知府鄭璋屢忤之,不勝忿,榜之於廷,璋遂投劾去,按臣逮治。眾咸不直鳴鳳,兩京科道交章劾之,鳴鳳坐降調。鳳、璋各上疏自理,上令逮問,既問結,俱送部別用。

書目

蕭鳴鳳, 1480年, 1534年, 字子雝, 別稱靜菴先生, 明朝政治人物,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 今浙江省紹興市, 大明廣東提學副使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子雝, 別稱靜菴先生出生, 成化十六年, 1480年, 庚子逝世, 嘉靖十三年, 1534年, 甲午八月配偶, 娶周氏, 封孺人親屬, 蕭勉, 蕭飭出身弘治十七年甲子科浙江鄉試第一名舉人, 正德九年甲戌科進士出身著作, 靜菴文集, 15卷, 目录, 生平, 事跡, 延伸阅读, 參考, 引文, 書目生平, 编辑高密知. 蕭鳴鳳 1480年 1534年 字子雝 別稱靜菴先生 明朝政治人物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 今浙江省紹興市 人 蕭鳴鳳大明廣東提學副使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子雝 別稱靜菴先生出生 成化十六年 1480年 庚子逝世 嘉靖十三年 1534年 甲午八月配偶 娶周氏 封孺人親屬 子 蕭勉 蕭飭出身弘治十七年甲子科浙江鄉試第一名舉人 正德九年甲戌科進士出身著作 靜菴文集 15卷 目录 1 生平 2 事跡 3 延伸阅读 4 參考 4 1 引文 4 2 書目生平 编辑高密知县蕭昱之子 母茅氏 早年師從王守仁 弘治十七年 1504年 鄉試第一 正德九年 1514年 登甲戌科進士 授雲南道監察御史 1 副使胡世寧下獄 他抗章論救 當時同僚高公韶彈劾王瓊 王瓊大怒 反而奏請高公韶私自結交外蕃 蕭鳴鳳上疏論救 明武宗責怪其庇護同黨 貶高公韶為富民縣典史 蕭鳴鳳又彈劾江彬恃寵恣肆 為時輪所稱讚 之後巡視山海關等 明武宗出塞 其上疏反對 隨即引病歸鄉 嘉靖初年 起為擔任南畿學政 諸生將他與御史陳選合稱陳泰山 蕭北斗 嘉靖二年 1523年 闰四月升任河南副使 仍然兼任學政 五年正月因考察拾遺被劾 吏部仍然調用為湖廣兵備副使 嘉靖六年 1527年 十月 擔任廣東提學副使 2 任職期間 雖然廉潔無私 但性情剛烈 曾經打罵肇慶知府鄭璋 嘉靖八年考察 兩京言官交章議論 連坐降職 之後與鄭璋相互攻擊 被巡按御史逮捕詢問 母亲去世之後 不再出仕 3 嘉靖十三年 1534年 去世 年五十五 事跡 编辑蕭鳴鳳善星術 曾鼓勵會試多次不第的張璁 稱其三年可成進士 再三年驟成貴人 張璁果於正德末年登第 後來通過大禮議 位極人臣 4 蕭鳴鳳為人剛愎 任巡按御史期間 因肇慶府知府鄭璋數次頂撞 懷恨在心 將其參奏 鄭璋去職 眾官因此鄙視鳴鳳 兩京科道交章彈劾 鳴鳳也因此降調 5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國朝獻徵錄 卷之九十九 明史卷二百 八 出自 明史 參考 编辑薛應旂 静菴蕭先生墓表 引文 编辑 明實錄 武宗實錄 113卷 明實錄 世宗實錄 98卷 明史 卷208 蕭鳴鳳 字子雝 浙江山陰人 少從王守仁遊 舉鄉試第一 正德九年成進士 授御史 副使胡世寧下獄 抗章救之 同官內江高公韶劾王瓊誤邊計 言 松潘副將吳坤請增設總兵於成都 瓊即以坤任之 花當本我屬衞 日憑陵 由本兵非人 致小醜輕中國 瓊怒 奏訐公韶 中旨責公韶陰結外蕃 交通間諜 令首實 鳴鳳上疏曰 公韶劾瓊 所論者天下之事 瓊不當逞忿恣辯 以箝諫官口 中旨責鳴鳳黨庇 而謫公韶富民典史 鳴鳳又劾江彬恃寵恣肆 蔓將難圖 士論壯之 尋巡視山海諸關 武宗將出塞捕虎 鳴鳳疏諫 因具陳官司掊剋 軍民疾苦狀 不報 引疾歸 起督南畿學政 諸生以比前御史陳選 曰 陳 泰山 蕭 北斗 嘉靖初 遷河南副使 仍督學政 考察拾遺被劾 吏部惜其學行 調為湖廣兵備副使 明年復改督廣東學攻 鳴鳳三督學政 廉無私 然性剛狠 以憤撻肇慶知府鄭璋 璋慙恚 投劾去 由是物論大譁 八年考察 兩京言官交章論 坐降調 已 與璋相詆訐 皆下巡按御史逮治 鳴鳳遂不出 明史 卷208 張璁 字秉用 永嘉人 舉於鄉 七試不第 將謁選 御史蕭鳴鳳善星術 語之曰 從此三載成進士 又三載當驟貴 璁乃歸 正德十六年登第 年四十七矣 萬曆野獲編 卷二十二 憲臣笞屬吏 又嘉靖十年 廣東提學副使蕭鳴鳳 亦曾為御史 剛愎任性 因肇慶知府鄭璋屢忤之 不勝忿 榜之於廷 璋遂投劾去 按臣逮治 眾咸不直鳴鳳 兩京科道交章劾之 鳴鳳坐降調 鳳 璋各上疏自理 上令逮問 既問結 俱送部別用 書目 编辑 明實錄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中華書局點校本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蕭鳴鳳 amp oldid 7459712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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