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
本列表列出以《港區國安法》或部分相關香港法例拘捕和刑事起訴的案件。「相關法例」主要指《刑事罪行條例》第I部和第II部中牽涉「叛逆」(Treason)、「煽惑」(Incitement)、「煽動意圖」(Seditious Intention)等罪行。這些法例源自英屬香港時期,自六七暴動後未被英國殖民地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引用,直到《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才重新用作檢控。而《公安條例》、《官方機密條例》和《社團條例》也被視為與國安相關。引用「相關法例」檢控的國安案件,通常被稱為「非國安法案件」(Non-National Security Law offences, Non-NSL),但它們一體採用《港區國安法》的保釋標準,也通常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終審法院在2021年12月14日駁回羊村繪本案被告伍巧怡的保釋上訴許可時,也明確指出《刑事罪行條例》中關於叛逆和煽惑等罪屬於國安法詮釋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1][2]本列表將這些案件一併列出,並以斜體標示相關控罪。
《港區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至2022年6月28日,已有198人因國安法被捕,10人完成審訊,定罪率達100%。[3]根據香港刑事訴訟程序,警務處必須在48小時內決定是否檢控被捕人士、准許被捕人保釋候查(警署保釋)、或予以無條件釋放(保留調查和追究權利)。若果警方正式落案起訴,被告人會被帶往裁判法院提堂,期間可向法庭申請保釋(法庭保釋)。如果裁判官批准保釋,被告人可以保釋候審;如果裁判官拒絕保釋,被告人會即時交由懲教署還押候審。
由於律政司通常會修改或加控其他罪名,控辯雙方需要時間準備,法庭需時處理保釋覆核及其他司法程序,候審時間往往非常漫長。絕大部分國安法被告都被法庭以「不信納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國安法第42條)而拒絕保釋,形同提早監禁。少數成功保釋的被告則要遵守極為嚴苛的保釋條件。與其他刑事案件不同,國安法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律政司司長可以指示法庭不設陪審團審訊(國安法第46條)。
另外,香港亦有法律條文限制傳媒和公眾報導部分司法程序的內容,包括針對被告人的保釋申請(《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4],以及案件交付高等法院的程序(《裁判官條例》第87A條)。[5]由於國安法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不少媒體乃至國安法被告,都曾向法庭申請豁免報導限制,但大多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拒絕,令公眾對國安法案件的所知甚少。支聯會拒交資料案(2021年9月)是第一宗獲准局部豁免第9P條限制的案件;而支聯會案被告鄒幸彤亦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羅德泉拒絕放寬87A條限制的決定,最終在2022年8月2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得直。法官李運騰在判詞指裁判官沒有任何酌情權拒絕被告提出的撤銷報導限制,而限制本身不應影響司法公開原則。這宗司法覆核對其他案件影響深遠,比如最大規模的民主派初選案,就在同年8月18日獲羅德泉解除交付程序的報導限制,令公眾首次得悉部分關鍵案情。不過羅德泉拒絕答覆吳政亨是否可公開閉門初級偵訊的騰本(初級偵訊屬交付程序一部分),相關法律爭議未見明朗,而9P條的限制亦未有放寬。[6]
為方便查閱,本列表將簡單羅列牽涉國安法的案件。至於詳細時序、基本案情和司法程序,以及相關的新聞參考資料,請參閱以下兩個子列表:
- 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 (2020-2021年):包括唐英傑案、鍾翰林案、黎智英和壹傳媒諸案、馬俊文案、譚得志案、呂世瑜案、中大遊行案、尹耀昇案、民主派初選案、曹雪芯案、光城者案、羊村繪本案、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案、支聯會案、賢學思政案、陳泰森案、及立場新聞案。
- 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 (2022年):包括古思堯案、阮民安案、初凝芝茶案、集英揚武堂案、法庭旁聽師案、612人道支援基金案、陳冠旭及陳偉倫案、陳永霖案、陸挺峯案、公務員Secrets案、英國領事館悼念女王案、蔡振諾及徐凱駿案、立法會示威區四通橋海報案、香港獨立黨案、王俊傑案、及梁煇案。
- 港區國安法案件列表 (2023年):包括崇光百貨悼念案、王浩鏘案、影衰mi雜貨店案。
2020年至2021年
日期 | 案件 | 涉案人士 | 涉案罪名 | 狀況 |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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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 | 唐英傑案 | 唐英傑 |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恐怖活動 | 罪名成立 | 唐英傑在2020年七一遊行駕駛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被捕。他的電單車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唐英傑因此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罪,案件在2021年6月23日正式開審。他在7月27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9年,停牌10年。 |
2020年7月21日 | 周偉雄案 | 周偉雄 | 不適用 | 未被起訴 | 葵青區區議員周偉雄,在元朗襲擊事件一週年於商場舉起「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紙牌,被警方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拘捕,獲准保釋候查。他在同年11月2日拒絕續保,未被警方起訴。周偉雄在2021年中旬移民英國。 |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10月27日 | 鍾翰林案 | 鍾翰林及學生動源 | 分裂國家、 洗黑錢、 串謀發佈煽動刊物(法庭存檔)、 第二項洗黑錢(法庭存檔) | 罪名成立 | 鍾翰林及三名前學生動源成員,在2020年7月29日和10月27日兩次被捕。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洗黑錢、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等罪行,其餘三人則未被起訴。他在2020年11月23日被判處監禁3年7個月。 |
2020年8月10日起 | 2020年8月10日通緝名單 | 香港海外倡議組織或流亡團體成員 | 煽動分裂國家、 勾結境外勢力 | 被通緝 | 2020年7月31日,媒體報導警方正通緝羅冠聰、陳家駒、鄭文傑、黃台仰、劉康和朱牧民,指他們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們大多是香港海外倡議組織或流亡團體成員。 |
2020年7月31日 | 黎智英和壹傳媒等案 | 黎智英、蘋果日報、我要攬炒及重光團隊等組織 | 勾結或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串謀發佈煽動刊物 串謀欺詐 串謀協助罪犯 | 尚未結案 | 2020年8月10日,警方國安處在全港搜捕多人,並搜查壹傳媒大樓。經過兩年司法程序,案件分為四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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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至11月 | 馬俊文案 | 馬俊文 |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 罪名成立 | 馬俊文(第二代美國隊長)是知名示威人物,因多次在不同場合呼叫或展示香港獨立相關口號,在2020年8月至11月間七次被警方拘捕。他在2020年11月24日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並在2021年11月11日被陳廣池判處監禁5年9個月。馬俊文後來上訴刑期得直,在2022年8月3日被潘兆初、彭偉昌及彭寶琴改判監禁5年。 |
2020年9月6日 | 譚得志案 | 譚得志 | 發表煽動文字、 串謀發表煽動文字、 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 | 罪名成立 | 譚得志是人民力量副主席,因擺設街站和呼叫口號多次被捕。他在9月6日被國安拘捕後,被控多項發表煽動文字罪。經過長期司法程序,陳廣池在2022年3月3日裁定譚得志7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1項「舉行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及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罪名成立,而2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則罪名不成立,總刑期為監禁3年4個月,罰款5,000元。譚得志正就定罪和刑期向高等法院上訴。他也是民主派初選案的被告之一。 |
2020年9月24日 | 呂世瑜案 | 呂世瑜 | 煽動分裂國家 | 罪名成立 | 呂世瑜是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曾經參與反修例示威。他在2020年9月24日被警方以「無牌管有槍械」拘捕並予以起訴,再在2021年4月被加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呂世瑜在2022年4月向法庭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胡雅文原判他監禁刑期為3年8個月,但她接納控方對國安法條文刑期的解讀,即席更改刑期為5年。呂世瑜就本案刑期上訴,爭議國安法條文刑期是指「量刑起點」而非「最低刑期」,但在2022年11月30日被高等法院駁回。 |
2020年9月24日 | 中大遊行案 | 唐綽謙、沈嘉瀚 | 非法集結 | 罪名成立 | 2020年12月中大畢業禮遊行後,警方以涉嫌參與非法集結拘捕多名人士,其中4人被指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獲准保釋候查。到2022年3月2日,警方國安處正式起訴唐綽謙和沈嘉瀚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但兩人最終與控方達成協議,改為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王詩麗判處唐綽謙入教導所,而沈嘉瀚則獲保釋,待2023年4月判刑。 |
2020年11月21日 | 尹耀昇案 | 尹耀昇等 | 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 洗黑錢 | 罪名成立 | 尹耀昇是網台D100主持人。他在2020年2月在網上發起名為「千個爸媽,台灣助學」眾籌計劃,為流亡台灣的香港示威者提供學費和生活費。尹耀昇在2020年11月和2021年2月兩次被國安拘捕,終承認一項「串謀作出煽動意圖作為」和三項「洗黑錢罪」,被判監32個月及充公相關財產。扣減還押等日數後,尹耀昇在2022年11月18日刑滿出獄。 |
2021年1月6日 | 民主派初選案 | 民主派初選參與者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尚未結案 | 本案為國安法最大規模的案件。2020年7月,泛民主派舉行立法會初選,當中有55人在2021年1月6日被國安拘捕,47人在2月28日被起訴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另有若干海外人士被通緝。由於法庭拒絕放寬保釋程序和交付程序的報導限制,本案公開消息一直乏善可陳。直到2022年8月,支聯會案被告鄒幸彤就交付程序報導限制(《裁判官條例》第87A條)司法覆核勝訴,羅德泉才批准初選案被告的解禁申請。按照目前資料,47名被告被分為「初選組織者」和「參與者」,案件審期待定,不設陪審團審訊。 |
2020年12月27日 | 2020年12月27日通緝名單 | 香港海外倡議組織或流亡團體成員 | 煽動分裂國家、 勾結境外勢力 | 被通緝 | 2020年12月27日,媒體報導警方正通緝15至30名海外港人,並披露了許智峯、張崑陽、梁頌恆和梁繼平四人姓名,指他們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境外勢力。 |
2021年6月6日 | 曹雪芯案 | 曹雪芯、黃俊偉 | 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 罪名成立 | 2021年6月6日,警方國安處拘捕曹雪芯(女文員)和黃俊偉(學生),指他們製作和發佈港獨傳單。兩人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郭偉健在2022年1月17日判處曹雪芯監禁13.5個月,而黃俊偉則判入更新中心。 |
2021年6月21日及28日 | 唐樓及屋邨文宣案 | 二男一女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未被起訴 | 2021年6月21日及28日,警方分別在旺角和筲箕灣拘捕二男一女,指他們在唐樓懸掛「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揮春和貼紙,涉嫌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三人至今未被起訴。 |
2021年5月起 | 光城者案 | 光城者及相關人士 | 串謀策劃恐怖活動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 尚未結案 | 光城者是香港革命組織,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成立,成員主要為學生。警方國安處在2021年5月至9月間拘捕多名光城者有關人士,指他們計劃製造炸彈癱瘓公共設施。經過漫長司法程序,光城者案分為「串謀策劃恐怖活動」和「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兩宗案件。
警方國安處在2022年10月24日再拘捕7人,指部分人士與光城者有關。 |
2021年7月22日 | 羊村繪本案 |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五人 | 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 罪名成立 | 2021年7月22日,警方國安處拘捕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五名成員,指他們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總工會在2020年到2021年間先後出版《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三部帶有政治隱喻的繪本,故此案件被稱為羊村繪本案。伍巧怡曾向終審法院上訴,指《港區國安法》的保釋條件不適用於《刑事罪行條例》案件(即煽動罪等「非國安法案件」),但被終審法院駁回。這宗上訴確立了「非國安法案件」須受國安法的保釋門檻限制,形同實然的國安法案件。經過多次延期,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在2022年9月7日判處五名被告監禁19個月。扣減還押日數後,五人在同年10月10日刑滿出獄。黎雯齡和陳源森正就本案向高等法院提出定罪上訴。 |
2021年8月18日 |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案 |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四名學生 | 宣揚恐怖主義 | 保釋候審 | 2021年7月7日,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在會議前為銅鑼灣刺警案的梁健輝默哀一分鐘,並通過一項「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議案。事件引來政府和警方譴責,而港大隨後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張敬生、郭永皓、杜林丞亨、容頌禧四名學生代表在8月18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並起訴他們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四人目前獲准保釋候審。 |
2021年9月8日 | 支聯會案 | 支聯會等人 |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 尚未結案 | 支聯會是1989年香港市民支援八九民運成立的組織,在國安法實施後被視為危害國安的民運力量。警方國安處在2021年8月25日指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根據國安法第43條要求多人提交資料。鄒幸彤等常委以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為由,在9月7日到警察總部拒絕要求。國安處隨後拘捕並起訴支聯會多人。案件目前分為兩案: |
2021年9月20日 | 賢學思政案 | 賢學思政等人 |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 罪名成立 | 賢學思政是本土派學生組織,四名成員或前成員在2021年9月20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們發放危害國家言論,並起訴他們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幾經押後,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在2022年10月22日判處王逸戰監禁36個月、陳枳森監禁34個月、朱慧盈監禁30個月,而黃沅琳則判入教導所。 |
2021年12月16日 | 陳泰森案 | 陳泰森 |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罪名成立 | 陳泰森在2021年12月16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在LIHKG討論區和Telegram號召他人參與「平安夜革命」及「香港獨立革命前哨戰」。陳泰森終被起訴1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和3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在2022年11月15日判處他監禁12個月。 |
2021年12月29日 | 立場新聞案 | 立場新聞等人 |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 尚未結案 | 2021年12月29日,警方國安處拘捕多名立場新聞前董事和記者,並在翌日起訴立場新聞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立場新聞在同日關閉停業。案件正在區域法院審訊。 |
2022年
日期 | 案件 | 涉案人士 | 涉案罪名 | 狀況 |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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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4日 | 古思堯案 | 古思堯 | 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 罪名成立 | 古思堯原計劃在2022年2月4日北京冬奧會開幕式當天到中聯辦請願,在當天早上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並起訴他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在7月12日判處他監禁9個月。古思堯已刑滿出獄,並曾在同年11月到法院旁聽612基金案。 |
2022年2月15日 | 阮民安案 | 阮民安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欺詐 | 尚未結案 | 阮民安在2022年2月15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在社交媒體上辱罵法官、嘲笑警員、煽動他人仇恨,並宣揚新冠疫苗不安全。他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一項「欺詐」罪(關於為暴動罪被告發起眾籌),目前還押候審。 |
2022年2月24日 | 初凝芝茶案 | 兩名店員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罪名成立 | 「初凝·芝茶」是一間主張黃色經濟圈的店鋪,兩名負責人侯穎欣和林宛宜在2022年2月24日被國安處拘捕,指兩人在社交媒體煽惑他人違反防疫規例,包括呼籲不要接種疫苗,並起訴她們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在同年6月28日分別判處兩人監禁7個月和6個月。扣除還押等日數,兩人在同年7月底刑滿出獄。 |
2022年3月20日 | 集英揚武堂案 | 兩名武館職員 | 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槍械 | 尚未結案 | 警方國安處透過臥底行動,在2022年3月20日拘捕「集英揚武堂」武館多人,指他們透過格鬥訓練班組織港獨武裝力量。兩名職員黃德強、張文芝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和「無牌管有槍械」罪,而黃德強後來被加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排期待審。 |
2022年4月6日 | 法庭旁聽師案 | 兩名旁聽市民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發表煽動文字 | 罪名成立 | 警方在2022年4月6日拘捕六人,指他們在法院「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被捕人士曾在旁聽鄒幸彤六四維園非法集結案時為她鼓掌。國安處後來起訴彭滿圓和趙美英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並就彭滿圓的Youtube影片加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國安法指定法官在10月27日判處彭滿圓監禁12個月,而趙美英則監禁3個月。趙美英正保釋等候上訴。 |
2022年5月9日 | Telegram策劃傷警案 | 三男二女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管有攻擊性武器、 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 | 尚未結案 | 警方在2022年5月9日拘捕六人,指他們在Telegram策劃襲擊警務人員和防疫人員。案件在同年11月3日預備轉介區域法院時,控方加控陳思諾、李浩源、黃澦羅三人一項「作出或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涉及Instagram上的帖文。案件排期待審。 |
2022年5月11日 | 612人道支援基金案 | 612人道支援基金六人 | 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傳票檢控) | 罪名成立 | 612人道支援基金為反送中運動中受傷、被捕或相關人士,提供法律、緊急醫療及心理輔導等人道援助。基金一直受到親北京陣營指責,包括612基金並非註冊社團、涉嫌逃稅、利益輸送、勾結外國勢力等等,要求政府以社團條例和國安法取締。612基金在2021年8月已停止運作,而國安處在9月亦曾要求612基金提交包括捐款人和受助人的個人資料。到2022年5月,國安處以「勾結外國勢力」拘捕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五名前信託人,但僅以《社團條例》傳票檢控五人和基金秘書施城威「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施城威到11月嘗試離境,才被國安處以「勾結外國勢力」拘捕。六人至今未被還押。2022年11月25日,裁判官嚴舜儀裁定六人罪名成立,五名信託人罰款4,000元,施城威罰款2,500元。這是香港史上第一宗被指違反《社團條例》第5C條的審訊案件。 |
2022年6月23日 | 陳冠旭、陳偉倫案 | 兩名網民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罪名成立 | 陳冠旭和陳偉倫被指在Instagram和LIHKG討論區發表煽動言論,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抗爭到底」等字眼,在2022年6月23日被國安處拘捕。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在同年9月16日和27日分別判處兩人監禁5個月和16星期。 |
2022年6月28日 | 陳永霖案 | 一名網民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 罪名成立 | 陳永霖被指在Telegram發表煽動言論,在2022年6月28日被國安處拘捕。國安在他家中搜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三把軍刀和無線電對講機,並起訴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藏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三項罪行。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在9月15日判處他監禁4個月,罰款2,000元,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被撤控。 |
2022年8月1日 | 陸挺峯案 | 一名網民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罪名成立 | 陸挺峯(老鳳)被指在LIHKG討論區持續發表言論,煽動他人對中央、特區政府、香港司法產生憎恨、藐視或離叛等等,在2022年8月1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並起訴他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在10月25日判處他監禁6個月。 |
2022年8月3日 | 海外香港議會通緝名單 | 海外香港議會成員 | 顛覆國家政權 | 被通緝 | 2022年7月27日,海外港人何良懋、袁弓夷和梁頌恆在加拿大多倫多宣佈成立「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香港保安局隨後「嚴厲譴責」三人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並指警方會將上述三人緝捕歸案。袁弓夷媳婦、新民黨籍立法會議員容海恩亦跟隨保安局聲明,以「國之大義」為由,宣佈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 |
2022年8月9日 | 公務員Secrets案 | 數名網民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保釋候查 | 2022年8月9日,警方國安處拘捕Facebook「公務員Secrets」專頁的兩名管理員,指他們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人獲准保釋候查。 |
2022年9月19日 | 英國領事館悼念女王案 | 彭姓市民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保釋候查 | 2022年9月19日,英國舉辦伊利沙伯二世之國葬,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在入夜後仍有市民聚集悼念。其中一名彭氏男子以口琴吹奏《天佑女王》和《願榮光歸香港》,被警方以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拘捕。他獲准保釋候查。 |
2022年9月27日 | 蔡振諾及徐凱駿案 | 兩名網民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罪名成立 | 2022年9月27日,警方國安處拘捕蔡振諾和徐凱駿,指他們分別在LIHKG討論區等網絡平台發表煽動言論,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及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等。兩人被控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徐凱駿則同時被控三項侮辱國歌或國旗罪。蔡振諾被判入獄8個月,徐凱駿被判入教導所。 |
2022年10月24日 | 立法會示威區四通橋海報案 | 一名內地市民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保釋候查 | 2022年10月15日,一名石姓內地男子在立法會示威區張貼三張海報,聲援北京四通橋抗議,並拍照投稿到社交媒體。他在10月24日被警方以涉嫌干犯「煽動意圖罪」拘捕,獲准保釋候查。 |
2022年11月1日 | 香港獨立黨案 | 香港獨立黨一人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尚未結案 | 2022年11月1日,警方國安處拘捕黃煡聰,指他是香港獨立黨(香港歸英運動組織)的社交媒體管理員,並起訴他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黃煡聰正還押候審。 |
2022年11月21日 | 王俊傑案 | 一名網民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罪名成立 | 2022年11月21日,警方國安處拘捕王俊傑,並起訴他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王俊傑在被捕前曾就亞洲七人欖球系列賽播放《願榮光歸香港》一事,在社交媒體發表「感謝南韓仁川承認香港國歌」帖文。他在2023年1月5日被蘇惠德判處監禁8個月。 |
2023年
日期 | 案件 | 涉案人士 | 涉案罪名 | 狀況 |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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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 | 崇光百貨悼念案 | 一名內地女生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保釋候查 | 2023年1月1日,警方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以涉嫌干犯煽動罪,拘捕一名內地女生。她當時展示蠟燭、花束和圖片,悼念七一刺警案死者梁健輝。她獲警署保釋候查。 |
2023年1月5日 | 王浩鏘案 | 中大前學生會成員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尚未結案 | 2023年1月5日,警方國安處拘捕王浩鏘,指他涉嫌違反「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王浩鏘在被捕前曾在社交平台轉載刊物「羊村繪本系列」的下載網址,又在連登以「祥哥浴火焚身」發布港獨、抵制防疫政策、煽動推翻中央及香港政府等留言。王浩鏘正還押候審。 |
2023年1月17日 | 影衰mi雜貨店案 | 3人 | 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尚未結案 | 2023年1月17日,警方國安處拘捕「影衰mi雜貨店」6人,搜查他們在旺角「隱世市集」的貨物,並起訴3名攤檔負責人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涉及一本反修例示威圖文簡錄。被捕人包括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姜牧師」姜嘉偉。三人現正還押候審。 |
參見
參考資料
- ^ 【羊村繪本案】終院:國安嚴格保釋標準適用非國安法罪行. 獨立媒體. 2021-12-14 [2022-01-01]. (原始内容于2022-01-01).
- ^ 【羊村繪本案】終院裁定《刑事罪行條例》下煽動罪同屬危害國安 國安法嚴謹保釋門檻適用. 眾新聞. 2021-12-14 [2022-01-01].
- ^ 國安法實施近兩年196人被捕 10人完成審訊定罪率達100. on.cc. 2022-06-28 [2022-06-28]. (原始内容于2022-06-28).
- ^ 法律 101|9P 保釋程序報道限制 記者為何能聽不能報?. 法庭線. 2022-05-14 [2022-08-23]. (原始内容于2022-08-23).
- ^ 法律 101 |甚麼是「87A」?交付程序為何不能報道?. 法庭線. 2022-08-05 [2022-08-23]. (原始内容于2022-08-23).
- ^ 47 人案|何桂藍等 4 人申解除報道限制 羅德泉下令解除 為國安法第二案獲解限制. 法庭線. 2022-08-18 [2022-08-23]. (原始内容于202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