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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吳滋

李吳滋(16世紀-17世紀),伯可,號如穀直隸蘇州府吳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吳滋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舉人[2],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成進士,歷官崇安德清龍溪知縣,陞南京刑部主事郎中,外任河南寶慶府知府。寶慶有捐官者仗勢欺壓人民,他充公其家產歸還給數十名受害者,有財勢的人都因此畏懼服從;再調武昌府,官至湖廣按察使司副使。致仕歸,卒年八十九。入祀寶慶府名宦祠[3][1]

有子李模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李模,字子木,吳縣人。父吳滋,字如穀。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歷崇安、德清、龍溪知縣,刑部主事、郎中,出為武昌知府、寶慶副使。以漕作大璫歸。卒年八十九。
  2. ^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四·選舉志上》:(萬曆)三十四年丙午(舉人)……李吳滋 太倉衛籍,居婁塘,徙吳縣
  3. ^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六·人物志一》:李吳滋,字伯可,父志學諸生,以篤行稱。吳滋登萬厯己未進士,知崇安、德清、龍溪縣,厯南刑部主事、郎中,出知寶慶府。有貲郎倚勢為民害,吳滋籍其產還受害者數十家,豪民讋服。調武昌,終湖廣副使歸,卒年八十九,祀寶慶名宦,子模。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
  •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四·選舉志上
  •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六·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王政新
明朝崇安縣知縣
1619年-1622年
繼任:
傅崇中
前任:
嚴兆璜
明朝德清縣知縣
1622年-天啟年間
繼任:
敖榮繼
前任:
傅櫆
明朝龍溪縣知縣
天啟年間
繼任:
楊廷詔
前任:
杜遴奇
明朝寶慶府知府
1631年-1632年
繼任:
熊茂松

李吳滋, 16世紀, 17世紀, 字伯可, 號如穀, 直隸蘇州府吳縣人,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是萬曆三十四年, 1606年, 舉人, 萬曆四十七年, 1619年, 成進士, 歷官崇安, 德清, 龍溪知縣, 陞南京刑部主事, 郎中, 外任河南寶慶府知府, 寶慶有捐官者仗勢欺壓人民, 他充公其家產歸還給數十名受害者, 有財勢的人都因此畏懼服從, 再調武昌府, 官至湖廣按察使司副使, 致仕歸, 卒年八十九, 入祀寶慶府名宦祠, 有子李模, 引用, 编辑, 錢海岳, 南明史, 卷三十三, 列傳第九, 李模, 字子木. 李吳滋 16世紀 17世紀 字伯可 號如穀 直隸蘇州府吳縣人 1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李吳滋是萬曆三十四年 1606年 舉人 2 萬曆四十七年 1619年 成進士 歷官崇安 德清 龍溪知縣 陞南京刑部主事 郎中 外任河南寶慶府知府 寶慶有捐官者仗勢欺壓人民 他充公其家產歸還給數十名受害者 有財勢的人都因此畏懼服從 再調武昌府 官至湖廣按察使司副使 致仕歸 卒年八十九 入祀寶慶府名宦祠 3 1 有子李模 引用 编辑 1 0 1 1 錢海岳 南明史 卷三十三 列傳第九 李模 字子木 吳縣人 父吳滋 字如穀 萬曆四十七年進士 歷崇安 德清 龍溪知縣 刑部主事 郎中 出為武昌知府 寶慶副使 以漕作大璫歸 卒年八十九 光緒 嘉定縣志 卷十四 選舉志上 萬曆 三十四年丙午 舉人 李吳滋 太倉衛籍 居婁塘 徙吳縣 光緒 嘉定縣志 卷十六 人物志一 李吳滋 字伯可 父志學諸生 以篤行稱 吳滋登萬厯己未進士 知崇安 德清 龍溪縣 厯南刑部主事 郎中 出知寶慶府 有貲郎倚勢為民害 吳滋籍其產還受害者數十家 豪民讋服 調武昌 終湖廣副使歸 卒年八十九 祀寶慶名宦 子模 參考文獻 编辑錢海岳 南明史 卷三十三 列傳第九 光緒 嘉定縣志 卷十四 選舉志上 光緒 嘉定縣志 卷十六 人物志一官衔前任 王政新 明朝崇安縣知縣1619年 1622年 繼任 傅崇中前任 嚴兆璜 明朝德清縣知縣1622年 天啟年間 繼任 敖榮繼前任 傅櫆 明朝龍溪縣知縣天啟年間 繼任 楊廷詔前任 杜遴奇 明朝寶慶府知府1631年 1632年 繼任 熊茂松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李吳滋 amp oldid 7475884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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