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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模 (天啓進士)

李模,字子木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明朝進士、明末人物。

生平

天啟五年,登進士,授廣東東莞縣知縣[1],監察御史。此後擔任南京國子監典籍[1]南明福王政權中,擔任河南道御史[1][2]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514號
  2. ^ (清)趙爾巽,《清史稿》(卷500):“李模,字子木,吳縣人。天啟乙丑進士,授東莞知縣。考最,入為御史。因劾論中官,謫南京國子監典籍。福王立,封四鎮為侯、伯,模上言:「擁立時,陛下不以得位為利,諸臣何敢以定策為功?甚至侯、伯之封,輕加鎮將。夫諸將事先帝未收桑榆之効,事陛下未彰汗馬之績,方應戴罪,何有勳勞?使諸將果忠義者,必先慰先帝殉國之靈,而後可膺陛下延世之賞。」報聞。尋改為河南道御史。馬、阮亂政,歎曰:「事無可為矣!」即請告,不復出。杜門里居,三十年如一日。幼與徐汧為總角交,汧死國事,為卹其家而存其孤,不渝舊好。年八十,卒於家。”
官衔
前任:
馬維陛
明朝東莞縣知縣
1625年-1631年
繼任:
許祚昌

李模, 天啓進士, 关于同名或類似名的其它條目描述, 請見, 李模, 李模, 字子木, 南直隸蘇州府吳縣, 今江蘇省蘇州市, 明朝進士, 明末人物, 生平, 编辑天啟五年, 登進士, 授廣東東莞縣知縣, 監察御史, 此後擔任南京國子監典籍, 南明福王政權中, 擔任河南道御史, 参考文献, 编辑,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514號, 趙爾巽, 清史稿, 卷500, 李模, 字子木, 吳縣人, 天啟乙丑進士, 授東莞知縣, 考最, 入為御史, 因劾論中官, 謫南京國子監典籍, 福王立, 封四鎮. 关于同名或類似名的其它條目描述 請見 李模 李模 字子木 南直隸蘇州府吳縣 今江蘇省蘇州市 人 明朝進士 明末人物 生平 编辑天啟五年 登進士 授廣東東莞縣知縣 1 監察御史 此後擔任南京國子監典籍 1 南明福王政權中 擔任河南道御史 1 2 参考文献 编辑 1 0 1 1 1 2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7514號 清 趙爾巽 清史稿 卷500 李模 字子木 吳縣人 天啟乙丑進士 授東莞知縣 考最 入為御史 因劾論中官 謫南京國子監典籍 福王立 封四鎮為侯 伯 模上言 擁立時 陛下不以得位為利 諸臣何敢以定策為功 甚至侯 伯之封 輕加鎮將 夫諸將事先帝未收桑榆之効 事陛下未彰汗馬之績 方應戴罪 何有勳勞 使諸將果忠義者 必先慰先帝殉國之靈 而後可膺陛下延世之賞 報聞 尋改為河南道御史 馬 阮亂政 歎曰 事無可為矣 即請告 不復出 杜門里居 三十年如一日 幼與徐汧為總角交 汧死國事 為卹其家而存其孤 不渝舊好 年八十 卒於家 官衔前任 馬維陛 明朝東莞縣知縣1625年 1631年 繼任 許祚昌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官员的小作品 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查论编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李模 天啓進士 amp oldid 7228908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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