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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明 (明朝)

張永明(1499年-1566年),字鍾誠,號臨溪,浙江烏程縣(今浙江省湖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未進士,官至刑部尚書。諡莊僖。

張永明

大明刑部尚書
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烏程縣
字號 字鍾誠
諡號 莊僖
出生 弘治十二年(1499年)
逝世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浙江鄉試第五十七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進士[1][2]。授蕪湖縣知縣。升任南京刑科給事中,蒙古入侵大同,山西總督樊繼祖,巡撫史道陳講等不能抵禦,張永明偕同官論其罪。此後彈劾兵部尚書張瓚黷貨,又彈劾大學士嚴嵩及子嚴世蕃貪污。既而彈劾兵部尚書戴金為御史巡鹽時,將餘下鹽購置羨銀,阻壞邊疆防備。上疏雖不盡行,但已讓朝廷內外官員所忌憚。出為江西參議,累升至雲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曾經彈劾伊王朱典楧恣橫,并檢舉其惡,朱典楧竟伏誅[3]

嘉靖四十年(1561年),升任刑部右侍郎,未上任,改吏部右侍郎、升吏部左侍郎。拜刑部尚書。不久改左都御史。因給事中魏時亮彈劾,張永明堅持辭去。次年卒,贈太子少保,諡莊僖[4]

家族

曾祖張武;祖父張𤪸;父張傑,母史氏[5]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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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四》
  《明史卷二百〇二》,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張永明,字鍾誠,烏程人。嘉靖十四年進士。除蕪湖知縣。獻皇后梓宮南祔,所過繁費不貲。永明堊江岸佛舍為殿,供器飾箔金,財用大省。尋擢南京刑科給事中。寇入大同,山西總督樊繼祖,巡撫史道、陳講等不能禦,永明偕同官論其罪。已,又劾兵部尚書張瓚黷貨悞國,又劾大學士嚴嵩及子世蕃貪污狀。已,又劾兵部尚書戴金為御史巡鹽時,增餘鹽羨銀,阻壞邊計。疏雖不盡行,中外憚之。出為江西參議。累遷雲南副使,山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伊王典楧恣橫,永明發其惡,後竟伏辜。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2):四十年遷刑部右侍郎。未上,改吏部,進左。尋拜刑部尚書。居數月,改左都御史。條上飭厲撫按六事。御史黃廷聘按浙歸,道湘潭,慢知縣陳安。安發其裝,得所攜金銀貨幣。廷聘皇恐謝,乃還之。永明聞,劾罷廷聘。浙江參政劉應箕先為廷聘論罷,見廷聘敗,摭其陰事自辨。永明惡之,劾應箕,亦斥。故事,京官考滿,自翰林外皆報名都察院,修庭謁禮。後吏部郎恃權,張濂廢報名,陸光祖廢庭謁。永明榜令遵故事,列儀節奏聞,詔諸司遵守。郎中羅良當考滿,先詣永明邸,約免報名庭謁乃過院。永明怒,疏言:「此禮行百年,非臣所能損益。良輕薄無狀,當罷。又卿貳大臣考滿,詣吏部與堂官相見訖,即詣四司門揖,司官輒南面答揖,亦非禮,當改正。」良疏辨,奪俸。詔禮部會禮科議之,奏言:「永明議是。自今吏部郎其承舊制。九卿翰林官揖四司,當罷。」詔可。永明素清謹。掌憲在嚴嵩罷後,以整飭綱維為己任。會給事中魏時亮劾,永明力求去,詔許馳驛歸。明年卒。贈太子少保,諡莊僖。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相關條目

官衔
前任:
潘恩
明朝左都御史
嘉靖四十一年-嘉靖四十五年
(1562年-1566年)
繼任:
王廷
前任:
蔡雲程
明朝刑部尚書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繼任:
黃光昇

張永明, 明朝, 張永明, 1499年, 1566年, 字鍾誠, 號臨溪, 浙江烏程縣, 今浙江省湖州市, 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乙未進士, 官至刑部尚書, 諡莊僖, 張永明大明刑部尚書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烏程縣字號, 字鍾誠諡號, 莊僖出生, 弘治十二年, 1499年, 逝世, 嘉靖四十五年, 1566年, 出身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生平, 家族,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 相關條目生平, 编辑浙江鄉試第五十七名舉人, 嘉靖十四年, 1535年, 中式乙未科進士, 授蕪湖縣知縣, 升任南京刑. 張永明 1499年 1566年 字鍾誠 號臨溪 浙江烏程縣 今浙江省湖州市 人 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乙未進士 官至刑部尚書 諡莊僖 張永明大明刑部尚書籍貫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烏程縣字號 字鍾誠諡號 莊僖出生 弘治十二年 1499年 逝世 嘉靖四十五年 1566年 出身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目录 1 生平 2 家族 3 延伸阅读 4 参考文献 5 相關條目生平 编辑浙江鄉試第五十七名舉人 嘉靖十四年 1535年 中式乙未科進士 1 2 授蕪湖縣知縣 升任南京刑科給事中 蒙古入侵大同 山西總督樊繼祖 巡撫史道 陳講等不能抵禦 張永明偕同官論其罪 此後彈劾兵部尚書張瓚黷貨 又彈劾大學士嚴嵩及子嚴世蕃貪污 既而彈劾兵部尚書戴金為御史巡鹽時 將餘下鹽購置羨銀 阻壞邊疆防備 上疏雖不盡行 但已讓朝廷內外官員所忌憚 出為江西參議 累升至雲南副使 山西左布政使 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 曾經彈劾伊王朱典楧恣橫 并檢舉其惡 朱典楧竟伏誅 3 嘉靖四十年 1561年 升任刑部右侍郎 未上任 改吏部右侍郎 升吏部左侍郎 拜刑部尚書 不久改左都御史 因給事中魏時亮彈劾 張永明堅持辭去 次年卒 贈太子少保 諡莊僖 4 家族 编辑曾祖張武 祖父張𤪸 父張傑 母史氏 5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國朝獻徵錄 卷之五十四 明史卷二百 二 出自 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 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 史部第828册 鲁小俊 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 7 307 07043 1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202 張永明 字鍾誠 烏程人 嘉靖十四年進士 除蕪湖知縣 獻皇后梓宮南祔 所過繁費不貲 永明堊江岸佛舍為殿 供器飾箔金 財用大省 尋擢南京刑科給事中 寇入大同 山西總督樊繼祖 巡撫史道 陳講等不能禦 永明偕同官論其罪 已 又劾兵部尚書張瓚黷貨悞國 又劾大學士嚴嵩及子世蕃貪污狀 已 又劾兵部尚書戴金為御史巡鹽時 增餘鹽羨銀 阻壞邊計 疏雖不盡行 中外憚之 出為江西參議 累遷雲南副使 山西左布政使 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 伊王典楧恣橫 永明發其惡 後竟伏辜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202 四十年遷刑部右侍郎 未上 改吏部 進左 尋拜刑部尚書 居數月 改左都御史 條上飭厲撫按六事 御史黃廷聘按浙歸 道湘潭 慢知縣陳安 安發其裝 得所攜金銀貨幣 廷聘皇恐謝 乃還之 永明聞 劾罷廷聘 浙江參政劉應箕先為廷聘論罷 見廷聘敗 摭其陰事自辨 永明惡之 劾應箕 亦斥 故事 京官考滿 自翰林外皆報名都察院 修庭謁禮 後吏部郎恃權 張濂廢報名 陸光祖廢庭謁 永明榜令遵故事 列儀節奏聞 詔諸司遵守 郎中羅良當考滿 先詣永明邸 約免報名庭謁乃過院 永明怒 疏言 此禮行百年 非臣所能損益 良輕薄無狀 當罷 又卿貳大臣考滿 詣吏部與堂官相見訖 即詣四司門揖 司官輒南面答揖 亦非禮 當改正 良疏辨 奪俸 詔禮部會禮科議之 奏言 永明議是 自今吏部郎其承舊制 九卿翰林官揖四司 當罷 詔可 永明素清謹 掌憲在嚴嵩罷後 以整飭綱維為己任 會給事中魏時亮劾 永明力求去 詔許馳驛歸 明年卒 贈太子少保 諡莊僖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 7 5526 2320 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之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相關條目 编辑明朝七卿年表 官衔前任 潘恩 明朝左都御史嘉靖四十一年 嘉靖四十五年 1562年 1566年 繼任 王廷前任 蔡雲程 明朝刑部尚書嘉靖四十五年 1566年 繼任 黃光昇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張永明 明朝 amp oldid 7459705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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