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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于1951年5月2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签订。

十七条协议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西藏政府代表簽字
類型争议協議[1][2][3]
簽署日1951年5月23日
簽署地點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南海勤政殿
蓋章日1951年5月23日
生效日1951年5月23日
生效條件協議於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簽署者 政務院秘書長 李维汉
西藏工作委員會第一書記 張經武
西藏工作委員會第二書記 張國華
西南軍政委員會秘書長 孙志远
噶倫赤巴 阿沛·阿旺晉美
 藏軍馬基 凱墨·索南旺堆
仲譯欽布 拉烏達熱·土丹旦達
堪窮 土登列門
代本 桑頗·丹增頓珠
締約方 中国中央人民政府
 西藏噶廈政府
保存處西藏自治區檔案館
語言中文藏文
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十七条协议》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汉语名称
繁体字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简化字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汉语别称
繁体字 十七條協議
简化字 十七条协议
藏语名称
藏語 བོད་ཞི་བས་བཅིངས་འགྲོལ་འབྱུང་ཐབས་སྐོར་གྱི་གྲོས་མཐུན་དོན་ཚན་བཅུ་བདུན་

背景

1950年10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噶廈政府谈判破裂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十八军三万余人發動昌都戰役,向康区首府昌都发起攻击,很快就打败了只有八千余人的当地藏军。19日解放军攻克昌都,21日在后路被截断的情况下,藏军被迫投降。解放军殲滅5,700餘名西藏士兵,俘虏了包括多麦总管阿沛·阿旺晋美在内的军官和2,600余名士兵[4][5][6]

1950年11月7日,噶廈政府決定向聯合國求助制止中國共产党的進攻,紐約聯合國總部13日收到印度代遞的要求。由於西藏並非聯合國成員,而印度自稱其因為地理與歷史淵源最有發言權,英美兩國決定此議案應由印度帶頭,而印度因不願得罪中國,因此不支持排入聯合國議程。11月14日,中美洲国家薩爾瓦多代表團團長埃克托·卡斯特罗(Hector Castro)要求聯合國秘書處直接將西藏遭侵略議案提交聯合國大會,被拒绝。11月24日總務委員會會議中,埃克托·卡斯特罗的提案再度遭印度與蘇聯提議而無限期擱置。[7]:52–57[8][9]:61–63

談判過程

1951年4月,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五人代表团前往北京。中方提出十點作為談判基礎,藏方提案則包括:

  • 西藏與中國繼續歷史上的供施英语Patron and priest relationship(cho-yon)關係。
  • 中國承認西藏的獨立地位。
  • 西藏領土到達打箭爐
  • 西藏邊境由藏軍守衛。
  • 中國可以在西藏設大使館,使館官員人數不得超過100人。

中方拒絕討論藏方提案,因此談判以中方十點作為基礎。[1][10]:760-761

簽訂過程

 
1951年5月24日阿沛·阿旺晋美向毛泽东敬献哈达

1951年5月23日,五人代表团在没有向西藏政府汇报的情况下,代表西藏政府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於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一共十七条。代表没有向西藏政府汇报的原因,是阿沛·阿旺晋美認為西藏無力在軍事上抵抗解放軍的進攻,而又無法取得外國援助,因此達成協議以爭取有利條件,这比遵守政府指示汇报重要,其他代表也一致同意。[9]:98

美國國務院認為,即使西藏代表团沒有受到脅迫,達賴喇嘛仍然有各種理由可以否定他們簽的協议。[10]:780但達賴喇嘛於1951年5月27日從北京的廣播中得知此消息後,1951年8月,達賴喇嘛和大部分貴族回到拉薩,並和中共合作[11]。達賴喇嘛於1951年10月24日致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表示同意十七條協議;兩天後毛澤東覆電祝賀,同日解放軍進入拉薩,中共此後稱為和平解放[12]

1959年藏區騷亂後,達賴喇嘛流亡印度,便於1959年6月20日重新發了一份聲明,稱「十七條協議」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在「武力下逼迫」簽訂的,後來合作的時候中國中央政府也沒有遵守協議,宣佈不承認「十七條協議」。[13]後來西藏流亡政府指,当年由阿沛·阿旺晉美率领的5人谈判代表团,是在中共当局的逼迫下和北京签署17条和平协议。当时他们在无法通知西藏政府的情况下,代表團的代表是以个人名义在协议上签名,文件上的印章没有代表的正式官衔,雖然是西藏代表團但代表不能代表西藏[14]

协议名稱與藏文翻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解释,「解放」有三種:「和平統一」、「和平解放」、「武力解放」;「和平解放」不排除在初期或有限的使用武力,协议因此稱為「和平解放」[15]。西藏政府代表討論了协议名稱中「西藏地方政府」的意義,但是因為藏文中它的意義是西藏「地區的政府」(標準藏語གཞིས་གཞུངTHL藏文轉寫:sane sishung;威利轉寫:gzhis gzhung),而且用語是藏文中的「政府」(གཞུང;THL藏文轉寫:shung;威利轉寫:gzhung);而「中央人民政府」的用語並沒有使用藏文中的「中央政府」(དབུས་གཞུང;THL藏文轉寫:üshung;威利轉寫:dbus gzhung)一詞,而是音譯為zhongyang(標準藏語ཞོངྱང,藏人認為指中國),因此沒有爭議[9]:101,577,580

參與翻譯的黄明信回憶,當時「中华」、「人民」、「解放」等词的藏文译法引起争论。藏文里没有现成的词翻譯「中华」與「中國」。[16]藏文「རྒྱ་ནག」(威利轉寫:rgya nag)一詞所指的「中國」並不包含西藏,明示西藏與中國的分別,因此譯者創造了一個新詞來表達包含西藏的「中國」。史伯嶺英语Elliot Sperling表示,這不是因為藏人不知道自己國家的名稱(藏人稱自己的國家為「蕃」(བོད;威利轉寫:bod,不包括漢地)),而是因為藏人從前沒有「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概念。[17][18]

协议文本

协议文本分为汉文本和藏文本。汉文本文字为自右向左竖排,藏文本文字为自左向右横排。《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原件藏于西藏自治区档案馆[19]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汉文本)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藏文本)

协议秘密附件

在藏方要求下,除了协议之外,雙方當時還簽訂了协议附件,在中方要求下,當時附件沒有公開。1982年藏人著作提到了附件,達賴喇嘛可選擇出國而不影響其地位職權[20]。1989年7月31日阿沛·阿旺晉美在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表示附件有7条,第一條是達賴喇嘛可出國5年而不影響其地位職權,第二條是在建立西藏軍區時,要有一二位噶廈噶倫擔任軍區的副總司令。中國方面聲稱這些附件在90年代公布,國外學者則對附件有幾個及其內容還沒有共識。中方表示:協議有兩個附件,附件一是「關於人民解放軍進駐西藏的若干事項的規定」,內容有7条,包括進藏兵力一個軍左右、藏軍改編為解放軍、解放軍經費及物資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給等。附件二是「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執行協議的聲明」,內容主要是協議簽訂後第一年,達賴喇嘛可自行選擇是否出國,在此期間返職,地位職權不變[21][22]茨仁夏加的《龍在雪域》與藏人行政中央採用了阿旺晋美的說法[7]:68[23]

签字者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政府在北京签订《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1951年5月24日,毛泽东、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右)与阿沛·阿旺晋美(左)在庆祝协议签订的宴会上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西藏地方政府[註 1]全权代表

後續發展

 
1951年10月26日,解放军先头部队进入拉萨
 
西藏和平解放紀念碑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憲法》取消原有《十七條協議》裡的西藏特殊自治狀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體化[24]

中共統治西藏後,西藏噶厦在起初的幾年與中国共產黨方面和平共存,而且除了昌都城關鎮一帶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控制外,其餘的土地仍在西藏噶厦管轄之下[7]:96,97,128。1950年昌都战役后,原西康省西部暨康区金沙江以西区域(原由西藏噶厦实际控制)作为昌都地区设立了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直属中央人民政府。昌都地区从此被划在西康省之外。[25]此外,1952年4月28日,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来到拉萨,此后经西藏噶厦同班禅堪布会议厅谈判,双方就如何恢复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和职权达成协议。此后,班禅额尔德尼于6月9日离开拉萨,6月23日回到了历世班禅额尔德尼驻锡的日喀则扎什伦布寺[26]。在這段時期,中国共產黨方面給予西藏噶厦高度自治,並且能維持原本的社會體制,惟需不得違抗中共的命令[27]:52-54[28]。1955年,西康省被撤销,原西康省暨康区金沙江以东区域划归四川省[29]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西藏自治区开始筹备设立,西藏噶厦、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均改归其领导;此后,西藏噶厦、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仍然均在运转,昌都地区也改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控制,从而正式归属西藏[25]

因为安多康区等地(中國自清朝起劃入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云南省的藏区)不屬於西藏噶厦的控制范围,同时也不包括在《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中,均未受到协议中西藏改革需噶厦主动进行这一条款的約束,1955年12月,四川省凉山地区共黨入鄉即将展开时,当地爆发了部分彝族和藏族人抗拒的大规模武装骚乱,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属于金沙江以东的東部康區)内大部分地区卷入骚乱,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展開激戰。此后,四省藏区纷纷发生骚乱[27]:53[30][31]。后来,當戰火於1959年蔓延到西藏拉薩時,達賴喇嘛自西藏逃往印度。其後,西藏噶厦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均认为《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不再有效,中央人民政府亦解散了西藏噶厦政府[32][27]:54-55[7]:208,240,241。事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接管了西藏噶厦原来的政務,而噶厦大部分官员流亡印度,并在印度成立了西藏流亡政府

西藏和平解放紀念碑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1年7月18日奠基,是為了紀念「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33]

评论

 
2009年西藏喇嘛臺灣人臺北為爭自由西藏而祈禱
 
西藏流亡政府財政部長拜訪臺灣立法院

时任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於2008年藏區衝突發生之際表示「西藏與中國雖然簽署了和平協議,但協議隨時可能變成廢紙」、「仍無法避免1959年的血腥鎮壓,1989年也再度爆發血腥鎮壓,當時下令鎮壓的就是當時擔任西藏黨委書記的胡錦濤,19年後,胡錦濤成為中共總書記,仍再度發生這件令人遺憾的事件」。陳水扁又指責北京當局,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總理記者會之發言為「黑白講」。[34]

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暨秘書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顧問、中華民國美國副代表、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駐俄羅斯代表等職的陳榮傑表示「1951年,西藏在砲火下,簽署《和平解放西藏協議》,其後,中共動輒鎮壓,所謂和平協議不如廢紙一張。國共打打談談,和談只是另一場戰爭的開始。」[35]

民主進步黨在質疑時任總統馬英九所提依「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先經公民投票同意)、國會監督」等前提條件與北京方面簽署和平協議時,舉西藏與北京簽署和平協議的歷史案例表示,西藏地方政府與中國共產黨和談失敗的經驗,在國際上是研究中國外交談判的重要案例,中國共產黨不是可以「輕易信賴」的談判對象。和平協議若缺乏第三者的監督與保證,對台灣根本沒有保障。台灣的「圖博之友會」強調,當年西藏同北京簽署協議時是用政府名義簽的。台灣團結聯盟黨主席黃昆輝則警告:中國共產黨在簽完此協議之後就大舉進軍(派共軍佔領)西藏,殷鑑不遠。[36][37][38]

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流亡政府認為,「十七條入藏協議」是在解放軍大舉進入西藏後,強加給西藏政府的城下之盟,是不平等條約[39]。2012年,达赖喇嘛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罗切斯特对中国学生讲话时提到,当时签署的十七条协议可以实现西藏在中国自治,为实际上的“一国两制”[40][41]

藏學家梅爾文·戈爾茨坦認為,该协议有效性的前提是西藏代表有全权签署协议,而事實「並非如此」。同時他亦指出達賴喇嘛指責中央政府脅迫他們簽署條約是不正確的,因為西藏代表們可以自由地選擇簽字和離開北京,西藏代表感受到如果協議沒有達成中共就會使用武力取得西藏的威脅,然而根據國際法這點並不能成為協議無效的理由(針對這點戈爾斯坦以美國使用核武促使日本投降作為例子),因為只要沒有對簽署方作出人身暴力(或暴力威脅),協議都是有效的[9]:106–107

註解

  1. ^ 西藏代表討論了协议中「西藏地方政府」的意義,但是因為藏文中它的意義是西藏「地區的政府」(THL藏文轉寫:sane sishung;sishung的威利轉寫:gzhis gzhung),而且用語是藏文中的「政府」(THL藏文轉寫:shung;威利轉寫:gzhung);而「中央人民政府」的用語並沒有使用藏文中的「中央政府」(THL藏文轉寫:üshung;威利轉寫:dbus gzhung)一詞,而是音譯為zhongyang(藏人認為指“中國”),因此沒有爭議。[9]:101,577,580

参考文献

  1. ^ 1.0 1.1 達拉·平措扎西. Historical Sino-Tibetan Relations, 1949-1951 and the Seventeen-Point Agreement. The Potomac Conference - Sino-Tibetan Relations: Prospects for the Future. October 5, 1992 [2019-08-29]. (原始内容于2019-10-24). 
  2. ^ 白玛赤林:《十七条协议》不存在被迫签订的问题. [2011年5月19日]. (原始内容于2011年5月22日). 
  3. ^ Гарри И.Р. «Буддизм и политика в Тибетском районе КНР (II половина XX — начало XXI вв.)». 2009 [2019-09-14]. (原始内容于2020-04-22). 
  4. ^ 毛毛,我的父親鄧小平,地球出版社,1993年,573頁,鄧榕(鄧小平之女):1950年10月,我軍費時十八天,在西藏東部大門昌都發起戰役,殲滅敵軍五千七百餘人,打開了進軍西藏的大門。
  5. ^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中国政协新闻网. 人民网. 2011年5月20日 [2015-02-21]. (原始内容于2013-04-06). 
  6. ^ 《天葬-西藏的命运》,王力雄,明镜出版社,71页
  7. ^ 7.0 7.1 7.2 7.3 Tsering Shakya. The Dragon in the Land of Snows: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Since 1947.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9. ISBN 978-0-231-11814-9 (英语). 
  8. ^ Qiang Zhai. The Dragon, the Lion & the Eagle: Chinese-British-American Relations, 1949-1958. Kent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4: 59–61. ISBN 978-0-87338-490-2 (英语). 
  9. ^ 9.0 9.1 9.2 9.3 9.4 Melvyn C. Goldstein.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The calm before the storm, 1951-1955.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7. ISBN 978-0-520-24941-7 (英语). 漢譯本為梅.戈尔斯坦. 《西藏現代史: 暴風雨之前的平靜(1951-1955)》. 由吴继业翻译. 香港大學出版社. 2014年. ISBN 978-9888139699 (中文(简体)). 。條目引用的是英文版頁數。
  10. ^ 10.0 10.1 Melvyn C. Goldstein; Gelek Rimpoche.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1951: The Demise of the Lamaist Stat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年 [2019-08-29]. ISBN 978-0-520-06140-8. (原始内容于2020-04-22). 
  11. ^ A. Tom Grunfeld. The Making of Modern Tibet. M.E. Sharpe. 30 July 1996: 109–110. ISBN 978-0-7656-3455-9. 
  12. ^ . 明报. [2016-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0). 
  13. ^ 關於十七條協議. 藏人行政中央. 2014年8月19日 [2017-10-22]. (原始内容于2017-10-23). 
  14. ^ 钟辰芳. . 美国之音. 2009-12-24 [2009-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2-29). 
  15. ^ Dawa Norbu. China's Tibet Policy. Psychology Press. 2001: 300–301. ISBN 978-0-7007-0474-3. (英文)
  16. ^ 黄明信. 《追忆十七条协议翻译工作二三事》. 《中国西藏》. 1991年, (秋季号): 12–14 [2019-03-29]. (原始内容于2019-03-29). 
  17. ^ Tsering Shakya. Chapter 33 The Genesis of the Sino-Tibetan Agreement of 1951. Gray Tuttle; Kurtis R. Schaeffer (编). The Tibetan History Reader.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3-04-02: 630 [2018-12-01]. ISBN 978-0-231-14469-8. (原始内容于2020-05-26). 
  18. ^ Elliot Sperling. The Tibet-China Conflict: History and Polemics] (PDF). Washington: East-West Center. 2004年: 34頁. ISBN 978-1932728125. 简明摘要. 
  19. ^ .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 [2012-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11). 
  20. ^ Jampa Tenzin. The 17-Point Agreement – An inquiry into the Dalai Lama’s return to Lhasa from Tibet-India border in 1951. Tibet Policy Institute. 注解10. 2014-04-28 [2015-04-06]. (原始内容于2015-04-12). 
  21. ^ 王小彬(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 .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11年, (第2期) [2015-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3). 
  22. ^ 中央政府解決西藏問題十七條協議是如何簽訂的?. 新華社. 2008年4月20日 [2015-04-06]. (原始内容于2015-09-24). 
  23. ^ 第一章第五节 附加的秘密‘协议’. (PDF). 藏人行政中央. 2002年9月: 9,11頁 [2015年4月6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年4月15日). 
  24. ^ 「包括財政、衛生、文化、教育、司法、交通、宗教等部門均由中國人實質控制,達賴喇嘛:在籌備委員會中,雖然表面上有西藏代表,但他們毫無權力,掌握實際權力的是中國人……」西藏的地位,Michael C. van Walt van Praag跋熱·達瓦才仁譯,ISBN 978-986-82383-2-9,第274-275頁
  25. ^ 25.0 25.1 宋月红:《中央人民政府直辖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问题研究》,《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第04期
  26. ^ 执行《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斗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于2012-8-8查阅
  27. ^ 27.0 27.1 27.2 Melvyn C. Goldstein. The Snow Lion and the Dragon: China, Tibet, and the Dalai Lam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年. ISBN 9780520212541. (英文)
  28. ^ Feigon 1996 p.148,149,151
  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人民日报》1955年7月31日,第2版
  30. ^ 文锋,文韬武略——毛泽东与1959年平息西藏叛乱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于2012-8-8查阅
  31. ^ 李江琳:《1959拉薩!:達賴喇嘛如何出走》,聯經出版,2010年
  32. ^ Feigon 1996 p.160,161
  33. ^ 中央代表团出席西藏和平解放纪念碑奠基仪式,中国网,2001年7月18日. [2015-01-28]. (原始内容于2014-08-10). 
  34. ^ 中國3度鎮壓西藏 扁:和平協議是廢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08年3月19日
  35. ^ . 自由時報. 2012-12-31 [2015-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2). 
  36. ^ 馬英九「和平協議」說法在台引爭議. BBC中文網. 2011年10月18日 [2015年1月30日]. (原始内容于2011年10月20日). 
  37. ^ 民進黨民調:台多數民眾不相信和平協議. BBC中文網. 2011年10月26日. 
  38. ^ 黃昆輝批馬:和平協議恐成投降協議. 自由時報. 2011年10月18日 [2015-02-23]. (原始内容于2014-10-20). 
  39. ^ 歷史檔案:西藏五十年. BBC. 2001-05-23 [2015-02-15]. (原始内容于2016-02-06). 
  40. ^ His Holiness speaks to Chinese students in Rochester, M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pril 23, 2012
  41. ^ Dalai Lama Speaks to Chinese Students in MN (1 of 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May 5, 2012

外部链接

  • 协议全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Facts about the 17-Point ‘Agreement’ Between Tibet and China (PDF). 藏人行政中央. 2011-05-22 [2015-02-22]. (原始内容 (PDF)于2020-05-29). (英文)這本小冊子的部分文章譯成中文,包括藏中有關人員之著作或回憶錄所展示歷史事實. [2017-10-22]. (原始内容于2017-10-23). 宋黎明. 重評<十七條協議>. 2014年8月19日 [2021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于2019年5月3日). 
  • 平措汪杰英文传记第12章中文译文:《十七条协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见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简称, 十七条协议, 于1951年5月2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签订, 十七条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西藏政府代表簽字類型争议協議, 簽署日1951年5月23日簽署地點,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南海勤政殿蓋章日1951年5月23日生效日1951年5月23日生效條件協議於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簽署者政務院秘書長, 李维汉, 西藏工作委員會第一書記, 張經武, 西藏工作委員會第二書記, 張國華, 西南軍政委員會秘書長, 孙.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简称 十七条协议 于1951年5月2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中南海勤政殿签订 十七条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西藏政府代表簽字類型争议協議 1 2 3 簽署日1951年5月23日簽署地點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南海勤政殿蓋章日1951年5月23日生效日1951年5月23日生效條件協議於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簽署者政務院秘書長 李维汉 西藏工作委員會第一書記 張經武 西藏工作委員會第二書記 張國華 西南軍政委員會秘書長 孙志远 噶倫赤巴 阿沛 阿旺晉美 藏軍馬基 凱墨 索南旺堆 仲譯欽布 拉烏達熱 土丹旦達 堪窮 土登列門 代本 桑頗 丹增頓珠締約方 中国中央人民政府 西藏噶廈政府保存處西藏自治區檔案館語言中文 藏文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十七条协议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汉语名称繁体字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简化字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标音官话 現代標準漢語 汉语拼音Zhōngyang Renmin Zhengfǔ he Xizang Difang Zhengfǔ Guanyu Heping Jiefang Xizang Banfǎ de Xieyi粤语 粵拼zung1 joeng1 jan4 man4 zing3 fu2 wo4 sai1 zong6 dei6 fong1 zing3 fu2 gwaan1 jyu1 wo4 ping4 gaai2 fong3 sai1 zong6 baan6 faat3 dik1 hip6 ji5汉语别称繁体字十七條協議简化字十七条协议标音官话 現代標準漢語 汉语拼音Shiqi tiao xieyi粤语 粵拼sap6 cat1 tiu4 hip6 ji5藏语名称藏語བ ད ཞ བས བཅ ངས འག ལ འབ ང ཐབས ས ར ག ག ས མཐ ན ད ན ཚན བཅ བད ན 标音 威利转写系统bod zhi bas bcings grol byung thabs skor gyi gros mthun don tshan bcu bdun本页面包含藏文字母 部分操作系统及浏览器需要特殊字母与符号支持才能正確显示为藏文字母 否则可能出现乱码 问号 空格等其它符号 目录 1 背景 2 談判過程 3 簽訂過程 4 协议名稱與藏文翻譯 5 协议文本 6 协议秘密附件 7 签字者 8 後續發展 9 评论 10 註解 11 参考文献 12 外部链接 13 参见背景 编辑主条目 昌都战役和西藏和平解放 1950年10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噶廈政府谈判破裂后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十八军三万余人發動昌都戰役 向康区首府昌都发起攻击 很快就打败了只有八千余人的当地藏军 19日解放军攻克昌都 21日在后路被截断的情况下 藏军被迫投降 解放军殲滅5 700餘名西藏士兵 俘虏了包括多麦总管阿沛 阿旺晋美在内的军官和2 600余名士兵 4 5 6 1950年11月7日 噶廈政府決定向聯合國求助制止中國共产党的進攻 紐約聯合國總部13日收到印度代遞的要求 由於西藏並非聯合國成員 而印度自稱其因為地理與歷史淵源最有發言權 英美兩國決定此議案應由印度帶頭 而印度因不願得罪中國 因此不支持排入聯合國議程 11月14日 中美洲国家薩爾瓦多代表團團長埃克托 卡斯特罗 Hector Castro 要求聯合國秘書處直接將西藏遭侵略議案提交聯合國大會 被拒绝 11月24日總務委員會會議中 埃克托 卡斯特罗的提案再度遭印度與蘇聯提議而無限期擱置 7 52 57 8 9 61 63談判過程 编辑1951年4月 以阿沛 阿旺晋美为首的五人代表团前往北京 中方提出十點作為談判基礎 藏方提案則包括 西藏與中國繼續歷史上的供施 英语 Patron and priest relationship cho yon 關係 中國承認西藏的獨立地位 西藏領土到達打箭爐 西藏邊境由藏軍守衛 中國可以在西藏設大使館 使館官員人數不得超過100人 中方拒絕討論藏方提案 因此談判以中方十點作為基礎 1 10 760 761簽訂過程 编辑 1951年5月24日阿沛 阿旺晋美向毛泽东敬献哈达 1951年5月23日 五人代表团在没有向西藏政府汇报的情况下 代表西藏政府签订了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於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一共十七条 代表没有向西藏政府汇报的原因 是阿沛 阿旺晋美認為西藏無力在軍事上抵抗解放軍的進攻 而又無法取得外國援助 因此達成協議以爭取有利條件 这比遵守政府指示汇报重要 其他代表也一致同意 9 98美國國務院認為 即使西藏代表团沒有受到脅迫 達賴喇嘛仍然有各種理由可以否定他們簽的協议 10 780但達賴喇嘛於1951年5月27日從北京的廣播中得知此消息後 1951年8月 達賴喇嘛和大部分貴族回到拉薩 並和中共合作 11 達賴喇嘛於1951年10月24日致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 表示同意十七條協議 兩天後毛澤東覆電祝賀 同日解放軍進入拉薩 中共此後稱為和平解放 12 1959年藏區騷亂後 達賴喇嘛流亡印度 便於1959年6月20日重新發了一份聲明 稱 十七條協議 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在 武力下逼迫 簽訂的 後來合作的時候中國中央政府也沒有遵守協議 宣佈不承認 十七條協議 13 後來西藏流亡政府指 当年由阿沛 阿旺晉美率领的5人谈判代表团 是在中共当局的逼迫下和北京签署17条和平协议 当时他们在无法通知西藏政府的情况下 代表團的代表是以个人名义在协议上签名 文件上的印章没有代表的正式官衔 雖然是西藏代表團但代表不能代表西藏 14 协议名稱與藏文翻譯 编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解释 解放 有三種 和平統一 和平解放 武力解放 和平解放 不排除在初期或有限的使用武力 协议因此稱為 和平解放 15 西藏政府代表討論了协议名稱中 西藏地方政府 的意義 但是因為藏文中它的意義是西藏 地區的政府 標準藏語 གཞ ས གཞ ང THL藏文轉寫 sane sishung 威利轉寫 gzhis gzhung 而且用語是藏文中的 政府 གཞ ང THL藏文轉寫 shung 威利轉寫 gzhung 而 中央人民政府 的用語並沒有使用藏文中的 中央政府 དབ ས གཞ ང THL藏文轉寫 ushung 威利轉寫 dbus gzhung 一詞 而是音譯為zhongyang 標準藏語 ཞ ང ང 藏人認為指中國 因此沒有爭議 9 101 577 580 參與翻譯的黄明信回憶 當時 中华 人民 解放 等词的藏文译法引起争论 藏文里没有现成的词翻譯 中华 與 中國 16 藏文 ར ནག 威利轉寫 rgya nag 一詞所指的 中國 並不包含西藏 明示西藏與中國的分別 因此譯者創造了一個新詞來表達包含西藏的 中國 史伯嶺 英语 Elliot Sperling 表示 這不是因為藏人不知道自己國家的名稱 藏人稱自己的國家為 蕃 བ ད 威利轉寫 bod 不包括漢地 而是因為藏人從前沒有 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的概念 17 18 协议文本 编辑协议文本分为汉文本和藏文本 汉文本文字为自右向左竖排 藏文本文字为自左向右横排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原件藏于西藏自治区档案馆 19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汉文本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藏文本 协议秘密附件 编辑在藏方要求下 除了协议之外 雙方當時還簽訂了协议附件 在中方要求下 當時附件沒有公開 1982年藏人著作提到了附件 達賴喇嘛可選擇出國而不影響其地位職權 20 1989年7月31日阿沛 阿旺晉美在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 表示附件有7条 第一條是達賴喇嘛可出國5年而不影響其地位職權 第二條是在建立西藏軍區時 要有一二位噶廈噶倫擔任軍區的副總司令 中國方面聲稱這些附件在90年代公布 國外學者則對附件有幾個及其內容還沒有共識 中方表示 協議有兩個附件 附件一是 關於人民解放軍進駐西藏的若干事項的規定 內容有7条 包括進藏兵力一個軍左右 藏軍改編為解放軍 解放軍經費及物資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給等 附件二是 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執行協議的聲明 內容主要是協議簽訂後第一年 達賴喇嘛可自行選擇是否出國 在此期間返職 地位職權不變 21 22 茨仁夏加的 龍在雪域 與藏人行政中央採用了阿旺晋美的說法 7 68 23 签字者 编辑 1951年5月23日 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政府在北京签订 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1951年5月24日 毛泽东 十世班禅额尔德尼 右 与阿沛 阿旺晋美 左 在庆祝协议签订的宴会上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首席代表 李維漢 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代表 張經武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人民武装部部长 張國華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军军长 孫志遠 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 西藏地方政府 註 1 全权代表首席代表 阿沛 阿旺晉美 噶伦 代表 凱墨 索南旺堆 札萨 藏军司令 拉乌达热 土丹旦达 堪仲 四品僧官 土登列門 堪仲 四品僧官 桑頗 丹增頓珠 藏军二代本 後續發展 编辑 1951年10月26日 解放军先头部队进入拉萨 西藏和平解放紀念碑 主条目 1959年藏区骚乱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 憲法 取消原有 十七條協議 裡的西藏特殊自治狀態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體化 24 中共統治西藏後 西藏噶厦在起初的幾年與中国共產黨方面和平共存 而且除了昌都城關鎮一帶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控制外 其餘的土地仍在西藏噶厦管轄之下 7 96 97 128 1950年昌都战役后 原西康省西部暨康区金沙江以西区域 原由西藏噶厦实际控制 作为昌都地区设立了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 直属中央人民政府 昌都地区从此被划在西康省之外 25 此外 1952年4月28日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来到拉萨 此后经西藏噶厦同班禅堪布会议厅谈判 双方就如何恢复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和职权达成协议 此后 班禅额尔德尼于6月9日离开拉萨 6月23日回到了历世班禅额尔德尼驻锡的日喀则扎什伦布寺 26 在這段時期 中国共產黨方面給予西藏噶厦高度自治 並且能維持原本的社會體制 惟需不得違抗中共的命令 27 52 54 28 1955年 西康省被撤销 原西康省暨康区金沙江以东区域划归四川省 29 1956年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 西藏自治区开始筹备设立 西藏噶厦 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 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均改归其领导 此后 西藏噶厦 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 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仍然均在运转 昌都地区也改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控制 从而正式归属西藏 25 因为安多 康区等地 中國自清朝起劃入青海省 甘肃省 四川省 云南省的藏区 不屬於西藏噶厦的控制范围 同时也不包括在 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中 均未受到协议中西藏改革需噶厦主动进行这一条款的約束 1955年12月 四川省凉山地区共黨入鄉即将展开时 当地爆发了部分彝族和藏族人抗拒的大规模武装骚乱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属于金沙江以东的東部康區 内大部分地区卷入骚乱 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展開激戰 此后 四省藏区纷纷发生骚乱 27 53 30 31 后来 當戰火於1959年蔓延到西藏拉薩時 達賴喇嘛自西藏逃往印度 其後 西藏噶厦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均认为 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不再有效 中央人民政府亦解散了西藏噶厦政府 32 27 54 55 7 208 240 241 事後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接管了西藏噶厦原来的政務 而噶厦大部分官员流亡印度 并在印度成立了西藏流亡政府 西藏和平解放紀念碑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1年7月18日奠基 是為了紀念 西藏和平解放 50周年 33 评论 编辑 2009年西藏喇嘛與臺灣人在臺北為爭自由西藏而祈禱 西藏流亡政府財政部長拜訪臺灣立法院 时任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於2008年藏區衝突發生之際表示 西藏與中國雖然簽署了和平協議 但協議隨時可能變成廢紙 仍無法避免1959年的血腥鎮壓 1989年也再度爆發血腥鎮壓 當時下令鎮壓的就是當時擔任西藏黨委書記的胡錦濤 19年後 胡錦濤成為中共總書記 仍再度發生這件令人遺憾的事件 陳水扁又指責北京當局 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總理記者會之發言為 黑白講 34 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暨秘書長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顧問 中華民國駐美國副代表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駐俄羅斯代表等職的陳榮傑表示 1951年 西藏在砲火下 簽署 和平解放西藏協議 其後 中共動輒鎮壓 所謂和平協議不如廢紙一張 國共打打談談 和談只是另一場戰爭的開始 35 民主進步黨在質疑時任總統馬英九所提依 國家需要 民意支持 先經公民投票同意 國會監督 等前提條件與北京方面簽署和平協議時 舉西藏與北京簽署和平協議的歷史案例表示 西藏地方政府與中國共產黨和談失敗的經驗 在國際上是研究中國外交談判的重要案例 中國共產黨不是可以 輕易信賴 的談判對象 和平協議若缺乏第三者的監督與保證 對台灣根本沒有保障 台灣的 圖博之友會 強調 當年西藏同北京簽署協議時是用政府名義簽的 台灣團結聯盟黨主席黃昆輝則警告 中國共產黨在簽完此協議之後就大舉進軍 派共軍佔領 西藏 殷鑑不遠 36 37 38 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流亡政府認為 十七條入藏協議 是在解放軍大舉進入西藏後 強加給西藏政府的城下之盟 是不平等條約 39 2012年 达赖喇嘛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罗切斯特对中国学生讲话时提到 当时签署的十七条协议可以实现西藏在中国自治 为实际上的 一国两制 40 41 藏學家梅爾文 戈爾茨坦認為 该协议有效性的前提是西藏代表有全权签署协议 而事實 並非如此 同時他亦指出達賴喇嘛指責中央政府脅迫他們簽署條約是不正確的 因為西藏代表們可以自由地選擇簽字和離開北京 西藏代表感受到如果協議沒有達成中共就會使用武力取得西藏的威脅 然而根據國際法這點並不能成為協議無效的理由 針對這點戈爾斯坦以美國使用核武促使日本投降作為例子 因為只要沒有對簽署方作出人身暴力 或暴力威脅 協議都是有效的 9 106 107 註解 编辑 西藏代表討論了协议中 西藏地方政府 的意義 但是因為藏文中它的意義是西藏 地區的政府 THL藏文轉寫 sane sishung sishung的威利轉寫 gzhis gzhung 而且用語是藏文中的 政府 THL藏文轉寫 shung 威利轉寫 gzhung 而 中央人民政府 的用語並沒有使用藏文中的 中央政府 THL藏文轉寫 ushung 威利轉寫 dbus gzhung 一詞 而是音譯為zhongyang 藏人認為指 中國 因此沒有爭議 9 101 577 580参考文献 编辑 1 0 1 1 達拉 平措扎西 Historical Sino Tibetan Relations 1949 1951 and the Seventeen Point Agreement The Potomac Conference Sino Tibetan Relations Prospects for the Future October 5 1992 2019 08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0 24 白玛赤林 十七条协议 不存在被迫签订的问题 2011年5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5月22日 Garri I R Buddizm i politika v Tibetskom rajone KNR II polovina XX nachalo XXI vv 2009 2019 09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4 22 毛毛 我的父親鄧小平 地球出版社 1993年 573頁 鄧榕 鄧小平之女 1950年10月 我軍費時十八天 在西藏東部大門昌都發起戰役 殲滅敵軍五千七百餘人 打開了進軍西藏的大門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中国政协新闻网 人民网 2011年5月20日 2015 02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04 06 天葬 西藏的命运 王力雄 明镜出版社 71页 7 0 7 1 7 2 7 3 Tsering Shakya The Dragon in the Land of Snows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Since 1947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9 ISBN 978 0 231 11814 9 英语 Qiang Zhai The Dragon the Lion amp the Eagle Chinese British American Relations 1949 1958 Kent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4 59 61 ISBN 978 0 87338 490 2 英语 9 0 9 1 9 2 9 3 9 4 Melvyn C Goldstein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The calm before the storm 1951 1955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7 ISBN 978 0 520 24941 7 英语 漢譯本為梅 戈尔斯坦 西藏現代史 暴風雨之前的平靜 1951 1955 由吴继业翻译 香港大學出版社 2014年 ISBN 978 9888139699 中文 简体 條目引用的是英文版頁數 10 0 10 1 Melvyn C Goldstein Gelek Rimpoche 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 1951 The Demise of the Lamaist Stat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年 2019 08 29 ISBN 978 0 520 06140 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4 22 A Tom Grunfeld The Making of Modern Tibet M E Sharpe 30 July 1996 109 110 ISBN 978 0 7656 3455 9 達賴喇嘛生平與藏獨 明报 2016 02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04 10 關於十七條協議 藏人行政中央 2014年8月19日 2017 10 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10 23 钟辰芳 海外藏人对甫辞世阿沛 阿旺晋美评价不一 美国之音 2009 12 24 2009 12 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 12 29 Dawa Norbu China s Tibet Policy Psychology Press 2001 300 301 ISBN 978 0 7007 0474 3 英文 黄明信 追忆十七条协议翻译工作二三事 中国西藏 1991年 秋季号 12 14 2019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3 29 Tsering Shakya Chapter 33 The Genesis of the Sino Tibetan Agreement of 1951 Gray Tuttle Kurtis R Schaeffer 编 The Tibetan History Reader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3 04 02 630 2018 12 01 ISBN 978 0 231 14469 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5 26 Elliot Sperling The Tibet China Conflict History and Polemics PDF Washington East West Center 2004年 34頁 ISBN 978 1932728125 简明摘要 历史的缩影和结论 档案陈列室展品清单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 2012 12 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 04 11 Jampa Tenzin The 17 Point Agreement An inquiry into the Dalai Lama s return to Lhasa from Tibet India border in 1951 Tibet Policy Institute 注解10 2014 04 28 2015 04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4 12 王小彬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 关于 十七条协议 附件 之研究 为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而作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11年 第2期 2015 04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4 13 中央政府解決西藏問題十七條協議是如何簽訂的 新華社 2008年4月20日 2015 04 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9 24 第一章第五节 附加的秘密 协议 中共對藏政策與策略 PDF 藏人行政中央 2002年9月 9 11頁 2015年4月6日 原始内容 PDF 存档于2015年4月15日 包括財政 衛生 文化 教育 司法 交通 宗教等部門均由中國人實質控制 達賴喇嘛 在籌備委員會中 雖然表面上有西藏代表 但他們毫無權力 掌握實際權力的是中國人 西藏的地位 Michael C van Walt van Praag 跋熱 達瓦才仁譯 ISBN 978 986 82383 2 9 第274 275頁 25 0 25 1 宋月红 中央人民政府直辖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问题研究 中共党史研究 2011年第04期 执行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的斗争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于2012 8 8查阅 27 0 27 1 27 2 Melvyn C Goldstein The Snow Lion and the Dragon China Tibet and the Dalai Lam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7年 ISBN 9780520212541 英文 Feigon 1996 p 148 149 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热河省 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 人民日报 1955年7月31日 第2版 文锋 文韬武略 毛泽东与1959年平息西藏叛乱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于2012 8 8查阅 李江琳 1959拉薩 達賴喇嘛如何出走 聯經出版 2010年 Feigon 1996 p 160 161 中央代表团出席西藏和平解放纪念碑奠基仪式 中国网 2001年7月18日 2015 01 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08 10 中國3度鎮壓西藏 扁 和平協議是廢紙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時報 2008年3月19日 和平協議 若沒納入國際安全體系 陳榮傑 和平沒一撇 安全路先斷 自由時報 2012 12 31 2015 01 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01 02 馬英九 和平協議 說法在台引爭議 BBC中文網 2011年10月18日 2015年1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0月20日 民進黨民調 台多數民眾不相信和平協議 BBC中文網 2011年10月26日 黃昆輝批馬 和平協議恐成投降協議 自由時報 2011年10月18日 2015 02 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 10 20 歷史檔案 西藏五十年 BBC 2001 05 23 2015 02 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02 06 His Holiness speaks to Chinese students in Rochester MN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pril 23 2012 Dalai Lama Speaks to Chinese Students in MN 1 of 3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May 5 2012外部链接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协议全文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acts about the 17 Point Agreement Between Tibet and China PDF 藏人行政中央 2011 05 22 2015 02 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20 05 29 英文 這本小冊子的部分文章譯成中文 包括藏中有關人員之著作或回憶錄所展示歷史事實 2017 10 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 10 23 宋黎明 重評 十七條協議 2014年8月19日 2021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平措汪杰英文传记第12章中文译文 十七条协议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见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题 藏区主题 西藏和平解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藏歷史 西藏歷史 西藏問題 西藏流亡政府 1989年拉萨骚乱 2008年西藏骚乱 2012年藏区骚乱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amp oldid 75167441,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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