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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雄

向雄(3世紀—286年),字茂伯[1]河內山陽人,魏晉時期人物,彭城太守向韶之子。[2]

生平

曹魏任官時,曾任職郡主簿以及司隸校尉屬官都官從事。

王經作為上司曾經提拔他,後來王經因為捲入魏帝曹髦事件被處死,向雄為他哭喪而哀感市人。[3][4]向雄後來又因為小罪入獄,司隸校尉鍾會從獄中闢向雄為都官從事。之後鍾會因謀反罪死於胡烈發動的兵亂之中,無人殯殮,向雄料理喪葬事宜。[5]司馬昭召見向雄並責備他說:“王經去世,你在東市哭他,我不問罪。鍾會叛逆,你又安葬,我若寬容你,那還有王法嗎?”向雄說:“從前先王掩埋刑人的屍體,仁流朽骨,當時難道先占卜功過後才安葬嗎?現在法已施行,依法已完備。我因道義所感化而收葬他,道義上也沒有過錯。法立於上,敎弘於下,為什麼一定要讓我立身於違背生死常理呢?殿下把他的枯骨棄在荒野,作為將來的賢人的口實,不太可惜嗎?”司馬昭聽了很高興,並和他宴談後才讓他回去。[6]

向雄擔任郡主簿時,曾遭到劉姓與吳姓太守無端施加刑罰。後來向雄升任至黃門侍郎時,侍中正好是當時的太守[7]。起初向雄不與他們結交,晉武帝知道後,敕令向雄應恢復君臣的友好關係。向雄不得已,便拜見劉侍中然後說:“受了詔命,君臣之義已絕,如何?”便離去。晉武帝聽說後大怒,問向雄 :“我令你恢復君臣友好關係,為何故意絕交?”向雄說:“古代的君子用禮義引薦,退人也依禮義;今之進人若加諸膝,退人若墜諸川。劉河內跟我已經不是敵人,萬幸了,怎能恢復君臣之好呢!”晉武帝聽後同意之。[8]

泰始年間,升任至秦州刺史,讓他用紅色旗幟、曲蓋、鼓吹等儀仗,賜二十萬錢。

咸寧初年(275年),入朝擔任御史中丞,升任侍中,又出朝擔任徵虜將軍。

太康初年(286年),擔任河南尹,賜封爵位為關內侯。齊王司馬攸打算回到封國,向雄進諫說:“陛下子弟雖多,然有名望者少。齊王臥在京邑,所益實深,不可不思。”皇帝不採納。向雄極力進諫,違背聖旨,向雄徑自出宮,憤慨而死。[9]

評價

  • 晉書》:茂伯篤終,哭王經以全節。休然追遠,理鄧艾以成名。故得義感明時,仁流枯骨。雖朱勃追論新息,欒布奏事彭王,弗之尚也。
  • 《三國志·鍾會傳》裴註引《漢晉春秋》:習鑿齒曰:向伯茂可謂勇於蹈義也,哭王經而哀感市人,葬鍾會而義動明主,彼皆忠烈奮勁,知死而往,非存生也。況使經、會處世,或身在急難,而有不赴者乎?故尋其奉死之心,可以見事生之情,覽其忠貞之節,足以愧背義之士矣。王加禮而遣,可謂明達。

注釋

  1. ^ 習鑿齒漢晉春秋》作「伯茂」。
  2. ^ 《晉書·向雄傳》:向雄,字茂伯,河內山陽人也。父韶,彭城太守。
  3. ^ 《晉書·向雄傳》:事太守王經。及經之死也,雄哭之盡哀,市人咸為之悲。
  4. ^ 《三國志·夏侯尚傳》裴注:世語曰:經為司隷校尉,辟河內向雄為都官從事。
  5. ^ 《晉書·向雄傳》:司隸鍾會於獄中辟雄為都官從事,會死無人殯斂,雄迎喪而葬之。
  6. ^ 《資治通鑑卷七十八》:會功曹向雄收葬會尸,晉公召而責之曰:「往者王經之死,卿哭於東市而我不問,鍾會躬為叛逆,又輒收葬,若復相容,當如王法何!」雄曰:「昔先王掩骼埋胔,仁流朽骨,當時豈先卜其功罪而後收葬哉!今王誅旣加,於法已備,雄感義收葬,敎亦無闕。法立於上,敎弘於下,以此訓物,不亦可乎,何必使雄背死違生,以立於世!明公讎對枯骨,捐之中野,豈仁賢之度哉!」晉公悅,與宴談而遣之。
  7. ^ 《晉書·向雄傳》中太守名字為吳奮劉毅,《世說新語・方正》只提及「劉淮」。《晉書·石苞傳》提及有太守吳奮。《晉書·劉毅傳》並未提及劉毅曾任職太守。《晉書斛注》認為應作「劉準」。
  8. ^ 《晉書·向雄傳》:累遷黃門侍郎。時吳奮、劉毅俱為侍中,同在門下,雄初不交言。武帝聞之,敕雄令複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詣毅,再拜曰:「向被詔命,君臣義絕,如何?」於是即去。帝聞而大怒,問雄曰:「我令卿複君臣之好,何以故絕?」雄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今之進人若加諸膝,退人若墜諸川。劉河內於臣不為戎首,亦已幸甚,安複為君臣之好!」帝從之。
  9. ^ 《晉書·向雄傳》:泰始中,累遷秦州刺史,假赤幢、曲蓋、鼓吹,賜錢二十萬。咸甯初,入為禦史中丞,遷侍中,又出為征虜將軍。太康初,為河南尹,賜爵關內侯。齊王攸將歸籓,雄諫曰:「陛下子弟雖多,然有名望者少。齊王臥在京邑,所益實深,不可不思。」帝不納。雄固諫忤旨,起而徑出,遂以憤卒。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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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書/卷048》,出自房玄齡晉書

參考資料

向雄, 3世紀, 286年, 字茂伯, 河內山陽人, 魏晉時期人物, 彭城太守向韶之子, 目录, 生平, 評價, 注釋, 延伸阅读, 參考資料生平, 编辑在曹魏任官時, 曾任職郡主簿以及司隸校尉屬官都官從事, 王經作為上司曾經提拔他, 後來王經因為捲入魏帝曹髦事件被處死, 為他哭喪而哀感市人, 後來又因為小罪入獄, 司隸校尉鍾會從獄中闢為都官從事, 之後鍾會因謀反罪死於胡烈發動的兵亂之中, 無人殯殮, 料理喪葬事宜, 司馬昭召見並責備他說, 王經去世, 你在東市哭他, 我不問罪, 鍾會叛逆, 你又安葬, 我若寬容你. 向雄 3世紀 286年 字茂伯 1 河內山陽人 魏晉時期人物 彭城太守向韶之子 2 目录 1 生平 2 評價 3 注釋 4 延伸阅读 5 參考資料生平 编辑在曹魏任官時 曾任職郡主簿以及司隸校尉屬官都官從事 王經作為上司曾經提拔他 後來王經因為捲入魏帝曹髦事件被處死 向雄為他哭喪而哀感市人 3 4 向雄後來又因為小罪入獄 司隸校尉鍾會從獄中闢向雄為都官從事 之後鍾會因謀反罪死於胡烈發動的兵亂之中 無人殯殮 向雄料理喪葬事宜 5 司馬昭召見向雄並責備他說 王經去世 你在東市哭他 我不問罪 鍾會叛逆 你又安葬 我若寬容你 那還有王法嗎 向雄說 從前先王掩埋刑人的屍體 仁流朽骨 當時難道先占卜功過後才安葬嗎 現在法已施行 依法已完備 我因道義所感化而收葬他 道義上也沒有過錯 法立於上 敎弘於下 為什麼一定要讓我立身於違背生死常理呢 殿下把他的枯骨棄在荒野 作為將來的賢人的口實 不太可惜嗎 司馬昭聽了很高興 並和他宴談後才讓他回去 6 向雄擔任郡主簿時 曾遭到劉姓與吳姓太守無端施加刑罰 後來向雄升任至黃門侍郎時 侍中正好是當時的太守 7 起初向雄不與他們結交 晉武帝知道後 敕令向雄應恢復君臣的友好關係 向雄不得已 便拜見劉侍中然後說 受了詔命 君臣之義已絕 如何 便離去 晉武帝聽說後大怒 問向雄 我令你恢復君臣友好關係 為何故意絕交 向雄說 古代的君子用禮義引薦 退人也依禮義 今之進人若加諸膝 退人若墜諸川 劉河內跟我已經不是敵人 萬幸了 怎能恢復君臣之好呢 晉武帝聽後同意之 8 泰始年間 升任至秦州刺史 讓他用紅色旗幟 曲蓋 鼓吹等儀仗 賜二十萬錢 咸寧初年 275年 入朝擔任御史中丞 升任侍中 又出朝擔任徵虜將軍 太康初年 286年 擔任河南尹 賜封爵位為關內侯 齊王司馬攸打算回到封國 向雄進諫說 陛下子弟雖多 然有名望者少 齊王臥在京邑 所益實深 不可不思 皇帝不採納 向雄極力進諫 違背聖旨 向雄徑自出宮 憤慨而死 9 評價 编辑 晉書 茂伯篤終 哭王經以全節 休然追遠 理鄧艾以成名 故得義感明時 仁流枯骨 雖朱勃追論新息 欒布奏事彭王 弗之尚也 三國志 鍾會傳 裴註引 漢晉春秋 習鑿齒曰 向伯茂可謂勇於蹈義也 哭王經而哀感市人 葬鍾會而義動明主 彼皆忠烈奮勁 知死而往 非存生也 況使經 會處世 或身在急難 而有不赴者乎 故尋其奉死之心 可以見事生之情 覽其忠貞之節 足以愧背義之士矣 王加禮而遣 可謂明達 注釋 编辑 習鑿齒 漢晉春秋 作 伯茂 晉書 向雄傳 向雄 字茂伯 河內山陽人也 父韶 彭城太守 晉書 向雄傳 事太守王經 及經之死也 雄哭之盡哀 市人咸為之悲 三國志 夏侯尚傳 裴注 世語曰 經為司隷校尉 辟河內向雄為都官從事 晉書 向雄傳 司隸鍾會於獄中辟雄為都官從事 會死無人殯斂 雄迎喪而葬之 資治通鑑卷七十八 會功曹向雄收葬會尸 晉公召而責之曰 往者王經之死 卿哭於東市而我不問 鍾會躬為叛逆 又輒收葬 若復相容 當如王法何 雄曰 昔先王掩骼埋胔 仁流朽骨 當時豈先卜其功罪而後收葬哉 今王誅旣加 於法已備 雄感義收葬 敎亦無闕 法立於上 敎弘於下 以此訓物 不亦可乎 何必使雄背死違生 以立於世 明公讎對枯骨 捐之中野 豈仁賢之度哉 晉公悅 與宴談而遣之 晉書 向雄傳 中太守名字為吳奮 劉毅 世說新語 方正 只提及 劉淮 晉書 石苞傳 提及有太守吳奮 晉書 劉毅傳 並未提及劉毅曾任職太守 晉書斛注 認為應作 劉準 晉書 向雄傳 累遷黃門侍郎 時吳奮 劉毅俱為侍中 同在門下 雄初不交言 武帝聞之 敕雄令複君臣之好 雄不得已 乃詣毅 再拜曰 向被詔命 君臣義絕 如何 於是即去 帝聞而大怒 問雄曰 我令卿複君臣之好 何以故絕 雄曰 古之君子進人以禮 退人以禮 今之進人若加諸膝 退人若墜諸川 劉河內於臣不為戎首 亦已幸甚 安複為君臣之好 帝從之 晉書 向雄傳 泰始中 累遷秦州刺史 假赤幢 曲蓋 鼓吹 賜錢二十萬 咸甯初 入為禦史中丞 遷侍中 又出為征虜將軍 太康初 為河南尹 賜爵關內侯 齊王攸將歸籓 雄諫曰 陛下子弟雖多 然有名望者少 齊王臥在京邑 所益實深 不可不思 帝不納 雄固諫忤旨 起而徑出 遂以憤卒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晉書 卷048 出自房玄齡 晉書 參考資料 编辑 晉書 向雄傳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向雄 amp oldid 76300554,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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