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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庄社鄉

街、庄、社、鄉,是臺灣清治時期的城鄉聚落單位,也是非正式的最基層行政區劃單位,其上一級為「堡、里、鄉、澚」,再上一級則為「」。[1]這些聚落大多屬自然形成,其領導人係依據財富、社會地位及人際關係等因素由地方人士推舉產生,以協助縣級機構施行治理。

街庄社鄉
漢字 街庄社鄉
白話字 Ke-chng-siā-hiuⁿ
臺羅拼音Ke-tsng-siā-hiunn

日治初期,當局決定沿用該制度,並將街庄等層級正式納為官方行政區劃單元。1901年,當局廢縣改置二十廳,雖改用支廳、區作為廳與街、庄、社、鄉的上一級正式行政區劃單位,但堡、里、鄉、澚仍普遍使用於地籍、戶籍、門牌號碼等場合。1920年,當局廢廳、支廳改置州、郡之後,舊有的街、庄、社、鄉全面廢除,改稱「大字」。[2]

當時因應地理位置的差異使用不同的名稱,西部地區一般使用「街」、「庄」(莊),東部地區為主的原住民聚落使用「社」,澎湖地區則使用「鄉」。依據1903年11月出版的《臺灣現住人口統計》,全臺共有7,285個聚落(街、庄、社、鄉)。清治時期這些街庄社鄉並沒有明確的界線,是為自然村,面積大約都只有今之村里大小甚至更小。

劉銘傳接任臺灣巡撫後,實施「土地清丈」,並於1886年(光緒12年)在臺北、臺南成立「清賦總局」統籌規劃,是臺灣整理地籍之開端。隨著清丈進行,各堡里、街莊之間劃定較為明確的界線,並製作《魚鱗圖冊》。

日治時期全面土地調查,並於1904年完成。當中確立各街庄鄉社的界線,完成臺灣堡圖等地圖。1905年臺灣總督府推動首次人口普查時,為了統計方便,將部分相鄰聚落合併調查,因而減少為2,991個街、庄、社,被合併的街庄社則成為新的大街庄社下的「土名」,僅具地理意義,面積也擴大到約今之數個村里的大小;至1920年街庄改制大字時,這些土名則成為改制後大字下的小字[3]

參見

參考

  1. ^ 馮國峻. (PDF). 國立台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第33頁. 2008年7月 [2014-10-26].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10-02). 
  2. ^ 蔡慧玉. 日治臺灣街庄行政 (1920-1945) 的編制與運作:街庄行政相關名詞之探討. 《臺灣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1996 [1998年6月出刊], 3卷 (2期): 頁93–141 [2019-04-08]. (原始内容于2020-11-28). 
  3. ^ 黃樹仁,《臺灣都市化程度析疑》,臺灣社會學刊第27期,2002年6月,第171-176頁

連結

閱讀

  • 林宜駿.日治時期郡市街庄官廳建築之研究.私立中原大學.200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街庄社鄉, 是臺灣清治時期的城鄉聚落單位, 也是非正式的最基層行政區劃單位, 其上一級為, 再上一級則為, 這些聚落大多屬自然形成, 其領導人係依據財富, 社會地位及人際關係等因素由地方人士推舉產生, 以協助縣級機構施行治理, 漢字白話字ke, chng, siā, hiuⁿ臺羅拼音ke, tsng, siā, hiunn日治初期, 當局決定沿用該制度, 並將街庄等層級正式納為官方行政區劃單元, 1901年, 當局廢縣改置二十廳, 雖改用支廳, 區作為廳與街, 鄉的上一級正式行政區劃單位, 但堡, 澚仍普遍使用於地. 街 庄 社 鄉 是臺灣清治時期的城鄉聚落單位 也是非正式的最基層行政區劃單位 其上一級為 堡 里 鄉 澚 再上一級則為 縣 廳 1 這些聚落大多屬自然形成 其領導人係依據財富 社會地位及人際關係等因素由地方人士推舉產生 以協助縣級機構施行治理 街庄社鄉漢字街庄社鄉白話字Ke chng sia hiuⁿ臺羅拼音Ke tsng sia hiunn日治初期 當局決定沿用該制度 並將街庄等層級正式納為官方行政區劃單元 1901年 當局廢縣改置二十廳 雖改用支廳 區作為廳與街 庄 社 鄉的上一級正式行政區劃單位 但堡 里 鄉 澚仍普遍使用於地籍 戶籍 門牌號碼等場合 1920年 當局廢廳 支廳改置州 郡之後 舊有的街 庄 社 鄉全面廢除 改稱 大字 2 當時因應地理位置的差異使用不同的名稱 西部地區一般使用 街 庄 莊 東部地區為主的原住民聚落使用 社 澎湖地區則使用 鄉 依據1903年11月出版的 臺灣現住人口統計 全臺共有7 285個聚落 街 庄 社 鄉 清治時期這些街庄社鄉並沒有明確的界線 是為自然村 面積大約都只有今之村里大小甚至更小 劉銘傳接任臺灣巡撫後 實施 土地清丈 並於1886年 光緒12年 在臺北 臺南成立 清賦總局 統籌規劃 是臺灣整理地籍之開端 隨著清丈進行 各堡里 街莊之間劃定較為明確的界線 並製作 魚鱗圖冊 日治時期全面土地調查 並於1904年完成 當中確立各街庄鄉社的界線 完成臺灣堡圖等地圖 1905年臺灣總督府推動首次人口普查時 為了統計方便 將部分相鄰聚落合併調查 因而減少為2 991個街 庄 社 被合併的街庄社則成為新的大街庄社下的 土名 僅具地理意義 面積也擴大到約今之數個村里的大小 至1920年街庄改制大字時 這些土名則成為改制後大字下的小字 3 目录 1 參見 2 參考 3 連結 4 閱讀參見 编辑臺灣堡里列表 臺灣堡圖參考 编辑 馮國峻 治理台灣 從行政區域的變革看清朝 日本總督府與中華民國政府的空間治理策略 PDF 國立台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第33頁 2008年7月 2014 10 26 原始内容 PDF 存档于2018 10 02 蔡慧玉 日治臺灣街庄行政 1920 1945 的編制與運作 街庄行政相關名詞之探討 臺灣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 臺灣史研究所 1996 1998年6月出刊 3卷 2期 頁93 141 2019 04 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11 28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黃樹仁 臺灣都市化程度析疑 臺灣社會學刊第27期 2002年6月 第171 176頁連結 编辑日治時期地方行政機構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閱讀 编辑1920年後臺灣地方行政中街庄議會的運作 國立臺灣圖書館 林宜駿 日治時期郡市街庄官廳建築之研究 私立中原大學 2004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街庄社鄉 amp oldid 72110569,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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