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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楊廷和內閣

第二次楊廷和內閣成立於正德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1517年11月28日),結束於嘉靖三年二月十一日(1524年3月15日)。是明武宗朱厚照統治下的最後一個內閣,亦是明世宗朱厚熜統治下的第一個內閣,由在家鄉守喪期滿的前任首輔楊廷和奉召返京組閣[1][2]

第二次楊廷和內閣

明朝內閣
建立日期1517年11月28日 (1517-11-28)
解散日期1524年3月15日 (1524-03-15)
组织与人物
国家元首朱厚照(1517-1521)
朱厚熜(1521-1524)
政府首脑楊廷和
副政府首脑梁儲(1517-1521)
蔣冕(1521-1524)
执政党衛禮派(政治立場)
反对党議禮派(政治立場)
反对党领袖張璁
历史
前任梁儲內閣
继任蔣冕內閣

正德十六年三月十四日(1521年4月20日),明武宗在豹房駕崩,由於沒有子嗣,內閣援引《皇明祖训》選立皇位繼承人:武宗唯一的弟弟蔚悼王朱厚炜早殤,孝宗絕嗣;上推至明憲宗家系,孝宗兩兄(無名皇長子、悼恭太子朱祐极)無子即逝,四弟興獻王朱祐杬逝於正德十六年(1519年),其長子岳懷王朱厚熙早殤,次子為嗣位興王朱厚熜。楊廷和遂按「兄終弟及」的原則徵召朱厚熜出任皇帝,朱厚熜於同年四月二十二日(5月27日)入京即位,是為明世宗[3][4]

嘉靖三年二月十一日(1524年3月15日),楊廷和在大禮議之爭中失利,請辭獲准[5][6];同日由次輔蔣冕繼任內閣首輔

內閣成員 编辑

職位 姓名 備注
首輔 楊廷和
次輔 梁儲 梁儲內閣續任,正德十六年(1521年)辭職[7]
次輔 蔣冕 梁儲內閣續任,本為武英殿大學士,正德十六年晉升謹身殿大學士[8]
文淵閣大學士 毛紀 梁儲內閣續任,正德十六年晉升武英殿大學士[9]
文淵閣大學士 袁宗皐 正德十六年入閣,同年逝世[10]
大學士 費宏 第一次楊廷和內閣期間離職[11],正德十六年復職[12]

內閣大事記錄 编辑

武宗時期 编辑

武宗在位期間,將大半心力投注於南征北討,與主張勤修內政的楊廷和內閣多有牴觸:
1.正德十三年(1518年)七月,武宗以邊疆多有警報為由,自命“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統領六師前往征討,以將領江彬許泰備兵偕同北出塞外,令內閣草擬詔書。內閣大臣均認為不可,武宗遂再在左順門召集百官面諭。楊廷和蔣冕告病不去,梁儲、毛紀則哭泣地進諫,眾位大臣聽後亦大哭,武宗仍然不收回成命。之後毛紀亦因借病不上朝,惟梁儲堅持進諫數日,武宗亦不聽從。九月十六日(10月20日),武宗以大將軍“朱壽”肅清邊境,自行加封為鎮國公,梁儲、毛紀進言反對,武宗不報批准,隨後遊歷宣府大同,直至延綏。梁儲屢次上疏,均不予省察[13][14]
2.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寧王朱宸濠在南昌起兵造反,迅速攻占南康九江,并计划出兵攻取南京,进而北上入朝監國[15][16]南贛巡撫王守仁吉安知府伍文定募兵勤王,於同年七月二十六日(8月20日)殲滅叛軍並生擒朱宸濠[17]。武宗為肅清寧王餘黨,遂決意親自視察長江一帶,令梁儲、蔣冕隨行,楊廷和、毛紀留守京師主持政務,展開將近兩年的南巡。同年十二月,武宗在南京受朱宸濠降,之後仍不願回朝,繼續巡幸江浙地區,梁、蔣二人於是在行宮門前長跪上疏,請武宗早日班師回朝,武宗在處死朱宸濠後,最終於次年十二月十日(1521年1月18日)返京主政[18][19][20]

世宗時期 编辑

世宗即位之初,由於自旁系入繼大統,尚不知如何運用皇權行事,朝政多委由楊廷和內閣處理。楊廷和改革吏治,节省浪费,清除宦官,頗有建树。然而,世宗在尊奉親生父母的禮節上與楊廷和意見相左,導致楊廷和內閣終究失勢垮台:
1.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1521年6月1日),世宗下令群臣议定及生父朱祐杬的主祀及封号。以杨廷和为首的朝中大臣認為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繼大宗,就應該尊奉正統,要以明孝宗为皇考(宗法上的父親),興獻王改称“皇叔考兴献大王”,母妃蔣氏为“皇叔母兴国大妃”,祭祀时对其亲生父母自称“侄皇帝”,另以益王次子崇仁王朱厚炫为兴献王之嗣,主奉兴王之祀。世宗認為此舉等同於背棄親生父母,無法接受朝臣的提議,雙方陷入僵局[21]。七月三日(8月4日),新科進士張璁上《大禮疏》,認為世宗即位是繼承皇統,而非繼承皇嗣,建議世宗仍以生父為考,在北京別立興獻王廟[22]。世宗見此奏章後表示贊同,然而張璁人單勢孤,難以動眾,世宗唯有先行妥協。但在奉迎生母蔣妃入京的禮儀上,世宗堅持行以迎皇太后之禮,遭到楊廷和反對後,表示願意辭位,奉母返回安陸,楊廷和只得讓步。同年十月,朱厚熜尊父親為「興獻帝」,母親為「興獻后」,並以太后禮迎母親入宮[23]
2.嘉靖元年正月,清寧宮發生火災,楊廷和內閣藉此宣稱世宗尊父母為帝后,使得祖宗難容、五行失序,世宗只得暫稱孝宗為皇考,孝宗皇后為聖母,興獻帝、興獻后為「本生父母」[24]。次年十一月,時任南京刑部主事的張璁與同僚桂萼重提舊議,奏請世宗正式奉興獻帝為皇考,獲得南京兵部右侍郎席書吏部員外郎方獻夫等人支持[25],朝廷遂正式分化為以孝宗為皇考的「衛禮派」(楊廷和為首)與以興獻帝為皇考的「議禮派」(張璁為首)。世宗依從議禮派的主張,定於隔年重議興獻帝地位及尊號,楊廷和堅持原議,只得致仕歸鄉。

參考文獻 编辑

  1. ^ 明史》(卷190):“儲懼不克任,以廷和服闋,屢請召之。廷和還朝,儲遂讓而處其下。”
  2. ^ 明史》(卷16):“(正德十二年)十一月丁亥,召楊廷和復入閣。”
  3. ^ 《明史》(卷190):“三月十四日丙寅,谷大用、張永至閣,言帝崩於豹房。以皇太后命,移殯大內,且議所當立。廷和舉《皇明祖訓》示之曰:「兄終弟及,誰能瀆焉!興獻王長子,憲宗之孫,孝宗之從子,大行皇帝之從弟,序當立。」梁儲、蔣冕、毛紀鹹贊之。乃令中官入啟皇太后,廷和等候左順門下。頃之,中官奉遺詔及太后懿旨,宣諭群臣,一如廷和請,事乃定。”
  4. ^ 《明史》(卷17):“夏四月癸未,發安陸。癸卯,至京師,止於郊外。禮官具儀,請如皇太子即位禮。王顧長史袁宗皐曰:「遺詔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大學士楊廷和等請如禮臣所具儀,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擇日登極。不允。會皇太后趣羣臣上箋勸進,乃即郊外受箋。是日,日中,入自大明門,遣官告宗廟社稷,謁大行皇帝几筵,朝皇太后,出御奉天殿,即皇帝位。”
  5. ^ 《明史》(卷190):“廷和先累疏乞休,其後請益力。又以持考獻帝議不合,疏語露不平。三年正月,帝聽之去。責以因辭歸咎,非大臣道。然猶賜璽書,給輿廩郵護如例,申前蔭子錦衣衛指揮使之命。給事、御史請留廷和,皆不報。廷和去,始議稱孝宗為「皇伯考」。”
  6. ^ 《明史》(卷17):“(嘉靖三年)二月丙午,楊廷和致仕。”
  7.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儲五月致仕,加左柱國。”
  8.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冕正月加少傅謹身殿大學士。”
  9.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紀正月加少保,改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10.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五月陞吏部左侍郎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九月卒。”
  11. ^ 《明史》(卷109):“(正德九年)宏五月致仕。”
  12. ^ 《明史》(卷109):“(正德十六年)費宏四月召,十月入,加柱國少保。”
  13. ^ 明史》(卷190):“十三年七月,帝從江彬言,將徧游塞上。託言邊關多警,命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統六師往征,令內閣草敕。閣臣不可,帝復集百官左順門面諭。廷和、冕在告,儲、紀泣諫,眾亦泣,帝意不可回。已而紀亦引疾,儲獨廷爭累日,帝竟不聽。踰月,帝以大將軍壽肅清邊境,令加封鎮國公。儲、紀上言:「公雖貴,人臣耳。陛下承祖宗業,為天下君,奈何謬自貶損。既封國公,則將授以誥券,追封三代,祖宗在天之靈亦肯如陛下貶損否?況鐵券必有免死之文,陛下壽福無疆,何甘自菲薄,蒙此不祥之辭。名既不正,言自不順。臣等斷不敢阿意苟從,取他日戮身亡家之禍也。」不報。帝遂歷宣府、大同,直抵延綏。儲等疏數十上,悉置不省。”
  14. ^ 《明史》(卷16):“(正德十三年)秋七月己亥,錄應州功,敍廕陞賞者五萬餘人。丙午,復如宣府。八月乙酉,如大同。九月庚子,次偏頭關。癸丑,敕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親統六師,肅清邊境,特加封鎮國公,歲支祿米五千石。吏部如敕奉行。」甲寅,封朱彬為平虜伯,朱泰為安邊伯。冬十月戊辰,渡河。己卯,次榆林。十一月庚子,調西官廳及四衞營兵赴宣、大。壬子,次綏德,幸總兵官戴欽第。十二月戊寅,渡河,幸石州。戊子,次太原。”
  15. ^ 《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七》:寻各官入谢,拜毕,左右带甲露刃侍卫者数百人。宸濠出立露台,大言曰:“太后有密旨,令我起兵入朝监国,汝等知之乎?”都御史孙燧毅然曰:“密旨安在?”濠曰:“不必多言,我今往南京,汝保驾否?”燧张目直视濠,厉声曰:“天无二日,臣安有二君?太祖法制在,谁则敢违?”濠大怒,命缚燧,众骇愕,相顾失色。按察司副使许逵大呼曰:“孙都御史,朝廷大臣,汝反贼,敢擅杀耶?”顾燧语曰:“我欲先发,不听,今制于人,尚何言!”濠并缚之。讯逵且何言?逵曰:“惟有赤心耳,岂从汝反!”且缚且骂。贼捶折燧左臂,并缚逵,喝校尉火信等拽出惠民门外杀之。逵且死,骂曰:“今日贼杀我,明日朝廷必杀贼!”
  16. ^ 《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四:年谱二》:(正德十四年六月)戊寅,(宸濠)袭南康,知府陈霖等遁。己卯,袭九江,兵备曹雷、知府汪颖、指挥刘勋等遁,属县闻风皆溃。濠初谋欲径袭南京,遂犯北京,故乘胜克期东下。
  17. ^ 《明史》(卷16):“(正德十四年七月)甲辰,帝自將討宸濠,安邊伯朱泰為威武副將軍,帥師為先鋒。丙午,宸濠犯安慶,都指揮楊銳、知府張文錦禦卻之。辛亥,提督南贛汀漳軍務副都御史王守仁帥兵復南昌。丁巳,守仁敗宸濠於樵舍,擒之。”
  18. ^ 《明史》(卷16):“(正德十四年)八月癸未,車駕發京師。丁亥,次涿州,王守仁捷奏至,秘不發。冬十一月乙巳,漁於清江浦。壬子,冬至,受賀於太監張陽第。十二月辛酉,次揚州。乙酉,渡江。丙戌,至南京。”
  19. ^ 明史》(卷190):“寧王宸濠反,帝南征,儲、冕扈從。在道聞賊滅,連疏請駕旋。抵揚州,帝議南京行郊禮。儲、冕計此議行,則回鑾益無日,極陳不可,疏三上始得請。帝以宸濠械將至,問處置之宜。儲等請如宣宗征高煦故事,罪人既得,即日班師。又因郊期改卜,四方災異、邊警,乞還乘輿。疏八九上,帝殊無還意。是秋,行在有物若豕首墮帝前,色碧,又進御婦人室中,若懸人首狀,人情益驚。儲、冕危言諫,帝頗心動。而羣小猶欲導帝游浙西,泛江、漢。儲、冕益懼,手疏跪泣行宮門外,歷未至酉。帝遣人取疏入,諭之起。叩頭言:「未奉俞旨,不敢起也。」帝不得已,許不日還京,乃叩頭出。”
  20. ^ 《明史》(卷16):“(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丑,宸濠伏誅。甲午,還京師,告捷於郊廟社稷。”
  21. ^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四月)戊申,命禮官集議崇祀興獻王典禮。禮部尚書毛澄請於大學士楊廷和,廷和出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之,曰:「此篇為據,異議者即奸諛當誅。」時有待對公交車舉人張璁者,為禮部侍郎王瓚同鄉士,詣瓚言:「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與漢哀、宋英不類。」瓚然之,宣言於眾。廷和謂瓚獨持異議,令言官列瓚他失,出為南京禮部侍郎,而以侍讀學士汪俊代之。尚書毛澄會公卿臺諫等官六十餘人上議:「漢成帝立定陶王為嗣,而以楚王孫後定陶,承其王祀,師丹以為得禮。今上入繼大統,宜以益王子崇仁主後興國。其崇號則襲宋英故事,以孝宗為考,興獻王及妃為皇叔父母。祭告上箋稱姪,署名。而令崇仁主考興獻王,叔益王。」帝覽曰:「父母可移易乎?其再議!」於是廷和及蔣冕、毛紀等復上言:「程頤《濮議》,最得禮義之正,皇上采而行之,可為萬世法。興獻祀事,今雖以崇仁主,異日仍以皇次子後興國,而改崇仁為親藩。天理人情,庶無兩失。」尚書澄、侍郎俊等六十餘人,亦復上議如廷和言。帝不聽,仍命博考典禮,以求至當。已而廷和復上言:「舜不追崇瞽瞍,漢世祖不追崇南頓君。皇上取法二君,斯聖德無累。」澄等七十餘人又上議:「武宗皇帝以神器授之陛下,有父道焉。特以昭穆既同,不可為世。孝廟而上,稱祖、曾、高,以次加稱,豈容異議!興獻王雖有罔極恩,斷不可以稱孝廟者稱之也。」因錄魏明帝詔文以上。留中不報。御史周宣、進士屈儒、侯廷訓亦各奏議如禮官指,帝終不從。六月,敕修《武宗實錄》,仍命禮官集議追崇大禮。”
  22. ^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正德十六年)七月,觀政進士張璁上《大禮疏》,曰:「朝議謂皇上入嗣大宗,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王妃為皇叔母者,不過拘執漢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耳。夫漢哀、宋英皆預立為皇嗣,而養之於宮中,是明為人後者也。故師丹、司馬光之論,施於彼一時猶可。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於崩殂,而廷臣遵祖訓,奉遺詔,迎取皇上,入繼大統。遺詔直曰:『興獻王長子倫序當立。』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比之預立為嗣,養之宮中者,較然不同。夫興獻王往矣,稱之以皇叔父,鬼神固不能無疑也。今聖母之迎也,稱皇叔母,則當以君臣禮見,恐子無臣母之義。《禮》:『長子不得為人後。』況興獻王惟生皇上一人,利天下而為人後,恐子無自絕父母之義。故皇上為繼統武宗,而得尊崇其親則可;謂嗣孝宗,以自絕其親則不可。或以大統不可絕為說者,則將繼孝宗乎?繼武宗乎?夫統與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漢文帝承惠帝之後,則弟繼;宣帝承昭帝之後,則以兄孫繼。若必強奪此父子之親,建彼父子之號,然後謂之繼統,則古當有稱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謂之統矣。臣竊謂今日之禮,宜別為興獻王立廟京師,使得隆尊親之孝,且使母以子貴,尊與父同。則興獻王不失其為父,聖母不失其為母矣。」”
  23. ^ 《明史》(卷17):“(正德十六年)冬十月己卯朔,追尊父興獻王為興獻帝,祖母憲宗貴妃邵氏為皇太后,母妃為興獻后。壬午,興獻后至自安陸。”
  24. ^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世宗嘉靖元年春正月,郊祀甫畢,清寧宮小房災,楊廷和、蔣冕、毛紀、費宏上言:「火起風烈,此殆天意。況迫清寧後殿,豈興獻帝、后之加稱,祖宗神靈容有未悅乎?」給事中鄧繼曾上言:「五行火主禮。今日之禮,名紊言逆,陰極變災。臣雖愚,知為廢禮之應。」主事高尚賢、鄭佐相繼上言:「鬱攸之災,不於他宮,而於清寧之後;不在他日,而在郊祀之餘。變豈虛生,災有由召。」帝覽之心動,乃從廷和等議,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而「皇」字不復加矣。”
  25. ^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嘉靖二年十一月)南京刑部主事桂萼日與張璁討論古禮,其議符合。至是上言大禮,并獻席書、方獻夫《議草》,疏曰:「臣聞古者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未聞廢父子之倫,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今禮官以皇上與為人後,而強附末世故事,滅武宗之統,奪興獻之宗。夫孝宗有武宗為子矣,可復為立後乎?武宗以神器授皇上矣,可不繼其統乎?今舉朝之臣,未聞有所規納者,何也?蓋自張璁建議,論者指為干進。故達禮之士,不敢遽言其非。切念皇上在興國太后之側,慨興獻帝弗祀三年矣。而臣子乃肆然自以為是,可乎?臣願皇上速發明詔,循名考實,稱孝宗曰皇伯考,興獻帝曰皇考,而別立廟於大內。興國太后曰聖母,武宗曰皇兄,則天下之為父子君臣者定。至於朝議之謬,有不足辨者。彼所執不過宋濮王議耳。臣按:宋臣范純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詔,親許為仁宗子。至於封爵,悉用皇子故事,與入繼之主,事體不同。』則宋臣之論,亦自有別。今皇上奉祖訓入繼大統,果曾親承孝宗詔而為之子乎?則皇上非為人後,而為入繼之主明矣。然則考興獻帝、母興國太后,可以質鬼神俟百世者也。臣久欲上請,乃者復得見席書、方獻夫二臣之疏,以為皇上必為之惕然更改,有無待於臣之言者。至今未奉宸斷,豈皇上偶未詳覽耶?抑二臣將上而中止耶?臣故不敢愛死,再申其說,并錄二臣疏以聞。」”

第二次楊廷和內閣,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请协助補充参考资料, 添加相关内联标签和删除原创研究内容以改善这篇条目, 详细情况请参见讨论页, 成立於正德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1517年11月28日, 結束於嘉靖三年二月十一日, 1524年3月15日, 是明武宗朱厚照統治下的最後一個內閣, 亦是明世宗朱厚熜統治下的第一個內閣, 由在家鄉守喪期滿的前任首輔楊廷和奉召返京組閣, 明朝內閣建立日期1517年11月28日, 1517, 解散日期1524年3月15日, 1524, 组织与人物国家元首朱厚照, 1517, 15.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请协助補充参考资料 添加相关内联标签和删除原创研究内容以改善这篇条目 详细情况请参见讨论页 第二次楊廷和內閣成立於正德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1517年11月28日 結束於嘉靖三年二月十一日 1524年3月15日 是明武宗朱厚照統治下的最後一個內閣 亦是明世宗朱厚熜統治下的第一個內閣 由在家鄉守喪期滿的前任首輔楊廷和奉召返京組閣 1 2 第二次楊廷和內閣明朝內閣建立日期1517年11月28日 1517 11 28 解散日期1524年3月15日 1524 03 15 组织与人物国家元首朱厚照 1517 1521 朱厚熜 1521 1524 政府首脑楊廷和副政府首脑梁儲 1517 1521 蔣冕 1521 1524 执政党衛禮派 政治立場 反对党議禮派 政治立場 反对党领袖張璁历史前任梁儲內閣继任蔣冕內閣正德十六年三月十四日 1521年4月20日 明武宗在豹房駕崩 由於沒有子嗣 內閣援引 皇明祖训 選立皇位繼承人 武宗唯一的弟弟蔚悼王朱厚炜早殤 孝宗絕嗣 上推至明憲宗家系 孝宗兩兄 無名皇長子 悼恭太子朱祐极 無子即逝 四弟興獻王朱祐杬逝於正德十六年 1519年 其長子岳懷王朱厚熙早殤 次子為嗣位興王朱厚熜 楊廷和遂按 兄終弟及 的原則徵召朱厚熜出任皇帝 朱厚熜於同年四月二十二日 5月27日 入京即位 是為明世宗 3 4 嘉靖三年二月十一日 1524年3月15日 楊廷和在大禮議之爭中失利 請辭獲准 5 6 同日由次輔蔣冕繼任內閣首輔 目录 1 內閣成員 2 內閣大事記錄 2 1 武宗時期 2 2 世宗時期 3 參考文獻內閣成員 编辑職位 姓名 備注首輔 楊廷和次輔 梁儲 梁儲內閣續任 正德十六年 1521年 辭職 7 次輔 蔣冕 梁儲內閣續任 本為武英殿大學士 正德十六年晉升謹身殿大學士 8 文淵閣大學士 毛紀 梁儲內閣續任 正德十六年晉升武英殿大學士 9 文淵閣大學士 袁宗皐 正德十六年入閣 同年逝世 10 大學士 費宏 第一次楊廷和內閣期間離職 11 正德十六年復職 12 內閣大事記錄 编辑武宗時期 编辑 武宗在位期間 將大半心力投注於南征北討 與主張勤修內政的楊廷和內閣多有牴觸 1 正德十三年 1518年 七月 武宗以邊疆多有警報為由 自命 總督軍務 威武大將軍 總兵官朱壽 統領六師前往征討 以將領江彬 許泰備兵偕同北出塞外 令內閣草擬詔書 內閣大臣均認為不可 武宗遂再在左順門召集百官面諭 楊廷和 蔣冕告病不去 梁儲 毛紀則哭泣地進諫 眾位大臣聽後亦大哭 武宗仍然不收回成命 之後毛紀亦因借病不上朝 惟梁儲堅持進諫數日 武宗亦不聽從 九月十六日 10月20日 武宗以大將軍 朱壽 肅清邊境 自行加封為鎮國公 梁儲 毛紀進言反對 武宗不報批准 隨後遊歷宣府 大同 直至延綏 梁儲屢次上疏 均不予省察 13 14 2 正德十四年 1519年 六月 寧王朱宸濠在南昌起兵造反 迅速攻占南康 九江 并计划出兵攻取南京 进而北上入朝監國 15 16 南贛巡撫王守仁 吉安知府伍文定募兵勤王 於同年七月二十六日 8月20日 殲滅叛軍並生擒朱宸濠 17 武宗為肅清寧王餘黨 遂決意親自視察長江一帶 令梁儲 蔣冕隨行 楊廷和 毛紀留守京師主持政務 展開將近兩年的南巡 同年十二月 武宗在南京受朱宸濠降 之後仍不願回朝 繼續巡幸江浙地區 梁 蔣二人於是在行宮門前長跪上疏 請武宗早日班師回朝 武宗在處死朱宸濠後 最終於次年十二月十日 1521年1月18日 返京主政 18 19 20 世宗時期 编辑 世宗即位之初 由於自旁系入繼大統 尚不知如何運用皇權行事 朝政多委由楊廷和內閣處理 楊廷和改革吏治 节省浪费 清除宦官 頗有建树 然而 世宗在尊奉親生父母的禮節上與楊廷和意見相左 導致楊廷和內閣終究失勢垮台 1 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1521年6月1日 世宗下令群臣议定及生父朱祐杬的主祀及封号 以杨廷和为首的朝中大臣認為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繼大宗 就應該尊奉正統 要以明孝宗为皇考 宗法上的父親 興獻王改称 皇叔考兴献大王 母妃蔣氏为 皇叔母兴国大妃 祭祀时对其亲生父母自称 侄皇帝 另以益王次子崇仁王朱厚炫为兴献王之嗣 主奉兴王之祀 世宗認為此舉等同於背棄親生父母 無法接受朝臣的提議 雙方陷入僵局 21 七月三日 8月4日 新科進士張璁上 大禮疏 認為世宗即位是繼承皇統 而非繼承皇嗣 建議世宗仍以生父為考 在北京別立興獻王廟 22 世宗見此奏章後表示贊同 然而張璁人單勢孤 難以動眾 世宗唯有先行妥協 但在奉迎生母蔣妃入京的禮儀上 世宗堅持行以迎皇太后之禮 遭到楊廷和反對後 表示願意辭位 奉母返回安陸 楊廷和只得讓步 同年十月 朱厚熜尊父親為 興獻帝 母親為 興獻后 並以太后禮迎母親入宮 23 2 嘉靖元年正月 清寧宮發生火災 楊廷和內閣藉此宣稱世宗尊父母為帝后 使得祖宗難容 五行失序 世宗只得暫稱孝宗為皇考 孝宗皇后為聖母 興獻帝 興獻后為 本生父母 24 次年十一月 時任南京刑部主事的張璁與同僚桂萼重提舊議 奏請世宗正式奉興獻帝為皇考 獲得南京兵部右侍郎席書 吏部員外郎方獻夫等人支持 25 朝廷遂正式分化為以孝宗為皇考的 衛禮派 楊廷和為首 與以興獻帝為皇考的 議禮派 張璁為首 世宗依從議禮派的主張 定於隔年重議興獻帝地位及尊號 楊廷和堅持原議 只得致仕歸鄉 參考文獻 编辑 明史 卷190 儲懼不克任 以廷和服闋 屢請召之 廷和還朝 儲遂讓而處其下 明史 卷16 正德十二年 十一月丁亥 召楊廷和復入閣 明史 卷190 三月十四日丙寅 谷大用 張永至閣 言帝崩於豹房 以皇太后命 移殯大內 且議所當立 廷和舉 皇明祖訓 示之曰 兄終弟及 誰能瀆焉 興獻王長子 憲宗之孫 孝宗之從子 大行皇帝之從弟 序當立 梁儲 蔣冕 毛紀鹹贊之 乃令中官入啟皇太后 廷和等候左順門下 頃之 中官奉遺詔及太后懿旨 宣諭群臣 一如廷和請 事乃定 明史 卷17 夏四月癸未 發安陸 癸卯 至京師 止於郊外 禮官具儀 請如皇太子即位禮 王顧長史袁宗皐曰 遺詔以我嗣皇帝位 非皇子也 大學士楊廷和等請如禮臣所具儀 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 擇日登極 不允 會皇太后趣羣臣上箋勸進 乃即郊外受箋 是日 日中 入自大明門 遣官告宗廟社稷 謁大行皇帝几筵 朝皇太后 出御奉天殿 即皇帝位 明史 卷190 廷和先累疏乞休 其後請益力 又以持考獻帝議不合 疏語露不平 三年正月 帝聽之去 責以因辭歸咎 非大臣道 然猶賜璽書 給輿廩郵護如例 申前蔭子錦衣衛指揮使之命 給事 御史請留廷和 皆不報 廷和去 始議稱孝宗為 皇伯考 明史 卷17 嘉靖三年 二月丙午 楊廷和致仕 明史 卷109 正德十六年 儲五月致仕 加左柱國 明史 卷109 正德十六年 冕正月加少傅謹身殿大學士 明史 卷109 正德十六年 紀正月加少保 改戶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 明史 卷109 正德十六年 五月陞吏部左侍郎晉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 九月卒 明史 卷109 正德九年 宏五月致仕 明史 卷109 正德十六年 費宏四月召 十月入 加柱國少保 明史 卷190 十三年七月 帝從江彬言 將徧游塞上 託言邊關多警 命總督軍務 威武大將軍 總兵官朱壽統六師往征 令內閣草敕 閣臣不可 帝復集百官左順門面諭 廷和 冕在告 儲 紀泣諫 眾亦泣 帝意不可回 已而紀亦引疾 儲獨廷爭累日 帝竟不聽 踰月 帝以大將軍壽肅清邊境 令加封鎮國公 儲 紀上言 公雖貴 人臣耳 陛下承祖宗業 為天下君 奈何謬自貶損 既封國公 則將授以誥券 追封三代 祖宗在天之靈亦肯如陛下貶損否 況鐵券必有免死之文 陛下壽福無疆 何甘自菲薄 蒙此不祥之辭 名既不正 言自不順 臣等斷不敢阿意苟從 取他日戮身亡家之禍也 不報 帝遂歷宣府 大同 直抵延綏 儲等疏數十上 悉置不省 明史 卷16 正德十三年 秋七月己亥 錄應州功 敍廕陞賞者五萬餘人 丙午 復如宣府 八月乙酉 如大同 九月庚子 次偏頭關 癸丑 敕曰 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親統六師 肅清邊境 特加封鎮國公 歲支祿米五千石 吏部如敕奉行 甲寅 封朱彬為平虜伯 朱泰為安邊伯 冬十月戊辰 渡河 己卯 次榆林 十一月庚子 調西官廳及四衞營兵赴宣 大 壬子 次綏德 幸總兵官戴欽第 十二月戊寅 渡河 幸石州 戊子 次太原 明史纪事本末 卷四十七 寻各官入谢 拜毕 左右带甲露刃侍卫者数百人 宸濠出立露台 大言曰 太后有密旨 令我起兵入朝监国 汝等知之乎 都御史孙燧毅然曰 密旨安在 濠曰 不必多言 我今往南京 汝保驾否 燧张目直视濠 厉声曰 天无二日 臣安有二君 太祖法制在 谁则敢违 濠大怒 命缚燧 众骇愕 相顾失色 按察司副使许逵大呼曰 孙都御史 朝廷大臣 汝反贼 敢擅杀耶 顾燧语曰 我欲先发 不听 今制于人 尚何言 濠并缚之 讯逵且何言 逵曰 惟有赤心耳 岂从汝反 且缚且骂 贼捶折燧左臂 并缚逵 喝校尉火信等拽出惠民门外杀之 逵且死 骂曰 今日贼杀我 明日朝廷必杀贼 王阳明全集 卷三十四 年谱二 正德十四年六月 戊寅 宸濠 袭南康 知府陈霖等遁 己卯 袭九江 兵备曹雷 知府汪颖 指挥刘勋等遁 属县闻风皆溃 濠初谋欲径袭南京 遂犯北京 故乘胜克期东下 明史 卷16 正德十四年七月 甲辰 帝自將討宸濠 安邊伯朱泰為威武副將軍 帥師為先鋒 丙午 宸濠犯安慶 都指揮楊銳 知府張文錦禦卻之 辛亥 提督南贛汀漳軍務副都御史王守仁帥兵復南昌 丁巳 守仁敗宸濠於樵舍 擒之 明史 卷16 正德十四年 八月癸未 車駕發京師 丁亥 次涿州 王守仁捷奏至 秘不發 冬十一月乙巳 漁於清江浦 壬子 冬至 受賀於太監張陽第 十二月辛酉 次揚州 乙酉 渡江 丙戌 至南京 明史 卷190 寧王宸濠反 帝南征 儲 冕扈從 在道聞賊滅 連疏請駕旋 抵揚州 帝議南京行郊禮 儲 冕計此議行 則回鑾益無日 極陳不可 疏三上始得請 帝以宸濠械將至 問處置之宜 儲等請如宣宗征高煦故事 罪人既得 即日班師 又因郊期改卜 四方災異 邊警 乞還乘輿 疏八九上 帝殊無還意 是秋 行在有物若豕首墮帝前 色碧 又進御婦人室中 若懸人首狀 人情益驚 儲 冕危言諫 帝頗心動 而羣小猶欲導帝游浙西 泛江 漢 儲 冕益懼 手疏跪泣行宮門外 歷未至酉 帝遣人取疏入 諭之起 叩頭言 未奉俞旨 不敢起也 帝不得已 許不日還京 乃叩頭出 明史 卷16 正德十五年 十二月己丑 宸濠伏誅 甲午 還京師 告捷於郊廟社稷 明史纪事本末 卷五十 正德十六年四月 戊申 命禮官集議崇祀興獻王典禮 禮部尚書毛澄請於大學士楊廷和 廷和出漢定陶王 宋濮王事授之 曰 此篇為據 異議者即奸諛當誅 時有待對公交車舉人張璁者 為禮部侍郎王瓚同鄉士 詣瓚言 帝入繼大統 非為人後 與漢哀 宋英不類 瓚然之 宣言於眾 廷和謂瓚獨持異議 令言官列瓚他失 出為南京禮部侍郎 而以侍讀學士汪俊代之 尚書毛澄會公卿臺諫等官六十餘人上議 漢成帝立定陶王為嗣 而以楚王孫後定陶 承其王祀 師丹以為得禮 今上入繼大統 宜以益王子崇仁主後興國 其崇號則襲宋英故事 以孝宗為考 興獻王及妃為皇叔父母 祭告上箋稱姪 署名 而令崇仁主考興獻王 叔益王 帝覽曰 父母可移易乎 其再議 於是廷和及蔣冕 毛紀等復上言 程頤 濮議 最得禮義之正 皇上采而行之 可為萬世法 興獻祀事 今雖以崇仁主 異日仍以皇次子後興國 而改崇仁為親藩 天理人情 庶無兩失 尚書澄 侍郎俊等六十餘人 亦復上議如廷和言 帝不聽 仍命博考典禮 以求至當 已而廷和復上言 舜不追崇瞽瞍 漢世祖不追崇南頓君 皇上取法二君 斯聖德無累 澄等七十餘人又上議 武宗皇帝以神器授之陛下 有父道焉 特以昭穆既同 不可為世 孝廟而上 稱祖 曾 高 以次加稱 豈容異議 興獻王雖有罔極恩 斷不可以稱孝廟者稱之也 因錄魏明帝詔文以上 留中不報 御史周宣 進士屈儒 侯廷訓亦各奏議如禮官指 帝終不從 六月 敕修 武宗實錄 仍命禮官集議追崇大禮 明史纪事本末 卷五十 正德十六年 七月 觀政進士張璁上 大禮疏 曰 朝議謂皇上入嗣大宗 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 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 王妃為皇叔母者 不過拘執漢定陶王 宋濮王故事耳 夫漢哀 宋英皆預立為皇嗣 而養之於宮中 是明為人後者也 故師丹 司馬光之論 施於彼一時猶可 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 比於崩殂 而廷臣遵祖訓 奉遺詔 迎取皇上 入繼大統 遺詔直曰 興獻王長子倫序當立 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 比之預立為嗣 養之宮中者 較然不同 夫興獻王往矣 稱之以皇叔父 鬼神固不能無疑也 今聖母之迎也 稱皇叔母 則當以君臣禮見 恐子無臣母之義 禮 長子不得為人後 況興獻王惟生皇上一人 利天下而為人後 恐子無自絕父母之義 故皇上為繼統武宗 而得尊崇其親則可 謂嗣孝宗 以自絕其親則不可 或以大統不可絕為說者 則將繼孝宗乎 繼武宗乎 夫統與嗣不同 非必父死子立也 漢文帝承惠帝之後 則弟繼 宣帝承昭帝之後 則以兄孫繼 若必強奪此父子之親 建彼父子之號 然後謂之繼統 則古當有稱高伯祖 皇伯考者 皆不得謂之統矣 臣竊謂今日之禮 宜別為興獻王立廟京師 使得隆尊親之孝 且使母以子貴 尊與父同 則興獻王不失其為父 聖母不失其為母矣 明史 卷17 正德十六年 冬十月己卯朔 追尊父興獻王為興獻帝 祖母憲宗貴妃邵氏為皇太后 母妃為興獻后 壬午 興獻后至自安陸 明史纪事本末 卷五十 世宗嘉靖元年春正月 郊祀甫畢 清寧宮小房災 楊廷和 蔣冕 毛紀 費宏上言 火起風烈 此殆天意 況迫清寧後殿 豈興獻帝 后之加稱 祖宗神靈容有未悅乎 給事中鄧繼曾上言 五行火主禮 今日之禮 名紊言逆 陰極變災 臣雖愚 知為廢禮之應 主事高尚賢 鄭佐相繼上言 鬱攸之災 不於他宮 而於清寧之後 不在他日 而在郊祀之餘 變豈虛生 災有由召 帝覽之心動 乃從廷和等議 稱孝宗為皇考 慈壽皇太后為聖母 興獻帝 后為本生父母 而 皇 字不復加矣 明史纪事本末 卷五十 嘉靖二年十一月 南京刑部主事桂萼日與張璁討論古禮 其議符合 至是上言大禮 并獻席書 方獻夫 議草 疏曰 臣聞古者帝王事父孝 故事天明 事母孝 故事地察 未聞廢父子之倫 而能事天地 主百神者也 今禮官以皇上與為人後 而強附末世故事 滅武宗之統 奪興獻之宗 夫孝宗有武宗為子矣 可復為立後乎 武宗以神器授皇上矣 可不繼其統乎 今舉朝之臣 未聞有所規納者 何也 蓋自張璁建議 論者指為干進 故達禮之士 不敢遽言其非 切念皇上在興國太后之側 慨興獻帝弗祀三年矣 而臣子乃肆然自以為是 可乎 臣願皇上速發明詔 循名考實 稱孝宗曰皇伯考 興獻帝曰皇考 而別立廟於大內 興國太后曰聖母 武宗曰皇兄 則天下之為父子君臣者定 至於朝議之謬 有不足辨者 彼所執不過宋濮王議耳 臣按 宋臣范純仁告英宗曰 陛下昨受仁宗詔 親許為仁宗子 至於封爵 悉用皇子故事 與入繼之主 事體不同 則宋臣之論 亦自有別 今皇上奉祖訓入繼大統 果曾親承孝宗詔而為之子乎 則皇上非為人後 而為入繼之主明矣 然則考興獻帝 母興國太后 可以質鬼神俟百世者也 臣久欲上請 乃者復得見席書 方獻夫二臣之疏 以為皇上必為之惕然更改 有無待於臣之言者 至今未奉宸斷 豈皇上偶未詳覽耶 抑二臣將上而中止耶 臣故不敢愛死 再申其說 并錄二臣疏以聞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第二次楊廷和內閣 amp oldid 7536453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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