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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萼

桂萼(1478年—1531年),子實見山古山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饒州府安仁縣(今江西省餘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年间進士,官至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桂萼

大明少保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
武英殿大學士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子實,號見山
諡號 文襄
出生 成化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饶州府安仁县
逝世 嘉靖十年(1531年)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饶州府安仁县
配偶 娶吴氏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著作

《歷代地理指掌》、《明輿地指掌圖》、《桂文襄公奏議》

生平 编辑

桂萼為正德二年丁卯科江西乡试第十九名举人,六年(1511年)辛未科会试326名,三甲62名進士,授丹徒武康成安等縣知县,屢忤長官,抑制豪强,政绩颇著。嘉靖初年(1522年)由成安知县南京刑部主事嘉靖二年(1523年)十一月,爆發大禮議事件,桂萼上疏请斥逐杨廷和,并率先與張璁支持明世宗立生父為皇考[1]嘉靖四年(1525年)升任詹事,仍兼翰林学士,因為屢次支持世宗,而受到廷臣反對,其與張璁接連成功彈劾費宏石珤等人。此後屢次被給事中彈劾,但仍然留用,他亦請求世宗開言路并懲治奸臣浪費等,得到實行[2]

嘉靖六年(1527年)三月,晋升為禮部右侍郎,仍然兼翰林學士[3]。同年九月,改吏部左侍郎,又升礼部尚书翰林学士明代尚书学士自桂萼始。嘉靖七年(1528年)正月,加太子太保。《明倫大典》書成后,加少保太子太傅[4],之後接連彈劾不依附其的官員[5]嘉靖八年(1529年)以本官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內閣參贊機務。其升迁之速,史上罕見。同年八月,因恐被彈劾,自请退休,同年九月复奉召回,帝赞為“俊彦宿学”,赐银质印章两方,一刻“忠诚敬慎”;另一镌“绳愆匡违”[6]嘉靖十年(1531年)正月以疾歸,八月卒於家中,葬于安仁七都杨源塘(今锦江镇铁山山底邱家村),同治年间尚存有墓志铭。追赐太傅文襄[7]

著作 编辑

著有《历代地理指掌》、《明舆地指掌图》、《桂文襄公奏议》。

家族 编辑

曾祖桂珍,旌表義民。祖父桂俊。父桂暤。母倪氏。慈侍下。兄桂華,字子朴,號古山,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有古山先生集二十卷。

註釋 编辑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6):“桂萼,字子實,安仁人。正德六年進士。除丹徒知縣。性剛使氣,屢忤上官,調青田不赴。用薦起知武康,復忤上官下吏。嘉靖初,由成安知縣遷南京刑部主事。世宗欲尊崇所生,廷臣力持,已稱興獻王為帝,妃為興國太后,頒詔天下二歲矣,萼與張璁同官,乃以二年十一月上疏曰:「臣聞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未聞廢父子之倫,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今禮官失考典章,遏絕陛下純孝之心,納陛下於與為人後之非,而滅武宗之統,奪獻帝之宗,且使興國太后壓於慈壽太后,禮莫之盡,三綱頓廢,非常之變也。乃自張璁、霍韜獻議,論者指為干進,逆箝人口,致達禮者不敢駁議。切念陛下侍興國太后,慨興獻帝弗祀,已三年矣,拊心出涕,不知其幾。願速發明詔,稱孝宗曰皇伯考,興獻帝皇考,別立廟大內,正興國太后之禮,定稱聖母,庶協事天事地之道。至朝臣所執不過宋濮議耳。按宋范純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詔,親許為之子,至於封爵,悉用皇子故事,與入繼之主不同』,則宋臣之論,亦自有別。今陛下奉祖訓入繼大統,未嘗受孝宗詔為之子也,則陛下非為人後,而為入繼之主也明甚。考興獻帝,母興國太后,又何疑。臣聞非天子不議禮;天下有道,禮樂自天子出。臣久欲以請,乃者復得席書、方獻夫二疏。伏望奮然裁斷,將臣與二臣疏並付禮官,令臣等面質。」帝大喜,明年正月手批議行。”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6):“四年春,給事中柯維熊言:「陛下親君子而君子不容,如林俊、孫交、彭澤之去是也。遠小人而小人尚在,如張璁、桂萼之用是也。且今伏闕諸臣多死徙,而御史王懋、郭楠又謫譴竊以為罰過重矣。」萼、璁遂求去,優詔慰留。尋進詹事兼翰林學士。議世廟神道及太后謁廟禮,復排廷議,希合帝指。帝益以為賢,兩人氣益盛。而閣臣抑之,不令與諸翰林等。兩人乃連章攻費宏幷石珤,齮之去。給事中陳洸犯重辟,萼與尚書趙鑑攘臂爭,為南京給事中所劾,不問。嘗陳時政,請預蠲六年田租,更登極初宿弊,寬登聞鼓禁約,復塞上開中制,懲奸徒阻絕養濟院,聽窮民耕城垣陾地,停外吏赴部考滿,申聖敬,廣聖孝,凡數事。多議行。”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6):“六年三月進禮部右侍郎,兼官如故。時方京察,南京言官拾遺及萼。萼上言:「故輔楊廷和廣植私黨,蔽聖聰者六年,今次第斥逐,然遺奸在言路。昔憲宗初年,命科道拾遺後,互相糾劾,言路遂清,請舉行如制。」章下吏部,侍郎孟春等言:「憲宗無此詔。萼被論報復,無以厭眾心。」萼言:「詔出憲宗文集。春欲媚言官,宜幷按問。」章下部再議,春等言成化中科道有超擢巡撫不稱者,憲宗命互劾,去者七人,非考察拾遺比。帝終然萼言,趣令速舉。給事御史爭之,並奪俸。春等乃以御史儲良才等四人名上。帝獨黜良才,而特旨斥給事中鄭自璧、孟奇。且令部院再覈,復黜給事中余經等四人,南京給事中顧溱等數人,乃已。”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6):“其年九月改吏部左侍郎。是月拜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故事,尚書無兼學士者,自萼始。甫踰月,遷吏部尚書,賜銀章二,曰「忠誠靜慎」,曰「繩愆匡違」,令密封言事與輔臣埒。七年正月,手敕加太子太保。明倫大典成,加少保兼太子太傅。”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6):“萼既得志,日以報怨為事。陳九疇、李福達、陳洸之獄,先後株連彭澤、馬錄、葉應驄等甚眾,或被陷至謫戍。廷臣莫不畏其兇威。獨疏薦建言獲罪鄧繼曾、季本等,因事貶謫黃國用、劉秉鑑等,諸人得量移。世亦稍以此賢萼。然王守仁之起也,萼實薦之。已,銜其不附己,力齮齕。及守仁卒,極言醜詆,奪其世封,諸卹典皆不予。”
  6.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6):“八年二月命以本官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初,萼、璁赴召,廷臣欲倣先朝馬順故事,於左順門捶殺之,走武定侯郭勛家以免。勛遂與深相結,亦蒙帝眷典禁兵。久之,勛奸狀大露,璁、霍韜力庇勛。萼知帝已惡之,獨疏其兇暴貪狡數事,勛遂獲罪。楊一清為首輔持重,萼、璁好紛更,且惡其壓己,遂不相能。給事中孫應奎請鑒別三臣賢否,詆萼最力。帝已疑萼,令滌宿愆,全君臣終始之義。萼乃大懼,疏辨,且稱疾乞休。帝報曰:「卿行事須勉徇公議,庶不負前日忠。」萼益懼。給事中王準因劾萼舉私人李夢鶴為御醫。詔下吏部,言夢鶴由考選無私。帝終以為疑,命太醫院更考。言官知帝意已移,給事中陸粲極論其罪,幷言夢鶴與萼家人吳從周、序班桂林居間行賄事。奏入,帝大悟,立奪萼官,以尚書致仕。璁亦罷政。帝復列二人罪狀詔廷臣,略言:「其自用自恣,負君負國,所為事端昭然眾見,而萼尤甚。法當置刑典,特寬貸之。」遂下夢鶴等法司,皆首服。”
  7.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6):“無何,霍韜兩疏訟萼,言一清與法司搆成萼贓罪。一清遂去位,刑部尚書周倫調南京,郎中、員外皆奪職,命法司會錦衣鎮撫官再讞。乃言夢鶴等假託行私,與萼無與。詔削夢鶴、林籍,從周論罪,萼復散官。是時璁已召還。史館儒士蔡圻知帝必復萼,疏頌萼功,請召之。帝乃賜敕,令撫按官趣上道。萼未至,國子生錢潮等復請趣萼。帝怒曰:「大臣進退,幺麼敢與聞耶」?幷圻下吏。明年四月還朝,盡復所奪官,仍參機務。萼初銳意功名,勇任事,不恤物議,驟被摧抑,氣為之懾,不敢復放恣。居位數月,屢引疾,帝輒優旨慰留。十年正月得請歸,卒於家。贈太傅,諡文襄。”

外部链接 编辑

  • 余江县历史名人
官衔
前任:
吳一鵬
明朝禮部尚書
1527年
繼任:
方獻夫
前任:
李承勛
明朝吏部尚書
1527年-1529年
繼任:
方獻夫

桂萼, 1478年, 1531年, 字子實, 號見山, 古山,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饒州府安仁縣, 今江西省餘江縣, 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年间進士, 官至吏部尚書, 武英殿大學士, 大明少保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族裔, 漢族字號, 字子實, 號見山諡號, 文襄出生, 成化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饶州府安仁县逝世, 嘉靖十年, 1531年,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饶州府安仁县配偶, 娶吴氏出身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出身著作, 歷代地理指掌, 明輿地指掌圖, 桂文襄公奏議, 目录, 生. 桂萼 1478年 1531年 字子實 號見山 古山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饒州府安仁縣 今江西省餘江縣 人 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年间進士 官至吏部尚書 武英殿大學士 桂萼大明少保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族裔 漢族字號 字子實 號見山諡號 文襄出生 成化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饶州府安仁县逝世 嘉靖十年 1531年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饶州府安仁县配偶 娶吴氏出身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出身著作 歷代地理指掌 明輿地指掌圖 桂文襄公奏議 目录 1 生平 2 著作 3 家族 4 註釋 5 外部链接生平 编辑桂萼為正德二年丁卯科江西乡试第十九名举人 六年 1511年 辛未科会试326名 三甲62名進士 授丹徒 武康 成安等縣知县 屢忤長官 抑制豪强 政绩颇著 嘉靖初年 1522年 由成安知县迁南京刑部主事 嘉靖二年 1523年 十一月 爆發大禮議事件 桂萼上疏请斥逐杨廷和 并率先與張璁支持明世宗立生父為皇考 1 嘉靖四年 1525年 升任詹事 仍兼翰林学士 因為屢次支持世宗 而受到廷臣反對 其與張璁接連成功彈劾費宏與石珤等人 此後屢次被給事中彈劾 但仍然留用 他亦請求世宗開言路并懲治奸臣浪費等 得到實行 2 嘉靖六年 1527年 三月 晋升為禮部右侍郎 仍然兼翰林學士 3 同年九月 改吏部左侍郎 又升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 明代尚书兼学士自桂萼始 嘉靖七年 1528年 正月 加太子太保 明倫大典 書成后 加少保兼太子太傅 4 之後接連彈劾不依附其的官員 5 嘉靖八年 1529年 以本官兼武英殿大學士 入內閣參贊機務 其升迁之速 史上罕見 同年八月 因恐被彈劾 自请退休 同年九月复奉召回京 帝赞為 俊彦宿学 赐银质印章两方 一刻 忠诚敬慎 另一镌 绳愆匡违 6 嘉靖十年 1531年 正月以疾歸 八月卒於家中 葬于安仁七都杨源塘 今锦江镇铁山山底邱家村 清同治年间尚存有墓志铭 追赐太傅 谥文襄 7 著作 编辑著有 历代地理指掌 明舆地指掌图 桂文襄公奏议 家族 编辑曾祖桂珍 旌表義民 祖父桂俊 父桂暤 母倪氏 慈侍下 兄桂華 字子朴 號古山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有古山先生集二十卷 註釋 编辑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6 桂萼 字子實 安仁人 正德六年進士 除丹徒知縣 性剛使氣 屢忤上官 調青田不赴 用薦起知武康 復忤上官下吏 嘉靖初 由成安知縣遷南京刑部主事 世宗欲尊崇所生 廷臣力持 已稱興獻王為帝 妃為興國太后 頒詔天下二歲矣 萼與張璁同官 乃以二年十一月上疏曰 臣聞帝王事父孝 故事天明 事母孝 故事地察 未聞廢父子之倫 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 今禮官失考典章 遏絕陛下純孝之心 納陛下於與為人後之非 而滅武宗之統 奪獻帝之宗 且使興國太后壓於慈壽太后 禮莫之盡 三綱頓廢 非常之變也 乃自張璁 霍韜獻議 論者指為干進 逆箝人口 致達禮者不敢駁議 切念陛下侍興國太后 慨興獻帝弗祀 已三年矣 拊心出涕 不知其幾 願速發明詔 稱孝宗曰皇伯考 興獻帝皇考 別立廟大內 正興國太后之禮 定稱聖母 庶協事天事地之道 至朝臣所執不過宋濮議耳 按宋范純仁告英宗曰 陛下昨受仁宗詔 親許為之子 至於封爵 悉用皇子故事 與入繼之主不同 則宋臣之論 亦自有別 今陛下奉祖訓入繼大統 未嘗受孝宗詔為之子也 則陛下非為人後 而為入繼之主也明甚 考興獻帝 母興國太后 又何疑 臣聞非天子不議禮 天下有道 禮樂自天子出 臣久欲以請 乃者復得席書 方獻夫二疏 伏望奮然裁斷 將臣與二臣疏並付禮官 令臣等面質 帝大喜 明年正月手批議行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6 四年春 給事中柯維熊言 陛下親君子而君子不容 如林俊 孫交 彭澤之去是也 遠小人而小人尚在 如張璁 桂萼之用是也 且今伏闕諸臣多死徙 而御史王懋 郭楠又謫譴竊以為罰過重矣 萼 璁遂求去 優詔慰留 尋進詹事兼翰林學士 議世廟神道及太后謁廟禮 復排廷議 希合帝指 帝益以為賢 兩人氣益盛 而閣臣抑之 不令與諸翰林等 兩人乃連章攻費宏幷石珤 齮之去 給事中陳洸犯重辟 萼與尚書趙鑑攘臂爭 為南京給事中所劾 不問 嘗陳時政 請預蠲六年田租 更登極初宿弊 寬登聞鼓禁約 復塞上開中制 懲奸徒阻絕養濟院 聽窮民耕城垣陾地 停外吏赴部考滿 申聖敬 廣聖孝 凡數事 多議行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6 六年三月進禮部右侍郎 兼官如故 時方京察 南京言官拾遺及萼 萼上言 故輔楊廷和廣植私黨 蔽聖聰者六年 今次第斥逐 然遺奸在言路 昔憲宗初年 命科道拾遺後 互相糾劾 言路遂清 請舉行如制 章下吏部 侍郎孟春等言 憲宗無此詔 萼被論報復 無以厭眾心 萼言 詔出憲宗文集 春欲媚言官 宜幷按問 章下部再議 春等言成化中科道有超擢巡撫不稱者 憲宗命互劾 去者七人 非考察拾遺比 帝終然萼言 趣令速舉 給事御史爭之 並奪俸 春等乃以御史儲良才等四人名上 帝獨黜良才 而特旨斥給事中鄭自璧 孟奇 且令部院再覈 復黜給事中余經等四人 南京給事中顧溱等數人 乃已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6 其年九月改吏部左侍郎 是月拜禮部尚書 兼翰林學士 故事 尚書無兼學士者 自萼始 甫踰月 遷吏部尚書 賜銀章二 曰 忠誠靜慎 曰 繩愆匡違 令密封言事與輔臣埒 七年正月 手敕加太子太保 明倫大典成 加少保兼太子太傅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6 萼既得志 日以報怨為事 陳九疇 李福達 陳洸之獄 先後株連彭澤 馬錄 葉應驄等甚眾 或被陷至謫戍 廷臣莫不畏其兇威 獨疏薦建言獲罪鄧繼曾 季本等 因事貶謫黃國用 劉秉鑑等 諸人得量移 世亦稍以此賢萼 然王守仁之起也 萼實薦之 已 銜其不附己 力齮齕 及守仁卒 極言醜詆 奪其世封 諸卹典皆不予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6 八年二月命以本官兼武英殿大學士入參機務 初 萼 璁赴召 廷臣欲倣先朝馬順故事 於左順門捶殺之 走武定侯郭勛家以免 勛遂與深相結 亦蒙帝眷典禁兵 久之 勛奸狀大露 璁 霍韜力庇勛 萼知帝已惡之 獨疏其兇暴貪狡數事 勛遂獲罪 楊一清為首輔持重 萼 璁好紛更 且惡其壓己 遂不相能 給事中孫應奎請鑒別三臣賢否 詆萼最力 帝已疑萼 令滌宿愆 全君臣終始之義 萼乃大懼 疏辨 且稱疾乞休 帝報曰 卿行事須勉徇公議 庶不負前日忠 萼益懼 給事中王準因劾萼舉私人李夢鶴為御醫 詔下吏部 言夢鶴由考選無私 帝終以為疑 命太醫院更考 言官知帝意已移 給事中陸粲極論其罪 幷言夢鶴與萼家人吳從周 序班桂林居間行賄事 奏入 帝大悟 立奪萼官 以尚書致仕 璁亦罷政 帝復列二人罪狀詔廷臣 略言 其自用自恣 負君負國 所為事端昭然眾見 而萼尤甚 法當置刑典 特寬貸之 遂下夢鶴等法司 皆首服 清 张廷玉等 明史 卷196 無何 霍韜兩疏訟萼 言一清與法司搆成萼贓罪 一清遂去位 刑部尚書周倫調南京 郎中 員外皆奪職 命法司會錦衣鎮撫官再讞 乃言夢鶴等假託行私 與萼無與 詔削夢鶴 林籍 從周論罪 萼復散官 是時璁已召還 史館儒士蔡圻知帝必復萼 疏頌萼功 請召之 帝乃賜敕 令撫按官趣上道 萼未至 國子生錢潮等復請趣萼 帝怒曰 大臣進退 幺麼敢與聞耶 幷圻下吏 明年四月還朝 盡復所奪官 仍參機務 萼初銳意功名 勇任事 不恤物議 驟被摧抑 氣為之懾 不敢復放恣 居位數月 屢引疾 帝輒優旨慰留 十年正月得請歸 卒於家 贈太傅 諡文襄 外部链接 编辑桂萼 余江县历史名人官衔前任 吳一鵬 明朝禮部尚書1527年 繼任 方獻夫前任 李承勛 明朝吏部尚書1527年 1529年 繼任 方獻夫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桂萼 amp oldid 7632845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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