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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東少女命案

竹東少女命案又被稱為竹東少女性侵焚屍命案竹東邱姓少女命案,此事件發生於新竹縣竹東鎮,2015年5月17日自強國中二年級的邱美○因細故在網咖與人發生口角,後慘遭凌虐、性侵、殺害、焚屍事件。[4]

竹東少女命案
位置 臺灣新竹縣竹東鎮
日期2015年5月17日
武器安全帽、竹棍、汽油焚屍 [1][2]
受害者邱美○(14)
主謀林春雄(31歲)
黃曉雲(27歲)
陳哲儒(26歲)
古志強(22歲)
何文軒(19歲)
謝○薰(11)
曾○儀(9)[3]
動機網咖口角

背景 编辑

邱美○就讀自強國中2年3班,有輕度智能障礙與其父同住,全家包括邱美○在內的5兄弟姊妹,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每個月有中低收入戶的身心障礙補助,其中邱姓少女的姊姊是極重度智障。在校期間人際社交有障礙,常常會被欺負或誤會在Facebook上發文說心情不好,但任教老師表示其平常善良、個性文靜。其父親為派遣工,工作忙碌無暇陪伴,因為家裡無電腦,她經常到網咖上Facebook跟朋友和老師聊天排遣寂寞,平日十分乖巧也相當節省,僅待一、兩小時即離開,且多半只點飲料未有奢侈開銷。[5][6]

林春雄出身新竹縣尖石鄉新樂部落,2001年其母帶著林春雄和一名男子同居,因為不堪家暴某天晚上酒後與對方起口角,林母在他的面前持刀殺死同居人並入獄服刑。在發生此事件之前有數次前科:2011年山老鼠盜木,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刑6個月、緩刑2年[7],同年,酒駕被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判刑2個月、撤銷緩刑。2013年時追求邱姓女子被拒,竟持鐵棍打傷邱女,還拿汽油燒毀對方工作超商的機車與招牌,被新竹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4月,2014年11月才出獄。2015年3月因故和劉姓男子起爭執,與陳哲儒強行擄走劉男並施以毆打後強迫簽下本票,犯下恐嚇取財罪。他的同居女友黃曉雲則住在鄰村梅花部落,2004~2005年交往期間生下一女後因故分開,直到2015年農曆春節期間方又復合。包含本案同夥古志強何文軒等5人皆來自新竹縣尖石鄉泰雅族部落,平日下班後經常一同飲酒、聚會。[8][9][10][11]

謝○薰曾○儀亦來自新竹縣尖石鄉泰雅族部落[9],平常與父母同住,但父母常工作到深夜才回家,兩童便常在竹東市區閒晃,又因喜歡到網咖玩方塊遊戲,結成好友,會一起蹺課,學校先前已把兩童列為高風險輔導個案。 謝○薰常到鄰居林春雄黃曉雲租屋處玩樂,缺乏照顧的她把兩人當父母崇拜。 [12]

經過 编辑

2015年5月17日晚間邱美○和謝○薰在網咖內發生口角,謝○薰打電話給林春雄告知被侮辱與聲稱邱美○曾也辱罵過黃曉雲,林春雄心生不滿於是帶著女友黃曉雲、謝○薰、曾○儀、找來好友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一行7個人同前往尋仇,由謝○薰誘騙邱美○從網咖走出後擄走。

5人分別騎乘機車,將邱美○強押至竹東鎮大同國小旁步道,持竹棍、安全帽毆打。期間陳哲儒還叫曾姓、謝姓女童徒手毆打邱美○,直到被經過的路人制止才停手。一行人再將邱美○強押、載運至更隱密的竹東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用石塊等堅硬物品或以拳打、腳踹邱美○要害。陳哲儒更指使古志強、何文軒架住邱美○身體,要曾姓、謝姓少女持石塊敲擊邱美○頭部多次,還恐嚇邱美○,如果不接受強姦就會被打死,最後由何文軒、古志強先後性侵邱美○得逞,隨後除以言語羞辱極度踐踏邱美○人格尊嚴外仍繼續毆打。邱美○不堪長時間凌虐倒地不起,7人見狀便將她扔在原地等死,跑到卡拉OK歡唱。

一個多小時後,陳哲儒、古志強回到竹林大橋下查看邱美○,見邱美○死亡,便將她棄置在旁偏僻草叢內,再返回卡拉OK告訴眾人邱美○死亡訊息。由林春雄、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4人回到現場,以砂石塗擦邱美○臉部,使屍體容貌不復辨認,隔日4人購買汽油後再回現場,由何男點火焚屍。[13][14]

調查過程 编辑

2015年5月17日,夜間邱美○慘遭凌虐、性侵身亡。

  • 5月18日,老師發現邱美○未到校上課即連繫邱父,邱父告知女兒在媽媽那。[15]
  • 5月19日,老師聯繫不上家屬。
  • 5月20日,老師聯繫邱父,邱父告知,在乾媽那。
  • 5月21日,謝○薰於104年5月18日20時對一名在工地打工的少年炫耀:「向她嗆聲的少女已經被打死丟在竹林橋下」;該名少年再將此消息告知其叔,其叔在竹東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方及鄰近地區詳加尋找但未尋獲。又通報邱美○就讀之學校,警方輾轉接獲舉報後,於竹林大橋下發現屍體。[16][17]當晚隨即逮捕7人歸案。
  • 7月10日,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林春雄等5人依殺人、強制性交、毀損屍體等罪嫌提起公訴。

審判過程 编辑

2016年6月24日,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黃曉雲與男友林春雄,及友人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等5人涉犯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全部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18]

2017年3月21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法院認定被告5人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論罪。審酌林春雄等五人表明願意賠償被害家屬近1100萬元,何文軒案發後還試圖打電話救邱女,黃曉雲等人犯後均表達悔意,經台大醫院鑑定認為五嫌智能屬中低程度,容易衝動、欠缺控制能力,因此將黃曉雲、古志強、何文軒均從無期徒刑酌減刑期改判20至28年不等有期徒刑,林春雄、陳哲儒2人仍因犯行重大均判無期徒刑。[19]

2017年6月22日,最高法院宣判,認為未具體說明無殺人犯意,撤銷判決發回原審。[20]

2018年8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認為全案五人惡性重大,且無教化可能,為求分配正義及社會普遍的法律價值與正義,改判主嫌林春雄死刑,三名同夥加害人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無期徒刑;另因主嫌女友黃曉雲未參與性侵被害人,判刑有期徒刑20年,全案仍可上訴。[2]

2018年10月25日,最高法院宣判,認為原審未查明受害者受二次重擊後有無存活可能性,即認為5名犯嫌構成不作為殺人罪、對於殺人故意未說明屬於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未查明其餘四名共犯在性侵受害者時黃曉雲有無阻止即認定她無罪,撤銷判決發回原審。[21]

2019年6月6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宣判,認為依罪責相當原則,以表彰社會正義及符合社會上普通認可的法價值體系,不須考量有無教化可能作為減刑事由,判決林春雄死刑,而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無期徒刑,改判黃曉雲為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2019年8月1日,最高法院宣判,認為更二審判決認定林春雄性侵被害人的依據只有共犯自白,已違反刑事訴訟法156條第二項應調查其他必要證據之規定;更二審認定林春雄無悔意,惟林春雄除否認有殺人故意及性侵被害人外,其他事實皆承認,亦已與被害人家屬成立和解,雖尚未履行,但林春雄主張有一筆土地及車子可供支付和解金,似有悔過之意,故撤銷判決發回原審。[22]

2019年12月24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宣判,林春雄、黃曉雲、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均判處無期徒刑。法官認為林春雄等人犯行是基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非基於確定故意,惡性評價仍屬有別,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依公約規定不得判處死刑,而兩公約具國內法效力,因此依法不得判處死刑。新聞資料指出,林春雄等5人經送台大醫院鑑定結果,均認具有教化合理期待可能性或不能排除有此可能性。更三審審酌林春雄等人觸犯強制性交而殺被害人罪,對少女造成的痛苦強度、恐懼程度及時間上持續性,實非常人所能忍受,罪行重大至極,應量處法定刑中的次嚴厲刑即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23]其後,檢察官認為被告5人有致甲女於死的直接故意,原審卻逕認被告5人並無殺害甲女之直接故意,與案卷事證有違,且依意涵未明確之臺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書內容,認林春雄尚具有教化之合理期待可能或不能排除有此可能性,作為脫免死刑依據,顯然量刑有所不當,故再提起上訴。而被告5人各自認為非難以教化更生重返社會,且已成立和解,無期徒刑判決過重等理由再提起上訴。

2020年4月1日,最高法院宣判,認為檢察官及被告5人上訴目的,都置原判決所作的明白論斷於不顧,堅持己見為原判決中已經指謫駁斥的舊事項、舊話題再做爭辯,或對於事實審法院取捨證據與自由判斷「證據證明力」、或量刑之職權行使,用個人的見解或相異評價,任意指謫為違法,實在無理取鬧,因此駁回雙方、定讞。[24]
依原判決說明,現有證據顯示被告5人殺人之犯意既均係出於間接、不確定故意,而非程度上更為蓄意、嚴重之直接、確定故意,因此不符合兩公約所謂「情節最重大之罪」。(兩公約於2009年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因此具備國內法效力。)

後續 编辑

涉案少女遭安置輔導保護處分 编辑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少年事件處理法85-1條,雖曾○儀現年9歲、謝○薰現年11歲皆未滿12歲但仍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104年度兒護字第9號裁定安置輔導保護處分確定。

網友公開林春雄女兒照片 编辑

2015年5月22日,整起林春雄殘忍的行為曝光,網友尋找到他的私人FACEBOOK,發現殺害邱美○後在隔天下午買汽油到竹林大橋下焚屍時,竟還在臉書打卡曬恩愛,張貼出2張他和女兒的合照留言說:「我的寶貝女兒。」,其行徑令人髮指、激起憤愾[25]

2015年5月23日,於是有網友刻意在FACEBOOK上成立粉絲團,放上兇嫌林春雄女兒的照片,並在上頭打著「我的爸爸是殺人犯,輪姦殺人又焚屍」,約莫有有1千多人按讚,經輿論撻伐後自行關閉。[26][27]

主嫌林春雄獄中暴斃身亡 编辑

時年37歲林春雄,2020年4月從北所移往北監服刑,2021年10月22日早上8點半到工場時,向戒護人員反應身體不適,緊急送往聖保祿醫院後於10點05分宣告死亡[28]

参考資料 编辑

  1. ^ 國二女在網咖被架走 疑遭安全帽活活打死. [2015-05-21]. (原始内容于2016-12-15). 
  2. ^ 2.0 2.1 少女遭性侵焚屍案 林春雄更一審改判死刑. [2018-08-09]. (原始内容于2018-09-13). 
  3. ^ 惡夫妻虐殺焚屍 帶2童圍觀. [2015-05-21]. (原始内容于2016-12-20). 
  4. ^ 竹東少女命案 死者竟遭殘忍焚屍. [2015-05-21]. (原始内容于2016-12-16). 
  5. ^ 竹東少女命案 生前常遭霸凌. 2015-05-21 [2018-11-24]. 
  6. ^ 慰問遭殺害的邱姓少女家屬 縣政府致贈慰問金、全力協.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8-11-25). 
  7. ^ 99年度審訴字第544號. [永久失效連結]
  8. ^ 殺少女焚屍》家暴、母殺男友 造就主嫌暴戾性情.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12-08). 
  9. ^ 9.0 9.1 《新聞傳真》深入尖石鄉部落調查 5惡煞姦殺國中貧女揭密. 2015-05-27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09-21). 
  10. ^ 我不是帶頭大哥!「冥王」林春雄被罵「出事就變俗辣」. 2015-05-23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09-22). 
  11. ^ 105年度原侵上重訴字第1號.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09-13). 
  12. ^ 殺少女焚屍 狂妄自號「冥王」. 2015-05-22 [2018-11-24]. 
  13. ^ 竹東少女遭姦殺焚屍 5嫌殺人罪起訴. 2015-07-10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12-06). 
  14. ^ 105年度原侵上重訴字第1號. 1060321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09-13). 
  15. ^ 竹東少女命案 生前常遭霸凌. [2018-11-24]. 
  16. ^ 謝童炫耀:向我嗆聲的邱女,已經被打死丟在竹林大橋下.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09-18). 
  17. ^ 快訊/竹東國二女遭焚屍 5嫌坦承動手. [2015-05-21]. (原始内容于2019-12-07). 
  18. ^ 竹東姦殺少女焚屍案 5惡判處無期徒刑. [2016-09-13]. (原始内容于2020-04-05). 
  19. ^ 竹東少女遭姦殺焚屍案 高院判主嫌無期徒刑. [2017-03-22]. (原始内容于2018-12-13). 
  20. ^ 一○六年度台上字第一九○六號.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09-19). 
  21. ^ 最高法院 107 年台上字第 3938 號刑事判決. 司法院. (原始内容于2019-09-27). 
  22. ^ TVBS. 性侵焚屍竹東少女「似有悔過之意」 最高院撤主嫌死刑│TVBS新聞網. TVBS. [2019-08-04]. (原始内容于2019-08-04) (中文(臺灣)). 
  23. ^ 竹東少女命案更三審 5嫌判無期徒刑. [2020-04-01]. (原始内容于2019-12-24). 
  24. ^ 竹東少女命案 5嫌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2020-04-01]. (原始内容于2020-04-03). 
  25. ^ 【竹東少女命案】令人髮指 主嫌焚屍打卡曬恩愛. 2015-05-21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09-30). 
  26. ^ 【虐殺少女】主犯女兒被曝光無辜受牽連. 2015-05-24 [2018-11-24]. (原始内容于2019-09-19). 
  27. ^ 【少女命案】粉絲專頁露合照 兇嫌女兒無辜受牽連. 蘋果日報. 2015/05/23 13:12 [2018-11-24]. 
  28. ^ 蔡依珍. 報應來了?性侵國二少女焚屍逃死刑 主嫌林春雄獄中離奇暴斃. 中國時報. 2021-10-26 [2021-10-30]. (原始内容于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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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持鐵棍打傷邱女 還拿汽油燒毀對方工作超商的機車與招牌 被新竹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年4月 2014年11月才出獄 2015年3月因故和劉姓男子起爭執 與陳哲儒強行擄走劉男並施以毆打後強迫簽下本票 犯下恐嚇取財罪 他的同居女友黃曉雲則住在鄰村梅花部落 2004 2005年交往期間生下一女後因故分開 直到2015年農曆春節期間方又復合 包含本案同夥古志強 何文軒等5人皆來自新竹縣尖石鄉泰雅族部落 平日下班後經常一同飲酒 聚會 8 9 10 11 謝 薰 曾 儀亦來自新竹縣尖石鄉泰雅族部落 9 平常與父母同住 但父母常工作到深夜才回家 兩童便常在竹東市區閒晃 又因喜歡到網咖玩方塊遊戲 結成好友 會一起蹺課 學校先前已把兩童列為高風險輔導個案 謝 薰常到鄰居林春雄 黃曉雲租屋處玩樂 缺乏照顧的她把兩人當父母崇拜 12 經過 编辑2015年5月17日晚間邱美 和謝 薰在網咖內發生口角 謝 薰打電話給林春雄告知被侮辱與聲稱邱美 曾也辱罵過黃曉雲 林春雄心生不滿於是帶著女友黃曉雲 謝 薰 曾 儀 找來好友陳哲儒 古志強 何文軒一行7個人同前往尋仇 由謝 薰誘騙邱美 從網咖走出後擄走 5人分別騎乘機車 將邱美 強押至竹東鎮大同國小旁步道 持竹棍 安全帽毆打 期間陳哲儒還叫曾姓 謝姓女童徒手毆打邱美 直到被經過的路人制止才停手 一行人再將邱美 強押 載運至更隱密的竹東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 用石塊等堅硬物品或以拳打 腳踹邱美 要害 陳哲儒更指使古志強 何文軒架住邱美 身體 要曾姓 謝姓少女持石塊敲擊邱美 頭部多次 還恐嚇邱美 如果不接受強姦就會被打死 最後由何文軒 古志強先後性侵邱美 得逞 隨後除以言語羞辱極度踐踏邱美 人格尊嚴外仍繼續毆打 邱美 不堪長時間凌虐倒地不起 7人見狀便將她扔在原地等死 跑到卡拉OK歡唱 一個多小時後 陳哲儒 古志強回到竹林大橋下查看邱美 見邱美 死亡 便將她棄置在旁偏僻草叢內 再返回卡拉OK告訴眾人邱美 死亡訊息 由林春雄 陳哲儒 古志強 何文軒4人回到現場 以砂石塗擦邱美 臉部 使屍體容貌不復辨認 隔日4人購買汽油後再回現場 由何男點火焚屍 13 14 調查過程 编辑2015年5月17日 夜間邱美 慘遭凌虐 性侵身亡 5月18日 老師發現邱美 未到校上課即連繫邱父 邱父告知女兒在媽媽那 15 5月19日 老師聯繫不上家屬 5月20日 老師聯繫邱父 邱父告知 在乾媽那 5月21日 謝 薰於104年5月18日20時對一名在工地打工的少年炫耀 向她嗆聲的少女已經被打死丟在竹林橋下 該名少年再將此消息告知其叔 其叔在竹東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方及鄰近地區詳加尋找但未尋獲 又通報邱美 就讀之學校 警方輾轉接獲舉報後 於竹林大橋下發現屍體 16 17 當晚隨即逮捕7人歸案 7月10日 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 林春雄等5人依殺人 強制性交 毀損屍體等罪嫌提起公訴 審判過程 编辑2016年6月24日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認定黃曉雲與男友林春雄 及友人陳哲儒 古志強 何文軒等5人涉犯強制性交 殺人等罪全部判處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18 2017年3月21日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 法院認定被告5人沒有殺人犯意 改依傷害致死 加重強制性交等論罪 審酌林春雄等五人表明願意賠償被害家屬近1100萬元 何文軒案發後還試圖打電話救邱女 黃曉雲等人犯後均表達悔意 經台大醫院鑑定認為五嫌智能屬中低程度 容易衝動 欠缺控制能力 因此將黃曉雲 古志強 何文軒均從無期徒刑酌減刑期改判20至28年不等有期徒刑 林春雄 陳哲儒2人仍因犯行重大均判無期徒刑 19 2017年6月22日 最高法院宣判 認為未具體說明無殺人犯意 撤銷判決發回原審 20 2018年8月8日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 認為全案五人惡性重大 且無教化可能 為求分配正義及社會普遍的法律價值與正義 改判主嫌林春雄死刑 三名同夥加害人陳哲儒 古志強 何文軒無期徒刑 另因主嫌女友黃曉雲未參與性侵被害人 判刑有期徒刑20年 全案仍可上訴 2 2018年10月25日 最高法院宣判 認為原審未查明受害者受二次重擊後有無存活可能性 即認為5名犯嫌構成不作為殺人罪 對於殺人故意未說明屬於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 未查明其餘四名共犯在性侵受害者時黃曉雲有無阻止即認定她無罪 撤銷判決發回原審 21 2019年6月6日 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宣判 認為依罪責相當原則 以表彰社會正義及符合社會上普通認可的法價值體系 不須考量有無教化可能作為減刑事由 判決林春雄死刑 而陳哲儒 古志強 何文軒無期徒刑 改判黃曉雲為無期徒刑 全案仍可上訴 2019年8月1日 最高法院宣判 認為更二審判決認定林春雄性侵被害人的依據只有共犯自白 已違反刑事訴訟法156條第二項應調查其他必要證據之規定 更二審認定林春雄無悔意 惟林春雄除否認有殺人故意及性侵被害人外 其他事實皆承認 亦已與被害人家屬成立和解 雖尚未履行 但林春雄主張有一筆土地及車子可供支付和解金 似有悔過之意 故撤銷判決發回原審 22 2019年12月24日 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宣判 林春雄 黃曉雲 陳哲儒 古志強 何文軒均判處無期徒刑 法官認為林春雄等人犯行是基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非基於確定故意 惡性評價仍屬有別 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的 情節最重大之罪 依公約規定不得判處死刑 而兩公約具國內法效力 因此依法不得判處死刑 新聞資料指出 林春雄等5人經送台大醫院鑑定結果 均認具有教化合理期待可能性或不能排除有此可能性 更三審審酌林春雄等人觸犯強制性交而殺被害人罪 對少女造成的痛苦強度 恐懼程度及時間上持續性 實非常人所能忍受 罪行重大至極 應量處法定刑中的次嚴厲刑即無期徒刑 並褫奪公權終身 仍可上訴 23 其後 檢察官認為被告5人有致甲女於死的直接故意 原審卻逕認被告5人並無殺害甲女之直接故意 與案卷事證有違 且依意涵未明確之臺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書內容 認林春雄尚具有教化之合理期待可能或不能排除有此可能性 作為脫免死刑依據 顯然量刑有所不當 故再提起上訴 而被告5人各自認為非難以教化更生重返社會 且已成立和解 無期徒刑判決過重等理由再提起上訴 2020年4月1日 最高法院宣判 認為檢察官及被告5人上訴目的 都置原判決所作的明白論斷於不顧 堅持己見為原判決中已經指謫駁斥的舊事項 舊話題再做爭辯 或對於事實審法院取捨證據與自由判斷 證據證明力 或量刑之職權行使 用個人的見解或相異評價 任意指謫為違法 實在無理取鬧 因此駁回雙方 定讞 24 依原判決說明 現有證據顯示被告5人殺人之犯意既均係出於間接 不確定故意 而非程度上更為蓄意 嚴重之直接 確定故意 因此不符合兩公約所謂 情節最重大之罪 兩公約於2009年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 因此具備國內法效力 後續 编辑涉案少女遭安置輔導保護處分 编辑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 少年事件處理法85 1條 雖曾 儀現年9歲 謝 薰現年11歲皆未滿12歲但仍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少年法庭104年度兒護字第9號裁定安置輔導保護處分確定 網友公開林春雄女兒照片 编辑 2015年5月22日 整起林春雄殘忍的行為曝光 網友尋找到他的私人FACEBOOK 發現殺害邱美 後在隔天下午買汽油到竹林大橋下焚屍時 竟還在臉書打卡曬恩愛 張貼出2張他和女兒的合照留言說 我的寶貝女兒 其行徑令人髮指 激起憤愾 25 2015年5月23日 於是有網友刻意在FACEBOOK上成立粉絲團 放上兇嫌林春雄女兒的照片 並在上頭打著 我的爸爸是殺人犯 輪姦殺人又焚屍 約莫有有1千多人按讚 經輿論撻伐後自行關閉 26 27 主嫌林春雄獄中暴斃身亡 编辑 時年37歲林春雄 2020年4月從北所移往北監服刑 2021年10月22日早上8點半到工場時 向戒護人員反應身體不適 緊急送往聖保祿醫院後於10點05分宣告死亡 28 参考資料 编辑 國二女在網咖被架走 疑遭安全帽活活打死 2015 05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12 15 2 0 2 1 少女遭性侵焚屍案 林春雄更一審改判死刑 2018 08 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09 13 惡夫妻虐殺焚屍 帶2童圍觀 2015 05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12 20 竹東少女命案 死者竟遭殘忍焚屍 2015 05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 12 16 竹東少女命案 生前常遭霸凌 2015 05 21 2018 11 24 慰問遭殺害的邱姓少女家屬 縣政府致贈慰問金 全力協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11 25 99年度審訴字第544號 永久失效連結 殺少女焚屍 家暴 母殺男友 造就主嫌暴戾性情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8 9 0 9 1 新聞傳真 深入尖石鄉部落調查 5惡煞姦殺國中貧女揭密 2015 05 27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21 我不是帶頭大哥 冥王 林春雄被罵 出事就變俗辣 2015 05 23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22 105年度原侵上重訴字第1號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13 殺少女焚屍 狂妄自號 冥王 2015 05 22 2018 11 24 竹東少女遭姦殺焚屍 5嫌殺人罪起訴 2015 07 10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6 105年度原侵上重訴字第1號 1060321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13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竹東少女命案 生前常遭霸凌 2018 11 24 謝童炫耀 向我嗆聲的邱女 已經被打死丟在竹林大橋下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18 快訊 竹東國二女遭焚屍 5嫌坦承動手 2015 05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07 竹東姦殺少女焚屍案 5惡判處無期徒刑 2016 09 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4 05 竹東少女遭姦殺焚屍案 高院判主嫌無期徒刑 2017 03 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 12 13 一 六年度台上字第一九 六號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19 最高法院 107 年台上字第 3938 號刑事判決 司法院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27 TVBS 性侵焚屍竹東少女 似有悔過之意 最高院撤主嫌死刑 TVBS新聞網 TVBS 2019 08 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8 04 中文 臺灣 竹東少女命案更三審 5嫌判無期徒刑 2020 04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2 24 竹東少女命案 5嫌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2020 04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4 03 竹東少女命案 令人髮指 主嫌焚屍打卡曬恩愛 2015 05 21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30 虐殺少女 主犯女兒被曝光無辜受牽連 2015 05 24 2018 11 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09 19 少女命案 粉絲專頁露合照 兇嫌女兒無辜受牽連 蘋果日報 2015 05 23 13 12 2018 11 24 请检查 date 中的日期值 帮助 蔡依珍 報應來了 性侵國二少女焚屍逃死刑 主嫌林春雄獄中離奇暴斃 中國時報 2021 10 26 2021 10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11 04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竹東少女命案 amp oldid 76606718,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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