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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犯

犯罪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馬上便被發覺者,為現行犯[1]拉丁語in flagrante delicto、in flagrante),重在發覺之時間。這是狹義上的現行犯定義。

另外就算不是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即時被發現的現行犯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以現行犯論[2],因其情節,與現行相似,亦視為廣義的現行犯,即準現行犯

  • 被逮時為犯罪人者。
  • 發覺這個犯罪者的期間,雖不是犯罪實施的當下或犯罪後的短期間,但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明顯可被懷疑作為犯罪者[3]

上述的準現行犯有學者認為過於寬鬆,可能會有許多被誤判的狀況發生,故建議修法[4]

法律 编辑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1. 刑事訴訟法 (中華民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華民國 编辑

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第一項規定,不問何人,可以馬上逮捕之,並不限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就算是告訴乃論之罪也一樣。

中華民國法律上定義的現行犯,情形有二:現行犯(狹義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廣義的現行犯)。

逮捕現行犯,仍應注意被告之身體及名譽(刑事訴訟法第89條),被告抗拒逮捕者,得用強制力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第90條)。

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接受時應詢問逮捕現行犯之人之姓名、住居所及逮捕之事由;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第92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現行犯的特徵 编辑

在台灣常見的現行犯多為暴力犯罪,像是透過機車作為犯罪工具行搶[5][6]。台灣有多篇相關研究指出,最常見的現行犯嫌疑人(準現行犯)的特徵是青年期的男性[7]

參考文獻 编辑

  1. ^ 刑訴八八Ⅱ
  2. ^ 刑訴八八Ⅲ
  3. ^ 簡, 士淳. . 2011 [2014-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4). 
  4. ^ 黃, 東熊; 吳, 景芳. 刑事訴訟法論,三民書局:台北. 台北: 三民書局. 2002. ISBN 957-14-3540-6. 
  5. ^ 吳, 芳富. 高雄地區搶奪犯罪成因與犯罪模式之實證研究. 2001. 
  6. ^ 林, 佑賢. 台灣地區暴力犯罪研究. 2002. 
  7. ^ 搶奪現行犯嫌疑人特徵之研究. 國立中央大學. 2004. 

現行犯,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 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 詳見法律聲明, 此條目論述以臺灣為主, 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請協助補充內容, 以避免偏頗, 或討論本文的問題, 在犯罪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馬上便被發覺者, 拉丁語, flagrante, delicto, flagrante, 重在發覺之時間, 這是狹義上的定義, 另外就算不是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即時被發現的罪,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亦以論, 因其情節, 與現行相似, 亦視為廣.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 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 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 詳見法律聲明 此條目論述以臺灣為主 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請協助補充內容 以避免偏頗 或討論本文的問題 在犯罪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馬上便被發覺者 為現行犯 1 拉丁語 in flagrante delicto in flagrante 重在發覺之時間 這是狹義上的現行犯定義 另外就算不是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即時被發現的現行犯罪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亦以現行犯論 2 因其情節 與現行相似 亦視為廣義的現行犯 即準現行犯 被逮時為犯罪人者 發覺這個犯罪者的期間 雖不是犯罪實施的當下或犯罪後的短期間 但因持有兇器 贓物或其他物件 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 明顯可被懷疑作為犯罪者 3 上述的準現行犯有學者認為過於寬鬆 可能會有許多被誤判的狀況發生 故建議修法 4 目录 1 法律 1 1 中華民國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2 現行犯的特徵 3 參考文獻法律 编辑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刑事訴訟法 中華民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華民國 编辑 依 刑事訴訟法 第88條第一項規定 不問何人 可以馬上逮捕之 並不限於非告訴乃論之罪 就算是告訴乃論之罪也一樣 中華民國法律上定義的現行犯 情形有二 現行犯 狹義現行犯 或準現行犯 廣義的現行犯 逮捕現行犯 仍應注意被告之身體及名譽 刑事訴訟法第89條 被告抗拒逮捕者 得用強制力逮捕之 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第90條 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 應即送交檢察官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接受時應詢問逮捕現行犯之人之姓名 住居所及逮捕之事由 司法警察官 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 應即解送檢察官 第92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第一项 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 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現行犯的特徵 编辑在台灣常見的現行犯多為暴力犯罪 像是透過機車作為犯罪工具行搶 5 6 台灣有多篇相關研究指出 最常見的現行犯嫌疑人 準現行犯 的特徵是青年期的男性 7 參考文獻 编辑 刑訴八八 刑訴八八 簡 士淳 私人之現行犯逮捕 其歷史溯源 法理基礎與比較法分析 2011 2014 02 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2 14 黃 東熊 吳 景芳 刑事訴訟法論 三民書局 台北 台北 三民書局 2002 ISBN 957 14 3540 6 吳 芳富 高雄地區搶奪犯罪成因與犯罪模式之實證研究 2001 林 佑賢 台灣地區暴力犯罪研究 2002 搶奪現行犯嫌疑人特徵之研究 國立中央大學 2004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現行犯 amp oldid 7938060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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