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孔傑榮

孔傑榮(英語:Jerome Alan Cohen,1930年7月1日),音譯傑羅姆·艾倫·柯恩,是美國著名的中國東亞法律專家。他是前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現任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暨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同時也是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寶維斯律師事務所資深顧問。

孔傑榮
Jerome Alan Cohen
出生 (1930-07-01) 1930年7月1日92歲)
美國紐澤西州伊麗莎白市
国籍 美國
教育程度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1955)
母校耶鲁大学耶鲁法学院
知名于中國及東亞法律專家
維權人士
头衔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
紐約大學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

他剛到中國大陸時,全國上下都在進行批孔運動;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從那時候開始他在中國大陸地區慣用的中文名為柯恩

生平

孔傑榮於1930年出生在美國紐澤西州,父親是一個地方政府檢察官。1947年進入耶魯大學就讀。1951年以Phi Beta Kappa英语Phi Beta Kappa學生聯誼社成員身份畢業後,他接受福布萊特計劃的資助到法國研究國際關係。一年後,回到耶魯大學繼續攻讀學位,並於1955年獲得法學博士。在耶魯期間,他曾擔任《耶魯法律雜誌》的主編。1955至1956年,他先後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及大法官費利克斯·弗蘭克福特的手下當書記官。

1959年,孔傑榮到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院裡任教。期間,洛克菲勒基金會請他代為徵求一位能接受四年贊助,研究中國問題的學者。由於一直沒有適合的候選人出現,於是孔決定毛遂自薦。他開始學習中文,但是在當時美國人不准進入中國的情況之下,他只好到香港,在那裡訪問從中國大陸逃出來的難民,請教一些有關中國刑事訴訟程序的問題。後來他根據這些訪問記錄完成了他的第一本著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程序:1943-1963》。

1964年,孔被聘為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他在那裡前後待了17年,創立了學校的東亞法律研究會。這段期間,他不時主張與中國實現關係正常化。1972年,孔傑榮以美國科學家聯盟訪問團團員的身份,終於進入中國大陸,並見到了中國總理周恩來。1977年,他陪同參議員泰德·甘迺迪到北京,會見了鄧小平[1]

1972年,孔成為第一批訪問北韓的美國學者之一。1973年8月,他曾協助拯救被綁架的金大中。金後來在1997年成為大韓民國總統,並於2000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1]

1979年中國改革開放之後,對外國投資者而言,孔傑榮稀有的中國法律專業使他成為搶手的人物。1980年他獲得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機會可讓他在中國生活且發展所長,於是他向哈佛大學請了年假,到北京向商務官員教授美國的合同法。次年,當假期即將結束時,他決定留在中國並進入寶維斯律師事務所工作。

1989年六四事件爆發,寶維斯關閉了其香港辦公室,孔傑榮也回到美國並在1990年受聘為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同時擔任寶維斯律師事務所的資深顧問。後來他在紐約大學成立了亞美法研究所,致力於促進整個亞洲的法治發展。

人權工作

孔傑榮在一生中對提倡人權一直努力不懈。除了關注中國的法律改革,在推動釋放政治犯方面也產生了積極的作用[2]。他也經常在《南華早報》的雙週專欄裡評論有關中國大陸和台灣的人權問題。

2012年,他協助逃離軟禁的中國維權運動人士陳光誠到美國紐約大學就讀。[3]

與台灣的關係

孔傑榮在台灣的影響力相當大,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哈佛大學深造時是他的學生[1][4],馬的夫人周美青亦曾是他的人權事務研究助理[5]。1985年,孔在台灣政治犯呂秀蓮被釋放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呂在哈佛大學求學時亦是他的學生,後來成為中華民國副總統[1]

此外,在1985年江南案發生後,他曾義務代表劉宜良(即江南)的遺孀到台灣出庭[1][6][7]。於訴訟的期間,他認為光是將兇手——也就竹聯幫分子陳啟禮等人——定罪是不夠的;他認定中華民國政府必定直接參與了這次陰謀,且必須為之負責。後來證明他是對的,中華民國的情報局長及其屬下相關人等也被逮捕並判刑入獄。

2008年,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貪污及洗錢案入獄,孔傑榮雖對陳及其的家人牽涉的金額感到「噁心」,但是他也認為此案也反映出臺灣過渡中的法律體制之部分缺失——法院該在保證他不會逃跑的條件下釋放他,也要保證他有適當的機會為自己辯護[5][8][9][10]。不過,馬英九隨後也公開澄清對陳水扁的司法羈押並無不當[1][11]

2019年3月27日,孔傑榮出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紀念台灣關係法40週年活動,提出:美國國務院對於台灣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只能過境美國不能正式造訪,以及外交部長國防部長造訪美國不能接近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等限制太嚴格也沒有必要;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應該正名為「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12][13]

對美國人權的觀點

2021年3月中美高层阿拉斯加会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楊潔篪以“黑人的命也是命”等为证据,斥责美国的人权纪录、制度性不平等。孔傑榮说,如果外国对美国人权的批评是基于事实,“我们必须学会接受和回应”,美国不应回避短处,“难道像中国那样钳制公众讨论和建议的做法会更好吗”[14]

對港區國安法的觀點

駁斥陳弘毅的社會契約論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法學教授陳弘毅在留學美國期間曾經師從孔傑榮,所以孔傑榮是陳弘毅的老師[15]。2020年7月4日,陳弘毅在香港電台節目《香港家書》的專訪中稱剛於7月1日生效的《港區國安法》可理解為中央政府為繼續實施一國兩制而提出新的「社會契約」,只要市民日後的言行不再跨越《港區國安法》條文設定的底線,便無須動用法例進行檢控和判刑,一國兩制可以重新上路[16],孔傑榮於翌日駁斥陳弘毅的「社會契約論」[17]。孔傑榮稱每位法律系教授都應該知道契約要由雙方自願簽訂,《港區國安法》卻是中共秘密起草,而且條文極為含糊,所以《港區國安法》絕不可能是契約,而是「無商量餘地的政治、社會勒令」(non-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18],這無異於告訴香港人,只要跟從中央意思便安然無恙,甚至得到快樂。孔傑榮認為香港人最終會失去自由,再無發聲權利[19]

發文指香港司法體系漸近中國大陸

孔傑榮在2021年2月發文指《港區國安法》預設不准保釋的條款[20],已被應用於香港本地的一般案件[21],而不再局限於《港區國安法》的被告,孔傑榮指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案被終審法院撤銷保釋的第二天,便有一宗與無關《港區國安法》的案件,香港裁判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卻援引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作為理由,拒絕網台D100主持人尹耀昇保釋候審的申請[22],孔傑榮指這反映即使與《港區國安法》無關的一般香港本地案件,被告也越來越難獲得審前保釋,變相使被告仍未被判決有罪便要在獄中長期羈押,並認為香港司法體系正逐漸接近中國大陸[20],而中國大陸向來把審前保釋視為特例[21]

家庭

孔傑榮的妻子瓊·柯恩是畢業於史密斯學院的藝術史學士。兩人育有三子[1]

著作

  • 越南投資法規(Investment Law and Practice in Vietnam)。朗文,1990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朗文,1988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際法(People's China and International Law)。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1974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程序導論:1943-1963年(The Criminal Proces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949-63: An Introduction)。哈佛大學出版社,1968年。

註釋與參考文獻

資料來源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Kruger, 2009)
  2. ^ (Kruger, 2009; Chen, 2010)
  3. ^ 紐大教授照料 入住千呎公寓 「他在這裏像在家」. 香港蘋果日報. 2012-05-21 [2012-05-21]. (原始内容于2015-05-08). 
  4. ^ 林浩然、曾依璇. 馬英九當總統哈佛恩師孔傑榮驕傲但不意外. 大紀元. 2008-05-19 [2010-11-30]. (原始内容于2020-10-26) (中文(简体)). 
  5. ^ 5.0 5.1 王寓中. . 自由時報. 2008-11-14 [2010-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17) (中文(繁體)). 
  6. ^ 美方提供劉宜良案資料 昨由外交部轉交地檢處 美司法部表示並無起訴嫌犯計劃. 聯合報 (付費). 1985-03-09 (中文(繁體)). 
  7. ^ 劉宜良案首度開庭 大批美國記者 將出現旁聽席. 聯合報 (付費). 1985-03-20 (中文(繁體)). 
  8. ^ Lowther,William. US academics decry unfair treatment in Chen trial. Taipei Times. 2009-09-28 [2010-11-30]. (原始内容于2021-02-10) (英语). 
  9. ^ Cohen, Jerome A. The Trial(s) of Chen Shui-bian: Justice Is A Work in Progress!. U.S.-Asia Law Institute. 2009-09-19 [2010-11-30] (英语). 
  10. ^ 林新輝. 孔傑榮:盼扁有條件獲釋. 聯合報 (付費). 2009-09-12 (中文(繁體)). 
  11. ^ 官志雄. 馬英九會面恩師 澄清對扁案司法羈押的質疑. 中國新聞社. 2008-12-15 [2010-11-30]. (原始内容于2013-12-14) (中文(繁體)). 
  12. ^ 國際中心. 「美國人須更了解台灣」 美學者建議正名台駐美單位 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 2019-03-28 (中文(臺灣)). 
  13. ^ 尹俊傑. 孔傑榮盼與蔡總統交流 籲調整台灣高層訪美限制. 中央通訊社. 2019-03-28 [2019-03-29]. (原始内容于2020-09-29) (中文(臺灣)). 
  14. ^ 方冰. 自由之家呼吁改善美国民主 “别让专制政权借此妄称他们的制度更优越”. 美國之音中文網. 2021-03-26 [2021-05-29]. (原始内容于2021-06-02). 
  15. ^ . 明報. 2020-07-06 [2021-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16. ^ 陳弘毅稱國安法條文可理解為中央提出的新社會契約. 香港電台. 2020-07-04 [2020-07-05]. (原始内容于2020-07-05). 
  17. ^ . 852郵報.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5). 
  18. ^ 反駁陳弘毅社會契約論 老師孔傑榮:國安法秘密起草 是政治勒令. 立場新聞.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于2020-07-05). 
  19. ^ 紐約大學教授駁斥陳弘毅社會契約論. Now新聞. 2020-07-05 [2020-07-05]. (原始内容于2020-07-05). 
  20. ^ 20.0 20.1 Jerome A. Cohen. The Long-Term Implications of the Jimmy Lai Bail Decision. The Diplomat. 2021-02-11 [2021-05-18]. (原始内容于2021-02-22). 
  21. ^ 21.0 21.1 孔傑榮專欄:黎智英保釋案判決與香港司法的未來. 風傳媒. 2021-02-17 [2021-05-18]. (原始内容于2021-05-18). 
  22. ^ 傑斯保釋申請被拒 須還柙至5月再訊 控方引用黎智英案判詞反對保釋. 眾新聞. 2021-02-10 [2021-05-18]. (原始内容于2021-05-18). 
參考文獻
  • Kruger, Pamela. China's Legal Lion (pdf). The Law School Magazine (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2010-11-30] (英语). [永久失效連結]
  • Chen, Weihua. A legal aide for East and West. China Daily. 2010-07-06 [2010-11-30]. (原始内容于2020-10-31) (英语). 

外部連結

孔傑榮, 英語, jerome, alan, cohen, 1930年7月1日, 音譯傑羅姆, 艾倫, 柯恩, 是美國著名的中國及東亞法律專家, 他是前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現任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暨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 同時也是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 寶維斯律師事務所資深顧問, jerome, alan, cohen出生, 1930, 1930年7月1日, 92歲, 美國紐澤西州伊麗莎白市国籍, 美國教育程度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1955, 母校耶鲁大学耶鲁法学院知名于中國及東亞法律專家維權人士头衔紐約大學. 孔傑榮 英語 Jerome Alan Cohen 1930年7月1日 音譯傑羅姆 艾倫 柯恩 是美國著名的中國及東亞法律專家 他是前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現任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暨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 同時也是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 寶維斯律師事務所資深顧問 孔傑榮Jerome Alan Cohen出生 1930 07 01 1930年7月1日 92歲 美國紐澤西州伊麗莎白市国籍 美國教育程度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1955 母校耶鲁大学耶鲁法学院知名于中國及東亞法律專家維權人士头衔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紐約大學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他剛到中國大陸時 全國上下都在進行批孔運動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從那時候開始他在中國大陸地區慣用的中文名為柯恩 目录 1 生平 2 人權工作 3 與台灣的關係 4 對美國人權的觀點 5 對港區國安法的觀點 5 1 駁斥陳弘毅的社會契約論 5 2 發文指香港司法體系漸近中國大陸 6 家庭 7 著作 8 註釋與參考文獻 9 外部連結生平 编辑孔傑榮於1930年出生在美國紐澤西州 父親是一個地方政府檢察官 1947年進入耶魯大學就讀 1951年以Phi Beta Kappa 英语 Phi Beta Kappa 學生聯誼社成員身份畢業後 他接受福布萊特計劃的資助到法國研究國際關係 一年後 回到耶魯大學繼續攻讀學位 並於1955年獲得法學博士 在耶魯期間 他曾擔任 耶魯法律雜誌 的主編 1955至1956年 他先後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厄爾 沃倫及大法官費利克斯 弗蘭克福特的手下當書記官 1959年 孔傑榮到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院裡任教 期間 洛克菲勒基金會請他代為徵求一位能接受四年贊助 研究中國問題的學者 由於一直沒有適合的候選人出現 於是孔決定毛遂自薦 他開始學習中文 但是在當時美國人不准進入中國的情況之下 他只好到香港 在那裡訪問從中國大陸逃出來的難民 請教一些有關中國刑事訴訟程序的問題 後來他根據這些訪問記錄完成了他的第一本著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程序 1943 1963 1964年 孔被聘為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 他在那裡前後待了17年 創立了學校的東亞法律研究會 這段期間 他不時主張與中國實現關係正常化 1972年 孔傑榮以美國科學家聯盟訪問團團員的身份 終於進入中國大陸 並見到了中國總理周恩來 1977年 他陪同參議員泰德 甘迺迪到北京 會見了鄧小平 1 1972年 孔成為第一批訪問北韓的美國學者之一 1973年8月 他曾協助拯救被綁架的金大中 金後來在1997年成為大韓民國總統 並於2000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1 1979年中國改革開放之後 對外國投資者而言 孔傑榮稀有的中國法律專業使他成為搶手的人物 1980年他獲得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機會可讓他在中國生活且發展所長 於是他向哈佛大學請了年假 到北京向商務官員教授美國的合同法 次年 當假期即將結束時 他決定留在中國並進入寶維斯律師事務所工作 1989年六四事件爆發 寶維斯關閉了其香港辦公室 孔傑榮也回到美國並在1990年受聘為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 同時擔任寶維斯律師事務所的資深顧問 後來他在紐約大學成立了亞美法研究所 致力於促進整個亞洲的法治發展 人權工作 编辑孔傑榮在一生中對提倡人權一直努力不懈 除了關注中國的法律改革 在推動釋放政治犯方面也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2 他也經常在 南華早報 的雙週專欄裡評論有關中國大陸和台灣的人權問題 2012年 他協助逃離軟禁的中國維權運動人士陳光誠到美國紐約大學就讀 3 與台灣的關係 编辑孔傑榮在台灣的影響力相當大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哈佛大學深造時是他的學生 1 4 馬的夫人周美青亦曾是他的人權事務研究助理 5 1985年 孔在台灣政治犯呂秀蓮被釋放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呂在哈佛大學求學時亦是他的學生 後來成為中華民國副總統 1 此外 在1985年江南案發生後 他曾義務代表劉宜良 即江南 的遺孀到台灣出庭 1 6 7 於訴訟的期間 他認為光是將兇手 也就竹聯幫分子陳啟禮等人 定罪是不夠的 他認定中華民國政府必定直接參與了這次陰謀 且必須為之負責 後來證明他是對的 中華民國的情報局長及其屬下相關人等也被逮捕並判刑入獄 2008年 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因貪污及洗錢案入獄 孔傑榮雖對陳及其的家人牽涉的金額感到 噁心 但是他也認為此案也反映出臺灣過渡中的法律體制之部分缺失 法院該在保證他不會逃跑的條件下釋放他 也要保證他有適當的機會為自己辯護 5 8 9 10 不過 馬英九隨後也公開澄清對陳水扁的司法羈押並無不當 1 11 2019年3月27日 孔傑榮出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紀念台灣關係法40週年活動 提出 美國國務院對於台灣總統 副總統與行政院長只能過境美國不能正式造訪 以及外交部長與國防部長造訪美國不能接近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等限制太嚴格也沒有必要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應該正名為 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 12 13 對美國人權的觀點 编辑2021年3月中美高层阿拉斯加会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楊潔篪以 黑人的命也是命 等为证据 斥责美国的人权纪录 制度性不平等 孔傑榮说 如果外国对美国人权的批评是基于事实 我们必须学会接受和回应 美国不应回避短处 难道像中国那样钳制公众讨论和建议的做法会更好吗 14 對港區國安法的觀點 编辑駁斥陳弘毅的社會契約論 编辑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法學教授陳弘毅在留學美國期間曾經師從孔傑榮 所以孔傑榮是陳弘毅的老師 15 2020年7月4日 陳弘毅在香港電台節目 香港家書 的專訪中稱剛於7月1日生效的 港區國安法 可理解為中央政府為繼續實施一國兩制而提出新的 社會契約 只要市民日後的言行不再跨越 港區國安法 條文設定的底線 便無須動用法例進行檢控和判刑 一國兩制可以重新上路 16 孔傑榮於翌日駁斥陳弘毅的 社會契約論 17 孔傑榮稱每位法律系教授都應該知道契約要由雙方自願簽訂 港區國安法 卻是中共秘密起草 而且條文極為含糊 所以 港區國安法 絕不可能是契約 而是 無商量餘地的政治 社會勒令 non 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 18 這無異於告訴香港人 只要跟從中央意思便安然無恙 甚至得到快樂 孔傑榮認為香港人最終會失去自由 再無發聲權利 19 發文指香港司法體系漸近中國大陸 编辑 孔傑榮在2021年2月發文指 港區國安法 預設不准保釋的條款 20 已被應用於香港本地的一般案件 21 而不再局限於 港區國安法 的被告 孔傑榮指黎智英在 港區國安法 案被終審法院撤銷保釋的第二天 便有一宗與無關 港區國安法 的案件 香港裁判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卻援引黎智英在 港區國安法 的案件作為理由 拒絕網台D100主持人尹耀昇保釋候審的申請 22 孔傑榮指這反映即使與 港區國安法 無關的一般香港本地案件 被告也越來越難獲得審前保釋 變相使被告仍未被判決有罪便要在獄中長期羈押 並認為香港司法體系正逐漸接近中國大陸 20 而中國大陸向來把審前保釋視為特例 21 家庭 编辑孔傑榮的妻子瓊 柯恩是畢業於史密斯學院的藝術史學士 兩人育有三子 1 著作 编辑越南投資法規 Investment Law and Practice in Vietnam 朗文 199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朗文 1988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際法 People s China and International Law 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 197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程序導論 1943 1963年 The Criminal Process in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1949 63 An Introduction 哈佛大學出版社 1968年 註釋與參考文獻 编辑資料來源 1 0 1 1 1 2 1 3 1 4 1 5 1 6 Kruger 2009 Kruger 2009 Chen 2010 紐大教授照料 入住千呎公寓 他在這裏像在家 香港蘋果日報 2012 05 21 2012 05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 05 08 林浩然 曾依璇 馬英九當總統哈佛恩師孔傑榮驕傲但不意外 大紀元 2008 05 19 2010 11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10 26 中文 简体 5 0 5 1 王寓中 孔傑榮 馬應成立公正委員會 檢視公訴案 自由時報 2008 11 14 2010 11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 12 17 中文 繁體 美方提供劉宜良案資料 昨由外交部轉交地檢處 美司法部表示並無起訴嫌犯計劃 聯合報 付費 使用 format 需要含有 url 帮助 1985 03 09 中文 繁體 使用 accessdate 需要含有 url 帮助 劉宜良案首度開庭 大批美國記者 將出現旁聽席 聯合報 付費 使用 format 需要含有 url 帮助 1985 03 20 中文 繁體 使用 accessdate 需要含有 url 帮助 Lowther William US academics decry unfair treatment in Chen trial Taipei Times 2009 09 28 2010 11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2 10 英语 Cohen Jerome A The Trial s of Chen Shui bian Justice Is A Work in Progress U S Asia Law Institute 2009 09 19 2010 11 30 英语 林新輝 孔傑榮 盼扁有條件獲釋 聯合報 付費 使用 format 需要含有 url 帮助 2009 09 12 中文 繁體 使用 accessdate 需要含有 url 帮助 官志雄 馬英九會面恩師 澄清對扁案司法羈押的質疑 中國新聞社 2008 12 15 2010 11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 12 14 中文 繁體 國際中心 美國人須更了解台灣 美學者建議正名台駐美單位 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 2019 03 28 中文 臺灣 尹俊傑 孔傑榮盼與蔡總統交流 籲調整台灣高層訪美限制 中央通訊社 2019 03 28 2019 03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9 29 中文 臺灣 方冰 自由之家呼吁改善美国民主 别让专制政权借此妄称他们的制度更优越 美國之音中文網 2021 03 26 2021 05 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6 02 反駁徒弟陳弘毅 社會契約 說法 孔傑榮批國安法屬社會勒令 明報 2020 07 06 2021 05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7 06 陳弘毅稱國安法條文可理解為中央提出的新社會契約 香港電台 2020 07 04 2020 07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7 05 港版國安法 曾為陳弘毅老師 孔傑榮 國安法不可能是社會契約 852郵報 2020 07 05 2020 07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7 05 反駁陳弘毅社會契約論 老師孔傑榮 國安法秘密起草 是政治勒令 立場新聞 2020 07 05 2020 07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7 05 紐約大學教授駁斥陳弘毅社會契約論 Now新聞 2020 07 05 2020 07 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7 05 20 0 20 1 Jerome A Cohen The Long Term Implications of the Jimmy Lai Bail Decision The Diplomat 2021 02 11 2021 05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2 22 21 0 21 1 孔傑榮專欄 黎智英保釋案判決與香港司法的未來 風傳媒 2021 02 17 2021 05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5 18 傑斯保釋申請被拒 須還柙至5月再訊 控方引用黎智英案判詞反對保釋 眾新聞 2021 02 10 2021 05 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05 18 參考文獻Kruger Pamela China s Legal Lion pdf The Law School Magazine 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2010 11 30 英语 永久失效連結 Chen Weihua A legal aide for East and West China Daily 2010 07 06 2010 11 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10 31 英语 外部連結 编辑亞美法研究所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孔傑榮 amp oldid 6630691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