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维基百科

地方自治法 (日本)

地方自治法》(日语:地方自治法ちほうじちほう Chihō jichi hō */?)是日本地方自治制度法令,这部法令将权力下放,是当代地方政府结构和行政区划(包括都道府县市町村等)的雏形。

地方自治法

日本法律
通稱、簡稱地自法
編號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
種類行政组织法、地方自治法
效力現行法
成立1947年3月28日
公布1947年4月17日
施行1947年5月3日
所管總務省
內容地方政府的组织和运作
相關日本国宪法地方財政法日语地方財政法地方税法日语地方税法公職選挙法日语公職選挙法大都市地域特別区設置法日语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合併特例法日语市町村の合併の特例に関する法律
鏈接e-Gov法令検索

本法基於《日本國憲法》第92條訂定,由众议院贵族院于1947年(昭和22年)3月28日通过[1],並在同年4月17日作为第67号法律由昭和天皇颁布。[2][3]

地方公共團體 编辑

地方公共团体地方公共団体,chihō kōkyō dantai)包含以下几类[4][5]

  • 常規地方公共團體
  • 特别地方公共團體(包括但不限于)[6]
    • 東京特别區
    • 地方公共團體合作組織
      • 部分事務合作組織
      • 全部事務合作組織
      • 機關事務合作組織
      • 廣域聯合體
    • 財產區
    • 地方開發事業團

常規地方公共團體是基層地方政府。常規地方公共團體和特别地方公共團體之間的主要區別與日本憲法有關。[5][7]日本憲法賦予普通地方公共團體特權,包括:

  • 直接選舉權(第93.2条)
  • 立法權(第94条)
  • 在制定任何影響地方公共團體的法規之前的公民投票權(第95条)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否則特别地方公共團體不享有以上權限。

日本地方公共團體在很多方面都是自治的,但仍需間接向東京總務省報告。由此總務省通過這些報告監督地方公共團體的施政、地方公共團體與政府之間的關係。[7]

修订 编辑

2011年1月,总务省宣布修改法律,旨在使政府能够调查地方公共团体制订的法律是否合法,并在地方公共团体未能纠正其行为时对其提起诉讼。[6]

另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National Diet Library, Nihon hōrei sakuin ("Index of Japanese laws and ordinances"): Legislative history of the Local Autonomy bil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 e-gov database of legal texts: Chihōjichih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Ministry of Justice, Japanese Law Translation Database System: Local Autonomy Ac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日本的地方自治概要 (PDF). [2019年11月17日]. (原始内容 (PDF)于2019年11月17日) (中文). 
  5. ^ 5.0 5.1 地方自治 (PDF). Web Japan. [2019年11月17日]. (原始内容 (PDF)于2019年3月1日) (中文). 
  6. ^ 6.0 6.1 夏维勇:地方自治与日本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改革. www.guancha.cn. [2019-11-17]. (原始内容于2019-11-17). 
  7. ^ 7.0 7.1 地方自治法. [2019年11月17日]. (原始内容于2018年9月29日) (日语). 

外部链接 编辑

  • 地方自治法原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日文)
  • 1999年版原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英文)
  • Law revision eyed to sue locales - The Japan Times. 日本时报. 2011年1月7日 [2019年11月14日]. (原始内容于2011年1月11日). 

地方自治法, 日本, 地方自治法, 日语, 地方自治法, ちほうじちほう, chihō, jichi, 是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法令, 这部法令将权力下放, 是当代地方政府结构和行政区划, 包括都道府县和市町村等, 的雏形, 地方自治法日本法律通稱, 簡稱地自法編號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種類行政组织法, 地方自治法效力現行法成立1947年3月28日公布1947年4月17日施行1947年5月3日所管總務省內容地方政府的组织和运作相關日本国宪法, 地方財政法, 日语, 地方財政法, 地方税法, 日语, 地方税法, 公職選挙. 地方自治法 日语 地方自治法 ちほうじちほう Chihō jichi hō 是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法令 这部法令将权力下放 是当代地方政府结构和行政区划 包括都道府县和市町村等 的雏形 地方自治法日本法律通稱 簡稱地自法編號昭和22年法律第67号種類行政组织法 地方自治法效力現行法成立1947年3月28日公布1947年4月17日施行1947年5月3日所管總務省內容地方政府的组织和运作相關日本国宪法 地方財政法 日语 地方財政法 地方税法 日语 地方税法 公職選挙法 日语 公職選挙法 大都市地域特別区設置法 日语 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 合併特例法 日语 市町村の合併の特例に関する法律 等鏈接e Gov法令検索本法基於 日本國憲法 第92條訂定 由众议院和贵族院于1947年 昭和22年 3月28日通过 1 並在同年4月17日作为第67号法律由昭和天皇颁布 2 3 目录 1 地方公共團體 2 修订 3 另见 4 参考文献 5 外部链接地方公共團體 编辑地方公共团体 地方公共団体 chihō kōkyō dantai 包含以下几类 4 5 常規地方公共團體 都道府县 市町村 市 鎮 村 特别地方公共團體 包括但不限于 6 東京特别區 地方公共團體合作組織 部分事務合作組織 全部事務合作組織 機關事務合作組織 廣域聯合體 財產區 地方開發事業團常規地方公共團體是基層地方政府 常規地方公共團體和特别地方公共團體之間的主要區別與日本憲法有關 5 7 日本憲法賦予普通地方公共團體特權 包括 直接選舉權 第93 2条 立法權 第94条 在制定任何影響地方公共團體的法規之前的公民投票權 第95条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 否則特别地方公共團體不享有以上權限 日本地方公共團體在很多方面都是自治的 但仍需間接向東京總務省報告 由此總務省通過這些報告監督地方公共團體的施政 地方公共團體與政府之間的關係 7 修订 编辑2011年1月 总务省宣布修改法律 旨在使政府能够调查地方公共团体制订的法律是否合法 并在地方公共团体未能纠正其行为时对其提起诉讼 6 另见 编辑政令指定都市参考文献 编辑 National Diet Library Nihon hōrei sakuin Index of Japanese laws and ordinances Legislative history of the Local Autonomy bill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Ministry of Internal Affairs and Communications e gov database of legal texts Chihōjichihō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Ministry of Justice Japanese Law Translation Database System Local Autonomy Act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日本的地方自治概要 PDF 2019年11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19年11月17日 中文 5 0 5 1 地方自治 PDF Web Japan 2019年11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19年3月1日 中文 6 0 6 1 夏维勇 地方自治与日本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改革 www guancha cn 2019 11 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 11 17 7 0 7 1 地方自治法 2019年11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9月29日 日语 外部链接 编辑地方自治法原文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日文 1999年版原文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英文 Law revision eyed to sue locales The Japan Times 日本时报 2011年1月7日 2019年11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月11日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地方自治法 日本 amp oldid 75466403,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文章

,阅读,下载,免费,免费下载,mp3,视频,mp4,3gp, jpg,jpeg,gif,png,图片,音乐,歌曲,电影,书籍,游戏,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