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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相

國相,簡称为,指中国漢朝魏晋南北朝時代諸侯王公侯領地的宰相,漢朝為郡國並行制,疆域內設有也設有封國,後諸侯王列侯虛位元首,封國內實際執政的其實是國相,國相可分「王國國相」與「侯國國相」兩個等級,王國國相,即諸侯相,比照一個郡,與太守相同。「侯國國相」亦稱列侯相列侯所封的封國也設列侯相,職掌和县的行政長官,如县令县長相同。

歷史 编辑

西汉初年,封國國王權力很大,皇帝對封國制約有限,各地諸侯王保持独自的官僚制度,漢朝任命諸侯王的宰相为相国柱國等。漢朝与諸侯国区别,諸侯王的相称呼时加上国名,比如「趙相国」等。漢惠帝元年(前194年),諸侯王的相国废除,改相国为丞相[1]

经过吴楚七国之乱漢景帝中元五年(前145年),諸侯王官僚制度大幅更改,诸侯国的御史大夫九卿被废除,丞相改称相。再加上漢武帝中央集權,對各封國實施推恩令後,諸侯王的領地都被宗室瓜分,諸侯王的權力降低甚多,於是各地封國內,實際掌權的行政長官,變成是由皇帝派任的「國相」來掌管。而此後,王國的國相,比照郡的長官太守品秩也是二千石

西汉之初諸侯相的地位比郡太守高,俸祿比郡太守高,为「真二千石」[2],随着諸侯王領地分割,王国缩小到郡的大小。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8年)定諸侯相之位在郡太守之下[3]漢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諸侯王内史废除,相和郡太守一样,管理諸侯王国的民政。根据《续汉书》百官志,东汉諸侯相的秩石与郡太守同为二千石

另外,漢朝地方行政制度,在郡國這一層級之下,普遍設,而跟縣同級的,則設有「侯國」。顧名思義,此等級的侯國的君主,不是國王,而是侯爵,但漢朝時,該國侯爵只是虛君,沒有該侯國之統治權,朝廷派任的侯國國相,相當於該侯國的行政長官。而侯國國相的地位,則比照當時一個縣的長官縣令縣長般大小,品秩只有八百至千石。

三国時代曹魏蜀漢東吳都继续诸侯相制度。西晉前期,諸王、郡公、郡侯、魏制縣公、列侯之縣侯均設「相」,封國具有固定面積的公、侯、伯、子、男則不設「相」[4]晋武帝太康十年(289年),封皇子、皇孫為王,封國各達數郡,王國屬郡太守均改為内史,其餘諸侯王之相也改為內史,自此諸王不再設「相」,公侯之「相」仍舊[5][6]

東晉南朝,開國郡公所封之郡設「相」,職掌相當於郡太守;開國縣公、侯、伯、子、男所封之縣設「相」,職掌相當於縣令長[4]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六年(492年)置開國爵,诸侯相制度同南朝。北魏孝明帝孝莊帝以降,一地累封的出現使北朝的諸侯相制度漸廢[7]隋滅陳之後,诸侯相制度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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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史記》曹相国世家
  2. ^ 漢書》汲黯传注
  3. ^ 漢書》元帝紀
  4. ^ 4.0 4.1 姚乐. 《晋书·地理志》县级封国考论[J].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12, 27(2):143-150.
  5. ^ 晋書》武帝紀
  6. ^ 姚乐. 略论两晋统县政区长官之官名问题[C]. 中古社会文明论集, 2010:27-44.
  7. ^ 《魏書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內史及相仍代相沿。魏自明、莊,寇難紛糾,攻伐既廣,啟土逾眾,王公錫社,一地累封,不可備舉,故總以為郡。”

参考文献 编辑

國相, 本條目介紹的是漢朝, 三國郡國制下, 各地封國內由皇帝派任的實際行政長官, 關於的其他意義, 請見, 消歧義, 簡称为相, 指中国漢朝, 魏晋南北朝時代諸侯王或公侯領地的宰相, 漢朝為郡國並行制, 疆域內設有郡也設有封國, 後諸侯王或列侯是虛位元首, 封國內實際執政的其實是, 可分, 王國, 侯國, 兩個等級, 王國, 即諸侯相, 比照一個郡, 與太守相同, 侯國, 亦稱列侯相, 列侯所封的封國也設列侯相, 職掌和县的行政長官, 如县令或县長相同, 歷史, 编辑西汉初年, 封國國王權力很大, 皇帝對封國制約. 本條目介紹的是漢朝 三國郡國制下 各地封國內由皇帝派任的實際行政長官 關於國相的其他意義 請見國相 消歧義 國相 簡称为相 指中国漢朝 魏晋南北朝時代諸侯王或公侯領地的宰相 漢朝為郡國並行制 疆域內設有郡也設有封國 後諸侯王或列侯是虛位元首 封國內實際執政的其實是國相 國相可分 王國國相 與 侯國國相 兩個等級 王國國相 即諸侯相 比照一個郡 與太守相同 侯國國相 亦稱列侯相 列侯所封的封國也設列侯相 職掌和县的行政長官 如县令或县長相同 歷史 编辑西汉初年 封國國王權力很大 皇帝對封國制約有限 各地諸侯王保持独自的官僚制度 漢朝任命諸侯王的宰相为相国 柱國等 漢朝与諸侯国区别 諸侯王的相称呼时加上国名 比如 趙相国 等 漢惠帝元年 前194年 諸侯王的相国废除 改相国为丞相 1 经过吴楚七国之乱 漢景帝中元五年 前145年 諸侯王官僚制度大幅更改 诸侯国的御史大夫 九卿被废除 丞相改称相 再加上漢武帝為中央集權 對各封國實施推恩令後 諸侯王的領地都被宗室瓜分 諸侯王的權力降低甚多 於是各地封國內 實際掌權的行政長官 變成是由皇帝派任的 國相 來掌管 而此後 王國的國相 比照郡的長官郡太守 品秩也是二千石 西汉之初諸侯相的地位比郡太守高 俸祿比郡太守高 为 真二千石 2 随着諸侯王領地分割 王国缩小到郡的大小 漢元帝初元二年 前48年 定諸侯相之位在郡太守之下 3 漢成帝綏和元年 前8年 諸侯王内史废除 相和郡太守一样 管理諸侯王国的民政 根据 续汉书 百官志 东汉諸侯相的秩石与郡太守同为二千石 另外 漢朝地方行政制度 在郡國這一層級之下 普遍設县 而跟縣同級的 則設有 侯國 顧名思義 此等級的侯國的君主 不是國王 而是侯爵 但漢朝時 該國侯爵只是虛君 沒有該侯國之統治權 朝廷派任的侯國國相 相當於該侯國的行政長官 而侯國國相的地位 則比照當時一個縣的長官縣令或縣長般大小 品秩只有八百石至千石 三国時代曹魏 蜀漢 東吳都继续诸侯相制度 西晉前期 諸王 郡公 郡侯 魏制縣公 列侯之縣侯均設 相 封國具有固定面積的公 侯 伯 子 男則不設 相 4 晋武帝太康十年 289年 封皇子 皇孫為王 封國各達數郡 王國屬郡太守均改為内史 其餘諸侯王之相也改為內史 自此諸王不再設 相 公侯之 相 仍舊 5 6 東晉南朝 開國郡公所封之郡設 相 職掌相當於郡太守 開國縣公 侯 伯 子 男所封之縣設 相 職掌相當於縣令長 4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六年 492年 置開國爵 诸侯相制度同南朝 北魏孝明帝 孝莊帝以降 一地累封的出現使北朝的諸侯相制度漸廢 7 隋滅陳之後 诸侯相制度不復存在 注 编辑 史記 曹相国世家 漢書 汲黯传注 漢書 元帝紀 4 0 4 1 姚乐 晋书 地理志 县级封国考论 J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12 27 2 143 150 晋書 武帝紀 姚乐 略论两晋统县政区长官之官名问题 C 中古社会文明论集 2010 27 44 魏書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內史及相仍代相沿 魏自明 莊 寇難紛糾 攻伐既廣 啟土逾眾 王公錫社 一地累封 不可備舉 故總以為郡 参考文献 编辑柏楊 中國人史綱 第十二章 纪元前第二世纪 的對漢代官制的詳細介紹 1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漢書 卷19下百官公卿表下 续汉书 百官志五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國相 amp oldid 77466425,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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