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权
各軍军权 编辑
美国 编辑
美国已经軍隊國家化。美國憲法規定,美国总统为美軍最高统帅。根據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案,美國總統通過美國國防部長直接指揮各聯合作戰司令部。
朝鲜 编辑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最高司令官为朝鲜武装力量最高统帅,通常由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任。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后,朝鮮勞動黨最高領導人一直兼任朝鲜武装力量最高统帅。
韓國 编辑
韓國實行三軍聯合體制,韓國總統是韓國軍隊最高統帥,韓國國防部是韓國總統統率下的最高軍事行政機構。韓國國軍和駐韓美軍的战时指挥权等軍事主權歸屬於韓美聯合軍司令部。
中華民國 编辑
1912年通過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規定,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統帥全國海陸軍隊。
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中華民國總統作為中华民国国军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
而中華民國政府採行「軍政軍令二元制」,在戰時,中華民國參謀總長作為總統下達軍令、指揮三軍的幕僚長,由總統對參謀總長下達軍令調動軍隊。
中華人民共和國 编辑
195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擔任國防委員會主席。
1982年通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作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同多數社会主义国家一樣,中華人民共和國遵從“党指挥枪”原則,一般由中共党首而非國家主席兼任軍事統帥,以鞏固黨對國家的絕對領導。
自1954年開始,中共中央军委主席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作为实际上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三軍统帅掌握军权,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
毛泽东只担任过5年的国家主席(1954-1959)但终身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任内主持修宪废除国家主席职务。
华国锋作为毛泽东的继承人,担任过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之后在与邓小平等革命元老的权力斗争中落败,失去领导权。
邓小平一生没有担任國家元首,但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9年辭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期間普遍被認為是第二代最高领导人。
江泽民卸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后留任中央军委主席,实际上还掌握了军职和军权[1],江泽民在留任军委主席两年后才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辞职,让胡锦涛接任[2][3]。
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国家主席胡锦涛将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两职同时交班给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胡锦涛虽然仍然是国家主席,但卸任党职和军权被外界认为是“裸退”。而习近平虽然是国家副主席,但凭借中央军委主席的职务掌握军权[4],从而获得全军拥护[4],拥有军队最高指挥权,因此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
緬甸國防軍 编辑
緬甸國防軍總司令是緬甸國防軍的最高統帥,不僅全權指揮緬甸國防軍,而且直接控制國防部、內政部、邊境事務部等國家機關以及國內許多企業,并且能夠干涉國家和地方政治。
88學生軍 编辑
88學生軍是緬甸唯一的緬族反政府武裝,由全缅学生民主阵线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