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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主邦聯

共主邦聯同君聯合,又可譯作君合國身合國人合國(英語:Personal union),是指兩個或两个以上被國際承認的主權國家,共同擁戴同一位國家元首所組成的特殊國與國關係;共主邦聯由多個獨立國家以某條約為法律依據,同意由一個君主對它們進行統治,從而實現比普通「聯盟」更加緊密的多國集團。在共主邦聯內,國家元首所在的成員國是名義上的宗主國,但宗主國必須給與其它成員國最大程度的尊重,共主邦聯的法律明確規定宗主國不能干涉其他成員國的內政,否則視為非法;而它的其餘成員國在國際地位上也被視作正常的獨立國家,只是成員國的最高元首為外國人,而且本國政府的領袖在出訪共主邦聯之外的國家時也不能享受最高規格的待遇[1]

概述

共主邦聯屬於「邦聯」而非「聯邦」,它們的不同在於:共主邦聯的成員維持各自的獨立,而且這種關係沒有永久性,僅僅是因為國家元首是同一個人而結合,但仍然有法律效應;邦聯內的國家必須依法獨立或保留,宗主國不能強迫成員國留下、也不能任意開除成員國,而成員國也只能透過民主投票、依法決定自己的獨立與否[2]

聯邦制的國家在國際上則被視為一個統一的實體,有一個強大的聯邦政府能竭力防止內部獨立,內部的「成員國、聯邦共和國、聯邦州、自治領、自治區」等只是一般國家換了稱謂的「省、縣、郡」,依據民主程度的高低決定內部成員是否能真正有自治權。联邦制的代表例如:第一种类型美国,美国的『州』拥有自己的法律,前提是绝不能凌驾于联邦宪法之上,但美国州可以依照民主投票独立、甚至分割自己成为更小的州,只要不违背联邦宪法其余皆可自由操作;第二种类型俄羅斯,俄罗斯的全名为“俄罗斯联邦”,在宪法里也明确写着俄罗斯内部有独立的『自治共和国』,但这只是宪法上的徒有其名,實際上俄罗斯仍然是一个單一制的国家,共和国内没有独立的法律、联邦政府也不下放权力,就算共和国透过民主投票的方式独立也依然能被中央政府任意作废、撤销、或宣布非法[3]

历史

由於共和國元首多由選舉產生,因此共主邦聯多在君主制國家之間產生。在古代歐洲,多數共主邦聯的形成,往往是由於某國君主絕嗣,另一國的君主以他的血緣關係繼承某國的王位。有些君主在聯姻後,嫁娶一國之君,以取得更多領土。在議會制興起後,也有經構成共主邦聯的各國之議會同意,以立法的手段,使構成共主邦聯的諸國合併為一國者。未經法律手段定義的共主邦聯,成員之間保持着很鬆散的關係,甚至還不及一個國際聯盟政治、法律、人民訴求的差異,如繼承律例的不同,往往會導致這種邦聯的解散。

進入20世紀,君主國的數目已大大減少,共主邦聯也越來越少見。現存最大的共主邦聯,是由英国和其它15個英联邦王国組成的;這些國家共同推舉查尔斯三世為國家元首。[4]

共主邦聯依其形式而有不同狀況,有些接近於國際組織(如英联邦王国);但也有結合成為一個國家的情況(如英国西班牙);也有因历史上作为從屬國而形成的(如安道尔)。

現存的共主邦聯

主权国家 邦聯聯合國家 邦聯組織形式
  英国 大英國協王國英國君主同時作為15個大英國協王國國家元首,全都實行君主立憲制
  法國   安道尔 法國總統兼任安道爾大公,法國和安道爾達成共主邦聯
  梵蒂冈

英國與諸大英國協王國

鑒於在一戰期間國力衰退,聯合王國在戰後陸續允許一些殖民地自治,並改稱英屬自治領地。1931年12月11日,英國國會通過《1931年西敏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 1931),給予各英屬自治領完全自主權,國際場合上是與英國完全平等的主權國家。一些自治領和前英殖民地在二次大戰後通過西敏寺法,成為主權國家,不過依然奉英國君主為國家元首,與英國形成共主邦聯。不過這個共主邦聯中亦有例外:巴布亞新幾內亞並非從英國獨立,而從澳洲取得獨立。現在尚有14國與英國保持這種關係,並設總督作為國王代表。[5][4][2][6]

邦聯聯合國家 邦聯組織形式
  1.   英国,源於1707年由英格蘭蘇格蘭合併而成
  2.   加拿大,自1931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各省設省督一職作為省元首(國王)的代表,由總督任命
    1.   安大略省
    2.   魁北克省
    3.   新斯科舍省
    4.   新不伦瑞克省
    5.   曼尼托巴省
    6.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7.   愛德華王子島省
    8.   薩斯喀徹溫省
    9.   艾伯塔省
    10.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
  3.   澳大利亞,自1947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各州設州督一職作為州元首(女王)的代表,但與聯邦總督互不隸屬
    1.   塔斯馬尼亞州
    2.   新南威爾士州
    3.   西澳大利亚州
    4.   南澳大利亞州
    5.   昆士兰州
    6.   維多利亞州
  4.   新西蘭,自1947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1.   庫克群島,自1981年,作為新西蘭國家元首的紐西蘭君主;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
    2.   纽埃,自1981年,作為新西蘭國家元首的紐西蘭君主;兼任纽埃的元首
    3.   托克勞
  5.   牙买加,自1962年獨立
  6.   巴哈马,自1973年獨立
  7.   格瑞那達,自1974年獨立
  8.   巴布亚新几内亚,自1975年獨立
  9.   所罗门群岛,自1978年獨立
  10.   图瓦卢,自1978年獨立
  11.   圣卢西亚,自1979年獨立
  1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自1979年獨立
  13.   安地卡及巴布達,自1981年獨立
  14.   伯利兹,自1981年獨立
  15.   圣基茨和尼维斯,自1983年獨立
大英國協王國

安道爾和法國

安道尔位於西班牙法国之間,因此兩國長期爭奪其主權。1278年,双方达成协议共享主权。法王亨利四世于1607年宣佈法國國王加泰羅尼亞的羅馬天主教主教同為安道尔的國家元首。

後來法国推翻君主制,成為共和國。而共和國總統成為安道爾親王之一。法國總統既是法國元首,也是安道尔的國家元首之一,但兩國政府互為獨立,互不干涉。因此安道尔可謂與法国有共主邦聯的關係。惟法國總統和主教皆不處理安道爾日常政務,而是各委任一名代表,再由兩名代表任命獲議會支持的人當首相。

已合併為一國的共主邦聯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構成國

  西班牙王国

現今的西班牙原本主要由四個王國合併而成,分別是:

首先在1037年,卡斯提亞和萊昂形成共主邦聯。然後在1076年,納瓦拉與阿拉貢形成共主邦聯。接着在1479年天主教雙王的聯姻下,阿拉貢與卡斯提亞在1516年起成為共主邦聯,並實質上達致統一。最後在西班牙於1716年正式統一。

已解散的共主邦聯

北歐各國

西歐地區

東歐地區

其他

歷史上的共主邦聯列表

邦聯成員 共主邦聯 洲際地區
  丹麥

  挪威

丹麥-挪威 北歐
  丹麥

  挪威


  瑞典

卡尔马联盟 北歐
  丹麥

  冰岛王国

丹麥王國 北歐
  神聖羅馬帝國

  西班牙

神聖羅馬帝國 西歐
  西班牙

  荷蘭

  西班牙帝國 西歐
  西班牙

  葡萄牙王國

伊比利邦聯 南歐
  荷蘭共和國

  英格蘭王國


  蘇格蘭王國


  愛爾蘭王國

西歐
  荷蘭

  卢森堡

  荷兰王国 西歐
  英国

  英属印度

  大英帝国 亞歐大陸
  匈牙利王國

  克罗地亚

歐洲
  波兰王国

  立陶宛大公国

  波蘭立陶宛聯邦 歐洲
  俄羅斯帝國

  波蘭

俄羅斯帝國 歐洲
  奥地利帝國

  匈牙利王國

  奥匈帝国 歐洲
  葡萄牙王國

  巴西帝国

葡萄牙-巴西-阿尔加维联合王国 南美洲

未獲廣泛認同的共主邦聯

意大利王國

参考文献

  1. ^ Wolfram Siemann 著、楊惠群 譯. 梅特涅.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9年6月: 第135頁. ISBN 978-7-5201-4599-2. 
  2. ^ 2.0 2.1 Scott, F. R. The End of Dominion Statu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944, 38 (1): 34–49 [2019-12-21]. ISSN 0002-9300. doi:10.2307/2192530. (原始内容于2020-11-02). 
  3. ^ . [2008-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2-06). 
  4. ^ 4.0 4.1 Corbett, P. E. The Status of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in International Law. 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Law Journal. 1940, 3 (2): 348–359 [2019-12-21]. ISSN 0042-0220. doi:10.2307/824318. (原始内容于2020-10-09). 
  5. ^ Zines, The High Court and the Constitution, 4th ed. (1997) at 314: "The Queen as monarch of the United Kingdom, Canada,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is in a position resembling that of the King of Scotland and of England between 1603 and 1707 when two independent countries had a common sovereig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ngland and Scotland during those years is described as a personal union.
  6. ^ Sue v Hill (30), 1999-06-23 [2019-12-21], (原始内容于2020-09-09) 

參見

共主邦聯,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若您熟悉来源语言和主题, 请协助参考外语维基百科扩充条目, 请勿直接提交机械翻译, 也不要翻译不可靠, 低品质内容, 依版权协议, 译文需在编辑摘要注明来源, 或于讨论页顶部标记, href, template, translated, page, html, title, template, translated, page, translated, page, 标签, 或同君聯合, 又可譯作君合國, 身合國, 人合國, 英語, personal, union.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若您熟悉来源语言和主题 请协助参考外语维基百科扩充条目 请勿直接提交机械翻译 也不要翻译不可靠 低品质内容 依版权协议 译文需在编辑摘要注明来源 或于讨论页顶部标记 a href Template Translated page html title Template Translated page Translated page a 标签 共主邦聯或同君聯合 又可譯作君合國 身合國 人合國 英語 Personal union 是指兩個或两个以上被國際承認的主權國家 共同擁戴同一位國家元首所組成的特殊國與國關係 共主邦聯由多個獨立國家以某條約為法律依據 同意由一個君主對它們進行統治 從而實現比普通 聯盟 更加緊密的多國集團 在共主邦聯內 國家元首所在的成員國是名義上的宗主國 但宗主國必須給與其它成員國最大程度的尊重 共主邦聯的法律明確規定宗主國不能干涉其他成員國的內政 否則視為非法 而它的其餘成員國在國際地位上也被視作正常的獨立國家 只是成員國的最高元首為外國人 而且本國政府的領袖在出訪共主邦聯之外的國家時也不能享受最高規格的待遇 1 目录 1 概述 2 历史 3 現存的共主邦聯 3 1 英國與諸大英國協王國 3 2 安道爾和法國 4 已合併為一國的共主邦聯 4 1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4 2 西班牙王国 5 已解散的共主邦聯 5 1 北歐各國 5 2 西歐地區 5 3 東歐地區 5 4 其他 5 5 歷史上的共主邦聯列表 6 未獲廣泛認同的共主邦聯 6 1 意大利王國 7 参考文献 8 參見概述 编辑共主邦聯屬於 邦聯 而非 聯邦 它們的不同在於 共主邦聯的成員維持各自的獨立 而且這種關係沒有永久性 僅僅是因為國家元首是同一個人而結合 但仍然有法律效應 邦聯內的國家必須依法獨立或保留 宗主國不能強迫成員國留下 也不能任意開除成員國 而成員國也只能透過民主投票 依法決定自己的獨立與否 2 而聯邦制的國家在國際上則被視為一個統一的實體 有一個強大的聯邦政府能竭力防止內部獨立 內部的 成員國 聯邦共和國 聯邦州 自治領 自治區 等只是一般國家換了稱謂的 省 縣 郡 依據民主程度的高低決定內部成員是否能真正有自治權 联邦制的代表例如 第一种类型美国 美国的 州 拥有自己的法律 前提是绝不能凌驾于联邦宪法之上 但美国州可以依照民主投票独立 甚至分割自己成为更小的州 只要不违背联邦宪法其余皆可自由操作 第二种类型俄羅斯 俄罗斯的全名为 俄罗斯联邦 在宪法里也明确写着俄罗斯内部有独立的 自治共和国 但这只是宪法上的徒有其名 實際上俄罗斯仍然是一个單一制的国家 共和国内没有独立的法律 联邦政府也不下放权力 就算共和国透过民主投票的方式独立也依然能被中央政府任意作废 撤销 或宣布非法 3 历史 编辑由於共和國的元首多由選舉產生 因此共主邦聯多在君主制國家之間產生 在古代歐洲 多數共主邦聯的形成 往往是由於某國君主絕嗣 另一國的君主以他的血緣關係繼承某國的王位 有些君主在聯姻後 嫁娶一國之君 以取得更多領土 在議會制興起後 也有經構成共主邦聯的各國之議會同意 以立法的手段 使構成共主邦聯的諸國合併為一國者 未經法律手段定義的共主邦聯 成員之間保持着很鬆散的關係 甚至還不及一個國際聯盟 政治 法律 人民訴求的差異 如繼承律例的不同 往往會導致這種邦聯的解散 進入20世紀 君主國的數目已大大減少 共主邦聯也越來越少見 現存最大的共主邦聯 是由英国和其它15個英联邦王国組成的 這些國家共同推舉查尔斯三世為國家元首 4 共主邦聯依其形式而有不同狀況 有些接近於國際組織 如英联邦王国 但也有結合成為一個國家的情況 如英国 西班牙 也有因历史上作为從屬國而形成的 如安道尔 現存的共主邦聯 编辑主权国家 邦聯聯合國家 邦聯組織形式 英国 加拿大 自1931年接受西敏寺法 澳大利亞 自1947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新西蘭 自1947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庫克群島 自1981年 作為新西蘭國家元首的紐西蘭君主 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 纽埃 自1981年 作為新西蘭國家元首的紐西蘭君主 兼任纽埃的元首 牙买加 自1962年獨立 巴哈马 自1973年獨立 格瑞那達 自1974年獨立 巴布亚新几内亚 自1975年獨立 所罗门群岛 自1978年獨立 图瓦卢 自1978年獨立 圣卢西亚 自1979年獨立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自1979年獨立 安地卡及巴布達 自1981年獨立 伯利兹 自1981年獨立 圣基茨和尼维斯 自1983年獨立 大英國協王國 英國君主同時作為15個大英國協王國的國家元首 全都實行君主立憲制 法國 安道尔 法國總統兼任安道爾大公 法國和安道爾達成共主邦聯 梵蒂冈 馬爾他騎士團 安道尔 馬爾他騎士團大教長由教宗任命 梵蒂岡城國和馬爾他騎士團和達成共主邦聯 天主教烏格爾教區主教兼任安道爾大公 梵蒂岡城國和安道爾達成共主邦聯英國與諸大英國協王國 编辑 主条目 英聯邦王國 鑒於在一戰期間國力衰退 聯合王國在戰後陸續允許一些殖民地自治 並改稱英屬自治領地 1931年12月11日 英國國會通過 1931年西敏法令 Statute of Westminster 1931 給予各英屬自治領完全自主權 國際場合上是與英國完全平等的主權國家 一些自治領和前英殖民地在二次大戰後通過西敏寺法 成為主權國家 不過依然奉英國君主為國家元首 與英國形成共主邦聯 不過這個共主邦聯中亦有例外 巴布亞新幾內亞並非從英國獨立 而從澳洲取得獨立 現在尚有14國與英國保持這種關係 並設總督作為國王代表 5 4 2 6 邦聯聯合國家 邦聯組織形式 英国 源於1707年由英格蘭和蘇格蘭合併而成 加拿大 自1931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各省設省督一職作為省元首 國王 的代表 由總督任命 安大略省 魁北克省 新斯科舍省 新不伦瑞克省 曼尼托巴省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愛德華王子島省 薩斯喀徹溫省 艾伯塔省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 澳大利亞 自1947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各州設州督一職作為州元首 女王 的代表 但與聯邦總督互不隸屬 塔斯馬尼亞州 新南威爾士州 西澳大利亚州 南澳大利亞州 昆士兰州 維多利亞州 新西蘭 自1947年通過接受西敏寺法 庫克群島 自1981年 作為新西蘭國家元首的紐西蘭君主 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 纽埃 自1981年 作為新西蘭國家元首的紐西蘭君主 兼任纽埃的元首 托克勞 牙买加 自1962年獨立 巴哈马 自1973年獨立 格瑞那達 自1974年獨立 巴布亚新几内亚 自1975年獨立 所罗门群岛 自1978年獨立 图瓦卢 自1978年獨立 圣卢西亚 自1979年獨立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自1979年獨立 安地卡及巴布達 自1981年獨立 伯利兹 自1981年獨立 圣基茨和尼维斯 自1983年獨立 大英國協王國安道爾和法國 编辑 安道尔位於西班牙和法国之間 因此兩國長期爭奪其主權 1278年 双方达成协议共享主权 法王亨利四世于1607年宣佈法國國王与加泰羅尼亞的羅馬天主教主教同為安道尔的國家元首 後來法国推翻君主制 成為共和國 而共和國總統成為安道爾親王之一 法國總統既是法國元首 也是安道尔的國家元首之一 但兩國政府互為獨立 互不干涉 因此安道尔可謂與法国有共主邦聯的關係 惟法國總統和主教皆不處理安道爾日常政務 而是各委任一名代表 再由兩名代表任命獲議會支持的人當首相 已合併為一國的共主邦聯 编辑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编辑 英格蘭和愛爾蘭於1541年形成共主邦聯 至1603年與蘇格蘭形成共主邦聯 1707年蘇格蘭與英格蘭合併成大不列顛王國 愛爾蘭與大不列顛王國形成共主邦聯 最後在1801年 兩國合併為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 由於1922年愛爾蘭成為自治領 而更名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構成國 英格兰 苏格兰 威尔士 北爱尔兰 西班牙王国 编辑 現今的西班牙原本主要由四個王國合併而成 分別是 阿拉貢 卡斯提亞 萊昂 納瓦拉首先在1037年 卡斯提亞和萊昂形成共主邦聯 然後在1076年 納瓦拉與阿拉貢形成共主邦聯 接着在1479年天主教雙王的聯姻下 阿拉貢與卡斯提亞在1516年起成為共主邦聯 並實質上達致統一 最後在西班牙於1716年正式統一 已解散的共主邦聯 编辑北歐各國 编辑 丹麥和挪威於1319年至1343年形成第一次共主邦聯 丹麥和挪威於1380年至1536年間形成共主聯盟 直至1536年丹麥吞併挪威 丹麥 挪威 丹麥 挪威 瑞典及三國的屬地奧蘭群島 法羅群島 格陵蘭 芬蘭 设得兰等等 在1389年至1521年組成的共主邦聯卡尔马联盟 直至1521年 瑞典選出新王 宣佈退出聯盟 1592年至1599年間 瑞典擊败了波蘭 和波蘭立陶宛聯邦形成了由瑞典主導的共主邦聯 丹麥國王於1460年至1864年間兼任石勒苏益格公国的公爵 1814年至1905年間 1814年丹麥割让挪威予瑞典 瑞典和挪威形成由瑞典主導的第二次共主邦聯 即瑞典及挪威聯合王國 丹麥於1918年讓冰島獨立 但要其與丹麥形成共主邦聯 丹麥國王兼任冰岛国王 直至1944年 冰島趁丹麥被德國佔領4年後而宣佈獨立 西歐地區 编辑 1519年至1556年 神圣罗马帝国和西班牙形成共主邦聯 1556年至1714年 西班牙和西屬尼德蘭形成共主邦聯 1580年至1640年 西班牙和葡萄牙王國形成共主邦聯 伊比利邦聯 1689年至1702年 荷蘭共和國和英格兰王国 苏格兰王国 愛爾蘭王國形成共主邦聯 1714年至1837年 汉诺威选侯国 汉诺威王国与大不列顛王國形成共主邦联 1815年至1890年 荷兰和卢森堡形成共主邦联 荷蘭國王兼任卢森堡大公 1876年至1947年 英属印度 英国君主兼任印度皇帝 東歐地區 编辑 1102年到1526年 匈牙利和克羅地亞形成共主邦聯 1370年到1382年 波蘭王國和匈牙利王國於洛約什一世任內形成共主邦聯 1386年到1569年 波蘭王國和立陶宛大公國形成共主邦聯 1569年成為波蘭立陶宛聯邦 1815年至1831年 俄羅斯沙皇兼任波蘭國王 1939年至1943年 義大利入侵阿爾巴尼亞 意大利國王兼任阿爾巴尼亞國王 其他 编辑 1815年至1822年 葡萄牙国王兼任巴西国王 1526年至1918年 奥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國王 1102年至1918年 匈牙利國王兼任克羅地亞國王 1592年至1599年 波蘭國王兼任瑞典國王 1495年 1501年至1504年 法國國王兼任那不勒斯國王 歷史上的共主邦聯列表 编辑 邦聯成員 共主邦聯 洲際地區 丹麥 挪威 丹麥 挪威 北歐 丹麥 挪威 瑞典 卡尔马联盟 北歐 丹麥 冰岛王国 丹麥王國 北歐 神聖羅馬帝國 西班牙 神聖羅馬帝國 西歐 西班牙 荷蘭 西班牙帝國 西歐 西班牙 葡萄牙王國 伊比利邦聯 南歐 荷蘭共和國 英格蘭王國 蘇格蘭王國 愛爾蘭王國 西歐 荷蘭 卢森堡 荷兰王国 西歐 英国 英属印度 大英帝国 亞歐大陸 匈牙利王國 克罗地亚 歐洲 波兰王国 立陶宛大公国 波蘭立陶宛聯邦 歐洲 俄羅斯帝國 波蘭 俄羅斯帝國 歐洲 奥地利帝國 匈牙利王國 奥匈帝国 歐洲 葡萄牙王國 巴西帝国 葡萄牙 巴西 阿尔加维联合王国 南美洲未獲廣泛認同的共主邦聯 编辑意大利王國 编辑 1939年至1946年 意大利王國聲稱和阿爾巴尼亞王國形成共主邦聯 1939年至1941年 意大利王國聲稱和埃塞俄比亞帝國形成共主邦聯 参考文献 编辑 Wolfram Siemann 著 楊惠群 譯 梅特涅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9年6月 第135頁 ISBN 978 7 5201 4599 2 2 0 2 1 Scott F R The End of Dominion Statu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944 38 1 34 49 2019 12 21 ISSN 0002 9300 doi 10 2307 2192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11 02 Lalor ed Various authors See Contents Cyclopaedia of Political Science New York Maynard Merrill and Co ed John Joseph Lalor 1899 2008 06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 02 06 4 0 4 1 Corbett P E The Status of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in International Law The University of Toronto Law Journal 1940 3 2 348 359 2019 12 21 ISSN 0042 0220 doi 10 2307 824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10 09 Zines The High Court and the Constitution 4th ed 1997 at 314 The Queen as monarch of the United Kingdom Canada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is in a position resembling that of the King of Scotland and of England between 1603 and 1707 when two independent countries had a common sovereig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ngland and Scotland during those years is described as a personal union Sue v Hill 30 1999 06 23 2019 12 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 09 09 參見 编辑 政治主题 国际关系主题 联邦制 邦联制 单一制 君主制 議會制 君主立宪制 英聯邦王國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共主邦聯 amp oldid 75673280,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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