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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遴

陳之遴(1605年-1666年),字彥升,又字素菴,浙江海寧縣人。初政治人物,崇禎十年榜眼,官翰林院編修。明亡仕清,官至弘文院大學士。順治十五年,因南北黨爭,全家流放盛京尚陽堡

陳之遴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
籍貫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海寧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彥升,一字素菴
出生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
浙江海寧縣
逝世 康熙五年(1666年)
盛京尚陽堡
配偶 徐燦
親屬 (祖父)陳與相
(父)陳祖苞、(伯父)陳玄暉
出身
  • 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及第

生平

崇禎十年(1637年),陳之遴中式丁丑科第一甲第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中允等,其父顺天巡抚陳祖苞因事下獄,仰藥死。陳之遴被牽連,革職問罪,永不敘用

順治二年(1645年)降清,授秘書院侍讀學士禮部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禮部尚書,順治九年(1652年)被授弘文院大學士[1],順治十年(1653年)被劾,為戶部尚書。順治十二年(1655年),復授弘文院大學士加少保太子太保

順治十三年(1656年)二月二十七日,順治帝獵於南苑,召集大臣,當眾指責之遴有黨[2];議革職永不敘用,以原官發送遼陽居住。不久召还。陳之遴常被言官所劾,順治帝念其效力多年,為其開脫:“既已擢用,位列大臣,不忍即行斥革……”。

順治十五年(1658年)身陷南北黨爭,因賄宦官吳良輔,“本當依擬正法,姑免死,著革職流徙,家產籍沒”,全家流放盛京[3],之遴病死盛京尚陽堡,次子、三子及幼子相繼離世[4]

家族

陈之遴出身海寧陳氏望族,祖父陳與相明朝時官至貴州布政使,其父陳祖苞官至順天巡撫,伯父陳玄暉官至山東左參政。繼室徐燦是明末清初才女[5],與詩人吳偉業是親家。

  • 正室:仁和沈氏。
  • 繼室:徐燦。光祿丞蘇州徐桴之女,累封一品夫人。
  • 側室:朱氏。
  • 側室:徐氏。
  • 長子:陳蒼永,沈氏出。
  • 次子:陳堅永(1636-1662),徐氏出。出嗣弟陳之邁。
  • 三子:陳容永(1637-1665),徐氏出。娶吳偉業次女。
  • 四子:陳奮永(1638-1691),徐氏出。
  • 五子:陳堪永(1639-1667),徐氏出。
  • 長女,沈出,適州同湖州吳啟思。
  • 次女,側室朱出,適兵馬司裘充琛。
  • 三女,側室徐出,適操江朱衣助子庠生朱土彥。[6]

著作

陈之遴能诗,“其诗雄浑清壮”[7], “七律才情飙举,实过梅村”。[8]

延伸阅读

[]

  《清史稿·卷245》,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资料

  1. ^ 《晚晴簃诗汇·卷二十一》:“陈之遴,字彦升,号素庵,海宁人。明崇祯丁丑一甲二名进士。入国朝,授侍读学士,历官弘文院大学士。”
  2. ^ 《清史稿》卷245:十三年,上幸南苑,召諸大臣入對,谕之遴曰:“朕不念爾前罪,屢申诰誡,嘗以朕言告人乎?抑自思所行亦曾少改乎?”之遴奏曰:“上教臣,臣安敢不改?特臣才疏學淺,不能仰報上恩。”上曰:“朕非不知之遴等朋黨而用之,但欲資其才,故任以職。且時時教饬之者,亦冀其改過效忠耳。”
  3. ^ 《清实录》卷一百十六记,“壬辰。吏部等衙门会议、陈之遴、陈维新、吴维华、胡名远、王回子等、贿结犯监吴良辅。鞫讯得实。各拟立决得上□日、陈之遴、受朕擢用深恩。屡有罪愆。叠经贷宥。前犯罪应置重典。特从宽、以原官徙住盛京。后不忍终弃、召还旗下。乃不思痛改前过、以图报效。又行贿赂、交结犯监。大干法纪。深负朕恩。本当依拟正法。姑免死、著革职。并父母兄弟妻子、流徙盛京。家产籍没。陈维新、姑免死。并父母兄弟妻子、流徙盛京。家产籍没。吴惟华、胡名远、王回子等、俱姑免死。各责四十板。并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宁古塔。家产籍没。”
  4. ^ 《清史稿》卷五百零八《陈之遴妻徐传》称:“之遴得罪,再遣戍,徐从出塞。之遴死戍所,诸子亦皆殁。”此處記載不確,康熙年間,陳之遴第三子陳奋永應是随徐灿得以同返江南。
  5. ^ 陈元龙《家传》中记载:“素庵公原配沈夫人早世,请继室于徐。时素庵公举孝廉三年矣。”王昶《國朝詞綜卷四十七》: “徐燦,字湘蘋,長州人,陳之遴室,有拙政園詩餘三卷。”
  6. ^ 《海寧陳氏家譜》,卷六〈世傳三〉,頁一五下;《海寧渤海陳氏宗譜》,卷七〈第九世世傳〉, 頁一二下。
  7. ^ 邓汉仪:《诗观三集》
  8. ^ 《晚晴簃诗汇·诗话》
官衔
前任:
劉餘祐
戶部漢尚書
順治十年二月甲寅-順治十二年二月庚辰
(1653年3月16日-1655年4月1日)
繼任:
戴明說

陈之遴, 陳之遴, 1605年, 1666年, 字彥升, 又字素菴, 浙江海寧縣人, 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崇禎十年榜眼, 官翰林院編修, 明亡仕清, 官至弘文院大學士, 順治十五年, 因南北黨爭, 全家流放盛京尚陽堡, 陳之遴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籍貫,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海寧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彥升, 一字素菴出生, 明萬曆三十三年, 1605年, 浙江海寧縣逝世, 清康熙五年, 1666年, 盛京尚陽堡配偶, 徐燦親屬, 祖父, 陳與相, 陳祖苞, 伯父, 陳玄暉出身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及第, 目录, 生. 陳之遴 1605年 1666年 字彥升 又字素菴 浙江海寧縣人 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崇禎十年榜眼 官翰林院編修 明亡仕清 官至弘文院大學士 順治十五年 因南北黨爭 全家流放盛京尚陽堡 陳之遴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籍貫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海寧縣族裔 漢族字號 字彥升 一字素菴出生 明萬曆三十三年 1605年 浙江海寧縣逝世 清康熙五年 1666年 盛京尚陽堡配偶 徐燦親屬 祖父 陳與相 父 陳祖苞 伯父 陳玄暉出身崇禎十年丁丑科進士及第 目录 1 生平 2 家族 3 著作 4 延伸阅读 5 参考资料生平 编辑崇禎十年 1637年 陳之遴中式丁丑科第一甲第二名进士 榜眼 授翰林院編修 中允等 其父顺天巡抚陳祖苞因事下獄 仰藥死 陳之遴被牽連 革職問罪 永不敘用 清順治二年 1645年 降清 授秘書院侍讀學士 禮部侍郎 都察院右都御史 禮部尚書 順治九年 1652年 被授弘文院大學士 1 順治十年 1653年 被劾 為戶部尚書 順治十二年 1655年 復授弘文院大學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 順治十三年 1656年 二月二十七日 順治帝獵於南苑 召集大臣 當眾指責之遴有黨 2 議革職永不敘用 以原官發送遼陽居住 不久召还 陳之遴常被言官所劾 順治帝念其效力多年 為其開脫 既已擢用 位列大臣 不忍即行斥革 順治十五年 1658年 身陷南北黨爭 因賄宦官吳良輔 本當依擬正法 姑免死 著革職流徙 家產籍沒 全家流放盛京 3 之遴病死盛京尚陽堡 次子 三子及幼子相繼離世 4 家族 编辑陈之遴出身海寧陳氏望族 祖父陳與相明朝時官至貴州左布政使 其父陳祖苞官至順天巡撫 伯父陳玄暉官至山東左參政 繼室徐燦是明末清初才女 5 與詩人吳偉業是親家 正室 仁和沈氏 繼室 徐燦 光祿丞蘇州徐桴之女 累封一品夫人 側室 朱氏 側室 徐氏 長子 陳蒼永 沈氏出 次子 陳堅永 1636 1662 徐氏出 出嗣弟陳之邁 三子 陳容永 1637 1665 徐氏出 娶吳偉業次女 四子 陳奮永 1638 1691 徐氏出 五子 陳堪永 1639 1667 徐氏出 長女 沈出 適州同湖州吳啟思 次女 側室朱出 適兵馬司裘充琛 三女 側室徐出 適操江朱衣助子庠生朱土彥 6 著作 编辑陈之遴能诗 其诗雄浑清壮 7 七律才情飙举 实过梅村 8 延伸阅读 编辑 编 清史稿 卷245 出自趙爾巽 清史稿 参考资料 编辑 晚晴簃诗汇 卷二十一 陈之遴 字彦升 号素庵 海宁人 明崇祯丁丑一甲二名进士 入国朝 授侍读学士 历官弘文院大学士 清史稿 卷245 十三年 上幸南苑 召諸大臣入對 谕之遴曰 朕不念爾前罪 屢申诰誡 嘗以朕言告人乎 抑自思所行亦曾少改乎 之遴奏曰 上教臣 臣安敢不改 特臣才疏學淺 不能仰報上恩 上曰 朕非不知之遴等朋黨而用之 但欲資其才 故任以職 且時時教饬之者 亦冀其改過效忠耳 清实录 卷一百十六记 壬辰 吏部等衙门会议 陈之遴 陈维新 吴维华 胡名远 王回子等 贿结犯监吴良辅 鞫讯得实 各拟立决得上 日 陈之遴 受朕擢用深恩 屡有罪愆 叠经贷宥 前犯罪应置重典 特从宽 以原官徙住盛京 后不忍终弃 召还旗下 乃不思痛改前过 以图报效 又行贿赂 交结犯监 大干法纪 深负朕恩 本当依拟正法 姑免死 著革职 并父母兄弟妻子 流徙盛京 家产籍没 陈维新 姑免死 并父母兄弟妻子 流徙盛京 家产籍没 吴惟华 胡名远 王回子等 俱姑免死 各责四十板 并父母兄弟妻子 流徙宁古塔 家产籍没 清史稿 卷五百零八 陈之遴妻徐传 称 之遴得罪 再遣戍 徐从出塞 之遴死戍所 诸子亦皆殁 此處記載不確 康熙年間 陳之遴第三子陳奋永應是随徐灿得以同返江南 陈元龙 家传 中记载 素庵公原配沈夫人早世 请继室于徐 时素庵公举孝廉三年矣 王昶 國朝詞綜卷四十七 徐燦 字湘蘋 長州人 陳之遴室 有拙政園詩餘三卷 海寧陳氏家譜 卷六 世傳三 頁一五下 海寧渤海陳氏宗譜 卷七 第九世世傳 頁一二下 邓汉仪 诗观三集 晚晴簃诗汇 诗话 官衔前任 劉餘祐 戶部漢尚書順治十年二月甲寅 順治十二年二月庚辰 1653年3月16日 1655年4月1日 繼任 戴明說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陈之遴 amp oldid 74599056,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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