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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買賣

官職買賣是指政府機關或人員出售官職以賺取收入,又稱賣官鬻爵,有些是制度化的賣官,如中國、越南古代的捐納(通常只給予虛銜),也有些是個人或政府機關貪污,接受未經考核或未能通過考核者的賄賂後授予官職。

歷史 编辑

中國 编辑

在古代中國,官職買賣並非罕見現象,甚至在一些時期,買賣官位是民眾合法且公開的任官途徑。

先秦時期中國就已經有買賣官爵的紀錄,像例如秦王政四年(公元前243年)時,蝗災嚴重導致瘟疫流行,秦王嬴政因而下詔鼓勵老百姓納粟受爵,並說繳納粟米千石,就能得到一級爵位。[1]

東漢晚年買官風氣盛行,常被視為那個時代吏治腐敗的象徵之一。東漢光和元年(西元178年),漢靈帝在西園設官邸,開始賣官鬻爵,當時官位的行情是二千石的官位要花兩千萬購買,四百石的官位要花四百萬購買;當時甚至就連公卿的位置都可以用錢買到,其中要價一千萬,要價五百萬。[2]。像曹操的父親曹嵩曾出錢一億萬買官至太尉[3]。另說認為他是透過賄賂,而非直接買官。此外崔烈同樣花錢買來司徒。不過當時也有人反對這一現象,例如鉅鹿太守司馬直拒絕交錢並辭職,且上書漢靈帝痛斥朝廷腐敗,之後不久自殺。[4]

魏晉南北朝時期,北齊也曾經盛行賣官的風氣,而賣官的行為被視為北齊政治上的弊病之一。[5]

在後來的世代也經常有捐納補官的作法出現,而捐納補官也成為科舉之外擔任官職的另一途徑,唐朝、宋朝和元朝時都曾一度允許捐納補官。在明朝,捐納從明英宗正統年間開始舉辦。當時捐納「監捐」取得監生身份的,稱為「例監」。捐納「貢捐」取得貢生身份的,稱為「例貢」。明代成化年始定規則,規定生员納米百石以上,入国子监。军民纳二百五十石,为正九品散官,加五十石,增二级,至正七品止。捐的是監生與文散官(武散官無從六品以下等級),七品散官是無法實補官職的,且為軍民納捐,與清代捐候補正職以及現任官員也捐昇官,有本質上的不同,不該混為一談。

清朝沿襲明制,開例捐、常捐。貢捐、監捐沿明納粟例。有清一代,商人捐纳蔚為風氣,所謂「有人在京好為官」,捐納制度為商人擴充政治資本提供了絕佳選擇。如乾隆朝平遥蔚字票号首任总经理毛鸿,共捐得「将军」、「大夫」衔三十一人;而清代捐纳風氣盛行的程度,從官員出身,可見一斑,地方官員初任資格為納捐出身者,乾隆29年為22.4%,道光20年為29.3%,同治10年為51.2%,光緒21年為49.4%[6]。清沈垚的計算,光緒六年正途出身者且不靠納捐實補僅佔20.4%,若加上正途或恩蔭、雜途靠捐納昇官者,或正途出身以捐納得以實補者[7],總人數比例難以計算。沈垚嘆:「當今錢神為貴,儒術道消」。

民國之後,盡管沒有法律依據,買賣官位被視為非法的,但買賣官位的事情依舊時有所聞。

日本 编辑

平安時代盛行成功日语成功 (任官)賣官制度,直至鐮倉幕府成立後明令遏止下才逐步消失。

數百年後,因戰國時期導致室町幕府威信低落,當時許多大名直接向朝廷獻金買官,也造成當時的官職泛濫。

註解 编辑

  1. ^ 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秦王政四年)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
  2. ^ 《資治通鑑》〈漢紀〉:是歲,初開西邸賣官,入錢各有差;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其以德次應選者半之,或三分之一;於西園立庫以貯之。或詣闕上書占令長,隨縣好醜,豐約有賈。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然後倍輸。又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初,帝為侯時常苦貧,及即位,每歎桓帝不能作家居,曾無私錢,故賣官聚錢以為私藏。
  3. ^ 章懷太子注引續漢志:「靈帝時賣官,嵩以貨得拜大司農大鴻臚,代崔烈太尉。」
  4. ^ . [2021-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1). 
  5. ^ 《周書·韋孝寬傳》:「且齊氏昏暴,政出多門,鬻獄賣官,惟利是視,荒淫酒色,忌害忠良。闔境熬然,不勝其弊。」
  6. ^ 何炳棣《明清社會史論》p.54,《爵秩全覽》
  7. ^ 如浙江《同官錄》載道光三十年縣學90名教授、教諭中,60名出身正途、26位出身捐納、4名出自保舉,60名正途出身者又有26位靠捐納獲得其官職。

官職買賣, 是指政府機關或人員出售官職以賺取收入, 又稱賣官鬻爵, 有些是制度化的賣官, 如中國, 越南古代的捐納, 通常只給予虛銜, 也有些是個人或政府機關貪污, 接受未經考核或未能通過考核者的賄賂後授予官職, 目录, 歷史, 中國, 日本, 註解歷史, 编辑中國, 编辑, 在古代中國, 並非罕見現象, 甚至在一些時期, 買賣官位是民眾合法且公開的任官途徑, 先秦時期中國就已經有買賣官爵的紀錄, 像例如秦王政四年, 公元前243年, 蝗災嚴重導致瘟疫流行, 秦王嬴政因而下詔鼓勵老百姓納粟受爵, 並說繳納粟米千石,. 官職買賣是指政府機關或人員出售官職以賺取收入 又稱賣官鬻爵 有些是制度化的賣官 如中國 越南古代的捐納 通常只給予虛銜 也有些是個人或政府機關貪污 接受未經考核或未能通過考核者的賄賂後授予官職 目录 1 歷史 1 1 中國 1 2 日本 2 註解歷史 编辑中國 编辑 在古代中國 官職買賣並非罕見現象 甚至在一些時期 買賣官位是民眾合法且公開的任官途徑 先秦時期中國就已經有買賣官爵的紀錄 像例如秦王政四年 公元前243年 時 蝗災嚴重導致瘟疫流行 秦王嬴政因而下詔鼓勵老百姓納粟受爵 並說繳納粟米千石 就能得到一級爵位 1 東漢晚年買官風氣盛行 常被視為那個時代吏治腐敗的象徵之一 東漢光和元年 西元178年 漢靈帝在西園設官邸 開始賣官鬻爵 當時官位的行情是二千石的官位要花兩千萬購買 四百石的官位要花四百萬購買 當時甚至就連公卿的位置都可以用錢買到 其中公要價一千萬 卿要價五百萬 2 像曹操的父親曹嵩曾出錢一億萬買官至太尉 3 另說認為他是透過賄賂 而非直接買官 此外崔烈同樣花錢買來司徒 不過當時也有人反對這一現象 例如鉅鹿太守司馬直拒絕交錢並辭職 且上書漢靈帝痛斥朝廷腐敗 之後不久自殺 4 魏晉南北朝時期 北齊也曾經盛行賣官的風氣 而賣官的行為被視為北齊政治上的弊病之一 5 在後來的世代也經常有捐納補官的作法出現 而捐納補官也成為科舉之外擔任官職的另一途徑 唐朝 宋朝和元朝時都曾一度允許捐納補官 在明朝 捐納從明英宗正統年間開始舉辦 當時捐納 監捐 取得監生身份的 稱為 例監 捐納 貢捐 取得貢生身份的 稱為 例貢 明代成化年始定規則 規定生员納米百石以上 入国子监 军民纳二百五十石 为正九品散官 加五十石 增二级 至正七品止 捐的是監生與文散官 武散官無從六品以下等級 七品散官是無法實補官職的 且為軍民納捐 與清代捐候補正職以及現任官員也捐昇官 有本質上的不同 不該混為一談 清朝沿襲明制 開例捐 常捐 貢捐 監捐沿明納粟例 有清一代 商人捐纳蔚為風氣 所謂 有人在京好為官 捐納制度為商人擴充政治資本提供了絕佳選擇 如乾隆朝平遥蔚字票号首任总经理毛鸿 共捐得 将军 大夫 衔三十一人 而清代捐纳風氣盛行的程度 從官員出身 可見一斑 地方官員初任資格為納捐出身者 乾隆29年為22 4 道光20年為29 3 同治10年為51 2 光緒21年為49 4 6 清沈垚的計算 光緒六年正途出身者且不靠納捐實補僅佔20 4 若加上正途或恩蔭 雜途靠捐納昇官者 或正途出身以捐納得以實補者 7 總人數比例難以計算 沈垚嘆 當今錢神為貴 儒術道消 民國之後 盡管沒有法律依據 買賣官位被視為非法的 但買賣官位的事情依舊時有所聞 日本 编辑 平安時代盛行成功 日语 成功 任官 賣官制度 直至鐮倉幕府成立後明令遏止下才逐步消失 數百年後 因戰國時期導致室町幕府威信低落 當時許多大名直接向朝廷獻金買官 也造成當時的官職泛濫 註解 编辑 司馬遷 史記 秦始皇本紀 秦王政四年 十月庚寅 蝗蟲從東方來 蔽天 天下疫 百姓內粟千石 拜爵一級 資治通鑑 漢紀 是歲 初開西邸賣官 入錢各有差 二千石二千萬 四百石四百萬 其以德次應選者半之 或三分之一 於西園立庫以貯之 或詣闕上書占令長 隨縣好醜 豐約有賈 富者則先入錢 貧者到官然後倍輸 又私令左右賣公卿 公千萬 卿五百萬 初 帝為侯時常苦貧 及即位 每歎桓帝不能作家居 曾無私錢 故賣官聚錢以為私藏 章懷太子注引續漢志 靈帝時賣官 嵩以貨得拜大司農 大鴻臚 代崔烈為太尉 读史观天下 后汉书解读 白玉林 曾志华 张新科主编 昆明 云南教育出版社 2011 第191页 2021 12 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 12 01 周書 韋孝寬傳 且齊氏昏暴 政出多門 鬻獄賣官 惟利是視 荒淫酒色 忌害忠良 闔境熬然 不勝其弊 何炳棣 明清社會史論 p 54 爵秩全覽 如浙江 同官錄 載道光三十年縣學90名教授 教諭中 60名出身正途 26位出身捐納 4名出自保舉 60名正途出身者又有26位靠捐納獲得其官職 取自 https zh wikipedia org w index php title 官職買賣 amp oldid 74837617, 维基百科,wiki,书籍,书籍,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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